李国华张彩云是小说《赶山客》的角色人物,是由作者龙都老乡亲写的一款都市种田类小说。目前小说连载中,以下是小说《赶山客》的章节内容
1983 年 7 月 26 日,烈日炎炎,炽热的阳光洒在松花江畔的文留公社西酸庙大队上。
此时,在老李家那不太宽敞还略显陈旧的院子里,李国华静静地伫立在一旁,目光有些呆滞地望着正在交谈的父亲李德兴和大队书记赵建国。
只见赵建国身穿着一件已经被洗得泛白的背心,原本应该整齐的裤腿此刻却随意地卷到了膝盖上方。
他一边说着话,一边不停地抬起手擦拭着额头上不断渗出的汗珠,仿佛刚刚经历了一场激烈的劳作。
“老李啊,咱们可是有着多年的深厚交情呐!而且当年你还救过我家小子一命呢,这份恩情我一直都记在心里头。所以这次同业钢厂招工的宝贵名额,我第一个想到的就是要留给你们家呀!”
赵建国的声音洪亮而诚恳,透露出对李德兴一家满满的感激之情。
听到这话,李国华不禁微微皱起了眉头,脑海中开始拼命回忆那段似乎已经远去的往事。
然而,时光匆匆流逝,四十二载的岁月足以让许多记忆变得模糊不清。
他绞尽脑汁,试图从记忆的深处挖掘出有关父亲救人的具体细节,但一时之间竟然怎么也想不起来究竟是在什么时候、什么情况下,父亲曾经拯救过赵建国的儿子。
这时,李德兴赶忙走上前去,双手紧紧地搓动着,脸上堆满了讨好的笑容:“哎呀,赵书记,您可真是太客气啦!
这都是我们应该做的嘛。我现在马上就让国华去队里把介绍信开好,明天一大早他就过去报到。
您放心吧,这孩子从小性格就沉稳,做起事情来更是踏踏实实的,绝对不会给您添任何麻烦哟!”
听到这句话,刚刚获得重生的李国华不禁心头猛地一颤,仿佛一道闪电劈开了他脑海深处那层厚厚的阴霾,那些被岁月尘埃所掩埋的记忆瞬间如潮水般汹涌而来,变得无比清晰。
时间回溯到 1983 年,那时的他和媳妇张彩云正值新婚燕尔,人生充满了憧憬与希望。
而就在这时,一个改变命运的契机悄然降临——赵建国将那个宝贵的招工名额给予了他们家。
名义上是前往钢厂工作,但实际上只是一名临时工而已,户口依旧留在农村,未来仍需回归生产队劳作。
然而,即便如此,对于当时村子里众多渴望走出农田、寻求更好生活的年轻人们来说,这无疑是一个令人梦寐以求的机遇。
李国华至今依然历历在目,当时家中的老父亲李德兴毫不犹豫地将这个难得的机会让给了身为长子的他,并为此深感欣慰,认为自己对这个大儿子可谓关怀备至。
也正因如此,李德兴时常将此事挂在嘴边,念叨了足足半辈子之久。
不仅如此,连他的弟弟李国夏以及后来的弟媳马俊霞,也都不约而同地觉得他得到了家中极大的偏爱,占尽了好处。
可又有谁知,正是这个看似诱人的选择,最终却让李国华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上辈子,他顺从了家人的安排,毅然决然地走进了同业钢厂的大门。
从此,与新婚妻子张彩云分隔两地,她独自一人守着家中的一亩三分地。
起初,一切似乎还算顺利,日子虽然平淡但也安稳。
然而,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
短短数年之后,一场突如其来的安全事故毫无征兆地发生在了李国华身上,险些就让他葬送了性命。
后来啊,李国华就这样一直在病床上躺着,日子一天天过去,仿佛时间都变得格外漫长。
经过很长一段时间的休养,他身上的伤势总算是恢复得七七八八了。
眼看着身体逐渐康复,李国华满心欢喜地打算重回工作岗位,继续为家庭拼搏奋斗。
然而,命运似乎总是喜欢捉弄人,就在他刚刚做好回归工作的准备时,一个犹如晴天霹雳般的消息传来——钢厂倒闭了!
这对李国华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那个曾经支撑起整个家庭经济来源的地方,如今却成为了一片废墟。
面对如此沉重的打击,李国华感到无比绝望,但生活还得继续下去。
毕竟,家中还有妻子和孩子需要他去养活。
无奈之下,他只能在文留镇支起了一个小小的小吃摊,每天起早贪黑地忙碌着,只为能勉强维持一家人的生计。
而他的媳妇张彩云呢?
这个勤劳善良的女人,在李国华的病床前,无怨无悔的伺候他,还安慰他说终于可以不再两地分居了;等到钢厂倒闭后,又陪着李国华开始摆摊,同时还辛辛苦苦操持着家务,就这样好不容易迎来了五十岁的生日。
本以为可以稍稍松口气,享受一下平静的生活,谁知命运再次给了她致命一击。
仅仅在过完生日不久之后,张彩云便被查出患上了癌症。
当得知这个噩耗的时候,张彩云心如刀绞,但她深知家里根本没有多少积蓄,能够支付昂贵的医疗费用。
于是,这位坚强的女性做出了一个令人心碎的决定:她毅然决然地拒绝接受任何治疗,选择默默地忍受病痛的折磨。
短短不过三个月的时间,病魔无情地夺走了她的生命。
上辈子,失去爱妻后的李国华,整个人如同行尸走肉一般,整天浑浑噩噩、无所事事。
岁月如梭,转眼间几十年过去了,李国华也已经步入了六十多岁的高龄。
回首往昔,他这一生碌碌无为,一事无成。
值得庆幸的是,尽管经历了这么多风风雨雨,晚年的时候,他的女儿始终陪伴在身旁,悉心照料着他的生活起居。
若不是有女儿的关怀与照顾,真不知道李国华的晚年生活会变成什么样子……
时光匆匆来到了 2025 年,又是一年元宵佳节。
这一天,女儿特意带着孩子回到家中,陪伴李国华一起共度节日。
看着满桌丰盛的下酒菜,李国华心中不禁涌起一股暖流。
久违的喜悦涌上心头,让他忘却了过往所有的苦难与挫折。
此时此刻,李国华正沉浸在这难得的天伦之乐之中。
阳光透过窗户洒在了屋内,温暖而柔和,将整个房间都染上了一层金黄的色彩。
孩子们的欢声笑语在耳边回荡,仿佛是世间最动听的乐章。
然而,就在这温馨的时刻,李国华的思绪却不由自主地飘向了远方,想起了那个早早就离他而去的媳妇。
他缓缓地端起面前的酒杯,心中涌起一股难以言喻的情感。
那酒杯中的液体,宛如他记忆深处的泪水,清澈透明却又饱含着无尽的思念。
正当他准备仰头一饮而尽时,一只手伸过来拦住了他。
原来是他的宝贝女儿,她一脸担忧地看着父亲,轻声说道:“爸,您忘了您有高血压吗?不能这样喝酒呀!”
李国华微微一愣,看着女儿关切的眼神,心中不禁泛起一丝感动。
但那股对往事的追忆和内心的苦闷,还是让他有些不甘心就这样放下酒杯。
父女俩僵持了一会儿,最终女儿还是凭借着她的坚持,硬生生地把酒杯从李国华手中拿了下来,并只允许他喝了一小杯。
那天中午用过饭后,女儿便带着孩子去逛庙会了。
家中顿时安静了下来,只剩下李国华一个人躺在卧室的床上。
他翻来覆去怎么也睡不着,脑海中不断浮现出过去的点点滴滴。
终于,他忍不住翻身坐起,蹑手蹑脚地走到客厅,拿起酒瓶又给自己倒了几杯。
一开始,他只是小口小口地抿着,但随着酒精渐渐麻痹了神经,他开始放纵自己,一杯接一杯地猛灌起来。
不知不觉间,半斤多白酒已经下肚,他只觉得头晕目眩,眼前的一切都变得模糊不清。
突然,一阵强烈的眩晕感袭来,他眼前一黑,身体失去平衡,重重地摔倒在地。
当李国华再次睁开眼睛的时候,发现周围的环境竟然完全变了样。
他环顾四周,只见陌生而又熟悉的家具摆设,以及墙上挂着的那张小小的结婚照——照片中的他和妻子笑容灿烂,幸福满满。
这一刻,李国华才意识到,自己竟然回到了四十二年前,那时他们刚刚新婚不久。
回想起曾经读过的那些关于重生的小说情节,李国华简直不敢相信这样的事情会真真切切地发生在自己身上。
而且就在此时此刻,那个胆大包天竟敢从他手中抢走酒杯的女儿,肯定连影儿都还没出现呢!
别说女儿了,就连那新婚不久的妻子,肚子也丝毫不见有任何怀孕的迹象啊!
尽管直到如今,李国华依旧对自己为何能够得以重生这件事感到迷惑不解,但既然上天让他重新回到了这个世界,那么他无论如何也绝对不会再像上辈子那样浑浑噩噩地过日子了。
此刻,他正静静地坐在屋内,耳朵却敏锐地捕捉到了院子里传来的声音——原来是老爹李德兴正在与赵建国书记交谈着呢。
不知怎的,李国华再也按捺不住内心的冲动,起身快步走出屋子,瞬间就打断了这两个人之间你来我往的客套话。
“爹,赵叔,”李国华突然间大声说道,“关于这个去钢厂工作的名额,你们还是把它留给其他更需要的人吧,反正我是一点儿都不想去那儿上班。”
听到这话,李德兴和赵建国两人顿时就呆住了,他们面面相觑,仿佛不敢相信自己所听到的一切。
李德兴瞪大了双眼,满脸惊愕地看着儿子,急切地问道:“你这孩子,到底在胡说些什么呀?这么难得一遇的大好机会……”
然而,李国华并没有被父亲的质问所动摇,他深吸一口气,然后用无比坚定的语气回答道:“爹,我真的已经想得很清楚了。”
重获新生的李国华深知,如果再次踏上曾经走过的老路,等待他的必将又是一场悲剧。
于是,当他望着院子里那面布满岁月痕迹、显得有些斑驳的土墙时,心中不禁暗自起誓:这辈子,无论遇到多少艰难险阻,他都一定要努力打拼出一番属于自己的辉煌事业,真正活出个人样儿来!
至少,一定要耐心等待到那个将会夺走他手中酒杯的可爱小丫头呱呱坠地之后,然后全心全意地陪伴着她,亲眼见证她一点一点慢慢成长。
此时此刻,李国华正静静地伫立在自家那方小小的院子中央,他的眼神无比坚毅,仿佛已经下定了决心一般。
只见他面色沉静如水,但说出的话语却是斩钉截铁、不容丝毫质疑:“爸,关于钢厂那份工作,我说什么也不会去的。咱们家谁要是愿意去就尽管去吧,反正这件事情与我没有半点儿关系!”
就在李国华这番话刚刚落下之际,一旁原本还算镇定自若的李德兴突然间脸色大变,刹那间变得铁青一片,宛如暴风雨来临前那阴沉沉的天空。
他那双圆溜溜的大眼睛此刻更是瞪得如同铜铃一般巨大,眼珠子似乎随时都会掉出眼眶来。
而从他口中发出的怒吼声,则好似被人硬生生从嗓子眼儿里给挤压出来似的,充满了愤怒与难以置信:“臭小子,你刚才说什么?
李国华,你这个没出息的小兔崽子,有种的话你再给老子重复一遍试试看!
钢厂那里的活儿多好啊,不仅每个月能按时拿到工资,而且还有专门的职工食堂供应饭菜。
这么好的条件,一个月下来怎么着也能挣上个几十块钱呢!你居然说不去?
哼!你到底想要干什么?啊?要不是因为你弟弟年纪还小,现在还......”
李德兴越说越是激动,到最后简直就像一颗即将爆炸的炸弹一般,他那如雷贯耳般的咆哮声响彻整个院子。
甚至就连隔壁的邻居们都被惊得纷纷探出头来,好奇地朝着这边张望着,想要弄清楚究竟发生了何事。
与此同时,一直在屋内忙碌不停的王爱英听到外面传来如此激烈的争吵声后,不由得心中一紧。
王爱英来不及多想,顺手一把抓起握在手中的烧火棍,便脚步匆匆地从厨房里飞奔而出。
当她来到院子时,一眼便瞧见了满脸怒容的丈夫李德兴以及一脸倔强的儿子李国华,而她自己那张原本因操持家务而略显疲惫的脸庞上此时则写满了焦虑与深深的不满之情。
王爱英刚刚张开口准备说话,李德兴却像一阵疾风般冲上前去,伸出手指直直地指向她,怒不可遏地吼叫起来:“你瞧瞧你自己养出来的这个好儿子啊!
整天就知道一味地纵容、娇惯着他,如今可倒好了,这小子的翅膀长硬啦,居然想要造反啦!”
李德兴的这番怒斥犹如一道晴天霹雳,狠狠地劈在了王爱英的心口上。
她顿时被噎得一个字都说不出来,只能圆睁双眼,死死地盯着眼前满脸怒容的丈夫,然后又迅速将目光移到了旁边默不作声的儿子身上。
此时此刻,王爱英的心中仿佛燃起了一团熊熊烈火,焦急与愤怒交织在一起,让她感到无比煎熬。
然而,面对父母如火山喷发一般的怒火,李国华却表现得出奇地冷静和淡定。
他甚至都没有转过头来多看一眼正在气头上的双亲,而是径直把视线投向了一直静静地站在一旁的赵建国。
李国华微微点了一下头之后,用一种极其恳切的语气说道:“赵叔,您对我的一片好心,我可是全都记在心里呢。
不过,实话跟您讲,我现在已经结婚成了家,就算没有这份钢厂的工作,哪怕不依靠爹妈的帮衬,我也绝对有能力养好自己的老婆孩子。
所以呢,那份活儿,我是真的没法儿去干呀。”
尽管李国华在说出这些话语的时候,语气听起来异常平静,就好像只是在陈述一件再平常不过的事情而已;
但是,如果仔细观察的话,便能够从他那深邃的眼眸之中捕捉到一抹若隐若现、难以觉察的沉重之色。
其实,只有他自己心里最清楚,钢厂给出的工资待遇在此时的农村,虽然相当优厚诱人,可那毕竟也是一份需要拿命去拼的高危工作啊。
在上辈子的时候,他曾经亲身经历过一场极为严重可怕的事故,那场灾难导致他身受重伤,在床上足足躺了长达半年之久,最后好不容易才勉强康复过来,并且从此留下了许多难以根治的后遗症。
正因为如此,重生后的他,无论如何都坚决不会再踏上那条充满艰险困苦的老路了。
“你拿什么能养活家?”
李德兴一听这话,顿时怒火中烧,瞪大双眼,额头上的青筋条条绽出。
他抬起右手,伸出食指,直直地指向李国华的鼻子,破口大骂道,“你凭啥养活家?就凭你整天无所事事、游手好闲吗?你倒是说说,你究竟拿什么来养活你的老婆孩子?啊?”
李德兴越说越气,声音也愈发高亢,仿佛要将屋顶给掀翻一般。
一直以来,李德兴对这个大儿子都是横竖瞧不上眼。
在他心中,李国华与聪明伶俐又勤劳能干的小儿子李国夏相比,简直就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大儿子无论做什么事情,总是慢吞吞的,如同蜗牛爬行般不紧不慢,而且做事还一板一眼,不知变通,这让性格急躁的李德兴每次看到都觉得心头火起,恨不能冲上前去狠狠地踹上两脚,方能解气。
面对父亲的责骂,李国华心里自然明白,此刻就算跟父亲讲再多的道理也是无济于事。
但即便如此,他仍然按捺不住内心的冲动,想要尝试着向父亲解释一番:“爹,我真的不是游手好闲啊!
我之所以不再愿意去钢厂工作,实在是因为那里太危险了,稍有不慎便会危及生命。
其实我早就有了自己的计划和打算,您就行行好,别再苦苦相逼了。”
然而,此时的李德兴哪里听得进去这些话。
只见他满脸通红,脖子上的血管如蚯蚓般凸起,两只拳头更是死死地攥在一起,关节处由于过度用力而显得有些发白。
他怒目圆睁,对着李国华大声吼道:“打算?你能有啥打算?少在这里跟老子耍嘴皮子!今天你要是不给我说个清楚明白,看我怎么收拾你!”
眼见父亲已然愤怒到了极点,李国华不由得心生逆反,他向后倒退了好几步。
原本心中刚刚燃起的那一丝因重生而带来的激动和感慨,此刻也已消失得无影无踪。
李国华深知,若是继续与他那脾气暴躁的老爹争执不休,等待着他的必然是一顿毫不留情的拳脚相加。
回想起上辈子的种种经历,李国华不禁黯然神伤,心中感慨万千。
若要说他这辈子为何会碌碌无为、一事无成,除了自身存在的一些问题之外,他那固执己见且蛮横不讲理的父亲李德兴绝对也是“功不可没”。
想当年,年幼的李国华自幼身体孱弱,常常生病卧床不起,因此入学时间比同龄人整整晚了一年,直到八岁那年才得以踏入小学校门。
好不容易熬到了初中阶段,正逢当时社会局势动荡不安,李德兴竟不由分说地扔下一句:“读那么多书有啥用?还不如早点回来帮家里干活!”
就这样,年少无知的李国华只能唯命是从地办理退学手续,回到家中老老实实挣起了工分。
如今每每回忆起这段往事,李国华内心便如打翻了五味瓶一般,酸甜苦辣咸各种滋味交织在一起,让他百感交集。
“爹啊,您别动怒,千万别动手打我呀,我这就走还不行吗?”
李国华无奈地叹息一声,缓缓转过身去,迈着沉重的步伐朝着院门方向慢慢走去。
只见他那略显单薄的背影在阳光的映照下显得格外落寞和孤寂,但与此同时,那微微挺直的脊梁骨又似乎透露出一股不屈不挠的倔强之气。
然而,就在李国华尚未走出院子的时候,一直强压着心头怒火的老爹李德兴终于彻底爆发了。
刹那间,李德兴的怒火犹如汹涌澎湃的火山岩浆一般喷涌而出,迅速蔓延开来,眨眼间便将整个院子都笼罩在了一片令人窒息的紧张氛围之中。
只见他紧紧握住手中那把破旧的锄头,手臂上青筋暴起,由于过度用力而微微颤抖着。
此刻,李德兴那双原本浑浊不堪的眼睛里此刻闪烁着熊熊燃烧的怒火以及深深的失望之情,仿佛要通过这愤怒的目光将积压已久的所有怨气全都一股脑儿地发泄在亲生儿子李国华的身上。
李德兴那如雷鸣一般的怒吼声在整个院子里不停地回响着,震得人耳朵嗡嗡作响:“我再问你最后一遍,同业钢厂你到底去还是不去?
你若是执意不肯去,我今日便砸死你算了,就当从来没有过你这么个忤逆不孝的儿子!”
只见他怒目圆睁,双眼布满了血丝,好似下一秒就要喷出熊熊烈火将眼前之人焚烧殆尽。
而此时,李国华正笔直地站立在李德兴的对面,尽管面对着父亲如此暴跳如雷的盛怒,他却连半步都未曾退让。
他那张饱经沧桑的脸庞上,此刻清晰地写满了倔强二字,嘴唇紧抿成一条直线,用无比坚定的语气回应道:“不去,说什么都不去!您想怎样都行,哪怕真把我砸死在这里,我也绝不会去同业钢厂的!”
要知道,李国华如今得心理已然六十多岁了,历经了一次重生之后,他早已经不再是当年那个在父亲面前唯唯诺诺、不敢有半分反抗之意的毛头小子了。
这一生,他发誓再也不会像往昔那般惧怕父亲的威严。
就在今日,他毅然决然地选择与父亲正面交锋,并且下定决心绝不做出任何让步妥协之举。
此时此刻,这座不大不小的院子里,除了这一对气氛紧张到一触即发的父子之外,还另外站着两个人——赵建国和王爱英。
赵建国静静地伫立在一旁,满脸都是难以掩饰的尴尬之色以及深深的无奈之情。
作为李家的邻居,同时也是大队的书记,赵建国与李德兴更是多年的好友。
面对李家如今这一场激烈的家庭纷争,赵建国内心深处是一万个不愿意被牵扯进去的。
可眼前这剑拔弩张的紧张局势,却又迫使他不得不挺身而出,尝试去劝阻双方。
而另一边,王爱英则死死地拉住李德兴的胳膊,使出浑身解数想要制止丈夫李德兴可能会有的过激行为。
因为她心里很清楚,李德兴在家里那可是说一不二的绝对权威人物,这么些年来,还从来没有人胆敢这般公然地忤逆他呢。
此时此刻,李德兴心中的怒火已然熊熊燃烧到了极点,仿佛一座即将喷发的火山一般。
他满心只想着能够立刻冲到儿子李国华面前,狠狠地给他一个永生难忘的教训。
但是,赵建国和王爱英的极力阻拦却如同两道坚固无比的防线,牢牢地挡住了他前进的道路,使得他根本无法靠近李国华分毫。
于是乎,李德兴那满腔的怒火就这样被困在了体内,找不到丝毫宣泄的出口。
只见他那张原本还算平静的脸庞瞬间涨得通红,宛如熟透的苹果;一双眼睛里布满了血丝,看上去甚是吓人。
“好啊,你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混账东西!是不是觉得自己翅膀长硬了,可以不把老子放在眼里啦?
哼,别忘了,你才刚结婚没多久呢,就敢这样跟老子顶嘴!
行,既然你这么有能耐,今天我就非要把你从这个家里赶出去不可!
我倒是要好好瞧瞧,离开了这个家,你到底能有多大本事活下去!”
李德兴怒发冲冠,完全失去了理智,嘴里不停地咆哮着,那些难听的话语就像连珠炮似的一股脑儿全都喷射而出。
李国华站在原地,眼神坚定且冷漠,对于父亲的驱逐之辞丝毫没有动容之意。
只见他嘴角微微上扬,露出一抹不屑的冷笑,紧接着便顺着父亲李德兴的话语回应道:“想赶我走?
行啊!
既然赵叔今天也在这里,那咱索性就立个字据,把这分家之事给办了!
从今往后,我带上我的媳妇出去单过。
这又算得了什么呢?
您可别觉得离开了这个家,我就得饿死街头!”
李国华这番斩钉截铁的言辞一出,李德兴当场愣住了,一时间竟不知该如何应对。
他万万没料到,平日里还算听话的儿子居然会这般果断决绝、毫不犹豫地提出要分家。
毕竟,在李德兴看来,李国华一直都是个孝顺懂事的孩子,怎么可能会突然闹到要分道扬镳的地步?
然而事实上,李国华早就对这一切有所谋划。
他心里跟明镜儿似的,清楚地知道自家父亲脾气向来暴躁易怒,而且为人处世蛮横无理;
再者说,那个弟弟更是心机深沉得很,整日里只晓得算计他人。
反观自己的妻子张彩云,其性格温柔和顺,甚至都有点逆来顺受的意思。
倘若继续留在这个家里和众人一同生活下去,以张彩云那般柔弱的性子,肯定少不了受人欺凌。
虽说作为丈夫的李国华能够偶尔护着她,但总不能时时刻刻都守在家里吧?
所以思前想后,李国华认定唯有分家这条路可行,只要带着妻子单独过日子,就不必再去看任何人的眼色行事。
原本按照李国华最初的打算,他本想着等弟弟成家立业之后,再来提及分家这件事情。
因为这样一来,既能显得名正言顺些,又不至于引发过多的争执和纠纷。
只是如今事已至此,形势已然发展到了不可收拾的局面,李国华也顾不得那么多了,只能当机立断做出决定。
然而,事情的发展远远超出了他的预料。
一个招工名额竟然成了这场家庭矛盾的导火索,父亲在盛怒之下竟然主动提出要将他赶出家门。
李国华自然不会错过这个机会,既然父亲开了口,他便顺水推舟,果断提出了分家。
此时此刻,李国华的内心犹如汹涌澎湃的海浪一般,翻涌着一个无比强烈且坚定的念头——尽快分家.
然后,他携同妻子迅速从这个充满是非与纷扰的家里搬出去,去寻觅并开启一段真正归属于他俩的宁静祥和生活。
一直以来,李国华都是出了名的温顺性子,平素面对父亲李德兴的斥责与训骂时,他始终都选择默默地承受下来,从未有过丝毫的忤逆之举。
然而就在今日,令人意想不到的是,他竟然像是完全变了个人似的,态度异常强硬地与父亲李德兴对峙起来。
只见李德兴被儿子这般反常的举动气得面色铁青,额头之上更是青筋凸起,仿若一条条狰狞可怖的蚯蚓。
他紧握着手中的烟杆子,怒不可遏地用力敲击着桌面,发出阵阵“咚咚咚”的沉闷响声。
与此同时,他的嗓门也瞬间拔高了好几个音阶,怒吼道:“你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逆子啊!
难不成是翅膀长硬了不成?
居然胆敢公然跟老子顶嘴啦!
今儿个你若是不肯乖乖听从于我,那就立马给老子滚出这个家门!
从今往后,休想再踏进这个家一步!”
而此时身处堂屋正中央位置的李国华,则一脸冷峻之色,其眼眸之中闪烁着一抹倔强不屈的光芒。
他昂首挺胸、笔直地站立着,毫无退缩之意地回应道:“爹呀,儿子早已不再是当年那个懵懂无知的孩童了,如今我已然拥有了属于自己独立思考的能力以及明确清晰的想法。
倘若您对此感到不满或者不认同,那么我便会毫不犹豫地转身离去,绝对不会继续留在这里给您增添任何烦恼与困扰。”
这话一出口,犹如一道惊雷在空气中炸响,李德兴的怒火瞬间被点燃到极致。
只见他面色涨红如猪肝,额头青筋暴起,双眼瞪得浑圆,仿佛要喷出火来。
他气得浑身颤抖不止,双脚用力跺着地面,发出咚咚咚的声响,震得尘土飞扬。
同时,他伸出右手食指,直直地指向李国华的鼻尖,破口大骂起来:“好啊!好啊!
你真是长本事了啊!翅膀硬了是不是?
现在立刻马上给我滚蛋!
带上你那媳妇一块儿滚!
有多远滚多远!
我倒要瞧瞧,你究竟能折腾出个啥名堂来!”
站在一旁的赵建国眼见形势不妙,连忙快步走上前去劝解。
然而此刻的李德兴已然怒发冲冠,完全听不进任何人的劝告。
他猛地一挥手臂,毫不留情地将赵建国推搡到一边,怒声咆哮道:“谁都不许劝!
今天这件事情绝对不会善罢甘休!
他不是觉得自己很了不起吗?
行啊!那就分家!
从今往后各过各的!
我倒是想看看,离开了这个家,他到底能过上怎样的逍遥快活日子!”
面对父亲李德兴如此激烈的反应,李国华丝毫没有退缩之意。
他紧咬嘴唇,眼神冷漠而坚定,冷冷地回应道:“分就分,我才不怕呢!”
就这样,父子二人针锋相对,互不相让,这场冲突不断升级,气氛愈发紧张凝重起来。
此时的王爱英在一旁焦急万分,她不停地搓动着双手,试图平息这场风波。
可是无论她如何苦口婆心地劝说,都无济于事。
眼看着局面越来越难以控制,王爱英心中的火气也渐渐升腾起来。
终于,她忍无可忍,索性狠狠一拍大腿,转身冲向门口,扯开嗓子大声呼喊起来:“快去!
把左邻右舍还有队里的干部统统叫过来!
今天咱们非得把这家给分清楚不可!
我倒要好好看一看,这日子到底还能不能继续过下去啦!”
没过多久,村里那些平日里颇有威望、说话能算数儿的几个人纷纷赶了过来。
一时间,不大不小的院子被围得水泄不通,挤满了前来凑热闹的乡亲们。
大家交头接耳,议论纷纷,对这分家之事充满了好奇与期待。
这分家的事儿啊,也就这么顺理成章地给定了下来。
实际上呢,真要仔细盘算起来,倒也没啥特别值得一争的东西。
毕竟那田地都是属于生产队集体所有的,个人压根儿就没有所有权可言呐!
至于李国华嘛,他这些年在生产队辛辛苦苦挣下的工分自然是归他自个儿所有啦。
此外,还有当年他们结婚时费心置办的那一套家具,以及厚厚的被褥和大包小包的行李等等,这些便算作小两口今后过日子的全部家当了。
当家作主的王爱英心里寻思着,怎么着也不能亏待了自家儿子儿媳呀。
于是乎,她咬咬牙,从家里有限的口粮当中匀出一部分来分给了他们俩,另外还挑拣了一些平日里常用的锅碗瓢盆等家什一并送了过去。
李家统共就那么两间半房子,一家老小总共六口子人挤在一起住本就不宽敞。
本来,按照王爱英最初的想法,是准备腾出其中一间来给李国华小两口居住的。
哪曾想,李国华竟然连连摆手拒绝道:“不用啦,娘,我们还是自己去找地方住吧。”
原来啊,这李国华心中早已有了一番计较。
就在村子的那头,有个同样姓李的孤寡老头子,今年早些时候死了,他离世之后,便留下了两间破旧不堪的土坯房子,因为位置比较偏僻,所以一直闲置无人问津。
但是,那地方紧挨着山脚,环境清幽宁静不说,而且上山打猎啥的也格外便利。
李国华老早就相中这块风水宝地了。
这不,只见他话刚说完,便毫不犹豫地转过身去,大步流星地朝着门外走去。
然后他故作姿态地在村子里头慢悠悠地晃荡了一圈,不多会儿功夫,就兴高采烈地跑回来宣布已经成功“找到”满意的住处啦!
回到家,他跟王爱英打了个招呼,简单收拾了几件衣服,拎着个包袱,带着媳妇张彩云就离开了李家。
临走时,李德兴还在院子里骂骂咧咧,嚷嚷着一分钱也不给,有本事就自己想办法。
李国华没吭声,头也不回地走了。
那两间土坯房看起来十分简陋,墙壁上的泥土已经有些剥落,屋顶的茅草也略显破旧。
然而,那位孤独的老头子在世的时候却是一个极其爱干净的人。
即使在他离世后的半年多时间里无人居住,屋内依然被收拾得井井有条,丝毫不见杂乱无章的景象。
李国华和张彩云来到这里后,只是简单地清扫了一番,便迅速将自己的行李安置妥当,开始了新的生活。
这个消息不知怎的,很快就在村子里传开了。
村里与李国华关系要好的几个哥们儿听闻此事,纷纷赶来表示慰问。
他们热情地伸出援手,有的帮忙搬运重物,有的则仔细地收拾着房间的各个角落。
一时间,小小的屋子里充满了欢声笑语和忙碌的身影。
经过众人一阵齐心协力的忙活之后,一切终于都安排妥当了。
眼看着天色渐晚,几个小伙子准备起身告辞。
这时,李国华心中满是感激之情,同时又觉得很不好意思,于是他面带歉意地说道:“今天真是太感谢大家了,给你们添了这么多麻烦。
等改日有空,我一定请大家去镇上的饭馆好好吃上一顿,咱哥几个再痛痛快快地喝一场!”
听到这话,那几个小伙子相视一笑,然后纷纷摆着手说道:“华子,你这话说得可就见外啦!
咱们都是从小一起长大的兄弟,这点小事算什么呀?
以后要是还有啥需要帮忙的地方,你只管开口就是,千万别跟我们客气!”
其实,别看李国华在家里经常受到父亲的冷眼相待,但是在村里,他人缘倒是相当不错呢。
原来,这些年他一直靠着自学钻研医术,虽说未曾接受过正规系统的医学教育,但论起治病救人的本事来,可比那些所谓的赤脚医生要强得多了。
要知道,这西酸庙本就是个地处偏远的贫困小村落,连个像样的卫生所都没有。
所以平日里村民们但凡有点头疼脑热之类的小病小灾,都会第一时间想到找李国华来帮帮忙。
而李国华也是个热心肠的人,每次都会尽心尽力地为大伙儿排忧解难。
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以自己的善良、热情以及高超的医术,渐渐地赢得了村里每一个人的尊重与喜爱。
无论何时何地,只要有人求助于他,他从来不会有丝毫的推脱之意,总是顺手便帮人家诊治好了病痛。
正因如此,许多村民都对他心怀感激之情,受惠之人更是不在少数。
就这样,李国华送走了前来帮忙的几位好哥们儿。
他静静地站立在自家门口,目光悠悠地望向远方那座山脚下郁郁葱葱的树林,然后如释重负般长长地舒出了一口大气。
原来,今天可还是他重生之后的第一天呢!
也就在今日,他毅然决然地离开了那个曾经束缚住他的家,勇敢地迈向了全新的人生旅程。
尽管未来的道路究竟会如何铺展在眼前还是个未知数,但此时此刻,他那颗炽热的心间却早已被满满的希望所填满。
忙碌了许久,李国华总算是把分家后,手中那些繁杂的事儿处理完毕了。
他一边轻轻地活动着有些发酸的肩膀,一边又一次深深地吐出了一口浊气。
随后,他缓缓转过身来,视线自然而然地落在了一直安静地坐在旁边角落里的张彩云身上。
只见她低垂着头颅,一双白皙的小手紧紧地攥着自己衣服的衣角,整个人看上去显得格外局促不安。
看到这一幕,李国华的心头不禁微微一软,紧接着他迈开脚步,步履轻盈地走到了张彩云身旁。
先是温柔地拉起了她那略显冰凉的小手,而后小心翼翼地牵着她来到了桌子边上,并顺手将一碗热气腾腾且散发着诱人香气的粥轻轻推到了她的面前。
“别太担心,媳妇。其实,我觉得分家这件事,对咱们来说,也未必就是一件坏事。”
李国华语气温柔地安慰道,话语之中明显流露出了几分抚慰人心的力量。
然而,即便听到了这样贴心的话语,张彩云却依然没有抬起头来,只是一味地用自己纤细的手指无意识地搅动着衣角,似乎内心深处的恐惧仍旧无法完全消散。
李国华自然深知,此时她内心深处的担忧尚未彻底消散,因而暗自思忖着还需想出更多的办法,来好生抚慰这位令他在前世今生皆心生怜爱之情的女子。
要知道,她自小就在张家成长,那个家庭向来都是和乐融融、温馨美满,从未经历过像今日这般激烈争吵的场景。
望着眼前楚楚可怜的人儿,李国华心头不由得涌起一股深深的怜惜之意,缓缓伸出手去,轻轻地拍打了几下她那略显冰凉的手背。
只见他一脸郑重其事地说道:“你尽管放宽心便是,哪怕我真的能力有限、一无所成,但无论如何,我都绝对不会让你遭受半点苦楚。”
说话间,他的目光坚定不移,其中饱含着无尽的柔情蜜意,就那样静静地凝视着她,仿佛要用自己的眼神传递给她所有的温暖与安慰。
听到这番深情款款的话语,张彩云不禁眼眶泛红,突然间猛地抬起头来,那双美丽动人的眼眸之中已然盈满了晶莹剔透的泪水。
她紧紧咬住嘴唇,努力抑制住即将夺眶而出的泪水,然而声音却还是微微有些颤抖,带着一丝难以掩饰的哽咽:“其实我并不惧怕吃苦受累,而且我也有足够的力气可以干活儿呢。
以前在家里的时候,我也曾下到田间地头去挣取工分,什么样的苦头我都能够承受得住。
只是......”
说到这里,她稍稍停顿了片刻,似乎想要平复一下激动的情绪,可最终还是未能控制住自己,豆大的泪珠顺着脸颊潸然而下。
“可是我根本没有教唆你跟家人分家啊!如今却平白无故地被你爹给我扣上这么一顶莫须有的帽子,这实在是太委屈了,我真的无法忍受这样的冤屈........”
李国华不禁愣在了原地,脑海中迅速闪过方才离开李家时的场景,父亲好像就站在一旁嘴里不停地骂着什么。
那时的自己正忙碌地搬运着家具,根本无暇顾及太多,此刻回想起来,父亲必定讲出了不少刺耳难听的话语,十有八九是将分家这件事的罪责全都归咎于张彩云身上了。
想到此处,李国华心中不由得涌起一股懊恼之情,他下意识地紧紧握住了身旁妻子的手。
李国华压低声音轻声安慰道:“亲爱的,别去理会咱爹说的那些胡话,他呀,纯粹就是个稀里糊涂的人,讲话从来都不经过大脑思考的。你可千万别把这些难听话放在心上啊!”
张彩云一边抬手擦拭着眼角的泪水,一边微微颔首,表示自己知道了。
然而,她脸上的神情却依然显得有些黯淡无光。
李国华瞧见她这般模样,内心深处愈发感到心疼与不舍,于是轻轻地捏了捏她的小手,语气越发温柔地道:“好了,咱们赶紧先吃午饭吧,要是饿坏了你,我可是会心疼的哟。
等吃完饭后,你就在家里好好收拾收拾。
我呢,则打算出门跑一趟,提前准备一些必要的物品。
正好借着这几日给队里请的婚假,我陪着你一起回娘家看看,怎么样?”
当张彩云听到“回娘家”这两个字的时候,原本黯淡无神的双眸瞬间亮了起来,像是夜空中突然闪烁起的两颗璀璨星辰一般。
她猛地抬起头来,目光直直地望向李国华,眼中流露出几分期盼和满满的感激之意。
李国华注视着她此时此刻的模样,只觉得心头一热,仿佛有一股温暖的洪流源源不断地涌上心间。
上辈子结婚之后,李国华由于前往同业的钢厂工作,根本没有机会陪伴她一同回门。
这件事情始终像一块沉甸甸的石头压在他的心口,让他深感对妻子有所亏欠。
所以这一次,他暗暗发誓,不管怎样也要弥补这个曾经留下的遗憾。
“亲爱的,你就放宽心吧!这次我肯定会陪着你一起回去,认认真真、仔仔细细地拜见一下你的娘家人。”
李国华面带微笑,轻轻地揉弄着她那如丝般柔顺的秀发,话语之中饱含着无尽的宠溺之情。
听到丈夫这番真挚而又坚定的承诺,张彩云那颗原本悬着的心总算落了下来,脸上也终于绽放出了一抹如花般娇艳的笑容。
只见她微微颔首,轻启朱唇应道:“嗯。”
随后便低下头,双手小心翼翼地端起面前的粥碗,一小口一小口地慢慢啜饮起来。
李国华静静地凝视着眼前这个温柔乖巧的女子,心中不禁涌起一股强烈的满足感。
他情不自禁地再次伸出手,紧紧握住了她那纤细柔软的玉手,似乎通过这种方式便能将自己内心深处所有的温暖与安宁毫无保留地传递给她。
用过午餐之后,张彩云主动留在家中收拾那些杂乱的碗筷。
而李国华则迅速背起早已准备好的竹筐,步履匆匆地踏出家门。
如今刚刚分完家,他们的日子过得颇为拮据,手头可谓是紧巴巴的,甚至连一个小小的毛票都难以拿得出手。
眼看着再过几日就要陪同媳妇返回娘家了,总得想方设法去赚些钱财才行啊!
西酸庙大队宛如一颗璀璨的明珠,静静地镶嵌在头道松花江西岸。
这个村庄一侧紧依着奔腾不息的江水,另一侧则被连绵起伏的山脉所环绕,真可谓是一处山清水秀、风景如画的人间仙境。
常言道:“靠山吃山,靠水吃水。”
既然居住在如此依山傍水之地,那必然要从这壮丽的山水之中探寻出一些谋生之道来。
李国华独自一人沿着蜿蜒曲折的山路缓缓而上,心中暗自思忖着。
如今刚刚分完家,自己手头拮据,根本没有足够的资金去购置一把猎枪。
不过,制作一把简易的弹弓倒不失为一个明智之举。
虽说弹弓难以应对那些体型庞大的猛兽,但用来捕捉野兔、松鼠以及小鸟之类的小动物却是游刃有余。
更何况,在上辈子禁枪之后,李国华不得不放下手中的猎枪。
然而,对狩猎的热爱让他心痒难耐,于是转而开始痴迷于弹弓这项技艺。
经过长时间的钻研与练习,他竟练就了一身非凡的本领,在二十米距离之内,几乎可以做到百发百中。
特别是对于松鼠这种小巧灵活的动物,尽管它们个头不大,但灰色松鼠那柔软光滑的皮毛可算得上是上等的好货,其市场价格颇为可观;而且松鼠肉更是一道不可多得的美味佳肴。
这片广袤无垠的山林简直就是各种野生动植物的乐园。
在这里,红松挺拔耸立,榛子和山核桃挂满枝头,漫山遍野皆是,而这些也恰恰成为了松鼠们的美食天堂。
不过,这些小家伙机灵得很,常在树梢间活动,想用其他办法抓它们,不仅麻烦,效率还低,远不如用弹弓来得干脆利落。
想到这里,李国华暗自点了点头,心中已然打定了主意:那就从松鼠开始吧,而要抓松鼠自然得先有几把称手的弹弓才行!
于是乎,他便迈着坚定的步伐向前走去,一双眼睛犹如鹰隼般锐利,不停地扫视着四周的树木,试图从中寻找到理想的制作材料。
果不其然,没过多长时间,李国华的视线就牢牢地锁定在了一棵略显干枯的铁木树上。
只见这棵树的树皮已然腐朽不堪,轻轻一碰仿佛就能化作齑粉飘散开来;
然而,当外皮剥落之后,里面所呈现出来的却是木质细腻如丝、色泽红润似火的心材。
“哈哈,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啊!”
李国华不禁喜形于色,因为他深知这种木材乃是制作弹弓的绝佳材料,更何况还是极为难得的陈化料呢!
若是放在后世,此等优质木料往往会被人们精雕细琢成手串之类的精美工艺品,由此也足以证明其纹理之美妙以及质地之上乘。
说时迟那时快,兴奋不已的李国华当即高高扬起手中的斧头,伴随着一阵呼呼作响的风声,斧头重重地砍向了铁木树干。
只听“咔嚓”一声脆响,坚韧的树干应声倒地。
紧接着,李国华又手脚麻利地在众多枝杈之间来回翻找起来。
功夫不负有心人,没过多久他便成功挑选出了好几个形状宛如字母 Y 的枝桠,这些枝桠无疑都是制作弹弓架子的上乘之选。
随后,李国华手持斧头对这些枝桠略作修整,使其大致符合自己心目中的尺寸与形状。
一切就绪之后,他咬紧牙关,使出浑身力气将整棵铁木树缓缓拖拽至山下较为平坦开阔的地方,并打算稍后将其带回家里充当日常所需的柴火。
一路风尘仆仆赶回家中的李国华顾不上歇息片刻,先是马不停蹄地往灶膛内添加了一些新柴,让熊熊燃烧的火焰给屋内带来些许温暖。
而后,他转身从工具柜中取出锯子和刀子,坐在小板凳上专心致志地开始修理起那几个精心挑选出来的弹弓架子来。
他小心翼翼地剥去枝桠表面残留的树皮,生怕一不小心损坏了内里珍贵的材质;
待树皮去除干净之后,又拿起砂纸耐心细致地打磨掉那些可能会影响使用手感的细小毛刺。
与此同时,李国华还不时根据实际情况对枝桠的长度进行微调,力求最终能够打造出几把完美无瑕的弹弓。
没过多久,几个光滑的弓架就成型了。
接下来,只见他轻轻地打开那个装满宝贝的盒子,从中小心翼翼地取出了自己一直珍藏着的那几个医用的橡胶带。
这些橡胶带其实就是常见的压脉带,但在他眼中,却是制作弹弓不可或缺的重要材料。
他拿起一把锋利无比的小刀,全神贯注地开始对橡胶带进行分割。
每一刀都落得恰到好处,不偏不倚。
很快,原本完整的橡胶带被他成功地分成了两条细长的带子。
经过仔细测量,每条带子的长度大约为 30 厘米,宽度则保持在 1.5 厘米左右,如此精确的尺寸正是为了能让它们成为完美的弹弓皮筋。
李国华深知,在这个关键环节里,任何一点小小的瑕疵都可能导致整个弹弓功亏一篑。
所以,当他完成皮筋的切割之后,还不忘仔仔细细地检查一番。
尤其是皮筋的顶端部分,绝对不能出现哪怕一丝一毫的毛刺或者缺口。
因为一旦存在这样的问题,那么在实际使用的时候,皮筋就极有可能会从这些薄弱之处突然断裂开来。
确认皮筋没有任何问题之后,他紧接着又将目光投向了一旁的那张皮革。
同样地,他熟练地操起小刀,从上面精准地切下了好几块。
然后,通过精心的修整,把这些皮革变成了一块块长 6 厘米、宽 3 厘米的弹兜。
到了最后的组装阶段,李国华更是展现出了高超的技艺。
他先取来一些柔韧而坚固的铜线,将皮筋与弹兜紧紧地缠绕在一起,并固定在了事先准备好的弓架之上。
他的双手如同灵动的舞者一般,上下翻飞之间便已完成了所有的绑扎工作。
而且,每个结打得都是既牢固又美观。
没过多久,三把崭新的弹弓就在他的巧手下诞生了!
李国华满意地点点头,然后缓缓站起身来。
他迈着轻快的步伐走出家门,一眼便瞧见了地上散落着的几颗大小均匀的石子。
于是,他俯身捡起几颗握在手中,随即便迫不及待地想要试试自己亲手打造的新武器。
只见他稳稳地握住其中一把弹弓,用力将皮筋向后拉伸。
同时,他眯起一只眼睛,全神贯注地瞄准了前方三十米开外的一根树枝。
接着,李国华松开手指,只听“嗖”的一声,一颗石子如闪电般飞射而出。
紧接着又是第二颗、第三颗......
就在那一瞬间,“啪……啪……啪……啪……啪……”的声响接连不断地响起,充斥在整个空间之中,仿佛永无止境般回荡着。
这些由李国华射出去的石子犹如被赋予了灵魂一般,几乎每一颗都能够击中既定的目标。
只见李国华的动作如行云流水般顺畅自然,毫无半点拖沓之感。
他迅速地上弹、稳稳地拉弓,然后果断地将石子射向远方。
整套动作一气呵成,没有丝毫犹豫和停顿。
短短片刻之间,李国华已经连续射出了五颗石子。
令人惊叹的是,其中有四颗石子直接命中目标,仅有一颗稍稍偏离了一点边缘。
尽管如此这般令人瞩目的成绩已经堪称卓越非凡,但李国华对于自身当下的表现却仍旧心存不满之意。
只见他微微皱起那对浓密的剑眉,深邃如潭水般的眼眸也随之缓缓眯起,整个人仿佛沉浸于深深的思考当中,一动不动宛如一尊雕塑。
经过一段时间绞尽脑汁般的苦思冥想之后,李国华脑海中突然灵光一闪,似乎意识到导致这一切的关键问题或许恰恰就出现在那些看似不起眼的石子身上。
一念及此,他毫不犹豫地转过身去,脚下生风一般,迈着急促而有力的步伐朝着自家方向飞奔而去。
刚刚踏入家门,李国华甚至来不及喘口气,便心急火燎地开始在房间内的每一个犄角旮旯处翻箱倒柜、四处寻觅起来。
没过多久,原本整洁有序的家瞬间变得凌乱不堪,各种物品被胡乱丢弃一地,整个场面可谓是一片狼藉。
然而,功夫不负有心人,就在李国华几乎快要感到绝望的时候,他的目光忽然落在了位于房间一角的一只破旧包袱之上。
心中涌起一股难以言喻的激动之情,他三步并作两步冲上前去,迅速打开包袱。
果不其然,里面静静躺着几颗他一直小心翼翼珍藏着的来自自行车轴承中的一大把废旧钢珠。
须知,在那个物质匮乏的八十年代,像这样的废旧钢珠简直就是凤毛麟角般的存在,说是稀世珍宝亦毫不为过!
好不容易得到心心念念之物的李国华脸上难掩兴奋之色,他紧紧握着手中的钢珠,犹如捧着世间最珍贵的宝物一般,急匆匆地又赶回最初的地点。
到达目的地后,他顾不上歇息片刻,立刻手脚麻利地将弹弓上原有的石子取下,取而代之的正是这些来之不易的废旧钢珠。
做好这一切准备工作后,李国华深吸一口气,调整好姿势和心态,然后再度举起弹弓,瞄准目标,连续尝试了好几次射击……
这一次,结果简直让人瞠目结舌——他竟然做到了指哪打哪,而且每次都能准确命中目标,真正实现了百发百中!
此时的李国华脸上洋溢着满足而自信的笑容,心中暗自得意:这下子,我的技术总算是恢复到巅峰状态啦!
次日清晨,东方刚刚泛起鱼肚白的时候,李国华就已经起床洗漱完毕,并迅速吃完了简单的早餐。
他精神抖擞地站在家门口,身上背着一个破旧但结实的布包,里面装着一把锋利无比的大斧以及两把精心制作的弹弓。
一切准备就绪后,李国华深吸一口气,迈着坚定有力的步伐朝着山上进发。
一路上,鸟儿欢快的歌声萦绕在耳边,清新的空气令人心旷神怡。
进山后,他手持斧头继续向着山林深处挺进。
这片树林茂密而幽静,阳光透过树叶的缝隙洒下斑驳的光影。
李国华小心翼翼地走着,一边留意着四周的动静,一边警惕可能出现的危险。
就在这时,他突然发现前方不远处的一棵古老松树上有个小小的身影。
定睛一看,原来是一只胖乎乎、圆滚滚的灰狗子!
它正懒洋洋地趴在粗壮的枝干上,那条毛茸茸的尾巴轻轻翘起,不时晃动两下;两只小巧玲珑的耳朵则像雷达一样机敏地转动着,时刻监听着周围环境中的风吹草动。
要知道,在上辈子那个经济高速发展的时代,这种松鼠可是相当受欢迎呢!
它们不仅拥有机灵可爱的外表,而且动作敏捷、活泼好动,因此常常被人们当作宠物饲养起来。
据说市场上一只品质优良的魔王松鼠价格可不菲哦!
然而此时此刻,对于李国华来说,眼前的这只灰狗子可不是什么惹人怜爱的小宝贝,而是一顿美味可口的大餐啊!
还有,他的皮毛,也能换成钱!
所以,在李国华的眼里,这只灰狗子不是宠物,而是他今天猎手的目标。
想到这里,他不由得舔了舔嘴唇,紧紧握住手中的弹弓,将皮筋拉得更紧了一些……
李国华屏住呼吸,生怕发出一点声响。他从口袋里摸出一颗光滑的钢珠,捏在指尖,动作轻缓得像一只捕食的猫。
他的目光紧紧锁定那只灰狗子,脚步轻盈地向前移动,寻找最佳的射击位置。
林间的枝叶繁茂,灰狗子所在的位置较高,树枝交错,挡住了不少视线。
李国华必须找到一个既能避开枝叶阻挡,又能保证弹丸威力的角度。
灰狗子像是察觉到了什么,耳朵猛地竖起,身体微微前倾,警惕地环顾四周。
李国华立刻停下脚步,屏住呼吸,连心跳都仿佛慢了下来。
他知道,这种小动物极为警觉,稍有不慎,它就会像一道灰色的闪电,瞬间消失在枝叶间。
灰狗子通常不会跑远,但它会蹦蹦跳跳地躲到另一棵树上,观察片刻,确认安全后才会继续活动。
李国华必须一击即中,否则再想找到它可就难了。
李国华缓缓抬起弹弓,皮筋被拉得紧绷,发出轻微的“吱吱”声。
他的手指稳稳地捏住钢珠,眼睛微微眯起,瞄准了灰狗子的脑袋。
灰狗子似乎察觉到了危险,身体微微一动,似乎准备逃跑。
就在这一瞬间,李国华的手指一松,弹丸“嗖”地一声飞出,划破空气,直奔目标。
“啪!”一声轻响,弹丸精准地击中了灰狗子的脑袋。
灰狗子的身体猛地一颤,随即从树干上跌落下来,四条小腿在空中无力地抽搐了几下,最终重重地摔在了地上。
李国华快步上前,捡起那只已经断气的灰狗子,嘴角露出一丝满意的笑容。
弹弓的威力虽然不大,但对于这样的小动物,击中脑袋便是致命的。
李国华走到一旁,从口袋里掏出一把锋利的小刀,熟练地切开它的喉咙放血。
这是必不可少的步骤,如果不及时放血,血液会凝固在肉里,影响口感。
使用弹弓捕猎的好处显而易见,它能最大限度地保持猎物的皮毛完整。
如果用其他武器,像这样的小动物,一枪下去,皮毛恐怕就难以保全了。
处理完第一只松鼠之后,李国华小心翼翼地将它放进自己那随身携带的挎包之中。
然后,他紧紧握住手中的斧头,眼神坚定而锐利,继续穿梭于这片茂密的森林里,仔细地搜寻着下一个目标。
功夫不负有心人,没过多久,他便又成功地捕获了三只松鼠。
每一只都活蹦乱跳的,但在李国华熟练的手法之下,它们也只能乖乖就擒。
然而,最令人惊喜的事情发生在最后一次搜寻时。
李国华走着走着,突然注意到一棵大树上部有一个不太显眼的洞口。
凭借多年来在山林中的经验,他立刻意识到这个洞很可能就是松鼠的藏身之所。
于是,他毫不犹豫地爬上了树,靠近那个洞口,探头往里看去。
这一看可不得了!只见洞内堆满了各种各样的坚果,有榛子、松子,还有山核桃,简直数不胜数。
李国华不禁瞪大了眼睛,心中暗自惊叹:“才刚入秋没多久呢,这松鼠居然已经储存了如此之多的食物!难不成这里面还有一部分是去年剩下没吃完的吗?”
想到此处,他忍不住笑出了声,并自言自语道:“嘿,这小家伙还真会过日子,可真是个勤俭持家的小能手啊!”
既然被李国华发现了这些好东西,那还有啥说的!
既然发现了这样一笔“宝藏”,李国华自然不会放过。
他迅速伸出手去,毫不客气地将树洞里的坚果一个个全都掏了出来,装进自己的挎包里。
等全部掏完后,他粗略估算了一下,这些坚果加起来至少得有一斤多重。
就这样,整整一个上午的时间,李国华都在这片林子里不停地转悠,虽然身体有些疲惫,但收获满满的他心情却是格外舒畅。
或许正是因为今日天空湛蓝如宝石、万里无云,阳光毫不吝啬地洒向大地,灰狗子这种天性喜爱白昼活动的小家伙们,仿佛都按捺不住内心对外面世界的向往与好奇,纷纷迫不及待地涌出窝来尽情嬉闹玩耍。
而这对于李国华而言,无疑是一个绝佳的机会仅仅大半个上午过去,他便成功猎获了足足八只灰溜溜的灰狗子,同时还意外地发现并掏空了两个松鼠窝,从中斩获了超过两斤重的各类坚果。
如此丰硕的成果,着实堪称一次令人欣喜若狂的“开门红”!
要知道,单凭着这八张保存完好无损且毛色鲜亮的灰狗子皮,只要将其送到国营商店去兜售,在那个平均日薪仅有区区几毛钱的年代里,其所换来的钱财足以抵得上许多普通工人辛苦劳作整整半个月才能挣得的工资呢!
此时此刻,眼见着头顶上方那颗炽热的太阳正逐渐攀升至中天位置,眼看就要正午十二点了。
李国华稍作思索后,毅然决然地下定决心就此终结当天上午这场满载而归的狩猎之旅,转身踏上归家之路。
一路上,他心情愉悦无比,脑海当中不停地浮现出各种关于之后生活的美好规划:首先嘛,自然是要将这些刚刚收获到手的坚果认认真真地清洗一遍,务必把其中夹杂着的细小杂质统统清除干净;
接着呢,如果往后能够再多掏几个松鼠窝,等积累下来的坚果数量足够多的时候,就可以找村子里谁家废弃不用的一口旧铁锅,慢慢地将它们放入锅中不断翻炒,直至这些原本平淡无奇的坚果在高温作用下散发出阵阵勾人馋虫的迷人香气……
想到这里,李国华不禁加快了脚下步伐,恨不得立刻就能飞回到自己那虽然破旧但是温馨的家中,开始着手实施自己精心构思好的一系列计划。
他已经开始畅想着,等到坚果都炒熟之后,媳妇就可以尽情享受这份美味可口的零食啦!
就这样,李国华满心欢喜地提着满满当当的收获,步伐轻快地踏上了那条回家的近路,准备返回自己的温馨小窝。
然而,令他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就在半途之中,突然一阵响动传来,只见一只色彩斑斓的野鸡受惊而起,扑扑棱棱地扇动着翅膀,却并未飞得太远,便稳稳当当地落在了前方不远处的一根粗壮树枝之上。
李国华见状,当即喜笑颜开,心中暗忖:“哈哈,这可真是自个儿赶着往我门上送呢!”
他赶忙小心翼翼地将手中的斧头轻轻放置于一旁,然后伸手探入腰间的弹兜,熟练地取出一颗圆溜溜的钢珠弹丸,并紧紧地握在了手心当中。
紧接着,他微微眯起双眼,如同瞄准猎物的猎手一般,迅速拉开了那张坚韧有力的弹弓。
只听“啪”的一声脆响,那颗被赋予厚望的弹丸犹如闪电般疾驰而出,准确无误地击中了野鸡的脑袋。
受到攻击的野鸡发出一声惊恐万分的尖叫,慌乱地扑腾着双翅想要再次起飞逃离。
可惜的是,它仅仅飞起一小段距离之后,便像是失去重心一般直直地跌落下来。
要知道,对于像野鸡这般机敏灵活的鸟类来说,如果使用弹弓击打它们的身体部位,所能造成的伤害其实相当有限;
而若是瞄准翅膀射击,则能够使其暂时丧失飞行的能力。
但即便如此,一旦这种禽类落到地面之上,它们依然会凭借出色的奔跑和藏匿本领,在茂密的草丛或者纵横交错的灌木丛之间飞速逃窜,想要成功捕获可不是一件容易之事。
所以,对于经验丰富的猎人而言,首选的目标自然非野鸡的脑袋莫属,因为只要能够精确命中此处,往往就能实现一击致命的效果。
很显然,重生后的李国华便是此道中的行家里手。
面对眼前这突如其来的意外之喜,他表现得淡定从容、游刃有余,仿佛一切都尽在掌握之中。
这不,轻轻松松地就又斩获了一只肥美的野鸡,这怎能不让他感到兴奋异常?
此刻,他怀揣着满满的收获,迈着大步继续向家的方向走去,心情愉悦到了极点。
回家的下山路上,李国华又看到了几只傻狍子在一片草地上觅食。
它们被惊动后,瞬间开始跑路,两三分钟后,傻狍子们跑得无影无踪。
唉!
现在还是缺一把猎枪啊!
不然的话,今晚就能吃到狍子肉的饺子了!
一边暗暗叹息着,一边快速回到了家,李国华开始处理今天的猎物。
灰狗子的皮虽然不大,但剥起来却是个精细活儿。
他先从灰狗子的后腿内侧划开一道小口,刀子轻轻一挑,皮肉便分离开来。
接着,他顺着腿部的肌肉纹理,一点点将皮往下剥。
灰狗子的皮薄而紧实,稍不留神就会划破,李国华的手却稳得很,刀尖贴着皮肉之间的薄膜,既不伤皮,也不浪费肉。
剥到腹部时,李国华格外小心。
这里的皮最薄,稍一用力就会撕破。
他用手指轻轻按压,感受皮下的脂肪层,刀子顺着脂肪与皮的缝隙慢慢推进,一点一点地将皮剥离。
灰狗子的前腿和脖子部位更是难点,皮与肌肉紧密相连,李国华不得不放慢动作,刀尖像绣花针一样,精准地挑开每一处粘连。
剥完皮后,李国华将皮子摊开,用刀背轻轻刮去皮上残留的油脂和碎肉。
这些油脂若不处理干净,皮子晾干后会发硬,卖不上好价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