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芷弯徐唯森是小说《廿九的月亮》的角色人物,是由作者路易波士写的一款职场婚恋类小说。目前小说连载中,以下是小说《廿九的月亮》的章节内容
朔:意为“初始”,朔日不见月,取“幽暗”之义。
初一为每月起始,此时月球运行至太阳与地球之间呈直线,月以阴影一面对着地球,且与太阳同升同落,无法窥见,所以不见月。
情感如同朔月,被藏匿、遗忘、忽略,可一直存在的终会显现。
* * * * * * * * *
林芷弯去上海出差时偷懒,跑去找何清欢聊天吃饭,顺便吐槽中午被迫和甲方业主吃斋的经历。
何清欢开一家花店,门面不大,自己当老板,请了个女大学生偶尔帮忙看店。
花店在一个大学城附近,熙来攘往。
店里的定价不算高,常有学生买花,男学生买来送给女学生,女学生买来装饰宿舍。
何清欢这么给她说的时候,林芷弯已经在花店门口坐了一下午,她托着腮帮子看太阳逐渐西下,给天边带来一片橙黄色的霞光。何清欢有一搭没一搭地陪她聊天,手上专心地给花草修剪枝桠、插花。
她不由地感慨道:“现在的学生都这么小资了吗?”
又想起自己,大学时只知道好好读书,天天用书来装饰自己的宿舍,每个月的生活费别说买花了,都快不够吃饭用的。
大三的时候和黎嘉诚开始交往,两人最多偶尔去电影院看个电影,然后有情有义地分食一个煎饼果子。
“你太不浪漫了!”何清欢这么说她。
林芷弯叹气:“浪漫能当饭吃吗?”
何清欢也摇头叹气:“弯弯,还好你入行前找到了黎嘉诚,不然照你这样疯狂加班,又没浪漫细胞,一定孤独终老!”
林芷弯陡然间听见她提起黎嘉诚的名字,愣了愣。
又听何清欢随口说道:“我第一次听你说黎嘉诚的时候,我还听成了李嘉诚呢!当时脑补的可是富商、土豪一类的形象,谁知见了真人后才知道,原来是个白白净净、长相斯文的男同学。”
她听着何清欢说完,才表情木然地缓缓道:“你还不知道呢?我和黎嘉诚分手了,分手都快两个月了。”
“什么?”
坐在她对面,一下午都在专心修剪花枝的何清欢终于抬头正视她,瞪着眼睛接连问道:“为什么呀?你们在一起不都五年了吗?你这么个说炸就炸的脾气,除了黎嘉诚,还有谁能忍受得了?”
“……”
面对如此精准的吐槽,林芷弯表示无法辩驳。
何清欢起了好奇心,放下花剪,追着她问:“所以你们为什么分手呀?”
“哎……”林芷弯皱起眉头开始装腔作势,“可能,爱会消失吧。”惹得何清欢直翻她白眼。
何清欢手上正在做的这一单插花,应该是某家新店开业下的订单,用的是大麦,取谐音“大卖”的含义,麦粒颗颗圆润饱满,将麦穗微微压弯了腰,一条一条拢在一起聚成一把,金灿灿的很惹眼。
金色,让林芷弯想起余晋来。
上个月的月末时,她们设计院的大业主越谦集团,组织了一场为期三天的“新商业规范”培训会。
室内设计行业本没有那么多规范要学,可林芷弯他们的设计院常年承接越谦旗下“悦迁里MALL”的业务居多,商业空间设计比一般的室内设计要冗杂,特别是集团有自己制定的规范标准。
毕竟是上市的大公司,越谦甚至还有集团内部的大学校园。
集团学校在京郊,占了很大一块面积。校园里有一片枝繁叶茂的银杏园,她去培训时刚好赶上了季节,看到了那片光彩夺目的金黄。
那片金黄就像何清欢现在手上握住的大麦一样耀眼。
秋末清冷的季节里,落得一片金黄的小扇子,密密麻麻铺了一地。风吹过,就扬起几片,又落在地上,在日落的霞光照耀下,格外闪耀。
那天培训课程结束后,她和一同参会的七八个同事在银杏林里有说有笑,赏校园美景,捡金秋落叶。
一阵清风从枝间拂过,银杏叶“沙沙”作响,被吹得零零散散,时不时有几片小扇子样的叶片飘落下来。
被风吹落的树叶落在林芷弯的发间。
余晋站得离她不远,他轻轻地抬手,笑着从她的鬓边摘下了一片金黄的落叶。
她从不知余晋笑起来时可以那样的温柔,平时沉默寡言又坚毅的脸,在那一刻舒展开来,好像是平静的湖面无端泛起了涟漪。
那时,她蓦地发现,自己对余晋动了心。
那样猛烈袭来的心动感觉让她不知所措。
林芷弯自认为,在父亲警察职业的熏陶下,自己算是个道德观念强、三观奇正的人。
她心里是小鹿乱撞,脑子里却轰然一响,忽然之间慌张到六神无主。
因为余晋早已有家世,妻子温柔贤惠,儿子乖巧可爱。在她三年前刚进设计院之时就已经知道,甚至还在院里团建时见过他的妻与子。
她就那么傻看着余晋,看他站在日暮霞光和银杏林中笑容温和地看她。
不受控制地想起,黎嘉诚和她分手时质问她的话:“林芷弯,你好好想一想,你到底是喜欢工作,还是喜欢和余晋一起工作?”
分手时听得黎嘉诚这话,她还倔强得要死,生了好大的气,分手的伤心都被生气冲得一干二净。
因为她根本不肯相信,自己会喜欢上一个有家室的男人。
直到余晋摘掉她发间的落叶,她才后知后觉,发现自己的心意。
在她发现自己心意的前一晚,由于学校的宿舍一时之间住进了太多的人,导致热水供应不足,余晋还好心好意地给她和院里的同事送热水。
在她发现自己的心意后,才知道自己对余晋的一切,都记得那么的清晰,像印刻在脑子里一样。
那晚,余晋站在空荡荡的走廊里,形单影只。
暖黄色廊灯洒下的光线打在他的发顶,在发间形成一片暖暖的光晕,他的脸被橘黄色的光影略过,落在阴影里,仿佛暧昧不明。
他手里提着暖瓶,瓶子陈旧的红色有些俗气,但余晋看着一丁点儿也不俗气。
余晋的长相是英俊好看的。
好看到他送完热水离开后,和她一间宿舍的黄月还不禁摇着头跟她感慨:“都说余总是公司所有女生的遗憾,果然没说错!”
林芷弯还清楚记得自己当时不甚理解,问她:“他怎么就成遗憾了?”
黄月捧着个脸做花痴状,言语间全是溢美之词:“余所长成熟稳重,温柔又体贴,长得还好看,在我们公司的男同事里颜值是最高的,妥妥的公司司草!”
接着她语气一转,瞬间失落下来:“就是可惜了……英年早婚,还生了孩子,他要是还单身,公司的女同事们肯定要抢破脑袋!”
林芷弯知道黄月一向花痴成性,压根没将这话往心里听,笑道:“这么夸张?我怎么没觉得他体贴?他倒是天天让我加班来着。”
“这是他愿意栽培你呀!你想想,负责华东区项目的怎么说也有二十几个人吧?他最器重的就是你了!”
是器重的。
直到现在,林芷弯都认为是器重的。
黄月又补充余晋体贴的证据:“你应该不知道吧?他听说你和男朋友分手后状态不好,特地申请帮佳蔓姐的忙,带你去四川开西南区的会。”
四川她是和余晋一起去出差的时候去的。
从出发,直到行程结束,一切都一如往昔。
余晋和往日一样带她去开会,会议结束后带她去考察当地的商场,考察商场的时候给她分析自己看出来的设计巧思,还有施工工艺。哪些地方收口做得不够好?怎样才能更完善?
忙完后再带她去吃顿好吃的,最后披星戴月赶晚班机回深圳。
同以往每一次的出差都一样,他严肃,沉默,甚少和她聊工作之外的事情,只有在说到工作和专业相关的事时,才会话多起来,像个老学究。
当晚林芷弯还不以为意,认为是黄月的多想。
直到第二天的日落时分,在那片银杏林里,她发现自己对黎嘉诚所有的辩驳、恼怒都像是个笑话。
她内心的羞耻感突然涌上来,卷得她翻江倒海。
那一突如其来的发现,实在让她难以接受,鼻头突然一酸,她做贼心虚似的看了一圈周围的人,同事们要么在抬头看树,要么在弯腰捡树叶,没人注意到她的状况。
她不敢再多看余晋一眼,拉起在一旁埋头捡银杏叶的黄月拔腿就走,一边走,嘴里还一边掩饰着说道:“我饿了,我们先去吃饭吧!”
慌慌张张,像个做错事的孩子。
黄月不明所以,被她扯着往食堂的方向走,还傻乎乎地捂嘴偷笑道:“嘿嘿,芷弯,我刚刚又看见那个长得像年轻时黎明的帅哥了!他好像看我来着……”
没心没肺又傻里傻气的。
林芷弯觉得,不光是黄月对着个陌生人犯花痴像傻子,自己也挺傻,甚至用愚蠢来形容都不为过——没有理智地喜欢上不该喜欢的人。
余晋。
她坐在何清欢的花店里,不由自主地在心里默默念这个名字。
她有些庆幸自己做人现实理智,保守底线,所有的事情都要权衡利弊,不为爱冲昏头脑。
但凡她少女心一点,恋爱脑一点,道德观再弱一点,保不齐自己要做出什么可怕的事情。
只是突然间想起余晋,她还是会觉得心里尖酸又苦涩。
这一个月的时间,她疯狂地和余晋保持距离,可无奈余晋是自己的顶头上司,总是会有接触的时候。林芷弯愁得厉害,甚至动了想要辞职的念头。
可是工作正在上升期,手上还刚接了公司一个重点项目的投标,即将要下发竞标须知。理智告诉她,她不该应该因为错误的感情而放弃工作,放弃工作上的好机会。
感情上的一团乱麻她难解决,但是饥饿是好解决的。
天色已经渐暗,只残留最后一束光线,林芷弯站起身,用脚踢了踢何清欢坐着的小凳子:“哎,请我吃饭去吧,我饿了。”
何清欢抬头看店里墙上的挂钟,才五点出头。
她惊道:“这么早就去吃饭?”
“嗯,我中午吃斋没吃饱。”
何清欢“哧”地一笑:“那行吧,你等我一下。”她收拾了下东西,去跟刚来交班的店员交代事情。
何清欢问她想吃什么,林芷弯思索一阵,回想起早上被迫吃斋的遭遇,有些恶狠狠地说:“我要吃那种最便宜又能吃得饱的!”
何清欢失笑,看她一眼,表情极其认真:“要不我给你买个煎饼果子?大学城里的便宜,双份鸡蛋双份薄脆双份生菜加里脊肉的才十块多钱,绝对够你吃得饱。”
气得林芷弯在她肩头拍了一巴掌。
两人手挽着手,嘻嘻哈哈地跑到大学后门的美食街去找店子。
林芷弯许久没有体验到这样繁闹的校园课后生活,看什么都觉得好,犹豫不决地在整条街上逛了两三趟后,何清欢终于忍不住了:“你都逛了快一个小时了,天都黑了!你到底要吃什么?”
林芷弯有些饿过头,挽着何清欢的胳膊,把脑袋靠在她肩膀上长叹一口气撒娇:“算了~你是地头蛇,还是你来找吧~”
最后,两人去了街角末尾处的一家日料店,价格便宜味道又好,尤其是店内设计得很有格调,更多是女学生过来拍照吃饭,在学生中间口碑很不错。
何清欢带她进店的时候笑嘻嘻:“这家店是金博他学生给他推荐的,我还没来吃过呢。”
金博是何清欢的男朋友,何清欢总是这样,三两句话都离不开她的男朋友,最开始林芷弯还不习惯,后来听多了,早已经对金博两个字免疫。
这家店子不大,只有方寸之间。
五张靠墙的卡位已经坐了三对小情侣,脑袋凑在一处喁喁细语。
何清欢说想看师傅卷寿司,觉得看师傅卷寿司是件很下饭的事,便拉着林芷弯坐在了吧台位。
她们边吃边聊,吃了很久,久到最后林芷弯都觉得有些撑了,但还是不想走,各点了杯可尔必思,叼着吸管慢慢地喝。
何清欢又说回她早上吃斋的事情:“这下吃爽了吧?不用惦记中午那顿斋了。”
林芷弯咬着吸管撇嘴道:“果然我就是适合吃肉!”
何清欢哈哈一笑:“你们甲方也是奇怪,竟然带你们去吃斋。”
可不是奇怪嘛……
她上午坐早班机从深圳飞的上海,去帮同事开一个项目的启动会,会上有北京来的华东区总裁,名叫徐唯森,刚刚走马上任不久。
总包的负责人杨工从见到徐唯森的第一刻起,那双豆大的小眼睛就开始滴溜溜地转,林芷弯估摸着,他一定是在思考怎么抱上新任甲方爸爸的大腿。
果不其然,他就是在盘算着撺掇饭局。
启动会半个上午就开完了,会议结束时刚好12点。
杨工堆着一脸谄媚的笑容冲徐唯森说:“徐总远道而来,我们作为东道主怎么也该请徐总吃顿饭呀!”
林芷弯冷眼旁观着杨工溜须拍马,心里直打退堂鼓,她最怕参加这样的饭局——一群吐二手烟的老烟民,还有一堆劝人喝酒的老酒鬼。
让人躲都躲不掉!
她正绞尽脑汁地思索有什么办法可以逃避这场饭局时,就看见徐唯森噙着笑意说:“跟我吃饭很没意思的,我不抽烟,也不喝酒。”
杨工一愣,又很快反应地附和道:“徐总真是严于律己啊!这我们都要向徐总学习!”又狗腿地说道:“徐总想吃什么我们就跟着吃什么!”
林芷弯受益匪浅,原来拍马屁还能拍得这么清新脱俗。
不过谁也没想到,徐唯森竟然说要去吃斋。
这下不仅没烟没酒,连肉都没了。
饶是这样,杨工还能夸:“吃素好啊!身心健康,怪不得徐总身材这么好,龙马精神的。”
徐唯森嘴角噙着一丝似有若无的笑,说话也很缓慢:“我倒不是吃素,只是家里有人做生意,信佛,初一和十五跟着吃素,习惯了。”
一群人挤在狭小的电梯轿厢里,听这对话,各个表情都很丰富。
用餐地点是徐唯森选的,两三辆车人被拉到门口才傻了眼,林芷弯也觉得自己长了见识。扬言自己是东道主的总包杨工,表情更是变幻莫测。
那是一片老洋房聚集的地带,一排排古老典雅的洋房错落有致地矗立着。他们要去的餐厅便藏匿于其中一栋三层高的漂亮小洋楼里。通长的窄窄马路两边是高大而茂密的梧桐树,将那栋漂亮的小洋楼掩映在梧桐树影之下。
餐厅没有亮眼的招牌,只在大门旁边的墙壁上挂着一块小小的斑驳了锈迹的铜牌,上面刻着“红泥”两个字,十分的低调。连接待的服务员都似乎带点儿仙气,身着苎麻质地的素色长袍,一个个温婉娴静,气质独特。
他们一行人被两位服务员引去了二楼的包间。
众人一落座,服务员便上前轻声细语地询问要上什么茶。
杨工坐如针毡,呵呵笑了两声:“这个……让徐总做主吧。”
徐唯森一派闲适大方:“最近天气转凉了,上滇红吧,驱寒暖胃。”
其中一个服务员点头应下,递了餐牌后去一旁的茶台上泡茶,动作优雅,冲茶倒茶一气呵成,美得像幅画卷,另一个服务员站在一旁,低眉垂目地等待他们点餐。
餐牌上是菜品的照片,色彩和谐,摆盘精美,菜名也起得极具诗意,用俊秀的毛笔字标了一道道菜名,“涉江采芙蓉”“满船清梦压星河”“叶叶菩提树”,就是没标价格。
以林芷弯为数不多的经验来看,越是这样不写价格的餐厅,越是会贵得令人咂舌。
一桌人围了一圈,林芷弯和在场另外两个女生一起坐在席末,靠近包房大门,正对着杨工的位置,她看见杨工默默在徐唯森旁坐着,手中煞有介事地端着菜牌,可是面上却绷着脸如菜色,不由觉得好笑。
在座的都不敢乱来,最后还是徐唯森点的菜。
没多会儿服务员便端上了刚泡好的茶。茶汤浓郁,汤色红艳鲜亮,盛在精致的直口白瓷杯里,散发着袅袅的茶香。
林芷弯平时不喝茶,她只爱喝白开水,简单方便又养生,她觉得这茶给自己喝,简直就是暴殄天物,真是牛嚼牡丹。她不动声色地端起杯子,轻轻抿了一口,惊奇地发现,这茶香香甜甜,蛮好喝的。
不过,她也只能感觉到蛮好喝的,再让她品,她也品不出些什么。
她自工作以来,还是第一次遇到气氛这么诡谲的饭局,在这么清雅的环境里品茗就餐,心情应该是安静,舒缓的,可在场的大多数人似乎更多是紧张,谁都不好意思大声说话,也不好意思多说话,生怕不小心打破了这里平静宁和的气场。
值得安慰的是这家素斋味道做得极好,服务更好,末了,还给几位女士专门上了核桃酥,小小的,一口一个。林芷弯尝了尝,觉得惊艳,这核桃酥不仅造型精致,那酥酥的口感,和入口即化的搭配,更是让人欲罢不能。
她正细细地品着,余光瞥见杨工的一脸忐忑不安地推开她身后的包厢大门去买单,却在门口遇见服务员,大门掩住了一半,她隐约听见他们说话。
“你好,我买单。”杨工的声音有些颤抖。
服务员的声音亲切温柔又礼貌:“徐先生说,这顿饭记在他账上。”
林芷弯背对着,没能看见杨工的表情,不过服务员的话音刚落下,杨工就立刻退回包间,连抢单的客套话都没有,就开始感谢徐唯森,拖着长长的尾调“哎呀”了一声,堆着满脸谄媚的笑意说:“真是不好意思啊!本来说好的我来请吃饭,结果却让徐总买了单。”
徐唯森抬眼看他,然后笑了一笑,继续品茶。
杨工僵硬了一顿饭的脸总算舒缓开,疯狂拍马屁:“徐总有品味啊,谁能想到外表这么低调的一家店,味道竟然这么好!真是感谢徐总的请客啊,让我们有这样的口福!”
徐唯森风轻云淡:“这家店的老板是我的朋友,吃顿饭而已,不算什么。”
吃顿饭而已,不算什么。
林芷弯觉得,人与人之间的差距怎么这么大。
临散席前,她听到坐在她旁边两个上海本地单位的小姑娘在低声说话。
一个说:“这家店平时不是都预约不上的嘛?去年我家里人过生日过来吃饭,提前排队预约了三个月才排上,他说来就来了,这徐总的人脉可真是广!”
另一个说:“是啊,又贵又难预约。听讲平时一个茶位费三百块,一个单位套餐一千多,我们这十来个人可不得吃掉把万块钱!”
好家伙!
请无关紧要的人吃饭,一顿饭就上万块,最重要的是她还没怎么吃饱……
人与人之间的差距更大了!
林芷弯不由得抬头看天。
她是个务实的人,还有点小小的强迫症,打小父母就教育她“粒粒皆辛苦”,她将这句话深深地印在脑海里,哪怕是在大学吃食堂里的饭菜,她都要把盘子上的最后一粒米扒进嘴里,一粒都不浪费,久而久之就养成了她不小的饭量。
可这顿饭吃的,精致又奢侈,虽说是珍馐美味,但是都不够她塞牙缝。
她再次描述起中午吃斋的经历依然是绘声绘色,何清欢被她逗得咯咯直乐,笑道:“得了吧你,给你尝试一下奢侈的生活你还不乐意呢?”
“真是‘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啊!”林芷弯掰着手指给她数,“听说中午那顿饭得过万,我算了一下,人均一千多!果真的是贫穷限制了我的想象……”
何清欢笑着拍拍她肩膀,手捏成拳头状,递到她嘴边当话筒:“采访你一下,你今天也进了一回朱门吃斋,有什么感想?”
林芷弯皱起脸,懊恼道:“没吃饱!早知道是甲方爸爸请客,我就多吃点了,吃穷他!”
“你还是别了,回头你爸爸报复你!”何清欢哈哈大笑,跟着又站起身,“我去上个厕所,顺便买单。”
林芷弯挥挥手打发她:“行行行,你去吧。”
她一个人坐在吧台前,看寿司师傅卷寿司,师傅手法娴熟,将雪白饱满的米饭捏成一个扁扁的小团子,围上一圈海苔,铺上绿油油的海草,很是赏心悦目。
看着娴熟又机械的动作,思绪又开始放空。
其实,在今天这顿斋饭之前,她曾见过徐唯森两次。
一次是在上个月末的培训会上,拜黄月那个花痴所赐,对这徐总印象颇深;后来是这月中旬,这位新上任的华东区总裁徐总屈尊降贵,去她们设计院考察了一番,林芷弯被商务部的领导抓着去陪了一顿饭局。
那顿饭吃得她极其不痛快。
起因是商务部的领导薛安文不知道从哪里听来的小道消息,说是因为她林芷弯在培训会上听课认真,所以这位徐总对她印象很好,薛安文人精一个,脑子一转悠,认为面对陌生大佬应该投其所好,硬是抓着她去陪饭局。
林芷弯面上笑嘻嘻地婉拒,心里暗暗在骂娘:当老娘是三陪吗?
只有她自己知道,那三天培训课她都在做什么。
第一天,是一堆基层的小领导,讲规范新标,俗称干货,她倒是认真听课了。
第二天,是高层领导,讲如何通过商业空间设计,拉近与顾客的联系,和商业建筑空间利用率如何最大化。有那么点假大空的意思了。
那天上课的高层领导说话像念经,听得她忍不住打瞌睡,最后真的睡过去,睡了一整天。
也是那天傍晚的时候和同事去逛银杏林,结果不幸地发现自己暗恋余晋。
第三天,她沉浸在纠结和挣扎还有自我折磨中,台上的领导说了些什么,更是没有印象。
那三天的培训会算是白瞎了,去了和没去没太大差别。
除了发现自己喜欢上一个不该喜欢的人,也就记得黄月从第一天起,就对着坐在讲台下旁听的徐唯森犯花痴,那花痴的样子让她想到何清欢。
简直如出一辙。
上课讲小话时,黄月还说他长得像年轻时的黎明。
林芷弯因为黄月的原因,对这位徐总印象颇深。
她那会儿跟黄月抬杠:“黎明长得帅吗?”
这一问,让黄月急眼了,开始疯狂给林芷弯安利自己年幼时的偶像:“黎明年轻时多帅啊!那气质,跟王子似的!”
林芷弯故意拆她台:“可是四大天王里我觉得刘德华更帅哎!而且越老越帅。”
黄月不服气,掏出手机手指飞快地搜索照片:“黎明年轻的时候比刘德华帅多了!”
“黎明是你的偶像吗?”林芷弯绷不住笑。
黄月摇摇头,又兴奋地点点头:“只要长得好看的都是我的墙头!不过,黎明是我上小学时想嫁的人。”
林芷弯:“……?”
“我小时候看格林童话,最喜欢灰姑娘,因为她能跟小鸟对话,多厉害啊,我小时候比较天真,也天天跟我家养的两只鹦鹉说话,然后幻想鹦鹉给我提供王子的情报,好让我嫁入王室。当时在电视上看到黎明,真的跟王子一样,王室都不想嫁了,就只想嫁给他。”接着她撇撇嘴“可惜他跟我妈一样大,我也没遇到王子。”
林芷弯憋着笑,给她泼冷水:“你看的那是童话,童话和现实不一样,现实生活中的灰姑娘,那都跟小美人鱼一样没有好下场的。”
“你串戏了!灰姑娘和小美人鱼都不是一个故事里的人物!”黄月对她泼冷水的行为表示不忿。
“可是她们都是童话故事里的人物,应该互相认识吧?”
黄月气得不理她。
那时候,徐唯森正坐在台下旁听,跟她们隔着两三个人的距离,她还不知道他就是那新上任的华东区总裁。
黄月跟她说的时候,其实她连那男人长什么样都没看清,等她敛住笑意抬头,准备仔细看看的时候。
那个戴着细框眼镜,看上去有点书卷气的男人,隔着薄薄的镜片望向她这边。
目若朗星。
林芷弯吓了一跳,条件反射地低头,装作若无其事地开始记笔记。
其实也没什么可记的。
讲台上的领导翻着长达百页的PPT,身体靠在讲台上,像个毫无感情的输出机器,听得林芷弯两眼发懵。她环顾四周,前排后排早就已经睡倒了一大片,最后她坚持不下去,也跟着睡过去。
直到第三天她魂不守舍的时候,徐唯森才上台演讲,给台下的一众供方单位做自我介绍。
她在自己的混乱思绪中,留下对这位徐总的印象。
暖气充足的室内,他穿着一件黑色的衬衣,戴着细框眼镜,干净利落的短发。他的个子很高,气质很儒雅,言谈举止温和,声音温柔而和煦,略带低沉,显得既浑厚又稳重。在演讲中,他言简意赅,直击要点,从不赘述多余之词。
她总结了一下:他应该是一位行事果断、效率极高的领导者。
后来,她在深圳那场饭局又见到他时,他还是穿着一件黑色的衬衣,这次没有戴眼镜,显得更年轻一些,面上一直噙着笑意。
商务酒局,他远到是客,又是场上的主角,公司的几个商务同事使出浑身解数轮着敬他酒,他似乎很有原则,每次都带着浅浅的笑脸抿一小口,半天下来,他面前的分酒器纹丝未动。
并不似表面那么随和。
薛安文一直冲林芷弯使眼色,想让她去给徐唯森敬上一杯酒,可林芷弯板着一张脸纹丝不动。
余晋也在场,看见薛安文的暗示,想给她打圆场,那个时候的林芷弯脑袋里是一团浆糊,余晋对她的维护更是把她搅合到内心天翻地覆。
一赌气,仰头干了一壶分酒器的白酒。
为了接待徐唯森这个大客户,老板准备的是53%的飞天茅台,那一壶干下去,林芷弯觉得自己是真的快飞天了。
她酒量其实不错,一壶分酒器的酒根本放不倒她。
但她喝酒太上脸,只要喝一杯就跟过敏似的,脸上身上全部发红,更别说分酒器那一壶了。
她直球敬的那壶酒,让商务部同事看得直瞪眼,直呼女中豪杰,也算是给他们打了个头阵,因为徐唯森很给她面子,跟了一壶。她开了头,可以功成身退,接下来就是商务部同事们的主场。
林芷弯在包厢里坐了一会儿,看着公司里的一群人在酒桌上卖力地表演吹捧,当中的主角表面礼貌亲近,实际上却不动声色地拒人于千里之外。
她觉得没意思,便借口醉酒,不方便用包厢的卫生间,去外面找厕所。
出了包厢,她穿过长长的甬道,走到楼上的花园上躲懒。
这家店的老板给这个花园起了个名字,叫空中花园,做成一个灯牌挂在了墙壁上。说是花园,其实也不过就是一个露台围了半圈的花盆罢了,花盆围了几个零散的卡座,还没她老家孙阿姨家种的花多。
不过这里四下无人,静悄悄的,也比较舒服自在,她摸到靠栏杆的卡座上坐下,吹着风醒酒,看着夜晚天空的淡淡流云发呆。
她觉得自己应该是发了很久的呆,在她考虑要不要回去的时候便看到了徐唯森。
是听见了他打火机点燃的声音才注意到他的。
徐唯森即便不戴眼镜,身上也流露出一种儒雅的气质。林芷弯觉得,现在很少能在男人身上见到这样的气质,看起来就像个温文尔雅的贵公子。
贵公子漫不经心解开衬衣上的两颗纽扣,露出些许锁骨,叼着烟接电话,看上去又添了几分风流不羁。
他的声线温柔,但言语间却透露出极度的冷漠,说的内容更是简短无情——
“好。”
“随便你。”
“分手了就好聚好散。”
“行。”
说完就挂了电话。
林芷弯觉得自己窥探到了别人的隐私,她刚想要躲起来,就看见徐唯森掐灭了没抽两口的香烟朝她走过来,步伐很缓慢。
他似乎是被灌了不少酒,喝的眉梢眼角绯红,即便这样,他的脸上也好像一直都带着笑意。
徐唯森眼神扫过她的脸和脖子,说:“你过敏了。”
林芷弯一愣,她摸摸脖子,是有些烫的,看来她喝酒上脸这个特质,连徐唯森都骗过了。
林芷弯并不打算解释,又听到徐唯森开口:“过敏还喝酒?”
她脑子还算清醒,况且,简单的人情世故她还是懂那么一点的:“这不是为了给徐总您留个好印象嘛,没想到弄巧成拙了。”
他接着问:“为什么要给我留好印象?”
“您是甲方,是我们公司的大业主,手上的项目都得看您的喜好不是么。”林芷弯不带任何感情地拍马屁,感觉自己的马屁拍得非常生硬。
徐唯森轻笑了一声:“你过敏看起来有些严重,还是去医院看看吧,不用担心你领导那边,有问题我来说。”说完便往包厢走。
没走两步又折回来补充:“以后还是别喝酒了,过敏严重会出人命的。”
林芷弯有些发愣。
当时觉得,这人,怎么回事?
她发着呆想心事,看师傅捏了七八个寿司,忽地听见何清欢哭着大叫的声音——“你变态啊!”
她吓了一跳,跳下高脚凳跑过去看。
却见何清欢哭哭啼啼地扯住一个男的不让走。
“怎么回事呀?”林芷弯冲过去着急忙慌地问。
“他耍流氓!他摸我!”何清欢哭诉道。
那男的一双眯缝眼瞪着,显然没有预料到,看起来柔柔弱弱的女人竟然会跳出来抓他,他急赤白脸地狡辩:“我摸你干嘛!前平后平,有什么值得摸的!我就是路过,不小心碰到了!”
林芷弯的火气蹭蹭冒上来,怒道:“有你这么不小心碰的吗!”
那男的也不甘示弱:“碰一下怎么了?又不会少块肉!”
何清欢哭得更大声,扯着那男人的衣服不放手:“他根本就不是不小心!他故意的!”
那男的瞪着不大的眼睛,咧着嘴嚷嚷着威胁:“你放开我!再不放开,我动手了啊!”
周围有人围过来看,那男的见何清欢还是不依不饶地扯着他,顿时恼羞成怒,扬起手就朝何清欢的脸上打下去:“去你妈的臭婊子!”
极清脆地“啪”一声,何清欢一下被打懵了。
林芷弯气急,眼睛瞪得溜圆,瞬间暴走。她抄起一旁桌上的酒瓶,毫不手软地朝那男的头上就抡了下去——“你他妈还打人!”
其他几桌客人被这一举动吓到,纷纷向后躲避。
刚刚坐在林芷弯背后那桌的男人却“哧”一下乐了,他安抚着一旁吓到扑进他怀里的女孩,又抬头对着对面的人说:“这丫头有点猛啊!上来就给人开瓢,下手忒狠呐!”
徐唯森侧头看过去,见到林芷弯抄着碎得只剩半截的酒瓶,和她怒气冲冲被鬓角碎发遮住了一半的侧颜。
那耍流氓的男人头被她打出了血,正捂着脑袋歪在地上装死,店员吓坏了,连忙报警。
林芷弯气得手发抖,她明明没使多大劲儿,这男的装什么死!
她咬着后槽牙,死死地瞪他,眼里都要冒出火来,要是目光能杀人,这男的已经被她千刀万剐了。
警察局就在五十米外,出警不过两三分钟的事。
两三个警察将店门围住,开始调查。
那男的躺在地上极其虚弱的模样,手指着林芷弯和何清欢恶人先告状:“这俩女的,拿酒瓶砸我!警官你看!都砸出血了!说不定还脑震荡了!”
“你放屁!”林芷弯怒极,但思路清晰,还口齿伶俐地骂他,“明明是你手脚不干净!耍流氓摸我朋友!而且是你先动手打人的!我不过就是还击,这叫正当防卫!”
她吵架骂人时嗓门清亮,吼得店里全都听见。警察见他们剑拔弩张,赶紧将他们隔开。
何清欢被打了一巴掌,捂着脸缩在林芷弯背后哭。
警察见状,便找店员调监控,又询问在店里就餐的人见到的情况。
林芷弯气得要死,压制着怒意,一边揽着何清欢安慰她,一边看警察在店里四处走动,接着她就对上了徐唯森看过来的目光。
她人傻在了原地。
这都叫什么事!
林芷弯又生气又郁闷,在心里直骂娘,见义勇为打流氓,还被自己的甲方看见。
问了一圈,都说是看见那个男的先动手打人,紧接着又调出监控,那地方不是监控死角,刚好卡在了监控的最边缘,不完整,但是能清楚地看见是那个男的下流,动手揩油,接着被何清欢质问,才有了接下来发生的事。
警察调查清楚,将那男人控制住,检查他的伤势,所幸不严重,只是擦破了皮,又转头来板着脸教育林芷弯:“你帮你朋友是好心,可是你也太冲动了,这万一砸出事了怎么办!”
林芷弯抿紧嘴巴接受批评,在心里回嘴:我没敲死他算手软了!
“你们俩得跟我去做个笔录。”领头的警察对林芷弯说,又转身交代旁边的警察,“你去问问有没有目击证人也愿意去做个笔录的。”
徐唯森对面的男人突然兴奋地跳出来:“警察叔叔!我们来!”
林芷弯觉得自己的头有点大。
他们一桌三个人,加上林芷弯和依旧抽抽噎噎的何清欢,跟着警察往警察局方向去。
她一脑门子的官司,又想起徐唯森刚刚坐的位置,恰好在自己的背后,隔着一条狭窄的走道,也不知道他听没听到自己跟何清欢的吐槽。
她心不在焉地跟着警察做笔录,又态度良好地跟警察保证再也不冲动打人。
“刚刚那个流氓会被拘留吗?”何清欢一脸泪痕地问,她被打的半边脸红红肿肿,看上去可怜兮兮。
警察出言安慰:“不出意外拘留十五天,就看你们要不要和解了。”
“不和解!凭什么和解!”林芷弯像个炮仗似的,又要跳起来,一转头看见徐唯森做完笔录正在看着自己,瞬间偃旗息鼓。
她怂怂的,不再说话,帮何清欢给她男朋友打电话。笔录做了半个多小时,快结束时金博才赶了过来。
何清欢见到他,好不容易止住的眼泪又涌出来,跟打开的自来水龙头一样止不住,哭着扑到他怀里。
林芷弯在一旁冷不丁被塞了一嘴狗粮。
考虑半天,她还是决定去跟徐唯森和他的朋友们道个谢。
走过去时,三人的笔录刚刚做完,最后那个女孩正在签字按手印。
林芷弯堆着满脸尴尬的笑容:“徐总,今天真是谢谢您和您的朋友们了。”
徐唯森抬眼看她,还未说话,和他同行的男人就自来熟地帮他接话,无比热情:“不客气,应该的!我是你徐总的发小,我叫顾骧!马字旁那个骧!”
“呃——你好……”林芷弯还在思索马字旁的骧是什么骧的时候,顾骧身边的女孩“哼”一声,撅着嘴把顾骧拉走了。
场面更加尴尬,她不太适合应付这样尴尬的场景,只恨自己没有遁地术可以即刻遁地而走。
“林工,不用客气,见义勇为嘛。”徐唯森善解人意地搭话。
他刚要错身离开,唇角又扬起浅浅的弧度看向她,一脸玩味的神情:“下次我再请客你也不用客气,可以多吃点,毕竟,你吃不穷我。”
说完头也不回得走了。
他果然听见了……
林芷弯站在原地直发愣,尴尬到极点,连脚趾都用力蜷缩起来。都说人在尴尬的时候会假装很忙,但是没人说过尴尬到极致的时候,会直接石化成一座尴尬城堡——城堡是她自己用脚趾头抠出来的。
徐唯森三人刚走出警局大厅,又风似地跑进来一个四十多岁的男人,慌慌张张地找警察。
林芷弯认出来,这是早上一起开会吃饭的杨工。
半晌后她才弄明白,杨工是刚刚那个小流氓的父亲,怪不得豆大的眼睛如此相似。他这么急急忙忙赶过来,是想要保释自己的儿子。
他向何清欢赔礼道歉,求她和解。
四十多岁的男人拼命鞠躬,恨不得跪地上求她,他说:“实在对不起,是我儿子的错,我替他赔罪,赔钱也行,多少钱都行!他才二十一岁,他不能留案底啊!”
声泪俱下。
看得何清欢恻隐之心骤起,扭过头躲在金博怀里不说话。
杨工见林芷弯和何清欢是一起的,也算是个熟人,来央求她:“林工,咱们好歹算得上有点交情,你帮我劝劝你朋友吧,我儿子还小,是他不懂事做错了,能不能就原谅他这次?”
林芷弯皱着眉头,心说这上海怎么这么小,一天内能遇上两回。
她向来最讨厌被人道德绑架,她气乐了,说话也不留情面,横着眼冷哼一声讥讽道:“你说得好笑,你儿子都二十一了还小呀?早就到了承担刑事责任的年纪了,他耍流氓犯了错,就要付出代价,凭什么要我们和解?而且我跟你又有什么交情?犯不着我来劝!”
说完,拉着何清欢扭头就走。
她陪金博把何清欢送回家。
林芷弯坐在出租车的副驾驶上,车上的多媒体正播放着郭德纲评书,说的是光怪陆离的诡异怪谈。
她听着汗毛直竖,默不作声去看后排的何清欢,正缩在金博怀里委屈地抽抽噎噎。
已经忘记是几岁的时候和何清欢玩在一起了。
从她有记忆起,何清欢就是她的玩伴,两人住在同一个镇子上,相隔了几条街,不远不近,一起上学,一起长大,性格脾气迥异,却出奇的投缘,如同亲姐妹一样。
林芷弯脾气是急躁的,胆子大但没什么耐心,而何清欢跟她恰恰相反。
何清欢性子柔弱胆子又小,从小内心便充满了浪漫情怀,两人小时候扮家家酒,她都非要扮演妈妈的角色,指使林芷弯当爸爸。
她在上海读大学时,在学校里认识了金博,她说金博让她心动不已,后来便一心一意地想要和金博创造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
她的温柔小意和包容,让两个人的感情一直都非常稳定。
金博从小生长在上海,是家里的独生子,他家境不错,有房有车,父母也都是体面的知识分子,连他自己都毕业后留校当了老师。他对何清欢很好,出资给她在自己工作的学校门口开了一间花店。
林芷弯得知后还揶揄了她一句:“还是你会挑男人,准备什么时候领证呀?金太太~”
当时何清欢笑的一脸羞涩。
林芷弯把何清欢安顿好,又买返程的机票连夜赶回深圳。
这一天过下来,精疲力尽,比读书时体测跑八百米还要累,半夜到家她倒头就睡了过去。
翌日一早,收到越谦投标项目下发的竞标须知,便开始马不停蹄地推进投标的工作。
林芷弯另外两个同事一起接手投标项目的方案,她要负责把控方案整体的准确性,压力不算小,安排了各自的任务下去后,就忙碌了起来。
投入工作后,她很快就把上海那离奇的一天抛在了脑后。
工作冗杂紧张,让她繁忙起来,也没空再去思考对余晋的感情。偶尔工作之余,她也会反思自己,想理清自己到底从什么时候开始犯了错。
难道真的像别人说的那样——“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吗?
她脑子跟过幻灯片一样地复盘,从认识余晋开始,到后来相处的点点滴滴。
相识之初是在她毕业那年,她参加校招,进了GX设计院,被分配到余晋的手下。
余晋平时沉默寡言,可说到工作时又会很唠叨,天天用语言管理手下一群不省心的新人。林芷弯一向是个跳脱热闹的,起初她觉得自己像是个五百年前的猴子,天天听余长老念经,听到她要炸毛。
她还是个急性子,特别不适应余晋工作时那么温和又慢吞吞的样子,天天忍受余晋的龟毛和精益求精,工作最开始的那一阵,天天在黎嘉诚面前骂自己的上司。
她甚至偷偷打听过,能不能在公司内部转项目所,她想转去西南所,去她很欣赏的一个女领导手下工作。
得到的答案是,最少要工作满两年,并且有一个附加条件——对方领导愿意接收。
她只好放弃。
可日子长了,她习惯了余晋的工作节奏,工作配合的也越来越默契,余晋对她也很照顾器重,明明一切都在往好的方向发展,怎么就突然对他产生了不该有的想法?
怎么可以喜欢……一个有家室的男人……
她的一颗心像暴风雨夜大海里的帆船,被浪打的浮浮沉沉,长长久久靠不到岸。
理不出一个头绪,也得不到一个结果。
林芷弯自认为自己最大的好处就是想得开。
做不到的事尽量不做,想不通的事就不去想,人活在世上不容易,不要给自己太大的压力,更何况以自己的三观做不出那种破坏人家家庭的事。
何况……除了她自己,也没人知道她喜欢余晋。
她想通过工作来麻痹自己,同时也麻痹这不该有的暗恋。
只是突如其来的投诉,让她不知所措。
她被投诉了,被总包公司的人投诉了,投诉的理由是她殴打合作伙伴。
林芷弯乍一听见这个原因,眼睛瞪的溜圆,还觉得不可置信。
法治社会,她见义勇为,打的是个流氓,虽然流氓是杨工的儿子,但她又没打杨工本人,关她工作什么事?
后来才知道,她揍的杨工的儿子,高中肄业后,被杨工托关系弄进总包公司做一些不费力的杂活。
林芷弯一酒瓶子下去后,又对杨工一顿讥讽,惹恼了那对不要脸的父子。
听说杨工家里和越谦集团某个高层有点沾亲带故的关系,存了心的要给她找不痛快,辗转曲折后她就被投诉了。
得知事情的原委后,林芷弯心中暗骂:原来不要脸和下流是一脉相传的!
余晋把她叫到办公室询问情况。
林芷弯在他对面的椅子上坐好,扣着手指,吞吞吐吐地跟余晋说了自己在上海用酒瓶砸了杨工儿子的始末。
交代完后垂着脑袋不敢看他,觉得余晋此时一定很头疼。
余晋的表情还是一贯严肃,只是声音放柔和了一些:“公司领导受到越谦那边的压力,要把你从越谦的项目上暂时撤下来,包括你正在做的投标。”
听着这宣判,林芷弯整个人都蔫了下来。
余晋安慰她:“你别担心,事情会调查清楚解决的。”
她不说话,坐在那跟个犯错的小孩似的,只蔫头耷脑的点头。
以她之前的脾气,被恶人先告状是肯定要跳起来骂人的,可是现在在余晋面前,不知为什么,她所有的气焰都熄了火。
余晋给她放了三天假。
林芷弯蹲在家里思考人生,她不是坐以待毙的人,她想到当天在现场目击了全程的徐唯森。
不过,徐唯森会不会根本不理自己?
无论如何林芷弯还是决定努力拯救一下自己。
三天后,她回公司销假上班,准备找商务部门关系不错的贺嫣帮忙打听一下徐唯森的联系方式。
还没来得及去找贺嫣,她就被余晋带去公司总裁的办公室,老板高烨长得五大三粗,体态偏胖,笑起来的时候甚至有些憨厚,像尊弥勒佛。
弥勒佛笑得灿烂,亲切的称呼她“小林”,让她坐下并给她沏了杯茶。
林芷弯觉得受宠若惊,还不明所以,她在沙发上坐下,转脸一看,旁边还坐着肿了半边脸的薛安文,一看就被人揍得不轻。
不过三天而已,这都发生了什么?
一旁的薛安文扯着肿起的嘴角,面目有些狰狞开口说话:“小林,你见义勇为的事怎么不早说呢?害我们误会你,要不是徐总主动打电话来说清楚情况,这不就冤枉好人了吗!”
徐总?她一愣,紧接着反应过来,是徐唯森,只是没想到徐唯森会知道她被停职的事,还主动帮她澄清。
听到薛安文的话,她面上不动声色,却忍不住在心中翻了个大大的白眼:怎么不早说?是我没说吗?明明是你们选择性接收消息,信那些裙带关系户的鬼话停我职!
老板高烨开了口:“小林,你得好好谢谢徐总为你作证,总包公司那边徐总也交代清楚了不关你的事儿,你就安安心心地把投标的项目做好。”
事情翻转的太突然,她一下没反应过来,云里雾里地走出老板的办公室,又在门口撞到凑热闹的贺嫣。
贺嫣一脸八卦样,眼里闪着精光,上来挽住林芷弯的胳膊,拖着她远离办公室门口,捂着嘴小声蛐蛐:“你刚看见薛安文没?他的脸肿得好夸张啊!”
林芷弯也好奇:“是呀,他怎么成那样了?你知道吗?”
“他说是摔得,可是谁摔跤能摔到那个位置呀?”贺嫣翻个白眼,接着幸灾乐祸,“我们部门几个人都猜,他是因为出轨找小三的事被他老婆发现了,给揍的!”
出轨。
小三。
这样的字眼让林芷弯心中一滞,她小声问道:“什么出轨呀?”
贺嫣歪头看她一眼,连连吸气,用尽全身力气生生把声音压低,做贼似地问:“你竟然不知道薛安文出轨王婉的事?全公司都快知道了!”
说得有些夸张,只是全公司爱八卦的人都知道了。
突如其来的八卦劈头盖脸的砸下来,一时间有些消化困难。
她只知道王婉是商务部门的新人,进公司不过小半年,林芷弯和她没什么交集。
贺嫣的八卦积极性被调动起来,给她耐心地补八卦课:“有天薛安文去王婉家过夜,第二天来上班的时候,薛安文连衣服都没换,在停车场和王婉亲密地手拉着手,被好几个同事给撞见,后来薛安文连掩饰都不掩饰了,出差到哪儿都带着王婉,说要好好栽培她,可她一个新人,凭什么有这样的待遇呀?凭一个是男上司,一个是女下属吗?”
末了她又补充道:“我一会儿把你拉到公司的八卦群里去!这么劲爆的瓜你竟然不知道,你都快跟公司的八卦团体脱节了!”
林芷弯神思恍惚,只觉得自己浑身轻飘飘,走路也有些虚浮。
男领导和女下属,这两个称呼听着多么的奇妙,本来堂堂正正,现在听起来都觉得暧昧不堪。
贺嫣拉她进去的八卦吃瓜群里,基本上都是公司关系不错的同事,或许他们曾经在这个群里讨论过薛安文和王婉不堪的地下恋情,不知会用怎样的言语去形容羞辱。
林芷弯心里觉得心虚害怕。
万一有一天,自己这份不堪入目的爱意被人得知该怎么办?
她感觉自己像被一丝一丝的蜘蛛网包裹住,越挣扎越被裹紧,黏糊糊的束缚缠绕上来,裹得她几乎快要窒息。
她给自己暗下决心,要遏制这份感情,不能这么错下去,至少以后要独立起来,要离余晋远远的,越远越好,形同陌路才好。
好让她把刚萌芽的爱意掐死在摇篮里。
她的手上不自觉地扣着键盘,键盘上的按键都快要被她卸下来,手指被按键的棱角割得生疼,可是敌不过她心里被蜘蛛网包裹的疼痛。
那种疼痛,难言又无法忽略,只要一看到余晋就会发作。
她想,还好余晋不知道自己的心思。
还好,还好。
王星达从她旁边经过,奇道:“芷弯,这键盘怎么你了?这么虐待它。”
林芷弯这才回过神来,她松了手,手里脱落下来两个按键,她看着那两块按键,半晌才摇头:“没事儿,已经解决了。”
王星达却会错意,开口安慰她:“哦,是因为被投诉的事情吧?我听说徐总已经帮你澄清了,已经没事了呀。”
她笑了一笑,点点头:“是啊,已经没事了。”
牛头不对马嘴。
不过他提醒到自己,这次欠了徐唯森一个人情,她想着,等自己下次有机会再遇到徐总,一定要当面感谢他!
机会来得倒是快。
十二月的圣诞节,是越谦集团每年举办冬季供方答谢会的日子,在北京越谦旗下高端酒店“竹”酒店的宴会厅举办,并给参会人员在酒店内提供住宿,算是给甲乙方的一个共同团建、互相交流的机会。
圣诞节还要参加这样商业互吹的活动,林芷弯觉得很头疼,但她是设计院目前重点培养的骨干员工,不可避免的被带去参会。
这是她工作这些年来,第一次参加这样的活动。
会上是越谦的各位领导上台做总结演讲,徐唯森也在演讲的领导之列,林芷弯在台下看见他。
她一直记得要感谢徐唯森的事,于是会议结束后,在杯光斛影的晚宴上找了一圈又一圈,才看见徐唯森和一群老烟枪在吸烟室里抽烟,那些人围成一圈,一边抽烟一边攀谈。
他个子很高,匀称的躯体裹在合身的定制西服里,衣冠楚楚地依靠在栏杆边,夹着烟的姿态放松,离那群攀谈的人隔出一段距离,明明身处热闹中,却无端端有种疏离之感。
林芷弯见他靠在栏杆上吞云吐雾,散漫松弛的样子,和刚刚在台上优雅得体,游刃有余发表演讲的男人,根本联系不到一起去。
她在吸烟室不远处徘徊了半天,等到他掐灭了指间的香烟,推开吸烟室的门,才上前打招呼:“徐总,您好。”
徐唯森看见她,原本面无表情的脸上扬起一贯的礼貌笑意,冲她点了点头:“你好林工,找我有事吗?”
林芷弯很郑重地说:“我是来感谢您的,谢谢您帮我澄清这件事,没有让我的工作受到影响。”
“向林工学习——”他笑了一笑,“见义勇为。”
林芷弯的脸一红,听出他语气中的调笑之意。
她挣扎半天,还是问出了一直犹豫要不要问的话:“可为什么您明明知道杨工那些人的人品问题,却还是愿意继续跟他们合作呢?”
投诉风波过后,王星达曾跟林芷弯吐槽过,说他继续跟项目后才发现,不仅项目的总包负责人还是杨工,就连杨工的儿子也没有受到丝毫影响,偶尔去总包公司开会时遇上,还会挑衅的看他。
林芷弯嫉恶如仇,眼里容不得沙子。
虽然她知道自己的想法有些幼稚,但是还是没忍住想问清楚一个答案。
徐唯森耐心地解释:“集团和各公司的合作关系是需要综合考量利弊的,这中间筛选的过程很复杂,看实力也好,看诚信也罢,不会因为一件无关工作的事情,来去否认这个人在工作中的价值。”
他看着她的眼睛,接着说:“林工,面对工作上的事不要太天真,结果才是最重要的。”
他的意思是,她在工作上可以不受这件事的影响,已经是最好的结果。
她小声喃喃:“可这不对……”
“什么是对?什么是错呢?”徐唯森问,“你何必这么执着对错?”
林芷弯深吸口气,坦然说出自己的心里话:“我做人喜欢有恩报恩,有仇报仇!他们做错事,他们自然是要付出代价的。”
接着又一鼓作气地说:“当然,您帮我澄清作证这个事,我也会记在心里,您要是不屑我的回报,那我就好好工作,从项目上回报您!”
有恩报恩,有仇报仇。
说出来有点像江湖中的侠义之士,可工作又不是演武侠片,林芷弯觉得自己有点像个傻子,但她确实就是这么想的。
徐唯森轻笑一声:“那照你这么说,你报恩可是报错人了。”
“什么意思?”林芷弯不解地看他。
“是你的上司特地来找我,请求我帮你澄清。”他好看的嘴唇一张一合说出个名字,“余晋,是他那天来北京汇报完提案后,又在我会议室门口等了一下午,我才知道你被投诉了,这才能帮到你。”
余晋。
林芷弯突然觉得自己有点头疼,眼前是密密麻麻的黑白雪花点在疯狂闪烁,耳朵又突然嗡嗡作响,是信号接收出现误差时的“滋滋”声,那么一声声,拉得老长。
余晋为什么要这么帮自己?
她心里忍不住地猜测——“难道,他是有那么一点点喜欢我的吗?”稍微涌上来的那点雀跃,又瞬间被更大的羞耻心给倾泻着淹没。
林芷弯瞬间失魂落魄,心情惨淡的都不知道怎么和徐唯森道的别,也不知道怎么又走进了会场里,只是她一抬头,又看见了余晋。
他拿着酒杯,正站在高烨的旁边看人们寒暄。
他不怎么说话,只是默默的微笑,坚毅的脸庞看上去竟有些腼腆。
自己说好要独立要远离的心,到最后还是依赖上他,出了问题也要他来帮忙收拾解决,这太让人沮丧了。
林芷弯神思恍惚,不小心喝多了点酒,脑袋晕晕乎乎。
人难受时喝酒太容易醉了。
她清醒地知道自己醉了,撑着最后一点自我管理意识,提前退了场,回到酒店房间,躺在床上瞪着天花板。
天花板好像在眼前旋转,思绪也不停地翻涌着,胸腔里像是被柔软的棉花满满塞住,堵得死死的,一点一点,让她透不过气。
“林芷弯,你真是太可笑了。”她呢喃着耻笑自己,闭上眼睛,大滴的泪珠顺着太阳穴滑落,就这么昏睡了过去。
翌日醒来,才早上六点多。
林芷弯刚睡醒时有些迷迷瞪瞪,脑袋还带着宿醉的沉重,坐起来缓了好一阵才反应过来身在何处。
然后昨晚睡着前的那些记忆就如潮水一般又涌现出来。
他们被安排住的标间,隔壁床上的贺嫣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回来的,睡姿歪七扭八,把被子和自己裹成了个结结实实的大麻花。
林芷弯爬起身,给贺嫣又盖了张毯子,准备洗个澡清醒清醒。
站到镜子前才看见自己的脸跟鬼似的。
昨晚睡着得太突然,她沉浸在心事里,连妆都没来得及卸。皮肤带了一晚上的妆,昏黄暗沉,房间里的暖气跟不要钱似的开得足,干燥到嘴唇起皮,眼线也晕成了两个大大的黑眼圈。
“真丑啊……”
看着镜子里自己的丑样,她嫌弃得要死,火速卸妆,又洗干净脸,对着镜子仔细地打量自己。
她底子其实挺好的,江南水乡的姑娘,皮肤白皙面容秀气,圆圆的杏眼,乌黑的瞳仁,眉毛细而流畅,唇形饱满又水润。
林芷弯直嘀咕:“以后可不能这么折腾自己了。”
去他妈的暗恋!去他妈的感情!
她又进了淋浴间快速冲了把澡,出来时,床上的贺嫣还在用被子给自己裹大麻花。
看眼时间,刚好七点钟。
她认认真真地对着镜子拍了水乳,又拿起手机和自己那张房卡,去酒店的餐厅吃早饭。
这家酒店以竹子为主题。不管是大到整个空间还是小到天花板的某处细节,都能见到竹子的身影,编织成纹路图案的饰面,曲线竹篾构成的艺术装置,搭配柔软的暖黄色灯光,营造出的光影效果很是喜人。
林芷弯职业病,就这么一路走,一路参观的来到餐厅。
早餐是自助式的,分中式区和西式区。
她端了盘子在中式区捡了几样自己爱吃的东西,又要了一小锅现煲的热粥,找了个靠窗的座位坐下,这才发现,餐厅的餐桌也是竹子搭配着大理石,素雅和冷峻,倒也是别有特色。
她的职业病正发作着呢,就听见余晋的声音:“芷弯?怎么这么早?”
林芷弯骤然紧张起来,抬头看见余晋正端着餐盘看她。
因为还很早,余晋洗漱完毕后只套了一件白色的休闲服就下来吃早饭,头发也没用发胶胶上,几簇刘海顺从地搭在额前,弱化了他面部坚毅的线条,少了几分精英气概,多了几分阳光温柔。
林芷弯第一次见他这副样子,竟只会呆呆的点头。
余晋在她对面的餐椅上坐下,微微一笑:“是不是起太早了?我看你都有点没精神。”
她支支吾吾:“嗯……昨晚睡得太早,所以早上自然醒,醒早了。”
他点头:“怪不得,昨晚后半场都没看见你,原来你回去休息了。”
“嗯,昨晚喝了点酒,有点醉,头晕,就提前回去睡了。”
林芷弯一边说着话一边埋头在皮蛋瘦肉粥里找姜丝,然后挑出来丢在盘子边缘。
见她跟小孩似的挑食举动,余晋不禁笑起来问她:“你怎么不吃姜呢?”
她挑姜丝的手不停:“很小的时候还是吃的,后来吃多了就不吃了。”
他问:“为什么会吃多生姜?”
林芷弯撇着嘴吐槽:“我妈妈以前在镇上的糖厂上班,说是糖厂,其实也就是个制糖的工坊,专门做粽子糖卖给游客。每次卖不掉的糖,厂长就会给员工带回家,卖的最差的就是姜糖了,所以我妈妈每次给我带回家的都是姜糖,那个姜味,我吃腻了。”
听到这话,余晋轻笑一声:“孩子气。”
她夹着筷子的手停顿一瞬,开始转移话题:“老大,你怎么也这么早呀?”
“习惯了。”余晋微微低着头,手上敲着一个煮鸡蛋,“早上要送孩子上幼儿园,所以一直都起得很早。”
“这样呀……”
林芷弯犹犹豫豫,最后还是觉得应该问出口,她抬头看着余晋问他:“老大,我昨天见到徐总了,感谢了他帮我澄清打人的事情,可他告诉我,是你找他跟他说了我的情况,他才帮我的。”
余晋没说话,安安静静听完,手中的鸡蛋也剥完,然后用纸巾擦手。
她终于问出口:“那你为什么会帮我呢?”
“你是我的下属。”余晋抬头看她的眼睛,神情郑重,“我作为你的上司,力所能及地帮助下属,不是很正常的事吗?”
林芷弯瞬间明了,余晋说的没有错,他作为一个领导,帮助下属是力所能及,更何况余晋在公司是出了名的护犊子。
原来确实是自己想太多,自作多情的把余晋的好意当作爱意。
不过也还好是自己想太多,她觉得难过的同时又松了口气,心中暗忖:林芷弯,你到底在期待什么答案呢?
她抿唇点点头,开始喝粥,喝了没两口,不小心吃进一口姜,辣得她泪花都闪了出来,粥里的姜丝没有挑干净。
余晋给她递了杯白开水。
她接过水杯立刻喝下两大口,把嘴里的姜味冲淡,然后眉头皱起说:“这粥里怎么放了这么多姜?”
余晋笑话她:“生姜可是好东西。”
她摇摇头,抬手拭去眼尾被呛出来的一星半点的泪花:“再好的东西,不适合我,我宁愿不要。”
林芷弯觉得自己应该找个局外人聊一聊,免得自己一个人总爱胡思乱想。
返深工作的第一天晚上,她给远在上海的何清欢打电话。
电话刚拨过去就立刻被接通,何清欢脆生生的嗓音响起来:“弯弯~有个好事!我刚想跟你说你就打电话来了,我们真是心有灵犀呀!”
“你捡钱了?还是彩票中奖了?”林芷弯躺在出租屋的小沙发上随口问道。
何清欢故作神秘的语气里压抑不住的兴奋:“你猜~”她这两个字的尾音拐了七八个音调,听得林芷弯不寒而栗,甚至想掐断电话。
“你爱说不说!”她拧起眉头。
“哎!”何清欢急了,“我说!”
然后她清了清嗓子,郑重地宣布:“金博向我求婚啦!”声音仿佛浸泡在蜜糖橘子罐头里似的甜腻。
林芷弯一愣,接着立刻从沙发上跳起来:“恭喜呀!那你答应了吗?”
“当然答应啦!我刚和他在一起的时候,连孩子叫什么名字都想好了!”
“啧!”林芷弯格外的嫌弃她,“你收敛一点!金博知道你觊觎他的美色这么久,会不会被吓跑掉?”
何清欢在电话那头咯咯直笑。
“他什么时候跟你求婚的呀?怎么求婚的呀?有惊喜吗?单膝跪地求的吗?穿着正式吗?有花吗?什么花?有几朵?钻戒呢?几克拉的呀?……”她连珠炮似的问了一大串。
“他圣诞节跟我求的婚……”
“哎?那不是两天前了吗!好呀,何清欢!你被求婚没有第一时间告诉我,没有给我现场直播!”林芷弯佯装生气。
“我当天太激动啦!人都傻了,我可是缓了两天才缓过来呢~”
林芷弯“哼”一声:“行吧,原谅你!你接着交代!”
何清欢虽然害羞,但都事无巨细地交代了个清清楚楚,仿佛在诉说着一个爱情童话。
“真好。”林芷弯感慨道。
何清欢也感叹:“是啊,真好!金博也算是我的理想型了。”
“理想型?”林芷弯兀自笑起来,“白马王子吗?哈哈哈哈”
“林芷弯!那都是小时候胡诌的!”
两人小时候扮家家酒,何清欢永远都扮演温柔妈妈,在家种花做饭照顾小娃娃,林芷弯永远扮演在旁边观看她辛劳的爸爸。
某次,何清欢不知道看了什么童话故事,非要她扮演王子,嚷嚷说自己要嫁个白马王子。
林芷弯对此不屑一顾,她说:“白马王子有什么好的,白龙马也算白马王子了,还不如孙悟空厉害。”
何清欢很严肃地纠正她:“白龙马是龙太子,不是白马王子,白马王子是灰姑娘和白雪公主的老公。”
林芷弯的小脑袋瓜子转了又转:“那白马王子为什么娶这么多老婆?”
何清欢:“……”
再后来,附近的大人逗她们,问她们理想型是什么样的,长大以后要嫁给什么样的人。
何清欢脆声声地答:“嫁个白马王子!”
林芷弯那阵子天天跟在她老爸后面看金庸剧,沉迷武侠世界,恨不得背着倚天剑仗剑走天涯,她说:“既然要流浪江湖,那我就嫁个英雄吧!温柔又厉害的那种。”
现在想想,嫁给英雄仗剑走天涯什么的不太实际,她还不如自己当英雄更快一点。
又提起年幼的往事,何清欢哈哈大笑,笑完后对她说:“其实我第一次见黎嘉诚就觉得他不适合你,虽然他脾气挺好的,但是太温吞了,不够厉害。”
许久没有听到黎嘉诚的名字,林芷弯发现自己心中再无半点波澜,神思忽地有些飞远了。
何清欢又说:“不过呢,婚姻大事你别急,慢慢来,弯弯你这么优秀,一定能遇上你想要的英雄的。”
林芷弯失笑,不过也在这段谈话中放下了这么多天紧绷的神经,安稳睡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