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晗是小说《没空间没金手指,让我咋修仙》的角色人物,是由作者红尘轻舞写的一款玄幻言情类小说。目前小说连载中,以下是小说《没空间没金手指,让我咋修仙》的章节内容
站在一个灰扑扑的古老城门外,萧晗已经发愣了好一会儿了。
主要是到现在,她还没能接受眼前的一切。
明明之前,她还在高楼大厦林立的现代都市里,为何被大风卷到天上后,她就落到了这个进进出出,却没有一个穿现代人服装的古代城门口?
没有摄像机,没有剧组工作人员,自然也不会是某个拍摄古装片的影视街。
可怜她又是揉眼睛,又是掐大腿,都没能让眼前的景象消失,疼痛感也证明,她此刻人是清醒的,并不是在做梦。
所以,她是被一阵大风卷进了时空裂缝中,落到了古代?
爱看小说的萧晗,对穿越这个词语并不陌生,可别人不都是魂穿吗,为何到了她这里,连身体也一并穿越过来了?
算了,既然被大风卷到天上后没死,那就说明她命不该绝。穿就穿吧,能全须全尾的活着,比什么都强。
勉强接受现实的萧晗,举步向城门处走去。
她扎着马尾巴,穿着一件中袖的碎花雪纺衫,下身是黑色麻纱面料的裙裤,脚上是鱼嘴半高跟凉鞋。
虽然和这进进出出的古人装扮大相径庭,但好在也没太惊世骇俗,因此即便路过的人看到她都会偷偷的多看两眼,却也没人露出太惊异的表情。
城门口没有收取入城费的官差,进进出出的并没有人管,萧晗小心翼翼的走了进去。
宽敞的青石板路,道路两旁的店铺都是砖瓦房或者木结构,没有茅草房,看房子就知道居住在这里的人不会太穷。
街上熙熙攘攘的人有走路的,挑担的,骑驴的,坐轿的,坐马车的。
但让萧晗诧异的是,这些人都没人走中间,全都将中间五尺左右的距离给空了出来。
虽然诧异,但现在可不是研究这个的时候,萧晗已经发现了一个更严重的问题。
那就是,街上人说的话她听不懂,那些店铺牌匾和幌子上的字,她也一个字都不认识。
此刻萧晗的心,就跟泡在冰水里一般,哇凉哇凉的。
语言不通,文字不同,她要在这陌生的世界里怎么活下去?
漫无目的的转了两条街,感受到腹中的饥饿,她的心更慌了。不是吧,老天爷将她送到这异时空,就是为了让她来做乞丐的?
对了,那些穿越的主角们,不是都有什么空间啊系统啊之类的金手指。
想到这里,萧晗精神一振,走到一个行人稀少的巷道内,然后低声不停的念叨:“系统,系统,你快出来。”
可惜,除了惹来旁边院墙内一条狗不停的朝她吠叫外,并没任何异样发生。
萧晗快走几步,远离了那有狗的院子,然后又开始小声念叨:“空间,空间,快让我进去。”
只是,空间她也依然没能呼唤出来。
萧晗仔细想了想,好像空间都是需要什么媒介的。
她立刻将自己全身上下都摸索了一遍。
可除了一把工厂员工宿舍钥匙外,啥也没有了。
她先前是在一个小服装厂上班,因为赶货,台风天气老板也迟迟不肯让工人下班。一直到风越来越大,才肯让他们回宿舍。
萧晗是因为快走到宿舍,才发现手机忘在车间里了,于是又折返回去拿手机。
哪知在经过一个房子被拆掉了的空地时,一阵大风突然席卷而来,将她整个人给卷到了天上。
等她七荤八素的落到地上时,就到了这异时空的古代城门外的草沟子里了。
萧晗也不爱买什么首饰戴,因此身上除了这把钥匙外,真的是连个廉价的饰品都没有。
她将钥匙翻来覆去的看了好几遍,在心里琢磨,既然这钥匙是唯一跟着她来到古代的物品,说不定空间就藏在这里面呢。
一般小说里不都是写的需要滴血在某个媒介物体上,才会开启空间吗,萧晗决定自己也试一试。
她四处看了看,在墙角处发现了一块粗陶瓷碎片。
将其捡起来,在墙上狠狠一砸,陶瓷片再次碎裂成好几块。
挑了一个边缘锋利的,萧晗一狠心,在左手指上划拉了一下。
“嘶”,疼的她倒吸一口凉气,血珠子也瞬间冒了出来。
萧晗急忙将钥匙按在伤口边,让血流到钥匙上。
只是,一直到她将整个钥匙都涂满了鲜血,她想象中的空间,依然没有出现。
将受伤的手指放进嘴里吸吮了几下消毒止血,萧晗泄气的继续瞎逛。
语言不通,文字不同,身无分文,没有系统,没有空间,老天爷这是要玩死她?
可怜她在现代社会,也只是个小山村里的农家女。庇护她的母亲过世后,初中都没能毕业,就被重男轻女的奶奶和父亲给赶出去外面打工赚钱,以便供养弟弟读书。
虽然在社会上摸爬滚打了几年,可说到底她也只是个没有任何特长,长相平平,智商一般,普普通通的打工妹啊。
所以,老天爷是基于哪一点,将她选为穿越者的?
穿就穿吧,反正在现代社会,也没有值得她留念的亲人,可穿越大礼包,金手指,好歹也该给她备着啊。
萧晗就这般满心惶恐又悲愤的走了好几条街道巷道,直到双腿酸软,她才蹲在墙根下,茫然的看着来来去去的行人。
眼见天色要渐渐暗下来了,她上哪儿去填饱肚子,上哪儿去睡觉?
不行,她总得去试试,哪怕是乞讨,也不能饿死在这古代啊。
萧晗再次打起精神,寻了一家酒楼模样的铺面,走了进去。
店小二见有人进来,立刻迎了上来。
“这位客人可是要用餐?”
虽然进来的女客穿着打扮有些怪异,露胳膊露脚趾头的,但身上的面料却又不是什么麻布粗布。
店小二自诩自己也是见过许多特殊人物的,自然不会在面上显出异样来。
萧晗用手比划着,一字一顿道:“你、们、这、里、需、要、洗、碗、之、类、的、帮、工、吗?”
店小二一脸懵逼的看着萧晗,“客人,您说的话我听不懂。”
萧晗此刻心里也急啊,这个看起来应该是店小二的人,说的什么她一个字都听不懂啊。
她又着急的比划了几下洗碗的动作,奈何店小二依然是不明白她想干什么。
PS:后面有书友吐槽修仙界还有男尊女卑,联姻等观念思想,因此特意来这里说明一下。按照主线设定,这里就是一个低配版的修仙世界,许多的设定和凡人世界比较接近,新来的书友不用觉得不舒服。
这里并不是完整的世界,只是一个过渡,更好的在后面,不能剧透,所以不好说的太明白。
很快的,酒楼掌柜也过来了。
掌柜的指着大堂墙面上挂的菜单水牌,想让萧晗直接点菜。可萧晗又不是来酒楼吃饭的,她身无分文,哪里敢点菜,只能又是摆手又是摇头。
比划了半天,萧晗最终还是无奈的退出了酒楼大堂。
至于文字沟通,就冲着街道上的牌匾,酒楼大堂上挂的水牌,那上面的字她一个字都不认得,想必她那一手简体字,别人也会如看天书。
这里的文字,以她那浅薄的学识来猜,估摸着和篆体字有些相像。
至于为何她猜和篆体字相像,是因为她工厂里的老板附庸风雅,有一枚印章就是叫人雕刻的篆体字,然后还故意让他们认。
可怜她一初中毕业证都没拿到的打工妹,又哪里识得什么篆体字。
若是知道要穿到这个异时空,她就是花钱请人教,也要学会认这种比繁体字还难的文字了。
只是,有钱难买早知道。
再次来到大街上晃荡的萧晗,很想跳起脚来将老天爷给臭骂一顿。
她就没见过还有比她更惨的穿越者。
不给穿越大礼包,那你就不能挑个特工啊,研究生啊,之类的精英分子聪明人来穿越啊。
她很普通很平凡的,真的不想穿越啊。
天色暗了下来,有些店铺开始打烊,酒楼客栈之类的,则是在门外挂上了灯笼,倒也让大街上不至于一片漆黑。
如此繁华的城市里,却没有多少夜游玩耍的行人。
萧晗估摸着应该到了晚上十点左右时,大街上已经是一片寂静,连酒楼客栈都关门了。
稀稀落落的几个灯笼,已经没法驱散黑暗了。
萧晗抱着有点发冷的双臂,蹲在不远处有灯笼,光线却又照不到她的黑暗墙角边,双眼茫然无神的看着前方,祈祷着这个噩梦赶紧结束。
只是,她没想到的是,她目前的处境还不是最惨的。
更惨的时候马上就要到了。
子时刚到,强忍饥饿的萧晗正蜷缩在墙角迷迷糊糊时,一队巡逻的执法队伍,直接就奔着萧晗而来。
领头队长一挥手,“没有灵压,不是修士,立刻将人带走。”
两三名穿着一模一样的执法队队员冲过去,一拥而上,就将萧晗给捆绑起来。
“住手,快住手!你们要干什么?”
懵逼了一瞬的萧晗,本能的叫喊挣扎起来。
领头的队长有些惊讶的偏头对身边的一个队员说道:“这女人说的什么?”
队员有些茫然道:“我也没听清楚。”
“放开我,我没犯法,凭什么抓我啊!”
萧晗还在垂死挣扎,虽然她的挣扎和蚍蜉撼树差不多。
借着附近的灯光,她已经发现,突然出现的这七八个人,都穿着一样颜色一样款式的服装。
而且这些人的腰间,都悬挂着刀鞘,一看就不是普通人。
这样的队伍,不可能是人贩子或者劫匪之类的。
她实在想不明白,自己啥事没干,就蹲在墙角打瞌睡,也能被抓。
领头的队长现在确信,他们抓的这名女子,说的不是他们这里的语言。
他暗自猜测,这也许是哪个偏僻地方的方言吧。
当然,不管对方说的话他能不能听得懂,都没关系。反正按照凌云城的规矩,宵禁后,还在街上遛达,或者夜宿大街小巷的人,只要是凡人,一律抓进城主府的大牢内。
眼前这女子,肯定是偏远地区过来的,不知道凌云城的规矩。
既然只是一个普通女子,他便让两名队员押送对方去城主府,他则带着其余的队员,继续去巡逻。
两名队员押着五花大绑的萧晗往城主府而去。
大概是见对方只是一个年轻的弱女子,其中一个队员好心道:“你也不用害怕,按照规矩,也就是将你关一夜,然后罚点钱就放了。”
萧晗现在真的是无比的绝望。
对方说话她听不懂,她说话对方显然也同样的听不懂。不能沟通,她还如何为自己喊冤辩解?
穿过一条漆黑的小巷,转入另一条大街,又走了没多久,在一栋门楼和大门堪比故宫前门的建筑物前停下。
大门口站着四名守卫。看到执法队的队员押着一名打扮怪异的年轻女子回来,一人笑道:“这女人是犯了何事?”
一名队员回道:“宵禁时间到了,在街角睡觉呢。”
大门守卫惊异道:“这是有什么苦衷吧?”
执法队队员撇嘴道:“她说话我们都听不懂,应该是哪个偏远小村子里偷跑出来的傻妞吧。”
说完,和同伴推搡着萧晗,从旁边的小门走了进去。
也不知走了多久,七弯八拐的,萧晗被推进了一个和电视剧中牢房的样子很像的房间内。
萧晗借着过道上微弱的灯光,打量着这个异时空里的牢房。
一堆枯草,一个恭桶,阴暗潮湿的地面,散发着霉臭味的空气,就是她现在看到和感受到的。
她到底是造了什么孽,要来亲身体验古代的牢狱生活?
已经被解开绳索的萧晗,呆呆的站在牢房内,真正觉得生无可恋了。
只是,才刚刚二十岁的她,要她自己亲手结束自己的生命,她又下不去那个手。
最终,她也只能脱下凉鞋当坐垫,靠着过道这边,倚靠着栅栏样式的牢门,从怨天怨地到祈求漫天神佛保佑她穿回去,再到迷糊的睡过去。
睡锝极度不舒服的萧晗,是被一个尖利凶悍的女声吵醒的。
“哟,还睡得挺香的。”
紧接着,牢房门上的锁被打开,还没来得及站起来的萧晗,因为倚靠的门拉开,直接摔了个四脚朝天。
一个身高体壮的中年妇女,居高临下的打量了萧晗两眼,随即就像拎小鸡仔般,把她给拽了起来。
此刻,白日的光线透过墙壁上端的小窗照射进来,让萧晗清楚的看清了面前之人的壮硕。
掂量了一下自己和对方的实力差距,萧晗老实的没有反抗,任凭对方上下其手,将自己身上翻找了一遍。
发现这个年轻女子身上除了一个血迹斑斑,造型古怪,有点像钥匙的小东西外,全身上下,别说金银珠宝,就是铜板都没一个。
“呸!这么穷,难怪要睡大街,被抓进来。”
女牢头一边骂骂咧咧,一边推着萧晗往外走。
萧晗被带到了一个中年男子面前。在女牢头的一番叽里哇啦后,中年男子看着萧晗问道:“你要是有钱,或者有亲戚在城内,就赶紧交待出来,让他来赎人,否则,就要干活抵债了。”
可惜,既听不懂,也已经心力交瘁继而摆烂的萧晗,直接就摇头表示了一切。
中年男子一挥手,“将她带去交给林嬷嬷。”
女牢头于是又带着萧晗,离开大牢,在众多院落外七弯八拐,直到走进一个院落中。
随后,女牢头将萧晗带到一个头发梳得一丝不乱,面容严肃的老妪面前。
嗓门大,面容狠厉的女牢头,此刻却声音柔和,脸带笑容的对着老妪交代了几句,就急忙离开了。
被称为林嬷嬷的老妪,打量了萧晗几眼,见她心不在焉,双眼无神,似乎对眼前的一切都漠不关心的样子,皱眉道:“你是因为不知道凌云城的宵禁规矩,还是因为家里出了什么事?”
她觉得,眼前的年轻女子,多半是因为男女之间的感情纠纷,才会失魂落魄的流落街头,继而被执法队抓了关进大牢的。
可惜,萧晗听不懂她的话语,依然是只能摇摇头。
林嬷嬷忍不住小声嘀咕了一句:“都是些傻女人,为了男人就要死要活的。”
她还是认为,萧晗肯定是因为感情问题,才这副模样的。
她说这句话时,换了另外一种语言,却让萧晗猛的转头看向她,眼睛里迸发出灼人的光芒。
“你说的是不是为了男人要死要活?”
刚才老妪说的话语,很像闽语,而她在闽省待了五年,虽然只能说简单些的句子,但听却是大部分都能听懂的。
老妪见她突然间就一扫颓废,眼神灼灼的看着自己,很是莫名的问道:“你什么意思?”
她这句话,又说的和先前那些人一样的语言。
萧晗急忙道:“不是,不是,你刚才说的那种语言。”
她这句话,是用的很不标准的闽语发音,但林嬷嬷似乎懂得了她的意思,于是又用和闽语发音相似的语言,问道:“你到底是怎么回事?”
这句话,萧晗完全听懂了,她几乎要喜极而泣了。
“我听不懂你们这里的语言,都没法沟通交谈。”
虽然她的一些词汇因为不会闽语的发音,都用的普通话,但好歹大概意思林嬷嬷还是懂了。
俩人一个用很类似闽语发音的语言说话,一个磕磕巴巴的说着伪版闽语,一番沟通交流后,竟然勉强也能懂得对方的意思了。
但最终,萧晗还是老老实实的去干活了。
因为现在的她,没有比待在城主府里干活抵债,顺便赚一日三餐更好的去处了。
因为是身穿过来,在这边没有任何存在的痕迹,因此萧晗只能将失忆梗给搬了出来,只说自己醒来,就在城外不远处的草沟子里,然后头很痛,什么都不记得了。
也是因为如此,她才无处可去,流落街头,最后被抓进了大牢内。
林嬷嬷虽然觉得她的话有点离谱,但又觉得她没必要撒这种自讨苦吃的谎,最终还是选择了相信。但不管如何,规矩是不能破坏的,因此萧晗还是要去做工抵债。
只不过林嬷嬷看在她人年轻,也不是那种妖媚的长相,看起来是个老实普通人的份上,也没准备苛待她,只是让她去洗衣服。
城主府里可是有许多大小管事的,这些人的衣服,都是丢给专门负责浣洗的奴仆来洗。
像萧晗这种没多大罪,却无钱缴纳罚款的罪人,就会被安排在城主府做杂事做工抵债。
大多数人都是被安排做清洗马桶之类的脏活,萧晗能被安排去洗衣服,着实是林嬷嬷大发善心了。
萧晗出身农村,又是在爷奶父亲都有严重的重男轻女思想的家庭里长大,从小到大可是没少干家务活。因此洗衣服对她来说,倒也算不上是一件很痛苦的事。
只是肚子从昨天饿到今天,让她很难受罢了。
负责洗衣服的是几个老妇,见她一个年轻姑娘来洗衣服,自然免不了和她说话询问。只是在发现双方的话语都相互听不懂时,便不再搭理她,一伙人一边干活,一边闲聊。
萧晗于是竖起耳朵,努力的去听她们的发音,猜测着她们每句话的意思。
如此这般,时间倒也过得很快。
中午时分,有负责送饭的奴仆,提着稀饭,杂面馒头,两样青菜,一样咸菜,来了浣洗衣服的院子里。
众人立刻丢下手里的活计,一拥而上,准备吃午饭。
萧晗同样丢下漂洗了一半的衣服,跑了过去。
大概是林嬷嬷给负责送饭的人打过招呼,因此带来的碗筷也多了属于萧晗的那一副。
饭菜放在院子里的石桌上,萧晗用大陶碗盛了小半碗稀饭,又拿了一个杂面馒头,夹了一点咸菜,坐到洗衣服的小板凳上去吃。
人饿极了,只要能吃的东西,都能咽下。更何况这稀饭是白米熬的,杂面馒头也不会拉嗓子。
萧晗最是爱吃各种腌菜,因此现在有咸菜配稀粥,她便吃的格外香。
小半碗稀饭,一个大馒头,直接将她先前饿扁了的肚子,又给撑起来了。
吃完午饭,也不过是歇息了一刻钟,众人又开始继续干活。
自从午饭时,几名洗衣服的老妇从送饭之人嘴里得知,萧晗是做工抵债的罪人后,便连说带比划的要她专门负责打水漂洗衣服。
萧晗看懂了,可她还是装着茫然的表示自己不懂。
几人见她听不懂,最终只能恶狠狠的瞪了她几眼。自个儿打水漂洗去了。
萧晗坐在小板凳上低头搓衣服,不屑的撇撇嘴。
水井很深,打水吃力,漂洗衣服也不能坐着,要一直弯腰,自然没人愿意干。
她又不是傻子,干嘛要傻乎乎的被她们指使。
一直到申时二刻,今天所有的衣物都清洗完毕,众人才能坐下来歇息。
萧晗坐在众人附近,看似两眼茫然的盯着前方,其实是一直在偷听众人闲聊。
其实不管是方言,还是完全不同的另一国家的语言,只要你身处在那个环境中,周围也没人和你说你熟悉的语言,时间一长,再没有语言天赋的人,也能被迫着慢慢听懂。
其实和这里的人相处的时间长了,听的多了,萧晗也慢慢的发现,这里人说的话,就像和普通话发音差异极大的方言。
也许刚开始会觉得一句都听不懂,但将心神沉浸进去,听的多了,慢慢就会发现,有些句子,还是能听懂大概是什么意思的。
吃完晚饭后,萧晗被林嬷嬷带走,然后将她交给了那个女牢头。
因为晚上,她还是要回牢房里睡觉。
哪怕她能和林嬷嬷沟通后,知道她情况特殊,在没有缴纳足够的罚款之前,她还是得睡牢房。
林嬷嬷面上看着很严肃,心肠却是不坏。拿来一件不穿了的旧衣服,递给萧晗。
“晚上还有点凉,你将这衣服带去垫在身下,好歹能遮挡点潮气。”
萧晗接过来,连忙 道谢。
回到牢房里后,虽然很舍不得,她最终还是将衣服给垫在了稻草堆上。
有了一件衣服做隔绝,萧晗躺在稻草堆上,虽然还是觉得哪哪都不舒服,但也勉强能安心些了。
只是,她没想到,因为劳作了一天,躺在稻草堆里没多久,就睡着了。
翌日,同样还是洗衣服。
萧晗必须在这里洗五日的衣服,才算是抵消了不守凌云城宵禁规矩的惩罚。
虽然晚上在牢房里睡觉很难受,但白天在这里劳作时,可以学一学这里的语言,又有饭吃,至少暂时饿不死。
至于洗澡,换衣服的事,萧晗也打算好了。
林嬷嬷的旧衣服她可以早晨洗好晒干后,中午抽空提一桶冷水在屋内随便擦擦。
没有毛巾,就用自己的上衣洗一洗后当毛巾。雪纺面料不吸水,可总比啥也没有等自然风干要强点。
然后将内内换下来洗掉晒干,晚上好再穿。文胸和裙裤,就暂时不换了。实在是没有穿内内,再不穿裙裤,直接穿林嬷嬷给的那种襦裙,里面一片清凉,她真的走不出屋子。
至于下午半天 ,不穿内内会是什么感觉,萧晗只想说,谁想知道的可以自己亲自试试。
唉,落到这种地步,她只能尽力让自己不是浑身馊臭,让自己别得妇科病。
好在院子里洗衣服的那些老妇,见她不偷懒,一直闷不吭声的干活,倒是没为难她,也没再支使她。
第三日,萧晗试着说打水,晾晒等简单的词语。那不标准的发音,让洗衣服的几名老妇全都哈哈大笑起来。
她们便如同逗小孩说话般,教萧晗正确的发音。萧晗暗暗高兴,由着她们取笑,一遍遍的学。
如此一来,萧晗和她们的关系也亲近了许多。
其实不管是语言还是文字,虽然一开始会觉得和现代的语言文字都相差特别大,但时间长点,听的多,看的多,也会找到一些熟悉的地方。
就好比篆体文字,没学过这种文字的人,第一眼看上去,肯定会觉得一个字都不认得。倘若用现代的文字翻译过来了,你再去逐个比较比较,就会发现,有些文字和繁体字很相似,有些就直接和现代字一模一样,还是可以认出来的。
萧晗现在不仅听洗衣服的妇人们说话,努力学习这里的语言,也会注意看各个院落,凉亭上的文字。
不过她也知道,只有先学会了语言,再来学习文字,才能事半功倍。
万一有的文字和现代的文字一样,但代表的意思却截然不同,现在强记了也无用。
日子虽然难熬,但时间还是会一天天的溜走。
转眼,五天的牢狱之灾终于结束了。
萧晗被林嬷嬷告知,她可以出城主府时,一时间还有些茫然。
出去后,她身无分文,无法住客栈,还不是会被再次抓进大牢。
想到这些,萧晗急忙用蹩脚的闽语和林嬷嬷沟通,希望能不卖身就留在城主府干活。
林嬷嬷摇头拒绝了。
主要是她没有这个权力留人在城主府内。
不过,她想到萧晗的特殊情况,还有就是萧晗能说她老家那边的方言,让她倍感亲切,于是善心大发,决定将她介绍到留仙楼的后厨去做事。
留仙楼是凌云城里高档酒楼之一,是凌云城城主一个小妾的嫁妆铺子。那里主事的掌柜和林嬷嬷是同乡,她能说上话。
而且萧晗能说一点他们那边的家乡话,至少也能和掌柜的沟通。
好人做到底,林嬷嬷干脆直接带着萧晗出了城主府,去往留仙楼。
林嬷嬷在城主府内也算是个有头有脸的管事,因此她出门,还有专门的驴车坐。
萧晗和她一起坐着驴车,花了一刻钟多点,就到了一家酒楼大门前。
现在是申时二刻,还没到饭点,酒楼里还是冷冷清清的。
林嬷嬷直接找了丁掌柜,将萧晗的情况说了说,让他照顾一下,将萧晗安排到后厨做事,给她一个容身之地。
丁掌柜听说萧晗能讲他们老家的语言,当即用家乡话和萧晗聊天。
见萧晗虽然说的不是很地道,但口音还是有许多相似之处,猜测她的家乡可能离他们的老家比较近。
只可惜这姑娘失去了记忆,不能问清楚她老家的具体位置。
但不管怎样,说话口音相似,还是让丁掌柜觉得亲切,不由自主的就把她当老乡看待了。
林嬷嬷见丁掌柜很爽快的同意照顾萧晗,就回转城主府了。
萧晗千恩万谢的将林嬷嬷送出了酒楼大门,一直到她坐车离开,才回转酒楼内。
丁掌柜见她什么都没有,好心的让自家娘子送了两套旧衣衫和旧被褥,将她安置在一个杂物间内暂住。
至于工钱,暂时只能是每月五百文。毕竟萧晗没有身份证明之类的东西,也就是留仙楼后台硬,才敢收留她。
别看凌云城进出城门都没人管,但若是来历不明之人,就没法住客栈,更没法租房子。若是私人收留,那私人就得承担被执法队发现的风险。
吃喝不愁,中年发福,身材壮硕的掌柜娘子,拿着旧衣服旧被褥过来后,见萧晗虽然很年轻,但长相普通,看着不像是那种从烟花之地出来的女子,又听说是林嬷嬷介绍来的,倒是放心了许多。
她是凌云城本地人,并不会说丁掌柜老家的话语,因此也没法和萧晗顺利沟通。但她见丁掌柜并没给萧晗什么太特殊的待遇,而且萧晗连一些基本的生活用品都没,倒是给丁掌柜提议,让萧晗先预支工钱,买点基本的生活用品。
萧晗知道后,很是感激。她虽然倒霉的穿越到了这个异时空,但目前看来,遇到的还是好人多。
丁掌柜给她预支了两百文的工钱,看到手里沉甸甸的铜板,萧晗几乎要喜极而泣。她终于可以购置一些最基本的生活用品,不用活的像个野人了。
萧晗其实要买的东西很多,但她太知道身无分文的苦了。
所以,她只能买点最紧要的生活用品,尽量多留点铜板傍身。
现在应该是春夏之交,气温会一天天的升高,有了掌柜娘子拿来的旧被褥,她只需要再添置一个床单,必要时半铺半盖,晚上睡觉就基本上能对付过去了。
至于衣服,林嬷嬷和掌柜家娘子送的旧衣服合起来都有三套了,完全够替换了。
她现在要置办的,就是洗脸洗澡的布巾,木盆,梳子,缝衣服的针线剪刀。对了,还要买一双布鞋。她现在天天穿的露脚趾头的凉鞋,上工了还这样穿,怕惹人闲话。
趁现在酒楼里还不忙,萧晗和丁掌柜说了一声,就出门了。
她没有装钱的荷包,就将铜板用先前林嬷嬷给她的用来放衣服的包袱给装了起来,然后挂在肩膀上。
先进了一家卖布料的铺子里。
里面的店小二立刻热情的过来招呼,萧晗虽然在城主府里做工抵债时,和那些洗衣服的妇人们学了几天这里的语言,但也不可能一下子就能和本地人正常交流了。
因此她对着店小二点点头,就直接走向摆放在柜台上的一匹匹布料。
她准备将买床单的布料,稍微买长一点,多余的就用来当洗脸洗澡的巾帕,还要再做一套肚兜和内内。所以选择的布料,就必须是棉布之类的最好了。
她发现,这里的人虽然主流语言很像现代某些偏远地区的方言,文字很像秦朝以前的篆文,但房屋建筑的样式,衣服面料和日用品之类的精巧程度,却又很接近明清时期了。
所以,这完全就是一个不能按她熟悉的历史来推断的异时空。
也是,穿越这种离了大谱的事都能真实的发生了,穿越到一个杂七杂八糅杂在一起的异时空,也完全有可能。
摸了摸一匹很像细棉布的面料,发现手感还行。
这匹布料蓝底白花,看起来也比较素雅,于是萧晗决定就选它了。
她没有开口,只是用手在柜台上比划了约莫两米多点的长度,示意店小二她要这么长的布料。
这幅布料的宽度约莫一米四左右,买个两米多点长,她需要的那些东西大致都能搞定了。
店小二看了看她比划的长度,说道:“那我就给您剪七尺可行?”
萧晗听不大懂,干脆将量布料的尺子拿过来,动手量了一下,然后用手指头比划出七的意思。
店小二顿时有些同情的看了她一眼,这么年轻的姑娘,没想到却是个聋哑人。
他正准备来量尺寸裁剪,萧晗急忙又阻止他,然后拿出一个早就准备好的铜板,比划着问他,这点布料要多少个铜板。
店小二便也用手势比划了几下,萧晗猜想大概是九十个铜板。
这个价格虽然一下子就将她手里的钱去掉了快一半,但也还在她能承受的范围内,而且布料的价格也比她预想的要便宜很多。于是取下包袱,数出八十五个铜板,表示自己要这个价格买下七尺布料。
店小二有点不乐意,看在她聋哑人的份上,他都是报的最低价了。
但最后他犹豫了一下还是答应了。
萧晗见铺子的柜台里还有针线剪刀等东西售卖,于是也一并在这里将针线剪刀都买了。
大剪刀很贵,萧晗没钱,挑了最小的剪刀,针线剪刀这些东西又花掉了五十五文钱。
看着手中仅剩下的六十文钱,萧晗只想叹气。
唉!这钱也太不经花了。
又去买了两个木盆,一把梳子,又花了二十五文钱。
得,预支的两百文工钱,转眼间就只剩下三十五文了。
抱着这些东西,怀揣着仅剩下的一点家底,萧晗急匆匆的回了留仙楼。
丁掌柜让她从明天开始上工,萧晗就趁着天还没黑,将自己的住处收拾一下。将破旧的木板床用酒楼里的抹布擦干净,铺上被褥。
又将买回来的布料裁剪下合适的长度,将布料毛边用针线卷边缝合。
虽然她没有这里人手工做出的衣服那般细密的针脚,但这是她自个要用的东西,当然不会自己嫌弃自己了。
不管是床单的毛边还是巾帕的毛边,都是一些直线缝合,做起来倒也快。
等将床单和两条巾帕缝合完,看天色还早,她又开始缝内衣裤。
买的布料太少,要做的东西太多,不得已只能将床单缩减,做好后估摸着才一米六长。
布料太少,不能缝那种盖住肚脐的肚兜,她只能别出心裁的做了两个像碗一样的布兜,然后用几根细带子连接。
一个超省布料的文胸就诞生了。
天色渐渐暗了下来,酒楼内灯火通明。萧晗拿了个小板凳,坐在后院屋檐下挂着的灯笼下方,一个不起眼的地方继续缝合内衣。
反正她做的这个玩意儿,估计这里没一人知道是什么,也就没什么好害羞的了。
她得抓紧时间做好了明天好替换。
戌正时分,丁掌柜过来叫萧晗去吃饭。
萧晗急忙将东西收起来,跟着去了后厨隔壁的一个房间内。
丁掌柜指了吃饭的地方后就离开了。
此时在酒楼内吃饭的顾客已经没有多少了,店里干活的人便轮流来吃晚饭。
萧晗进去时,正好看到一个负责收拾桌子碗筷的店小二将顾客吃剩下的菜端进来,放在桌上。
而两个正在吃饭,明显是厨房帮工的妇人,立刻去夹只剩下一点点的肉菜吃。
萧晗立刻明白了,她们这些酒楼员工,吃的菜应该都是顾客剩下来的各种菜。
虽然在现代社会,不会有餐厅给员工吃顾客剩菜的行为,但在古代,这种事儿估计很平常。毕竟留仙楼是大酒楼,菜品无论是食材还是味道,都不是普通人家能比的。
哪怕是吃剩菜,那也比吃缺油少荤的家常素菜强。
萧晗内心里有点膈应,可她很清楚,自己其实比乞丐也强不了多少,根本就没嫌弃的资本。
好在米饭都是单独做的掺杂了少量粗粮的二米饭。
萧晗从放干净碗筷的箩筐里取了一副碗筷,盛了半碗饭,坐下来吃饭。
有一盘青菜,顾客只吃了一点点,萧晗便专门夹这个菜吃。
她从不缺荤腥的现代社会而来,来这里也才几天,身体还不馋肉。再加上这毕竟是专门给顾客炒的,因此只吃青菜也不觉得难吃。
那两个妇人见她不和她们抢肉菜吃,好感顿生,立刻和她搭话。
奈何萧晗听不懂,只能用刚学会的蹩脚的本地语言说不会。
俩人听到她口音怪异,虽觉得奇怪,但活儿还没干完,也没心思多聊,匆忙吃完,继续干活去了。
萧晗也匆忙吃完饭,趁着后院四处亮堂,打水去自己的房间内好好洗了一下身体。只是她刚来,还不好去讨要热水,就用冰冷的井水洗的,冷的她够呛。
至于洗头,就只能等明天干完活后,弄点热水洗吧。
等洗衣服的时候,萧晗才发现,自己忘了买一点皂角做的夷子。没办法,只能用清水多揉搓漂洗几次了。
等她忙活完,酒楼里也打烊了。趁着大家做最后的收拾整理时,她急忙将最后的一点针线活做完。那大针脚,粗糙的做工,被别的妇人看到,估计会嫌弃死。
但萧晗自己很满意,总算有了一套可换洗的内衣了。
又将它们清洗了一下,晾在隐秘通风处,这才摸黑爬上床,舒舒服服的躺下。
有了几天牢狱生活的比较,能睡在木板床上,能有干净的床单被褥,她已经非常满意了。
酒楼里只有中午和晚上招待客人,因此早晨上工时间不会太早。
萧晗第一天上工,不敢留下懒惰的坏印象,早早就起了床。
不能刷牙,她就只能在洗脸时,先用手捧点清水漱口。
唉,过惯了现代物质丰富,便捷无比的生活,哪怕在现代也是最底层的老百姓,可等成了古代的穷人,才知道自己先前的生活有多舒适。
洗漱收拾好,将头发扎了个丸子头。丁掌柜还没过来,萧晗也不知道做什么,便拿起扫把帮忙扫地,擦桌子。
等丁掌柜过来时,厨房里已经有人煮了一锅稀饭,蒸了馒头。
丁掌柜将萧晗带到大厨房的总管事吴伯面前,只说她是自己老乡,从小没出过门,不会说外面的语言,让他多照顾一下,给安排洗碗择菜的简单活计就行。
吴伯是一个身材瘦小,面容和善的小老头。
昨天酒楼里来了一个新人,他自然也听说了,于是望着萧晗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萧晗没听清楚,只能傻笑着看了看他,又看了看一旁的丁掌柜,希望他能帮忙翻译一下。
丁掌柜直接对吴伯道:“就叫她小寒吧。”
他其实也只是模糊听懂了萧晗昨天的名字介绍,反正这还是个年轻姑娘,叫个小字准没错。至于寒字,管它是哪个寒字,是那么个音就行了。
吴伯和善的眉眼都微皱了一下,这语言不通,没法沟通,可是个麻烦事。
但既然这姑娘是掌柜亲自带来的老乡,他也不好多说什么,只好指了指其他人正在往外端的稀饭馒头,示意她先去吃早餐。
吃完早餐,吴伯便让昨天一起吃饭的一个妇人带着她干活,让那妇人做示范动作后,萧晗跟着照做。
择菜洗菜这样简单的活计,萧哈自然能看懂也会做。于是就跟着那妇人忙活,顺便再次开始学习这里的语言。
也许是大家都看在她是丁掌柜老乡的份上,并不敢欺生,且对她还很热情。
见她学习这里的语言,都笑嘻嘻的很有耐心的教她说。萧晗虽然听不懂这里的语言,但她不偷懒,又有眼力见,看到哪儿忙都会主动帮忙搭把手
一天忙下来,再次躺在床上时,萧晗的心彻底安定了。有了稳定的工作,有了吃饭睡觉的地方,至少她在这个异时空,能生存下来了。
时间一天天的过去,随着天气越来越热,萧晗在留仙楼里也已经有一个多月了。
随着她的用心学习,她已经能和这里的本土人进行一些简单的交流对话了。
那些人之间的闲聊,长篇大论,她有时也能听个大概,知道别人在谈论什么事了。
在城主府里被罚干活时,她为了不被人欺负干苦累活,会装傻。但在这里,萧晗则是什么活都帮忙干。
这主要是,这里将是她长期工作生活的地方,谁都喜欢手脚勤快不偷懒爱帮忙的同事。虽然这样做看似她吃了亏,但有些时候吃亏是福,至少现在的她大家都对她印象好,也肯包容她。
再就是她毕竟和丁掌柜有渊源,看在丁掌柜的面上,也没人会把她当傻子般欺负。
现在对萧晗来说,最痛苦的事情,就是蚊子越来越多了,晚上睡觉都会被叮咬几个包。酒楼的大堂和雅间内用的类似现代社会的蚊香,是一种用驱蚊药草编织的像绳子的驱蚊绳。
这种驱蚊绳点燃后,不仅香气好闻,效果也很好,只是价格不菲。
因此丁掌柜是不会允许酒楼里的员工拿去点的。
萧晗也是在后来,才知道这驱蚊绳里是夹杂了少量的修真界的灵草,所以才效果好价格贵。
她用不起这样好的驱蚊绳,便宜的效果又不怎么好。没办法,最终还是狠心花了两百多文钱,买了一副蚊帐挂起来了。
想到自己每月那点才几百文的工钱,想到自己这可怜的最低生活标准,想到那些穿越前辈一个个在异时空混的风生水起,她就想叹气。
她是不是也该学学那些穿越前辈,也搞点什么发明,赚点钱花花呢?
有了这个念头,然后萧晗仔细一想,发现自己竟然啥都不会。
先不说玻璃啊水泥啊这些玩意她根本就不知道怎么造,就是最简单的香皂,她也不会做。
而且她还发现,这个异时空里,虽然没有透明的玻璃,但却有色彩鲜艳的琉璃盏。没有水泥,却有铺设的严丝合缝堪比水泥路的青石板路。没有香皂,但有皂角做的便宜夷皂和富人们用的,气味芳香香水样式的高端清洁水。
在发现自己没有发明技能后,萧晗又想到了那些卖菜谱,卖调味料起家的穿越前辈。
只是她自己的做菜手艺,和酒楼里的大厨一比,那是被甩几条街。
所以,她实在是想不通,就她这种老天爷不给金手指,自己又没什么一技之长的人,到底是凭哪一点才会被穿越大神选中成为穿越大军中的一员的?
没能想到什么能赚钱的法子,萧晗也只能老老实实的继续干活。
八月时,发生了一件让萧晗体会到了啥叫社死场面的事儿。
那天留仙楼的客人有点多,因此干活的人都很忙碌。
萧晗也忙着洗菜洗碗,当她站起来,拿起水桶准备去井边打水时,负责跑堂传菜的年轻小二哥阿强经过时,笑呵呵的说道:“小寒,你给鸡拔毛时注意点,鸡血都给弄到衣服上了。”
萧晗现在已经能听懂许多话语了,她内心纳闷,自己今天没给鸡拔毛啊,怎么给沾染上鸡血了。
就在她歪头查看时,吴伯从厨房内走出来了。他成婚多年,一下子就明白了是怎么回事,当即一拍阿强的后脑勺,“那不是你能看的,赶紧干活去。”
阿强捂着后脑勺边走边不甘心的说道:“不就是沾了点鸡血,我好心提醒一下还有错,咋就不能看了。”
在附近洗碗的刘婶是哈哈大笑道:“阿强,等你娶了媳妇,就知道那是什么血了。”
而此刻的萧晗,已经猜到了自己身上沾染的血迹是怎么回事了。
她顿时羞得丢下水桶,往自己住的房间内跑。
艾玛,亲戚造访,自己没注意到,却被个傻不愣登的毛头小子给大声嚷嚷了出来。
从她来到这里,已经好几个月了,例假却从没来过。
萧晗虽然有些担心自己的身体不正常,但在这没有卫生巾的古代,来例假,实在是一件特别不方便的事儿。因此例假没正常来,她担心之余也松了一口气。
却没想到,这亲戚没任何征兆的就突然造访了。
今天刚好又穿的掌柜娘子年轻时穿过的那件浅颜色旧襦裙,沾染了血迹非常明显。
回到房间内换了衣服,简单处理了一下,然后又去厨房的灶膛里扒柴火灰。
好在厨房里负责烧火的是个妇人,她一见萧晗的动作,就明白是怎么回事了。便帮忙取了些新鲜的,还有余温的草木灰。
新鲜的草木灰其实很干净,没有细菌,又是最便宜最好获得的,因此成为古代女性来葵水时最好的防护用品。
萧晗暗自庆幸自己以前做了准备,用碎布做了一个月事带,可以暂时应付一下。
唉!例假这玩意儿,不来吧还担心,来了吧很烦恼。
这件社死事件的后续影响,就是阿强知道那血是怎么回事后,再碰到萧晗,都是低头赶紧跑。
日子在每天的忙碌中一天天的滑过。
只不过,随着萧晗对本地语言听懂的越来越多,她发现了一个更让她震惊的事情,那就是,这个世界里是有修仙者的。
而她最接近的修士,就是凌云城的城主。虽然她在城主府内干了几天活,并未亲眼见到过城主。但那也是她距离一个修士最近的时候啊。
至于修士的境界划分是不是和她看过的那些修真小说一样,城主又是什么境界,她就一概不知了。
酒楼里干活的人也只是见过修士,并不知道修士的具体情况,哪怕她一再追问,他们也说不出个所以然。
这里的普通人,应该说没有修炼过的人,都是管男修士叫仙师,女修士叫仙子。据他们说,留仙楼就是因为有修士光顾过几次,所以才改名留仙楼的。
而来过留仙楼的修士,据说和普通凡人看起来也没什么区别,只不过他们的态度更高傲些。
萧晗一想到自己看的那些修真小说里飞天遁地,一活就是几百上千岁,甚至几千上万岁的修士,她就热血沸腾。
所以,老天爷让她穿越到这里,就是让她来修仙,让她长生不老的吗?
只是,看了看自己已经快要满二十岁的身体,她又立刻泄气了。
那些修真小说里,哪个不是几岁就开始测灵根,然后有灵根的就开始修炼。就她这样的,就算有灵根,也过了修炼的黄金期啊。
所以,成为修士大概就跟买彩票中头奖一样,想想就好,别着魔了。
激动过后,萧晗依旧还是那个勤勤恳恳的打工人。
唉!打工人打工魂,打工都是勤劳人!
唯一让她感到安慰的是,在开始落雪的十二月里,她除了置办的棉服被褥等冬季的服装以及日用品外,还攒下了两千三百多个铜板。
钱虽不多,但至少不是身无分文了啊。
现在的她,已经能和本地人沟通交流了,这就让她想到了自己的第二个学习目标,那就是学习这里的文字。
对于怎样学习这里的文字,来这里这么长的时间,萧晗已经想到了一个最省钱的自学方法。
那就是买一本儿童启蒙书,然后花钱请人将上面的每个字的读音和意思都讲解一下,她则是用现代简体字和拼音在下方做同字翻译。
她只需要将启蒙课本中的那些常用字,自己在家把每个文字都练习到能读能写,基本上就不会是文盲了。
有了这个计划,萧晗便趁着下午没客人的空闲时间,去了一趟街上的书局。
走在大街上,看到街道中心所有行人自发空出的中间道路,萧晗现在也终于知道这是为什么了。
原来这空出来的中间道路,都是留给修士行走的。
凌云城因为地理位置特殊,处于修士聚集的十万大山外围,是一座独立于凡人王国之外,又不属于修士居住的城市。
可因为地处仙山边缘,总会有修士偶尔路过。
对于这些无人约束,破坏力又极强的修士,普通凡人只能尊敬为上。因此,城内主干道的中间留给修士通行,就成了一个约定成俗的规矩。
而凌云城因为周边土地肥沃,再加上处于凡人国度和仙山之间,交通也比较便利,常引得一些想要寻仙问道求长生富人过来,因此整个城市很是繁华。
可凌云城的普通孩子想要做官,就需迁移户籍到附近南晋国境内才行。
只不过离开凌云城的人很少罢了。
毕竟这是一个修士当城主的城市,苛捐杂税比较少,无论是种地还是做工,都很容易就能养活自己。也因此,凌云城对外来的凡人管的很严格。
有南晋国的路引证明,有钱,你住客栈,租赁房子,都可以。但想要成为凌云城本地人,就需要花一大笔钱了。
虽然这里的老百姓很少离开去南晋国科考做官,但这里同样也有私塾学堂之类的。毕竟,凌云城也需要人管理,想要当个管事,至少也得能读会写吧。
萧晗找了一家书局,走进去问道:“这里可有给孩童启蒙用的书籍?”
店小二立即取来一本书,递给萧哈道:“客人您可是要给小孩读私塾用的?这本《识字解意》,就是我们凌云城老塾师顾先生新编撰的,如今已经被城主府审定合格,正在大力推行的孩童启蒙书籍。”
萧晗接过来翻了翻。
其实这里的数字一二三四一直到十,和现代的简体数字很相似。还有一些字,也和现代的简体字很像,但具体是不是一个意思,还得等她学过后才知道。
“多少钱?”
萧晗有些忐忑的问道,她的钱可不多,也不知会不会买这本书都不够。
店小二道:“一两二钱银子。”
一两二钱银子,就相当于一千两百个铜板,萧晗的存钱还是够用的。
本着能省一点是一点的原则,萧晗立即道:“那买这本书,能不能送点纸张给我?”
店小二拿了十来张普通纸张,递给她道:“这本新书我们卖的可不贵,因此不能送您太多别的东西。”
萧晗接过纸张,又指着放纸张地方的那种看起来就很廉价的纸张问道:“那这个怎么卖?”
店小二看了一眼道:“那是造纸时的次品,写字时有些晕染墨迹,您要是想要,五十文钱就给您一刀纸。”
一刀纸能有百来张,完全够萧晗练字用了。
反正她也没准备练毛笔字,酒楼里杀鹅的鹅毛,她可是积攒了许多,做鹅毛笔用就行。
买了纸张,又买了一根墨条,墨条也是最便宜的那种,没买砚台。
她又不是要写正规漂亮的毛笔字,弄那么多正规东西干嘛,随便找个能研墨的东西替代就行。
书纸墨加起来,一共花了一千二百八十文。
萧晗拿着这些东西回了留仙楼,立刻向刘婶打听,可有哪个私塾先生住在酒楼附近。
她准备找个私塾先生当补课老师,只需要将这本书上的字解说一遍,她做完记号后,以后就可以在家自学了。
刘婶看了她一眼,突然神秘的将她往角落处拽。
萧晗纳闷的跟着她到了后院一个僻静处,难道打听一个私塾先生还是不能见光的事儿?
刘婶看了看四下无人,这才贼兮兮的问道:“给婶儿说个实话,你是不是听说刘塾师的娘子没了,所以看上他了?”
萧晗顿时有些哭笑不得,从她能和这些婶儿们沟通交流后,这些大婶知道她没嫁人,都不知给她牵了多少回红线了。
只可惜她完全没有在这异世界嫁人生子的心思,全都找借口推拒了。
“不是,我不是这意思。”
萧晗急忙分辩。
只是,刘婶没等她解释清楚自己的用意,立刻拍着她的胳膊道:“你也别不好意思了,虽然你还是个清清白白的大姑娘,可终究是岁数太大了些,又没个娘家做依靠,想找个条件好没结婚年纪相当的小伙子太难了。这刘塾师和我那当家的也称得上是本家,知根知底,也只比你大十来岁,还是可以的。”
萧晗心里顿时很不是滋味,合着她一个虚岁也才二十岁的女孩子,落到这异时空里,就只配给一个死了老婆,大她十来岁,孩子可能一大堆的鳏夫当继室?
“刘婶,我不是要嫁人,我是要找个私塾先生,教我认字。”
刘婶一愣,随即说道:“你要认字干嘛,难道你还想出去做管事娘子?”
萧晗立刻猛点头道:“对对,我就是想以后当个管事娘子。”
这个借口不错,倒是可以让她名正言顺的学认字。
刘婶又道:“那你找刘塾师教你认字也很好啊,正好可以先相互熟悉熟悉。”
萧晗皱眉,又问道:“这附近就没别的私塾先生了吗?”
刘婶道:“别的我就不知道了,我认识的人中,只有刘塾师是在蒋家族学里当私塾先生。”
萧晗又找了几个住在留仙楼附近的大婶问了问,都说这附近只有一个塾师,就是刘塾师。
其实萧晗不是没考虑过请别的识字的人教。但她觉得,能当先生的人,总是更多几分耐心,也更懂得如何将一个字词的意思讲解清楚。
最后,她还是不得不让刘婶带着她去找刘塾师谈教学的事。
不过,她事先还是一再叮嘱刘婶,千万别乱点鸳鸯谱,她现在真的不想嫁人。等以后想嫁人了,一定让刘婶给她做媒。
刘婶只当她是怕看不上刘塾师而给自己留的退路,于是满口答应了。
嗯,就当这姑娘大胆,自己给自己相看夫君吧。
私塾里每月有两天的休沐,分别是月中和月尾。可因为现在是十二月,也就是腊月,年底就是新年了,因此私塾里的学生,只需要上课到 二十三日,就会放年假。
也因此,刘塾师这个月会在初十这天放假一天,然后就是等到放年假才有空了。
萧晗就是趁着初十这天刘塾师在家,过来谈私教的事儿。
跟在刘婶身边,在巷子里穿来穿去,绕的萧晗完全没方向感后,刘婶终于在一户种了柿子树的院落外停了下来。
别问她为啥知道是柿子树,因为那树枝杈上,还残留着一个鸟雀啄食后没摘掉的柿子。
“到了,刘塾师就是住在这里。”
她接着又指了指斜对面的一个巷道 ,“我家就是住在那里面,哪天有空,上我家去玩玩。”
萧晗自然是满口答应,但去不去就另说了,毕竟别人只是客气一下。
刘婶拍了拍院门,院内传来一个妇人的声音,“谁啊?”
刘婶高声道:“大嫂,是我。”
她家男人和刘塾师的父亲同辈,虽然是出了五服的族人,但因为住的近,平时倒也经常来往。
院门打开,一个比刘婶年纪看起来大个四五岁的妇人笑着招呼,“弟妹,今儿个不用上工吗?”
刘婶一拉萧晗,“这姑娘来你家有点事儿,我带她过来的。”
妇人打量了萧晗一眼,随即满脸笑容,热情的招呼道:“这真是稀客啊,快进来,快进来。”
萧晗微笑着打了声招呼:“大婶,打扰了。”
三人寒暄着进了院内。
小院不大,靠院墙的两边,一边开垦成了菜地,有柿子树的另一边则堆放着一些杂物。
这里普通老百姓家的房子,很多都是正屋三间房样式的。中间是堂屋,也就是吃饭和待客的地方,左右两边是正房卧室。
后面光线不好的房间则是厢房,一般是孩子们居住的卧室,或者是放置物品的房间。
而厨房,要么在厢房后面搭建,要么在院子内靠西边搭建。
此刻,正中间的堂屋里,一个五六岁的小男孩正和一个三四岁的小姑娘在追逐打闹。
一个年纪看起来五十岁左右的男人,则坐在门边亮堂处收拾一个瘸腿的板凳。
这家的妇人和男人,显然是刘塾师的父母。
刘母对着自家男人一边眨眼睛一边说道:“老头子,板凳等会再拾掇,弟妹带客人来了。”
刘父自然是早就听到了先前几人的说话,他站起来,瞅了萧晗和刘婶一眼,吐出一个字,“坐!”
刘婶笑呵呵的打招呼,“大哥,在忙呢。”
刘父嗯了一声,随即就走进了东边屋内,没再出来。
两个孩子见来了外人,也停止了打闹,依偎在奶奶身边,好奇的看着面向陌生的萧晗。
萧晗看男孩长得圆乎乎,女孩眼睛很是漂亮,也忍不住冲着两孩子笑笑。
刘母一边观察着萧晗的一举一动,一边招呼刘婶和萧晗坐下来,又找补道:“我家这死老头子就是这德性,不爱说话,但他人很好的,弟妹你是知道的。”
刘婶让萧晗坐下来,笑着回道:“大哥就是不爱说话了点,但是个实在人,我自是知道的。”
又寒暄了两句,刘婶这才替萧晗说明来意。
刘母听后忍不住又瞅了萧晗好几眼。她和刘婶一样,只以为萧晗是找借口亲自来相看自家儿子的。
凌云城因为靠近仙山,多少受了一点修士们没那么多礼教束缚,女人一样可以抛头露面四处游历,和男人一起做事的影响,男女大防并不严重。
但姑娘家自个儿上门相看男人,还是有点惊世骇俗的。
不过刘母想到自家儿子坚持要给儿媳守孝一年,有媒婆上门都是面都不肯见,眼瞅着一年孝期将满,也是该操办续娶之事了。
眼前的姑娘虽然行为有点儿大胆出格,但看这姑娘的面相,不是那种轻佻和福薄的长相,而且还年轻,是头婚,倒是可以考虑考虑。
刘母当即笑着站起身来,“姑娘想学认字,以后做个管事娘子,这可是有志气的好事儿,我这就去叫我儿子出来。”
随即进了西边的房间内。
这种砖瓦房,本身就不怎么隔音,更何况是在堂屋里说话。
因此坐在西边屋内窗户下看书的刘塾师,自是早就知道家里来了外人。
只是因为经常有媒婆上门,他烦不胜烦,便少了一些礼数,哪怕知道是本家的婶娘来了,也不想出去打招呼。
刘母进了房间内,很慎重的说道:“人家小姑娘一心向学,想要识字,以后好做个管事娘子,这般有志气的姑娘,咱们能帮的,可得帮一把。再说人家姑娘可是说了,付钱请你抽点空闲时间教,也不耽搁你去私塾上课,你怎么着也该出去见见人家,好好谈谈价钱。”
刘母不敢让儿子知道自己的心思,只能义正词严的表示这是赚钱的事儿,也是做好事的事儿。
先前堂屋里的谈话,刘塾师也听到了,他犹豫了一下,还是决定出去见一见萧晗。
毕竟人家姑娘也说了,是想学认字后做管事娘子的。
刘塾师走出来,对着刘婶行了个晚辈礼,“婶婶来家里,俊才失迎了。”
又对着萧晗一揖,“姑娘光临寒舍,在下有失远迎,望海涵!”
萧晗打量了刘塾师刘俊才一眼,戴着属于读书人的头巾,留着短须,面皮白净斯文儒雅,果然很符合古代文化人的形象。
她将右手叠放在左手背上,起手与肩齐平,躬身三十度,行了个这里女子行的礼,“打扰刘塾师了,实在是我找不到合适的能教我识字的人了。”
刘母拽着孙儿孙女,招呼着刘婶进后厢房说话聊天,将空间让给两个年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