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款小说逆转时空后,苦命鸳鸯终成眷属推荐_主角李黄轩林夕梦小说新热门小说

Tk小说网

李黄轩林夕梦是小说《逆转时空后,苦命鸳鸯终成眷属》的角色人物,是由作者高卧北写的一款都市日常类小说。目前小说已完结,以下是小说《逆转时空后,苦命鸳鸯终成眷属》的章节内容

爆款小说逆转时空后,苦命鸳鸯终成眷属推荐_主角李黄轩林夕梦小说新热门小说

“老四,我明天早上七点的票,走的时候就不叫你了,你以后一个人多保重。”

夜色下的烧烤摊,张川拍了拍李黄轩的肩膀,长叹了一口气。

望着被霓虹灯照亮的夜空,对江城流露出最后一丝眷恋。

张川和李黄轩从大一就是舍友,分别排行老三和老四。

大三的时候,李黄轩因为一场意外,被迫休学一年,成了学弟。

等他今年毕业,张川已经在职场打拼了一年,碰得头破血流。

最终还是放弃了在江城扎根的打算,辞职回老家找份工作,过点平淡日子。

对张川的选择,李黄轩表示理解和尊重。

他随口问:“你回老家以后做什么?”

张川苦笑:“找个有五险一金的工作,再去相亲一个条件差不多的姑娘,结了婚以后踏实过日子呗!”

相亲,是许多年轻人都要面对的无奈。

李黄轩还好,老爸老妈暂时没提这茬,不过估计也快了。

“老三,我觉得咱们大学真是白读了,连恋爱都没谈过。”李黄轩惋惜地说。

“你没谈过恋爱?”张川语气带着一丝怪异。

“咱们知根知底的,我还跟你装什么?母胎单身二十三年。”李黄轩难受得一批。

张川露出同情的表情,再度拍了拍李黄轩的肩膀。

两人端起桌上的酒杯,将啤酒一饮而尽。

昏黄的路灯下,相互搀扶着回家。

他们住的房子,是一间两室一厅的出租屋,条件有些简陋,不过好在价格不贵。

很适合李黄轩这种刚毕业的大学生。

“我跟张大爷说了明天搬走,这间房子很快就会租出去,以后跟新室友好好相处。”张川说完转身进了自己房间。

望着空荡荡的客厅,李黄轩油然而生一股落寞感。

如果以后搬进来一个不好相处的人,肯定会很麻烦。

不过以他目前的经济条件,又没有实力把房子全租下来。

洗完澡以后,李黄轩顶着湿润的头发,回到自己的卧室。

拿起手机,信手点开了游戏。

“TiMi!”

休学那一年,李黄轩在老家养病,无聊的时候,只能靠打游戏排遣。

比起高中时代,游戏技术突飞猛进。

进入选人界面,他顺手禁掉庄周,然后选择了宫本武藏。

不到十分钟,就打得对面全体上票,游戏结束。

战绩7-0-5。

宫本武藏,天下无双!

这么华丽的数据,李黄轩却感受不到一丝快乐。

游戏还在,一同玩游戏的人,却早已不在。

放下手机,李黄轩打开笔记本电脑,登录了小说网站的作者专区。

上个星期,他注册了作家账号,开始写一部小说。

故事的原型,来自他高中时代最好的朋友。

不过由于工作太忙,他写得有点慢。

还不够网站的推荐字数,没什么读者阅读。

不过这一次,李黄轩惊喜地发现,一个叫“狮子座流星雨”的读者,给他送了个免费的小礼物,还有一句书评。

“很好看,作者大大加油!”

新手网文作者都知道,一句来自陌生人的鼓励,很容易激发创作的动力。

李黄轩精神为之一振,双手飞速敲击着键盘,开始聚精会神地码字。

明天是星期六,不用上班,他一直码到凌晨一点。

困意来袭,才关掉电脑,倒头睡去。

第二天,李黄轩睡到将近十一点,才慢吞吞从床上爬起来,顶着一个鸡窝头打开门。

隔壁的张川,早已悄然离开。

他心里很不是滋味,曾经多少同行的人,就这么一个个走散。

在卫生间洗漱的时候,李黄轩听见外面传来一阵动静。

踩着人字拖出来一看,是房东张大爷,后面还跟着一个女生。

不,以李黄轩的审美标准来说,应该叫女神。

螓首蛾眉,肤若凝脂,不施粉黛。

一头黑长直的秀发,披散在香肩。

眼睛如秋水般澄澈,透着几分灵动。

如今已经十月中旬,天气有些凉,她穿得有些单薄,凸显出曼妙的身姿。

“张大爷,这位是?”李黄轩用疑惑的眼神看向房东。

“小李,这是你的新室友,我们刚刚签了租房合同。”张大爷笑眯眯地说。

“你把张川的房间租给一个女生?”李黄轩惊讶不已。

一想到要跟这个仙女一样的女神同居,他的心就狂跳不止,脸颊也有些发烫。

穿着人字拖的脚趾,不安分地动了几下。

张大爷撇了撇嘴:“这世上不是男人就是女人,你反应这么大干什么?再说她只住一个月。”

李黄轩鄙夷道:“老头你是不是想钱想疯了?一个月你也租?”

“可她付了我三个月房租,我实在难以拒绝。”张大爷无奈地一摊手。

接着他又对女生说:“你们年轻人好交流一点,我就不在这碍事了,下面的老头还等我下棋。”

接着便转身离开,将一对陌生男女,晾在了客厅里。

空气中,飘浮着女生身体淡淡的幽香。

“那个……我叫李黄轩,你怎么称呼?”李黄轩硬着头皮开口。

“林夕梦。”

“好名字,那我以后叫你梦梦?”

林夕梦瞥了李黄轩一眼,没有再回答,而是打量起这间不大的出租屋。

以前李黄轩和张川一起住,两个男人过日子,自然显得粗糙。

客厅摆得乱七八糟,呈现出一股狂野风。

林夕梦皱着眉转了两圈,然后下楼去搬行李箱。

李黄轩刚才的玩笑没得到回应,虽然觉得尴尬,但也只能发扬绅士风度,跑下楼去帮忙。

行李箱有两个,一大一小。

他作为一个大男人,自然要提大的,一提却差点栽个踉跄。

这行李箱的重量,超出了他的预判。

你是装了一箱子秤砣吗?

李黄轩心中嘀咕,只得使出吃奶的劲,提起箱子一步步艰难往楼梯上挪动。

他现在非常后悔住四楼。

“你是不是提不动?要不要我帮你抬?”林夕梦在后面问。

“提不动?你开什么玩笑?”李黄轩从牙缝里迸出这句话。

“可是我看你脸都憋红了。”

“那是太阳晒的。”

林夕梦笑着摇了摇头。

是不是男人都这样死要面子?

将行李箱搬上楼,林夕梦便进入卧室一阵折腾,清理出一大堆张川留下的垃圾。

李黄轩躲在自己屋里,竖起耳朵聆听隔壁的动静。

我真要跟这么漂亮的女神,开始同居生活了吗?

快到中午的时候,林夕梦敲了敲李黄轩的门:“哪里有菜市场?我们去买点菜回来做午饭吧!”

李黄轩扣上笔记本,一皱眉头:“你要做饭?”

自打他跟张川搬进来,厨房里的锅碗瓢盆,都形同虚设。

工作日在公司解决,周末则去下面的小餐馆,或者直接点外卖。

做饭是不可能做饭的,这辈子不可能做饭的。

林夕梦穿着拖鞋,俏生生地站在门口:“以后我可以做饭,你负责洗碗。”

李黄轩觉得麻烦,提议道:“要不还是点外卖吧?”

林夕梦立即否决:“外卖不健康,给你一分钟时间,收拾好跟我去逛菜市场。”

李黄轩低声嘟哝一声。

长这么大,好像只有老妈范玲,跟他说话才这么霸道。

小区外面不远,有一个小规模的菜市场,基本能满足居民的购物需求。

林夕梦来到这里,熟练地挑选着蔬菜,跟卖菜阿姨谈笑风生,一看就是老手。

李黄轩跟在后面,看到美得如同仙子的女孩,完美地融入市井烟火。

总觉得有些违和。

仙女不应该吸天地灵气的吗?

忽然,李黄轩的眼神有些涣散,眼前女孩的轮廓,变得模糊起来。

总觉得好像在哪见过她。

他甩了甩脑袋,没有多想。

毕竟这种错觉,在生活中很常见,总会遇到一些似曾相识的场景。

一圈菜市场逛下来,李黄轩手里已经提着好几个袋子,装满蔬菜和肉类。

林夕梦踩着轻盈的步伐,背着手走在前面,嘴里还哼着歌。

“我听见了你的声音,也藏着颗不敢见的心,我躲进挑剔的人群,夜一深就找那颗星星……”

回到出租屋,林夕梦便拉着李黄轩,一头扎进厨房,给他下达各种命令。

洗菜、择菜、剥蒜、削土豆等等。

李黄轩很不情愿,觉得做饭实在麻烦,干活懒洋洋,慢悠悠。

现在忙碌半天,一会儿还得洗碗。

要是点外卖,吃完把盒子一扔就完事。

主打一个省事。

林夕梦外表像个高高在上的女神,但一进厨房还真像那么回事。

系上围裙,活脱脱一个贤惠的小媳妇。

经过她的妙手烹调,三菜一汤很快摆上了餐桌。

糖醋排骨、小炒肉、青椒土豆丝、番茄鸡蛋汤,很普通的家常菜,色香味俱全。

站在餐桌边,李黄轩感到有些不可思议。

刚才买菜的时候,他没有提任何要求,但现在这几道菜,都精准命中了他的口味。

难道这就是缘分吗?

“怎么样?快夸我的厨艺。”林夕梦在李黄轩对面坐下。

“说实话第一眼见到你,我根本没想到你是会做饭的女生。”李黄轩直言道。

“你这是夸人的话?”林夕梦柳眉一皱。

“呃……总之你很棒!”李黄轩说话有些磕巴。

跟这么好看的女孩一起用餐,有一丝丝紧张感,在所难免。

李黄轩眼睛有两百多度的近视,但平日里不喜欢戴眼镜,早已习惯了朦朦胧胧的世界。

现在相对而坐,才第一次仔仔细细看清了林夕梦的脸。

精致得无可挑剔。

那种熟悉的感觉,再度从心底涌起。

“我好像在哪见过你。”李黄轩终于忍不住说了出来。

林夕梦闻言,表情短暂僵了一下,接着身体慢慢前倾,紧紧盯着李黄轩的双眼。

两人的距离,越来越近。

闻着女孩身上的香味,李黄轩的呼吸变得急促起来,眼神开始躲闪。

“切,你们男生看到漂亮女孩子,是不是都说这么老套的台词?”林夕梦投来一个鄙夷的眼神,然后坐了回去。

李黄轩脸一红,不知如何辩解。

只得夹了一筷子土豆丝,塞进嘴里,掩饰尴尬。

这女孩的厨艺是真的好,比楼下小餐馆的范厨师强。

林夕梦也拿起筷子,夹了一块糖醋排骨,放进李黄轩的碗里,然后自己才开动。

李黄轩见状,心中懊悔不已。

我该先给她夹菜的,怎么自己吃上了?

“那个……林小姐,你来江城是做什么的?”李黄轩没话找话。

“林小姐?”林夕梦有些不满地说:“你不是说叫我梦梦吗?”

李黄轩瞪大眼:“真的可以这么叫?”

林夕梦认真点头:“可以。”

“好吧,梦梦,你只在江城待一个月吗?”

“嗯,一个月以后我就走。”

两人一边吃饭,一边闲聊。

李黄轩装作无意,将林夕梦的情况打听了个七七八八。

林夕梦说她二十岁,以前是做文员,辞职了来江城旅游散心。

想着租房总比住酒店便宜,刚好遇上张大爷,被一通忽悠就付了三个月房租。

李黄轩觉得她的说法,倒也合情合理,又有点奇奇怪怪的感觉,说不上来。

一个月的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

希望能和平相处吧!

不得不说,这顿午饭的滋味,的确比外卖好了太多。

这间冷冰冰的出租屋,终于有了一丝烟火气。

吃完饭以后,李黄轩苦逼地趴在水池边刷碗,想着一会儿美美地睡个午觉。

不料身后林夕梦的声音响起:“下午咱们大扫除。”

李黄轩手一抖,差点将碗摔了。

“大扫除是什么意思?”

“就是字面意思。”

过去几个月,这屋子在李黄轩和张川的祸害下,变得跟狗窝差不多。

但在不拘小节的李黄轩眼中,依然称得上整洁干净。

可如今这位新室友,显然对整洁干净,提出了更高的标准。

这一个下午,注定不能平静。

“沙发下面看不到,不用拖吧?”

“床底下的袜子是我的,但纸巾是张川的,你不要用奇怪的眼神看我。”

“地板还要全部用毛巾擦一遍,你当我是聪明的一休?”

“玻璃窗外面还要擦,我劝你不要太离谱。”

……

在李黄轩喋喋不休的抱怨声中,一对初相识的青年男女,进行着不太默契的配合。

唉,女人真是麻烦。

就算她美若天仙,这么能折腾,形象也得稍微打个折扣。

美好的星期六,在劳累中度过。

到夕阳西下之时,李黄轩已经累得腰酸背痛,四仰八叉地瘫在沙发上:“不干了,没你这么压榨人的!”

“这就不行了,还吹自己多能干!”林夕梦似笑非笑。

落日余晖,从窗户斜斜洒进来,照耀着焕然一新的客厅。

李黄轩逆着光,看着眼前女孩的身体轮廓,被镀上了一层金边。

“为了犒劳你,晚上我们去吃火锅。”林夕梦提议。

“我不想动了,中午还有点剩菜,热一热对付一顿吧?”李黄轩懒癌又犯了。

“不行,今天是我们第一天认识,出去吃比较有仪式感。”林夕梦态度坚决。

李黄轩只觉得头大。

合租一个月的室友而已,又不是谈恋爱,要什么仪式感?

为了躲避出门,他脑袋飞速运转,思索着借口,忽然想起今天收到的手机报。

“天气预报说今晚有雨,还是别出去了。”

林夕梦一票否决:“你信我是秦始皇,还是信天气预报?我已经选好了火锅店,出门几步路就到。”

当真正出门,李黄轩才发现上了大当。

这位女神,对“几步路就到”的概念,显然存在误解。

两人在栽满梧桐树的马路上,踩着一地落叶,走了足足半个小时。

以林夕梦的颜值,走在路上回头率极高。

很多男人向李黄轩投来羡慕的眼神,这倒稍稍满足了一下他的虚荣心。

那一丢丢怨气,勉强可以抵消掉。

来到火锅店就坐,服务员送上菜单。

林夕梦毫不谦让,提起笔就开始不停地勾画。

三分钟后,她将菜单递给李黄轩:“你看还有什么要补充的?”

李黄轩接过来一看,再度感到不可思议。

因为林夕梦点的菜,又一次完美契合了他的口味。

他提着笔愣了半天,觉得实在没有多加一笔的必要。

难道这就是宿命中注定的饭搭子?

“就这些吧!”李黄轩将菜单递给服务员。

“帅哥美女,本店的招牌菜耗儿鱼,你们不来一份吗?”服务员微笑着推销菜品。

“不了!”李黄轩和林夕梦异口同声。

说完以后,不禁相视一笑。

距离瞬间拉近了许多。

服务员推销不成,有些失望地离开。

李黄轩试探性地问:“你也不吃鱼吗?”

林夕梦抿了一口茶:“不太喜欢。”

李黄轩眼神忽然变得伤感:“从十八岁以后,我就不吃鱼了,因为一看到鱼,总会让我想到一位朋友,他那么优秀,却天妒英才,我一个废物,反倒活得好好的。”

五年前,他还是个无忧无虑的青葱少年。

如今走出校园,初入职场,成天被人呼来喝去,干着毫无创造性的工作。

每月拿着可怜巴巴的薪水,养活自己都困难,偶尔还得向父母申请救济。

如同每一个迷茫的年轻人,不知道未来的方向。

“你那位朋友,是不是有一段刻骨铭心的爱情?”林夕梦幽幽地问。

“你怎么知道?”李黄轩再度惊讶。

“我猜的呀,优秀的人肯定很讨女孩子喜欢。”林夕梦脸上挂着笑,忽然话锋一转:“你不会没谈过恋爱吧?”

李黄轩感觉有一把刀,狠狠扎在了心上,差点喷出一口老血。

看你漂漂亮亮一大美女,咋这么会聊天?

这种情况,最好的方式就是转移话题。

“你说你出来散心,是遇到什么不开心的事了吗?失恋了吗?”李黄轩问。

“算是吧!我来找点回忆。”林夕梦有些落寞地回答。

李黄轩心理稍微平衡了一点,原来这么漂亮的女生,也会遭遇失恋。

伤她心的男人,肯定不是个东西。

“不开心的事别提了。”林夕梦摆了摆手。

手腕上的翡翠手链,发出悦耳的鸣响。

她端起茶杯:“干杯,我的室友,祝咱们的同居生活愉快!”

李黄轩觉得这话听着怪怪的,还是配合地端起杯子,与她碰了碰。

不一会儿,菜品上齐,两人开始愉快地烫火锅。

林夕梦很贴心地照顾着李黄轩,不停将烫好的毛肚、牛肉、鸭肠,往他的碗里放。

或许是平日跟女生接触不多,李黄轩觉得这种感觉很奇妙。

眼前的女生,霸道中又带着温柔。

应该是会让很多男生动心的存在。

火锅烫到一半,窗外下起了淅淅沥沥的秋雨。

天气预报,偶尔还是会准上那么一两次。

“都让你别出来了,你还穿那么少。”李黄轩笨拙地表达了一下关心。

“没事,最美的不是下雨天,是曾与你躲过雨的屋檐。”林夕梦毫不在意。

她穿了一件黑色的薄外套,内衬是白T恤。

现在在店里还好,一会儿出去,应该会有点冷。

李黄轩从小看了那么多电视剧,知道这种时候,应该把外套脱下来给女生披上。

但他实在不知道,这动作如何做得自然,不显得刻意。

要是被拒绝,会不会很尴尬?

结账的时候,林夕梦抢着付了钱。

“刚才在家里,就说好了我请你,下次你请我吧!”

“下次是什么时候?”李黄轩问。

“明天吧,反正星期天你也不上班。”林夕梦随口道。

从火锅店出来,雨一点要停的迹象都没有。

夜风吹过,带来一层寒意。

出租车一辆辆从面前疾驰而过,却没有空车。

李黄轩酝酿了半天,终于一咬牙将外套脱下来,披在了林夕梦肩上。

整个过程,他的脚趾都紧紧抠着鞋底。

林夕梦回过头,如水的眼眸仰望:“你不冷吗?”

“不冷,刚吃了火锅,身上暖着呢!”李黄轩穿着短袖T恤,嘴上强撑。

“可你胳膊上都起鸡皮疙瘩了。”

“我天生就是鸡皮肤。”

滴着雨水的屋檐下,女孩笑容绝美。

男孩的头发被雨水沾湿,在眉前晃荡。

笨拙中透着几分可爱。

等了十几分钟,终于打到车。

两人回到家时,无可避免地淋成了落汤鸡。

李黄轩说:“你先去洗澡,再把头发吹干,不然会感冒的。”

林夕梦望着他湿漉漉的头发:“那你呢?”

李黄轩大大咧咧地说:“我头发短,用毛巾擦擦就行,等你出来我再去。”

林夕梦只得同意,来到浴室,用最快的速度冲了个热水澡,洗去一身的寒意。

她顶着一身沐浴露的香味出来,敲了敲李黄轩的房门。

“喂,我好了,你赶紧去洗澡。”

李黄轩答应一声,嗓音却有一丝颤抖。

林夕梦推开门,只见他双手捂着脑袋,表情十分痛苦。

“你怎么了?”

“三年前的老毛病,已经很久没犯过,不碍事的。”

一如既往的嘴硬。

李黄轩打开抽屉,找了个白色的药瓶,倒出来两粒药片。

林夕梦连忙去客厅倒了杯水,先试了试水温,再递给他。

李黄轩服药以后,状态好了许多。

他解释说:“三年前,我坐大巴车的时候,遇上了山体滑坡,被一块大石头砸到了脑袋,才休学一年养病。”

林夕梦担忧地问:“所以这是后遗症吗?”

李黄轩摇头:“医生说基本已经痊愈了,近一年都没头疼过,可能是今天淋了雨。”

“对不起,是我太任性了,非要带你出去吃火锅。”林夕梦有些自责。

“不关你的事,我的脑袋需要适当进点水。”李黄轩试图用玩笑来打消她的内疚。

可她并没有笑。

唉,还是不擅长跟女生聊天吗?

林夕梦将目光转移到电脑屏幕上,看见李黄轩的小说文档。

“这是你写的吗?”

李黄轩有些不好意思:“我文笔不好,只是想把他的故事写下来。”

“让我看看。”林夕梦翻到第一章,认真地阅读。

李黄轩感到格外紧张。

就像以前上学,被老师检查作业的时候。

小说刚写了个开头,情节还没有展开,林夕梦很快就读完了。

她皱着眉头说:“文笔是有些稚嫩,情节设置不够跌宕起伏,埋伏笔的方式也有些直白……”

“喂喂喂,你能不能夸我两句?”李黄轩打断道。

刚才看她给自己倒水,本来还有点感动。

现在又变得这么毒舌,真是让人又爱又恨。

“我实话实说,鞭策你进步嘛!”林夕梦撇了撇嘴。

“你看看人家,说话多好听。”李黄轩不服气,找到了目前那条唯一的书评。

狮子座流星雨:很好看,作者大大加油!

还有个免费的小礼物。

多少在黑暗中摸索的新手作者,就是靠这些看似微不足道的东西,支撑着信念。

林夕梦托着腮,身体前倾,往李黄轩那边靠了靠。

“喂,你有没有喜欢的女生?”

沐浴露的香味,直往鼻孔里钻,弄得李黄轩有些心猿意马。

他干咳两声:“当然有。”

林夕梦直勾勾地盯着他的眼睛:“真的,那个女生好看吗?”

李黄轩点头:“当然,比你好看。”

林夕梦的眼神,瞬间黯淡了下去,呈现出一抹忧伤。

李黄轩有些惊讶。

一句赌气的玩笑话,就会让她不开心吗?

她难道接受不了世上有比她好看的女生?

“好吧好吧,还是你好看一些。”李黄轩只得改了口。

林夕梦莞尔一笑。

李黄轩口中那个喜欢的人,名字叫做许晚晴,是一个温婉的江南姑娘。

几个月前,他们俩作为应届毕业生一起进公司。

同为初入职场的新人,让他们有很多共同话题,工作中接触也比较多。

久而久之,李黄轩对许晚晴有了些特殊的情愫。

这应该就叫暗恋吧!

张川鼓励了李黄轩好几次,让他主动发起进攻,可他却迟迟不敢有动作。

一聊到感情,李黄轩总是不由自主地露怯。

他反问林夕梦:“你的那个前男友,是什么样的人?”

“前男友?”林夕梦疑惑。

“你不说失恋了来江城散心吗?”李黄轩白眼一翻。

“他呀,还真是不怎么样的人。”林夕梦起身:“早点休息吧!”

说完以后转身离开房间。

李黄轩目光凝滞,盯着她的背影,裙摆下是两截莲藕般的小腿。

空气中还残留着淡淡的幽香。

就像有一个入侵者,意外闯入了自己的生活。

第二天早上七点。

林夕梦在外面敲门:“李黄轩,快点起床,吃早饭了。”

李黄轩从床头柜上拿起手机,点亮屏幕一看时间,差点没把肺气炸。

别说是星期天,就算是工作日,他通常也得睡到八点以后才起。

“大清早的,你喊什么呀?”

“快点起来,我买了早饭。”林夕梦直接将门推开。

张大爷这破出租屋,卧室门都没办法反锁,从外面一拧把手就开。

李黄轩睁开朦胧的睡眼,看见林夕梦绝美的脸庞,不由自主身体一缩。

“你进来干什么?我都还没穿裤子。”

林夕梦一笑:“你不是盖着被子吗?给你五分钟时间,洗脸刷牙后过来吃饭。”

待她离开房间,李黄轩才嘀咕:“咱们只是室友,你以为你是我妈?”

被这么一扰,再睡也睡不着了,他只得拖着沉重的步伐,去洗手间洗漱。

一边刷牙,一边埋怨。

以前跟张川住,周末什么时候吃过早饭?

能在十二点之前起床,赶上吃午饭就不错了。

餐桌上摆着两碗皮蛋瘦肉粥,还有一盘小笼包,一小碟泡菜。

林夕梦一边喝粥,一边刷手机。

李黄轩一屁股坐下来,伸手拿起一个包子啃。

“我跟你商量一下,以后早饭你自己吃就行,没必要叫上我,我习惯睡懒觉。”

“不行,一日三餐早餐最重要。”林夕梦漠然道。

李黄轩一皱眉,你真把自己当我妈了?

还是你家住海边管得宽?

林夕梦又递过来一张白纸:“这是我制定的合租条约,你先过一下目,以后请严格执行。”

李黄轩接过来一看,差点没背过气去。

不堪回首的高三生活,瞬间在脑海中涌现。

林夕梦制定的条约,明确规定了卫生间使用时间、私人物品摆放区域、每日清洁任务、噪音分贝限制等等。

对于这些,李黄轩还勉强可以接受。

毕竟男女合租,有些东西是不太方便。

但有些离谱的地方,就让他忍无可忍了。

“梦梦,你为什么要规定我每天七点起床?”李黄轩指着其中一条。

“一日之计在于晨,每天睡懒觉的人是没有前途的。”林夕梦振振有词。

“那晚上十点之前必须回家,又是怎么一回事?”李黄轩抬高嗓门。

“要早起,当然就要早睡,你回来太晚弄出动静,会影响我的睡眠。”林夕梦又给出了个强词夺理的解释。

李黄轩感觉嘴里的包子,瞬间不香了。

我们只是室友而已。

看你这意思,好像在行使某种不属于你的权利。

这个天上掉下来的仙女,确定不是来折磨我的?

吃完早饭,林夕梦换了身衣服。

牛仔外套搭配米色不规则长裙,脚上踩着圆头平底鞋。

黑长直的秀发,柔顺地披散在肩上。

气质清纯中夹杂着些许妩媚。

她向李黄轩发出邀请:“我出去买东西,要一起吗?”

李黄轩断然拒绝:“不去!”

这是他基于一个男人自尊,对不平等合租条约发出的严重抗议。

林夕梦笑了笑没说话,打开门翩然而去。

李黄轩叹息一声,耷拉着脑袋回到自己房间,打开了笔记本电脑。

原本想看一眼小说数据,就偷懒再睡个回笼觉。

不料这一次又收到了新的留言,依然来自那位“狮子座流星雨”。

“作者大大,你的文笔真的超棒,故事好感人,泪目呜呜呜……”

同时还有一个免费的小礼物。

这种被人认可的滋味,实在不要太爽。

原来自己笔下的文字,也会被人如此珍视。

李黄轩像打了鸡血,立即抛弃了睡回笼觉的想法。

睡你麻痹起来嗨,拿着键盘就是干。

一行行饱含深情的文字,从他指尖流淌而出。

上学那会儿,李黄轩的语文成绩并不好,写八百字的作文,都得抓耳挠腮。

现在他却坚定了信念,一定要把这个故事写完,哪怕无人欣赏。

也算对得起曾经的挚友。

沉浸式码字,时光飞快流逝。

当外面响起开门声,李黄轩才发觉,自己已经写了三章。

原来早起的工作效率这么高。

他伸了个懒腰,起来活动一下。

林夕梦手里抱着一个大纸箱,里面装着各种盆栽。

有菊花、一品红、蝴蝶兰,最多的是迷迭香。

李黄轩惊讶:“你就住一个月,买这么多花干什么?”

林夕梦正色道:“只住一个月,生活也要精致呀!以后我走了,你就负责好好照顾它们。”

李黄轩再度无语,觉得眼前的女孩,一定是脑子有毛病。

我连养活自己都够呛,还要养这些花花草草?

林夕梦口里哼着歌,将盆栽错落有致地摆放在窗台上。

“你随风飘扬的笑,有迷迭香的味道,语带薄荷味的撒娇,对我发出恋爱的讯号……”

李黄轩双手插兜,倚在门边,注视着她摆弄花草。

心中涌起一股异样的感觉。

不得不说,这女孩才搬进来一天,出租屋就有了一点家的温馨。

难怪上帝要发明男人和女人,阴阳调和。

以前跟张川两个糙汉子,过的那叫什么日子?

“我买了两块牛排,刚好摘点迷迭香,一会儿煎给你吃。”林夕梦回头粲然一笑。

她总是能在霸道和温柔之间,自由切换。

上得厅堂,也下得厨房。

俗话说,拿人手短,吃人嘴软。

午饭的时候,李黄轩试探性地问:“你刚来江城,人生地不熟,如果有什么需要帮助的,可以跟我说。”

林夕梦顺势接茬:“好呀,你下午陪我出去逛逛。”

“我只是客套一下。”

“可是我当真了。”

跟昨天一样,打扫厨房的活归李黄轩。

他感觉照这个趋势,未来一个月刷的碗,将会超过前面二十三年。

不过凭林夕梦精湛的厨艺,他也无话可说。

下午两点,二人收拾好出门。

林夕梦提出的第一个游览地点,就是江城大学。

李黄轩不屑:“那破学校屁大点地方,有什么好看的?”

林夕梦一脸认真:“我就是想去看嘛!”

秋天的校园,飘着桂花的香味。

地上落满黄色的银杏树叶,被风吹起,如蝴蝶飞舞。

林夕梦步伐轻盈地走在前面,裙裾被秋风拂动。

手腕上的翡翠手链,发出清脆的鸣响。

李黄轩记得,昨天她说自己二十岁,已经参加了工作,在某家公司当文员。

这么推算的话,大概率没上过大学。

对大学校园有些好奇,也算合情合理。

林夕梦超高的颜值,很快吸引了路上不少学生的目光。

甚至有一个胆子大的男生上前搭讪:“同学,你哪个专业的?方便留个电话吗?”

林夕梦止住脚步,向跟在后面的李黄轩甜腻腻地喊道:“亲爱的,你快一点,在路上踩蚂蚁吗?”

搭讪的男生闻言,识趣地离开。

同时又向李黄轩投去嫉妒的眼神。

多好的小白菜,倒便宜了一头猪。

李黄轩快步跟上,心里美滋滋,嘴上则调侃道:“冒充男朋友,不在我的业务范围之内。”

林夕梦白他一眼:“你还想加钱不成?”

两人走过第十教学楼和二食堂,站在了图书馆面前。

水池中的喷泉,喷起两三米高的水柱。

在午后的阳光下,折射出道道彩虹。

长长的阶梯前,林夕梦驻足良久,一语不发。

李黄轩仔细看时,发现她竟然眼圈发红。

“你怎么了?”

“没事,咱们在这里拍个照吧!”林夕梦深吸一口气说。

“咱们?”李黄轩疑惑:“你要跟我拍合照?”

“你不愿意吗?”

“我……那行吧!”

李黄轩心中再度涌上违和感。

总觉得林夕梦这要求虽然不过分,但不太符合人之常情。

要拍照留念,似乎没必要拉上一个刚认识一天的闲人。

或许这就是她的行事风格吧!

林夕梦请求一位路过的学生,帮忙给他们拍了一张合影。

两人站在喷泉前,身体紧挨着。

定格画面中,女生亭亭玉立,嘴角带着浅浅的笑。

男生却有些拘谨,表情略显僵硬。

“你怎么都不笑?”林夕梦似乎不太满意。

“我没有想起高兴的事情。”李黄轩随口敷衍。

林夕梦露出失望的眼神,气鼓鼓将手机塞进衣兜,接着大步走上台阶。

“喂,你去哪?”李黄轩问。

“上洗手间。”林夕梦回答。

“你知道洗手间在哪吗?”

“知道。”

待林夕梦的背影消失在台阶尽头,李黄轩才一边跺脚转圈,一边想抽自己嘴巴,后悔得不行。

人家就想拍照留念而已,配合笑一下,又不会掉块肉。

说话还这么冷冰冰的。

活该单身狗。

转了两圈,他又觉得这个想法很危险。

自己暗恋的对象,明明是同事许晚晴。

不能对这个刚认识一天的室友,动了歪心思吧?

我李黄轩一生光明磊落,坦坦荡荡,岂是那等见色起意的鼠辈?

江大校园里,有一个人工湖。

湖畔的小树林,被学生们戏称为“情侣的乐园”。

单身狗都不好意思打那过。

湖面吹来的风,撩动林夕梦的长发,送来淡淡的香。

李黄轩双手插兜,迁就着林夕梦的步伐,说着些校园里的奇闻异事。

林夕梦随意地听着,嘴角带着浅笑。

前方渐渐传来音乐声。

只见一个花圃前,围着一大群学生。

一个长相俊朗的男生,正抱着吉他唱歌。

我看着你的脸,轻刷着和弦。

初恋是整遍,手写的从前。

还记得那年秋天,说了再见。

当恋情已走远。

我将你深埋在,心里面。

……

会弹吉他的男孩子,在校园里是无敌的存在。

人群中的女生眼睛里都冒着星星,发出阵阵尖叫。

林夕梦站在原地,听着歌声,眼泪夺眶而出。

大约是失恋的人最怕听情歌,很容易被某一句歌词击溃心底的防线。

李黄轩一愣,赶紧在衣兜里翻找。

记得以前刷到的恋爱攻略,跟女孩子出去约会,一定要记得带纸巾。

“梦梦,给。”李黄轩将纸巾抻了抻才递过去。

林夕梦抬起泪眼看着李黄轩,忽然扑入他的怀中,嚎啕大哭起来。

一瞬间,李黄轩的身体绷得笔直,一动不敢动。

两只手悬在半空,无处安放。

大脑一片空白,想不出一句安慰的话。

好一阵过后,林夕梦的情绪平复下来,李黄轩用纸巾擦着衣服上的鼻涕眼泪。

“对不起,我回去帮你洗衣服。”林夕梦抱歉地说。

“没关系,我在公司睡午觉的时候,经常把口水流在衣服上。”李黄轩不在乎地摆摆手。

噗呲一声,林夕梦破涕为笑。

李黄轩感觉心跳得很快。

又痛恨自己刚才装什么君子,就该趁机好好抱一下。

上午林夕梦摆弄花草时,嘴里哼唱着《迷迭香》,再加上刚才听到《手写的从前》又如此触动。

李黄轩便问:“你也是杰迷吗?”

林夕梦想了想说:“以前不是,现在算是吧!”

“那你最喜欢哪首?”

“太多了,很难说哪一首最喜欢。”

两人沿着湖畔,继续信步走着。

林夕梦恢复了心情,开始给李黄轩唱歌。

她嗓音清甜,每首歌都唱得特别好听,有原唱的韵味,又不失自己的特色。

从前从前,有个人爱你很久。

但偏偏,风渐渐。

把距离吹得好远。

好不容易,又能再多爱一天。

但故事的最后。

你好像还是说了,拜拜!

……

李黄轩是杰迷,但天生五音不全,不是唱歌的料。

不过既然气氛都到这里了,不来两句也不合适。

他唱了一首《轨迹》,逗得林夕梦捧腹大笑。

“你这个调子,都跑到太平洋去了。”

“喂喂喂,我看你刚才心情不好,哄你一下而已,劝你不要不知好歹。”

从学校出来,两人来到小吃街上扫荡。

热气腾腾的关东煮,搭配焦糖奶茶,主打一个高热量。

垃圾食品带来的快乐,无与伦比。

不过李黄轩不吃鱼,关东煮很多食物却都跟鱼有关。

他的碗里,有些清汤寡水。

林夕梦扎起牛肉丸,放进李黄轩的纸碗里:“谢谢你唱歌给我听,奖励你一颗丸子。”

李黄轩回以一块白萝卜:“谢谢你把我偶像的歌唱这么好听。”

“我给你肉,你给我素菜,这好像不太合适。”林夕梦拿起竹签,就在李黄轩碗里翻找,最后抢去了一块豆腐。

李黄轩自然不甘示弱,也去她碗里夺食。

不知不觉,两碗就变成了一碗。

食物有人分享,吃起来特别香。

“你在这里上了四年大学,是不是带过很多女生,来这里吃东西?”林夕梦忽然幽幽地问。

“没有,只跟室友来过。”李黄轩不假思索地回答。

“一次也没跟女孩子来?”林夕梦追问。

李黄轩一怔,觉得眼前的场景,似曾相识。

回顾自己四年的大学生涯,加上休学就是五年,在这条街上吃东西,少说也有上百回。

真的没有一次是跟女生来的吗?

算了别想了,想着就觉得人生失败。

两人一路逛吃逛吃,直到夜幕降临,华灯初上,才回到出租屋。

一开门,就能闻到淡淡的花香。

客厅整洁干净,一尘不染。

之前跟张川合租,一开门客厅乱七八糟,空气中飘浮着一股臭袜子味。

天壤之别。

李黄轩不禁感叹,现在终于活得像个人。

林夕梦换了身睡衣,将头发扎起来,成了个丸子头,然后用洗衣机帮李黄轩洗衣服。

看见她在客厅里走来走去,风风火火。

李黄轩觉得好像娶了个媳妇儿。

老爸和老妈在家里,应该也天天过这样的日子。

“你明天要上班,码字不要太晚,早点休息。”林夕梦温柔地提醒。

“好,你也是,梦梦。”

李黄轩关上卧室门,靠在墙壁上,不禁眼含热泪。

原来这就是被人关心的滋味。

一个家,还真离不开女人。

码字到十一点,李黄轩关灯睡觉。

到了半夜两三点,被尿憋醒了,应该是下午奶茶喝得有点多。

上完厕所出来,他发现林夕梦房间的门,竟然半掩着。

虽然张大爷这出租屋,房间门都不能反锁,但门关上和半开,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毕竟男女有别,她对自己就这么放心吗?

或者说,这半开的门,其实就是一种暗示。

自己要是不解风情,她会不会很失望?

窗外透过来一点光亮,隐隐约约,能看到床上林夕梦的身体轮廓。

空气中,还有女孩子特有的幽香。

作为一个健康的二十三岁男青年,李黄轩产生一点胡思乱想,再正常不过。

他甚至涌起一股冲动,要闯进林夕梦的房间,将她一把拉起来,紧紧拥入怀中,来一个激情的热吻。

当然,这只能停留在幻想阶段。

不然肯定会被当成流氓,今晚搞不好在拘留所度过。

万恶淫为首,论迹不论心。

李黄轩收回目光,回到自己的房间,钻进被窝里,心怦怦地跳。

翻来覆去,却再也睡不着了。

满脑子都是下午在学校人工湖,林夕梦扑入自己怀中的画面。

他在心中大骂自己,李黄轩啊李黄轩,你也太没出息了。

这才认识两天而已,就被人家搞得神魂颠倒,辗转反侧。

一副没见过女人的猪哥相。

第二天一早,李黄轩还在睡梦中,耳边忽然传来一声鸡叫。

吓得他一个激灵,差点魂飞魄散。

林夕梦身上穿着运动服,手里拿着一个尖叫鸡:“大懒虫,七点了,赶紧起床洗漱。”

“才七点起哪门子床?我都还在做梦。”李黄轩迷迷糊糊回答,翻了个身打算继续睡。

做梦本来是一个很平常的词。

但一结合林夕梦的名字,就有点奇奇怪怪的感觉。

何况他昨夜的梦,的确不可描述。

林夕梦伸手,一把揪住李黄轩的耳朵:“这是合租条约的规定,请严格执行。”

李黄轩脑海中自动浮现出孙悟空的形象。

烦死了!

昨天对林夕梦产生的那点好感,顿时荡然无存。

要什么女人?睡觉不香吗?

最后在林夕梦的连拖带拽下,李黄轩艰难地离开了温暖的被窝。

刷牙都还眯着眼睛。

林夕梦在门口蹦蹦跳跳:“快一点,跟我出去一起跑步。”

紧身的运动服,勾勒出她曼妙的身材。

浑身上下,透着一股阳光健康的美。

李黄轩想起了学生时代,大冬天顶着寒风跑操的场景,真是不堪回首的心酸往事。

我们只是室友,你为什么一点不拿自己当外人?

朝阳从东方的云层探出半个头,路边的树叶上,凝着一夜的露珠。

环卫工人已经开始辛勤地工作,传来扫帚与地面摩擦的沙沙声。

包子铺里,飘来阵阵香味。

李黄轩穿着运动短裤,还没完全清醒。

原来早上七点的江城,是这副景象。

他们租住的小区后面,靠着一条河流。

河畔生着垂柳,有石砌的栏杆。

早上有很多老年人来锻炼身体,年轻人倒不多见。

或许年轻人全都被繁忙的工作榨干了精力,贪图每一秒被窝的温存。

林夕梦系着马尾辫,跑步的时候,辫子不停左右摆动。

李黄轩平日疏于锻炼,没跑两步就气喘吁吁。

“喂,你干嘛非要拉我起来跑步?让我安静地当个废物不好吗?”

林夕梦停下脚步,回头认真地说:“天生我材必有用,没有人生来是废物。”

听到这句话,李黄轩有些触动。

从小到大,他都是最普通的一类人。

长相还算过得去,成绩一直处于中游,也不会说话讨女孩子欢心。

尤其是高二分班,认识了那个家伙,更是被衬托得一无是处。

但是每个人,生来都是自己的主角。

如果有机会变成更好的自己,为什么不呢?

“喂,你是不是不行了?”林夕梦故意刺激李黄轩。

“不行?开什么玩笑?我上高中一直是全校的长跑冠军。”李黄轩吹着牛皮,开足了马力追上去。

太阳完全升了起来,照耀着河畔的垂柳。

柳叶上的露水被晒干,反射着翠绿的光泽。

跑步回来,两人坐在包子铺吃早餐。

李黄轩啃着酱肉包说:“我一会儿去上班,你今天去哪玩?”

林夕梦托着腮:“随便逛逛吧,去拍拍照,唱唱歌。”

“拍照我还能理解,你唱哪门子歌?”李黄轩疑惑。

“以后你就知道了。”林夕梦卖个关子。

八点二十,李黄轩换好衣服,去乘地铁上班。

到公司差不多九点。

这是一家广告公司,他在里面当实习设计师,一个月工资四千八,还有一点点微薄的提成。

在江城,这样的收入水平,基本处于一种饿不死的状态。

刚到公司楼下,李黄轩就看到一个娇小的身影。

那是个系着马尾辫的女孩,戴一副金丝眼镜。

穿着白色条纹衬衫,搭配蓝色长裙。

典型的文艺范乖乖女。

李黄轩屈指一算,暗恋许晚晴,应该已经两个多月了。

此刻他在心里,不禁将林夕梦和许晚晴进行了一番对比。

林夕梦属于第一眼就很惊艳的美女,而许晚晴则淡雅一些,属于耐看型。

如果带女朋友回家,父母一定会满意许晚晴这种。

要是看到林夕梦,老妈范玲肯定会悄悄问:“儿子,这姑娘图你什么?”

李黄轩暗暗告诫自己,跟林夕梦才认识两天,对她那点感情只是见色起意。

再说一个月以后,她就会离开,也许一辈子不再见面。

还是应该把重心放在许晚晴身上。

唉,我不是天下唯一一个,为两个女人动心的男人吧?

何书桓,我理解你。

“晚晴,早!”李黄轩出声道。

“早啊!”许晚晴回以暖暖的笑。

公司里狼多肉少,惦记许晚晴的牲口,不在少数。

不过李黄轩一直觉得,她对自己的态度,比对其他男生好一丢丢。

这或许就是人生三大错觉之一,她喜欢我。

两人一起进电梯,聊了聊周末的生活。

许晚晴是个文静的女孩,闲暇时候喜欢看书和追剧,周末也一般宅在家里。

李黄轩则说自己跟室友玩了两天,还挺开心的。

至于这个室友的性别,就没必要刻意强调了。

以前上学的时候,李黄轩以为数学课,就是这世上最难熬的时光。

上班以后,才终于明白当年有多幼稚。

成年人的生活,比学生艰辛百倍。

如果上天能给我一个再来一次的机会,再也不在数学课上看《天龙八部》了。

当初好好学习,今天也不至于这么苦逼。

一上午画了八遍稿,全被主管否决,还挨了一通训斥。

真想把鼠标扔在对方脸上,然后大吼一声:“老子不干了,谁特么爱画谁去画!”

到了下午的时候,一坏一好两个消息传来。

坏消息是,李黄轩的设计图通不过,要留下来加班。

好消息是,许晚晴跟他一样悲催。

这么一来,就给两人创造了独处的时光。

五点半的时候,老员工们到点下班,纷纷背着包离开。

有的还来拍拍李黄轩的肩膀:“小伙子,加油干!”

也不知道是真的好心,还是幸灾乐祸。

不一会儿,整个部门就只剩李黄轩和许晚晴。

李黄轩偷瞄了一眼聚精会神画图的许晚晴,咳嗽两声,然后假装随口道:“晚晴,一会儿下班一起吃晚饭吗?”

许晚晴抬起头,思索了一下说:“好呀!”

李黄轩一阵窃喜,心想吃完饭时间还早,说不定还能看个电影啥的。

不料手机叮咚一声响了起来。

梦梦:你下班了吗?我把钥匙忘在家里了。

李黄轩来到洗手间,给林夕梦打电话,只响了一声就被接起。

听筒里传来清甜的嗓音:“喂,你下班了吗?”

李黄轩皱眉道:“我被留下来加班,可能要晚一点回来,你忘了带钥匙,去找张大爷呀!”

林夕梦可怜巴巴地说:“我去找了,听其他租客说,他跳广场舞去了。”

“那你现在在哪?”李黄轩问。

“坐在楼梯上等你呀!”梦梦的声音越发委屈。

李黄轩自动脑补出一个画面。

一个无家可归的女孩,双手抱着膝盖,独自坐在秋夜的寒风中。

瑟瑟发抖。

“算了,我把公司地址发给你,你来拿钥匙吧!”李黄轩心一软。

“好耶!”林夕梦开心地挂断电话。

李黄轩无奈地摇摇头,分享了公司的定位。

张大爷你个老不死的,就知道出去勾三搭四,对得起老伴的在天之灵吗?

回到座位上,李黄轩就开始盘算。

一定不能让许晚晴知道,自己跟一个美若天仙的女生同居。

身为母胎单身,连一个都搞不定,哪来的本事脚踏两条船?

等会林夕梦来了,肯定会提前打电话。

他再找个借口下楼,把钥匙给她,就赶紧打发她回去。

接下来,还是按照原计划,跟许晚晴来个愉快的约会。

Perfect!

不过有句话怎么说的来着,计划赶不上变化。

一直到两人干完活准备下班,林夕梦那边还没有动静。

李黄轩只得硬着头皮,关掉电脑,背上背包,与许晚晴一起乘电梯下楼。

反正吃饭的地方也不远,等林夕梦来电,他再出来就是。

“晚晴,你喜欢吃什么?中餐、火锅、烤肉、日料?”

“我都行的。”

两人说着话,刚一走出大门,就在广场上,迎面遇上了林夕梦。

她穿着一件淡紫色的针织衫,搭配牛仔裤和短靴,打扮十分利落。

晚风拂起长发,霓虹映着脸颊。

美得不像话。

李黄轩犹如被兜头一盆冰水,浇了个透心凉。

你说你早不早,晚不晚,怎么就能来得这么巧?

真是作孽呀!

“轩,这里这里,你没看到我吗?”林夕梦热情地招手。

如果可以的话,李黄轩真想假装没看到。

还叫得这么肉麻,你是故意捣乱的吧?

早知道就该让你在楼梯间坐一晚上。

许晚晴疑惑地问李黄轩:“是你朋友吗?”

李黄轩尴尬地挠了挠头:“晚晴,你听我解释,这个情况吧有一点复杂……”

林夕梦蹦蹦跳跳来到他们面前,先狠狠瞪了李黄轩一眼。

又打量了一下许晚晴,露出人畜无害的微笑。

“你好,你是李黄轩的同事吗?你长得可真好看。”

“我是他的室友,我叫林夕梦,你可以叫我梦梦。”

“如果有机会的话,欢迎你来我们家玩。”

……

许晚晴是偏文静的女生,平日里本来就话不多。

见林夕梦口若悬河,都不知道该接哪句话。

李黄轩的脚趾,早已抠出了三室两厅。

前两天没见你话这么多呀?

他拿出钥匙,一把塞在林夕梦手里,不停地给她眼神暗示,让她赶紧闪人。

“你不回家吗?”林夕梦大眼睛忽闪忽闪。

“我还没吃饭。”李黄轩再度挤眉弄眼,想让她原地消失。

“我也没吃饭。”林夕梦噘着嘴,可怜巴巴地看向许晚晴。

许晚晴见状便顺口道:“既然大家都是朋友,那就一起吃饭吧!”

林夕梦毫不犹豫地点头:“好呀!”

李黄轩恨不得找根柱子,一头撞死。

人家只是跟你客套一下,你还当真了。

我从未见过有如此厚颜无耻之人!

今晚的约会,注定是愉快不起来了。

事已至此,三人便一起向公司旁边的美食广场走去。

平心而论,以林夕梦和许晚晴的颜值,无论跟她们其中任何一个走在路上,都会招来男同胞嫉妒的眼神。

但两个一起,就是另一回事了。

林夕梦是个自来熟,拉着许晚晴问东问西,宛如闺蜜。

李黄轩跟在后面,耷拉着脑袋,感觉自己就像个拎包的。

两个女生根本没询问他的意见,就定下了吃烤肉。

一种不祥的预感,从李黄轩心底升起。

二女一男这种人员配置去吃烤肉,唯一的那个男生,不就跟服务员没区别吗?

我负责烤,你们负责吃。

我还没动筷子呢,你们又催着烤第二轮了。

林夕梦对许晚晴特别热情,不仅跟她聊着许多女生感兴趣的话题,还不停往她碗里夹菜。

许晚晴虽然性格内向,在她的引领下,也渐渐打开了话匣子。

“你也看过那本小说吗?结局我简直哭死。”

“对呀对呀,我是巨蟹座比较感性,看书追剧经常掉小珍珠。”

“你人又漂亮,性格又温柔,一定有很多男生追你吧?”

……

两人越聊越投机,简直情同姐妹。

李黄轩一句话插不上,还得伺候她们。

老天啊,求你赶紧结束这场煎熬吧!

饭局持续了一个多小时,李黄轩见两人都吃不下了,尽管自己才吃了个半饱,也毫不犹豫地招呼服务员买单。

这二百五十块钱,就当买了个教训。

下次再心软,我就是猪。

许晚晴的家在另一个方向,三人便在地铁站分别。

“你干嘛啊?”

待许晚晴走远,李黄轩迫不及待地发起了牢骚。

林夕梦故意装傻充愣:“不就蹭你一顿饭吗?那么小气干嘛?”

李黄轩暴跳如雷:“我一直跟你使眼色,让你赶紧走,你还厚着脸皮蹭饭,现在她肯定误会咱们两个……”

“她就是你口中那个喜欢的女生吗?”林夕梦眼神有些幽怨。

“不然呢?”李黄轩是真的有点生气。

“还真是个秀气贤惠的女孩,挺适合你的呢!”林夕梦嗓音有些落寞。

李黄轩仿佛闻到了一股酸味。

看林夕梦的表情,难道她在吃醋吗?

不可能,绝对不可能。

虽然我李某人也算风流倜傥,一表人才,但要在三天之内,征服这种女神级的,恐怕还是勉强了些。

人贵有自知之明。

坐在地铁上,林夕梦垂着头,变得安静了许多,跟刚才在烤肉店判若两人。

李黄轩见她这副楚楚动人的模样,也不好再责怪。

一回到家,扑面而来一股花香。

林夕梦轻声问:“你是不是没吃饱?”

李黄轩一愣:“你怎么知道?”

“我下面给你吃。”林夕梦换上拖鞋,迈步进了厨房。

李黄轩大口地嗦着油醋面,林夕梦坐在餐桌对面,托着腮看他。

又是那一副人畜无害的表情。

“你是不是还在生我的气?”

顺滑爽口的面条,已经征服了李黄轩的味蕾。

吃人嘴软,现在还有什么资格生气?

她总是这样,打一巴掌给一颗甜枣,将他玩弄于股掌之间。

李黄轩心想,如果这是一个很有心计的女人,自己应该会被吃得骨头渣子都不剩。

张无忌他妈说过,越是漂亮的女人,越会骗人。

林夕梦见李黄轩闷着头不说话,伸出手来摇晃他胳膊。

“我不是故意的,只是真的饿了而已。”

“我知道错了,你原谅我好不好?”

“不生气了嘛!我下次再也不会了。”

……

眨巴着水汪汪的大眼睛,眼神委屈极了。

李黄轩一个母胎单身狗,哪受得了这个,立马就投降了。

“好啦好啦,我没生你气,你的面很好吃。”

林夕梦立即露出开心的笑容:“我就知道你人最好了,吃完记得洗碗,我洗澡去了。”

待她进了浴室,李黄轩狠狠抽了自己三个大嘴巴。

叫你嘴馋,一碗面就打发了。

是不是没见过女人?简直给男同胞丢脸。

下次她再敢这样,非要把她绑床上,拿小皮鞭抽才解气。

在厨房洗碗的时候,李黄轩隔着一道浴室门,听见里面哗哗的水声,又开始胡思乱想。

如果现在推门闯进去,来个霸王硬上弓……

这个想法太刑了!

全天下的男人,应该不止我一个,会有这种冲动吧?

回到自己的卧室,李黄轩打开笔记本,登上小说网站。

他现在已经连载了四万字,还有一万字的存稿。

由于还不到推荐字数,阅读人数依然寥寥无几。

当然了,对新人作家来说,就算到了推荐字数,扑街的几率也高达90%以上。

要成为绝世高手,并非一朝一夕,除非是天生的网文奇才。

但是这种人,是万中无一啊!

狮子座流星雨的免费小礼物,如约而至。

留言只有简洁的两个字:加油!

李黄轩有些感动,没想到这么快就有了忠实读者。

他忍不住回复了对方:谢谢你的鼓励,我会加油的。

作者与读者之间,是相互成就的。

读者能从作者的文字中,收获快乐或感动。

作者也能通过读者的支持与鼓励,激发创作灵感,有坚持到底的动力。

码字到十一点半,李黄轩打了个哈欠,合上了电脑。

简单洗漱以后,关了灯躺在床上。

房间里一团漆黑,林夕梦和许晚晴的脸,在眼前不断交替回闪。

“我喜欢的人是晚晴,是晚晴,是晚晴……”

李黄轩不停给自己心理暗示。

他拼命告诫自己,不要贪图美色,鬼迷心窍。

许晚晴那种乖巧文静的女孩,才是自己的良配。

隔壁那位,很可能是带刺的玫瑰。

一个月以后,她拍拍屁股走了,自己啥也捞不着。

不,只剩二十多天。

可是人呀,怎能轻易掌控自己的心?

李黄轩这一夜的梦境里,全是林夕梦。

妖娆、妩媚、风情万种……

多写一句,都无法过审(估计也没人喜欢看,就直接省略掉)。

第二天早上七点,尖叫鸡准时在耳边响起。

李黄轩吓得魂不附体,紧紧夹住双腿。

“你干嘛啊?赶紧出去。”

林夕梦嘴角泛着微笑:“给你五分钟,赶紧起床跟我锻炼。”

望着她的背影,李黄轩心里发虚,就像犯了错的孩子。

我一生光明磊落,坦坦荡荡,怎么会做这种梦?

今天下班得去买个插销,以后把门反锁了。

清晨的阳光,照耀着河畔的垂柳。

绑着马尾的女生,像阳光一样明媚动人。

李黄轩一边跑步,一边在心里念经。

“不要爱上她,不要爱上她,不要爱上她……”

尽管这很可能是自欺欺人。

一进公司,李黄轩第一时间来到许晚晴的工位,说着提前打过腹稿的台词。

“晚晴,你听我解释,我跟梦梦合租只是一场意外。”

“我还在家里睡觉呢,她就被房东大爷带进来了,一点心理准备都没有。”

“我们俩只是单纯的室友关系,井水不犯河水,她昨天忘了带钥匙而已。”

……

他本就不是擅长花言巧语的人,越说逻辑越混乱,反倒显得此地无银三百两。

许晚晴推了推眼镜:“你跟我说这些干什么?你愿意跟谁合租,是你的自由呀!”

李黄轩闻言,心里一片冰凉。

说白了,他跟许晚晴,也只是同事关系而已。

拿什么身份跟她解释这些事?

他很有可能,要彻底失去追求许晚晴的机会了。

“我觉得梦梦是很可爱的女孩,跟她做朋友一定很开心吧?”许晚晴笑着说。

“她哪里可爱了?”李黄轩欲哭无泪。

他越发感觉,昨晚的事,就是林夕梦精心谋划。

自己一时心软,中了她的圈套。

更悲剧的是,许晚晴对他跟林夕梦同居的事,好像一点也不介意,反而说了林夕梦不少好话。

果然之前的她喜欢我,是错觉吗?

李黄轩正沮丧,许晚晴又莞尔道:“好啦,下次有机会再约,快回去上班吧!”

这一句话,又让李黄轩重燃希望。

原来还有下一次,自己也不是彻底出局。

要是能交到许晚晴这么乖巧的女朋友,老爸老妈一定开心死。

这一整天,李黄轩工作都很有干劲。

也不知是心情好,还是早起锻炼过的缘故。

快下班的时候,林夕梦发了条消息:“今晚准时下班吗?我在菜市场买菜,一会儿回家做饭。”

李黄轩盯着手机屏幕,犹豫了许久才回复:“好呀,买菜的钱我转你,咱们AA吧!”

接着发起一笔转账,对方却一直没有接收。

李黄轩觉得自己有些无耻,一边追求许晚晴,一边又贪图林夕梦的好。

可自己已经暗恋许晚晴两个多月,不能才认识一个新的女孩三天,就移情别恋了。

这不是见一个爱一个的渣男吗?

人的思想和情感,大约分为脑袋和心两套系统。

脑袋告诉他,应该追求许晚晴。

但他的心,却不受控制地,往梦梦身上偏移。

李黄轩一进门,就闻到饭菜的香味。

连客厅的灯光,都似乎变得温暖。

他在心中暗道:张川,你走得好呀!

林夕梦系着围裙,穿着拖鞋,还在灶台前忙碌。

婀娜的背影,让人怦然心动。

“回来了?快洗手吃饭。”林夕梦回头嫣然一笑。

李黄轩感觉有一支利箭,将自己的心脏洞穿。

就这样的女孩,对她怎么恨得起来?

坐在餐桌前,李黄轩再次惊讶,难道这真是天生的饭搭子?

“梦梦,你怎么知道我喜欢吃什么菜?”

林夕梦白他一眼:“我看你就是个吃货,你有什么是不喜欢吃的?”

李黄轩一时无语,觉得好像也有点道理。

自己从小就不怎么挑食,好的坏的都能塞一肚子。

至于十八岁以后不吃鱼,也不是不喜欢,只是为了怀念一位故人。

林夕梦第一筷子先夹给李黄轩,然后随口问:“今天上班累不累?”

李黄轩笑着说:“或许是早上跑步锻炼过,一整天都很有精神,工作特别顺利,没被那傻逼主管刁难。”

“那好,明天早上继续。”

“不是,我就随口一说。”

李黄轩恍然记起,早上打算买插销来着。

算了,她也是为我好。

我真的能变成更好的自己吗?

两人随意地闲聊,就像一对新婚的小夫妻。

丈夫下班以后,妻子问一些工作的事。

气氛和谐融洽。

窗台上的绿植,被晚风一吹,送进来淡淡的香。

吃完饭,李黄轩不用林夕梦催,主动去厨房弯着腰洗碗。

男人或许就是这么一步步被驯化的。

不过一个人做饭,一个人洗碗,倒也公平。

忙完以后,李黄轩回房打算码字。

林夕梦切了点水果,端着盘子进来:“你小说写到哪了?”

李黄轩将笔记本一推:“你自己看吧!”

他顺手接过盘子,用竹签扎起了水果。

刚要送进嘴里,忽然想起吃饭的时候,林夕梦总是先给他夹菜。

他有些紧张,试探性地递到了林夕梦嘴边。

林夕梦微微一愣,随即张开小嘴,接受了他的投喂,眼睛依然注视着电脑屏幕。

光这么个小动作,就让李黄轩心跳加快了不少。

水果吃在嘴里,都品不出滋味。

林夕梦一目十行,没几下就看完了新更的章节。

“怎么样?”李黄轩期待地问。

“不怎么样,你一个理科生写这种东西,是有点勉强了。”林夕梦撇着嘴回答。

“你就不能说点好听的吗?”

“好好好,你文笔虽然不怎么样,但只要感情真挚,应该也能打动读者的。”

林夕梦像是敷衍一般,安慰了李黄轩一句。

李黄轩明白,她说的是实话,自己的文笔的确有点烂。

但实话往往伤人,让他有一种挫败感。

“你看我一直有个忠实读者。”李黄轩找到那位“狮子座流星雨”的留言,试图挽回一点面子。

“取这么幼稚的网名,肯定本人也比较幼稚,才看你这种书。”林夕梦又毒舌起来。

李黄轩一时好奇,打开搜索引擎,想看看狮子座流星雨到底是个什么东西。

答案立即显现出来。

狮子座流星雨,号称流星雨之王。

辐射点位于狮子座,因而得名。

出现于每年的11月14日至21日,17日达到极大。

李黄轩点开一个视频,只见漫天星河中,一颗颗流星,接二连三划过天际,拖着长长的尾巴。

像下雨一般温润。

视频制作者,还贴心地配上了BGM。

陪你去看流星雨落在这地球上。

让你的泪落在我肩膀。

要你相信我的爱只肯为你勇敢。

你会看见幸福的所在。

……

“梦梦,你怎么哭了?”李黄轩回过头,发现林夕梦竟已泪流满面。

“好美呀!”林夕梦抽噎着,轻轻倚在了李黄轩的肩上。

李黄轩绷直身体,一动不敢动,嗅着她发端的香味,看着屏幕上一颗颗划过的流星。

心中蓦然也涌起一股悲伤。

他心里想,女孩子一般都比较感性。

听到这种伤感的情歌,想起曾经的恋情,掉眼泪也很正常。

毕竟她来江城,好像就是因为失恋了来散心。

可老子跟着悲伤什么?

人家思念前男友,老子母胎单身狗。

看完这段视频,两人沉默了许久。

不知是因为画面太美丽,还是歌声太感人。

林夕梦眼中的泪,一滴滴滑落在李黄轩的肩头。

正如歌词一样。

“梦梦,下个月就是十一月,你要是喜欢,我们晚上去看流星雨吧?”李黄轩酝酿了许久才开口。

“不去,我下个月就走了。”林夕梦抹了一把泪,站起身要离开房间。

“你非走不可吗?”李黄轩脱口而出。

林夕梦止住脚步,双肩微微颤动,却一直没有转身。

李黄轩紧紧盯着她的背影,眼神中充满期待。

“非走不可!”

砰地一声,卧室门被关上。

空气中,还残留着女孩的体香。

李黄轩怅然若失,感觉心像被掏空了一样。

一滴眼泪从眼角滑下,坠落在键盘上。

我这是怎么了?

满打满算,跟林夕梦才认识四天而已。

不能说陌生人,顶多也只能算个熟人。

为人家眼泪都掉下来了,会不会太没出息?

抹了把泪,然后狠狠搓了搓脸颊,李黄轩开始完成今天的码字任务。

他的心乱了,行文特别艰难。

比起往常,效率慢了许多。

直到将近十二点,肩膀酸疼,困意来袭,不得不关电脑准备睡觉。

从浴室洗漱回来,路过客厅的时候,李黄轩听见隔壁卧室,传来低低的啜泣声。

他犹豫了一下,还是轻轻敲了敲门:“梦梦,你还好吧?”

“我没事,你早点睡吧!”林夕梦带着哭腔。

李黄轩倒了杯热水,直接推开她的门,按亮了灯。

这间屋以前是张川住,他进来也有百八十回了,十分熟悉。

林夕梦坐在床头,双手抱着膝盖。

一双小巧的玉足,瞬间吸引了李黄轩的眼球。

就像精雕细琢的艺术品,看一眼就挪不开。

“喝杯水,好好睡一觉,有些人不值得,该忘了就忘了吧!”李黄轩也不知怎么安慰。

林夕梦抬起头,双眼已哭得红肿。

她一把将李黄轩紧紧抱住,再度泪如泉涌。

李黄轩猝不及防,手中的玻璃杯,差点摔在地上。

梦梦,你到底有什么放不下?

即将跳转全文阅读
免责声明:本文来自常读,不代表Tk小说网的观点和立场,如有侵权请联系本平台处理。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