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黄轩林夕梦是小说《逆转时空后,苦命鸳鸯终成眷属》的角色人物,是由作者高卧北写的一款都市日常类小说。目前小说已完结,以下是小说《逆转时空后,苦命鸳鸯终成眷属》的章节内容
“老四,我明天早上七点的票,走的时候就不叫你了,你以后一个人多保重。”
夜色下的烧烤摊,张川拍了拍李黄轩的肩膀,长叹了一口气。
望着被霓虹灯照亮的夜空,对江城流露出最后一丝眷恋。
张川和李黄轩从大一就是舍友,分别排行老三和老四。
大三的时候,李黄轩因为一场意外,被迫休学一年,成了学弟。
等他今年毕业,张川已经在职场打拼了一年,碰得头破血流。
最终还是放弃了在江城扎根的打算,辞职回老家找份工作,过点平淡日子。
对张川的选择,李黄轩表示理解和尊重。
他随口问:“你回老家以后做什么?”
张川苦笑:“找个有五险一金的工作,再去相亲一个条件差不多的姑娘,结了婚以后踏实过日子呗!”
相亲,是许多年轻人都要面对的无奈。
李黄轩还好,老爸老妈暂时没提这茬,不过估计也快了。
“老三,我觉得咱们大学真是白读了,连恋爱都没谈过。”李黄轩惋惜地说。
“你没谈过恋爱?”张川语气带着一丝怪异。
“咱们知根知底的,我还跟你装什么?母胎单身二十三年。”李黄轩难受得一批。
张川露出同情的表情,再度拍了拍李黄轩的肩膀。
两人端起桌上的酒杯,将啤酒一饮而尽。
昏黄的路灯下,相互搀扶着回家。
他们住的房子,是一间两室一厅的出租屋,条件有些简陋,不过好在价格不贵。
很适合李黄轩这种刚毕业的大学生。
“我跟张大爷说了明天搬走,这间房子很快就会租出去,以后跟新室友好好相处。”张川说完转身进了自己房间。
望着空荡荡的客厅,李黄轩油然而生一股落寞感。
如果以后搬进来一个不好相处的人,肯定会很麻烦。
不过以他目前的经济条件,又没有实力把房子全租下来。
洗完澡以后,李黄轩顶着湿润的头发,回到自己的卧室。
拿起手机,信手点开了游戏。
“TiMi!”
休学那一年,李黄轩在老家养病,无聊的时候,只能靠打游戏排遣。
比起高中时代,游戏技术突飞猛进。
进入选人界面,他顺手禁掉庄周,然后选择了宫本武藏。
不到十分钟,就打得对面全体上票,游戏结束。
战绩7-0-5。
宫本武藏,天下无双!
这么华丽的数据,李黄轩却感受不到一丝快乐。
游戏还在,一同玩游戏的人,却早已不在。
放下手机,李黄轩打开笔记本电脑,登录了小说网站的作者专区。
上个星期,他注册了作家账号,开始写一部小说。
故事的原型,来自他高中时代最好的朋友。
不过由于工作太忙,他写得有点慢。
还不够网站的推荐字数,没什么读者阅读。
不过这一次,李黄轩惊喜地发现,一个叫“狮子座流星雨”的读者,给他送了个免费的小礼物,还有一句书评。
“很好看,作者大大加油!”
新手网文作者都知道,一句来自陌生人的鼓励,很容易激发创作的动力。
李黄轩精神为之一振,双手飞速敲击着键盘,开始聚精会神地码字。
明天是星期六,不用上班,他一直码到凌晨一点。
困意来袭,才关掉电脑,倒头睡去。
第二天,李黄轩睡到将近十一点,才慢吞吞从床上爬起来,顶着一个鸡窝头打开门。
隔壁的张川,早已悄然离开。
他心里很不是滋味,曾经多少同行的人,就这么一个个走散。
在卫生间洗漱的时候,李黄轩听见外面传来一阵动静。
踩着人字拖出来一看,是房东张大爷,后面还跟着一个女生。
不,以李黄轩的审美标准来说,应该叫女神。
螓首蛾眉,肤若凝脂,不施粉黛。
一头黑长直的秀发,披散在香肩。
眼睛如秋水般澄澈,透着几分灵动。
如今已经十月中旬,天气有些凉,她穿得有些单薄,凸显出曼妙的身姿。
“张大爷,这位是?”李黄轩用疑惑的眼神看向房东。
“小李,这是你的新室友,我们刚刚签了租房合同。”张大爷笑眯眯地说。
“你把张川的房间租给一个女生?”李黄轩惊讶不已。
一想到要跟这个仙女一样的女神同居,他的心就狂跳不止,脸颊也有些发烫。
穿着人字拖的脚趾,不安分地动了几下。
张大爷撇了撇嘴:“这世上不是男人就是女人,你反应这么大干什么?再说她只住一个月。”
李黄轩鄙夷道:“老头你是不是想钱想疯了?一个月你也租?”
“可她付了我三个月房租,我实在难以拒绝。”张大爷无奈地一摊手。
接着他又对女生说:“你们年轻人好交流一点,我就不在这碍事了,下面的老头还等我下棋。”
接着便转身离开,将一对陌生男女,晾在了客厅里。
空气中,飘浮着女生身体淡淡的幽香。
“那个……我叫李黄轩,你怎么称呼?”李黄轩硬着头皮开口。
“林夕梦。”
“好名字,那我以后叫你梦梦?”
林夕梦瞥了李黄轩一眼,没有再回答,而是打量起这间不大的出租屋。
以前李黄轩和张川一起住,两个男人过日子,自然显得粗糙。
客厅摆得乱七八糟,呈现出一股狂野风。
林夕梦皱着眉转了两圈,然后下楼去搬行李箱。
李黄轩刚才的玩笑没得到回应,虽然觉得尴尬,但也只能发扬绅士风度,跑下楼去帮忙。
行李箱有两个,一大一小。
他作为一个大男人,自然要提大的,一提却差点栽个踉跄。
这行李箱的重量,超出了他的预判。
你是装了一箱子秤砣吗?
李黄轩心中嘀咕,只得使出吃奶的劲,提起箱子一步步艰难往楼梯上挪动。
他现在非常后悔住四楼。
“你是不是提不动?要不要我帮你抬?”林夕梦在后面问。
“提不动?你开什么玩笑?”李黄轩从牙缝里迸出这句话。
“可是我看你脸都憋红了。”
“那是太阳晒的。”
林夕梦笑着摇了摇头。
是不是男人都这样死要面子?
将行李箱搬上楼,林夕梦便进入卧室一阵折腾,清理出一大堆张川留下的垃圾。
李黄轩躲在自己屋里,竖起耳朵聆听隔壁的动静。
我真要跟这么漂亮的女神,开始同居生活了吗?
快到中午的时候,林夕梦敲了敲李黄轩的门:“哪里有菜市场?我们去买点菜回来做午饭吧!”
李黄轩扣上笔记本,一皱眉头:“你要做饭?”
自打他跟张川搬进来,厨房里的锅碗瓢盆,都形同虚设。
工作日在公司解决,周末则去下面的小餐馆,或者直接点外卖。
做饭是不可能做饭的,这辈子不可能做饭的。
林夕梦穿着拖鞋,俏生生地站在门口:“以后我可以做饭,你负责洗碗。”
李黄轩觉得麻烦,提议道:“要不还是点外卖吧?”
林夕梦立即否决:“外卖不健康,给你一分钟时间,收拾好跟我去逛菜市场。”
李黄轩低声嘟哝一声。
长这么大,好像只有老妈范玲,跟他说话才这么霸道。
小区外面不远,有一个小规模的菜市场,基本能满足居民的购物需求。
林夕梦来到这里,熟练地挑选着蔬菜,跟卖菜阿姨谈笑风生,一看就是老手。
李黄轩跟在后面,看到美得如同仙子的女孩,完美地融入市井烟火。
总觉得有些违和。
仙女不应该吸天地灵气的吗?
忽然,李黄轩的眼神有些涣散,眼前女孩的轮廓,变得模糊起来。
总觉得好像在哪见过她。
他甩了甩脑袋,没有多想。
毕竟这种错觉,在生活中很常见,总会遇到一些似曾相识的场景。
一圈菜市场逛下来,李黄轩手里已经提着好几个袋子,装满蔬菜和肉类。
林夕梦踩着轻盈的步伐,背着手走在前面,嘴里还哼着歌。
“我听见了你的声音,也藏着颗不敢见的心,我躲进挑剔的人群,夜一深就找那颗星星……”
回到出租屋,林夕梦便拉着李黄轩,一头扎进厨房,给他下达各种命令。
洗菜、择菜、剥蒜、削土豆等等。
李黄轩很不情愿,觉得做饭实在麻烦,干活懒洋洋,慢悠悠。
现在忙碌半天,一会儿还得洗碗。
要是点外卖,吃完把盒子一扔就完事。
主打一个省事。
林夕梦外表像个高高在上的女神,但一进厨房还真像那么回事。
系上围裙,活脱脱一个贤惠的小媳妇。
经过她的妙手烹调,三菜一汤很快摆上了餐桌。
糖醋排骨、小炒肉、青椒土豆丝、番茄鸡蛋汤,很普通的家常菜,色香味俱全。
站在餐桌边,李黄轩感到有些不可思议。
刚才买菜的时候,他没有提任何要求,但现在这几道菜,都精准命中了他的口味。
难道这就是缘分吗?
“怎么样?快夸我的厨艺。”林夕梦在李黄轩对面坐下。
“说实话第一眼见到你,我根本没想到你是会做饭的女生。”李黄轩直言道。
“你这是夸人的话?”林夕梦柳眉一皱。
“呃……总之你很棒!”李黄轩说话有些磕巴。
跟这么好看的女孩一起用餐,有一丝丝紧张感,在所难免。
李黄轩眼睛有两百多度的近视,但平日里不喜欢戴眼镜,早已习惯了朦朦胧胧的世界。
现在相对而坐,才第一次仔仔细细看清了林夕梦的脸。
精致得无可挑剔。
那种熟悉的感觉,再度从心底涌起。
“我好像在哪见过你。”李黄轩终于忍不住说了出来。
林夕梦闻言,表情短暂僵了一下,接着身体慢慢前倾,紧紧盯着李黄轩的双眼。
两人的距离,越来越近。
闻着女孩身上的香味,李黄轩的呼吸变得急促起来,眼神开始躲闪。
“切,你们男生看到漂亮女孩子,是不是都说这么老套的台词?”林夕梦投来一个鄙夷的眼神,然后坐了回去。
李黄轩脸一红,不知如何辩解。
只得夹了一筷子土豆丝,塞进嘴里,掩饰尴尬。
这女孩的厨艺是真的好,比楼下小餐馆的范厨师强。
林夕梦也拿起筷子,夹了一块糖醋排骨,放进李黄轩的碗里,然后自己才开动。
李黄轩见状,心中懊悔不已。
我该先给她夹菜的,怎么自己吃上了?
“那个……林小姐,你来江城是做什么的?”李黄轩没话找话。
“林小姐?”林夕梦有些不满地说:“你不是说叫我梦梦吗?”
李黄轩瞪大眼:“真的可以这么叫?”
林夕梦认真点头:“可以。”
“好吧,梦梦,你只在江城待一个月吗?”
“嗯,一个月以后我就走。”
两人一边吃饭,一边闲聊。
李黄轩装作无意,将林夕梦的情况打听了个七七八八。
林夕梦说她二十岁,以前是做文员,辞职了来江城旅游散心。
想着租房总比住酒店便宜,刚好遇上张大爷,被一通忽悠就付了三个月房租。
李黄轩觉得她的说法,倒也合情合理,又有点奇奇怪怪的感觉,说不上来。
一个月的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
希望能和平相处吧!
不得不说,这顿午饭的滋味,的确比外卖好了太多。
这间冷冰冰的出租屋,终于有了一丝烟火气。
吃完饭以后,李黄轩苦逼地趴在水池边刷碗,想着一会儿美美地睡个午觉。
不料身后林夕梦的声音响起:“下午咱们大扫除。”
李黄轩手一抖,差点将碗摔了。
“大扫除是什么意思?”
“就是字面意思。”
过去几个月,这屋子在李黄轩和张川的祸害下,变得跟狗窝差不多。
但在不拘小节的李黄轩眼中,依然称得上整洁干净。
可如今这位新室友,显然对整洁干净,提出了更高的标准。
这一个下午,注定不能平静。
“沙发下面看不到,不用拖吧?”
“床底下的袜子是我的,但纸巾是张川的,你不要用奇怪的眼神看我。”
“地板还要全部用毛巾擦一遍,你当我是聪明的一休?”
“玻璃窗外面还要擦,我劝你不要太离谱。”
……
在李黄轩喋喋不休的抱怨声中,一对初相识的青年男女,进行着不太默契的配合。
唉,女人真是麻烦。
就算她美若天仙,这么能折腾,形象也得稍微打个折扣。
美好的星期六,在劳累中度过。
到夕阳西下之时,李黄轩已经累得腰酸背痛,四仰八叉地瘫在沙发上:“不干了,没你这么压榨人的!”
“这就不行了,还吹自己多能干!”林夕梦似笑非笑。
落日余晖,从窗户斜斜洒进来,照耀着焕然一新的客厅。
李黄轩逆着光,看着眼前女孩的身体轮廓,被镀上了一层金边。
“为了犒劳你,晚上我们去吃火锅。”林夕梦提议。
“我不想动了,中午还有点剩菜,热一热对付一顿吧?”李黄轩懒癌又犯了。
“不行,今天是我们第一天认识,出去吃比较有仪式感。”林夕梦态度坚决。
李黄轩只觉得头大。
合租一个月的室友而已,又不是谈恋爱,要什么仪式感?
为了躲避出门,他脑袋飞速运转,思索着借口,忽然想起今天收到的手机报。
“天气预报说今晚有雨,还是别出去了。”
林夕梦一票否决:“你信我是秦始皇,还是信天气预报?我已经选好了火锅店,出门几步路就到。”
当真正出门,李黄轩才发现上了大当。
这位女神,对“几步路就到”的概念,显然存在误解。
两人在栽满梧桐树的马路上,踩着一地落叶,走了足足半个小时。
以林夕梦的颜值,走在路上回头率极高。
很多男人向李黄轩投来羡慕的眼神,这倒稍稍满足了一下他的虚荣心。
那一丢丢怨气,勉强可以抵消掉。
来到火锅店就坐,服务员送上菜单。
林夕梦毫不谦让,提起笔就开始不停地勾画。
三分钟后,她将菜单递给李黄轩:“你看还有什么要补充的?”
李黄轩接过来一看,再度感到不可思议。
因为林夕梦点的菜,又一次完美契合了他的口味。
他提着笔愣了半天,觉得实在没有多加一笔的必要。
难道这就是宿命中注定的饭搭子?
“就这些吧!”李黄轩将菜单递给服务员。
“帅哥美女,本店的招牌菜耗儿鱼,你们不来一份吗?”服务员微笑着推销菜品。
“不了!”李黄轩和林夕梦异口同声。
说完以后,不禁相视一笑。
距离瞬间拉近了许多。
服务员推销不成,有些失望地离开。
李黄轩试探性地问:“你也不吃鱼吗?”
林夕梦抿了一口茶:“不太喜欢。”
李黄轩眼神忽然变得伤感:“从十八岁以后,我就不吃鱼了,因为一看到鱼,总会让我想到一位朋友,他那么优秀,却天妒英才,我一个废物,反倒活得好好的。”
五年前,他还是个无忧无虑的青葱少年。
如今走出校园,初入职场,成天被人呼来喝去,干着毫无创造性的工作。
每月拿着可怜巴巴的薪水,养活自己都困难,偶尔还得向父母申请救济。
如同每一个迷茫的年轻人,不知道未来的方向。
“你那位朋友,是不是有一段刻骨铭心的爱情?”林夕梦幽幽地问。
“你怎么知道?”李黄轩再度惊讶。
“我猜的呀,优秀的人肯定很讨女孩子喜欢。”林夕梦脸上挂着笑,忽然话锋一转:“你不会没谈过恋爱吧?”
李黄轩感觉有一把刀,狠狠扎在了心上,差点喷出一口老血。
看你漂漂亮亮一大美女,咋这么会聊天?
这种情况,最好的方式就是转移话题。
“你说你出来散心,是遇到什么不开心的事了吗?失恋了吗?”李黄轩问。
“算是吧!我来找点回忆。”林夕梦有些落寞地回答。
李黄轩心理稍微平衡了一点,原来这么漂亮的女生,也会遭遇失恋。
伤她心的男人,肯定不是个东西。
“不开心的事别提了。”林夕梦摆了摆手。
手腕上的翡翠手链,发出悦耳的鸣响。
她端起茶杯:“干杯,我的室友,祝咱们的同居生活愉快!”
李黄轩觉得这话听着怪怪的,还是配合地端起杯子,与她碰了碰。
不一会儿,菜品上齐,两人开始愉快地烫火锅。
林夕梦很贴心地照顾着李黄轩,不停将烫好的毛肚、牛肉、鸭肠,往他的碗里放。
或许是平日跟女生接触不多,李黄轩觉得这种感觉很奇妙。
眼前的女生,霸道中又带着温柔。
应该是会让很多男生动心的存在。
火锅烫到一半,窗外下起了淅淅沥沥的秋雨。
天气预报,偶尔还是会准上那么一两次。
“都让你别出来了,你还穿那么少。”李黄轩笨拙地表达了一下关心。
“没事,最美的不是下雨天,是曾与你躲过雨的屋檐。”林夕梦毫不在意。
她穿了一件黑色的薄外套,内衬是白T恤。
现在在店里还好,一会儿出去,应该会有点冷。
李黄轩从小看了那么多电视剧,知道这种时候,应该把外套脱下来给女生披上。
但他实在不知道,这动作如何做得自然,不显得刻意。
要是被拒绝,会不会很尴尬?
结账的时候,林夕梦抢着付了钱。
“刚才在家里,就说好了我请你,下次你请我吧!”
“下次是什么时候?”李黄轩问。
“明天吧,反正星期天你也不上班。”林夕梦随口道。
从火锅店出来,雨一点要停的迹象都没有。
夜风吹过,带来一层寒意。
出租车一辆辆从面前疾驰而过,却没有空车。
李黄轩酝酿了半天,终于一咬牙将外套脱下来,披在了林夕梦肩上。
整个过程,他的脚趾都紧紧抠着鞋底。
林夕梦回过头,如水的眼眸仰望:“你不冷吗?”
“不冷,刚吃了火锅,身上暖着呢!”李黄轩穿着短袖T恤,嘴上强撑。
“可你胳膊上都起鸡皮疙瘩了。”
“我天生就是鸡皮肤。”
滴着雨水的屋檐下,女孩笑容绝美。
男孩的头发被雨水沾湿,在眉前晃荡。
笨拙中透着几分可爱。
等了十几分钟,终于打到车。
两人回到家时,无可避免地淋成了落汤鸡。
李黄轩说:“你先去洗澡,再把头发吹干,不然会感冒的。”
林夕梦望着他湿漉漉的头发:“那你呢?”
李黄轩大大咧咧地说:“我头发短,用毛巾擦擦就行,等你出来我再去。”
林夕梦只得同意,来到浴室,用最快的速度冲了个热水澡,洗去一身的寒意。
她顶着一身沐浴露的香味出来,敲了敲李黄轩的房门。
“喂,我好了,你赶紧去洗澡。”
李黄轩答应一声,嗓音却有一丝颤抖。
林夕梦推开门,只见他双手捂着脑袋,表情十分痛苦。
“你怎么了?”
“三年前的老毛病,已经很久没犯过,不碍事的。”
一如既往的嘴硬。
李黄轩打开抽屉,找了个白色的药瓶,倒出来两粒药片。
林夕梦连忙去客厅倒了杯水,先试了试水温,再递给他。
李黄轩服药以后,状态好了许多。
他解释说:“三年前,我坐大巴车的时候,遇上了山体滑坡,被一块大石头砸到了脑袋,才休学一年养病。”
林夕梦担忧地问:“所以这是后遗症吗?”
李黄轩摇头:“医生说基本已经痊愈了,近一年都没头疼过,可能是今天淋了雨。”
“对不起,是我太任性了,非要带你出去吃火锅。”林夕梦有些自责。
“不关你的事,我的脑袋需要适当进点水。”李黄轩试图用玩笑来打消她的内疚。
可她并没有笑。
唉,还是不擅长跟女生聊天吗?
林夕梦将目光转移到电脑屏幕上,看见李黄轩的小说文档。
“这是你写的吗?”
李黄轩有些不好意思:“我文笔不好,只是想把他的故事写下来。”
“让我看看。”林夕梦翻到第一章,认真地阅读。
李黄轩感到格外紧张。
就像以前上学,被老师检查作业的时候。
小说刚写了个开头,情节还没有展开,林夕梦很快就读完了。
她皱着眉头说:“文笔是有些稚嫩,情节设置不够跌宕起伏,埋伏笔的方式也有些直白……”
“喂喂喂,你能不能夸我两句?”李黄轩打断道。
刚才看她给自己倒水,本来还有点感动。
现在又变得这么毒舌,真是让人又爱又恨。
“我实话实说,鞭策你进步嘛!”林夕梦撇了撇嘴。
“你看看人家,说话多好听。”李黄轩不服气,找到了目前那条唯一的书评。
狮子座流星雨:很好看,作者大大加油!
还有个免费的小礼物。
多少在黑暗中摸索的新手作者,就是靠这些看似微不足道的东西,支撑着信念。
林夕梦托着腮,身体前倾,往李黄轩那边靠了靠。
“喂,你有没有喜欢的女生?”
沐浴露的香味,直往鼻孔里钻,弄得李黄轩有些心猿意马。
他干咳两声:“当然有。”
林夕梦直勾勾地盯着他的眼睛:“真的,那个女生好看吗?”
李黄轩点头:“当然,比你好看。”
林夕梦的眼神,瞬间黯淡了下去,呈现出一抹忧伤。
李黄轩有些惊讶。
一句赌气的玩笑话,就会让她不开心吗?
她难道接受不了世上有比她好看的女生?
“好吧好吧,还是你好看一些。”李黄轩只得改了口。
林夕梦莞尔一笑。
李黄轩口中那个喜欢的人,名字叫做许晚晴,是一个温婉的江南姑娘。
几个月前,他们俩作为应届毕业生一起进公司。
同为初入职场的新人,让他们有很多共同话题,工作中接触也比较多。
久而久之,李黄轩对许晚晴有了些特殊的情愫。
这应该就叫暗恋吧!
张川鼓励了李黄轩好几次,让他主动发起进攻,可他却迟迟不敢有动作。
一聊到感情,李黄轩总是不由自主地露怯。
他反问林夕梦:“你的那个前男友,是什么样的人?”
“前男友?”林夕梦疑惑。
“你不说失恋了来江城散心吗?”李黄轩白眼一翻。
“他呀,还真是不怎么样的人。”林夕梦起身:“早点休息吧!”
说完以后转身离开房间。
李黄轩目光凝滞,盯着她的背影,裙摆下是两截莲藕般的小腿。
空气中还残留着淡淡的幽香。
就像有一个入侵者,意外闯入了自己的生活。
第二天早上七点。
林夕梦在外面敲门:“李黄轩,快点起床,吃早饭了。”
李黄轩从床头柜上拿起手机,点亮屏幕一看时间,差点没把肺气炸。
别说是星期天,就算是工作日,他通常也得睡到八点以后才起。
“大清早的,你喊什么呀?”
“快点起来,我买了早饭。”林夕梦直接将门推开。
张大爷这破出租屋,卧室门都没办法反锁,从外面一拧把手就开。
李黄轩睁开朦胧的睡眼,看见林夕梦绝美的脸庞,不由自主身体一缩。
“你进来干什么?我都还没穿裤子。”
林夕梦一笑:“你不是盖着被子吗?给你五分钟时间,洗脸刷牙后过来吃饭。”
待她离开房间,李黄轩才嘀咕:“咱们只是室友,你以为你是我妈?”
被这么一扰,再睡也睡不着了,他只得拖着沉重的步伐,去洗手间洗漱。
一边刷牙,一边埋怨。
以前跟张川住,周末什么时候吃过早饭?
能在十二点之前起床,赶上吃午饭就不错了。
餐桌上摆着两碗皮蛋瘦肉粥,还有一盘小笼包,一小碟泡菜。
林夕梦一边喝粥,一边刷手机。
李黄轩一屁股坐下来,伸手拿起一个包子啃。
“我跟你商量一下,以后早饭你自己吃就行,没必要叫上我,我习惯睡懒觉。”
“不行,一日三餐早餐最重要。”林夕梦漠然道。
李黄轩一皱眉,你真把自己当我妈了?
还是你家住海边管得宽?
林夕梦又递过来一张白纸:“这是我制定的合租条约,你先过一下目,以后请严格执行。”
李黄轩接过来一看,差点没背过气去。
不堪回首的高三生活,瞬间在脑海中涌现。
林夕梦制定的条约,明确规定了卫生间使用时间、私人物品摆放区域、每日清洁任务、噪音分贝限制等等。
对于这些,李黄轩还勉强可以接受。
毕竟男女合租,有些东西是不太方便。
但有些离谱的地方,就让他忍无可忍了。
“梦梦,你为什么要规定我每天七点起床?”李黄轩指着其中一条。
“一日之计在于晨,每天睡懒觉的人是没有前途的。”林夕梦振振有词。
“那晚上十点之前必须回家,又是怎么一回事?”李黄轩抬高嗓门。
“要早起,当然就要早睡,你回来太晚弄出动静,会影响我的睡眠。”林夕梦又给出了个强词夺理的解释。
李黄轩感觉嘴里的包子,瞬间不香了。
我们只是室友而已。
看你这意思,好像在行使某种不属于你的权利。
这个天上掉下来的仙女,确定不是来折磨我的?
吃完早饭,林夕梦换了身衣服。
牛仔外套搭配米色不规则长裙,脚上踩着圆头平底鞋。
黑长直的秀发,柔顺地披散在肩上。
气质清纯中夹杂着些许妩媚。
她向李黄轩发出邀请:“我出去买东西,要一起吗?”
李黄轩断然拒绝:“不去!”
这是他基于一个男人自尊,对不平等合租条约发出的严重抗议。
林夕梦笑了笑没说话,打开门翩然而去。
李黄轩叹息一声,耷拉着脑袋回到自己房间,打开了笔记本电脑。
原本想看一眼小说数据,就偷懒再睡个回笼觉。
不料这一次又收到了新的留言,依然来自那位“狮子座流星雨”。
“作者大大,你的文笔真的超棒,故事好感人,泪目呜呜呜……”
同时还有一个免费的小礼物。
这种被人认可的滋味,实在不要太爽。
原来自己笔下的文字,也会被人如此珍视。
李黄轩像打了鸡血,立即抛弃了睡回笼觉的想法。
睡你麻痹起来嗨,拿着键盘就是干。
一行行饱含深情的文字,从他指尖流淌而出。
上学那会儿,李黄轩的语文成绩并不好,写八百字的作文,都得抓耳挠腮。
现在他却坚定了信念,一定要把这个故事写完,哪怕无人欣赏。
也算对得起曾经的挚友。
沉浸式码字,时光飞快流逝。
当外面响起开门声,李黄轩才发觉,自己已经写了三章。
原来早起的工作效率这么高。
他伸了个懒腰,起来活动一下。
林夕梦手里抱着一个大纸箱,里面装着各种盆栽。
有菊花、一品红、蝴蝶兰,最多的是迷迭香。
李黄轩惊讶:“你就住一个月,买这么多花干什么?”
林夕梦正色道:“只住一个月,生活也要精致呀!以后我走了,你就负责好好照顾它们。”
李黄轩再度无语,觉得眼前的女孩,一定是脑子有毛病。
我连养活自己都够呛,还要养这些花花草草?
林夕梦口里哼着歌,将盆栽错落有致地摆放在窗台上。
“你随风飘扬的笑,有迷迭香的味道,语带薄荷味的撒娇,对我发出恋爱的讯号……”
李黄轩双手插兜,倚在门边,注视着她摆弄花草。
心中涌起一股异样的感觉。
不得不说,这女孩才搬进来一天,出租屋就有了一点家的温馨。
难怪上帝要发明男人和女人,阴阳调和。
以前跟张川两个糙汉子,过的那叫什么日子?
“我买了两块牛排,刚好摘点迷迭香,一会儿煎给你吃。”林夕梦回头粲然一笑。
她总是能在霸道和温柔之间,自由切换。
上得厅堂,也下得厨房。
俗话说,拿人手短,吃人嘴软。
午饭的时候,李黄轩试探性地问:“你刚来江城,人生地不熟,如果有什么需要帮助的,可以跟我说。”
林夕梦顺势接茬:“好呀,你下午陪我出去逛逛。”
“我只是客套一下。”
“可是我当真了。”
跟昨天一样,打扫厨房的活归李黄轩。
他感觉照这个趋势,未来一个月刷的碗,将会超过前面二十三年。
不过凭林夕梦精湛的厨艺,他也无话可说。
下午两点,二人收拾好出门。
林夕梦提出的第一个游览地点,就是江城大学。
李黄轩不屑:“那破学校屁大点地方,有什么好看的?”
林夕梦一脸认真:“我就是想去看嘛!”
秋天的校园,飘着桂花的香味。
地上落满黄色的银杏树叶,被风吹起,如蝴蝶飞舞。
林夕梦步伐轻盈地走在前面,裙裾被秋风拂动。
手腕上的翡翠手链,发出清脆的鸣响。
李黄轩记得,昨天她说自己二十岁,已经参加了工作,在某家公司当文员。
这么推算的话,大概率没上过大学。
对大学校园有些好奇,也算合情合理。
林夕梦超高的颜值,很快吸引了路上不少学生的目光。
甚至有一个胆子大的男生上前搭讪:“同学,你哪个专业的?方便留个电话吗?”
林夕梦止住脚步,向跟在后面的李黄轩甜腻腻地喊道:“亲爱的,你快一点,在路上踩蚂蚁吗?”
搭讪的男生闻言,识趣地离开。
同时又向李黄轩投去嫉妒的眼神。
多好的小白菜,倒便宜了一头猪。
李黄轩快步跟上,心里美滋滋,嘴上则调侃道:“冒充男朋友,不在我的业务范围之内。”
林夕梦白他一眼:“你还想加钱不成?”
两人走过第十教学楼和二食堂,站在了图书馆面前。
水池中的喷泉,喷起两三米高的水柱。
在午后的阳光下,折射出道道彩虹。
长长的阶梯前,林夕梦驻足良久,一语不发。
李黄轩仔细看时,发现她竟然眼圈发红。
“你怎么了?”
“没事,咱们在这里拍个照吧!”林夕梦深吸一口气说。
“咱们?”李黄轩疑惑:“你要跟我拍合照?”
“你不愿意吗?”
“我……那行吧!”
李黄轩心中再度涌上违和感。
总觉得林夕梦这要求虽然不过分,但不太符合人之常情。
要拍照留念,似乎没必要拉上一个刚认识一天的闲人。
或许这就是她的行事风格吧!
林夕梦请求一位路过的学生,帮忙给他们拍了一张合影。
两人站在喷泉前,身体紧挨着。
定格画面中,女生亭亭玉立,嘴角带着浅浅的笑。
男生却有些拘谨,表情略显僵硬。
“你怎么都不笑?”林夕梦似乎不太满意。
“我没有想起高兴的事情。”李黄轩随口敷衍。
林夕梦露出失望的眼神,气鼓鼓将手机塞进衣兜,接着大步走上台阶。
“喂,你去哪?”李黄轩问。
“上洗手间。”林夕梦回答。
“你知道洗手间在哪吗?”
“知道。”
待林夕梦的背影消失在台阶尽头,李黄轩才一边跺脚转圈,一边想抽自己嘴巴,后悔得不行。
人家就想拍照留念而已,配合笑一下,又不会掉块肉。
说话还这么冷冰冰的。
活该单身狗。
转了两圈,他又觉得这个想法很危险。
自己暗恋的对象,明明是同事许晚晴。
不能对这个刚认识一天的室友,动了歪心思吧?
我李黄轩一生光明磊落,坦坦荡荡,岂是那等见色起意的鼠辈?
江大校园里,有一个人工湖。
湖畔的小树林,被学生们戏称为“情侣的乐园”。
单身狗都不好意思打那过。
湖面吹来的风,撩动林夕梦的长发,送来淡淡的香。
李黄轩双手插兜,迁就着林夕梦的步伐,说着些校园里的奇闻异事。
林夕梦随意地听着,嘴角带着浅笑。
前方渐渐传来音乐声。
只见一个花圃前,围着一大群学生。
一个长相俊朗的男生,正抱着吉他唱歌。
我看着你的脸,轻刷着和弦。
初恋是整遍,手写的从前。
还记得那年秋天,说了再见。
当恋情已走远。
我将你深埋在,心里面。
……
会弹吉他的男孩子,在校园里是无敌的存在。
人群中的女生眼睛里都冒着星星,发出阵阵尖叫。
林夕梦站在原地,听着歌声,眼泪夺眶而出。
大约是失恋的人最怕听情歌,很容易被某一句歌词击溃心底的防线。
李黄轩一愣,赶紧在衣兜里翻找。
记得以前刷到的恋爱攻略,跟女孩子出去约会,一定要记得带纸巾。
“梦梦,给。”李黄轩将纸巾抻了抻才递过去。
林夕梦抬起泪眼看着李黄轩,忽然扑入他的怀中,嚎啕大哭起来。
一瞬间,李黄轩的身体绷得笔直,一动不敢动。
两只手悬在半空,无处安放。
大脑一片空白,想不出一句安慰的话。
好一阵过后,林夕梦的情绪平复下来,李黄轩用纸巾擦着衣服上的鼻涕眼泪。
“对不起,我回去帮你洗衣服。”林夕梦抱歉地说。
“没关系,我在公司睡午觉的时候,经常把口水流在衣服上。”李黄轩不在乎地摆摆手。
噗呲一声,林夕梦破涕为笑。
李黄轩感觉心跳得很快。
又痛恨自己刚才装什么君子,就该趁机好好抱一下。
上午林夕梦摆弄花草时,嘴里哼唱着《迷迭香》,再加上刚才听到《手写的从前》又如此触动。
李黄轩便问:“你也是杰迷吗?”
林夕梦想了想说:“以前不是,现在算是吧!”
“那你最喜欢哪首?”
“太多了,很难说哪一首最喜欢。”
两人沿着湖畔,继续信步走着。
林夕梦恢复了心情,开始给李黄轩唱歌。
她嗓音清甜,每首歌都唱得特别好听,有原唱的韵味,又不失自己的特色。
从前从前,有个人爱你很久。
但偏偏,风渐渐。
把距离吹得好远。
好不容易,又能再多爱一天。
但故事的最后。
你好像还是说了,拜拜!
……
李黄轩是杰迷,但天生五音不全,不是唱歌的料。
不过既然气氛都到这里了,不来两句也不合适。
他唱了一首《轨迹》,逗得林夕梦捧腹大笑。
“你这个调子,都跑到太平洋去了。”
“喂喂喂,我看你刚才心情不好,哄你一下而已,劝你不要不知好歹。”
从学校出来,两人来到小吃街上扫荡。
热气腾腾的关东煮,搭配焦糖奶茶,主打一个高热量。
垃圾食品带来的快乐,无与伦比。
不过李黄轩不吃鱼,关东煮很多食物却都跟鱼有关。
他的碗里,有些清汤寡水。
林夕梦扎起牛肉丸,放进李黄轩的纸碗里:“谢谢你唱歌给我听,奖励你一颗丸子。”
李黄轩回以一块白萝卜:“谢谢你把我偶像的歌唱这么好听。”
“我给你肉,你给我素菜,这好像不太合适。”林夕梦拿起竹签,就在李黄轩碗里翻找,最后抢去了一块豆腐。
李黄轩自然不甘示弱,也去她碗里夺食。
不知不觉,两碗就变成了一碗。
食物有人分享,吃起来特别香。
“你在这里上了四年大学,是不是带过很多女生,来这里吃东西?”林夕梦忽然幽幽地问。
“没有,只跟室友来过。”李黄轩不假思索地回答。
“一次也没跟女孩子来?”林夕梦追问。
李黄轩一怔,觉得眼前的场景,似曾相识。
回顾自己四年的大学生涯,加上休学就是五年,在这条街上吃东西,少说也有上百回。
真的没有一次是跟女生来的吗?
算了别想了,想着就觉得人生失败。
两人一路逛吃逛吃,直到夜幕降临,华灯初上,才回到出租屋。
一开门,就能闻到淡淡的花香。
客厅整洁干净,一尘不染。
之前跟张川合租,一开门客厅乱七八糟,空气中飘浮着一股臭袜子味。
天壤之别。
李黄轩不禁感叹,现在终于活得像个人。
林夕梦换了身睡衣,将头发扎起来,成了个丸子头,然后用洗衣机帮李黄轩洗衣服。
看见她在客厅里走来走去,风风火火。
李黄轩觉得好像娶了个媳妇儿。
老爸和老妈在家里,应该也天天过这样的日子。
“你明天要上班,码字不要太晚,早点休息。”林夕梦温柔地提醒。
“好,你也是,梦梦。”
李黄轩关上卧室门,靠在墙壁上,不禁眼含热泪。
原来这就是被人关心的滋味。
一个家,还真离不开女人。
码字到十一点,李黄轩关灯睡觉。
到了半夜两三点,被尿憋醒了,应该是下午奶茶喝得有点多。
上完厕所出来,他发现林夕梦房间的门,竟然半掩着。
虽然张大爷这出租屋,房间门都不能反锁,但门关上和半开,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毕竟男女有别,她对自己就这么放心吗?
或者说,这半开的门,其实就是一种暗示。
自己要是不解风情,她会不会很失望?
窗外透过来一点光亮,隐隐约约,能看到床上林夕梦的身体轮廓。
空气中,还有女孩子特有的幽香。
作为一个健康的二十三岁男青年,李黄轩产生一点胡思乱想,再正常不过。
他甚至涌起一股冲动,要闯进林夕梦的房间,将她一把拉起来,紧紧拥入怀中,来一个激情的热吻。
当然,这只能停留在幻想阶段。
不然肯定会被当成流氓,今晚搞不好在拘留所度过。
万恶淫为首,论迹不论心。
李黄轩收回目光,回到自己的房间,钻进被窝里,心怦怦地跳。
翻来覆去,却再也睡不着了。
满脑子都是下午在学校人工湖,林夕梦扑入自己怀中的画面。
他在心中大骂自己,李黄轩啊李黄轩,你也太没出息了。
这才认识两天而已,就被人家搞得神魂颠倒,辗转反侧。
一副没见过女人的猪哥相。
第二天一早,李黄轩还在睡梦中,耳边忽然传来一声鸡叫。
吓得他一个激灵,差点魂飞魄散。
林夕梦身上穿着运动服,手里拿着一个尖叫鸡:“大懒虫,七点了,赶紧起床洗漱。”
“才七点起哪门子床?我都还在做梦。”李黄轩迷迷糊糊回答,翻了个身打算继续睡。
做梦本来是一个很平常的词。
但一结合林夕梦的名字,就有点奇奇怪怪的感觉。
何况他昨夜的梦,的确不可描述。
林夕梦伸手,一把揪住李黄轩的耳朵:“这是合租条约的规定,请严格执行。”
李黄轩脑海中自动浮现出孙悟空的形象。
烦死了!
昨天对林夕梦产生的那点好感,顿时荡然无存。
要什么女人?睡觉不香吗?
最后在林夕梦的连拖带拽下,李黄轩艰难地离开了温暖的被窝。
刷牙都还眯着眼睛。
林夕梦在门口蹦蹦跳跳:“快一点,跟我出去一起跑步。”
紧身的运动服,勾勒出她曼妙的身材。
浑身上下,透着一股阳光健康的美。
李黄轩想起了学生时代,大冬天顶着寒风跑操的场景,真是不堪回首的心酸往事。
我们只是室友,你为什么一点不拿自己当外人?
朝阳从东方的云层探出半个头,路边的树叶上,凝着一夜的露珠。
环卫工人已经开始辛勤地工作,传来扫帚与地面摩擦的沙沙声。
包子铺里,飘来阵阵香味。
李黄轩穿着运动短裤,还没完全清醒。
原来早上七点的江城,是这副景象。
他们租住的小区后面,靠着一条河流。
河畔生着垂柳,有石砌的栏杆。
早上有很多老年人来锻炼身体,年轻人倒不多见。
或许年轻人全都被繁忙的工作榨干了精力,贪图每一秒被窝的温存。
林夕梦系着马尾辫,跑步的时候,辫子不停左右摆动。
李黄轩平日疏于锻炼,没跑两步就气喘吁吁。
“喂,你干嘛非要拉我起来跑步?让我安静地当个废物不好吗?”
林夕梦停下脚步,回头认真地说:“天生我材必有用,没有人生来是废物。”
听到这句话,李黄轩有些触动。
从小到大,他都是最普通的一类人。
长相还算过得去,成绩一直处于中游,也不会说话讨女孩子欢心。
尤其是高二分班,认识了那个家伙,更是被衬托得一无是处。
但是每个人,生来都是自己的主角。
如果有机会变成更好的自己,为什么不呢?
“喂,你是不是不行了?”林夕梦故意刺激李黄轩。
“不行?开什么玩笑?我上高中一直是全校的长跑冠军。”李黄轩吹着牛皮,开足了马力追上去。
太阳完全升了起来,照耀着河畔的垂柳。
柳叶上的露水被晒干,反射着翠绿的光泽。
跑步回来,两人坐在包子铺吃早餐。
李黄轩啃着酱肉包说:“我一会儿去上班,你今天去哪玩?”
林夕梦托着腮:“随便逛逛吧,去拍拍照,唱唱歌。”
“拍照我还能理解,你唱哪门子歌?”李黄轩疑惑。
“以后你就知道了。”林夕梦卖个关子。
八点二十,李黄轩换好衣服,去乘地铁上班。
到公司差不多九点。
这是一家广告公司,他在里面当实习设计师,一个月工资四千八,还有一点点微薄的提成。
在江城,这样的收入水平,基本处于一种饿不死的状态。
刚到公司楼下,李黄轩就看到一个娇小的身影。
那是个系着马尾辫的女孩,戴一副金丝眼镜。
穿着白色条纹衬衫,搭配蓝色长裙。
典型的文艺范乖乖女。
李黄轩屈指一算,暗恋许晚晴,应该已经两个多月了。
此刻他在心里,不禁将林夕梦和许晚晴进行了一番对比。
林夕梦属于第一眼就很惊艳的美女,而许晚晴则淡雅一些,属于耐看型。
如果带女朋友回家,父母一定会满意许晚晴这种。
要是看到林夕梦,老妈范玲肯定会悄悄问:“儿子,这姑娘图你什么?”
李黄轩暗暗告诫自己,跟林夕梦才认识两天,对她那点感情只是见色起意。
再说一个月以后,她就会离开,也许一辈子不再见面。
还是应该把重心放在许晚晴身上。
唉,我不是天下唯一一个,为两个女人动心的男人吧?
何书桓,我理解你。
“晚晴,早!”李黄轩出声道。
“早啊!”许晚晴回以暖暖的笑。
公司里狼多肉少,惦记许晚晴的牲口,不在少数。
不过李黄轩一直觉得,她对自己的态度,比对其他男生好一丢丢。
这或许就是人生三大错觉之一,她喜欢我。
两人一起进电梯,聊了聊周末的生活。
许晚晴是个文静的女孩,闲暇时候喜欢看书和追剧,周末也一般宅在家里。
李黄轩则说自己跟室友玩了两天,还挺开心的。
至于这个室友的性别,就没必要刻意强调了。
以前上学的时候,李黄轩以为数学课,就是这世上最难熬的时光。
上班以后,才终于明白当年有多幼稚。
成年人的生活,比学生艰辛百倍。
如果上天能给我一个再来一次的机会,再也不在数学课上看《天龙八部》了。
当初好好学习,今天也不至于这么苦逼。
一上午画了八遍稿,全被主管否决,还挨了一通训斥。
真想把鼠标扔在对方脸上,然后大吼一声:“老子不干了,谁特么爱画谁去画!”
到了下午的时候,一坏一好两个消息传来。
坏消息是,李黄轩的设计图通不过,要留下来加班。
好消息是,许晚晴跟他一样悲催。
这么一来,就给两人创造了独处的时光。
五点半的时候,老员工们到点下班,纷纷背着包离开。
有的还来拍拍李黄轩的肩膀:“小伙子,加油干!”
也不知道是真的好心,还是幸灾乐祸。
不一会儿,整个部门就只剩李黄轩和许晚晴。
李黄轩偷瞄了一眼聚精会神画图的许晚晴,咳嗽两声,然后假装随口道:“晚晴,一会儿下班一起吃晚饭吗?”
许晚晴抬起头,思索了一下说:“好呀!”
李黄轩一阵窃喜,心想吃完饭时间还早,说不定还能看个电影啥的。
不料手机叮咚一声响了起来。
梦梦:你下班了吗?我把钥匙忘在家里了。
李黄轩来到洗手间,给林夕梦打电话,只响了一声就被接起。
听筒里传来清甜的嗓音:“喂,你下班了吗?”
李黄轩皱眉道:“我被留下来加班,可能要晚一点回来,你忘了带钥匙,去找张大爷呀!”
林夕梦可怜巴巴地说:“我去找了,听其他租客说,他跳广场舞去了。”
“那你现在在哪?”李黄轩问。
“坐在楼梯上等你呀!”梦梦的声音越发委屈。
李黄轩自动脑补出一个画面。
一个无家可归的女孩,双手抱着膝盖,独自坐在秋夜的寒风中。
瑟瑟发抖。
“算了,我把公司地址发给你,你来拿钥匙吧!”李黄轩心一软。
“好耶!”林夕梦开心地挂断电话。
李黄轩无奈地摇摇头,分享了公司的定位。
张大爷你个老不死的,就知道出去勾三搭四,对得起老伴的在天之灵吗?
回到座位上,李黄轩就开始盘算。
一定不能让许晚晴知道,自己跟一个美若天仙的女生同居。
身为母胎单身,连一个都搞不定,哪来的本事脚踏两条船?
等会林夕梦来了,肯定会提前打电话。
他再找个借口下楼,把钥匙给她,就赶紧打发她回去。
接下来,还是按照原计划,跟许晚晴来个愉快的约会。
Perfect!
不过有句话怎么说的来着,计划赶不上变化。
一直到两人干完活准备下班,林夕梦那边还没有动静。
李黄轩只得硬着头皮,关掉电脑,背上背包,与许晚晴一起乘电梯下楼。
反正吃饭的地方也不远,等林夕梦来电,他再出来就是。
“晚晴,你喜欢吃什么?中餐、火锅、烤肉、日料?”
“我都行的。”
两人说着话,刚一走出大门,就在广场上,迎面遇上了林夕梦。
她穿着一件淡紫色的针织衫,搭配牛仔裤和短靴,打扮十分利落。
晚风拂起长发,霓虹映着脸颊。
美得不像话。
李黄轩犹如被兜头一盆冰水,浇了个透心凉。
你说你早不早,晚不晚,怎么就能来得这么巧?
真是作孽呀!
“轩,这里这里,你没看到我吗?”林夕梦热情地招手。
如果可以的话,李黄轩真想假装没看到。
还叫得这么肉麻,你是故意捣乱的吧?
早知道就该让你在楼梯间坐一晚上。
许晚晴疑惑地问李黄轩:“是你朋友吗?”
李黄轩尴尬地挠了挠头:“晚晴,你听我解释,这个情况吧有一点复杂……”
林夕梦蹦蹦跳跳来到他们面前,先狠狠瞪了李黄轩一眼。
又打量了一下许晚晴,露出人畜无害的微笑。
“你好,你是李黄轩的同事吗?你长得可真好看。”
“我是他的室友,我叫林夕梦,你可以叫我梦梦。”
“如果有机会的话,欢迎你来我们家玩。”
……
许晚晴是偏文静的女生,平日里本来就话不多。
见林夕梦口若悬河,都不知道该接哪句话。
李黄轩的脚趾,早已抠出了三室两厅。
前两天没见你话这么多呀?
他拿出钥匙,一把塞在林夕梦手里,不停地给她眼神暗示,让她赶紧闪人。
“你不回家吗?”林夕梦大眼睛忽闪忽闪。
“我还没吃饭。”李黄轩再度挤眉弄眼,想让她原地消失。
“我也没吃饭。”林夕梦噘着嘴,可怜巴巴地看向许晚晴。
许晚晴见状便顺口道:“既然大家都是朋友,那就一起吃饭吧!”
林夕梦毫不犹豫地点头:“好呀!”
李黄轩恨不得找根柱子,一头撞死。
人家只是跟你客套一下,你还当真了。
我从未见过有如此厚颜无耻之人!
今晚的约会,注定是愉快不起来了。
事已至此,三人便一起向公司旁边的美食广场走去。
平心而论,以林夕梦和许晚晴的颜值,无论跟她们其中任何一个走在路上,都会招来男同胞嫉妒的眼神。
但两个一起,就是另一回事了。
林夕梦是个自来熟,拉着许晚晴问东问西,宛如闺蜜。
李黄轩跟在后面,耷拉着脑袋,感觉自己就像个拎包的。
两个女生根本没询问他的意见,就定下了吃烤肉。
一种不祥的预感,从李黄轩心底升起。
二女一男这种人员配置去吃烤肉,唯一的那个男生,不就跟服务员没区别吗?
我负责烤,你们负责吃。
我还没动筷子呢,你们又催着烤第二轮了。
林夕梦对许晚晴特别热情,不仅跟她聊着许多女生感兴趣的话题,还不停往她碗里夹菜。
许晚晴虽然性格内向,在她的引领下,也渐渐打开了话匣子。
“你也看过那本小说吗?结局我简直哭死。”
“对呀对呀,我是巨蟹座比较感性,看书追剧经常掉小珍珠。”
“你人又漂亮,性格又温柔,一定有很多男生追你吧?”
……
两人越聊越投机,简直情同姐妹。
李黄轩一句话插不上,还得伺候她们。
老天啊,求你赶紧结束这场煎熬吧!
饭局持续了一个多小时,李黄轩见两人都吃不下了,尽管自己才吃了个半饱,也毫不犹豫地招呼服务员买单。
这二百五十块钱,就当买了个教训。
下次再心软,我就是猪。
许晚晴的家在另一个方向,三人便在地铁站分别。
“你干嘛啊?”
待许晚晴走远,李黄轩迫不及待地发起了牢骚。
林夕梦故意装傻充愣:“不就蹭你一顿饭吗?那么小气干嘛?”
李黄轩暴跳如雷:“我一直跟你使眼色,让你赶紧走,你还厚着脸皮蹭饭,现在她肯定误会咱们两个……”
“她就是你口中那个喜欢的女生吗?”林夕梦眼神有些幽怨。
“不然呢?”李黄轩是真的有点生气。
“还真是个秀气贤惠的女孩,挺适合你的呢!”林夕梦嗓音有些落寞。
李黄轩仿佛闻到了一股酸味。
看林夕梦的表情,难道她在吃醋吗?
不可能,绝对不可能。
虽然我李某人也算风流倜傥,一表人才,但要在三天之内,征服这种女神级的,恐怕还是勉强了些。
人贵有自知之明。
坐在地铁上,林夕梦垂着头,变得安静了许多,跟刚才在烤肉店判若两人。
李黄轩见她这副楚楚动人的模样,也不好再责怪。
一回到家,扑面而来一股花香。
林夕梦轻声问:“你是不是没吃饱?”
李黄轩一愣:“你怎么知道?”
“我下面给你吃。”林夕梦换上拖鞋,迈步进了厨房。
李黄轩大口地嗦着油醋面,林夕梦坐在餐桌对面,托着腮看他。
又是那一副人畜无害的表情。
“你是不是还在生我的气?”
顺滑爽口的面条,已经征服了李黄轩的味蕾。
吃人嘴软,现在还有什么资格生气?
她总是这样,打一巴掌给一颗甜枣,将他玩弄于股掌之间。
李黄轩心想,如果这是一个很有心计的女人,自己应该会被吃得骨头渣子都不剩。
张无忌他妈说过,越是漂亮的女人,越会骗人。
林夕梦见李黄轩闷着头不说话,伸出手来摇晃他胳膊。
“我不是故意的,只是真的饿了而已。”
“我知道错了,你原谅我好不好?”
“不生气了嘛!我下次再也不会了。”
……
眨巴着水汪汪的大眼睛,眼神委屈极了。
李黄轩一个母胎单身狗,哪受得了这个,立马就投降了。
“好啦好啦,我没生你气,你的面很好吃。”
林夕梦立即露出开心的笑容:“我就知道你人最好了,吃完记得洗碗,我洗澡去了。”
待她进了浴室,李黄轩狠狠抽了自己三个大嘴巴。
叫你嘴馋,一碗面就打发了。
是不是没见过女人?简直给男同胞丢脸。
下次她再敢这样,非要把她绑床上,拿小皮鞭抽才解气。
在厨房洗碗的时候,李黄轩隔着一道浴室门,听见里面哗哗的水声,又开始胡思乱想。
如果现在推门闯进去,来个霸王硬上弓……
这个想法太刑了!
全天下的男人,应该不止我一个,会有这种冲动吧?
回到自己的卧室,李黄轩打开笔记本,登上小说网站。
他现在已经连载了四万字,还有一万字的存稿。
由于还不到推荐字数,阅读人数依然寥寥无几。
当然了,对新人作家来说,就算到了推荐字数,扑街的几率也高达90%以上。
要成为绝世高手,并非一朝一夕,除非是天生的网文奇才。
但是这种人,是万中无一啊!
狮子座流星雨的免费小礼物,如约而至。
留言只有简洁的两个字:加油!
李黄轩有些感动,没想到这么快就有了忠实读者。
他忍不住回复了对方:谢谢你的鼓励,我会加油的。
作者与读者之间,是相互成就的。
读者能从作者的文字中,收获快乐或感动。
作者也能通过读者的支持与鼓励,激发创作灵感,有坚持到底的动力。
码字到十一点半,李黄轩打了个哈欠,合上了电脑。
简单洗漱以后,关了灯躺在床上。
房间里一团漆黑,林夕梦和许晚晴的脸,在眼前不断交替回闪。
“我喜欢的人是晚晴,是晚晴,是晚晴……”
李黄轩不停给自己心理暗示。
他拼命告诫自己,不要贪图美色,鬼迷心窍。
许晚晴那种乖巧文静的女孩,才是自己的良配。
隔壁那位,很可能是带刺的玫瑰。
一个月以后,她拍拍屁股走了,自己啥也捞不着。
不,只剩二十多天。
可是人呀,怎能轻易掌控自己的心?
李黄轩这一夜的梦境里,全是林夕梦。
妖娆、妩媚、风情万种……
多写一句,都无法过审(估计也没人喜欢看,就直接省略掉)。
第二天早上七点,尖叫鸡准时在耳边响起。
李黄轩吓得魂不附体,紧紧夹住双腿。
“你干嘛啊?赶紧出去。”
林夕梦嘴角泛着微笑:“给你五分钟,赶紧起床跟我锻炼。”
望着她的背影,李黄轩心里发虚,就像犯了错的孩子。
我一生光明磊落,坦坦荡荡,怎么会做这种梦?
今天下班得去买个插销,以后把门反锁了。
清晨的阳光,照耀着河畔的垂柳。
绑着马尾的女生,像阳光一样明媚动人。
李黄轩一边跑步,一边在心里念经。
“不要爱上她,不要爱上她,不要爱上她……”
尽管这很可能是自欺欺人。
一进公司,李黄轩第一时间来到许晚晴的工位,说着提前打过腹稿的台词。
“晚晴,你听我解释,我跟梦梦合租只是一场意外。”
“我还在家里睡觉呢,她就被房东大爷带进来了,一点心理准备都没有。”
“我们俩只是单纯的室友关系,井水不犯河水,她昨天忘了带钥匙而已。”
……
他本就不是擅长花言巧语的人,越说逻辑越混乱,反倒显得此地无银三百两。
许晚晴推了推眼镜:“你跟我说这些干什么?你愿意跟谁合租,是你的自由呀!”
李黄轩闻言,心里一片冰凉。
说白了,他跟许晚晴,也只是同事关系而已。
拿什么身份跟她解释这些事?
他很有可能,要彻底失去追求许晚晴的机会了。
“我觉得梦梦是很可爱的女孩,跟她做朋友一定很开心吧?”许晚晴笑着说。
“她哪里可爱了?”李黄轩欲哭无泪。
他越发感觉,昨晚的事,就是林夕梦精心谋划。
自己一时心软,中了她的圈套。
更悲剧的是,许晚晴对他跟林夕梦同居的事,好像一点也不介意,反而说了林夕梦不少好话。
果然之前的她喜欢我,是错觉吗?
李黄轩正沮丧,许晚晴又莞尔道:“好啦,下次有机会再约,快回去上班吧!”
这一句话,又让李黄轩重燃希望。
原来还有下一次,自己也不是彻底出局。
要是能交到许晚晴这么乖巧的女朋友,老爸老妈一定开心死。
这一整天,李黄轩工作都很有干劲。
也不知是心情好,还是早起锻炼过的缘故。
快下班的时候,林夕梦发了条消息:“今晚准时下班吗?我在菜市场买菜,一会儿回家做饭。”
李黄轩盯着手机屏幕,犹豫了许久才回复:“好呀,买菜的钱我转你,咱们AA吧!”
接着发起一笔转账,对方却一直没有接收。
李黄轩觉得自己有些无耻,一边追求许晚晴,一边又贪图林夕梦的好。
可自己已经暗恋许晚晴两个多月,不能才认识一个新的女孩三天,就移情别恋了。
这不是见一个爱一个的渣男吗?
人的思想和情感,大约分为脑袋和心两套系统。
脑袋告诉他,应该追求许晚晴。
但他的心,却不受控制地,往梦梦身上偏移。
李黄轩一进门,就闻到饭菜的香味。
连客厅的灯光,都似乎变得温暖。
他在心中暗道:张川,你走得好呀!
林夕梦系着围裙,穿着拖鞋,还在灶台前忙碌。
婀娜的背影,让人怦然心动。
“回来了?快洗手吃饭。”林夕梦回头嫣然一笑。
李黄轩感觉有一支利箭,将自己的心脏洞穿。
就这样的女孩,对她怎么恨得起来?
坐在餐桌前,李黄轩再次惊讶,难道这真是天生的饭搭子?
“梦梦,你怎么知道我喜欢吃什么菜?”
林夕梦白他一眼:“我看你就是个吃货,你有什么是不喜欢吃的?”
李黄轩一时无语,觉得好像也有点道理。
自己从小就不怎么挑食,好的坏的都能塞一肚子。
至于十八岁以后不吃鱼,也不是不喜欢,只是为了怀念一位故人。
林夕梦第一筷子先夹给李黄轩,然后随口问:“今天上班累不累?”
李黄轩笑着说:“或许是早上跑步锻炼过,一整天都很有精神,工作特别顺利,没被那傻逼主管刁难。”
“那好,明天早上继续。”
“不是,我就随口一说。”
李黄轩恍然记起,早上打算买插销来着。
算了,她也是为我好。
我真的能变成更好的自己吗?
两人随意地闲聊,就像一对新婚的小夫妻。
丈夫下班以后,妻子问一些工作的事。
气氛和谐融洽。
窗台上的绿植,被晚风一吹,送进来淡淡的香。
吃完饭,李黄轩不用林夕梦催,主动去厨房弯着腰洗碗。
男人或许就是这么一步步被驯化的。
不过一个人做饭,一个人洗碗,倒也公平。
忙完以后,李黄轩回房打算码字。
林夕梦切了点水果,端着盘子进来:“你小说写到哪了?”
李黄轩将笔记本一推:“你自己看吧!”
他顺手接过盘子,用竹签扎起了水果。
刚要送进嘴里,忽然想起吃饭的时候,林夕梦总是先给他夹菜。
他有些紧张,试探性地递到了林夕梦嘴边。
林夕梦微微一愣,随即张开小嘴,接受了他的投喂,眼睛依然注视着电脑屏幕。
光这么个小动作,就让李黄轩心跳加快了不少。
水果吃在嘴里,都品不出滋味。
林夕梦一目十行,没几下就看完了新更的章节。
“怎么样?”李黄轩期待地问。
“不怎么样,你一个理科生写这种东西,是有点勉强了。”林夕梦撇着嘴回答。
“你就不能说点好听的吗?”
“好好好,你文笔虽然不怎么样,但只要感情真挚,应该也能打动读者的。”
林夕梦像是敷衍一般,安慰了李黄轩一句。
李黄轩明白,她说的是实话,自己的文笔的确有点烂。
但实话往往伤人,让他有一种挫败感。
“你看我一直有个忠实读者。”李黄轩找到那位“狮子座流星雨”的留言,试图挽回一点面子。
“取这么幼稚的网名,肯定本人也比较幼稚,才看你这种书。”林夕梦又毒舌起来。
李黄轩一时好奇,打开搜索引擎,想看看狮子座流星雨到底是个什么东西。
答案立即显现出来。
狮子座流星雨,号称流星雨之王。
辐射点位于狮子座,因而得名。
出现于每年的11月14日至21日,17日达到极大。
李黄轩点开一个视频,只见漫天星河中,一颗颗流星,接二连三划过天际,拖着长长的尾巴。
像下雨一般温润。
视频制作者,还贴心地配上了BGM。
陪你去看流星雨落在这地球上。
让你的泪落在我肩膀。
要你相信我的爱只肯为你勇敢。
你会看见幸福的所在。
……
“梦梦,你怎么哭了?”李黄轩回过头,发现林夕梦竟已泪流满面。
“好美呀!”林夕梦抽噎着,轻轻倚在了李黄轩的肩上。
李黄轩绷直身体,一动不敢动,嗅着她发端的香味,看着屏幕上一颗颗划过的流星。
心中蓦然也涌起一股悲伤。
他心里想,女孩子一般都比较感性。
听到这种伤感的情歌,想起曾经的恋情,掉眼泪也很正常。
毕竟她来江城,好像就是因为失恋了来散心。
可老子跟着悲伤什么?
人家思念前男友,老子母胎单身狗。
看完这段视频,两人沉默了许久。
不知是因为画面太美丽,还是歌声太感人。
林夕梦眼中的泪,一滴滴滑落在李黄轩的肩头。
正如歌词一样。
“梦梦,下个月就是十一月,你要是喜欢,我们晚上去看流星雨吧?”李黄轩酝酿了许久才开口。
“不去,我下个月就走了。”林夕梦抹了一把泪,站起身要离开房间。
“你非走不可吗?”李黄轩脱口而出。
林夕梦止住脚步,双肩微微颤动,却一直没有转身。
李黄轩紧紧盯着她的背影,眼神中充满期待。
“非走不可!”
砰地一声,卧室门被关上。
空气中,还残留着女孩的体香。
李黄轩怅然若失,感觉心像被掏空了一样。
一滴眼泪从眼角滑下,坠落在键盘上。
我这是怎么了?
满打满算,跟林夕梦才认识四天而已。
不能说陌生人,顶多也只能算个熟人。
为人家眼泪都掉下来了,会不会太没出息?
抹了把泪,然后狠狠搓了搓脸颊,李黄轩开始完成今天的码字任务。
他的心乱了,行文特别艰难。
比起往常,效率慢了许多。
直到将近十二点,肩膀酸疼,困意来袭,不得不关电脑准备睡觉。
从浴室洗漱回来,路过客厅的时候,李黄轩听见隔壁卧室,传来低低的啜泣声。
他犹豫了一下,还是轻轻敲了敲门:“梦梦,你还好吧?”
“我没事,你早点睡吧!”林夕梦带着哭腔。
李黄轩倒了杯热水,直接推开她的门,按亮了灯。
这间屋以前是张川住,他进来也有百八十回了,十分熟悉。
林夕梦坐在床头,双手抱着膝盖。
一双小巧的玉足,瞬间吸引了李黄轩的眼球。
就像精雕细琢的艺术品,看一眼就挪不开。
“喝杯水,好好睡一觉,有些人不值得,该忘了就忘了吧!”李黄轩也不知怎么安慰。
林夕梦抬起头,双眼已哭得红肿。
她一把将李黄轩紧紧抱住,再度泪如泉涌。
李黄轩猝不及防,手中的玻璃杯,差点摔在地上。
梦梦,你到底有什么放不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