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妙沈韵安是小说《反派权臣是我哥》的角色人物,是由作者天山雪莲茶写的一款宫斗宅斗类小说。目前小说连载中,以下是小说《反派权臣是我哥》的章节内容
冷,刺骨的冷。
齐妙以为被人丢入冷库中,浑身上下没有一点温度,她挣扎着想要睁开眼,眼皮却仿佛有千斤重。
恍惚间,齐妙听见有人在低声交谈。
“大妮得知她娘改嫁后,整日心事重重的。”
“重组家庭规矩多,大妮有后爹就算了,后爹还带个外甥,少不得男女大防,大妮若跟着秀秀去镇上住,怕是不自在。”
齐妙听着那人念叨的人名只感觉分外耳熟,等她反应过来自己就是“大妮”后,如遭雷击。
好半晌,齐妙终于消化并且接受残酷的现实。
齐妙不但穿了,还穿到了一本名为《一代名相》的书中。
在书里,原主大妮随娘亲林氏改嫁到沈家,成为头号大反派沈韵安的继表妹。
沈韵安背负血海深仇,在科举出人头地熬上权臣的高位后,举大旗造反了。
当然,反派斗不过男主,被株连九族。
大妮和娘林氏乃至林家村全族惨遭斩首,比窦娥还冤。
齐妙穿来越的节骨眼,原主娘林氏已经改嫁。
按照约定,林氏在回门时接女儿大妮去镇上,与沈家人一起生活。
板上钉钉,改不了了。
想到若干年后脑袋搬家,齐妙只感觉脖颈处凉飕飕的。
正胡思乱想,院门口传来一阵脚步声。
“娘,我与夫君回门了!”
林氏穿着一身大红的袄子,一脸喜气。她旁站着个高大的壮汉,手里大包小包已经被塞满了。
“来了,秀秀回来了!”
林老太正与村人闲聊,听到响动赶忙笑着迎出去。
“今儿下大雪,路不好走,你们就算不回门,我和你爹也不会挑理的。”
林老太看着女儿两手空空,包裹都挂在新女婿沈松身上,眼中闪过满意之色。
秀秀是嫁对人了,沈松是个疼媳妇的!
“娘,大妮呢?”
林氏进了院子,率先寻找女儿的身影。
得知女儿为到村口接她回门受了寒,林氏眼中闪过一抹愧疚之色。
林氏快步跑到屋里,正好碰见齐妙发呆。
“快,给娘看看!”
林氏脱鞋上炕,把女儿揽在怀中细细打量。
鼻间一抹淡淡的茉莉香,齐妙眼睛转了转,终于多了点真实感。
“娘,我缓过来了。”
对于齐妙来说,穿越不是没好处,至少多了个疼爱她的娘亲。
还不等母女俩有交流,林老太带着女婿沈松进门。
“沈公子怎么没来?”
林老太提起沈松养大的外甥,忐忑地问道。
听说那孩子也是个命苦的,几岁的时候死了娘,生父不详,作为舅父的沈松只得把人接回家一手养大,改姓沈。
之前秀秀提过一嘴,说是把人带回到村里认认门。
“娘,可不是什么公子,称呼他韵安就成。”
沈松有功夫在身,长得五大三粗,皮肤黝黑。
面对岳母提问,沈松略微有些不自在,他赶忙解释道:“那小子在城里学堂念书,过几日才能休沐。”
林老太点点头,没有再说什么。
一时间,气氛凝滞。
前世齐妙是个孤儿,她在孤儿院长大,摸爬滚打小有成就,靠的就是一双火眼金睛和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的本事。
沈松如书中所言,是个顶天立地靠得住的汉子。
林氏已经嫁给沈松了,为扭转结局,齐妙必须厚着脸皮跟娘林氏到镇上,与大反派同一屋檐下。
讨好后爹沈松,是当务之急。
“爹。”
齐妙突然叫了一声,把沈松惊得差点扔了手中的茶盏。
“大妮……”
林氏和沈松面色截然不同。
沈松又惊又喜,而林氏想的却是自己改嫁,女儿也变得小心翼翼地讨好后爹。
“大妮,你先歇着,爹去外面劈柴!”
沈松面色涨红双拳紧握,心里无比的熨帖。
他无儿无女,只有一个外甥当儿子养大,冷不丁多个女儿,以后儿女双全,别提多美了!
林氏见沈松出门,面色复杂地道:“大妮,其实你不必……”
“就算你不认下后爹,娘也会把你带到镇上,这是娘改嫁提的唯一要求。”
林氏守寡十几年了,再嫁多是为女儿打算。
这年头,家里必须有个男丁支撑门庭,林氏没有亲兄长,依附在娘家村里。
即便是这样,因长得过于美貌,还是没躲过流言蜚语。
“娘,我知道您是为我好。”
齐妙拉着娘林氏的手,语气很真诚。
齐妙想的长远,她必须认爹,采取曲线迂回的策略。
这样将来说服大反派,也好有个帮手。
说起来,齐妙穿越的节点不太好,来不及阻止娘林氏再嫁。
否则沈韵安造反被砍头,和她有啥关系?
“新家在镇上有两进小院,娘已经把你的闺房拾掇出来了。”
嫁人这三日,林氏也没闲着。
沈松有些家底,又不是抠搜的性子,林氏嫁给他后,立刻接手了管家权。
“娘,我搬去合适吗?”
为了避免被砍头的命运,齐妙豁出去了,对于陌生的环境,她多少有点惶恐。
“合适。”
林氏还不到三十,长得明艳,一颦一笑格外动人。
“你爹为人厚道,你那继表兄更是个好脾气的,相貌也好。”
林氏心中腹诽,沈韵安的出众的长相应该随了他亲爹,反正与沈家人不挨着。
“他是读书人,听说课业一直很出色,若不是因生病耽搁,说不定早就中举了。”
林氏对沈家很满意,她特地托人去镇上打听过,舅甥俩口碑很好。
以后成为一家人,必定相互扶持。
林氏想了想,又补充道:“韵安会成为你的依靠。”
齐妙:“……”
依靠,靠啥,被牵连砍掉脑袋算不?
沈韵安腹黑深沉表里不一,外面温润如玉,实则冷心冷肺。
齐妙摸了摸下巴,开局不利没关系,稳住先不方。
傍晚时分,一家之主林老栓外出做工归来。
看到女儿和新女婿回门,面露喜色。
“老头子,你咋才回来?”
林老太瞪了老伴一眼,麻利地从门口拿出鸡毛掸子,三两下扫掉林老栓身上的厚雪。
沈松来了有小半个时辰,当家的不见踪影,不知道的还以为老夫妻俩对这个新女婿有什么不满。
“原本下晌就能回,主家临时加了两把椅子,这才耽搁了。”
林老栓是十里八村唯一的老木匠,手艺活精湛,谁家娶亲打造床榻家什,都找他。
“这雪不小,镇上通往村里的路不好走,我以为秀秀得晚两日回。”
林老栓一进门,看到院子里堆起来高高的柴火垛,就知道新女婿来了。
秀秀找到好归宿,他这个做爹的心中欢喜。
“外公,喝杯热茶暖暖身子。”
齐妙身子灵活了许多,起身为林老栓端茶。
她能感觉到原主有残存的意识,因在林家长大,对亲人不舍。
既然齐妙穿来了,或许是冥冥之中自有天定,她一定会代替原主照顾好家人。
齐妙这般想,只感觉身体一松,原主最后的意识也跟着消散了。
“好,好。”
林老栓接过茶盏,不住地点头。
齐妙见外公坐下,又给刚进门的便宜爹沈松倒茶,得了几句夸赞。
“大妮,看看外公你给带了什么?”
林老栓招呼新女婿后,献宝一般从怀里掏出一个红绸缎的小包裹。
“什么?”
齐妙好奇,凑上去问道。
林老栓不答,故意卖个关子,见屋内几人视线都落在红绸包上,这才小心翼翼地打开。
“绢花!”
林老太看到后,惊讶道。
北地的铺子,很难找到品相这么好的。
“爹,这红绢花怪好看的,刚好衬大妮的肤色。”
林氏仔细一看,才发觉这一对绢花的不同之处,内里的花蕊用银线勾勒,花瓣层层叠叠,栩栩如生。
“外公,我有好几对绢花了。”
齐妙心里一暖,忍不住说道。
林家地少,一年的出产勉强糊口,又没有壮劳力,全靠林老栓出门接木匠活儿维持生计。
原主已经十三了,虽住在村里,却被娇惯着长大,家里有什么好的,必定先捧到她面前来。
想到自己在现代单打独斗,齐妙很羡慕原主。
在她看来,哪怕穷点,一家人相亲相爱比什么都重要。
齐妙累到猝死都没得到的东西,在原主这里唾手可得。
现在原主的家人,也是她的了。
“咱们北地进了腊月就是年,戴红花才喜庆。”
林老栓笑眯眯地,眼底满是疼爱之色。
他后来做的两把椅子没要钱,和主家换了这一对红绢花,说起来还是林老栓占便宜了。
“那成,我留着过年戴。”
齐妙把绢花放在手中摩挲,很珍惜地放入红绸包中收好。
北地冬日里,冷风萧瑟,窗棂被刮得呼呼作响。
房内,一家人围在桌前,聊得火热。
“女婿,吃肉!”
林老太烫了一壶酒,林老栓与沈松频频举杯。
桌上,一大盆酸菜炖白肉冒着热乎气。
齐妙看着肥腻的五花肉,原本不是很有胃口。
林氏不住给女儿夹菜,见女儿不吃,面露忧色。
“娘,外婆炖的酸菜最好吃了!”
齐妙神色一顿,随后面不改色地夹起一块肥多瘦少的五花肉。
肥肉的油水早已被炖出去,入口即化,很香!
搭配酸菜,不仅不腻人,反而多了几分爽口。
齐妙下筷子的速度快了,林氏这才把注意力转移到沈松身上。
夫妻俩对视,林氏眼神闪躲,一脸娇羞。
亲娘后爹的小动作,齐妙看在眼里,觉得挺有意思的。
“这年根底下了,今年应该不出门走镖了吧?”
沈松是个镖师,在镇上还开了一家武馆。
席间,林老太主动提起话头。
“是啊,今年瞧着比往年要冷,天寒地冻出门一趟受罪。”
林老栓接过给人修补马车车厢的活计,知道冬日里出门有危险,不免有点担心。
秀秀改嫁给沈松,若沈松再有个三长两短,更坐实了克夫的名头。
二老的担忧,齐妙非常理解。
她那个未曾谋面的亲爹,在林氏怀有身孕的时候就被山匪打劫,一命呜呼了。
此后十来年,林家村内一直有林氏福薄的传言。
“我在镇上的武馆生意足以维持日常开销,就不出远门了。”
沈松给出肯定答案。
以往沈韵安在学堂里念书,月余回家一趟。
沈松闲不住,只想多攒银钱。
“那敢情好。”
林老栓听沈松有章程,对这门亲事更加满意。
席间,沈松放开了,很是健谈,说起走南闯北的见闻。
“大越原来这么大啊!”
齐妙竖着耳朵听,时不时地表达一下震惊。
据她所知,原主只去过镇上几次,没有离开过边城。
林家村在大越的北地边陲,一个鸟不拉屎的小镇,一年到头有小半年过冬,算是极为苦寒之地。
“很大,咱们走镖从边城到江南,得走上一个来月。”
江南在大越的南边,还不是最南边。
沈松挑着各地的风土人情来说,完美避开走镖经历的险境。
他走的不是一般运送货物的镖,而是生死镖。
运送奇珍异宝,走一趟价钱多出几倍,却是把脑袋拴在裤腰带上的行当,极为凶险。
现在有家有口,沈松出门闯荡的心思就淡了。
“秀秀,你以后住在镇上,不如与你大姐多走动,亲姐妹哪有隔夜仇?”
提起大女儿,林老太也有些发愁。
林老太没生出儿子,一辈子就得两女,性子一个比一个倔。
偏生两女儿都是刀子嘴豆腐心的,明明相互关心,非要在嘴上占便宜,不愿意退让。
“我可不去。”
林氏冷哼一声。
“你大姐托人送了几块皮料子和棉花,说是给大妮做一身新袄子。”
林老太夹在两个女儿中间左右为难,只得和稀泥。
手心手背都是肉,她都疼。
“那真谢谢她了!”
林氏一脸不屑,扭过头去。
对于原因,林老太知晓一二,忙对齐妙道:“大妮,你再帮着去厨房烫一壶酒吧!”
言外之意,要把齐妙支开。
齐妙答应得痛快,拎着酒壶出门,很刻意地在门口站定。
穿越后,齐妙急于捋清楚人物关系,她猜测,接下来的谈话与她有关。
果不其然,房内响起林氏的说话声。
“娘,大姐素来要尖儿,我不愿意与她争抢,可她万万不该踩大妮。”
林氏声音很激动,要不是爹娘在世,她必定与大林氏断绝来往。
“秀秀,你们是不是有啥误会啊。”
林老栓皱眉,他没想到小女儿反应这么大。
他和林老太都已经老了,将来走了,全靠亲姐妹相互帮衬。
姐妹俩从小一起长大,若因误会离心,可不是什么好事。
“误会?”
林氏面色涨红,看起来气得不轻。
林老太见此,后悔自己哪壶不开提哪壶。
姐妹俩闹了一阵子别扭,林老太原以为今日回门,趁着秀秀心情还不错劝和,谁料却起了反作用。
“要不,先吃饭?”
林老太琢磨,姐妹俩的龃龉,当着新女婿的面来说不太好。
林氏垂眸,沉默半晌后道:“爹娘,我知道您二老是想我与大姐多走动,彼此有个照应,但这次是她太过分。”
因为大林氏的做法,使得林氏心里有个疙瘩。
这么多年,林氏坚持赖在娘家,多是为女儿大妮考虑。
当初提亲的人多,都有一个要求,不带大妮。
大妮因没爹,从小就被村里的娃欺负。
若林氏改嫁,女儿不但没爹,还没了娘。
“我命苦带累了大妮儿,咋能不偏疼她?”
林氏嘴唇颤动,红了眼眶。
大妮开年十四,距离及笄也就是一年的事,该说亲了。
前些时候,林氏偶然和她大姐大林氏提及,想为大妮找个读书人当夫君。
说者无心,却戳到了大林氏的肺管子里。
“娘,你知道大姐她怎么说的?”
林氏提到此,只感觉很屈辱。
“怎么说的?”
林老太知道个大概,每次问到具体,姐妹俩谁也不肯说,这倔强的性子不晓得随谁了。
“大姐说,敬之已经考中秀才,将来有大好的前程,若娶个小户人家不识字的女子,必定被同窗嘲笑。”
大林氏嫁到镇上做米粮生意的商户,儿子陈敬之是三代单传,又是唯一考中秀才的读书人。
因为有出色的儿子撑腰,大林氏简直扬眉吐气。
“我承认敬之是个好孩子,可我也没有亲上加亲的想法啊!”
林氏把大林氏当亲人,因而不避讳谈及女儿亲事。
“大姐她阴阳怪气,言外之意大妮配不上陈敬之,把大妮说得一无是处!”
林氏已经认命,只希望女儿过得好。
“大妮是我的心肝,是我的眼珠子,大姐她凭啥……”
外人瞧不起她们母女就算了,大林氏这个亲姐姐还要扎她的心。
林氏委屈得红了眼角,心中难过。
“多亏是我们姐妹私下说,若被外人听到,不知内情的还以为我家大妮倒贴呢!”
林氏心里堵,说出来反而好受了许多。
“爹娘,我知道咱们生在庄户人家,本不该有啥高攀的心思,可大妮那相貌嫁给小门小户,能护得住吗?”
大妮如青涩的花骨朵,却有娇艳的雏形,再过几年还不知道有何等的颜色!
林氏已经快到三十,还招惹过二流子,更别提女儿了。
想到此,林氏更加委屈,美人落泪我见犹怜。
沈松见状,免不了安慰一番道:“秀秀说得对,等到镇上,让韵安教她识字,将来嫁给读书人,也不会被轻视。”
至于林家姐妹的小矛盾,沈松不予置评。
站在大林氏的角度上,似乎不无道理。
做娘的都把子女放在心尖上,大林氏是怕秀秀有别的想法,到时候姐妹二人撕破脸更不好,提前打了预防针。
而林氏比较敏感,难免多心。
林氏还想再说几句,齐妙已经折返回来。
一顿饭,众人各怀心思。
晚饭后,洗洗涮涮,天色更暗了。
林氏撇下沈松,与女儿挤在小床上说话。
“娘,其实我都听到了。”
齐妙想了想,决定表达一下想法。
娘林氏很直接,若她拐弯抹角的,娘未必能明白她的意思。
“娘对不住你。”
即便有爹娘和新夫君沈松的支持,林氏仍有些不痛快。
陈敬之是宝贝,她家大妮就是牛粪了?
“以后离你表哥远些,省得被人说道。”
林氏顺了顺女儿的头发,心中悲凉。
在她眼里,大妮性子柔顺,千好万好,什么样的男子都配得上。
既然大林氏看不上大妮,己方不如躲远点,保持距离。
“我都听娘的。”
齐妙挪动身子,鼓足勇气靠在林氏的怀里。
原来,有娘的感觉是那么好。
“你这丫头!”
林氏不晓得女儿早已换了芯子,用手点了点她的头。
“娘,我不想那么早定亲。”
原主过了年才十四,身段还很干瘪。
齐妙穿来之前是精英女医生,后来转行到医美,她很注重养生。
现下身子还没成熟,嫁人等于把自己糟蹋了!
再说这里是大越,男尊女卑,她可不想嫁人后伺候一大家子。
“你放心,娘心里有数。”
女儿的亲事,林氏必定谨慎再谨慎。
定亲前,先打听对方的家境,品行,尤其是亲人之间没有跳脚欺负人混不吝的,否则林氏必定打上门去。
“你爹是镖师,韵安是读书人,谁敢看轻你,娘撕了她!”
林氏鼓了鼓脸,喊打喊杀,性子竟有几分可爱。
“是,有娘护着我,我才不怕。”
林氏有一下没一下拍着齐妙的后背,约莫一刻钟,齐妙就被哄睡着了。
黑暗中,林氏叹了一口气,似乎在自言自语:“你爹是重情义的汉子,至于你那继表兄也是好的,为人温和知礼,性子良善,但愿娘没看错人吧。”
齐妙若听到,一定会在心里大声否定,错了,看错了!
沈松是好人,沈韵安的温润只是他的保护色而已,作为男主死对头,差点活到最后的大反派,不简单啊不简单!
有林氏在身边陪着,这一夜齐妙睡得分外安稳。
天刚蒙蒙亮,村里传来一阵鸡叫声。
齐妙睁开眼,发觉娘林氏已经起身了。
外间的小炉子上放了个细嘴铜壶,齐妙兑冷水简单洗漱。
推开门,一股寒意扑面而来。
林氏正在院中扫雪,听到门口的响动声,嘴角噙着笑意道:“醒了去灶间,大锅里给你留着饭呢!”
冬日里青黄不接,林家村人还保留着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习惯。
林老栓天不亮去主家做工,林老太带着新女婿沈松挨家挨户串门去了。
“娘,我来吧。”
林氏没戴手套,手指头冻得通红,齐妙赶忙抢走娘林氏手中的扫帚。
林氏见状,笑眯眯地站在一旁。
母女二人正在闲聊,门口有人喊道:“大妮妹妹,你今日就要回镇上?”
齐妙看向气喘吁吁的少女,迟疑地点点头。
来人是原主的族中表姐林玉兰,比原主大一岁。
二人从小一起长大,说是亲姐妹不为过。
“幸好赶上了。”
林玉兰把手中的包裹塞给齐妙,露出松了一口气的神色。
听村人说起林氏会把大妮带到沈家,林玉兰熬了一晚上,总算把新鞋做好。
“鞋面是兔子皮毛,我做了双层的,雪化了里面也会不湿。”
林玉兰拉着齐妙的手,表现得极为不舍。
“谢谢玉兰姐。”
齐妙拎着包裹,心中既酸涩又有些温暖。
穿来后,对于原主这个炮灰的角色,齐妙有些排斥,她之所以接受是迫于无奈,并没有别的选择。
原主惨吗?家人疼爱,还有林玉兰这么好的姐妹,比齐妙本人幸运得多。
“你还和我客气呢?”
林玉兰碎碎念道,“你到了沈家后,如果感觉不适应还可以回到村里。”
比起不知道脾性如何的继表兄,在村里至少自由些。
林玉兰是个爱操心的,说个不停。
一旁林氏见此,留林玉兰在家里用早饭。
饭毕,林老太带着沈松回来了,催促一行人赶紧回镇上:“我看这天色,下晌还要落雪。”
林老太进了灶间,出来后拿了个硕大的提篮。
“秀秀,大妮最爱吃我腌的酸菜,你们带几颗走。”
除了酸菜,林老太又装了几条腊肉和攒下的鸡蛋。
在镇上不比村里,柴火都得花钱买。
“太多了。”
林氏看着沉甸甸的提篮,正琢磨减点东西。
其实,沈家比林氏想的有钱的多,只不过林氏从没想贪沈松的钱财。
这次回门,夫妻俩准备了不少节礼。
“娘,拿着吧。”
对比林氏的犹豫,齐妙接受良好。
要过年了,家里准备的吃食丰富,等齐妙找到营生赚钱,再孝敬外公外婆。
挥别林老太和好姐妹林玉兰,齐妙随着沈松和林氏上路。
冬日里,北地的小村落十分萧瑟,望着远处一望无际被雪覆盖的田地,又有一种苍茫之感。
约莫一个多时辰,一行三人来到镇上。
镇上要比村里好一些,家家户户独门独院,院墙有一人多高。
沈家在城西,进胡同里第一家。
“大妮,你到沈家来,就是咱家的人,爹不知道小丫头喜欢啥,但是爹买得起,在家里不必有任何顾虑。”
沈松娶了林氏,照顾大妮是他的责任,沈松不想半路来的女儿外道。
“爹,你放心,我好养活。”
齐妙清楚,后爹不是个油嘴滑舌的人,说出的每一句话皆出自真心。
她跟着打趣一句,使得气氛轻松起来。
“那是,你从小……”
林氏的话说一半突然一顿,惊讶地道,“韵安回来了!”
齐妙顺势向前看,碰巧沈韵安也正向她的方向看过来。
二人目光交汇,齐妙瞳孔一缩,全身的血液凝固,只剩下一颗心扑通扑通乱跳。
四周一片纯白,沈韵安穿着淡色的袄子,在风中略显单薄,他的双眸清澈如水,透着温润,唇边一抹似有若无的笑意。
“舅娘,这是小表妹吗?”
沈韵安不动声色地打量齐妙,见她眸子里弥漫着雾气,有些懵懂,看到他的瞬间,沈韵安察觉到她的身子僵了下,如受惊的小兔子。
这是,在怕他?
沈韵安眸色深了深,饶有兴致地勾起唇角。
“大妮快来,这是你表哥。”
沈松妹妹的儿子,这么称呼没问题,虽然还是继的。
林氏把女儿向前推了推,介绍道。
“表,表哥。”
大反派称呼林氏为“舅娘”,齐妙终于知道原主在书中是怎么被连累的了。
兄妹初见,齐妙还没准备好。
娘林氏不是说,沈韵安在城里念书,月余才回来一趟吗?
这下好了,杀齐妙一个措手不及。
“快过年了,先生要回乡探亲,所以把我们放回来了。”
沈韵安说完,接过齐妙手中的包裹,解释道。
啥?
齐妙又是一颤。
也就说,她与大反派同一屋檐下,抬头不见低头见了?
虽说对于齐妙劝说沈韵安一心向善有好处,奈何她现在还没熟悉环境,自顾不暇。
“韵安,你回来得正好,这两日镇上有集市,你带着大妮去转转。”
沈松原是打算让沈韵安带大妮去城里,细想下估计林氏未必放心,退而求其次,选择在镇上走走。
镇上商户多,年前家里刚好采办年货。
“好。”
沈韵安看向齐妙,哂笑道,“我看小表妹就很亲切,看来注定要成为一家人。”
齐妙:“……”
千万不要!
一家人个头啊,她可不想被这个表里不一的大反派牵连!
若不是看林氏对沈松多有依赖,齐妙都有劝和离的心思了。
齐妙低头跟在林氏身后,突然耳边响起叮咚声。
【您已激活拯救反派系统。】
齐妙以为自己听错了,她四处一看,沈松和林氏并无异常。
齐妙一连串的问号,又等片刻,耳边再无响动声。
齐妙深吸一口气,告诉自己稳住。
按照书中所写,沈韵安来年乡试考中举人,次年又中了状元,而后平步青云成为权臣造反,这中间还有几年的时间。
一切来得及。
眼下,先打好关系,然后再展开亲情攻势扭转结局。
自从沈松丧妻后,多年来沈家只有舅甥二人。
林氏嫁进门后,家里被重新布置,添置了几样得用的物件,终于不那么冷清了。
“大妮,以后你住在西厢。”
沈家二进的宅院不大,林氏带着齐妙走了一圈,她与沈松住在正房。
东厢房光线好些,给沈韵安做书房和卧房。
“娘,这是我的房间吗?”
齐妙推开门后,只感觉眼前一亮。
内里宽敞,是一个大套间。
外间有一张八仙桌,桌上除了茶壶茶碗,还有个插着梅花的瓷瓶。
内里除了床榻,还有女子用的梳妆台。
看家具的摆件,都是新的。
“是,你以后就住在这里了。”
林氏摸了摸女儿的头,一脸慈爱。
刚刚兄妹初见,林氏还有些紧张,见韵安对大妮态度温和,便把心放在肚子里。
“娘接你来镇上,不是为让你寄人篱下看人脸色。”
沈家舅甥都是好人,对于二人接纳自己的女儿,林氏心存感激。
为报答,林氏打定主意把沈韵安当儿子对待,必定尽职尽责。
下晌,院子里很安静。
沈松去了武馆,沈韵安在东厢房看书。
大反派不在眼前,齐妙莫名地松口气。
“娘,我有个想法。”
齐妙陪着林氏在灶间烤火,思量再三说道。
“什么想法?”
听说沈韵安最喜欢吃鲜嫩的羊肉,林氏特地去铺子买来,晚上涮羊肉锅子。
她放下菜刀,对于女儿勇于表达很欣慰。
以前女儿是好,却太闷了。
想要的东西,你不说,旁人就无法得知。
受了委屈藏在心里,时日一长容易落下病根。
林氏是个爽利性子,向来直言不讳。
“我想有个名字。”
齐妙每次听见被称呼为“大妮”,多少有点出戏。
林家村人极少数会给女子取名,生了丫头,多是大妮,大丫这么叫着。
不出意外,在大街上喊一嗓子“大妮”,至少引得几人回头,而且各个年纪的都有。
齐妙想恢复自己的本名。
“娘把这个忘了。”
林氏被提醒,拍了下脑门,面上露出了然的神色。
是了,大妮的爹没的早,的确没有起个好听的名字。
“娘不识字,不如找韵安帮忙吧。”
沈韵安已经考中秀才,在林氏眼中有光环,为女儿起名简直是小事一桩。
齐妙摸了摸鼻子,正要提出反对意见,猛然发觉一家子里,只有大反派靠谱。
“枣泥饼好了,你去给你表哥端点过去。”
林氏捡着刚出锅的枣泥饼,掰开一个,见内里枣香四溢,满意地点点头。
她别的拿不出去手,在厨艺上却有些天分。
沈松小有薄产,有林氏的手艺,一家子吃香喝辣。
“娘……”
齐妙爽快地应下,想到起名之事,她得给反派暗示一下。
林氏察觉到女儿的不情愿,劝说道:“大妮,你这表哥是读书人,又是个好性子的,将来你嫁人,总得有个靠山。”
对比急于撇清关系的大林氏,显然沈韵安更靠得住。
不出意外,林氏注定要走在沈韵安的前头。
齐妙抽了抽眼角,话不能说得那么早,林氏和沈韵安是一起走的,被砍脑袋的队伍,还有她本人。
屋外的冷风,吹得齐妙头脑清醒,她鼓足勇气敲响书房的门。
“进来吧。”
沈韵安的视线移向门边,声音一如既往的温和。
齐妙推门而入,只感觉书房内并不比外面暖和多少。
“表哥,娘亲让我给你送点枣泥饼垫垫肚子。”
齐妙把托盘放在桌上,看到早已熄灭的炭盆,不由得皱眉。
但是面对大反派,她不知道该不该多嘴,万一起反作用惹人嫌呢?
【叮咚!拯救反派系统启动中。】
冰冷的声音,在齐妙的脑海响起。
又来了!
齐妙四周一看,书房内只有新晋表兄妹二人。
【系统发布任务:关心大反派沈韵安,并且在书房停留一刻钟,奖励一两银子。】
齐妙:你是谁?
系统:拯救反派系统,目标人物沈韵安。
齐妙:那我如果完不成系统的任务会怎样?
系统:无奖励,无惩罚。
齐妙转了转眼睛,连续问了几个没营养的问题后,她才确定自己绑定了个系统。
系统比较简陋,也没有特别智能,回答问题中规中矩。
眼下刚穿来,齐妙接手的原主的私房钱,总共只有二十几个铜板。
如果有一两银子的奖励,那相当于一千个铜板。
镇上一文钱能买三个大馒头了,可见一两银子实乃一笔巨款。
为了钱,齐妙必须上!
反正不成没有惩罚,对齐妙来说没有损失。
“表哥,书房内过于冷了,很容易染上风寒。”
想到此,齐妙露出一抹忧色道。
“你没关门。”
冷风涌入书房,沈韵安的长发被微微吹动,单薄的袄子也泛起了褶皱,紧紧贴在身上,勾勒出瘦削的身材。
他脊背挺直,垂头翻阅书本,神色认真而专注。
齐妙囧了囧,回头一看,门已经被风吹开一个硕大的缝隙。
“难怪这么冷!”
齐妙把门关好,尴尬地笑笑,完全没有离开的意思。
“还有什么事吗?”
这下,沈韵安终于抬头,平和地问道。
“有。”
齐妙脑海中出现进度提示,显示她的任务已经完成二分之一。
说明刚刚关心大反派身子所说的话,还是作数的。
接下来,需要厚脸皮在书房停留一刻钟。
“林家没有男丁,我也不晓得如何和兄长相处,如果做的不好,你一定要和我说。”
齐妙言语中藏着玄机,言外之意把沈韵安当亲哥。
说完,齐妙自顾自地坐在椅子上,椅子上冰凉,她偷偷把手掌垫在屁股下。
“你不必有顾虑,咱们是一家人。”
沈韵安的视线在齐妙身上打量,他曾经找人查过,这个继表妹是个老实不作妖的闷葫芦,不然他定会设计把她留在林家村。
眼下二人独处,沈韵安总感觉这丫头话中有话。
“我知道,就是一家人才不能有误会。”
为了一两银子巨款,冲了!
刚刚在灶间,齐妙和娘林氏打听过,这年头做小买卖都需要本钱,齐妙手中的二十几个铜板,只够买吃食的。
上辈子她是医生,从事烧钱的医美行业,很难在小镇上谋生。
手中没钱依附他人,齐妙没有安全感。
“好。”
沈韵安再次低头,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房内陷入沉默,对方消极回应,齐妙只得拿出尬聊的本事。
“大哥,娘说你学问极好,我一直很仰慕读书人。”
齐妙把椅子拉近沈韵安,对桌上的笔墨纸砚表现的很好奇。
这种没见过世面的样子,她自己都相信了!
“听说有个词叫奇思妙想,妙是个好字,我能不能起个这样的名字?”
这一番暗示,够明显吧?
只要沈韵安不是傻子,必定明白齐妙话里的含义。
“齐思,这名字很不错。”
沈韵安看向齐妙,微微颔首。
齐妙:“……”
系统内,时间已经过了半刻钟。
还有一半的时间,齐妙快坚持不下去了。
她不想再搭理沈韵安,否则会有打掉对方狗头的冲动。
齐妙甚至怀疑,沈韵安是故意的!
齐妙闭口不言,沈韵安继续低头看书,桌子上的枣泥饼,他看都不看一眼。
原书中交代反派的背景,沈韵安是原京城兵部尚书沈崇独子。
二十年前,沈崇被人诬陷通敌叛国,满门抄斩。
当时沈夫人已经怀胎九月,为了救下儿子,沈夫人生生剖了自己。
沈家忠心的部下把沈韵安带到北地,机缘巧合为他找了沈松当养父。
有如此身世,难怪沈韵安谨慎。
若不是林家祖辈都生活在村里,家世清白,林氏和齐妙绝对进不了沈家的大门。
书房内安静,只有沈韵安翻动书本的沙沙声。
齐妙如坐针毡,等时间一到,她招呼都不打轻手轻脚地离开。
门被带上,沈韵安抬起头,眸色幽深。
这个硬塞给他的小妹,有点意思。
齐妙根本不管大反派如何想,她眼中只有银子。
在走出书房的瞬间,齐妙感觉袖兜里多了东西,她随手捏了下,瞬间被幸福感溢满。
这个系统,靠谱!
回到灶间,齐妙仍旧带着一抹浅笑。
“大妮,和你大哥相处得不错?”
林氏已经把羊肉准备好,正在用菌菇熬底汤。
女儿神色轻松,林氏跟着高兴,即便改嫁了,女儿也是林氏疼了十三年的亲骨肉,旁人比不得。
“嗯。”
齐妙轻声应了,他与沈韵安相处很尴尬,但这重要吗?重要的是她在沈韵安身上得到了好处。
果然,看在银子的面子上,沈韵安可爱了几分。
下晌天上又飘起小雪花,快到饭点了,沈松踏雪而归。
林氏见沈松回来,忙在偏厅支起小炉子,端上一口铜锅。
菌菇汤已经被熬得呈现奶白色,上面浮着几颗红枣和枸杞,白里透红。
“冬日里吃羊肉最是滋补,韵安在外念书辛苦,得好好补一补了。”
林氏手巧,切的羊肉片薄厚差不多,贴在盘子上几乎透明。
北地冬日菜蔬少,都是秋日里存下来的白菜土豆木耳几样,却也是极为难得的了。
“大妮,这羊肉没膻味,你尝尝?”
沈松给林氏夹肉,还不忘招呼齐妙。
很明显林氏是为了迁就沈韵安做了羊肉锅子,而羊肉多少有点膻味,很多人不喜。
“爹,您和大哥多吃些。”
蘸料是调味的芝麻酱,涮羊肉锅子的灵魂。
林氏调出来的芝麻酱加了韭菜花,羊肉下锅后滚一圈儿捞出,不腥不膻,又嫩又香。
齐妙一脸真诚,特别关心了继兄的身体,等待系统发奖。
等了好一会儿,系统毫无动静,如死水一潭。
齐妙懂了,原来她必须完成系统发布的任务才能得到奖励。
全家人围炉涮肉,没有食不言寝不语的规矩,吃得热火朝天。
齐妙刚夹了木耳,耳边又传来熟悉机械化的响声。
【叮咚!系统任务发布:花式夸奖反派,获得丰胸丸一颗。】
系统备注:丰胸丸使用后,效果显著。
齐妙低头看着胸前的一马平川,再次心动了。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丰胸丸她志在必得!
不过,花式夸人怎么夸?
系统:至少从三个方面来夸,本系统会做出判定,如合格,丰胸丸即刻发放。
齐妙眨眨眼,看向对面的沈韵安。
北地天黑的早,还不到酉时,天已经黑了。
房内点着灯笼和油灯照明,光线昏黄。
沈韵安夹菜,有一种浑然天成的尊贵感,只要他坐在那里,就把所有人都比下去了。
齐妙停下筷子,酝酿说辞。
“大妮,要不在底汤里给你下点手擀面?”
沈松一直在注意齐妙,见她停下筷子,忙不迭问道。
他不希望继女到家里,过得小心翼翼的。
不喜羊肉,还可以吃别的,反正家里又不是吃不起。
“爹,我是感慨啊。”
齐妙表现得很诚恳,眼中闪着星星点点的光。
“娘亲嫁给您,找到了好归宿,我也得到了大便宜,以后有了依靠。”
为不过分突兀,齐妙先吹捧沈松几句。
沈松是个实在人,闻言心中熨帖,他在心底发誓,一定要对继女更好。
大妮没有得到过的父爱,他来给。
不但要给,还要多给,不能让林氏觉得自己选错了人。
“我多了这般出色的大哥,我真是太激动了。”
齐妙说完,观察系统的动静。
看来,“出色”二字,不算是花式夸人。
齐妙不气馁,继续酝酿虎狼之词。
“大哥,我在林家村长大,见识少,从未见过如你这般温润如玉的人物。”
许是有创新,系统给过了一个。
齐妙受到鼓舞,再接再厉道:“大哥芝兰玉树,学富五车,更重要的是品行出众……”
耳边响起愉悦的音调,这些全部过了。
还差最后一点。
“吃羊肉滋补,大哥懂得养生,对吃也很有研究。”
【叮咚!恭喜宿主完成任务,奖励丰胸丸一颗。】
提示音响起,齐妙心花怒放。
她不管不顾说了一通,房内变得安静下来。
儿子被夸赞,沈松没有一点得意,反而有些心酸。
大妮这丫头命苦啊,进了沈家还这么谨慎,这是想讨好韵安呢!
林氏了解女儿的性子,愣了下道:“大妮,娘肚子里没墨水,听着你说的好像都是夸人的话。”
“是,我听村里老童生说过,字字句句是肺腑之言。”
齐妙三言两语,轻描淡写的带过。
系统的奖励深入人心,令齐妙无法拒绝,她摸了摸丰胸丸,是她想要的。
对面,沈韵安神色微动,眸色暗沉。
他这个继表妹,夸他玩出这么多的花样,到底为了什么?
看她笑得如吃到鱼的猫,沈韵安疑惑更深。
“多谢表妹夸赞,以后你我兄妹二人相互照应。”
疑惑归疑惑,沈韵安还是表明了态度。
果不其然,他说出照应的话,表妹身子又是一僵,看来她也不是如言语那般想与他亲近。
“那当然好了。”
齐妙不走心的敷衍两句,心思都在丰胸丸上。
一顿饭,齐妙吃得肚圆,沈家舅甥俩却都有点食不知味。
沈松心里藏不住事,琢磨晚上和林氏好好聊聊,女儿得富养。
至于沈韵安,把一丝丝注意力分到了齐妙身上。
到沈家的第一日,齐妙睡得极好。
翌日,齐妙起了个大早,面色红晕。
林氏没做早饭,她听取沈松的建议,带女儿去集市上吃。
“集上有一家鲜肉馄饨,两口子摆摊十几年了,皮薄馅大味道好。”
昨夜,沈松对林氏说起要富养大妮,林氏有顾虑。
站在她的角度,林氏希望女儿被重视,又不想欠沈松太多。
到底不是亲生的,林氏要求不高,只要面子上过得去就成。
再过两三年,林氏给女儿找个好人家嫁了,爹娘健在,在名声上好听些。
“你表哥已经洗漱妥当等着了。”
沈松早起劈柴,抖了抖袄子上沾的木屑道。
大妮喊他一声爹,总不能比别人家的女儿差。
起身后,沈松先找到沈韵安,给了一个荷包,嘱咐沈韵安带着大妮到集市上转,看上什么买什么,别犹豫。
“爹,我也准备好了!”
齐妙穿着半新的袄子,迟疑了下后,换上好姐妹林玉兰做的兔子皮短靴。
靴子的边镶嵌了兔毛,正好包裹住脚踝,暖暖的。
这次去集市上,齐妙准备用从系统那赚来的一两银子,给林玉兰买个回礼。
姐妹之间,应当有来有往。
集市距离沈家不远,一行人走路用了约莫两刻钟。
时间尚早,集市却已经人满为患。
“瞧一瞧,看一看,热气腾腾的大肉包子啊!”
“油果子豆腐花,有避风的棚子!”
“自家母鸡下的蛋,便宜卖了!”
齐妙站在人流中,望着穿着厚重袄子包裹严实的百姓,还是有不真实之感。
比起现代大都市的车水马龙,大越的集市显得寒酸。
可不知为何,竟然有些亲切感。
“大妮,那边就是爹说的馄饨摊子。”
沈松迈着大步走在前,主动带路。
天冷,馄饨摊子有油毡布做成挡风的棚子,一家人能吃口热乎的。
“沈镖头,你来了啊!”
摊主夫妻和沈松熟识,看到跟在身后的齐妙,眼中闪过了然之色。
“坐在角落,地方大。”
夫妻俩擦了桌子,热情招待。
期间,还特地与沈韵安打招呼。
“表妹昨晚刚搬到镇上,我带她来尝尝。”
沈韵安微微颔首,他是读书人,却没有眼高于顶的毛病,表现得有礼。
齐妙偷瞟便宜继表兄,发觉和书中描写得差不多。
沈韵安脾气“温和”,喜欢他的人众多。
一行人刚到集市,已经有不少小贩和沈韵安打招呼了,而他不厌其烦地一一回应。
继续装吧!
齐妙心中冷哼一声,站在旁观者的角度上看热闹。
或许是她的视线太过直接,沈韵安很快地转过头来。
“表妹,你不喜欢吃馄饨吗?”
沈韵安早就发现小丫头暗中观察,一直假装不知道。
他不回应,对方有得寸进尺的征兆。
沈韵安不得不看向齐妙,希望把她探究的眼神扼杀在摇篮中。
“喜欢吃,表哥喜欢的我也喜欢。”
齐妙不在意地吹捧一句,内心鄙视自己。
做人不能没原则,不应该一味的顺从,系统没给她好处,她干啥要拍大反派的马屁?
想到此,齐妙决定闭嘴。
沈韵安顿了顿,发觉自己接不上话。
二人彼此不搭理,一旁的沈松和林氏倒是很高兴,认为兄妹俩投缘,将来培养兄妹情,不比亲的差。
摊主夫妻干活麻利,约莫一刻钟,四大碗冒着热气的馄饨端上。
“味道好鲜啊!”
齐妙用勺子舀汤,吹了吹,眼睛一亮。
“汤里加了海菜,馄饨馅除了猪肉大葱,还有虾米。”
沈松不怕烫,一口一个,吃得无比豪放。
沈松的吃相感染了齐妙,她无视一旁没下筷子的大反派,在汤里加了一点醋提鲜。
难怪摊主夫妻俩生意红火,馄饨舍得用料,味道一绝。
当然了,价钱也是其余摊位的三倍。
“对了。”
沈松突然想到昨夜夫妻俩所说,他放下筷子,用帕子抹了抹嘴,对沈韵安道,“你是读书人,给大妮起个好听的闺名吧。”
林氏提了,沈松认为很有必要,刚刚他喊了一嗓子大妮,旁边卖豆腐的大娘还以为在叫她。
“好听的?”
沈韵安的声音没有多少起伏,余光却看向继表妹。
这丫头握勺子的手很用力,都快成拳头了,可见很紧张。
是在紧张她的闺名?
昨日这丫头上门送点心,好像暗示了。
“齐思”,她不喜欢。
沈韵安迟迟不开口,这对齐妙来说不是好兆头。
她心悬着,等了又等,齐妙紧张得眯起眼,甚至在心里开导自己,不过是个称呼,没什么大不了。
“单字妙,齐妙。”
在齐妙已经不抱希望,甚至可以接受“二狗子”这等称呼的时候,峰回路转了。
沈韵安说完,看到继表妹的手一松。
“齐妙,好名字!”
沈松见林氏很满意,当下拍板。
“韵安,你怎么想到的?”
一般女子的闺名,都有寓意。
妙,妙龄女子,是个妙人。
面对提问,沈韵安脑子有点昏沉。
他看到角落人家院墙出来的寒梅,本是打算敷衍,用“梅花”代替。
梅花不好吗,花中四君子。
可面对那丫头期待的眼神,沈韵安仿佛被蛊惑一般,“妙”字脱口而出,算是如了她的意。
一时间,沈韵安有些气闷,又不知为什么。
“集市上,男多女少。”
女少则为妙,沈韵安才不觉得继表妹是个妙人,他从没这样想!
差点更名为“齐梅花”的齐妙根本不晓得大反派心中所想,露出感激的神色。
这一次,不是装的。
“表哥,我太喜欢这个闺名了,你不愧是惊才绝艳的读书人。”
齐妙再次吹捧,出自于真心。
“妙儿,好!”
早饭毕,沈松给了银钱。
他和林氏用过饭后,要去铺子里买礼品。
“爹的一个好兄弟刚走镖回来,感染上风寒卧床,我和你们娘上门探望。”
沈松和林氏临走前,还是很不放心,反复叮嘱。
“韵安,你不许带妙儿去书铺。”
沈韵安喜读书,碰到好书手不释卷,经常忘记时辰。
齐妙又不识字,在书铺里会很无聊。
沈松看起来不拘小节,有自己的细腻之处。
沈松和林氏一走,齐妙的心也跟着飞了。
她手里有一两银子,还有二十几个铜板,在小镇集市上还是很有购买能力的。
前世习惯于逛街,齐妙乐此不疲,身边多个大反派束手束脚堪比累赘。
“表哥,你去书铺吧,我来过集上几次,认得回家的路。”
齐妙眨了眨眼,表现得很为大反派着想。
男子和女子的喜好不同,沈韵安喜看书,而齐妙只想买点针线绣花一类的小东西。
齐妙估计沈韵安也不想陪她瞎转悠,不过是为应付沈松的交代。
“不了,集市上有小毛贼,我在你身边安全些。”
沈韵安眸中含着浅笑,一如既往的温和。
就在刚刚,他准备给点银子打发齐妙,奈何这丫头先提出来了,沈韵安又不想了。
沈韵安这人,最讨厌有人走在他前头,戳穿他的心思。
他的想法,不可能被一个小丫头知晓。
“这……会不会太打扰了?”
齐妙心里哀嚎,还得适当表达感激。
“不会。”
沈韵安说得极其肯定,仿佛他就是这么爱护小妹。
二人彼此对视,默契地没有再拉扯。
“妙儿,你喜欢什么?前面有一家布庄,掌柜是江南人,铺子里代卖荷包帕子络子,皆是江南的花样。”
沈韵安有钱,只要用钱能打发的事,他懒得费心。
“我都喜欢。”
齐妙一脸顺从地道。
又来了!
沈韵安眸子沉了沉,心中判定这个继表妹是个没见过世面的,好打发!
兄妹俩达成共识,直奔江南布庄。
二人穿梭在人群中,沈韵安很自觉地帮齐妙挡住人潮,让她好几次避免被人推搡。
在齐妙看来,大反派虽然冷心,至少喜欢做表面功夫,不算坏人。
任谁得知自己背负血海深仇,也不会没有任何包袱的活着。
只可惜,造反不是小事,如站在悬崖边上,稍有不慎粉身碎骨。
“表妹?”
齐妙正想着,人群中传来熟悉的喊声。
她抬头定睛一看,前方站着个穿着藏青袄子的年轻男子。
那人剑眉星目,长得很是端正,是原主的亲表哥陈敬之。
“表妹,你也跟来镇上了?”
陈敬之很是惊喜,他早就想去看表妹了。
听说娘亲和姨母争吵,陈敬之夹在中间左右为难,他娘大林氏的性子他是知道的,喜欢攀比和炫耀,保不准又说了刺激姨母的话。
作为小辈,陈敬之讲孝道,又不好说他娘的不是。
如此,也只得委屈表妹了。
“是啊。”
齐妙牢记娘林氏的嘱咐,远离表哥,以免被认为倒贴。
齐妙倒是不在意别人怎么想,只不过在大越,女子的名节比命还重要。
失了名节的女子,大多下场凄惨。
“表妹,你是不是在生我的气?”
陈敬之察觉到齐妙不热络,眉头微微皱起。
看来,二人的关系还是被影响了。
“我娘说的那些话,不代表我的想法,表妹不必放在心上。”
陈敬之鼓足勇气说完,面色泛红。
他与表妹青梅竹马,再加上表妹长得明眸善睐,陈敬之早已心动。
“娘说我只是秀才,还要更进一步才是。”
别看大林氏现在强烈反对,如果考上举人,陈敬之便有了话语权,可以决定亲事。
总之,他不会放弃!
表妹开年才十四,亲事还能拖两年。
陈敬之说得比较直接,希望表妹明白他的心意。
面对杀出来的表哥,齐妙的心一颤。
按照她拍马屁的惯性,定会吹捧陈敬之几句,眼下,齐妙却有些不敢。
印象里,原主和表哥发乎情止乎礼,没惹过风流债啊!
“我……”
齐妙迟疑,扭头看向沈韵安求助。
“表妹,你怎么了?”
最近一年中,陈敬之课业繁重,与表妹见面的次数不多。
前段时日,表妹托人送了他一方青竹帕子。
难道不是对他有意?
这才没多久,表妹对他疏离冷淡,陈敬之是个急性子,当即受不住了。
“陈秀才,住手。”
陈敬之试图抓齐妙的手,被一直观察动向的沈韵安察觉。
沈韵安上前一步,挡在陈敬之和齐妙中间,他甩了甩袖子,眉目疏朗,丝毫不见恼色,但是阻止的动作却很明显。
“沈兄?”
陈敬之的眼中只有表妹,这才注意到有外人在。
娘提过姨母改嫁到沈家,陈敬之早该想到的。
镇上就这么大,总共没出过几个秀才,沈韵安和陈敬之难免要被人比来比去。
二人不在一个学堂念书,彼此却知晓对方的存在。
“陈秀才,我要带她去逛集市了,咱们有时间再叙旧。”
沈韵安颔首,他言谈举止有礼,让人挑不出半点毛病。
齐妙不认为沈韵安是为她考量,多半是沈韵安不喜有人浪费他时间,特别对于看不上的人,多说一句话都嫌弃。
“沈兄,大妮是我表妹!”
陈敬之一脸醋意,急得差点跳脚。
他与沈韵安站在一起,高下立见。
齐妙心里感叹,沈韵安不愧是让男主头疼的大反派啊,对比之下,陈敬之就像个幼稚的小学鸡。
“大妮是谁?妙儿是我的表妹。”
沈韵安的声音不急不缓,却如重锤砸在陈敬之心上。
陈敬之面色骤变,看向齐妙有片刻的失神:“妙儿?”
“新闺名。”
齐妙点头,大妮早就不在了,她是齐妙。
“我怎么不知晓?”
陈敬之面上的急躁更甚,很是抵触地看着沈韵安和齐妙二人。
在他看来,为表妹起闺名是夫妻之间才有的情趣。
陈敬之一直有小心思,喜欢有君子之风的竹子,他早已想过,把青竹作为表妹的闺名。
谁料,被半路杀出来的沈韵安抢先一步。
“表妹,现在,马上,你随着我去见娘。”
心底被一股酸涩之感湮没,陈敬之满眼复杂地看向齐妙道。
亲事必须尽早下手,不等了!
沈韵安的出现,使得陈敬之莫名地有了危机感。
以前表妹在林家村中,接触不到外男,陈敬之还算放心。
现下不一样了,表妹姿容出众,万一被狼叼了去咋办?
等他考中举人,这中间至少间隔两三年,变数太大。
陈敬之一厢情愿,并且坚定地认为表妹与他一条心。
“表哥,我不想去。”
有些话必须说明白。
书中对陈敬之的描写很少,是个比齐妙还没存在感的小透明。
齐妙与陈敬之短暂的接触,发觉陈敬之很大男子主义,霸道,刚愎自用,这般人品绝非良配。
以陈敬之的心性,考中举人怕是不易。
“表妹,你不用怕,我会站在你这一边。”
以往表妹对他言听计从,怎么变得这样了?陈敬之更急,若不是沈韵安挡在中间,他都想上前抓人。
“表哥,你在说什么?”
二人不是对立的关系,无论原主还是齐妙,都没与大林氏一家产生冲突,何谈站在她这边?
如果陈敬之敢说出提亲的话,别怪齐妙动粗了!
想污她名节,没门!
“陈秀才,此地不是讲话之所。”
沈韵安眼中飞快地闪过不耐烦之色,然而在言语上仍无波澜。
周围已经有好事者看过来,再闹开对谁都不好。
“沈兄,你这是什么话?我是他兄长。”
陈敬之的意思,他可以为齐妙做决定。
“表的。”
兄长和表兄,还是有一定的区别。
沈韵安抓住漏洞,犀利地道:“陈秀才是读书人,应该懂得什么叫男女大防,你不要脸面,妙儿还要做人。”
“你算什么东西,连表的都不是,有何立场说出这番话?”
陈敬之被落了脸面,正处于疯狂的暴怒边缘。
偏偏在这个时候沈韵安站出来和他唱反调,陈敬之忍住骂人的冲动,质问道。
“我与妙儿是一家人,我需要向你一个外男解释?”
虽是继表兄,却在同一屋檐下,比劳什子的表哥亲近得多。
沈韵安伸出胳膊道:“借过!”
面对疯狗,总不可能更疯就是了。
众目睽睽之下,沈韵安绝不会有辱斯文。
齐妙没看陈敬之一眼,乖乖跟在沈韵安身后。
陈敬之愣在原地,看着二人离开的背影不可置信。
刚刚的瞬间,他竟然有表妹和沈韵安很相配的错觉,难道他被气疯了?
陈敬之收回心思,快步跑回米粮铺子。
铺子里,大林氏正在低头算账本。
“娘!”
腊月里存粮过年的百姓不少,铺子外已经排了长队。
尤其是坊间有风声,说是大越要与北边的蛮族开战,这粮价跟着飞涨。
铺子的生意比以往更好,大林氏把算盘打得啪啪作响。
“敬之,你不是去买笔墨了吗?”
大林氏抬头,看到儿子手中空空如也,下意识地打开小匣子取钱,“需要多少银子,娘给你拿。”
“娘,儿子有话说。”
铺子人多眼杂,陈敬之把娘大林氏引入茶水间,面色郑重地道。
“有什么话要背着人?”
大林氏就这么一个儿子,陈敬之又考中秀才给她挣了脸面,大林氏一向有求必应。
“娘,您去沈家提亲吧。”
陈敬之思量片刻,说道。
沈韵安今年及冠,还没有定亲。
如今又与表妹同一屋檐下,孤男寡女更不安全。
尤其今日见表妹与沈韵安亲近,陈敬之说不出的难受,他有预感,若不早点定下来,必有变数。
“儿子原是想考中举人再去提亲,奈何等不得了。”
表妹没有及笄不要紧,先嫁过来,等她及笄再圆房。
尘埃落定,陈敬之内心安稳,不在为琐事烦恼,这对他科举有好处。
“是不是大妮找你说什么了?”
大林氏瞬间变脸,冷冷地问道。
“亲事本应该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表妹能说什么?”
陈敬之正琢磨娶亲的事,一时间没理解他娘话里的意思。
“敬之,既然你知道亲事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那娘不同意这门亲事。”
大林氏多少知晓儿子的心思,她不在意。
放眼边城,小小年纪考中秀才的人有几个?
“你将来有大好前途,考中举人更近一步,有机会为官做宰,你娶大妮,她能对你有啥帮助?”
大妮的脸生的美,家境太差。
其余琐事都有商量的余地,但亲事没有。
弄个妖妖娆娆的狐媚子进家门,儿子一颗心被勾了去,还怎么读书科考?
大林氏拍板道:“此事没有回转的余地。”
从记事起,娘大林氏从没对他说过这么重的话,陈敬之呆愣愣的。
刚刚一脸刻薄的那人,是他娘?
“大妮还没出生便克死她爹,命里带煞,万一你有个三长两短,你让陈家断子绝孙吗?”
大林氏看出儿子无法接受,下了猛药。
“娘……”
陈敬之没想到娘亲如此抗拒。
他是读书人,要的是风骨,怎能攀附女子向上爬,没的让人笑掉大牙。
“攀附女子不丢人,这年头官官相护,如做生意一般要的是人脉。谁不想攀附?说酸话是因为没有靠山。”
大林氏端起茶盏,反复思量。
儿子是个死心眼,得找个让他死心的法子。
“娘去过你们学堂,先生很看好你。”
陈敬之学堂的先生是举人,家里还有做官的亲戚。
“先生的女儿比你小几岁,长得眉清目秀。”
先生给大林氏透话,如果陈敬之在三年内考中举人,便默许两家的亲事。
若做了亲家,定会使力把陈敬之送到京城里念书。
去京城后,有更广阔的空间,对科举有进益。
“什么眉清目秀,她脸上一块硕大的胎记,不知道的还以为半夜滚下床脸着地了!”
陈敬之一脸嫌弃,除了表妹,他谁都不娶!
“你是读书人,不可以貌取人。”
儿子吃软不吃硬,大林氏改了战术,幽幽地叹口气。
“你姨母是远近闻名的美人,还不是大着肚子守寡十来年,全靠娘家扶持,大妮从小寄人篱下,生得美能当饭吃?”
早前在林家村,村人经常提及林家的姐妹花。
大林氏长得不如妹妹林氏,偶尔会被拿出来说道。
大林氏素来心高气傲,下定决心在亲事上高人一等,最后用了点小手段,如愿嫁给镇上的商户。
嫁入陈家,大林氏不是没压力。
公婆看不上她的家境,逼迫她生下香火。
也该大林氏命好,成亲第二年一举得男。
再加上儿子陈敬之争气,大林氏在陈家站稳脚跟,说一不二。
“敬之,你和娘说实话,难道你不想要好前程?”
把丑女娶进门,很轻松的走一条捷径。既然有近路,何必为摘一朵娇花绕远?
“等你功成名就,什么都能得到。”
大妮再好看,也不过是个不识字的村女。
大林氏听说风流的读书人,更喜身子娇软的江南瘦马。
那瘦马从小被嬷嬷调教,知书达理,更有极品琴棋书画样样精通,比大家闺秀懂得伺候男子。
“大妮最多做个妾。”
大林氏答应儿子,只要他考中举人,就去沈家说项。
“娘,表妹是姨母的心尖,姨母不会答应!”
陈敬之有些被说服了。
如娘这般行事,他不但没损失,反而一举两得。
表妹是通情达理的女子,哪怕是给他做小妾,也不会在意的。
没有名分,陈敬之就多补偿几分,多陪陪就是了。
“这你放心,娘心里有数。”
为稳住儿子,大林氏说出藏在心底十几年的秘密。
“大妮的爹,没死。”
大林氏说完,陈敬之一脸不可置信。
“怎么可能?”
此事传得沸沸扬扬,姨丈在去上香的路上,被山匪所害。
“如果没死,那人在哪?”
陈敬之抓住大林氏的手,声音不自觉高几分。
“你小点声,你是想被人听见?”
大林氏挤了挤眼睛,把儿子拉到后院空旷处。
这般,不用担心被人偷听。
“娘,您快说,您说的是猜测?姨母知晓吗?”
在林家,姨丈是个禁忌。
陈敬之被嘱咐对此守口如瓶,以免惹姨母和表妹难过。
再说过去十几年了,无人提起也就淡了。
“不是猜测。”
大林氏说起藏在心里的事,她隐瞒了十几年。
当年嫁到镇上又生了儿子,大林氏时不时回村炫耀,走路带风。
有一次回娘家,大林氏见到一个面相贵气的男子,
“那男子说是脑袋被石头砸了,看起来不太清醒,被你姨母救回,除了姓齐什么都不记得。”
一来二去,林氏与姓齐的男子有了情意,没多久二人成亲,着实甜蜜一阵子。
“后来的事,你都知道。”
姓齐的说是去上香祈福,途中遭遇山匪。
“娘去过那处,根本没有山匪。”
大林氏陷入回忆中。
最开始得到噩耗,大林氏曾为小妹着急上火,可转念一想,小妹成了寡妇,没有人比她过得更好。
“敬之,你知道娘的嗅觉超乎常人,那处留下的明明是猪血,没有人血。”
说是被山匪害了,活不见人死不见尸。
大林氏猜测,妹夫应该是记起来什么,诈死逃脱。
否则,没必要多此一举用猪血来掩饰。
“那您怎么不早点告诉姨母?”
陈敬之感叹,他娘真能瞒,一瞒就是十几年。
“告诉有用吗?”
大林氏眼神闪烁,她绝对不会说出真实想法是怕小妹过的比她好。
“那姓齐的一看就不是普通人,万一在失忆前有家有口,岂不是平白惹你姨母伤心,那还不如死了呢。”
大林氏随口为自己辩解道。
“娘,那您和儿子说好,可不能食言。”
陈敬之听到隐秘,还处于震惊中。
只要他娘愿意出马,纳表妹为妾问题不大。
“安心,娘啥时候骗过你?”
大林氏柔和地笑笑,母子二人达成共识。
对于自己被算计,齐妙一无所知。
刚刚与陈敬之短暂的交流,她直接把人否定。
这会沈韵安不提,齐妙直接略过,因为她又接收系统的最新任务。
【叮咚!给反派花钱:获得好感值,银钱三倍返现,并奖励初级美肌丸一颗。】
系统提示:初级美肌丸具有细嫩皮肤的效用,可消除身上的小疤痕。
齐妙洗漱的时候,发现手肘处有一个小疤痕。
在现代祛疤有多种手段,但是在大越,一瓶玉容膏要卖百十来两,根本不是她负担得起的。
系统奖励,对她是大大的诱惑。
“表哥,你喜欢什么样的帕子?”
只要给沈韵安花钱,银子三倍返回,这可是一笔划算的买卖!
兄妹俩已经到江南布庄门口,沈韵安闻言道:“我并不缺荷包绣帕。”
不缺是不缺,听说陈敬之手中有齐妙送的帕子,沈韵安又改口:“普通样式即可。”
“表哥你心胸宽广,只有这样的人才不挑剔。”
齐妙想到三倍返现,准备挑贵的买。
她手里一两多银子,很好解释来源。
以沈韵安的性子,定不会去找林氏问。
沈韵安略微勾了勾唇角,小丫头的马屁拍得太过刻意了。
兄妹俩一前一后进入大堂,立刻引来伙计接待。
“二位贵客,要买点什么?”
伙计看向沈韵安,看到他的衣着,立刻把他归结为有钱可宰那一类人。
“伙计,你们这有没有上好的帕子,适合男子用的。”
齐妙插言,她要买好的,买贵的!
摸着兜里“沉甸甸”的银钱,齐妙底气十足。
“有,江南带过来上好的帕子,最适合读书人!”
伙计一听,他眼拙了,是个大主顾!
“这是江南产的上等蚕丝制成,二十七两银子。”
伙计戴着手套小心展示,很怕自己的粗手磨花了帕子。
“多少?”
齐妙尽量稳住,还是表现得有些吃惊。
“您若诚心要,给二十五两,不能再少了。”
伙计以为齐妙是想还价,倒是没多想。
最近边境不太平,经常有蛮子抢夺百姓。
大户人家的小姐出门,多会穿下人的衣衫。
伙计见齐妙美貌,以为是哪家的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