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默爱伦是小说《众神:重生于群星之下》的角色人物,是由作者梦白狸写的一款奇幻仙侠类小说。目前小说连载中,以下是小说《众神:重生于群星之下》的章节内容
陈默是个孤儿。
听起来虽然像是骂人的话,但陈默确实是个孤儿。
他从小被父母遗弃,在福利院长大,哪怕直到毕业后参加工作,他在大多数人眼中依旧是名副其实的“孤儿。”
不仅无父无母,甚至长这么大都没谈过一次恋爱,平日里除了工作外,仅剩的兴趣爱好就是打打游戏和登山。
当然,还有睡觉的时候躺在床上yy自己穿越成玄幻小说的男主角,靠着金手指逆天改命。
各种人前显圣,邂逅神女圣女仙女,开开后宫什么的。
每次想到这里陈默都会特别激动,顺势打开手机,点开某浏览器准备实操一下,万一自己哪一天真穿越了,现在不得早早做足准备不是。
......
酣畅淋漓的大战后,陈默感觉到一股疲惫和孤独涌上心头。
‘自己要是真是爽文男主该多好’,可惜,自己现在更像是阴暗的爬行生物。
下水道的老鼠,随时都想发疯的那种。
每天被上司压榨,上班靠着一杯不算便宜,三分之二都是冰的美式咖啡续命的苦逼。
黑咖啡哪有打工人的命苦欸~
寒窗苦读十二年,勉强挤进一所211高校,结果还选了个天坑专业。
毕业出来好不容易才在某新一线城市找了个专业不对口的工作,拿着税后五六千的工资,而朋友圈清一色各种同学朋友发的旅游美食照片,追逐着各自的梦想。
自己只能在劳累一天后回到自己合租的老破小出租屋,泡一碗泡面,或者点一份地沟油外卖,然后在短视频app上刷着美女。
玛德,为了攒钱买房,连吃泡面都舍不得吃桶装!
每天这样重复且毫无价值的生活都让他感觉活到头了。
陈默认定自己上辈子肯定是头牛马,本以为投胎成人就解放了,结果这辈子甚至还不如牛马......
好在平时还喜欢登山,能让自己有个精神寄托。
本来陈默也想过去健身房锻炼锻炼,练个好身材。
后来一想自己这个长相普普通通,根本谈不上帅,就是去违规平台上当个男菩萨最好都得戴个面具,遂放弃。
日复一日的打工生活已经将自己麻痹,倒也谈不上痛苦,只是每次躺在床上都会有些许空虚和迷茫,更不敢有什么梦想。
就像此刻的陈默,只感觉浑身疲惫。
好在这周末有个调休的“长假”,自己之前一直想去徒步峨眉的计划可以安排上了,想到这里,陈默顿时觉得黑暗的生活中又闪现出一丝光芒,自己干涸的心灵又找到了寄托。
他已经提前做好了攻略,选择了条十多个小时的徒步路线,这条路线人少清静。
周五坐晚上的绿皮,就在车上睡能节约个住宿费,周六就可以上山,算着时间能赶上周日清晨的日出。
周日又赶回来,周一还能在家美美的瘫一整天,不错~
想着想着陈默便进入了梦乡。
......
周五。
早起收拾需要用到的装备,雨衣,防滑手套,充电宝......
因为靠近山顶的路可能会结一层湿滑的冰,所以陈默还带了一双防滑的钉鞋放在行李袋里面,他准备把东西直接带到公司去。
只要摸鱼到下班,就可以背着包直接去车站了,不用再回家一趟耽误时间。
等陈默到公司,买好咖啡,打了卡就开始数着时间坐等下班了。
......
一晃时间就到下午七点了,本来六点半就下班了,但是又临时开了个复盘会议,被迫加班半小时。
在公司食堂吃完饭,背着包直接出发,他提前把直属上司的消息开了免打扰,就算挨骂也得等下周回公司再说。
自己的行程安排可不能因为那个死秃头给耽误了,这个工位是一秒钟都坐不住了。
陈默比预期还提前了十分钟赶到车站,等他坐上车放好自己的行李,手机熄屏后就开始在座位上蜷成一坨呼呼大睡。
长达十几个小时的徒步行程,需要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现在能抓紧时间多休息一会儿也是好的。
虽然中间睡得并不安稳,迷迷糊糊的,而且全身上下都因为逼仄的空间内僵硬的太久而有些隐隐作痛。但是陈默的精神还算恢复的不错。
到站后,陈默熟练地拿好行李,直接就朝目的地赶去,到登山口的时候已经差不多正午了。。。。。。
没有多余的休息,看了眼手机,只有几条工作群消息,陈默直接选择无视,沿着山路进发。
爬了两个小时之后陈默便觉得有些不对劲,自己从上山走了一小段路后就再也没有看到过其他游客。
按道理来说,这两天是小长假,游客数量必定不会太少。
就算徒步路线敢挑战的人不多,但也绝对不会连一个人都看不到。
虽然觉得奇怪,但是没有太过在意,无非是爬山的路上显得安静些,只是略微思索后继续沿着山路往上走。
路上逗留的时间很少,哪怕累了也只是放缓速度。
他不喜欢在爬山的时候看时间,索性把手机直接放进包里。
也不知道爬了多久,天色已经逐渐暗了下来,陈默专门准备了手电筒,没有中途休息的打算。
陈默登上金顶的时候,天空依旧是一片漆黑,周围依旧是空无一人,四周安静的有些诡异。
他现在确实有些累了,也没管这么多,准备先找地方坐着休息一会儿。
可还没等他坐着喘两口气,突然,一道巨大的闪电划过天际,随之而来的便是骇人的巨大轰鸣声。
陈默发誓,这绝对是自己这辈子看过最夸张的闪电,没有之一。
雷声似乎并没有止住的打算,随之而来的是频率更高但是动静稍小一些的闪电,陈默赶紧从包里掏出雨衣穿上。
真倒霉,刚一上来就突然遇到这种天气,明明天气预报说了这两天不会下雨。
果然,这玩意儿信不得。
突然间,只见又一道比第一次更夸张的闪电劈下,这次几乎撕裂了整片天穹!
在天空亮起的一瞬间,陈默看到了这辈子永生难忘的一幕。
在原本黑暗的天幕中,盘踞着一团巨大的,扭曲的黑影!
‘谁把没吃完的肉酱意面糊天上了!’
更让陈默震惊的是,在那天幕阴影之下似乎还立着一道人影!
那人临空而立,似乎一只手还持握着一把剑,正在与那团黑影对峙。
艹,剑修!能脚踏虚空,这起步都是陆地神仙级别的高人呐。
这得称一声剑仙!
光亮一闪而过,天空又陷入一片无尽的黑暗。
此时的陈默却惊奇地发现,哪怕闪电消失以后,自己还能清晰地看清楚天空中的情景,似乎自己的眼睛产生什么不得了的变化。
来不及考虑这么多,他现在只想先找个地方躲起来!
虽然平时经常在幻想现实世界会不会有一天也灵气复苏,自己也能飞天遁地做神仙。
但是当自己真的看着这样的画面在自己眼前发生时,他更多的并不是激动,而是源自人类从古至今最原始的情感—恐惧。
简单来说,就是怂了。
现在的陈默巴不得长八条腿赶快跑路,不是他不想跑,是实在动不了啊。
他刚想撒丫子跑路的时候才发现,自己双腿直打哆嗦,发软的根本挪不动脚。
看着天上那骇人的如同电影般的场景,他现在唯一能做的就是不停祈祷,希望剑仙前辈大发神威,快点收了这团成精的“意面”,顺便给自己留条狗命。
那黑影一看就不像好人呐,不......是不像个好东西呐。
真是神仙打架,凡人遭殃。
陈默将视线投向空中,只见那人持剑而立,不断斩向那道黑影,但似乎并未对那团扭曲之物造成实质性的影响。
‘怎么感觉这剑仙有点刮呀......’
陈默心里刚闪过这个念头的同时,那持剑身影竟转身看向自己。
‘他...不会是在看我吧?’
‘隔这么远,应该看不见吧?’陈默自我安慰道。
陈默闪过的同时,那道身影持剑直指陈默,抬手做了个向下斩的动作。
‘不是吧~这也行?我心里面想的他也能听到!’
现在神仙这么记仇的吗......
“前辈你玩不起!你打不过它也不能拿我出气呀......”
陈默已经来不及后悔了,只见一道藏青色煌煌剑气从天而降,陈默眼前一黑便失去了意识。
......
.........
陈默正踱步在海岸线上,体会着阳光带来的温暖和海风拂过的清凉,不远处的海面上正飞着几只灰白相间的海鸥。
他十分喜欢这样舒适温和的场景,脑子里不用装着奇奇怪怪的想法,只需要静静的享受当下。
看着远方湛蓝的天际线,大口呼吸着海边咸湿的空气,脚下踩着的是柔软温热的细沙,浅浅的白色浪花时不时漫过脚踝。
可渐渐他的神情变得怪异起来,他发现天际线上的天穹中似乎有些奇怪的东西,顺着他的视线望去,只见远方蔚蓝的天幕出现一道巨大无比的灰白色圆形轮廓,模模糊糊的看不太清楚。
使劲揉了揉眼睛后,陈默再次认真的看过去,却发现天上什么都没有,还是如开始那般的蔚蓝无云。
他晃了晃脑袋,原来是自己看错了,便俯下身在脸上泼了一把清凉的海水,长舒了一口气。
可当他再次抬起头时,一种无法言语的巨大恐惧瞬间在全身蔓延。
他又看见了!不是幻觉!
天空中的诡异灰白圆球,是那么的庞大,甚至挡住了大半的光线,就这么挂在整个天幕之上。
圆球不是那种光滑的大理石模样,更像是人类的皮肤质感上面蔓延着纹理和褶皱,准确的说像是死人的皮肤,因为极其的苍白,但是边缘轮廓处又呈现出灰色的脉络。在圆球的表面还有一道黑色的细线,在正中位置横着沿左右方向贯穿。
还未等陈默反应过来,那道黑色的细线便动了起来。
那...那哪是什么圆球,分明就是一颗巨大的苍白眼球!那条黑色细线不过是两道巨大的眼睑闭合时的缝隙。此时两道眼睑上下拨开来,露出其中漆黑如墨的眼珠,和那猩红的瞳孔。
那黑色宛若黑洞一般诡异,仿佛只需看一眼就能让人堕入无尽的痴愚,而猩红的瞳孔更像是装着无穷黏稠腥臭鲜血的海洋,见者无不陷入永恒的癫狂。
陈默此时全身瘫软地倒在沙滩上,他的灵魂似乎已经坠入无边无际的黑暗,被古老而诡异的力量扭曲撕碎,冰冷刺骨的海水冲刷着他那同样冰冷尸体。
......
新纪元3427年
陈默再次从睡梦中惊醒,他揉了揉两侧的太阳穴,紧皱着眉头仍然心有余悸。
这是陈默魂穿到阿卡狄兰大陆的第二天了。
之前他在峨眉被一剑劈到双眼发黑,不知过了多久才迷迷糊糊的恢复意识。
当他昨天苏醒过来的时候就发现自己已经不是陈默了,或者说不完全是之前的自己。
他也花了很久才缓过来并弄明白自己现在的处境。
他魂穿到了另一个世界,自己现在的身体原本属于哈伦镇中的一名少年,爱伦·卡西乌斯·图里努斯。
陈默现在更像是融合了自己和爱伦的记忆,只是自己原本的意识似乎更占据主导地位。
这种感觉很奇妙,很难用语言来描述,感觉自己似乎过完了两段截然不同的人生。
陈默刚穿越过来时倒是很兴奋,以为自己也是拿到小说男主的剧本,可以逆袭人生了。
可当他冷静下来后,才发现是他想多了。
本以为被剑仙劈了一剑,不应该是穿越到什么玄幻修仙爽文世界吗,可是自己怎么穿到西幻世界来了?
瘪犊子剑仙,这是给我干哪来了,这还是球内吗?
最最重要的是,没有金手指,没有系统!
谁家男主穿越不带金手指啊?什么属性面板,哆啦A梦,宠物小精灵...什么都没有,我开局咋玩啊?
唯一算得上特别的就是自己有两个世界的记忆,关键是也没啥用啊。
还有令陈默发指的一点是,在这个世界里,爱伦跟他一样也是孤儿。
‘我是不配拥有父母吗?’
爱伦出生在【梵都昂斯帝国】边陲的多萨科行省边境的一个小镇,哈伦镇。
本以为靠着主角光环和逆天系统,穿越在这种村庄开局,苟发育一步步做大做强,简直是天胡开局。
但是现在才发现,没有任何金手指,没背景没阅历,还在一个边陲小镇,还是个孤儿。
地狱开局,纯纯噩梦难度!
不过前世毕竟是上过大学的人,也很快恢复理智,知道目前最重要的是先搞清楚这个世界到底是什么情况。
为了以防万一,暂时不能暴露出自己来自另外一个世界的秘密,得依靠自己在这个世界的身份爱伦·图里努斯。
‘反正小说里面都是这样教的。’
好在爱伦本身喜欢读书,对这个世界的知识储备比一般人要丰富不少,甚至包括一些鲜有人知的隐秘知识。
而陈默则是靠着爱伦的记忆对这个世界有了初步了解,明白了他现在所在的地方,是一片名为阿卡狄兰的大陆。
自己长大的哈伦镇,属于阿卡狄兰大陆,中心大陆中部区域的梵都昂斯帝国。
这片大陆上虽然没有像玄幻世界里面的修真者,但却有一种叫“灵血种”的特殊存在。
灵血种掌握了无数强大,在普通人的眼中形同神迹的禁忌魔法。
当然,一般人别说成为灵血种和掌握魔法,甚至这辈子都不一定能接触到这个层面的东西!
灵血种一切信息都牢牢地掌握在帝国官方手中,没有经过帝国认证和登记的灵血种一旦被发现查实,都会被列入通缉名单中。
毕竟非官方的灵血种就像是定时炸弹,天知道会对普通民众和帝国的治安带来多大的灾难。
陈默暂时也没法想太多,只能先走一步看一步,目前最重要的事情是继续保持记忆中爱伦的生活习惯和方式,至少不能让别人看出自己的异常。
陈默在对这个世界有了大概认知后,他便又关注到了另一件怪事。
那就是在爱伦的记忆中,他已经做过无数次相同的噩梦。
而陈默昨晚已经体验过一次梦中的情境了。
他已经记不清这是第几次做这样的噩梦了,也不明白为何爱伦会反复生出这样恐怖诡异的梦境,每次在梦境中陷入无尽诡异黑暗,最终死去的恐惧总是让他痛不欲生。
这个梦境从爱伦第一次记事时便存在,最开始的他被噩梦惊醒时会陷入极度的恐惧和痛苦,大概需要半日的时间才能缓过来,而且这种深入骨髓的恐惧让他整日都战战兢兢,做事也总是集中不了注意力,很多时候别人要大声地喊好几次他的名字他才能反应过来。
现在随着时间推移,梦境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少了,有些时候可能要半月才会做一次这样的噩梦。
他也逐渐习惯了惊醒后的状态,如今只需要十多分钟的时间爱伦便能调整好状态,不过对于那诡异眼球的恐惧却从未消退分毫。
如今陈默惊醒,就会下意识地捂住耳朵然后大口的喘息,这样可以帮助他更快的调整心率,也算是爱伦这么长时间以来总结出来的小技巧。
陈默也像之前那般迅速的恢复成正常状态,翻身下了床,从地上的杂物中随意翻出一件沾满油印的黄色亚麻褂,套在了他贴身的白色羊毛衫外面,随后又将桌上木杯中昨夜残留的黑啤酒一饮而尽后便出了门。
陈默当前的目标倒是很清晰,最重要的是在保证自己安全的情况下弄明白自己穿越的秘密,同时再想办法解决自己梦境的问题。
当然,既然要弄明白自己是怎么过来的,那肯定是避免不了接触这个世界的魔幻事物。
还有,之前与那剑仙对峙的诡异黑影是什么?自己穿越后梦中看到的巨大灰色眼球又是什么
‘哎,看来自己要搞清楚的秘密还有很多啊。’陈默无奈地叹了口气。
短期内需要做的是,找机会打探些关于这个世界所谓的灵血种还有魔法力量的相关信息......
......
在这个世界的时间线上,爱伦今天刚刚成年,是镇长老约翰从哈伦北方的白玛瑙河附近捡回来的弃婴,老约翰将他抱回哈伦镇后,由镇民们共同抚养长大。
梵都昂斯帝国,阿卡狄兰中心大陆上最庞大的帝国之一。
帝国南部,紧邻着的另一个国家,“白银之国”【瓦兰蒂王国】。
哈伦镇位于梵都昂斯帝国南方边陲行省,多萨科省的境内,距离两国边境线不远,是多萨科行省最南方的大型城镇,目前隶属于帝国男爵,威廉姆斯·维伦。
爱伦目前的住处是一幢两层的木制房屋,底下是卧室和厕所还有厨房,楼上额外隔出来的阁楼则被当作仓库来用,不过他平日都懒得爬上阁楼去,要堆放的杂物全部都胡乱丢在一楼,导致其卧室已经乱的难以下脚。
陈默骑上了马圈里属于自己的矮种马,马鞍后侧绑着两大叠厚厚信件,这便是爱伦平时的工作。
负责将哈伦镇镇民们要寄出的信件送到多萨科省的中心城,莱茵市,再由莱茵市的邮局统一发往阿卡狄兰大陆上的其他地方,如果是在帝国境内则是多萨科邮局的专员寄送,若是发往境外的信件则会再上交到帝国邮局总督办处。
随后返程时,爱伦又会去邮局领到寄回哈伦镇的信件,每周爱伦会往返一次,中间的距离并不算近。
哈伦镇与莱茵市之间没有铁路,因为地处边境的原因,莱茵市的列车会直接通往南境的军事基地,不会从哈伦地区经过。
内陆的城市都会靠蒸汽列车运送信件,只有像哈伦镇这样偏僻的边陲小镇还在依靠人力运送。
所以每次当爱伦将信件取回时已经很晚了,大部分镇民都已早早睡下,一般爱伦都会选择在第二天早上再亲自将信件送到每人的手中。
此时的陈默骑着马在哈伦镇的街道中穿梭,古铜色的皮肤在阳光的照射下显得精干有力,一头的黑色短发也衬托着他那精致的面容,散发出少年独有的朝气来。
陈默从人群中穿过,如果半路上碰到有收到信件的镇民就会直接将信件交给他,镇民们也习惯了他的送信方式,当爱伦骑马路过时都会刻意多看上两眼,期待着有信件递到自己的手上。
而那些年龄尚小的孩童每次都会向他投来羡慕和崇拜的目光,哪怕是邮差配发的矮种马也是孩子们所向往的,他们都幻想着自己穿上盔甲骑着马那般微风凛凛的模样,平日里的爱伦也乐得享受着这些羡慕的神色。
路上的大多数镇民此时也投来微笑,今天是爱伦的生日,也是他成年的日子。毕竟是吃百家饭长大的,大家都把爱伦当作自己的半个儿子看待,此时也是真心的为他送来祝福。
“嘿!埃尔芙莉夫人,早上好。”陈默在人群中发现了一丰腴的中年女人,按照爱伦记忆中那样习惯性地向她热情喊道。
女人穿着一席粉色的连衣裙,收腰的设计凸显出她傲人的身材,胸前还别着两朵粉色的亚隆玫瑰。埃尔芙莉看见陈默骑马过来,顿时热情的迎了上去:“噢!亲爱的,生日快乐。”
陈默俯下身来,不经意地瞥见近在眼前地那抹柔白,埃尔芙莉则在他的脸颊上轻吻了一下,一脸温柔的说道:“我的小爱伦都成年了,想当年老约翰把你抱回来时,比我的胸还小......”
还是异世界好啊!
陈默连忙脸红着打断:“埃尔芙莉夫人,这是你的信。”,说完便把一封橘黄色的信封递给女人,信上的红色漆印刻着的是梵都昂斯帝国邮局总督办的徽章,一只站立的帕都高原雄鹰,信封上还散发着淡淡的茉莉花香气。
“哦,亲爱的,真是太感谢你了,我都盼这小东西好几天了。”埃尔芙莉夫人伸手接过信封,闻了闻上面的花香,顿时咯咯地笑道:“阿伦弗斯顿男爵可真是个细心的绅士,每次总能记得用上我最喜欢的白茉莉香水,等到六月底我就得去亚隆行省了,亲爱的。而我,埃尔芙莉,到时候就会成为男爵夫人了。”
现在已经是五月底,大概还有一个月,勇敢的埃尔芙莉夫人就会去追寻她的爱情,这要是放在地球也算是傍上大款了,陈默心里盘算着。
“祝您路途顺利,埃尔芙莉夫人,为您纯洁的爱情献上最真挚的祝福。”陈默微笑着看着她。
埃尔芙莉将信封揣进随身携带的羊皮手提包中,随后再次上前亲吻了陈默的双颊,温柔的说道:“亲爱的,我会想你的。”
埃尔芙莉夫人,真好......
“我也是。”陈默向她回以了一个最标准的多萨科绅士礼。
............
告别了埃尔芙莉夫人后,陈默突然想到,和爱伦从小一起长大的好朋友拜伦·米尔斯今天刚从莱茵市放假回来,拜伦平时都在多萨科陆军士官学院上学,不过已经快六月了,学院便早早将学生们遣送回了家。
六月份在梵都昂斯帝国是圣月,据说是因为帝国的“第一位皇帝”圣梵赛·尚德拉·萨洛希尔正是在六月初建立了伟大的梵都昂斯帝国,所以如今每到六月帝国内的所有学院,邮局等一些非必要部门都会强制放为期一个月的长假。
每到这个月份,大家都会经常前往各地的教堂做礼拜,并向伟大的圣梵赛以及三圣祈祷,希望能够得到赐福。
陈默骑着马来到哈伦镇南边靠近密林的一处庄园,这就是米尔斯家族世代居住的地方。
他打量了下庄园的四周,虽然对于爱伦来说,这里并不陌生,但是陈默在地球上的那一世连出国旅游都没去过,所以第一次见到这种大型的西式庄园还是本能的觉得新奇。
整个庄园宽阔气派,几幢房屋整体由砾石,方石等混合构建,外墙刷着白漆,窗户上装的是奢侈的彩色玻璃。
在这个世界里,自己的好兄弟居然还是个狗大户。
拜伦的祖先在帝国刚建立时被册封过勋爵爵位,房子所在的这片土地也是一直世袭下来,除此之外米尔斯家族还拥有一座大型的酒庄,因此米尔斯家族每年都有不菲的收入。
据说足足有两百枚【金弗仑】(一种金币,阿卡狄兰大陆最大面值的矿物货币),换算成帝国的【纳尔】纸币的话则是整整两百万纳尔,而最大面值的纸钞也只有一万。
‘妥妥的有钱人啊,这个收入哪怕放到莱茵市里也算是上流贵族了。’陈默咂咂嘴,隐隐有些嫉妒。
陈默知道,在这个世界,货币机制跟地球上差不多,阿卡狄兰大陆上的硬通货是【金弗仑】,【卡纳银】和【阿卡铜】,就相当于地球上的黄金白银和黄铜。只不过在阿卡狄兰大陆上以金币银币和铜币形式交易流通,且三种货币间有固定的换算关系。
1金弗仑(金币)=100纳克银(银币),1纳克银=100阿卡铜(铜币)。
除了矿物货币外,各国银行还有自主发行的不同面值的纸质货币,而梵都昂斯帝国发行的纸质钞票,1面值就相当于1阿卡铜,当然各个国家纸质货币的面值,价值以及各种纸币间的汇率相差还是比较大的。
帝国虽然保留了米尔斯家族继承部分土地的权力,却没有保留家族的爵位,所以如今的米尔斯家族实际上并不能算贵族。
尽管昔日的荣光不再,但父亲奥托·米尔斯从小便教导拜伦要以家族荣誉为重,日常的教育和礼仪训练都是按照贵族的标准执行,用奥托的话来说“米尔斯家族终将得到陛下的亲睐。”
奥托对后代的要求严格,平时也总是板着一张脸,实际为人却相当和善且乐于助人,若是有镇民遇到困难向他求助,奥托从不会拒绝。
陈默找了个位置拴住了自己的马,然后轻轻地敲响了门铃,然后学着爱伦的说话语气和方式:“你好,爱伦·图里努斯拜访,请问拜伦·米尔斯在家吗?”。
平时的米尔斯家族都比较注重社交礼仪,因此每次爱伦来访时总会多留心一下自己的言行。
等了一会门便被打开了,开门的是一个大约五十岁左右的白人女佣,陈默跟她礼貌的问好后便走了进去,进门后便是一个宽敞的大厅,大厅的左侧则是一个巨大的砖式壁炉,当然五六月的气温较为温和,此时倒是用不上壁炉,不过入冬后便是御寒必不可少的一部分了。
出于礼貌,陈默自觉地走向右侧的待客厅等待,这个房间相对于正厅来说小上许多,不过装修的更为精致些,正对着窗户的那面还摆放着两个高大的书柜,上面有序的摆放着大部分当今帝国市场上流通文学作品。当然,是其中较为“高雅”的书籍,毕竟下流的作品通常是不会进入贵族的家里的。
陈默在沙发上坐下,女佣告诉他拜伦正在楼上陪着他的父亲奥托·米尔斯练习剑术,需要让他稍等片刻,同时女佣也贴心的端来了一杯多萨科当地流行的热茶,里面是多萨科省独有的白菊,还加了些甘草,多萨科人迷恋这种热茶所带来的清甜,喝了后身体会感觉到相当的温暖舒适。
‘这就是多萨科有名的白菊茶吗?怎么看起来还不如我在网上买的超低价打折铁观音呢。’
陈默品尝了几口后索性起身走到书架旁,将手中的茶杯随手放在一旁的桦木桌上,从中间一排抽出一本厚厚的黄色封皮的《列奥尼游记》翻了起来。
《列奥尼游记》在整个阿卡狄兰大陆的书籍市场都十分畅销,可以说是家喻户晓,主要讲述了新纪元1388年,来自最北方的安尤克帝国的著名探险家列奥尼·贝洛克,率领着一只探险船队从安尤克帝国的东边海港城市斯堪纳出发,越过凛冬海湾,驶入无边无际的大陆东海,并历经整整七年时间最终返回阿卡狄兰大陆。
列奥尼的舰队由一艘一级舰“海妖号”作为主体船舰,其余大大小小数十次级舰组成,不过等到新纪元1396年船队返回中心大陆时就只剩下了主舰“海妖号”,以及另一艘二级舰“英灵号”,出航人数也从出发时的三百四十七人减员至三十二人。
探险队回到阿卡狄兰大陆后,便大肆宣扬整个船队在探险旅程中的所见所闻,据说他们驶入东海后便一路向东航行,路途中遇到过海洋风暴,见过神秘而诡异的海妖,甚至瞥见过海洋中数百米巨大的海怪,这使得许多船员在探险的路途中不幸丢掉了性命。
不过真正让探险队声名大噪的,是列奥尼船队在出航三年后在无边无际的东海中发现了一个新大陆!
根据列奥尼的日记手稿和幸存船员们的口述记载,在新纪元1391年,列奥尼踏上了一片陌生的大陆,而这片陌生的陆地上和平安宁,没有战火,列奥尼将之称为“东大陆”,即东海尽头的陆地。
与阿卡狄兰大陆不同的是,东大陆上的人们极其富有,可谓是遍地黄金,而且东大陆人民的生活习惯,穿衣风格,文化传说都与阿卡狄兰大陆的国家相差甚远。
船员们在东大陆上待了数月,见识了诸多难以用言语形容的奇迹,甚至有数名船员拒绝返航,宁愿抛妻弃子也坚定地表示要继续留在东大陆生活。
这个消息一经传出瞬间使得阿卡狄兰大陆上的所有人沸腾起来,无数人选择相信,也有许多人对此嗤之以鼻,认为这不过是一场可耻的骗局。
面对众人的质疑,列奥尼·贝洛克并未浪费时间去争辩,而是直接拿出了海妖号上装载的满满一箱金币,这些金币不同于阿卡狄兰大陆上任何一个国家银行所铸造发行的,而是一种全新的货币。
上面雕刻的文字从未有人见过,其独特的铸造技术和雕刻风格,在经过安尤克帝国财政部门的专业铸造师鉴定后,确认并不属于自阿卡狄兰大陆上的任何一个国家。
经此事过后,列奥尼及其探险队的名气越来越大,甚至最后安尤克帝国当时的皇帝“加菲尔德三世”亲自召见列奥尼,并与其进行了秘密谈话。
具体谈话内容众人无法得知,只是不久之后“加菲尔德三世”授予了列奥尼勋爵爵位,以及一块位于帝国东方的土地作为其封地。这一举动无疑表明着安尤克帝国皇室对于此次探险真实性的认可。
皇帝的授封更是激起了所有探险家的热情,之后的百年时间内,足足有数百只来自阿卡狄兰大陆不同国家的探险船队驶向传闻中的东大陆,然而却再也没有任何一位探险家能再次踏上那片神奇的土地。
后来大家的热情逐渐褪去,也有不少人再次发出了质疑,认为那次传奇般的探险不过是安尤克帝国皇室联合列奥尼一起策划的惊天骗局。
尽管列奥尼·贝洛克及其探险队饱受质疑,但是不可否认的是,哪怕时至今日,这位充满传奇色彩的船长都是各国所公认的最伟大的探险者之一,甚至为了纪念他,大陆上的诸国达成共识,将阿卡狄兰大陆的茫茫东海命名为【黄金海】,寓意着那片黄金无数的梦幻大陆。
爱伦从小便听着这个传说般的故事长大,对各个版本的传闻了如指掌,更是对列奥尼·贝洛克这位传奇充满了敬佩与向往,他也曾幻想过,若是自己能如同列奥尼一样拥有如此奇幻精彩的人生,估计都得用上一块巨大的墓碑来刻录自己的生平事迹。
‘所以这书也不完全算小说,应该算是人物传记被夸张记录了吧。不过真有个东大陆吗?’陈默咂咂嘴对此还是保持怀疑态度。
将《列奥尼游记》小心的重新放回书架后,陈默又将杯中剩余的白菊茶一饮而尽,放在一旁这么久,茶水都凉了下来。
陈默觉得这个茶还是能接受的,大概是因为爱伦的兴趣爱好也影响着自己的缘故。
此时一二楼之间的楼梯上正好响起了皮靴踩踏的踢踏声,一位瘦瘦高高的清秀少年顶着一头棕色的卷发跑了下来,在看到陈默的身影后脸上止不住地扬起笑容。
“嘿,爱伦,好久不见!”爱伦也转身看见了拜伦,两人激动的拥抱在一起,互相聊着各自大半年来的生活,陈默也像爱伦每次一样询问起多萨科士官学院的琐事来。
爱伦本身对加入学院也相当向往,但是陆军学院招收学生时要对其父母的背景进行审查,爱伦是弃婴,没办法找到自己的亲生父母,此事也就作罢了。
陈默也倒是对陆军学院有点兴趣,毕竟关于灵血种和魔法的秘辛都掌握在官方手中,加入军队肯定比一般人更有机会接触到。
按照陈默目前对这个世界的认知,他觉得帝国军队中大概率存在官方灵血种,帝国没道理不将魔法大规模的投入战争中。
唯一的问题就是自己没钱没背景,哪怕加入军队,能接触到超自然力量的机会也不大,可能还没掌握魔法就成为炮灰死掉了。
一旁的拜伦根本没注意到陈默在打着小算盘,而是饶有兴致地谈论起自己在莱茵市的所见所闻,以及最近几年边境地区的一些传闻。
据说最近几年帝国与瓦兰蒂王国在边境处摩擦不断,起因是梵都昂斯帝国的瑞克·哈南伯爵的领地就处于两国边境,位于多萨科行省紧邻的西边另一大行省,安茹省的“铁树城”哈伯巴城。
“铁树城”及其周边领地都是属于帝国的领土,但是哈南伯爵的长子在成年后却选择加入了瓦兰蒂王国的国立骑士团,银白骑士团。
新纪元3423年,哈南伯爵因病去世,鉴于其长子已经加入银白骑士团,经帝国议会的继承法案裁定,封地及爵位应由哈南伯爵的次子继承。
可问题就出现在继承权问题上,瓦兰蒂王国的国王“安东尼二世”公开声称,“铁树城”及周边领地理应由哈南伯爵的长子多恩·哈南继承。
瓦兰蒂人给出的理由很简单,多恩·哈南并不是瓦兰蒂人,其本身仍是梵都昂斯帝国世袭贵族,理应享有继承权。
但帝国皇室不是白痴,瓦兰蒂王国摆明了是想通过多恩·哈南的宣称来变相控制安茹南部地区,况且哈伯巴城位于战略要地,怎么可能选择拱手相让。
按道理来说,瓦兰蒂人不太可能会为了一块本身就不属于王国的领地而与帝国交恶。
奇怪的却是从三年前开始,“安东尼二世”不知出于什么原因,态度变得相当强硬,在王国北境囤积大量兵力,自此两国的局势就日渐紧张起来。
一开始,帝国皇帝想通过外交手段解决争端,但瓦兰蒂王国似乎并不买账。
一再的谈判最终惹恼了现任梵都昂斯皇帝“圣光”涅姆赫·凡·康斯坦斯,最终皇帝决定临时调用前任帝国宰相“雄狮”巴巴托斯·德萨,全权负责南境战局。
此决议由帝国议会审核后通过,同时三圣教会、帝国骑士团也相继默认。
战备指令迅速下放至军队,自此,安茹、多萨科、坎佩尔三大南方行省进入了警戒状态。
‘这摆明了是要准备打仗了呀。’陈默此时开始有点担忧起来。
两国战争本来跟他关系倒不大,但是哈伦镇就地处两国交界啊!我才刚穿过来,难道就要成为炮灰了吗?
‘不行,我得想办法躲一躲,嗯...最好带着全镇老小一起跑路。’
“雄狮”巴巴托斯·德萨,一位彻底的战争狂热者,以铁血手腕治国而著称的男人,曾辅佐前任帝国皇帝“天命”路德维希·克拉伦斯·梭伦,镇压了帝国有史以来规模最大的贵族叛乱【血色之乱】。
不仅如此,在“天命”执政期间,梵都昂斯帝国曾与帝国西面的【海诺尔王国】爆发过短暂的战争。
这个疯狂的男人,竟带领亲卫队在夜幕的掩护下杀入了敌军的前线大本营,亲手砍下了“疯王”弗里德·威廉的头颅并全身而退。
在巴巴托斯任职期间,正如他的称号“雄狮”一般,他肆意的展露着自己的尖牙和利爪,可以说正是因为他的存在,前任皇帝“天命”路德维希的声望达到了顶峰,没有任何一个国家敢轻易挑衅帝国的权威。
可他的没落也是与此有关,新任皇帝加冕后,巴巴托斯与皇帝“圣光”康斯坦斯之间的矛盾日益尖锐,加之“圣光”康斯坦斯在位的二十年内大力推行和平政策,在这样的政治环境下,战争狂人巴巴托斯则更显得与整个帝国的节奏格格不入。
在任职八十七年后,二百五十六岁的巴巴托斯终究是在皇帝康斯坦斯的要求下卸任了宰相一职。
从那之后,皇室加强了对军队的掌控力度,教会也因为这个原因对皇帝颇有微词。
如今的帝国即将卷入战争的漩涡,曾经的雄狮又将再次登上舞台,他是否能像从前一样咆哮着撕碎帝国的所有敌人,还是被年轻的鬣狗们分而食之,估计只有巴巴托斯自己才知道答案了。
“那岂不是意味着哈伦镇即将成为战争的前线?”陈默露出担忧的神色道。
“嗯,这次我回来就是想找约翰镇长商量着暂时将所有镇民撤离至莱茵市安顿一段时间,等帝国的军队将战线推进至瓦兰蒂王国的腹地后再搬回来。”
拜伦说着他的想法,语气间无不透露着对于帝国军队的强烈自信,他相信无论是谁触怒到梵都昂斯的威严,都会被帝国的铁骑与枪炮摧毁。
“可移居至莱茵市需要的一笔不小的花费,不是每个家庭都能拿出足够的纳尔。”
“额...我确实还没来得及考虑到这个问题。”
不过拜伦在思考片刻后就想到了解决办法。
“我们家族在莱茵市南区还有一个酿酒厂,我和我父亲商量一下,将酿酒厂转让出去,这样就有一大笔账面资金可以调用。”
‘这哪是富二代啊!这不活菩萨吗?’
“可是你们家族的重要产业,怎么能说卖就卖掉。”陈默摇头反对道,觉得应该再想想其他更好的办法。
帝国的陆军学院开销可不小,更别说拜伦之后想更进一步,需要各处打点关系,这还没算维持米尔斯家族的日常生活的开销。
自己好不容易有个大户兄弟,好歹在这个世界也是自己的发小,不能一开局就给他折腾穷了吧。
“时间紧迫,必须要赶在圣月结束前让大家搬过去,我听说可能等圣月结束,帝国军队就会主动发起进攻,这正是巴巴托斯曾经的至理名言——雄狮从不会给豺狼主动出击的机会。”
拜伦说完后又拍了拍陈默的肩膀笑道:“你不用太担心,这两年我在学院的综合成绩一直是第一,不出意外的话这次回去后我就能去到【帝国皇家陆军学院】进修,到那个时候我甚至有可能会接触到学习魔法的门路,也有机会去争取帝国的爵位。”
这样的机会实在太少了,大部分普通人甚至可能一辈子都不会接触到超自然事物,而掌握魔法力量更是一般人想都不敢想的事情。
几乎所有正规的方法都掌握在各个国家皇室,教会以及骑士团的手中,普通人根本不可能接触得到,更何况其中的关键物品【贤者之石】还被官方和各大组织管控,极其稀有。
拜伦看到陈默露出羡慕的神色,又故意笑道:“我也就是说说而已,也没这么容易,我要是能毕业后在帝国陆军中混个不错的职位就得感谢三圣赐福了。”
‘我这兄弟人倒是不错,就是太老实了,一点不觉得自己是有钱人,倒是偏偏和我这个平头老百姓玩到一块。’这要是放到上一辈子,这种事情陈默是想都不敢想。
他也当然知道拜伦是在照顾自己的情绪,“我做梦都希望你能走到那一步,这样我就有足够的底气去把莱茵市邮政局那个讨厌的发号员给揍一顿了。”
拜伦显然没想到陈默会说出这样的话,顿时愣了愣,然后用手指在嘴唇周围指划着道:“你说的一定是那个大胡子吧,到时候你一定得叫上我一起。”随即两人对视了一眼后都笑了起来。
突然陈默想到了什么,连忙开口:“我差点给忘了,本想让你帮我一起把哈伦镇的信件全部送完来着,靠我自己每次都得到晚饭时间才能送完。”
自己的任务可得照常完成,毕竟爱伦以前从来都不会耽误送信的工作。
“那我们的得抓紧时间了,我们还得找镇长谈谈撤离镇民的事情呢。”拜伦看了看大厅的座钟说道,随即动作迅速的上楼拿了件黑色的外套,两人便一起匆匆地出了门。
拜伦从自家的马厩迁来了自己平日训练用的军马,一匹来自坎佩儿的血统纯正的栗色南方战马,他熟练的翻身坐上马鞍,然后向陈默挥手示意,陈默则是熟练地拿出一半的信封绑在了拜伦的腰上,随后便跨上了自己的马,两人牵着缰绳,吹了声口哨,分头赶向哈伦各处。
等两人送完所有信件会合时,已经是下午三点左右了,此时的阳光相比正午时也黯淡了不少。
“这个时候他应该在教堂做礼拜,我们直接过去吧。”陈默向一旁的拜伦喊道,镇长老约翰每到周日都会在教堂待一整个下午,他总是主动帮尼尔神父一起忙完整个周日的所有活动。
在梵都昂斯帝国,境内的每个行省辖区以及下属城市都会修三圣教会的教堂,教堂的所有修缮费用都由帝国财政部直接拨款,不论当地的经济状况如何,三圣教会的教堂永远是独树一帜的华丽宏伟。
两人来到教堂的门口,从正面看双塔式的教堂上带着修长的十字,正中和两侧分别塑刻着巨大的六翼天使雕像,三位天使圣洁的羽翼仿佛正向人间散播着光辉。
‘这教会够腐败的呀,有钱在这么偏僻的城镇上修个这么奢华的教堂,而大部分的镇民还在为了生计发愁。’陈默摇摇头,顿时对教会的印象大打折扣。
事实上教堂并不只是虚有其表,三圣教堂似乎本身就有一种特殊的魔力。
如果镇民们感觉自己被怨灵或鬼魂之类的超自然存在困扰,只需要连续一周前往教堂做祷告,几天后,几乎绝大部分的不适或者疾病都会康复或者好转。
尽管陈默也清楚这一点,但还是觉得教堂修建的过于奢华,难道说非要高端大气上档次,三圣才会回应人们的祈祷?
难道就没有一点奉献精神?
当然这种想法只能藏在心里,他还没蠢到敢公开表露对三圣的不敬,他可不想第二天就被莱茵市的警局派人抓走。
一般所有城市,不论大小,都专门分管的警局。
只是哈伦实在太偏僻,又靠近两国边境,而且民风淳朴。
所以整个哈伦镇,别说警局,连个治安官都没有,绝大部分的管理问题或者纠纷都由镇长老约翰出面解决。
此时教堂的拱形大门开着,无数的镇民正在进进出出,陈默凭借之前的记忆一眼就看见了站在中殿正中的尼尔神父,那是一张黝黑且庄重的面容,灰白的胡茬肆意的生长着,他此时正在迎接着来来往往的民众。
而镇长老约翰此时则站在左侧的耳堂处给来做礼拜的镇民们发着圆形的麦麸面包,身前的宽大木桌上还放着一本厚厚的《天使福音》。
陈默和拜伦进门后在巨大的黄铜水盆中洗了洗双手,盆中装着的是受过赐福的圣水,人们每次进教堂祷告前都需要用圣水洗涤双手,代表着净化身上的污秽,这是对三位圣天使必要的尊重。
两人随同着人们一起走到正中的三圣像前祷告起来,这也是教会所规定的必要流程,不论是进入教堂或是离开时都要先向圣像祷告。
老约翰此时也看到了人群中的陈默和拜伦两人,便向他们打了个手势,示意让他们等一会儿。
两人则顺势在身旁的长椅上坐了下来,一边看着尼尔神父布道一边小声的谈论着帝国间流传的关于三圣教会的传闻。
据说教会的实际掌权者并不是如今的教宗“基诺四世”,他也只是三圣在世间的代言者。
在一些流传最广的秘辛中透露道,人们所信仰的三位圣天使其实是真实的存在,他们不仅是三圣教会存在的支柱,更是梵都昂斯帝国背后的守护者。
传说正是因为有着三位天使的支持,梵都昂斯才能成为阿卡狄兰大陆上最强大的帝国之一。
陈默则是对这些传闻倒是持怀疑态度,他觉得与其相信虚无缥缈的天使的存在,反而是那些行走在阿卡狄兰大陆上强大的灵血种们更像是神迹。
拜伦对此也说了自己的看法,他认为人们信奉的三位圣天使或许就是最强大的那批灵血种,只不过因为他们强大到超出人们的认知范围,所以被当作神明信仰。
当然,这种言论是万万不能宣扬出去的,一旦被教会知晓,说不定他们两个到明天早上就变成绞刑架上挂着的两具尸体了,或者被推入火堆中接受审判,然后烧成一堆灰烬。
‘所以,这世界真的有神明吗?’陈默有些好奇。
或者说,灵血种真的能强大到如同神一样吗?
“灵血种”这个名字本身就很值得推敲,是指掌握魔法神迹,还是继承了神明血脉的意思?
......
等到下午四点半左右时,教堂的大部分活动也都结束了,老约翰在分发完最后一筐面包后便擦了擦手然后径直走到两人身前。
“孩子,生日快乐。”老约翰一边笑着看向陈默,一边将最后留下的一块面包掰成两半分给二人。
陈默过老约翰递来的面包,随手掰下一小块放入嘴。其实这种干硬的麦麸面包并不好吃,甚至可以说难吃,下咽时就好像吃的是扎嘴的木屑。
不过此时身在教堂里,陈默也装作一脸自然地将面包咽下。
一旁的拜伦接过面包后则是拿在手中并没打算享用,而是伸出一只手和老约翰握手后说道:“你好,约翰先生。”
老约翰看着眼前清秀的少年也是笑着回应道:“好久不见,拜伦,爱伦这孩子昨天就嚷嚷着你回来了。”,他说完又从一旁的圣坛上取来两个铜杯,倒上两杯甘醇的葡萄酒后递给两个少年。
芬芳的紫红色酒液在黄铜杯中不断晃动着,陈默接过后连忙喝了一大口,甘甜的葡萄酒一入口,他瞬间觉得嘴里的面包好下咽了不少。
拜伦则是轻抿了一小口后便开口道:“约翰先生,其实我们两个过来是有重要的事情想和你商量。”,一旁的陈默此时也是一边喝着杯中的甘酿一边点头附和。
“哦,好的。”老约翰也是在一旁找了位置坐下,摆出耐心倾听的姿势。
于是陈默和拜伦便把转移镇民的想法和当前的情况仔细地向老人复述了一遍,为了防止遗漏,在陈默叙述一遍后,拜伦又补充了些具体的流程安排。
老约翰安静的听着他们讲完,然后思索起来,他其实早已察觉到了多萨科省以及哈伦地区的局势日渐紧张。
不断有帝国军队被调往这里,哈伦镇外十里范围内都驻扎了数支小队,而且这几日哈伦镇中已经出现了很多陌生面孔。
即使两人不来找他商量此事,他自己也早在思考着对策,经过拜伦的提醒,按照巴巴托斯这位铁血宰相的性格来看,在圣月结束后帝国主动挑起全面战争是极有可能的事情。
老约翰低头沉思起来。
拜伦也凑到陈默的耳边说道:
“我之前在学院里听到同学讲起他们的家族祖辈曾见证过当年帝国与海诺尔王国的战争,他的祖父曾是黎明骑士团里的一名见习骑士。
“据说当年,骑士团中一位强大存在与海诺尔王国的元帅“海啸”帕斯卡·多罗纳在帝国西境的白金城发生过一次大战,没人知道战斗的具体情况,只知道那次战斗结束后,曾经繁华辉煌的白金城被打成了一片废墟。”
“简直难以想象,到这种层次后还真的算是人类吗?”陈默也逐渐担忧起来,毕竟哈伦镇的镇民在爱伦的记忆中都是他的亲人,他是绝对不希望任何人被战火波及。
“我也不知道,这种层次的存在已经不是我们能够想象的了。”
拜伦摇了摇头,他对灵血种的了解也局限于片面。
老约翰似乎是下定了决心,他站起身来坚定地说道:
“等尼尔处理完这里的事情,我会和他一起商量撤离的具体安排,尽量在半个月之内将所有人在莱茵市安顿下来。”
“不用太紧张,我们还有不少的时间来做这件事。”陈默故作轻松道,他不希望老约翰有太大的压力,他这辈子已经为哈伦镇操心的足够多了。
“嗯,只要大家撤到莱茵市就是绝对安全的,帝国会尽力将战争控制在边境之外。”
拜伦此时站起身来,略带自信地安慰道。
“哒哒哒......”
此时教堂外响起了一阵马蹄声,众人走到门口向外看去,只见一队红衣骑兵正朝着教堂赶来,领头的男人戴着一顶帝国传统的菲利普帽,上面还装饰着几根洁白的羽毛。
皮夹克外则是挂着鲜红的披风,上面绣着的是一只金色的多萨科麋鹿,这正是威廉姆斯·维伦男爵的家族族徽。
他身旁的男人装扮也与后面的骑兵们不同,身上则是裹着灰色的长袍,宽大的兜帽盖住了大半边脸,一只手握着根黑色礼杖。
教堂外的人们都点头行礼,老约翰也热情的迎了上去。
“威廉姆斯大人,欢迎您的到来。”
“约翰,我的朋友,好久不见。”维伦男爵淡笑着回应道
“爱伦·图里努斯,威廉姆斯大人。”陈默走上前行了个绅士礼,同时向维伦男爵问好。
威廉姆斯·维伦顺势看向陈默,打量着眼前俊朗的少年。
“都长这么大了,我记得约翰抱你回来时还跟个麋鹿幼崽一样,时间可过的真快。”威廉姆斯·维伦感慨道,他和老约翰的关系不错,听到爱伦的姓氏便立刻明白这就是老约翰当年抱回来的那个弃婴。
当年老约翰发现爱伦的时候,在襁褓中发现了一小片碎羊皮,上面只写着孩子的名字,除此之外什么也没有。
维伦男爵几乎不怎么到哈伦地区来,他平日都居住在莱茵市,毕竟是多萨科行省最繁华的地方,也是上层贵族们的聚集地。
镇长约翰出身于莱茵市东区的一个工薪家庭,与维伦男爵在陆军服役时相识,两人在军队中结下了深厚的友谊。
威廉姆斯·维伦从父亲那里继承爵位,之后便委任老约翰以镇长职务,代替他打理哈伦地区大大小小的事务。
这些年来老约翰工作勤勤恳恳,把哈伦镇管理的很好,威廉姆斯·维伦男爵对他也是相当的信任。
“威廉姆斯大人。”与其他人不一样,拜伦的动作是标准的梵都昂斯陆军军礼。
“年轻人,我记得你,你在莱茵市的剑术比赛中表现得很出色。”
不等众人回话,威廉姆斯又指着身旁的灰袍男人主动向老约翰介绍道:
“这位是霍普金斯先生,多萨科最有名的通灵大师。”
男人缓慢地摘下头上宽大的兜帽,露出阴翳的面容,一双瞳孔则是呈现出诡谲的墨绿色,他只是面无表情地轻轻颔首,作为对威廉姆斯的回应。
‘通灵师?’陈默听到男人的真实身份时有些诧异,威廉姆斯男爵到哈伦镇这个靠近边境的前线来居然让一位通灵师随行,而且看起来威廉姆斯对这个男人还相当尊敬。
‘难道说这男人是个“高手”?’陈默忍不住多打量了几眼。
虽说在阿卡狄兰大陆上没有什么奇迹是不可能的,但是据陈默了解到的,莱茵市内的通灵师几乎都是靠戏法手段骗取那些多愁善感的贵妇钱财为生的。
这些通灵师们掌握的根本不是真正的魔法,只是一些依靠道具和演员的魔术戏法罢了。
一旁的拜伦对此的反应则是更为平静些,他听说过霍普金斯的名号,作为莱茵市最出名的通灵师,他是相当受名流贵族们的欢迎的,特别是那些丧夫的贵妇们,常常为了寻求心灵的慰藉慕名而来,然后便在那双诡异却深邃迷人的墨绿瞳孔的诱惑下自愿交出大笔的弗尔金。
“我这次来,是准备在哈伦地区构筑一道防线,确保战火不会向莱茵市蔓延。”威廉姆斯整理了下帽檐的羽毛后继续说道:“至于霍普金斯先生,则是来哈伦镇找他的助手的,所以我才有幸在两天前邀请到他与我同行。”
“哦?不知道这位先生想要找的是什么人,或许我能帮上忙。”老约翰作为哈伦镇几十年来唯一的镇长,除了近日来的那些多出来的生面孔外,镇上居民的姓名,地址以及工作他都了如指掌。
霍普金斯抬起头来,冰冷的目光看向拜伦,不过片刻后便移开来,随后死死的停留在了陈默身上,同时操着一口明显不属于多萨科的口音,伸出一根苍白的手指指着陈默沙哑的说道:
“你。”
“我?”陈默顿时愣住了。
他根本就不认识这货,自己昨天才穿越过来好不好!
这穿越没有新手保护期的吗。
等等,通灵师?他不会真的察觉到什么了吧?
“爱伦·卡西乌斯·图里努斯。”那冰冷的声音再次响起,仿佛带着一种不容违逆的语气:
“接下来的两个月你就是我的助手,我会给你无法拒绝的报酬。”那深邃的目光感觉像是要摄取掉陈默的魂魄,让他产生一种毛骨悚然的感觉。
不是吧,连我名字都打听清楚了,这是专门冲我来的。完了完了,还没走出新手村就被盯上了吗?
老约翰张了张嘴刚想说什么,不过看到威廉姆斯男爵在一旁朝他摆了摆手,也只能将到嘴边的话又咽了下去。
而陈默身旁的拜伦皱了皱眉,这霍普金斯给人一种很奇怪的感觉。
不过看威廉姆斯男爵的模样显然是提前商量好的,他也不会愚蠢到现在当面去拂了威廉姆斯男爵的面子,所以只能暂时沉默,侧过头向陈默偷偷使眼色。
陈默此时也犹豫了,这货明显不像好人呐,而且他又没说需要自己具体做什么工作,什么偷鸡摸狗的工作还好,要是把自己抓去解剖做实验研究什么的怎么办?
但是此时又找不到借口拒绝,他一下不知道说什么,只能僵在原地。
霍普金斯似乎看出了陈默的顾虑,倒也没有露出不愉的神色,只是开口道:
“你考虑好了明天之内到镇上的酒馆找我。”
说完后便朝威廉姆斯·维伦点了点头后,又将那宽大的灰色兜帽戴上,独自牵着马离去了。
一旁的维伦男爵也只是看着陈默笑了笑,又转身和老约翰说道:
“约翰,我想先去向三圣祷告。”
随后在老约翰的带领下,威廉姆斯翻身下马,将马匹交给身后的士兵照看后便同老约翰一起进了三圣教堂。
只留下了外面的拜伦和还处于一脸迷茫的陈默。
陈默看向拜伦,犹豫片刻后低声靠在拜伦耳边说道:
“我感觉这个霍普金斯跟别的通灵师不一样,他的眼睛好像真的有什么特殊的能力一样,看着他的眼睛我感觉我的灵魂都快从身体里飞出来了。”
拜伦警惕的环顾了四周,确定周围暂时没人后,拉着陈默走到教堂正对面荒废的塔楼下,找了个还算隐蔽的角落才停下来,没等爱伦开口便低声说道:
“我怀疑这个霍普金斯不是普通人,我对他有种异样的感觉,只不过刚开始我也不明白那是什么,等他离开后我才反应过来。”拜伦顿了顿,然后伸出了左手,同时用另一只手指着左手食指上戴着的青铜戒指:
“这是我们米尔斯家族世代传承的魔法物品,据我父亲说,这个戒指可以感应到周围方圆百米的超自然能量,刚才从霍普金斯来的时候,我的戒指就发热灼烧起来。”
拜伦轻轻取下这枚戒指,露出了一圈已经发红得像是烧伤一般的皮肤。
“不过那个通灵师似乎有什么特殊的能力,在他看向我时,我似乎完全忽略了食指上的疼痛,以至于等到维伦男爵同约翰先生进教堂后才反应过来。”
超自然力量,灵血种?
那岂不是说现在就有一个让自己接触到魔法的机会?
但重点是,为什么霍普金斯会给自己这个机会,难道是因为自己长的英俊潇洒?这个想法也只是出现一瞬就被陈默否定了,他还不至于自恋到这种地步。
难道他真的看出来我是穿越者对我有所企图?
不应该呀,我是昨天才穿越过来的,按照维伦子爵的说法,霍普金斯应该至少在两天前就有到哈伦的计划。
所以他看上我不是因为我是穿越者,而是冲着爱伦·图里努斯的马甲身份来的?
陈默只需片刻便理清楚了思路,只是他现在不知道爱伦本身有什么特殊之处。
‘爱伦·图里努斯,爱伦·图里努斯......’陈默在心中默默念叨。
‘图里努斯......’陈默思绪翻涌,‘唯一值得关注的点就在于这个不太常见的姓氏......’
‘所以是图里努斯这个姓氏吗?’
‘爱伦是被遗弃的,但是襁褓中还留有名字,说明遗弃爱伦的人是希望他以爱伦·卡西乌斯·图里努斯的名字生活下去。’
那自己大概率是因为某些迫不得已的原因才被遗弃的,不然没必要多此一举还给弃婴留下一个完整的名字。
所以跟自己不一样,爱伦是孤儿,又不完全是。
图里努斯这个姓氏极其少见,至少根据陈默的了解,梵都昂斯帝国内根本就没有出现过图里努斯家族。这个姓氏反而更像是源自大陆东部的某些地区和国家。
‘霍普金斯的口音也很奇怪,应该不是梵都昂斯帝国南部的人...’
所以霍普金斯有可能是冲着爱伦这个姓氏来的,他喊我名字的时候是“爱伦·卡西乌斯·图里努斯。”的全名,不符合一般人的称呼习惯,那说明这个名字本身就对他有特殊的意义。
不然他绝对没有必要大费周章的为了一个本身毫无价值男孩白跑一趟。
上辈子看过这么多网文,陈默根据经验,先做一个大胆的假设,就是中心大陆的某个地方确实存在一个图里努斯家族,而自己也确实是这个家族因为某些未知原因遗弃在外的后裔。
那么根据这个假设为前提,后续的猜想就很容易推理下去了。
可能是仇家,也有可能对图里努斯家族有过接触或者至少对图里努斯这个姓氏有很深的了解。
要么就是图里努斯家族的某些秘密或者某样东西对霍普金斯很重要。
而且这种可能性很大,反而他是图里努斯家族的敌人的可能性很小。
从爱伦的记忆来看,他是绝对不认识这个男人,两人也从未见过面更别说结仇,所以不可能是私人恩怨。
而如果是因为对图里努斯家族的仇恨,那凭借霍普金斯灵血种的能力,也完全没有必要这么大张旗鼓,当着维伦子爵和众人的面找到我。
‘因为这样就算他把我给做掉,那也绝对逃不过帝国审判庭的追捕。’
审判庭是帝国议会专门设立的组织,用以抓捕某些掌握魔法力量的通缉犯或者未经帝国官方认定的野生灵血种,对于这一类人,审判庭就是他们的噩梦。
他完全可以偷偷摸摸找个没人的地方,比如自己在往返莱茵市和哈伦的路途中间下手,相信凭借超自然手段,悄无声息弄死我的难度跟踩死蚂蚁差不了多少。
所以霍普金斯大概率是了解甚至接触过自己的家族,找到自己无非是有些事情必须要靠着图里努斯家族后裔才能完成。
陈默前世看过这么多的玄幻小说,当然深知在这样的世界里,血脉的作用当然是很重要的。
‘嗯...至少在他达成目的前我是安全的,因为他需要的是活着的图里努斯,如果是像有些小说里面只需要我的血液或某一部分的话,那他先干掉我也是一样的,还避免了被追杀的风险。’
至于在他达成目的后会不会杀人灭口,陈默认为大概率也是不会的,如果他有这种打算的话,他就应该选择私下绑架我而不是以助手的名义光明正大地“邀请”我。
当然,这种事情谁也说不准,毕竟他也不知道灵血种到底是群什么样的人。
万一是一群掌握着魔法的疯子呢,拥有强大实力的人时间一长都难免会产生出凌驾于规则之上的优越感。
就像人和蚂蚁一样,即使你踩死几只也不会有罪孽感。
所以自己目前暂时可以与霍普金斯接触,但是需要随时保持警惕。
虽然知道自己就算有所防备,在灵血种面前大概率也是没有反抗的余地,但是谨慎一点总没错。
自己刚才的一系列推理和猜想陈默没有说出口,而是表现出些许担忧的神色朝拜伦问道:
“你说我要是拒绝了他,他会不会一气之下用什么魔法巫术,把我变成一只鸟或者一条狗之类的。”
拜伦愣了一下,倒是认真思考起陈默所说的可能性:
“其实你倒是可以随便找个理由糊弄过去,他不可能强行把你带走,除非他想挑衅审判庭的铁律。”
帝国内一直有着这样一句话“相比于审判官们的冷血,强盗和土匪就是温顺的狐猫。”。(狐猫则是梵都昂斯帝国的莱昂省所特有的一种酷似白狐的猫,因为其极其安静和温良的性格受到帝国贵族们的大力追捧。)
甚至那些公爵夫人或伯爵夫人们都以圈养一两只狐猫为吹嘘的资本,因为其数量的稀少,所以狐猫的价格也一直高居不下,许多贵族都会通过帝国的黑市用高价来买一只送给自己的妻子或情人讨她们欢心。
陈默听后陷入了短暂的沉默,对于自己来说这件事其实既是风险也是一次机遇。
‘搏一搏,单车变摩托。’
拜伦此时也看出陈默心里的小算盘,只能无奈叹了口气:
“我知道你在想什么,不过追寻魔法力量的道路是极其危险的,我希望你慎重考虑后再决定。”
陈默摆出一脸傻笑,“知道啦知道啦。”,随后又故作轻松道:
“时间也不早了,你肯定饿了,走吧,我请你吃饭,你最喜欢的奶酪土豆泥,再配上一大杯迷魂香黑啤酒......”
看着突然变活跃的好友,拜伦也只能无奈地摇了摇头,把这件事暂时先放一放。
两人一路上聊着,沿着鹅卵石铺成的马道径直走到哈伦镇的中心广场,此时广场上还算热闹,镇民们来来往往,摆摊的普斯利夫人正在热情的推销自己的小茴香茶,而她的丈夫普斯利先生则是目前镇上最受欢迎的铁匠,在普利斯夫人不远处就是他的店铺。
铁匠铺的顶上用两根亚麻绳挂着一个不算小的招牌,上面用灰色的涂料画着一个铁砧和一柄小锤,在铁匠铺的正对面,隔着一个广场距离的就是陈默的目的地,哈伦镇上最大的餐厅——红向日葵餐厅。
餐厅的主人是亚契·汉森,汉森先生本来是哈伦镇有名的花匠,他最喜欢的便是多萨科种植面积最广的金向日葵,不过他经常念叨:“可惜了,这小东西要是是红色的该多好。”
后来汉森先生结了婚,与夫人一起开了这家餐厅,他便毫不犹豫地将餐厅命名为红向日葵,也算是满足了自己内心的小愿望。
餐厅的内部装修布置干净简洁,木地板还铺上了一层柔软的红色羊毛毯,每个餐桌上都摆放着一盆修剪过的戈兰月季,整个餐厅都弥漫着一股淡淡的清香,同时混合着部分奶油的甜腻。
陈默按照之前说的,点了两份奶酪土豆泥加上两杯迷魂香黑啤酒,随后又加了一份烤波特甜瓜,两人选了个靠窗的座位坐下,外面昏昏沉沉的太阳投下软绵绵的光,阳光透过玻璃洒在身上,让人不自觉的有些困倦起来。
‘这个世界倒是有不少新奇的美食,要是可以带回地球就好了,我开个饭馆肯定能大赚一笔。’
随即陈默又感到一阵好笑。
‘我甚至连自己能不能生存下去都得听天由命,居然还在想着回去赚钱?’
不一会便有一位小麦色皮肤的年轻姑娘将食物依次端来,她一边将盛有土豆泥的餐盘和装着啤酒的玻璃杯放在桌上,一边礼貌地微笑:
“先生们,请慢用。”
两人也绅士的点头回应,随后便开始享用起桌上的美食来,拜伦将一勺土豆泥送入嘴,然后认真感受起食物绵密的口感和深藏其中的奶酪回味。
在吃完一份土豆泥后,拜伦又拿起一小块切好的烤制的波特甜瓜,另一只手则是从怀里掏出一柄短小精致的猎刀放在桌上,然后推到陈默的眼前:
“这是我曾祖父留下来的,你把它带上。”
“猎刀吗?不用,这是们你家族的留传下的,肯定对你意义非凡,我不能拿,况且这玩意儿我那里已经够多了。”
“拿上,不然明天你就别想出门。”拜伦的语气顿时严肃起来,同时皱眉看向对坐的陈默。
‘看不出来,我兄弟还有当霸道总裁的潜力......’
“好好好......”陈默连忙悻悻地拿起身前的猎刀。
拜伦见陈默收下,语气便缓和了下来:
“这不是普通的猎刀,这刀有着特殊的魔力,只是目前我还没弄明白,我曾祖父给它取了名字,【火之晨曦】,我父亲很早就把它交到我手里,不过现在它是你的了。”
他喝了口啤酒,想了想又说道:“它比一般的猎刀锋利不少,材质也相当硬。我的直觉告诉我,它可能在关键时候能对你有些意想不到的帮助。不管怎样,霍普金斯这个人我看不透,你带上它我也能放心些。”
陈默听后有些感动,道谢的同时,一边小心地取下这把刀的皮鞘来,他看着刀身上篆刻的许多细小的神秘符文,也感受到了这柄猎刀的非凡,当手掌握住刀柄时,仿佛有一种不可名状的神秘魔力进入了陈默的身体。
‘好东西啊。’
看着精致到近乎完美的刀身,他轻声喃喃道:
“火之晨曦......”
......
陈默和拜伦享用完所有食物时,天色已经黯淡了下来,落日也已经半数越过了地平线。
两人走出餐厅,街道两边的路灯此刻也亮起柔和的白光,这种新式的电灯还是从西北方的佩洛林共和国传过来的技术,那里的科学家们最喜欢的就是捣鼓些稀奇古怪的东西。
听说最近那些共和国的智囊们好像又弄出个什么新式列车,用电力代替了传统的蒸汽动力,似乎名字叫【法拉特】电车,陈默也不太清楚,只是从市面上发行的《光与电》科学杂志上看到过。
‘电车,这个世界还真是科技与魔法并行啊。’
在陈默看来,阿卡狄兰大陆的科技树发展跟地球区别很大,在军事,通信和交通方面都有明显的工业改造痕迹。
但是在国家文化,礼制以及服装方面则是更偏向早期传统,两种不同时代的气息交织,奇特而和谐。
大概是因为这个世界有魔法和灵血种等超自然存在的缘故吧。
在科技发展能全面碾压超凡生物之前,两者依旧能维持一种微妙的共生状态。
同时可能受到超自然事物和魔法力量的影响,阿卡狄兰大陆上的科学家们都保持着一种天马行空的创造力和热情。
当然也有些许的神经质。
不过的确有些发明还是相当实用的,比如说这种新式电灯就在短短数年间普及了整个阿卡狄兰大陆。
另外还有电报机,印刷机什么之类的小玩意,许多商人和企业家也因此抓住机会狠狠地捞上了一笔。
两人在路灯下又聊了许久后,在拜伦的再三叮嘱下两人便分别了。
陈默把火之晨曦挂在腰带上,又把马牵回屋外的马厩,这个简易的马厩是他自己设计然后找的镇上的木工只花了半天的时间修的,虽然简陋了一点,但也算是有模有样。
陈默在槽内铺上些干草,又在沟里加了些水后便进了门,洗漱一番后就回了卧室。
他刚把猎刀放在书桌上时,桌上一封突兀出现的信便立刻引起了他的注意,他记得出门时桌上是绝对没有这封信的!
陈默小心地拆开信封,里面躺着的是一张巴掌大的棕黄色的磨砂纸,正面空无一字不过在油灯的照射下泛着淡淡金光。
于是他将信纸翻了过来,当他目光落在纸上那个画着的无比熟悉的灰色图像时,一种深入骨髓的恐惧感瞬间涌上陈默的心头,拿着信纸的手也有些微微颤抖。
本能的危机感也立刻唤醒了惊惧中的陈默,左手几乎是在从恐惧中抽离的同一时间便摸到了腰上的火之晨曦猎刀,他快速将刀抽出刀鞘紧紧握在手中,然后熄掉了桌上的油灯。
在黑暗中警惕的感知周围,随后又控制着呼吸,蹑手蹑脚地走到窗边,紧张地环视着屋外的情况。
黑暗,宁静,看不到任何人影。
不知道过了多长时间,直到他握刀的手指关节都因为用力太久而开始泛白才逐渐放下心来,不过出于保险考虑,他又在黑暗的角落中蹲守一段时间后才彻底放松下来。
当他的目光扫到桌上的那张巴掌大的信纸时,依旧感到有些后怕,就好像那是头极度危险的野兽一般。
这张信纸上并没写太多东西,只是在背面的正中画着一个圆形的灰白色眼球,而眼球的正下方,则是一行蓝黑色的墨迹,那是一个名字——厄普顿·巴克·霍普金斯。
陈默努力平复下自己的情绪,思绪也在飞快转动。
他噩梦中的场景是绝对没有告诉过任何人的,包括镇长老约翰以及拜伦,霍普金斯是怎么知晓的,难道这就是灵血种的能力?
陈默走回桌边又点起煤油灯,重新拿起那张信纸反复打量起来。
信纸并没有什么特殊之处,信上的字迹墨水也是市集上能买到的普通货色,唯独那用来画灰白眼球的颜料不知道是什么制成的,有一种说不出的质感。
“厄普顿·巴克·霍普金斯......”,陈默心里默念着,脑海中浮现出那位高瘦男人的样貌,以及他那一双让人心悸的墨绿色眼睛。
这封信是什么意思,威胁?还是想利用自己的好奇心做饵,确保自己明天会去赴约。
既然霍普金斯能知晓自己梦中的场景,那会不会他也知道自己被噩梦困扰的真正原因?
虽然对霍普金斯能知晓自己梦境的能力感到后怕,不过冷静下来捋清思路后,陈默也猜测到霍普金斯大概率,是不知道他是穿越者的。
‘如果霍普金斯知道我是不属于这个世界的人,那么他也应该会想到,此刻我的精神状态是不稳定的,这样做只会刺激我,让我这个目标应激,这样的后果就是,我绝对不可能冒险与他见面,只会想办法逃得越远越好。’
“而他敢留下这个图案,反而还说明了,他其实只洞悉了爱伦梦境这一个秘密,对于我这个“夺舍”的后来者是一无所知的。”
留下这个图案只是单纯利用爱伦想摆脱噩梦的渴望,以及对梦境背后秘密的好奇心吗?
这个梦境虽然困扰爱伦已久,但是陈默本身才穿越过来两天,即使继承了爱伦的记忆,也被自己的意识和人格所压制,所以这个梦境对陈默的影响其实并不大。
可以说是有一点折磨,但是不多。
‘他是把我当成一条抛了饵便会乖乖上钩的鱼。’
‘唉,可是他却算错了一点,因为哪怕没有这个鱼饵我也会上钩啊......’
不过这封信确实坚定了陈默的决心,不得不去与那个男人见一面了,哪怕会有一定的危险。
不论从哪个方面来讲陈默都没有放弃这次机会的理由。
第一便是他现在最急迫的事情,必需想办法接触这个世界的魔法层面的事物,自己才不至于一直战战兢兢的苟下去,只有掌握了“修炼功法”自己才有了在这个世界做选择的资本。
这本身又是一个能接触到“修行前辈”的机会,而且如果我的推理方向没错,那他大概率对我没有恶意的。
第二,是他既然“看到”了爱伦的梦境,并且想以此作为诱饵,那么他是很有可能知道怎么解决这个困扰的。虽然这并不是现在陈默的首要目标,但是能搞清楚其中的秘密并顺手解决这个困扰那也是好事。
第三便是陈默也想通过霍普金斯搞清楚自己身世的秘密,自己到底是为什么被遗弃,图里努斯家族真的存在吗,图里努斯家族又有什么东西或者秘密是他所图谋的呢?
等等......
如果霍普金斯来并不是因为自己身世的原因,而单纯是因为反复纠缠的奇怪梦境呢?
如果这个梦境本身就牵扯到某些隐秘呢?
但是他怎么知道爱伦一直以来会做这个梦呢?灵血种的能力真的有这么神奇?
是他在莱茵市就感应到自己的梦境,还是说是今天与他对视时,他靠着特殊手段才知道我被噩梦困扰呢?那时自己有种灵魂被抽离的感觉,就是他当时在使用魔法吗?
各种问题和错综复杂的思绪让陈默一阵头大。
在结合各种客观情况和进一步推理后,陈默的理智判断还是觉得后者的可能性会大一些。
还有一种可能就是梦境本身会不会也跟自己身世有关呢?毕竟从爱伦记事起就开始做这样的梦,难道也跟图里努斯家族有关吗,或者说这也是自己被遗弃的原因之一。
在做出明天前往镇上酒馆与霍普金斯碰面的决定后,陈默也不再过多焦虑,毕竟自己现在考虑的再多也没用,后续安排都只能在明天和那个男人见面后才能再做打算。
霍普金斯既然是多萨科有名的通灵师,又是跟威廉姆斯男爵熟识的人,至少应该会顾忌审判庭或者教会这种官方组织,陈默心里自我安慰道。
‘算了,先睡觉,睡醒了再说。’
穿过地上堆积的杂乱衣物后,陈默翻身上了床,为了谨慎起见,他只脱掉了鞋子,穿着衣服不一会儿便缓缓进入梦乡。
......
哈伦镇南边某处庄园,房屋二楼的一处房间还亮着灯。
拜伦靠在窗边,手中端着一杯温热的黑咖啡,咖啡的表面还浮着一层雪白的奶沫。
拜伦透过半掩的灰蓝色羊绒窗帘看向外面,窗外是一片漆黑,庄园内桦树被风吹的沙沙作响。
“你对厄普顿·霍普金斯了解多少。”抿了口苦涩的咖啡后他随意问道。
“厄普顿?多萨科的那个通灵师?”拜伦身后传来一道低沉的男声。
“恩,今天他和威廉姆斯·维伦一起来的哈伦。”拜伦转过身来,顺手将窗帘全部拉上,遮住了窗外深邃的夜色。
“让我想想...”
拜伦的身后并没有人,只是空荡荡的房间,而那声音的来源则是雪白墙面上一处凸起的“人脸”。拜伦看了墙上的那张诡异的人脸一眼,将手中的盛有咖啡的陶瓷杯放在了书桌上。
“他是几阶的灵血种,哪条灵路,来哈伦有什么目的?”
那张人脸面对突如其来的一连串问题愣了愣,五官有些僵硬,思索片刻后才开口道:“审判庭倒是对这个人有过记录,大概率是【死亡】或者【永夜】路径的灵血种,位阶不清楚,他从来没暴露过自己的真实能力,应该是低阶灵血种,不然那群审判官也不至于放任不管。”
“至于他的目的,不清楚,前线有野生灵血种活跃也不是什么稀奇的事情,既然是威廉姆斯·维伦带来的,我想也不会有太大的问题。”那张人脸一边说着一边在墙面上移动,就像是在水中游泳一般,不一会儿人脸便转移到了天花板上。
“希望如此吧。”
房间内又陷入良久的寂静...
突然拜伦径直走到房间中间,抬头盯着在天花板上来回游荡的人脸,皱眉道:
“我跟你做个交易。”
“交易?你知道的,我需要的东西那群老家伙都会提供的......你又能拿什么跟我交易呢?”人脸看了眼的站着的男孩,就像是看着无理取闹的晚辈一般,无奈地叹了口气。
“哼,我能给的......那群老东西可不会给你。”
“嗯?”人脸疑惑的看向他,只看见男孩脸上一抹冰冷却意味深长的笑容。
“难道......你......怎么可能!”
只见整张人脸扭曲起来,露出极度震惊的神色。
随后人脸从墙上凸起,“露出”一整个脑袋来,死死地盯着面前的男人,似乎想从拜伦的脸上找出一丝一毫说谎的证据。
但是他失败了,随后而来的又是一阵死寂。
...
“你想要什么,或者...你要我为你做什么。”人脸最终还是心动,因为拜伦开出了他无法拒绝的“天价”。
“保护爱伦·卡西乌斯·图里努斯......半个月。”
天花板上凸出的脑袋顿时呆住了,似乎没有料到到拜伦的条件竟如此简单,当然他也不会蠢到多嘴去问其中的缘由,确认一遍后便应下来:
“好,我会亲自去。”
“很好。”拜伦见他答应后便不再多说什么。
随即移步到了书桌旁,拿起桌上的钢笔在一旁的信纸上写着什么。
那个头颅又重新融合进了天花板里,只剩下凸出的模糊,诡异的五官。
那道人脸在四周不停的游荡,最终又在天花板上的一处停了下来,在犹豫片刻后开口道:
“拜伦......明天你就该启程了,那位大人不希望等的太久。”
顿了顿又补充道:“费图恩会亲自来接你。”
拜伦·米尔斯轻叹了口气,站在书桌旁沉默良久。
随后不知道他又想起了什么,脸上浮现出一幅厌恶的神情,很快又恢复了正常,然后淡淡回应道:
“知道了。”
............
第二天清晨,陈默没什么睡意,老早就起了床。
收拾好要带的随身物品,又确认一遍是否带上了【火之晨曦】,急匆匆地出了门,骑马一路向老酒馆赶去。
此时的老酒馆人不算多,毕竟很少有人一大早就泡在酒馆里。
老酒馆在哈伦的西南方,总共有三层,一楼是喝酒聚会的场地,二三楼则是提供住宿的房间,除了给外乡人准备外,更多时候是供给那些喝酒到深夜的酒鬼们。
陈默在酒馆后院的空地找了个马桩拴了自己的矮种马,随后便绕到了大门处。
正如陈默预想中的一样,酒馆里面还没有酒客,除了前台法兰先生外,大厅里剩下的就只有倒在角落沙发上,还在大声打鼾的老酒鬼亨利·威特。
“早上好,爱伦。”法兰先生看到走进来的陈默便热情地打着招呼。
“早上好,法兰先生。”
陈默一边笑着回应,一边走到柜台处,找了个木凳坐下后便打量起周围来,心里正想着厄普顿·霍普金斯此时是否起床。
“你想来一杯吗?”
法兰先生怀里抱着一个小的橡木桶问道。
“刚从莱茵市运来的白朗姆,保证带劲。”
额......哪有大早上就来一杯的?
“还是算了吧,我不太喜欢烈酒。”陈默礼貌地回绝了。
“哦,那太可惜了,小爱伦,烈酒才是男人浪漫,比女人更管用。”,陈默的拒绝倒是有点出乎法兰先生的预料。
‘主要是喝不了洋玩意儿,你这儿要是卖二锅头倒是可以给我来一杯。’陈默挠着后脑勺,还是摆了摆手。
“下次吧,下次一定。”
见陈默态度坚定,法兰先生只得把怀里的酒桶又放回柜台下,然后又随口问道:
“来找人的?”
“嗯,我和一个外乡人约了在酒馆碰面,他就住在这儿。”
“嘿!你说的不会是那个绿眼睛的怪人吧。”法兰先生突然压低声音说道。
“额......应该......是吧。”
“小爱伦,你可得小心那个怪胎。”
“......”
“我在莱茵市经常听别人聊起他,也亲眼见过,相信我,这人就是个骗财骗色的混蛋!
“他最喜欢的就是哄骗那些蠢女人心甘情愿地爬上他的床。哼,昨晚看到他的第一眼我就认出来了,真想狠狠教训他一顿。”法兰先生满脸嫉妒地说道,一只手还在不断比划着,连他肥胖的肚子都跟着晃动起来。
“感谢您的提醒...法兰先生,我知道...我只是和这个外乡人有笔生意要谈,不用担心。”
法兰先生此时又眯起眼睛来,仔细地打量起陈默。
“小爱伦,凡事小心总没错,说不定这怪胎也喜欢你这种长得好看的男孩。”
???
“嗯...法兰先生你还是给我上一杯苦艾酒吧。”
‘不喝一杯法兰先生估计是不会消停下来了。’
陈默已经有点后悔这么早来老酒馆了。
角落原本熟睡的亨利·威特听到两人的交流声也哼唧着迷迷糊糊地坐了起来,目光涣散一脸呆滞,显然还没有从宿醉断片后缓过来。
法兰先生此时也熟练地调好一杯青绿色的苦艾酒,并用一截橙皮在杯口拧动,为酒精增加一抹清香,随后用两指压着杯底将酒杯沿着桌面推到爱伦身前。
“谢谢。”陈默端起酒杯,轻轻抿了一口。
一股强烈茴芹香味涌上鼻腔,酒精沿着喉咙流下,强烈的刺激让陈默紧皱起眉头,随后浓郁的芳香又混合着一种苦味返上舌尖。
‘果然还是习惯不了洋酒吗?’陈默无奈摇了摇头又将酒杯轻轻放下。
陈默此时有些纠结,自己到底要不要上去主动敲门拜访呢?会不会显得自己太急切了些。
还是再等等好了,谨慎一点总没错。
可还没等陈默把板凳坐热,一道清脆而响亮的脚步声便从一二楼之间的木质楼梯上响起。
陈默和法兰先生都本能地向右侧的楼梯投去目光。
只见一道高大清瘦的身影出现在他们的视线内,男人披着黑色呢制风衣,头上不再是遮住半张脸的巨大兜帽,取而代之的则是一顶黑色的宽边礼貌,侧边帽檐插着一只黑色羽毛,标志性的墨绿色双瞳泛着幽光。
看到霍普金斯的面容,法兰先生的脸色瞬间便阴沉下来,嘴里也不断地嘀咕起来,同时又向陈默投去意义不明的眼色。
‘额,看来法兰先生对他的敌意很深啊。’
陈默只能无奈苦笑,随后便站起身来礼貌道:
“霍普金斯先生,早上好。”
厄普顿·霍普金斯没有理会一旁满脸幽怨的法兰先生,只是朝着陈默轻轻地点了点头。
“跟我来吧。”霍普金斯先生低沉的嗓音说道,说完便朝着老酒馆大门走去。
陈默虽然还是有些犹豫,此时也只能先跟上厄普顿·霍普金斯的步伐向外走去。
推开大门,不知道什么时候老酒馆门口竟然停着一辆华丽的马车,前面是三匹高大的红鬃毛骏马,执着缰绳的马夫跟霍普金斯先生昨天的装扮一样,整个脑袋都藏在宽大的兜帽中。
陈默也看不清他隐藏在阴影中的面容。
“上来。”霍普金斯熟练地拉开车门,大步垮了进去。
“我们去哪”陈默忍不住问道。
而霍普金斯先生只是用那双诡谲的眼睛看着他:
“重要吗?”
看着眼前男人模样,陈默只得深吸一口气,随后果断地坐进了车厢。
霍普金斯先生在爱伦坐下后,关上了车厢门,随后只是拍了拍手,整个马车便轻摇起来。
出发了。
看着陈默欲言又止的模样,霍普金斯只是随手丢给他一本厚厚的羊皮书册。
“先看看吧。”
他停顿片刻后又说道:
“至于困扰你的梦境,再也不会出现了。”
“那是一种诅咒,也是一种天赋,你现在暂时不需要解太多。”
陈默早就料到了,霍普金斯先生并不一定会轻易解答自己的困惑,他给自己的那封信不过就是个“诱饵”。
在看到那封信的第一眼就明白,不管他的目的是什么,自己都没有拒绝的理由。
‘不过他刚才说的话是什么意思,梦到那个灰色的眼睛难道也能算一种天赋?难道是某种我没弄明白正确打开方式的金手指?’
陈默此时只觉得这个梦境背后的秘密似乎比自己想象的更复杂,但直觉告诉他,似乎只有眼前的男人能带领自己找寻真相。
阴翳的男人对陈默的各种想法似乎毫不在意,只是轻轻地指了指他手中的古书。
‘现在就看?’
陈默也不再多想,整理了思绪后便翻开了第一页。
书的第一页是一张手绘的阿卡狄兰大陆的地图。
这页地图跟陈默在爱伦的记忆中了解到的阿卡狄兰大陆差别很大,地图上标注的很多名字都是未曾听说过的,看起来尤为陌生。
地图上是大片的海洋,中间漂浮着一大一小两块陆地,位于正中心较大的陆地就是阿卡狄兰中心大陆,西边那块稍小一些的陆地被称为【灰烬大陆】,据说灰烬大陆上没有人类文明的存在,有的只是大片茂密的原始森林。
在阿卡狄兰和灰烬大陆之间夹着的狭长海域则是,三大内海之一的【宁静海】,最安全且多产的一片海域。
‘这个我倒是清楚,分为三大内海,以及四大外海。’
‘我记得好像三大内海除了【宁静海】,剩下的两片海域还有【凛冬海】和【维尔纳海】’
而更加广袤的四大外海,则分别是灰烬大陆更西尚未被大面积探索的【无尽海】,中心大陆的极北之地,危险诡异的【永夜海】,以及大陆南端,拥有无数传说和珍稀资源的【风暴海】。
至于最后一片海域,便是陈默最熟悉的,为纪念最伟大的航海家之一,列奥尼·贝洛克而命名的,原本的东海,现在的【黄金海】。
陈默随后将注意力放在了阿卡狄兰的众多国家上,陆地上所标注划分的诸国看的他有些头疼。
‘记不住,根本记不住。’
梵都昂斯帝国位于中心大陆的中部,西面毗邻“腌鱼与血酒之国”【海诺尔王国】。
海诺尔王国紧邻宁静海,拥有较长的海岸线,在其北方是“贸易之乡,矮人之国”【墨瑟罗王国】,两国共同掌控着宁静海北部的贸易航线。
梵都昂斯的东面是“铁与火中的蔷薇”【法恩帝国】,两国之间有极大面积的领土接壤,除却梵都昂斯的整个东境外,帝国的东北方也有部分土地相接。
而法恩帝国的东北方则是“山脉,丘陵与沼泽世界”【莱特迪兰帝国】,除此之外,还有众多零散分布的王国与公国。
梵都昂斯的西北与“智慧与知识国度”【佩洛林共和国】邻接。
从佩洛林共和国再往北方走,就来到中心大陆的最北部,“永夜与凛冬之地“【安尤克帝国】。
安尤克帝国守卫着北方的永夜海,同时坐拥着广袤的北境雪原。
从梵都昂斯向南,就进入了“白银之国”【瓦兰蒂王国】,至于瓦兰蒂王国的更南方,还存在着更多大大小小的国家,那里也是中心大陆战乱最频繁的地域。
跟阿卡狄兰北方的相反,大陆的最南方是广袤无垠的炎热沙漠。
光是记住临近的国家就已经是陈默的极限了,距离梵都昂斯更远的国度他都懒得去看了。
‘我感觉我好像要长脑子了......’
多亏了爱伦平时喜欢阅读各种各样的书籍,对这个世界有一定的认知基础,多多少少让自己的开局难度降低了一些。
‘虽然还是噩梦难度。’
而之后几十页都是对各个国家地脉,气候以及风俗文化等方面的一些介绍,倒是有些新奇,陈默也顺便多留心了解了不少。
陈默就这样不断翻阅着,直到他最想看到的信息倒映在他眼中,超凡世界的“新手指南”。
关于灵血种的信息。
什么是【灵血种】?
一类靠着贤者之石完成自身肉体和灵魂进化,掌握超凡规则,或者掌握各种魔法和诡异能力的“人”。
他们能吸收贤者之石中蕴含的原始灵力,并将之转化为自己的力量。
陈默认真审阅,过程中突然另一个词语吸引了他的注意力,【灵路】。
“灵路”是灵血种们的不同晋升路径,每一条灵路都对应着一种不同魔法领域。
不同路径的灵血种,接触的魔法领域相差甚远,所掌握的魔法能力也不同。
泛黄的书页上写着,不同灵路代表了不同的力量来源。
‘居然有整整33条不同的灵路,那岂不是说有33种不同的魔法领域!’
可惜书上并没有具体写出有哪33条灵路。
陈默继续往下看去。
每条灵路上的灵血种根据自身进化程度的不同,可以从低到高划分不同的位阶。
一阶是新生的灵血种,位阶依次向上代表进化程度越高,掌握的魔法越强大,越接近灵路的源头。
‘那一共有多少阶?最高的位阶是几阶?这咋没写清楚呀。’
这记载的信息仿佛对陈默敞开了一扇通往未知领域的大门,就像潘多拉魔盒一般瞬间让他着迷。
‘这就是这个世界的“修炼”入门啊!果然灵血种也是有境界区分的,只不过这个世界是按照所谓的位阶来区分。’
这些知识很重要,一般人根本不可能接触到这么详细的信息。
他继续往后翻着。
之后几页对超凡能力有了更进一步的阐述,比如不同灵路的灵血种所掌握的魔法的相关描述。
灵路代表了灵血种的进化方向,以及所接触的魔法领域,而真正决定灵血种掌握何种能力的,则是每条灵路分支出来的不同【能力系】。
按照陈默的理解,灵路就相当于玩游戏时所选的不同“职业”,而能力系则是同一职业的不同“技能树”。
‘33条灵路,每条路径还分支不同的能力系,这一共得有多少种能力系啊?这魔法分类怎么比游戏还复杂......’
至于每一条灵路到底分化多少种能力系,每条灵路能力系分支数量是否相同等问题就不得而知了。
更多的信息估计只能亲自等自己真正掌握魔法后才能更深一步地了解。
不过目前的这些信息对于陈默来说已经足够了,毕竟自己还不是灵血种,能了解如此多的秘辛已经满足了。
有了对灵血种以及魔法世界的基本了解后,陈默也开始为自己的未来规划起来。
眼前的霍普金斯先生基本可以确认百分百是一位灵血种了,不过具体是哪条路径,还有目前是几阶的灵血种都不清楚,他有什么能力也是个谜。
陈默目前的选择倒是没有错,若是之前自己过于谨慎,犹豫着没上这辆马车,或许自己很难再有机会接触到书中记载的知识。
虽然不知道霍普金斯先生需要自己为他做什么,不过从目前来看,他对自己并没有刻意隐瞒关于这方面的信息,甚至还主动让自己了解这个层次的相关知识。
至于具体需要自己做什么,他并不打算主动去问,该知道的时候自然就知道了。
正所谓车到山前必有路,船到桥头自然直。
成为一位灵血种的助手,想必自然会对超自然事物有所接触,时间一长,自己的机会不就来了吗。
自己现在不过是个普通人,能力相当有限。
‘什么才算有价值的助手?我就不信他需要的一个肉眼凡胎的累赘。’
‘所以对于我接触超凡力量这件事,从他目前的态度来看,至少不会排斥。’
当然,能否有这个契机还得取决于眼前这位阴翳的男人。
陈默自己盘算着,对目前的形势不太担心,想必霍普金斯先生也不至于给自己安排太难的任务。
若是涉及超凡力量的任务,他当然是不可能完成得了的。
‘毕竟那是真会死人的。’
霍普金斯先生也没必要给他安排送死的工作。
想到这,陈默微放心下来,闻着从轿厢外飘进来的若有若无的茉莉花香,内心的思绪逐渐平静下来,手中的书页也继续向后翻动着。
书中的最后部分大多都是一些晦涩难懂的图纸,以及大量的不知道什么意思的符号。
其中一些纸张上还用不同颜色的颜料画着一些诡异的图画,例如一柄黑红交织的长剑,一张绘有紫色和绿色符号的纸牌,以及布满金色血丝的白色头骨等。
光是看到这些图画陈默就感到一种莫名的心悸,虽然不明白是什么东西,但也知道这些绝对是不得了的玩意儿,以现在他的层次怕是连了解的资格都没有的。
只是书页上的粗劣图画就让他不敢直视,那这些东西本身层次的存在......
陈默连忙打住,不敢细想。
‘这些图纸如果放到黑市上绝对会引起轩然大波,光是这本书上前面的大部分内容,对于教会和帝国皇室来说,就是非法的知识。
‘更别提最后那些记录的,自己不敢直视的存在,更是可以列入禁忌的范畴!’
‘怕是就凭拥有这本书本身,就足以让审判庭将其划为通缉对象。’
陈默忍不住用余光瞥了眼正坐在对面的霍普金斯先生。
对灵血种的知识有了初步的了解后,陈默现在对这方面的事物,只会更加谨慎和敬畏,因此他不敢再往后翻阅,连忙将手中的书给合上。
“你是个聪明人,聪明人往往会活得更久。”霍普金斯端着高脚杯,品尝着杯中暗红色的酒液。
呵呵,我要是不谨慎一些,怕是活不了一年。
自己现在的任务就是苟住,先抱住任何可以抱的大腿,先安稳地混进魔法世界的大门再说。
“我们要去哪?”
陈默刚才注意力都放在了书上,根本没注意马车在往什么方向行驶。
他拨开轿厢的兔绒帘布,发现马车正在一条僻静的林间小道上,两边都是茂密的白桦林。
这是哪?陈默从小就对哈伦镇周边大大小小的树林再熟悉不过了,可他对此刻周围的景色感觉如此的陌生。
难道已经远离哈伦的范围了吗?
怎么可能呢,虽然自己确实刚才一直都没注意轿厢外的情况,但是自己从开始翻阅到合上这本书前后不到一个小时,凭马车目前的速度来看,绝对不会超过自己熟悉的范围。
“快到帝国边境了,往南一百五十里就进入瓦兰蒂人的国境。”
此时一旁的霍普金斯先生用沙哑的嗓音说道。
“我们怎么可能走了这么远。”
“没什么不可能。”
陈默确认起周围的环境来,想找到些蛛丝马迹的线索来证明霍普金斯说的话并不是真的。
但即使他努力在脑海中不断回忆,但也难以找出与周围景色相匹配的片段来。
似乎他真的随着这辆诡异的马车在短短一个小时之内便远离了哈伦的地界。
‘一百五十里,已经极其接近两国边境了。’
陈默将手中的旧书放在一旁的小圆桌上。
“多萨科边境是由哪支军团驻守?”他随口问道。
男人将目光移向他,显然是对陈默的话感到些许诧异,一个乡下小子可不应该问出这样的问题。
不过这样的情绪波动也仅仅维持了一秒,随即又恢复成病态的冰冷:
“梵都昂斯第三军团,【独角兽】。”
‘第三军团,代号是【独角兽】吗?’
陈默又突然想到威廉姆斯·维伦男爵的家族族徽似乎就是一只形似独角兽模样的金色麋鹿,不知道二者之间有没有什么联系。
“准备一下,快到了。”
霍普金斯轻轻敲了敲桌子,整个马车逐渐加速到了一种诡异的速度。
陈默只觉得窗外的景色在眼中变得模糊起来,飞速向后掠过。
整个马车却异常的平稳,连圆桌上高脚杯中的红酒都没有洒出一点来。
‘这就是灵血种的能力吗!’陈默只觉得莫名的惊悚,知道自己已经接触到了这个光怪陆离的世界的一角。
这个世界的“魔法”跟他传统认知中的魔法看起来差别很大啊,‘我还以为是需要拿着魔杖,喊着“阿瓦达啃大瓜”的那种。’
他将帘子又放了下来,不再去关注外面的情况。
“我们要去干什么。”
“智者要学会保持沉默。”
得得得,算自己多嘴。
‘话说,我就叫陈默......’
他知道再问下去也是一样,索性也不说话了,自顾自地为自己倒了一杯红酒。
轿厢内又陷入了安静,桌角的铜炉里正缓缓燃烧着不知名的香料。
几缕青灰色的烟雾慢慢飘荡,一股令感到宁静的奇异香味在整个轿厢里弥漫。
......
大概过了十多分钟,马车的速度逐渐减慢下来。
陈默听见四周响起铁器碰撞的声音,然后又是嘈杂交谈的人声。
等马车停稳下来,霍普金斯拿起车内的黑色手杖,用手杖轻轻敲了敲厢门。
五秒后,门便从外打开来,一道高大宽厚的身影出现在车厢外。
“老板。”
磁性的男声响起,陈默不自觉打量起眼前之人。
‘身材高大,身穿的褐色皮质外套,腰间别着把银色的转轮手枪,眼神如老鹰一般锐利,他称呼霍普金斯为老板,又是第一个过来开门迎接的人,两人看起来不像是简单的雇佣关系,男人的职业相比于赏金猎人更像私人保镖。’
“跟上。”霍普金斯拿着手杖出了车厢。
陈默不带犹豫地跟着走了出去,只是路过高大男人时下意识远离了些,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同时他又扫视观察了四周环境,这是一个林间的驻扎营地,有十多顶帐篷,二三十个男人,营地最左边拴着七八匹健硕的猎马。
‘有的在打纸牌,有的在喝酒,每个帐篷前都放着几把步枪,装备齐全,看气质都像是久经沙场的人,这么多人聚在一起,像是一支小型的佣兵团。’
‘营地没有安排警戒和放哨人员,对于专业的佣兵团来说这是致命的失误,所以这支队伍要么是临时拼凑,没有经过专业训练;要么则是...极度的自负。’
‘但是不论是哪种情况,都不是好事情。’陈默皱了皱眉,霍普金斯先生召集这样一支队伍到底想干什么?
原本陈默判断霍普金斯先生要做的事情危险性应该不高,自己这样甚至没有格斗经验和军械经验的普通人,在高危险性任务里面存活率极低。
但是现在他不确定了,召集这样一支队伍,怎么看都像是有发生正面冲突的打算。
‘现在在边境地区,到处都是帝国的军队,这样的队伍太过于显眼了。’
他跟在霍普金斯先生的后面,而那个高大的疑似私人保镖的男人则是跟在陈默的身后,保持了两到三米的距离。
陈默看到迎面又走来两个男人,一个戴着着银边的眼镜,棕色的卷发散乱的搭在脑袋两侧,白色的衬衫外套着灰色的西装马甲,有着学者般的气质。
另一个则是络腮胡,身材有些发福,左眼到嘴唇间的位置有一道显眼的疤痕。
“老师。”戴眼镜的男人喊道,走过来主动接过霍普金斯的手杖。
霍普金斯微微颔首,然后看向刀疤脸男人:
“准备好了吗。”
“都准备好了,所有炸弹都用上了,只要明天他们经过塞多河谷,嘿嘿......”
陈默听的一阵头皮发麻。
‘逗我呢,这是准备打劫啊!’
‘被霍普金斯先生看上的东西,大概率是魔法物品,既然是护送魔法物品,那涉及的势力...’
‘是帝国的某个贵族,还是其它官方组织?’
‘我的第一个副本任务强度就这么大吗,作为刚过来的穿越者,我只想暂时先当个遵纪守法的帝国公民啊!’
陈默虽然内心相当慌乱,但表面上还是强装镇定,没露出什么异样的神色。
霍普金斯淡淡地看了他一眼,然后又说道:
“安东尼,让你的人今晚就出发,任务完成后每人酬金多1弗尔金。”
话音落下的同时,又给陈默身后的高大男人使了个眼色。
刀疤脸安东尼听见每人多出1弗尔金,顿时双眼放光,好久没遇见如此慷慨的雇主了,要不是忌惮霍普金斯的背景和实力,换做一般的雇主早就被他当做肥羊给宰了。
安东尼曾在机缘巧合之下,得到了【狩猎】路径的晋升符文和材料,靠着魔法能力和狠辣的性格手段,才拉拢一批穷凶极恶的罪犯,虽然表面上做的是佣兵团这样的‘服务业’,但背地里杀人越货的血腥勾当可没少做。
安东尼脸上还是露出谄媚的笑:“老板,放心,他们绝对跑不了。”
而陈默身后的保镖一样的男人法比安点头示意后也随安东尼一同离开。
很快安东尼就组织起整个营地的人手,清点完人数和武器后便动身前往塞多河谷提前埋伏。
“梅林,他交给你了。”霍普金斯先生向梅林·怀尔特轻声吩咐道。
“好的,老师。”梅林微笑回应,然后朝陈默伸出一只手。
“你好,我是霍普金斯先生的学生,梅林·怀尔特。”
“爱伦·图里努斯。”陈默也礼貌地伸手回应。
在听到陈默的名字后,梅林脸上的笑容很明显地僵硬了一下,虽然很快便掩饰了过去,可还是被陈默察觉。
‘他也知道图里努斯的姓氏?’
霍普金斯先生在迅速分配完任务后,又深深地朝来时方向的树林看了一眼,进了营地中间一顶黑色的营帐里。
“走吧,我教你些简单的东西。”梅林指了指营地东边的一块空地,示意陈默跟上。
空地的左边是铁制的军械架,上面摆着不少长剑,短刀以及匕首之类的冷兵器。
“开始之前,你如果有想问的问题,都可以问我。
“仅限于训练之前。”
‘还有这种好事。’,陈默早就有一堆问题想问,大概率都是霍普金斯先生不愿意解答的那种。
‘估计他会觉得纯属是浪费时间。’
陈默看向梅林,这位既然是霍普金斯先生的学生,那是不是......
当即好奇地问道:
“你是灵血种吗。”
“是。”
“哪条路径?”陈默追问道,话刚问出口,又突然觉得这个问题有些冒昧。
梅林·怀尔特似乎并不在意,回应道:“我是【狩猎】路径的灵血种。”
‘【狩猎】路径?’
梅林又接着补充道:
“【狩猎】路径的低阶灵血种擅长近战,射击,追踪等方面,同时还拥有影响目标肢体运动的能力。
“所以这条路径的灵血种,至少在这些方面,可以说是很优秀的老师。”
陈默默默记下【狩猎】路径的特点,又接着问道:
“你刚才提到了‘低阶’灵血种,我想知道灵路是怎么划分位阶的,什么算是‘低阶’。”
梅林饶有耐心的解释道:“每一条灵路目前都可以划分为九阶,一至三阶为低阶,四至六阶中阶,七阶以上包括七阶的强者被称为高阶灵血种。”
‘一共九阶吗。’
“那这次的...任务,是什么?”
陈默虽然不太想问这个问题,因为只要是正常人都能看出来,这个“团伙”是在赤裸裸地谋划一次抢劫!
但是陈默想知道,他们要做的事到底跟自己有什么关系,自己能从中起到什么作用。
“那是我们的任务,不是你的。
“老师要找的,是一件‘圣遗物’。”
“圣遗物?”
这是什么东西,陈默从来没听说过。
“不同于人造魔法物品,圣遗物是指高阶灵血种死亡时,由于其灵力失控所自然形成的一些,拥有强大力量或者特殊能力的高阶魔法物品。”
“所以你们这次要抢的,是一件高阶强者的遗物?”
“额...也可以这么说,是‘灵修会’的人在探索一处遗迹时发现了几件魔法物品,而那处遗迹里的东西本来是老师准备去取的,只不过没想到灵修会的人无意间找到了那里。”
‘灵修会,我好像听拜伦说过,应该是帝国内一个被审判庭盯上的地下组织,是妥妥的邪教啊。’
陈默顿时觉得本来悬着的心安稳了下来,既然抢的是邪教的东西,那应该,应该算伸张正义吧。
不对啊,陈默又想到了一个关键问题:
“如果是高阶强者留下的东西,应该很厉害或者说很重要对吧?”
“当然。”
“那护送它的人里面岂不是也有很多,或者很厉害的角色?”
一支小型佣兵团怎么可能这么轻易得手!
“嗯...按道理来说是这样的,但如果...发现他的人并不知道其中一件魔法物品是圣遗物呢?”
“你的意思是,灵修会的人以为只是发现了一批普通的低阶魔法物品?”
“聪明。”
‘那霍普金斯先生是怎么知道的?’陈默并没有将这个疑问说出来,转而又问道:
“那需要我做什么?”
“不知道。”
梅林耸了耸肩:“这个你得问老师。”
好吧,这个问题看来确实问不出答案,陈默只得换一个问题:
“你对图里努斯这个姓氏有什么了解吗?”
虽然梅林早就预料到陈默会问出这个问题,但是还是下意识地愣了一下,表情有些怪异,迟疑一会儿后还是开口道:
“老师到过大陆上的很多国家,他很反感把旅途中的事情以写日记,或者任何其它类似的方式记录下来,除非是一些对老师意义非凡的事情或着对他而言很特别的人。
“很早之前,我曾在老师的手册中看到过部分记录,在法恩帝国东部活跃着一批反抗军组织,这批反抗军的大多数成员就是图里努斯家族的后裔。
“关于图里努斯这个家族的更多信息,是后续我从其它途径才收集到的。
“据我了解,图里努斯家族在新纪元第二个千年期间,一直都是法恩帝国地位最高的家族,但在第二个千年末,出与未知原因,法恩帝国皇室对图里努斯家族发动了一次‘大清洗’。
“绝大部分图里努斯家族成员都在这场大清洗中丧生,据说只有极少数妇女儿童幸存,事后逃往至法恩帝国境内当时尚且落后和人烟稀少的塔尔瓦地区,也就是后来的西派蒙行省辖区。”
陈默眉头微皱,不断地捕捉梅林话中的关键信息。
刚穿越过来时陈默也幻想过,自己可能是名门望族的后裔,经过一番曲折的寻亲路,认祖归宗,最终靠着家族支持飞黄腾达...
没想到,图里努斯家族还真的存在,而且是曾经的大贵族。
那么看来,如果自己推论正确的话,霍普金斯先生特意找到爱伦,说明爱伦很可能就是图里努斯家族的后裔。
‘但结果你现在告诉我,我家族居然发动了叛乱,最关键的是,还特么失败了!’
‘哪怕我真的是图里努斯的后裔也没用啊,不仅家道中落,现在如果自己顶着真名到法恩帝国去,高低还得被当成反抗军,分分钟就被处理了。’
‘不过以后有机会还得想办法去一趟法恩帝国的塔尔瓦地区。’
陈默现在也不指望能找到什么图里努斯家族的遗产,只是至少尝试找找自己的亲生父母,给这个世界的自己,爱伦·图里努斯一个圆满的交待。
毕竟自己从某种方面来说,算是“窃取”了爱伦的人生。
上辈子自己是没法找到亲生父母了,在这个世界弄明白自己现在的身世,想想也算是弥补曾经的遗憾。
看见陈默若有所思的样子,梅林·怀尔特识趣的没有发问,他只需要讲出自己知道的信息就好,至于眼前这个图里努斯和曾经法恩帝国的大贵族有什么联系,跟他无关。
‘要想成为像老师一样的智者,就要学会控制住自己的好奇心。’
梅林将老师的手杖小心的放好,然后面向陈默,礼貌地询问是否还有问题。
“没有了,梅林先生,感谢您的耐心解答。”
陈默现在对自己的身世有一个大致了解,对异世界也有了基础的认知,至少知道了应该努力的方向,其它不重要的问题就没必要着急寻求答案了。
“好,那么我们现在开始做一些格斗技巧的训练。”
梅林双手握在一起,以扭动的方式活动手腕:“先是一些在街头格斗中作用比较大的技巧。”
“比如说,摔跤技巧。”
梅林说完,脸上露出绅士的微笑问道:“你准备好了吗?”
陈默上辈子好歹也是有运动习惯,反应力和耐力等身体素质还不错,再加上爱伦本身的身体就相当结实,所以陈默自觉在近战方面的能力应该还是不错的。
听到梅林要教导自己摔跤技巧后,当即放低重心,防止因为下盘不稳而被一套带走,双手也在身体两侧屈肘打开。
当他觉得应该没什么问题后便开口道:“准备好了。”
在陈默说完准备好了的同一时间,梅林动了。
陈默只觉眼前模糊顶来一道黑影,快,太快了!梅林的下潜冲刺的速度让他根本就来不及作出反应。
只觉得双腿被一股巨力锁住,腹部像是撞上了一辆汽车一般,整个人重心不稳,身体顺势往后倒去。
‘砰’的一声,陈默的整个背部便狠狠的撞在地上,剧烈的冲击让他顿感两眼发黑,强烈的疼痛也让他一时说不出话来。
‘这就是【狩猎】路径灵血种的近身能力吗。’陈默感慨道。
梅林此时已经站直了身体,望着还蜷缩在地上的陈默,还是那标志性的礼貌微笑问道:“你没事吧?”
‘没事个蛋,我蛋都快碎了。’陈默腹诽道。
“你的身体素质比我想象中要弱不少。”梅林伸手一把将陈默从地上拽起。
是我太弱的问题吗,明明是【狩猎】的灵血种的近身能力太变态了好不好。
梅林一眼就看穿了陈默的想法,左手伸出食指,换了一脸严肃的表情:“第一,我并没有动用特殊能力,甚至只用了不到三分之一的力量。
“第二,我知道你觉得这样不公平,但是你需要知道的是这个世界本来就不是公平的,你的敌人并不会因为你弱就手下留情。
“第三,也是最重要的一点,每条灵路上灵血种的能力和弱点都不同,部分灵路所带来的肉体增幅很小,难道这些路径的灵血种在近距离遭遇战时就放弃抵抗吗?
“不,你需要做的尽力弥补你的短处,让你不至于太过于依赖魔法力量。
“灵血种不只是掌握魔法,高高在上的强者,更是游走在生死边缘上,与恶魔做交易的赌徒。你的每次晋升和战斗都存在崩溃和死亡的风险,而你的身体素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着你对这些危险的抵抗力。”
见到梅林如此认真的态度,陈默深吸一口气,明白他说的是事实,只不过令自己意外的是梅林居然只用了不到三分之一的身体力量。
于是陈默迅速调整好呼吸,郑重道:“我明白了,谢谢,再来一次。”
梅林看到面前少年蓄势待发的模样,又换了张笑脸:“很好。”
“刚才我用的技巧是抱住对手双腿向前顶摔,具体的做法是抱住对手双腿,在被对方下压时,迅速屈肘,两手用力回拉,同时用左肩前顶对方髋腹部,将其摔倒。
“现在你来尝试。”
......
“第二个技巧是单腿拉腿摔。
“当抱对方单腿时,被对方下压防守迅速右手屈肘,回拉对方小腿下边,同时用左肩下压其腿根部,将其摔出。”
......
陈默整个下午的时间都在尝试摔倒梅林失败和不断被梅林降服的过程中度过。
天色渐晚,陈默在梅林·怀尔特的亲自操刀下进步飞速,从一开始的毫无还手之力,到现在,梅林用出一半的力量下还能坚持十几秒。
这样夸张的进步速度当然不是因为陈默的天赋异禀,而是归功于梅林的特殊能力,能使陈默迅速掌握肌肉的发力感,包括关节的活动幅度,哪怕陈默的脑子并没有跟上,但是他的身体却自然形成了肌肉记忆。
除了摔跤的技巧以外,陈默还学习了一些简单的手枪射击技巧,熟悉了枪械的手感,还有射击时怎么去调整呼吸节奏以及如何正确的瞄准目标等。
例如最基础的持枪姿势,除了正常的站立持枪射击外,梅林还教授了怎样跪姿射击,伏射,蹲射等,其中梅林特别强调了一种在站立射击时部分情况下能提高射击精度和瞄准精度的技巧。
这种射击技巧主要类似于猎枪和步枪的抵肩立射姿势。
虽然主要用于老式的步枪和猎枪,但手枪在必要时也可以采取类似姿势,以保持枪身稳定。由于手枪较短,可能需要适当调整姿势来适应其长度和后坐力。
在原本放着黑色手杖的军械架旁,不知从何时起就立着一道高瘦阴翳的身影,右手中握着的正是本被放在架上的手杖,风衣在林间晚风的吹动下发出清脆的响声。
霍普金斯用戴着黑色戒指的左手压了压宽大的帽檐,看向一旁正握着手枪,瞄准不远处树木做着射击训练的陈默。
绿色的双瞳中透着冰冷的微光,暗红的唇间发出沙哑低沉的声音:
“今天的训练到此为止,梅林,去准备封印符文。”
“好的,老师。”梅林当即心领神会,向陈默点头示意后便径直离开。
多萨科地处梵都昂斯帝国南境,天气总是像孩子的情绪一样多变,白天或许还是温暖如春,一到夜晚气温就飞速下降。
此时停下训练,放下手枪的陈默也感觉到些许冷意,不自觉拉紧了外套衣领,将转轮手枪内的子弹卸下,又将手枪别入腰间。
‘这是要给我安排工作了吗?’陈默见到霍普金斯的到来,并且支开了梅林·怀尔特,猜测到他的来意。
“霍普金斯先生。”
陈默还是一脸自然地打着招呼,向着男人的方向靠近些距离。
霍普金斯从怀里拿出一个玻璃瓶以及一张较小的羊皮卷轴,塞到陈默的手中。
玻璃瓶中是一颗鸡蛋大小红色透明的,像是水晶一样的矿石。
还没来得及等他反应过来就开口道:“这就是你今晚的任务。
“踏足魔法领域,成为1阶灵血种。”
等等?什么玩意儿?
让我今晚就成为灵血种,有没有搞错,成为灵血种的过程不应该是极其危险且复杂的吗?
本以为会经历一系列大大小小的任务,得到霍普金斯先生信任后才有机会接触到魔法力量。
‘结果现在你告诉我,我的第一个任务就是今晚成为掌握强大超自然魔法的灵血种,会不会太草率了一点!’
‘穿越第二天就要掌握魔法,我要有这学习天赋,我高考至于才考那点分吗。’
自己连怎么晋升都不知道,需要准备什么,比如摆个什么祭坛呀,做什么神秘仪式之类的。
‘我还需要做点心理建设吧,毕竟晋升过程中风险很大的,而失败的风险包括但不仅限于疯狂,崩溃,各种离奇的死亡方式。’
例如自燃,化为一片灰烬,或者灵魂崩溃,只剩下一具冰冷的躯壳;以及身体和灵魂承受不了庞大的灵力当场‘爆炸’。
是的,是字面意思的爆炸,真正的人肉炸弹。
最恐怖的最倒霉的结果,不是死亡,而是在无尽的疯狂以及灵力失控中沦为痴愚憎恶的怪物,那是比死灵更阴冷,比冤魂更邪恶,比行尸更畸形更令人恶心的诡异存在。
“瓶子里面的是1阶贤者之石,那个卷轴上记录的符文,是图里努斯家族传承的灵路,【吞噬】路径的1阶晋升符文。
“灵血种晋升时需要将灵力灌注到刻刀上,将晋升符文铭刻在对应位阶的贤者之石上,完成后将铭贤者之石与身体接触,能坚持吸收完整颗贤者之石内的灵力就算成功。
“如果进阶过程被打断,或者没能坚持到吸收完贤者之石内的全部灵力,都算失败。
“至于失败的后果,我想你是清楚的。
“你现在的身体里暂时没有灵力,所以,一阶符文的铭刻需要用你自己的血液,去那顶黑色帐篷里面,有任何的疑问,等你成功成为灵血种后再来问我。”
“希望明早见到你还活着。”霍普金斯将晋升过程的仪式步骤告诉给陈默,随后拿起手杖指向陈默,嘴里低声念着陈默从未听过的语言,就像是传说故事中的巫师给别人施加魔咒一般。
陈默感觉到身体表面蒙上了一层冰冷的阴影,随后体内又升起一股暖流,这种体验相当奇妙,难以用语言来描述。
‘这是在给我套buff吗,能让我提高晋升的成功率是吧。’陈默凭自己对上一世多年打魔兽的经验来理解霍普金斯的行为。
‘最好多套几层,什么魔甲术,霜甲术,还有心灵之火都多来一点。’
只要套的增幅效果越多,那等会晋升的时候就越安全不是吗。
陈默仔细感受身体周围和内部的能量流动,希望能摸索出来具体的增幅效果,又细致地检查了有没有哪方面的属性和能力有增强,最后发现,自己还是原来的自己,没有任何加强的基础版本。
原装配件,崭新出厂。
“他不会是做个样子唬我吧。”陈默嘀咕道。
霍普金斯念完咒语后放下手杖,只是淡淡的扫了陈默一眼,双手交叉附于胸前,便瞬间化为一团黑色的烟雾融入后方茂密的树林所遮蔽的浓郁阴影中。
“靠,玩这么帅吗?我也要!”
在见识到灵血种的非凡手段后,陈默顿时觉得,这不就是自己梦寐以求的能力吗,只要今晚能“渡劫”成功,就算推开了魔法世界的大门,从此天高任鸟飞,海阔凭鱼跃。
要是自己足够幸运,成为高阶灵血种,不仅有机会去探寻自己穿越的秘密,更是能成为上辈子梦寐以求的,行侠仗义,除暴安良,被万千美少女敬仰......。
当然,前者才是自己的主要目的!
前提是......自己能成功看到明早的太阳。
‘管它的拼了,普通人一辈子得不到的机遇,我穿越过来才几天就碰上了,这摆明了是老天爷在帮我,此时不搏何时搏。’
陈默斗志高昂,感觉前所未有的自信,既然老天爷让我穿越过来,那就说明我就是天选之人,没有金手指又咋了,说不定我就是百年难遇的“绝世天才”。
‘故天将降大任于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
‘后面是啥来着......算了,不重要,总之,这就是我在异世界闯出一片新天地的开始!’
‘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莫欺......咳咳,差点看错剧本了。’
念罢,陈默左手握装着贤者之石的玻璃瓶,右手拿着记录【吞噬】路径1阶晋升符文的羊皮卷,大步走进营地中间那顶最大的,本该属于霍普金斯本人的黑色营帐。
营帐里面,角落处摆着一盏大号的银质外壳的瓦斯灯,将黑色帐篷内不大的空间铺上温暖的昏黄色彩。
在柔和的光线照耀下,正中间的位置伫立着一张无与伦比的精致木桌,其表面泛着深邃的蓝黑色光泽,如同夜空中最遥远的星辰,既冷冽又充满诱惑。
最令人叹为观止的,莫过于桌上那些精妙绝伦的雕花。匠人以其精湛的技艺,在这坚硬的木材上雕刻出繁复的花纹。
陈默发现,这些雕花,其实跟前世地球上的西欧艺术风格很像,有点类似于欧式卷叶的图案。
光影在其间跳跃,为这木桌增添了几分灵动与生命力。
‘这一看就是奢饰品!果然不管在哪个世界,值钱的高档玩意儿一眼就能认出来。’
其材质源自梵都昂斯帝国境内,最北方的,神秘而古老的【静谧森林】,那里生长着的一种极为珍稀的硬木——龙息木。
龙息木表皮呈黑色,交错着棕色纹路,纤维细腻且有着较高的气干密度,再加上其高含量的油脂和自带的迷人香味,备受阿卡狄兰大陆上各国雕刻艺术家和贵族的青睐,也是各国市面上价格最高的七种木材之一。
对于灵血种而言,这种木材最珍贵的地方在于,龙息木的油脂因为其特殊的生长环境,不断接触静谧森林中含有魔法气息却对普通人来说是剧毒的白雾,逐渐转变为一种低灵性的魔法材料。
最大的作用就是油脂中缓慢释放出的木质香气,有安抚灵血种体内灵力躁动的作用,甚至能降低其灵力失控的趋势,当然只是在一定程度上有所作用,压制小幅度的灵力波动。
对于普通人来说,龙息木的作用更多是安神,静灵;对那些失眠或者沾染到较弱的魔法气息而导致的癔症有不小的帮助。
同时,由于静谧森林内环境就决定了只有魔法生物才能涉足其中,且森林内还潜藏着大量的奇特未知生物,不乏极具威胁的恐怖怪物,各个国家的官方组织都很少会派遣人手深入其中。
反而更多是由一些私人开采组织或者少数非法灵血种频繁地进入采集魔法材料。
一系列原因交织下,导致龙息木的市面价格越涨越高,最夸张的时候,1莱克(阿卡狄兰公制单位,约等于地球0.75克)龙息木的价格被哄抬到了2枚金弗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