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款小说靠山吃山:他在七零当满级猎户推荐_主角徐清风徐秋生小说新热门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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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清风徐秋生是小说《靠山吃山:他在七零当满级猎户》的角色人物,是由作者倾覆写的一款都市种田类小说。目前小说连载中,以下是小说《靠山吃山:他在七零当满级猎户》的章节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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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小说不需要带脑子,大脑寄存处)

春日的暖阳,洒在松花江上。

波光粼粼,风光美不胜收。

远处是连绵不绝的长白山山脉,苍茫的林海,一望无际。

徐清风头上裹着纱布,找了块大石头,坐在松花江畔,静静的看着河水流淌。

听着哗啦啦的水声,他的心仿佛也得到了洗涤。

“清风,听哥一句劝,长白山太危险了,你别为了一口吃的,把命给搭上,不值得,咱们老徐家祖祖辈辈都是在地里刨食的农民,不是山上打猎的猎户...我知道,家里揭不开锅了,但...开春了,去地里挖野菜,也能填饱肚子...”

耳边的声音,把徐清风的思绪拉回了现实。

徐清风回头,红着眼眶,看着自己的大哥徐秋生。

“哥,能看到你,真的是太好了。”

男人有泪不轻弹,只是未到伤心时。

徐秋生被弟弟给抱住,叹息一声,用宽厚的手掌,轻轻拍了拍徐清风。

徐秋生不知道的是,此时徐清风的身体里,住着的是几十年后的灵魂。

准确来说,徐清风重生了。

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莫欺老年穷...

刚跟楼下的老奶奶对完线,回到家里的徐清风,越想越气,自己一辈子,也算是吃苦耐劳,勤勤恳恳,怎么就过成了这个鸟样。

然而睡了一觉,醒来,他发现自己回到了1979年。

今年,他23岁。

去年冬天,家里为他说了一门亲事。

准备开春了就结婚的。

1979年,虽然没后世的天价彩礼,但三十六条腿,三转一响还是要的。

为了给他结婚,家里掏空了积蓄。

正愁不知道怎么办席呢。

总要买一些肉,用好吃好喝的,来宴请宾客吧。

二十三岁的徐清风,把主意打到了山里的野猪身上。

瞒着家人,偷偷上了山。

幸运的是,第一次进山就遇到了野猪。

不幸的是,他没有打过...

逃跑的路上,他摔下了山腰。

万幸的是,他被路过的村民给救了回来,不然此时怕是坟头都长草了。

春风起,万物生。

“办席的事情,我去想办法,你嫂子还有一些压箱底的钱,我寻思先拿来用下。”徐秋生对徐清风说道。

“哥,你可千万别打这个主意。”徐清风听到他哥的话,连忙惊醒。

前世,也是因为他哥这么做,然后嫂子一气之下,回了娘家。

嫂子的娘家,在江对面的杨树屯。

回娘家得坐船,船翻了。

嫂子带着五岁的侄女,永远的埋在了这松花江里,尸骨都没有捞上来。

大哥经此一事,疯了。

徐清风也没有结成婚,老婆听说徐家发生的事情,连夜退了婚。

徐清风那个时候,一头乱麻,也没有了结婚的心思,便答应了。

改革春风吹满地,但还未吹到东北。

在这黎明之前,徐家散了。

而后几十年,徐清风都过的浑浑噩噩。

但没想到上天居然再次给了他一次重生的机会。

徐清风想到这里,抓住了大哥的手:“大哥,答应我,别动嫂子的钱,我发誓,你要是动嫂子的钱,我就从这松花江跳下去,死在这江水里。”

徐秋生整个人都傻了。

“弟弟,你不会脑子摔坏了吧,呸呸呸,你说的什么乱七八糟的,信不信,我特么抽你大嘴巴子。”徐秋生听到徐清风的话,有些生气。

什么跳下松花江,死在江里。

这种誓言也是能随便发的。

他却不知道,前世因为这些不算多的钱,松花江多了两条冤魂。

徐清风一辈子都没有原谅自己。

而今人生重来,他必须把这件事给扼杀在苗头里。

“哥,我说到做到,这个婚结不起,大不了不结了,反正不能动嫂子压箱底的钱,这是底线,我知道你想说什么,但我比你更明白,这钱是什么,这钱是命根。”徐清风很认真的看着大哥徐秋生。

徐秋生叹息一声,点了点头:“不动,我听你的,这钱我另外想办法。”

听到大哥的话,徐清风仿佛跟过往的自己和解了,轻轻吐出了一口呼吸。

望着松花江,他笑了,笑的很轻松。

七八十年代,农村人,对于许愿发誓还是深信不疑的。

徐清风之所以以死明志,这是绝了他哥动嫂子压箱底钱的心思。

这样老徐家,才不会走前世的老路。

至于这劳什子的誓言,还是来自某真香大佬的真香定律呢。

就是一句屁话。

“哎,你自己好好清醒清醒,我先回去了,别犯浑。”徐秋生拍了拍徐清风的肩膀,往他口袋里塞了一个白面馒头。

徐清风看着哥离去的背影,泪水模糊了眼眶。

拿出白面馒头,啃了一口,心中满满的幸福感。

春日料峭,还有些许的寒意。

徐清风又在河边坐了会,便也打算回家了。

头上的伤口还有些痛。

然而就在这时,他突然感觉到松花江里,有一块石头在发光。

难道是金子?

徐清风揉了揉眼,手探入冰冷的河水里,抓住了那块石头。

下一秒,石头却突然钻入了他掌心,让他整个人毛骨悚然。

怎么回事?这是什么玩意。

徐清风吓了一跳。

但摸了摸身上,却没有发现有什么异样。

不对,伤口不痛了。

刚才他浑身还难受着呢,尤其是头,更是头痛欲裂。

但此时,这些伤势仿佛全部好了一般。

“这是什么石头?”徐清风惊喜异常。

难道说是重生者的福利?

但自打醒来,却没有听到脑海里叮叮叮的声音。

别说是系统了,就是重生标配的空间,都没有一个。

不过吧,徐清风也没有什么奢求。

能重生,已经是得到上天垂青的幸运儿了,哪能要求那么多。

但这个世界,的确是有很多玄奇。

就好比刚才的石头,居然能治愈自己的伤势。

这种科学无法解释的事情,活生生出现在了他眼前,让他百思不得其解。

回到了自己家,徐清风看着土胚、泥瓦房,一阵怅然。

这个时代,大部分的家庭,都是泥瓦房或者木头房。

砖头房虽然已经有了,但那是有钱人才能住得起的。

粗木横梁,四横八纵的木头,搭建的房顶,小阁楼。

周围的土墙,刷了一层白灰。

这还是因为他要娶媳妇的缘故,刚刷上去的。

之前就是黄泥墙面。

看到家里的情况,徐清风忍不住心生感慨。

他年轻的时候,家里是真的穷。

日子过的苦哈哈的。

后世的乞丐,过的都比现在好。

全新的整套家具,大火炕,大红色棉被,这些已经是父母能给予自己的全部了。

虽然算不上有钱,但比家徒四壁要好的多。

...

别家儿子娶媳妇,家里还置办不起这些家具呢。

更别说三转一响。

对于掏空家里和大哥的积蓄,徐清风还是有些愧疚的。

不过这些都是小钱,只要家还在,迟早都能赚回来。

他可不想,为了结个婚,把家给弄没了。

对着镜子,徐清风拆开了头上的纱布。

发现伤口已经结痂。

这石头究竟是什么宝物?效果居然这么好。

要知道,徐清风昨天上药的时候,这伤口还在流血呢。

冬天伤口好的慢。

伤筋动骨一百天,前世,他养伤,足足养了几个月。

但这石头,一个小时就让自己伤口结疤了。

只是不知道石头去哪了?

不会变成他身体里的结石吧?

然而就在这时,徐清风仿佛看到了他自己的脑子。

在脑海里,有一颗金光闪闪的石头。

它怎么跑到自己脑子里来了?

徐清风不敢相信自己看到的这一幕。

然而就在这时,他的一缕意识被石头给吸了进去。

空间!虽迟但到。

狗作者诚不我欺。

不过这空间有些寒碜,只有一亩地大小,倒像是徐清风前世玩过的那个空间小游戏,企鹅农场。

徐清风的意识很快便退出了空间。

因为里面啥都没,有啥好看的。

直到徐清风退出这个空间,也没有让人心情愉悦的叮叮叮声音。

看样子统统是真的没有。

但有一个空间,已经让徐清风喜出望外了。

去找一些蔬菜种进去。

徐清风激动不已的走出屋子。

因为要结婚,所以他这个时候,搬到隔壁的小院住了。

这一套房子是他爷爷奶奶以前住的。

小三居,两个房间,一个客厅。

院子很敞亮,栽种着一棵枣树。

里里外外都被收拾的很干净,是他妈妈跟姐姐过来拾辍的。

徐清风找了一个小篮子,便朝着不远处的田地里走去。

这个时代,大棚种植还没普及,所以大部分村民吃的都是应季的蔬菜瓜果,或者是腌制的各种蔬菜。

这会刚开春,地里还没有种菜。

所以徐清风的目标放在了他哥之前说过的野菜上。

刚开春,其实还没有到挖野菜的季节,但地里已经有各式各样的野菜,从土里冒出了芽。

还没有2-3公分呢,就遭了徐清风的毒手。

但徐清风也不是什么野菜都要的。

他摸索了一下空间的使用。

有些野菜,意念一动,便可收入空间。

进入空间之后,便种在了空间的空地上。

还有一些野菜,进入空间,不能栽种,这种就被徐清风给放弃了。

不一会,拔了几百棵野菜,把空间给种满了,徐清风这才起身,伸了个懒腰。

除了种在空间的这些,徐清风还挑选了一些长的比较大一些,准备带回去,煮野菜粥吃。

“清风,你怎么在这里?我找了你好一会,家里饭好了,爸妈让我过来喊你回去吃饭。”

徐秋生在野菜地里找到了徐清风。

“哥,不是你说的吗,春天了,到地里去挖野菜也能吃...听人劝吃饱饭,看,我挖了不少呢,带回去可以煮一锅野菜粥吃了。”徐清风笑着说道。

看到徐清风篮子里的野菜,徐秋生也笑了。

不过他还是略带责备的对徐清风说了一句:“你身子还没有好,还是尽量少出来走动,多卧床休息,有利于身体的康复。”

徐清风当然是无比同意。

他这次是为了把空间的地塞满。

空间有一亩地的野菜,徐清风当然不会去地里挖野菜了。

一亩地,至少能种出几百斤的野菜吧,只是不知道空间的流速跟现实有啥区别。

现如今还没法验证,徐清风也就没有想了。

两兄弟,有说有笑的回到了家。

七十年代末尾,城里已经开始了经济改革,但农村里还没包产到户。

开放之初,百废待兴...全国各地,物资依然十分匮乏。

东北这边好一些。

因为黑土地,土壤肥沃,是有名的粮仓。

所以饭是能吃饱。

但也仅仅是能吃饱,想要吃的跟后世那么好,是不存在的。

至于钱...那每家每户都一样,给徐清风置办完结婚所需的这些东西,家里已经是穷得叮当响。

徐清风印象里,80年代初期,这段时间,是家里最困难的时期。

不过站在重生的视角来看,这却又是一个草莽崛起的黄金时代。

敢为天下先,第一批下海经商的人,只要敢闯敢拼,都快速积累到了第一桶金。

不像后世,留给年轻人的机会已经不错了。

基本上每一个行业,都卷的离谱。

想要在社会上出人头地,不能说完全做不到,但相较于八九十年代,已经难度大了很多。

徐清风跟着徐秋生,进了家门。

农村的宅基地很大,六间房一字排开。

父母住的房子局中,大哥在最左边,徐清风在右边。

成家之后,用篱笆稍微隔断一下,便可以分出一个小院子。

当然,如果媳妇跟公婆相处还算愉快,就不用隔断。

徐秋生的老婆,徐清风的大嫂李如月,是一个性情如火的东北女子。

脾气虽然不怎么好,容易跟人急,但平日里对公婆没的说。

对徐清风也挺好的。

家里大大小小的家务,里里外外都拾辍的干净。

挑不出毛病来。

当得上一个贤妻良母。

脾气这是天生带来的,有些人一辈子都无法改。

吱呀一声,木门被从外面推开,徐清风也看到了屋内坐着的家人。

老父亲徐和平,话不多,但对两个儿子,都是极好。

在附近的林场当伐木工,旱涝保收,一个月收入50块,家里的顶梁柱。

这个时代,林场还是很吃香的。

一个月大概有6天假。

这次因为徐清风受伤,所以跟人调了班,赶回来看儿子。

过两天,便要回林场了。

穿着花布棉袄的中年妇女,是徐清风的母亲何春花。

夫妻两的名字,都很具有时代特色。

男的叫建国,和平,八一或者是荣华富贵组合。

女的则是各种花的名字。

搭配春夏秋冬。

十分的接地气。

原因很简单,那个时代的人,大部分没有多少文化水平,让他们取名字,着实是难为他们了。

没有叫狗蛋,二蛋,大丫,二丫,都已经是很不错了。

嫂子李如月和侄女徐佳佳坐在角落。

徐佳佳是一个小虎妞,看到徐清风头上裹着纱布,好奇的睁大着眼睛,似乎在说着,叔叔的头上好奇怪。

徐清风对小侄女微微一笑。

却把徐佳佳给吓得躲进了妈妈的怀抱。

“怎么,不认识叔叔了?”徐清风乐了。

“叔叔,你的头痛吗?”徐佳佳关心的询问道。

徐清风伸出手,揉了揉小家伙的头发:“不痛了,过几天,我又是一条好汉。”

看到这些至亲之人,依然还是年轻时候的样子。

徐清风忍不住鼻子一酸,家人在身边的感觉真好。

“哼。”徐和平筷子往桌子上一拍:“好汉,你马上也是要娶媳妇的人了,怎么还这么不懂事,你可知道,因为你一次莽撞的举动,咱们家日子更难过了。”

老爹发火了,徐清风只得恭敬的听着。

谁让他这次真的闯了不小的祸呢。

不仅自己差点折在山里,家里也受到了不小的波及。

原本家里因为给他娶媳妇就已经借了饥荒,现在更是雪上加霜了。

“爹,你说的对,我这次准备不够充分,就贸然进山,给家里添麻烦了,下次不会了。”徐清风开口道。

“还敢有下次?你要是再敢犯浑,我打断你的腿,一劳永逸,收收心,好好养伤,实在不行,我跟林场那边朋友借一些钱,办酒席就有钱了,有你老子我在呢,不用你操心钱的事...就这样,我下午就回林场了,离婚期还有一个月,差不多也到我下次发工资了。”徐和平说完便放下了碗筷,打算离开。

然而这个时候,徐清风喊住了他爹。

徐和平正纳闷徐清风喊自己做什么,就被徐清风给抱住了。

父亲的肩膀,还是那么宽厚,有安全感。

“爹,儿子以后会好好孝顺你和娘的,以前让你们不省心了,对不起。”徐清风认真的说道。

徐和平身子一颤,被儿子这突然的煽情给整不会了。

但很快,他用自己的手,拍了拍徐清风的肩膀:“好儿子,看来这一摔,也不全是坏事,把你给摔懂事不少,哈哈,不过我现在年富力强的,也不需要你孝顺,你呀,少给我惹一些麻烦就行了,跟你哥一样,让我省点心。”

徐和平离开了之后,何春花看了看自己的小儿子,她怎么觉着小儿子哪里不一样了呢。

“妈,我脸上有花?!”徐清风笑问道。

何春花听到徐清风的话,噗嗤一声笑了出来。

“你呀,就会惹我淘气,哎,其实我觉得吧,一家人和和气气的,平平安安的,不要生什么病痛,就可以了,能吃饱穿暖,就已经是全天下顶幸福的事情了,我也不要求你们有多大的出息,有大出息的,也留不在我身边。”

徐清风点了点头。

母亲看的通透啊。

很多例子证明,往往陪在父母身边的,是最不成器的儿子。

“...嗐,你看看我瞎说啥,快吃饭,儿子,这个是给你煮的,你这次受伤,而且是伤的头,赤脚郎中说了,要好好补补。”

说着,何春花从厨房的锅里,捞出了两个鸡蛋,放进徐清风的碗里。

“家里哪来的鸡蛋?”徐清风询问道。

这年头,鸡蛋可是紧俏的很。

五毛钱一斤,差不多五分钱一个。

“甭管咋来的,你受伤了,就吃吧。”徐秋生在旁边说了一声。

徐清风知道,家里把最后的好东西,全部都给了自己。

这份沉甸甸的爱,让他有些感动。

“佳佳,给你一个。”徐清风把碗里的鸡蛋,分给了侄女一半。

“叔叔,你吃,我不喜欢吃鸡蛋。”徐佳佳才五岁,便已经十分懂事。

“你受伤了,奶奶说,你需要补充营养。”

“嗐,不缺这点营养,我吃一个就足够了。”徐清风把鸡蛋剥开了,再次放在了侄女的碗里。

徐佳佳看看父母和奶奶。

见到奶奶点头,这才小心翼翼的咬了一口,下一秒,眉眼展开,笑了起来:“鸡蛋真好吃,滑滑嫩嫩的,妈妈,你也吃一口...”

听着侄女的话,徐清风心中微微叹息一声。

七八十年代太难了。

90年代以后出生的小孩子,可能都很难想象,他们的上一代,会过的如此艰难。

一个鸡蛋,都恨不得掰开好几半吃。

大部分人都已经足够努力,却依然还是过着食不果腹,衣不蔽体的日子。

若非如此,年轻时候的他,也不会把主意惦记到山里的野猪身上。

不惜冒着生命危险,上山打猎。

但他低估了野猪的战斗力,也高估了自己...

不过,看着侄女吃鸡蛋如此香,徐清风心中其实已经很知足了。

时代的一粒灰,落在一个人头上,便是一座山。

前世的徐清风,面对时代的浪潮,一步差,步步错...

到老了,一事无成,人生满是遗憾。

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

前世的自己,因为大哥一家发生意外,导致整个家散了,他也因此而备受打击,消沉了好几年...

这几年他如同行尸走肉一般,父母试图唤醒自己,但当时的自己,只想借酒消愁。

尊前慈母在,浪子不觉寒!

年少不知父母恩,半生糊涂半生人。

十几年后,林场关停。

父母断了收入,他没了依靠。

此后母亲罹患绝症,也去世了。

父亲拿着低微的退休金过日子。

时不时还贴补他一些。

往事历历在目,如同梦一般,浮现在徐清风眼前。

想到这里,他暗暗在心里发誓,一定不能让家人重蹈前世的覆辙,都要好好的活着。

上天垂怜自己,把自己重新送回到七十年代,便是让他自我救赎的。

徐清风看着眼前的家人,发自内心的笑了出来。

心中也对未来有了更多的思量。

未过门的媳妇?徐清风已经没有了印象。

但前世退婚,其实也不能怪她。

这种事情,摊在任何人身上,都是让人难以接受的。

更何况,他们只是媒人做媒的,没任何的感情基础。

不过,徐清风此时也不想结婚了。

可能是心里过不去这个坎。

重活一世,他只想珍惜眼前的父母家人,再就是,努力赚钱,让家人都过上好日子。

这样才不枉他重生回来一趟。

穿新衣不能走老路。

这话他暂时没想好怎么跟家里讲。

所以暂时没有开口。

只是这婚是一定要退的。

徐清风打心底对结婚没有什么兴趣。

吃过饭,徐清风跟大哥说了一声,便出门了。

“清风,你去哪?”徐秋生询问道。

“去小军家一趟。”徐清风开口道。

大哥听到是去小军家,便没有再说什么。

小军,大名王小军。

是徐清风打小一起光屁股长大的小伙伴。

两人感情好的很。

王家跟徐家也是世交。

王小军的爹王德柱,也在林场上班,跟徐和平是好哥们。

这次他受伤,治病的钱,都还是他爹问王德柱借的呢。

前世,家道中落后,王小军也没有瞧不起徐清风,时常喊他去他家吃饭,偶尔也会给他一些钱粮。

可以说,王小军是徐清风除了家人外,唯一一个好兄弟。

这份兄弟情,是经受住岁月考验的,一直延续到老,也未变质。

如今徐清风重生了,手握往后几十年的风口,这泼天的富贵,他怎么能忘了好兄弟呢。

不一会,徐清风便来到了王小军家。

大门紧闭着,难道不在家?

不过来都来了,徐清风于是扣了扣门上的铁环。

以前的木头大门,不像现在有门把手,都是安一个铜环或者铁环的,往外一拉便开了。

有客人来了,也可以用铁环扣门,敲门。

“咚咚咚!”

铁环敲击木门,发出声音。

不一会,门里传来动静。

“谁呀?我这会没空,门没锁,带拢的,你推一下就进来了。”

徐清风推了推,门果然开了。

“军子,是我。”徐清风对王小军说道。

下一秒,便传来了急促的脚步声。

王小军走路带风,出现在了徐清风的面前。

“哈哈,风哥,你醒过来了啊?”王小军激动的问道。

“嗯,大难不死。”徐清风看到年轻时候的小伙伴,也是微微一笑。

军大衣,花裤衩,王小军这个年代的打扮,还真是符合当下审美。

咳咳...

“哈哈,太好了,我正在制作一个弹弓呢,所以没有给你开门。”王小军手里拿着一根粗木头,正在削着。

“做弹弓做什么?”徐清风有些好奇的询问道。

“你这不是摔了头吗,我寻思着,家里也没有什么补品,所以打算做一把弹弓,去河边打两只野鸡野鸭什么的,给你送去呢。”王小军开口道。

徐清风想起来,前世也有这回事。

当时自己养伤的时候,便吃了好几只野鸭子。

现在想想,这都是王小军用弹弓打到的。

为此,王小军没有少费心思。

“好兄弟,给我也做一把,我跟你一起去打。”徐清风对王小军说道。

相较于大西北,东北这边的生态环境要好的多。

棒打狍子瓢舀鱼,野鸡飞到饭锅里...

说的便是东北北大荒。

长白山这边,不比北大荒差。

山里的野生动物资源不要太丰富了。

靠山吃山,靠水吃水,住在这种地方,只要思想不滑坡,总能从山里,河边弄到吃的。

当然,想要吃上肉,还是需要一些本事的。

就好比弹弓打鸟,打野鸡、野鸭。

这得要弹弓打的准才行。

打的不准,建议还是面朝西北方向,喝点西北风填填肚子。

“哎,弹弓也是无奈之举,要是能弄到一把猎枪就好了...”

王小军把手里做好的弹弓,递给徐清风。

然后又开始制作起第二把弹弓来。

徐清风听到王小军的话,心中也是微微叹息。

虽然说,这年头的猎枪还未管制。

民间的枪支也有不少。

但也不是说每家每户都有的。

一把猎枪,值老鼻子钱了。

徐清风和王小军现在根本买不起。

“没事,有弹弓也是一样的。”徐清风安慰王小军道。

“嗯,风哥,你以前那把弹弓掉在山里了吗?”王小军询问徐清风。

徐清风点了点头。

制作弹弓,方法还是很简单的,用匕首将一截火琉璃树的树心,修成Y形。

再用钻头,手搓在Y形的两边,开一个孔槽。

弹弓的雏形便完成了。

当然,也可以用粗铁丝,用老虎钳,掰弯做成带手把的U型或者Y型架。

然后花上一毛两毛钱,购买一条或者两条大约一指宽的弹弓皮筋,再找一小块软化过的动物皮,或者人造皮。

把三样东西用细绳子按照程序绑牢,就组合成一把弹弓了。

王小军显然平日里没少做这些。

制作起弹弓来,轻车熟路。

徐清风拉了拉手里的弹弓,十分牢固,而且打出去的石子,力道很大,威力不小。

说起来,徐清风也有几十年没有摸过弹弓了,此时弹弓在手,一时兴起,从地上捡起一颗小石头,包裹在皮上,然后瞄准了院子里的歪脖子树。

“啪。”徐清风拉动弹弓,射出石子。

下一秒,石子便落在歪脖子树上,发出不小的声响。

王小军竖起了大拇指:“风哥,你弹弓打的真准。”

“哈哈,我也就是瞎玩。”徐清风笑了笑。

大家可千万不要小看了弹弓的杀伤力。

大号的弹弓,在20米的距离内,要是力道大的话,能把玻璃瓶打的稀烂。

杀伤力还是非常可观!

打野鸡野鸭,树上的鸟没有任何的问题。

当然,想要打更大的猎物,就不行了。

很快,王小军又制作了一把弹弓。

跟徐清风两人,人手一把弹弓在手,走出了家门。

“风哥,这一袋石子给你。”王小军递过来一袋石子。

这些石子都是他在河边捡来的,个头大小均匀。

最适合弹弓使用。

“军子,听说林场那边已经开始不管小摊小贩了,城里都开始开放经济了,咱们可以多打一些野鸭野鸡,去林场那边卖钱。”徐清风对王小军说道。

王小军听了徐清风的话,头摇的跟拨浪鼓似的:“我说风哥,你哪里听来的消息,咱们可不敢那么做,那是投机倒把,隔壁村的强子,三年前因为卖老鼠药,被当做投机倒把抓了进去,现在还没有放出来呢,要我说,咱们就打几只自己吃就行,可千万不兴去卖啊。”

事实上,这个年代绝大多数人的想法,都王小军一样。

包括徐清风的父母,哥哥也是一样。

计划经济已经实现了二十多年。

虽然说,去年,上面就已经放开了口子,提出要走有华夏特色的路子。

在南海边上圈了一块地,也就是后来的深城,正在如火如荼的进行改开。

但内地绝大部分的人民还是对做生意畏之如虎。

投机倒把罪,这个时候,还没有废除呢。

徐清风想了想,也没有继续劝说王小军。

因为思想的转变,本就不是一朝一夕的。

不过他自己倒是可以走这条路子。

因为他知道,林场和城里已经放开了对小摊贩的管控,不再管做小生意的人了。

现在是做生意的最好时机。

徐清风和王小军来到了松花江畔的芦苇荡。

不一会,耳尖的徐清风,便好像听到了,芦苇荡的深处,传来了野鸭子的叫声。

“军子,快听,野鸭的叫声。”徐清风笑着说道。

王小军竖起了耳朵,听了起来,不一样,他脸上也露出了微笑。

“没错,我摸过去,风哥,你头上还有伤,在这里等着。”王小军钻进了芦苇荡。

徐清风很想说,他头上的伤已经没事了。

但看到王小军已经消失在眼前...

速度还真快。

不一会,空着手的王小军又钻出了芦苇荡。

很显然,叫那只野鸭给逃了。

野鸭是十分机警的动物...

长白山这边的野鸭种类也不少,有赤膀鸭、绿头鸭、斑嘴鸭、绿翅鸭、红头潜鸭、鹊鸭、普通秋沙鸭、赤麻鸭、鸳鸯等。

其中数量最多的是赤麻鸭,赤麻鸭也是徐清风和王小军这次的目标之一。

相较于别的种类野鸭,赤麻鸭的体型更大,肉更多。

所以也被村民更喜欢狩猎。

赤麻鸭,是雁形目鸭科麻鸭属的大型戏水鸭。

全身橙黄色,略带棕色,头和颈羽色浅,呈淡黄色或带灰色。

“风哥,可惜了,就差那么一点,我就打中了。”王小军用两根手指,比出一丢丢的距离,遗憾的和徐清风说道。

“没事,这片芦苇荡,野鸭子很多,机会有的是,我也没有指望说,百发百中,能够十中一,那收获都不得了了。”徐清风安慰军子道。

王小军很快也调整了心态。

风哥说的对。

“看,那里的水面,有好几只野鸭。”不一会,王小军有发现了目标。

野鸭是候鸟,秋冬季节会南飞过冬,等到春天会再次飞回北方。

体型比家鸭轻盈得多,性情活泼,两腿有力,善奔跑,游泳潜水灵活,翅膀较家鸭长,善飞翔。

此时正在水面嬉戏打闹,发出嘎嘎的声音。

雄野鸭叫声跟雌野鸭的叫声略微有些不一样。

前者叫声是嘎“gā”,而雌野鸭叫声是嘎“gá”。

“军子,你瞄准左边的,我瞄右边的,我数三二一,咱们一起打。”徐清风对王小军说道。

两人同时打,瞄准不同的目标,命中的概率更大一些。

王小军点了点头:“风哥,我听你的,你让我打左边,我绝对不打右边。”

“你小子...还开你哥的玩笑了啊。”徐清风笑骂道。

很快,在徐清风倒计时321声音下,几乎是同时,两人打出了弹弓里的石子。

啪!

左边的野鸭拍拍翅膀,惊起河里水花荡漾。

而右边的野鸭,直接被徐清风打的羽毛乱飞,倒在了水泊里。

挣扎了一下,便没有了动静。

“我的天,风哥,你打中了,太帅了。”王小军二话不说,跳入了水中,去把那只打中的野鸭给捞了上来。

徐清风身上头上都有伤,还没好全,不能下水。

所以,下水的活,自然就落在了王小军的头上。

都不需要言语,王小军便马上去捡野鸭了。

然而就在这时,不远处又传来了一声野鸭的惨叫。

看方向,像是刚才王小军没有打中,逃走的那只...这叫声十分急促,很尖锐,像是被什么给咬中了,徐清风听着,声音里似乎还夹杂着些许悲鸣。

“什么情况?军子,是不是被人给截胡了,走,我们去看看?”徐清风跟王小军对视一眼,下一秒便拿着弹弓,朝着声音的来源走去。

王小军连忙跟上去。

“风哥,我觉得,不一定是人截胡的,也有可能是动物,不少的动物,都会捕食野鸭,如果是什么猛兽,像是熊瞎子,老虎这类的话...咱们看一眼就好,咱们手里只有弹弓,不一定能打的过对方。”王小军开口道。

徐清风点了点头。

这他自然是知道的。

上次他连野猪都没有打过,虽然说这次是两个人,但对上野猪,黑熊这类的猛兽,仍然没有什么胜算。

这就是手里有猎枪和没有猎枪的区别了。

要是有猎枪...徐清风觉得,他上次不一定会落败。

很快,徐清风和王小军来到了距离声音发出很近的地方。

徐清风示意王小军停下,然后慢慢的用手里的匕首,把眼前的芦苇剥开一道口子,朝里面看去。

只见在河边,一条壮如牛犊的大灰狗,咬着野鸭,目露凶光。

“没事,是一条狗。”徐清风对王小军说道。

王小军看到这大灰狗,脸上却更惊恐了:“卧槽,是这凶狗,咱们快走。”

徐清风???

他听王小军话的意思,这狗似乎很有名气。

但徐清风前世却没有听说过。

“这狗怎么了?”

徐清风好奇的问道。

“风哥,你不知道?”王小军咳嗽一声:“这狗是隔壁村的,他们村不是有一个老猎人吗?这条狗便是那猎人的猎犬,前些日子,老猎人死了,猎人的儿子想要把这条狗卖了,结果被这条狗给咬伤,狗也不知所踪...没想到跑到这里来了。”

徐清风听到王小军的话,好像也有了一些记忆。

因为年代太过久远了,徐清风遗忘了很多细节,依稀记得这狗确实很猛。

但它似乎除了那次逃走,都没有伤害过人类。

骨子里它依然是对人类十分忠心的。

猎人的儿子要把它卖给别人杀了吃肉,被咬也是活该不是。

虽然徐清风不知道这狗的过去经历了什么。

但之后,这条大灰狗却是干了一件轰动整个长白山林场的事情。

那就是一条狗,单挑,咬死了一头黑熊。

当然,它也跟黑熊同归于尽了。

这战绩放在整个汪星,都是十分炸裂的存在。

虽然不知道这狗为啥跟那头黑熊结的仇,但徐清风觉得吧,这大灰狗是真的猛。

前世他活了几十年,就没有见过比这狗更猛的。

想到这里,徐清风看向眼前的灰狗,眼神都变得更热切了一些。

要是有一条这样的狗,哪怕没有猎枪,他也可以硬刚野猪了。

这是一条好狗啊,而且是猎犬出身。

“军子,那猎人的儿子,没有找这狗吗?”徐清风好奇的问道。

他实在是想不起更多了。

王小军摇了摇头:“这狗太凶了,找到他也打不过啊,除非拿猎枪对付它,但这狗很滑头,一般看到人,马上就溜了,不会给人靠近的机会。”

谈话间,大灰狗已经咬死了口中的野鸭,打算离开。

徐清风就在这时,拔腿走了出去。

王小军看到这一幕,吓了一跳:“风哥,你做啥?我们两不一定打得过这狗。”

虽然他很不想承认,自己打不过一条狗的事实。

王小军内心是崩溃的。

“放心,它不会攻击我的。”徐清风把弹弓放入口袋,两手空空,展示在身前,对大灰狗释放着善意。

大灰狗看到芦苇丛里钻出两个人,下意识便要叼着野鸭往回跑。

前世的经验,告诉徐清风,这是一条训练有素的猎犬,哪怕看上去十分凶狠,也不会无缘无故的攻击人。

之所以攻击野鸭,不过是为了填饱肚子,不饿死。

王小军看到徐清风拦住了大灰狗的去路,但大灰狗却没有攻击徐清风,感觉脑子不够用了。

这什么情况?

“不是,风哥,你拦住它做什么,它可凶,等会咬你一口,会得疯狗病的。”

王小军都快急哭了。

八十年代,还没有狂犬疫苗,被狗咬了之后,是很危险的。

只能赌这狗没有携带狂犬病毒。

要是得了狂犬病,那就等死吧。

所以在八十年代,曾经还有一场轰轰烈烈的打狗运动。

就是为了从根源上杜绝狂犬病。

只是...这多少有些因噎废食。

徐清风示意王小军不要担心。

距离近了,徐清风发现大灰狗居然高到自己的腰间。

要知道他身高一米八,腰部距离地面也有差不多1.1米。

也就是说,这大灰狗身高有1.1米。

放在狗界,这都是很大型的了。

而且这狗看上去就是中华田园犬,而不是藏獒,二哈那些品种。

中华田园犬是我国的本土犬种,是由东亚灰狼驯服得来,外型上和狼非常相似,一般来说,身高大约在30-60cm,体重约20-50公斤左右。

而这大灰狗体型这么大,真如野狼一般。

十分威猛。

站在它面前,说心里不慌,那是假的。

但徐清风还是没有退后半步。

遇到好猎犬,这种机会太难得了。

徐清风觉得值得一搏。

徐清风呼唤了一声大灰狗。

“乌鲁乌鲁...嘬嘬嘬...”

大灰狗听到徐清风的呼唤声,尾巴情不自禁的摇晃了一下。

这是田园犬的基因记忆。

没有一条狗能够抵挡住嘬嘬嘬...

这是因为很早的时候,大部分人在训狗时,都会用嘬嘬嘬来叫狗子吃饭。

长此以往就形成了条件反射。

还有一个原因,嘬嘬嘬这个声音和小狗吃奶的声音声音非常像。

当狗在听到这个声音时,就会想到小时候吃奶的美好时光。

所以哪怕是陌生人,嘴里发出嘬嘬嘬这种声音时,狗也会下意识的以为对方在呼唤自己。

就会好奇的跑过来,看看能不能蹭点吃的。

“放心,我不会伤害你的。”徐清风趁着大灰狗有点懵的时候,得寸进尺,快步走到了大灰狗面前,摸起了狗头。

(咳咳...这里建议广大盆友们,不要学主角,毕竟主角是有主角光环的)

大灰狗身子一颤,下意识的想要躲开,但徐清风手速更快。

王小军彻底傻眼了。

风哥这么猛的吗?

不是,这狗也这么乖,就真的让风哥摸啊?

被徐清风摸了狗头,大灰狗眼睛里居然多了一丝水雾,变得泪汪汪起来。

它这段时间在外漂泊,居无定所,吃的都是生肉,可想而知吃了多少苦。

而且时刻要躲避村民。

跟此前有编制的猎犬生活,简直没法比。

就在这时,徐清风从口袋里掏出了一个窝窝头,这是他刚才在家里顺来的,打算下午当点心吃。

看到大灰狗这么乖,徐清风于是大方的把自己的窝窝头,省给狗吃了。

大灰狗尾巴这次是发自内心的咬了起来。

也没有了抵抗的心思。

呜咽一声,趴在地上啃起了窝窝头。

相比于生吃野鸭肉,它当然还是更喜欢吃熟食。

毕竟它是狗,不是狼。

一个窝窝头根本不够大灰狗炫的。

徐清风索性把剩下的窝窝头,都拿了出来,放在地上。

大灰狗狼吞虎咽起来。

风卷残云一般,把地上的窝窝头都给吃完了。

“这狗好听话啊,我能摸摸它吗?”王小军看到这狗居然这么温顺,也是惊呆了,走上前来。

但没想到大灰狗,抬起头对王小军龇牙咧嘴,凶了一下,吓得王小军连忙躲到了徐清风身后。

“我就说嘛,它还是凶狗。”王小军人都麻了。

“军子,你把弹弓给收了,大灰估计是看到弹弓了。”徐清风想了想,对王小军说道。

王小军听到徐清风说的,连忙把弹弓给收了。

果然,大灰顿时没有再凶王小军,只是还是很疏远,不如跟徐清风表现的那么亲近。

“他是好人。”徐清风对大灰狗说道。

大灰狗摇了摇尾巴,仍然不为所动。

算了,徐清风也懒得在说什么。

反正大灰对自己亲近就可以了。

“我不知道你以前叫什么,但以后你就叫大灰吧,跟我回家,我会好好待你的。”徐清风摸了摸狗头,温声说道。

然而大灰狗并未跟徐清风离开,而是留在了那只它咬死的野鸭,钻进了芦苇丛,消失在了河边。

“不是,这大灰狗它怎么走了。”王小军看到大灰狗钻进了芦苇丛,而徐清风并没有追上去,他想要去追,却被徐清风给拉住。

“算了,给它一点时间吧,强扭的瓜/狗不甜。”徐清风不着急,这大灰狗已经对他有了好感,多来几次,给它送点吃的,不难拿下。

他以前听人说,被人抛弃过一次的流浪狗,想要再次对人打开心扉,是需要一个时间的。

这也可以理解。

狗子在所有动物里,智商都是很高的。

而且对人十分忠诚。

徐清风现在最不缺的就是时间。

等着吧。

徐清风看着大灰离去的方向,露出了微笑。

好狗啊,总有一天,要收为己有。

“风哥,你为什么突然想要养狗啊?”王小军有些不解:“而且还是这么凶的猎犬...”

这个年代,家里养狗的人还是少的。

原因很简单,大部分人家里的粮食人都不够吃,哪里还有多余的粮食去养狗呀。

更别说是体型这么大的猎犬了。

这大灰狗,一看饭量就不小,没准吃的伙食比一个人都要多呢。

徐清风捡起地上的野鸭:“你也知道,这是猎犬,看到了吗?这鸭子,少说4-5斤,大灰咬死的,按照现在的市场价,就打一块钱一斤吧,也有四五块钱了,养狗...也是要看狗去的,如果是这种猎犬,它非但不会浪费粮食,还能给家里赚钱。”

王小军听到徐清风的话,眼前一亮,对啊。

那这么说,养一条猎犬,还真是一笔划算的买卖。

只是他并不看好,徐清风能够把大灰给驯服。

“这大灰狗从猎户家里逃出来,所以对人还是有很大的敌意的,风哥,你要是养猎犬的话,可以去村里的猎户家里买一条养呗,这大灰狗,我总觉得不靠谱,你刚才也看到了,这狗茹毛饮血的,生吃野鸭,那是见了血的,要是带回家,不是瘆得慌,谁知道它啥时候会嗜血。”王小军越想越觉得,徐清风刚才的念头和想法要不得。

于是开口跟徐清风陈述利弊,劝说道。

“再说吧,现在谈这些,你不觉得为时过早吗?就算是我想要带大灰回家,也要它肯啊。”徐清风耸了耸肩,收回了视线,缓缓开口说道。

小插曲过后,徐清风和王小军,再次寻找起野鸭来。

“风哥,没想到咱们运气这么好,这会功夫,就已经打了两只野鸭了。”王小军心情十分不错。

他原本以为一下午的时间,能打到一只野鸭就已经是胜利了,但没想到...收获远远超出了他的预料。

“嘘,那里有一只野鸡。”徐清风嘘了一声,指了指不远处的树上。

王小军看到飞龙,连忙蹲下身子,眼睛都变得亮了几分。

“飞龙!风哥,这是飞龙。”

在长白山地区,流传着这么一句话:“宁吃飞龙一两,不吃走兽半斤”。

走兽就是野兽,东北的野兽有很多,什么马鹿、狍子、蜜獾、黑熊等等。

这些走兽的味道,要比我们平时吃的猪肉,不知道要好多少倍。

八十年代,能吃上山里的野味,那真是顶幸福的一件事情。

但在长白山山林里,所有的野味里,又有一个美味排序。

飞龙绝对是能排进前三的存在。

飞龙其实就是花尾榛鸡的外号,大东北地界,经常可以看到的一种野鸡,飞禽走兽之一。

虽然叫飞龙,但它却不怎么它善于飞翔,而是一只名副其实的走地鸡。

喜欢生活在植被茂盛,坚果丰富的针叶林带。

以各种野生植物的绿色部分、种子和果实为食。

徐清风和王小军自然对飞龙不陌生。

“风哥,你来,我打弹弓的准头太差了,等会叫这飞龙跑了,那可没地哭去。”王小军这次倒是有了一些自知之明。

“行,军子,我教你一招打弹弓的诀窍,想不想学?”徐清风对王小军说道。

王小军一听,当即拍着胸膛表示,他一百个一万个想学啊。

还有这种诀窍?

“那就是不要瞄准,凭感觉打。”徐清风告诉王小军。

弹弓没有什么瞄准镜,所以跟打枪不一样,你瞄准呢,瞄准来瞄准去,最后准打不着,落空,倒不如直接不要瞄准。

王小军一脸问号,风哥,这就是你说的诀窍?

这不是跟闹着玩似的...

“看好了。”徐清风微微一笑,眼睛盯着树上的飞龙,然后快速的从口袋里摸出了一颗石子,包裹住,真就瞄也没有瞄,直接拿出弹弓,啪的一下射出了石子。

下一秒,树上的飞龙一头栽倒,掉下了树。

王小军嘴巴张成了0字。

这样也行的吗?

好家伙。

“别愣着了,去捡回来,今天晚上去我家吃,我让我妈把这飞龙给炖了,小鸡炖蘑菇。”徐清风拍了拍王小军的肩膀。

王小军回过神来,连忙跑去把飞龙给捡了回来。

“风哥,你这也太神了,要不是亲眼所见,我都觉得你在跟我开玩笑,不瞄准,直接打...”王小军难掩心中的激动。

相比于小鸡炖蘑菇,当然还是这打弹弓的诀窍更加让王小军更感兴趣。

“下次换你来,你也试试看我这方法,就知道了。”徐清风开口道。

王小军连忙点头,他都有些迫不及待起来了。

很快,王小军的机会便等到了。

又一只飞龙!在树下溜达着,找着地上的食物,进食。

飞龙喜欢小群体生活,平时三五成群。

所以当你发现一只飞龙的时候,不远处肯定还有更多的飞龙存在。

只需要耐心寻找。

“这次你来,军子,记住我说的,出手要快,千万不要瞄准。”徐清风对王小军说道。

王小军下意识还是要瞄,但被徐清风给喝了一声。

于是,看着不远处的飞龙,王小军唰的一声,射出了石子。

啪的一声,飞龙直接被击中。

但王小军没有打中要害。

受伤的飞龙想要逃走,被徐清风给补了一发石子。

这次彻底不动弹了。

因为距离近,弹弓的威力还是很大的。

“还好有风哥你补了一发弹弓,不然就叫这飞龙给跑了。”王小军连忙去把飞龙给捡了回来。

这飞龙作为走地鸡,速度是很快的。

往山林里一钻,就找寻不到了。

“怎么样刚才?是不是不瞄准,反而更准了。”徐清风摆了摆手,对这飞龙逃走似乎并不在意。

王小军猛地点了点头:“是啊,不过风哥,我实在是不明白,这是什么原理啊?”

“一般来说,弹弓之所以打的准是,因为正确的瞄准方法,但对于大部分人而言,总会过于追求手法上的差异,但手法上的正确是关键,适合自己的手法更是关键!”徐清风对王小军说道。

其实他们打小玩弹弓的,熟练度绝对是拉满了。

就是有的时候瞄来瞄去,反而会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而打不中。

而这种情况下,就不适合瞄来瞄去了。

拉弓瞄准并不局限于刻板扭捏的姿势,瞄准往往在与感觉的契合,并非死板的闭上一只眼瞄很久,往往在瞄准的一瞬间,感觉袭来,即使是一个几十米外小黄点也能轻松命中。

“军子,我的这凭感觉,也不适用于所有人,只适合咱们这样玩弹弓的老手。”

弹弓没有准度,打的是一个角度估值,所以基本功尤为重要。

所有的盲打,感觉都是来自于肌肉记忆和反应能力。

王小军听了徐清风的话,恍然大悟,原来是这个道理。

就跟卖油翁一样,唯手熟尔。

“我明白了,风哥,你真是神了,居然知道这么多。”王小军激动不已,很快他又找到了一只飞龙,按照徐清风教他的方法,不瞄准便打。

准头果然提高了不少。

原本他十中一都算是不错了,但现在能够把准头提升到十中三。

徐清风就更牛了,基本上弹无虚发。

50米之内,指哪到哪。

徐清风自己也有些意外。

虽然他以前打弹弓也厉害,但厉害不到这种地步。

难道是脑子里的那块石头?

徐清风自顾自想道。

想到这,他试了试跳了个远,发现居然跳的比以前要远多了。

看来他的身体素质,强化了不少。

没想到那颗石头还有这妙用。

很快,徐清风便借口跟王小军分开搜寻打猎。

这样收获更大。

王小军也点了点头,他现在自信心爆棚,觉得他一个人也能行了。

徐清风其实是为了将打到的猎物收入空间,神不知鬼不觉。

好不容易出来一趟,当然是要猎个尽兴。

要是打的太多了,会吓到小伙伴。

接下来,这片芦苇荡的野鸭和野鸡遭了殃。

约莫两个小时后,徐清风空间里多出了5只野鸭和5只野鸡,而且是活的。

徐清风发现空间居然能收纳活物,但仅限于家禽和牲畜。

于是便不打要害,改打翅膀和脚。

不然的话,徐清风的收获会更多。

这些野鸡和野鸭都是他个人猎到的,打算饲养在空间,以后看能不能繁衍生息的。

野鸭不全是赤麻鸭,还有一只秋沙鸭。

野鸡也不全是飞龙,也还有其他种类的野鸡。

扫荡了一圈,芦苇荡周围已经看不到野鸭和野鸡的身影了。

徐清风也就收手了。

就在他打算离开的时候,突然看到了一株灵芝。

这可是个好东西。

灵芝在华夏,自古以来,便是灵草。

跟人参齐名。

灵芝的出现,最早是在《神农本草经》。

神农本草经里,便已经将灵芝列为“上上药”,极其珍贵。

而且值得一提的是,灵芝作为药材,是完全没有副作用的。

长期服用,不仅能治病,而且还能改善体质。

灵芝的生长很广泛,南北皆有,但在所有的灵芝里。

药用价值最高、有效成分最丰富的灵芝,当属还是长白山的灵芝。

得天独厚的自然环境,使得长白山所产的灵芝,其内含的有效成分,比别的地方普通灵芝要高不少。

所以价格也是十分昂贵。

好东西,徐清风当然不会错过,当即收入了空间。

收了灵芝,徐清风折返回去,跟王小军汇合,两人便回家了。

王小军跟徐清风分别之后,又打到了一只野鸭,一只野鸡。

加上此前他们一起收获的两只野鸭,两只野鸡。

徐清风也从空间拿出了三只野鸭凑数。

一共是九只,三只野鸡,六只野鸭。

这收获,直接让王小军笑的合不拢嘴了。

好家伙,他这辈子的收获也没有这么大啊。

“老规矩,五五分,因为飞龙比较贵,所以要是谁拿两只飞龙就少拿一只野鸭。”徐清风跟王小军分配起战利品来。

王小军点了点头:“风哥,那我拿两只飞龙。”

于是王小军飞到了两只飞龙,两只野鸭,徐清风得到了一只飞龙,四只野鸭。

但分配完了之后,王小军又把其中一只飞龙递给了徐清风:“风哥,这只飞龙拿去给大妈炖了,小鸡炖蘑菇,我晚上来吃。”

徐清风看着王小军,这小子,感情在这里留了一手。

他说,王小军这小子,怎么刚才说要飞龙。

这等于是变相让徐清风多拿了两只野鸭。

因为那只飞龙,王小军也没有得,而是转头拿出来给大家伙加餐了。

徐清风有些感动。

很多亲兄弟都做不到这样,还明算账呢,军子这小子,能处。

“军子,以后有我一口吃的,便不会少了你的。”徐清风也不是那么矫情的人,当即对王小军说道。

“我打算去林场那边,把这些野鸭和野鸡给卖了,所以这飞龙你还是拿给我妈吧,但千万别说我去卖野鸡和野鸭了。”徐清风没有立马回家,而是对王小军说道。

王小军连忙叮嘱徐清风千万要小心。

要是遇到戴着红袖章的人,赶紧跑。

徐清风哭笑不得,如何才能跟小伙伴解释,现在林场已经不抓小摊贩了呢?

思维固化太可怕了。

那句话怎么说来着...头上的辫子剪了,心中的辫子依然还在。

有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的既视感。

算了,徐清风懒得说太多。

时间会证明一切。

当然,等到所有人都敢于出门做生意了,基本上各行各业都已经有人了。

赚第一桶金的机会便也失去了。

所谓风口,便是如此。

徐清风家里有一辆自行车,是他爹骑的,如今被他爹骑走了,所以徐清风去林场那边,只能靠双腿。

交通靠走,通讯靠吼...

当然,去林场还可以坐班车,票价一毛五。

徐清风摸了摸口袋,有两毛,嘿,那感情好,不用腿着去了。

约莫半个小时,徐清风来到了林场。

如今的国营林场,放眼整个长白山林区,那都是独一档的存在,没有之一。

待遇甚至比城里的那些公家单位还要好不少。

有自己的学校,医院,交通公司,电影院,巅峰时期的员工超过三千人。

整个长白山地区,靠着林场养活的人超过两万人。

不确定老徐下午有没有来林场,所以徐清风下了公交,便直接朝着黑市去了。

之所以没有去林场的国营饭店和菜市场,是因为那边都有固定的供货渠道。

他过去两眼一抹黑,谁也不认识。

别人凭啥收他的野鸡和野鸭。

所以啊,只能去黑市那边做买卖。

不过徐清风倒是一点也不担心卖不出去。

林场小几千人规模,加上家属,那对物资的需求海了去了。

一两万人每天的吃喝拉撒,是一个天文数字。

前世也就是这几年的时间,林场那边鼓捣出了一个特大的商业城。

附近村子的村民,都不赶集了,去商业城买东西,种类多,价格实惠,品质还有保证。

不过,林场也就这几年的辉煌了,等到90年之后,效益便急转直下,开始走下坡了,最后在千禧年前后彻底关停。

徐清风扛着麻袋,站在脏乱差的黑市门口,嘴角浮现出微笑。

林场的死活他才懒得管呢。

如今79年,距离90年林场效益变差还有整整十一年的时间,难道十一年的时间,还不能让他财富自由?

那他混的也太不行了。

找了个位置,徐清风把野鸡野鸭拿了出来,摆放在脚下。

这边的人流量还是不错的,林场这边的工人,对经济的察觉,比农村那边要好上很多。

“哟,小哥,你这是树鸡吧?”不一会,一个老头看到了飞龙,眼前一亮,蹲下身子,跟徐清风搭话。

“这位老先生,您眼力真好,可不就是树鸡。”徐清风竖起了大拇指,夸了一句。

飞龙,也有很多人管它叫树鸡,因为飞龙平常的时候,喜欢在地上溜达觅食,一遇到危险,就飞到树枝上,这也是为什么管它叫树鸡的原因。

“没错,我可是好一阵子没有看到树鸡了,你说个价,多少钱,我要了。”老头打量了一下飞龙的脚爪,确定了这就是飞龙。

别的家禽的爪子都是前边都是三个爪趾,而花尾榛鸡是爪子前边却有四个爪趾。

这和传说中的龙的爪子是一样的,也是区别飞龙跟家鸡的一个因素。

徐清风也是知道飞龙的价格的。

因为飞龙肉质极为细嫩,不管是红烧还是炖汤,味道极其的鲜美,而且还具有大补的功效。

所以很多有钱人都好这一口,飞龙不是论斤称的,而是论只,一只十块。

差不多相当于林场工人一个星期的工资。

这是一个很离谱的价格。

要知道,八十年代,猪肉的价格才8-9毛。

一只飞龙能买近十来斤猪肉。

“价格还算是公道,我要了。”老头没有还价,直接拿出了十块钱,买走了飞龙。

徐清风给老头装好,询问他贵姓什么。

“贵姓不敢当,小老儿姓李,木子李,林场的厂长是我儿子。”老头笑呵呵说道。

徐清风直呼好家伙,感情是厂长老爹,难怪见识和出手都是不凡。

十块钱的飞龙,说买就买了。

这也就难怪了。

“我住家属区一号楼,你以后要是抓到了飞龙,给我送去,我都收。”临走的时候,老李对徐清风说道。

徐清风受宠若惊,连忙说他还有一只飞龙,而且是活的,问李老要不要?

这真是出门遇贵人。

感情收获了一张长期饭票。

李老眼前一亮,说当然要了。

死掉的这只,拿回去炖蘑菇晚上吃,活着的可以养几天再吃,完美。

徐清风悄默默的从空间里,弄了一只飞龙在麻袋里,然后拿出来卖给了李老。

再次入账10块。

剩下的飞龙徐清风不打算卖了,得留着空间做种。

要不是实在缺钱,徐清风都只打算卖一只的。

但空间有三只飞龙,加上缺钱,所以徐清风便匀出了一只来卖钱。

“小伙子,你知道花尾榛鸡为什么叫天上飞龙吗?”老李对徐清风说道。

徐清风其实是知道的,这有不是什么稀罕事,但听老李这么说,还是迷糊的摇了摇头。

这是人情世故,让老李卖弄一下学识,他开心,徐清风何乐而不为。

老李跟徐清风说了起来,这天上飞龙,是来自于清朝的乾隆皇帝,乾隆皇帝很喜欢吃飞龙,于是给花尾榛鸡赐名“天上飞龙”。

徐清风夸了一句李老学识渊博。

徐清风想起那株灵芝,整个林场,能买得起灵芝的人,怕是屈指可数,眼前的李老,就是其中一位。

于是他拿了出来,询问李老,要不要买。

李老看到灵芝,眼前一亮,这玩意可是好东西。

他也是懂一些药材的。

“怎么卖?”李老询问徐清风。

八十年代初的物价徐清风知道一些,灵芝一斤大概是50元。

这株灵芝差不多3斤,也就是150元。

李老身上没有带那么多钱,让徐清风在这里等他会,他回去取钱。不一会李老便拿了150元回来。

卖了灵芝之后,徐清风那叫一个激动。

马无夜草不肥,人无横财不富,这灵芝也算得上是一笔横财了。

李老买下灵芝也是十分开心,笑着离去了。

徐清风看着李老离去的背影,笑着嘀咕了一句,感情乾隆皇帝除了喜欢大明湖畔的夏雨荷,还很喜欢吃花尾榛鸡。

李老头走后,徐清风很快便又忙碌了起来,因为野鸭、野鸡确实紧俏,所以不缺买主。

而且黑市不需要用票证,所以很多厂区的员工家属都喜欢到这里来。

这次有一位大姐看中了一只野鸭。

徐清风没有称,所以都是按只卖。

野鸭徐清风卖5块钱一只。

每只鸭子差不多5斤,相当于1块钱一斤。

跟猪肉差不多,略贵一些。

买的人还是很多的。

不一会,徐清风带来的那些都已经卖完了。

四只野鸭,两只飞龙,灵芝,一共收获近两百块。

这钱来的太轻松了。

怀揣着这笔‘巨款’,徐清风在黑市也开始采购物资。

不仅不需要票,而且比供销社还要便宜一些。

这年头的物价很低,大米,面粉都是一毛八。

蔬菜五毛,猪肉八毛。

鱼差不多也是八毛一条。

鸡蛋5毛钱一斤。

...

徐清风还买了一斤大白兔奶糖,此外,在烟贩子那里拿了几条烟,哈德门,大前门,白山,华子。

一样一条,好些烟,后世想抽都抽不着了,因为停产了。

徐清风想念这些烟的味道,于是买了好几种,打算来回换着抽。

徐清风数了数家里多少人,买了六条洗脸巾。

如今家里就两条洗脸巾,大哥一家用一条,他跟父母用一条。

极不卫生。

徐清风现在有钱了,当然要改善一下家里的经济条件。

除了洗脸巾,他还买了几个脸盆。

现在家里的脸盆都是几个人共用的。

00后的小盆友估计很难想象...

因为后世这些日用品早已经普及,价格也十分低了。

一个人可能都有好几个脸盆。

洗脸的,洗脚的,洗p股的...

而在八十年代,一个人拥有一个脸盆就很幸福了。

这些生活用品,都是极其珍贵的。

...

徐清风买了一麻袋的生活用品,然后又买了一根鱼竿...

他所有想买的,黑市基本上都有,这让徐清风有些惊喜。

不用跑别的地方。

一站式购齐,多省心。

(此前写的时候,没有查物价,然后飞龙价格有些离谱,改了一下,价格由80降到了10块,然后添了一个卖灵芝的情节上去,这样主角的钱就没有变少了)

除了这些,徐清风还从一个票贩子手上,买了不少的票。

粮票,油票,澡票,工业票,自行车票等等。

这些票可以说是时代的印记了。

之所以会出现这些票,是因为物资稀缺,所以才会凭票供应。

等到工业体系逐渐完善,物资不再缺乏了,票证逐渐也就废除了。

不过八十年代,很多东西,依然还是要凭票购买的。

徐清风最感兴趣的,还是三张酒票。

这酒票是可以拿到国营饭店或者去供销社买茅台的。

就是现在的茅台,普通人还是喝不起的。

大部分工资40-50块,而一瓶茅台就要10块,有些小贵。

当然,作为重生人士的徐清风,却表示太便宜了。

后世的茅台可是两千多一瓶。

而当时的工资水平,普通人也就四五千。

按照工资对比,似乎是现在更划算一些。

无所不能的黑市居然没有茅台买,于是徐清风拿着三张酒票去了供销社一趟。

花了30块,到手三瓶茅台。

前标上有“地方国营茅台酒厂出品”字样。

除了这,倒是没有什么防伪标,不过这年头,市面上没有什么假酒,不像后世造假那么猖獗,可以放心的买。

购买好全部东西,才花了一百块出头。

不得不说,真他娘的便宜。

这还是徐清风放了一大部分进空间,不然他一个人肯定拿不完的。

这么多东西,他也没有打算一次性拿回家。

以免吓到父母和大哥大嫂。

先挑拣一些急需用到的东西带回去,然后剩下的过两天一点一点的拿出来。

潜移默化,就不会显得多了。

傍晚时分,搭乘最后一班班车,徐清风回到了村子。

特意没有在村子下车,而是快到的时候,徐清风就下了车。

下车的时候,他还是两手空空,但到荒无人烟的小树林逛了逛,出来的时候,便已经扛着麻袋,一只手还拎着几个桶和脸盆。

徐秋生看到弟弟这大包小包,连忙跑过去帮他提东西:“我说弟弟,你这是去打劫了供销社吗?”

徐秋生哭笑不得的问道。

“哪能啊,我不是跟军子拿弹弓打了几只野鸭野鸡吗?然后拿到林场那边的黑市,跟人换的。”徐清风对大哥眨了眨眼睛。

徐秋生点了点头,刚才王小军都跟他说了。

他刚才还在他娘说,弟弟这一趟也不知道能不能顺利。

没想到正说着话呢,弟弟就满载而归了。

而且看这肩扛手提,许是卖了个好价钱。

这才有钱买这些东西啊。

大嫂跟妈正在院子里拔鸡毛。

王小军在旁边逗着徐佳佳。

看到徐清风回来,军子连忙站起来:‘风哥,你回来了?’

徐清风把麻袋里的烟拿出来,扔了一条大前门给王小军。

把军子给乐的,嘴都差点没笑歪,直呼风哥够意思。

“就一条烟,至于开心成这样吗?”徐清风哭笑不得。

徐清风自然也不会忘记他爹跟大哥。

两条华子便是给他们的。

重生回来,赚了钱,阔绰一把,他觉得很有必要。

七八十年代,家里过的太苦了,苦的他几十年后,午夜梦回,都心里发酸。

这种感觉,可能后世的人,都无法亲身体会,自然也不会明白。

...

穷人乍富,为啥会疯狂消费,是因为穷怕了。

农村地区拔鸡毛,烧一锅滚烫的开水,浇在野鸡身上,然后趁热,开始拔毛。

院子里热气腾腾的。

徐清风想要帮忙,但被何春花给赶走了。

一只鸡,还需要那么多人拔毛啊,别说的埋汰了。

于是徐清风往老妈嘴里塞了一颗大白兔奶糖。

让老妈甜到了心里。

何春花嘴里说着,她不喜欢吃糖。

但其实是想让徐清风把糖省着,给孙女佳佳吃。

“妈,我买了一斤呢,佳佳哪能吃那么多。”徐清风笑着说道。

当然少不了侄女的。

“佳佳,张嘴。”徐清风剥开了一颗大白兔奶糖,投喂到侄女的嘴里。

侄女舍不得大口吃,又吐出来,小手拿着,舔一口,甜丝丝的。

“真好吃,叔叔,我最喜欢吃的就是大白兔奶糖了。”徐佳佳脸上乐开了花。

小嘴巴也十分甜。

左一句叔叔好,右一句叔叔帅...让徐清风觉得,这一斤大白兔奶糖买的正值。

何春花看到徐清风带回来这么多东西,也是有些震惊。

连忙问徐清风花了多少钱。

徐清风告诉他们,没有多少钱。

但没有说数字,只说就几只飞龙的价格。

他这倒也没有说谎。

只是家人不知道飞龙的价格,所以也不觉得贵了。

只说,下次别买这么多东西了,浪费钱。

“妈,这怎么能叫浪费钱呢,我买的都是必需品。”徐清风微微一笑。

“弟弟,没想到你弹弓打的这么好,下次喊我一起去,办席不一定需要猪肉,咱们多打几只野鸡野鸭,就可以了。”徐秋生还是对弟弟结婚的酒席念念不忘。

徐清风点了一根烟,默默抽了起来。

“哥,我不想结婚了,这是我想了很久才做出的决定。”

“你先别说话,让我说,就说我受伤这些天,我那未过门的媳妇,可曾到我们家探望过一次,哪怕看一眼?”

...

徐秋生沉默了,弟弟说的也是事实。

“我进山还不是为了办席,虽然说鲁莽了一些,但...也没有做错吧,我看啊,对方心里没有你弟弟,所以啊,哪怕是能办的起这席,我也不想结这门亲了。”

徐清风这话也是说给他妈妈听的。

何春花放下了手里的野鸡,留下一盆子的鸡毛,走了过来:“儿子,没准是亲家家里也有事呢。”

“怎么能说这样的话,马上好事就要临近了。”

徐清风心中冷笑,前世听说徐家出事了,对方连夜就上门退婚了,这是家里有事?

其实对方这是揣着明白装糊涂呢,对徐清风的受伤装作不知道呢。

当然,怀着什么心思,就不知道了。

但作为亲家,如此作为,实在是让人不齿。

这一世,没有发生的事情,徐清风也不想多说。

“妈,你儿子帅不帅?”徐清风摸了摸自己的脸。

“帅啊,我生的儿子,都是继承了我的美貌,帅气。”何春花微微一笑。

“那不就得了,你儿子这么帅,还愁娶不到老婆?都说男怕入错行,女怕嫁错郎,其实男的何尝又不怕娶错媳妇,娶妻求贤,要是娶的老婆不好,那是会祸害整个家的。”徐清风开口道。

“儿子,虽然你说的也有一些道理,但还是要慎重,你先考虑几天,我托媒人去隔壁村问问吧。”何春花点了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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