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款小说穿成年代文大佬的前妻推荐_主角沈菀萧烽小说新热门小说

黑岩故事会

沈菀萧烽是小说《穿成年代文大佬的前妻》的角色人物,是由作者筱猫喷雾写的一款年代类小说。目前小说连载中,以下是小说《穿成年代文大佬的前妻》的章节内容

爆款小说穿成年代文大佬的前妻推荐_主角沈菀萧烽小说新热门小说

头痛!

沈菀在剧烈的头痛里醒过来,胸口仿佛压着一块大石头,几乎喘不上气来,头痛伴随着一阵阵眩晕,屋子里黑漆漆的,恍惚间沈菀以为自己再死了一次。

不祥的预感在脑子里突突地跳,空气里除了沉闷的尘土味还有淡淡臭鸡蛋的味道。

不好!

是一氧化碳中毒!这个家里的煤气泄露了!

多年面对危机的经验猛地告诉沈菀这个判断,沈菀当即忍着头痛,一把推开了门,踉踉跄跄地往外跑,这是一个狭窄的户型,卧室出来就是客厅,杂物简直堆积成了山,沈菀脚下一个不稳,摔倒在地。

也是这么低的视野里沈菀才发现,西北方向,门的后面还躺着一个小孩!

完蛋!

他会没命的!

巨大的意志力支撑着沈菀爬起来,沈菀一脚踹走地上的杂物,那里果然躺着一个小孩,瘦弱得简直像一只猫,沈菀不费什么力气就抱起了他,穿过逼仄的客厅,撞开门,终于呼吸到了新鲜的空气。

肾上腺素激起的气力仿佛在一瞬间撤去,沈菀抱着孩子瘫坐在冰凉的地上,空洞的目光扫过对门的门牌号——702。

刹那间,如水的记忆涌上来,她是死了,但又活了,确切的说,她穿了,穿到了徒步时为了消遣而带的小说里,这本《穿越七零,糙汉军夫狠狠宠》是一个典型的甜宠文。

相应的,就会有很多又蠢又毒的配角,沈菀就是穿到了这么一个角色里,当时看到这个配角和她同名同姓,沈菀认真的看了这个配角的剧情。

原著沈菀是一个漂亮但无脑的女知青,实在受不了村里劳作的苦楚,用尽手段嫁给了男二萧烽,为的就是随军离开农村。

当时沈菀抱着孩子,威胁说不让她跟着去她就抱着孩子跳河,萧家无奈,只能让沈菀跟着来到了西南。

萧烽是个沉默寡言的男人,对于心有白月光女主的他来说,逼婚的沈菀很得他的厌恶,给沈菀安排好住处和每个月的五十块的生活费,已经接了任务走了三个多月了。

萧家人以为沈菀只是为了离开农村困苦的环境,离开了农村就会好好过日子。

但他们还是低估了沈菀的极品程度,在这个没人管束的地方,沈菀对怀里这个三岁的小孩拥有绝对的权威——

平时动辄斥骂,一有不顺心的地方就罚小孩彻夜在客厅里罚站,更过分的是连基本的吃喝也不是天天都给,三岁的小孩头大身子小,说话跟猫叫似的小声,还有轻微的结巴,平时身上脏兮兮的,活像垃圾桶里捡出来的。

沈菀平日里在大院里行走看谁都是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的,很不讨喜,加上住在筒子楼的顶楼,平日里把孩子关在家里没人知道孩子过得这么凄惨。

直到沈菀穿过来的这次煤气泄漏,原著里沈菀自个头也不回跑出来了,直到新搬来同住在七楼的女主顾青青发现不对劲,才救下了这个小孩。

可是还是迟了,他的一氧化碳中毒已经到了重度,救回来控制大脑的神经已经坏死,终身只能坐在轮椅上。

萧烽执行秘密任务回来后得知这个噩耗,坚决要和沈菀离婚。离婚后,沈菀没有办法,勾搭上国营厂的老厂长,可人家对她只是玩玩,沈菀气不过,和这个老厂长发生争执,被打昏推下山崖,死无全尸。

而她会穿过来,是因为昨天县里的电影院上新,沈菀穿了最喜欢的裙子闪亮登场,却被评论说不如新搬来的女主顾青青清水出芙蓉好看,性格也比不上顾青青温柔可人,回来就气病了,躺在床上发起了高烧。

本就高烧鼻塞,煤气泄漏当即就要了她的小命,再醒过来就是二十一世纪的沈菀了。

回想到这,沈菀就不由得叹气。

上辈子她乘着互联网的东风挣到一笔钱足够养老后,就开始专心发展自己的爱好,在全球各地旅游徒步,看遍大好河山,她还开了个账号,分享自己徒步的美景。

这次挂掉是因为她开车自驾游的路上,遇上山洪,山洪引发山体滑坡,土一埋,人就没了,享年二十八岁。

人的生命是脆弱的,天灾的力量难以抗衡,死了就死了,沈菀也不遗憾,再活一次怎么着都是她赚大发了。

沈菀抱紧了怀里的孩子,想了这么多,时间也就过去了一小会,这个时代没有电话,打119都打不了,沈菀不敢贸然处理煤气泄露的问题,沈菀的邻里关系冷漠,闹出这么大的动静也没有人来查看,连对门的女主也没有打开门。

沈菀叹口气,她既然活过来了,原主留下的烂摊子也该她处理。

首当其冲的就是煤气泄漏的家和怀里这个可怜的小孩。

沈菀一口气跑下了楼,果不其然门口站着两个站岗的警卫员。

“同志!我家的煤气罐漏了!”

沈菀语出惊人,完全遏制住了两个警卫员看她厌烦的目光。

家属院里接了煤气,他们受过一定的安全培训,知道煤气泄露的危害,紧急向上打报告,沈菀也被送到了医院里。

一路颠簸,昏睡的小孩终于睁开了眼睛,无神的大眼睛几乎占据了整张脸的三分之一,两颊凹陷,头发干枯,眼睛一睁开就蒙上了眼泪。

“对、对不起,妈妈,小厌错了,不要、不要送走小厌。”

来检查的医生顿时看沈菀的眼神就不对起来,沈菀听了这话却是又高兴又酸涩。

高兴于这孩子现在就能醒过来说话了,应该中毒程度不深,酸涩是因为这倒霉孩子,也太可怜了。

这次煤气泄漏,可以说原主沈菀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她高烧昏迷,小孩担心她,加上沈菀对他不管不顾,根本没教过他遇到问题出门向大人求助。

小小的人就自己踩着板凳,想给妈妈烧壶热水,可他终究是个小孩,加上沈菀昏迷前也没给他吃东西,更没有力气,酿成这场祸事。

结果原著里高烧昏迷的沈菀登一下就自己开门跑了,给这个三岁的小孩留下终身的残疾。

阿西吧,想到这真的是想把原主拉出来鞭尸啊!

沈菀越悲愤,心里对这小孩的怜惜就更深一分,她试探性的伸出手,小孩的眼神瑟缩了一下,整个身体都是向后的,显然是怕的,但还是把脸凑了过来。

小孩的脸颊软软的,虽然瘦得厉害,摸起来也还是很舒服,加上小孩这依赖的姿态,沈菀的心都要化了。

上辈子的沈菀前期心思都在挣钱身上,有钱之后看凑上来的男人哪哪都不爽,心里又一直有全球旅游的想法,就没在谈恋爱上下过心思,虽然喜欢乖巧漂亮的小孩,但根本没想自己生。

后期更是全身心投入自己的爱好里,常年行走在人迹罕至的深山密林里,人都没见过几个,如今被萌娃攻击,沈菀当即就决定这小孩她养了。

“小厌不怕,妈妈一直在呢!小厌晕倒了,妈妈很担心,我们来医院检查一下。”

沈菀的声音不由自主就夹了起来,一旁的医护人员见状,放心地合上门,留这对母子单独相处。

小厌无神的大眼睛绝望的闭上了,那个穿白衣服的阿姨走了,妈妈就不用再装了。之前也是这样的,妈妈在奶奶和婶子面前会对他好,还会给他糖吃,那简直是他最开心的日子。

后来妈妈来到了这里,妈妈说她最讨厌小厌了,每次在外面装一次都要回来拧他,真的好痛。

小厌很怕疼,但是不能哭,哭了就要在黑漆漆的客厅里站一夜了,小厌也怕黑,妈妈说黑黑的地方会长出来怪物,他们会把不听话的小厌吃了,小厌好害怕。

沈菀忙着给小孩兑上一杯温水,没注意间小孩伸出一只手,头低低地,一副认命的样子。

沈菀发愣间想起原主的恶行,原主今年是二十二岁,十八岁那年嫁给萧烽,转年生下孩子,记忆里完全没有生下孩子之前的记忆,只有生下孩子的剧痛和农村的困苦。

生孩子的疼痛让她恐惧,生下孩子发现萧家人说之前不让她去随军是因为她怀孕了,生下孩子就可以去的话都是谎言,真实原因是萧烽压根没想过要让她来随军。

从此恨上了这个小孩,在暗地里斥骂都是轻的,以性命为要挟来到家属院后不加收敛,导致小孩养成了在外人走后自动伸出手接受惩罚的习惯。

原主沈菀会狠狠的拿尺子抽他细嫩的掌心,还威胁小孩不许哭,哭了就不许吃饭,哭出声了就不许回床睡觉,只能在黑暗逼仄的客厅里站一晚上。

天哪,这是什么样的畜生啊!

沈菀头痛,沈菀气愤,沈菀想把原主拉出来打一顿。

婚姻、生活不顺心为什么要拿孩子来出气,小说里轻飘飘的几行字,落在现实的记忆里,几乎要把沈菀这个三观正常的人类气死。

沈菀放下水杯,小心地绕过打着点滴的手,把轻飘飘的小孩抱在怀里,“小厌还记得吗?之前妈妈生病了,躺在床上,一直都醒不过来……”

孩子的眼眶又迅速红了,又开始结巴起来“怕、小厌怕……”

沈菀的心都要被这可怜巴巴的心击倒了,她忍不住亲亲小孩白嫩的额头,“是小厌啊,小厌是大英雄,小厌救了妈妈。”

怀里的而小孩仰头来看,大眼睛专注的盯着她,两排扇子似的睫毛像蝴蝶,期待得像等着主人肯定的小狗。

沈菀忍不住又抱着崽子亲了几口,“当然了,小厌是妈妈的大英雄,妈妈以前错了,妈妈以后会一直喜欢小厌的。”

“小厌、喜欢妈妈,妈妈,一点点,喜欢小厌就、就可以。”小厌伸出细瘦的手指,比了一小点的样子。

实在是乖的令人心疼,也不知道原主这根坏到透底的歹竹,怎么生出这么好的好笋来。

母子两个在医院住了一晚,都没有什么大事,连原主身上原本的高烧仿佛都被她的穿越治好了,活蹦乱跳的,除了有点偏瘦之外身体非常健康。

至于小崽子,沈菀足足挨了一个小时的骂,要不是小厌紧紧抱着她的胳膊,医生简直要报警告她虐待小孩。

小崽子身上的问题显而易见的营养不良,长期挨饿还有点胃病的趋势,好在现在年龄小,身子骨还没长成,仔细养是可以的。

沈菀拿了药,再三和医生保证自己以后会好好对孩子,才牵着小孩离开了医院。

离开医院的时候是正午,医院旁边就是国营饭店,传来一阵饭香,恰好沈菀耳朵尖,听到了旁边的的咕咕声。

小孩子之前被养的进食不规律,原主心情好的时候让他吃,就拼命吃,心情不好,就没得吃,肠胃长期这样一饥一饱,非常脆弱,沈菀只能喂他喝了小半碗,现在怕是饿了。

沈菀当即不含糊,牵着孩子的手就往国营饭店里走,小小的人居然站在原地,着急起来只能说一个字一个字往外蹦,“贵!好、贵!”

小厌记得,每个月爸爸托人来送钱的时候,妈妈会带他来国营饭店吃一顿饭,吃完家里就没有钱了,必须要省着吃饭,他今天已经吃过饭了,不用吃了。

可怜见的孩子,沈菀一把把孩子抱起来,“小厌,妈妈饿了,陪妈妈吃饭好不好?”

这招果然灵,怀里的小孩也不说贵了,一个劲地说吃。

走进国营饭店,这年头大家兜里都紧巴巴的,哪怕是饭点,饭店里也还有空桌,沈菀抱着孩子坐下。

一坐下就有一个脸圆圆的大姐,吃得胖乎乎,也没有招呼客人的热切,语气补血,“呦,这不是萧副团长媳妇吗?这也不是月初萧团长寄钱来的时候啊,怎么来我们这了?”

到底不是自己的记忆,相关的记忆总是需要一个锚点才能触发,沈菀一下就想起了原主为了做戏,每个月萧烽托人送来生活费的时候,会带着孩子来县城国营饭店吃一顿做戏给萧烽战友看,随后就对孩子不管不顾,一天吃一顿都难。

这记忆实在是越挖越有,沈菀都不敢想象还有什么大雷等着她,回想起这些记忆的她仿佛有了案底一样,原主是怎么忍心看着那么小一个小孩从怯生生喊饿到学会饿的时候就从水龙头接水,混个水饱,然后抱紧自己饿昏过去的啊!

沈菀带着小厌在国营饭店里点了最贵的番茄牛腩,吃饭的时候,胖乎乎的大姐就在橱窗后面看着。

看着沈菀慢慢的一口一口喂着那小孩,之前来的时候这小孩都是恶狼一样猛地往嘴里扒饭,吃得他都怀疑这孩子在家里没吃过饭,要活活把自己撑死的样子,如今沈菀这样子细心耐心,喂了小半碗还仔细摸了摸孩子的肚子,确认孩子既吃饱了又没吃撑才开始吃自己的饭。

嘿!看着还有几分真心爱孩子的样子了,难道进了一回医院,就变了个人不成?

吃完后,沈菀只让小厌走了一小会消食,就不由分说地抱着走,小孩子觉多,昨天到现在,经历又太多,到家的时候,小孩已经在她怀里睡着了。

打开门,昨天惊魂一夜的经历不是假的,这个家简直像个垃圾堆,经历了昨天工作人员的抢修,地板上更是多了不少泥脚印,沈菀在野外徒步的时候搭建的帐篷条件都要更好。

沈菀掂量一下睡得香喷喷的小孩,记忆里,小孩睡的房间在房子的西北角,紧紧挨着厨房,阴暗潮湿,也是大量堆积杂物的地方,只有一张小小的床供孩子蜷缩着睡觉。

沈菀心疼怀里的宝贝,自然不会再让他睡在那样的环境里,根据剧情,男二萧烽还有好几个月才能执行完秘密任务得知外界消息,现在她就是这个家里的老大,就让这个香香软软的小孩来给她暖床吧。

卧室里稍微整洁一些,正午充足的光线让沈菀看清了昨晚醒过来的地方:一张木制双人床,一个大衣柜并着一个梳妆台就把整个空间填满了,梳妆台上还堆满了衣服,不知道是不是穿过的,双人床上也不例外,除了衣服之外,沈菀甚至找到了吃剩的栗子壳。

……

把堆着的东西都推开,腾出一个睡觉的地方,想到昨晚自己就睡在这么一个垃圾堆上,也不知道会不会从角落里钻出蟑螂来。

安顿好孩子,沈菀揉揉酸痛的肩颈,这副身体比不上她上辈子长期健身的体魄,抱了一会孩子就酸得不行。

昨天奔波一夜,现在中午太阳起来了,沈菀简直能闻清自己身上的酸臭味,亏得那孩子不嫌弃她,还肯让她抱。

家属院里通了自来水,洗澡还算方便,只是昨晚家里发生煤气泄漏这样的重大安全事故,煤气罐已经被拆走了,没得洗热水澡。

沈菀也顾不得那么多了,意识到自己脏兮兮之后感觉身上仿佛有虫子在爬,现在是九月中旬,中午天气还暖和,洗个冷水澡不是什么负担。

沈菀接了一桶水提进卫生间,这时候的住房肯定不会有什么干湿分离了,家里的卫生间只能洗澡,厕所每层楼只有一个,由两户人家共用。

壁龛上的洗漱用品也少得可怜,只有一块肥皂,这时候沈菀想起之前网上流传的十八功效合一的高端硫磺皂了,穿越一遭,她也是用上这样的高端货色了。

这时候洗冷水澡并不冷,沈菀先用肥皂洗了头,另打了一桶水来洗澡,用上这肥皂来搓澡,不愧是高端用品,用下来沈菀感觉身上简直像轻了两斤灰。

一身清爽的沈菀这才有功夫来打量现在的样貌,上辈子她可是个大美女,书里虽然说沈菀又蠢又毒,但是有一张漂亮的脸啊,总不能她穿一回,除了一条命到处纯亏吧。

这个家里到处都是灰,唯独面前这梳妆台上的镜子没有灰尘,可见原主也是经常照镜子的。

沈菀一看,难怪书里沈菀勾一个准一个,镜子里的人一张芙蓉面,鼻梁高挺,眼睛清亮,粉鳃桃面,头发浓密,湿发滴落的水珠顺着脖颈滑下,搓了泥后的皮肤透着淡淡的红,活脱脱一个肤若凝脂,活色生香的美人。

更重要的是,长得和她上辈子一模一样!

同名同姓,加上长得也像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这书,看来她就该穿啊。

白得了一个天使一般的乖宝宝,老公常年在外心有白月光每个月只给钱……

神仙日子啊!

沈菀哼着歌擦干了头发,看床上的小孩还在睡,美滋滋的香了一个,下楼去托师傅来送煤气罐。这孩子身上也干净不到哪里去,但他身体弱,就不能洗冷水了,必须得让师傅来装好煤气罐。

煤气站不远,沈菀来回也只用了半小时,701却传来了拍门声和细微的抽噎声,声音断断续续的,像是哭了很久。

沈菀打开门,哭得脸色潮红的小孩跌坐在地上,看她的脸色没有厌恶才哭着扑上来抱住了她的腿。

沈菀蹲下来,心疼地把孩子抱进怀里,“不哭了,不哭了宝贝,妈妈回来了。”

哭得浑身汗津津的孩子直打嗝,整个人往她怀里钻,怎么哄都不肯出来,沈菀只能抱着孩子,用手帕去卫生间打湿,轻柔的擦干他脸上的泪痕。

“小厌不哭了,小厌是妈妈的宝贝,妈妈最喜欢小厌了。”

小厌哭得肿起来的眼睛眨巴着哽咽,“小厌,是讨厌、的厌。”

刹那间,一道惊雷劈下似的,孩子爹不在,原主沈菀又极力抗拒给孩子起大名,户籍系统给对于这些年幼的孩子都是从开始上小学才登记的,全家人就遵循着沈菀的话,一直“小厌小厌”地喊。

这个小名乍一听以为是“小彦”或者是“小焰”之类的,没想到原主这么恨啊,在旁人的面前不说,却跟小孩说是讨厌的厌。

一想到昨天到今天自己还口口声声的喊着“小厌”,这该给这个孩子造成多大的伤害啊。

“宝宝不喜欢这个名字,我们另外起一个好不好?”之前觉得叫小名能够拉近他们之间的距离,没想到居然是这样的一个毒瘤。

那就快刀斩乱麻,直接给孩子换一个名字。

没想到这孩子却是哭着摇头,名字是最简短的咒语,这个小名,对于原主沈菀来说是咒骂,是讨厌,可是在原来疼爱他的萧家人口中,可能也代表了爱吧。

沈菀摸摸孩子的头,脑筋急剧转动,灵光一闪,“宝宝,妈妈之前没有告诉你大名,叫萧厌离。”

“萧、厌离?”

“对哦,是讨厌分开的意思,没有讨厌小厌。”

换个名字就给这个缺爱的孩子高兴得不行,不哭了也不肯从她身边走开,小小一个尾巴缀在她身后,偶尔帮她递个毛巾。

沈菀现在正在清理厨房,方便一会安装师傅来可以直接把煤气罐装回来,还好沈菀过来随军也只有三个月,也并不经常开火的样子,厨房里只有积灰和一些杂物,没有太多难除的油污,要不然这厨房打扫起来实在是太难了。

这是个狭窄的家,厨房也小得几乎不能站两个成年人,但装修还可以,排油烟的排风扇下是煤气灶,还有一排橱柜,把杂物和灰尘除去之后,看着就很整洁了。

厨房之后收拾客厅,客厅里堆着很多鲜亮的布料,大红大紫的比比皆是,在这个主审美是简朴的时代来说是挺难得东西,更别说现在买布还需要布票,原主没了布票就用钱去换,导致每个月虽然有50块的生活费却一点不够花。

月初钱刚到的时候大吃大喝,月中就开始勒紧裤腰带过日子,到月末除了小厌,她也要饿上两天。

昨天在医院登记的时候沈菀知道了确切的日期,现在是1976年9月17号,是一个尴尬的日子,沈菀手里的钱扣掉昨天的住院费医药费只剩六块钱了。

希望这些鲜亮的布料有人肯和她换点吃的吧,以物易物的交换不方便,不过现在还是禁止买卖的,沈菀没有女主的胆子和运气,不敢去黑市,也没把握没人发现不被举报投机倒把。

沈菀叹了口气,把这些还干净的布料叠在一起,整理出卧室衣柜一角放下,接着忙碌,把许多破旧得不行的,已经坏掉的还有食品包装带统统丢掉,再配合小厌颤颤巍巍端过来的水,把家里里里外外都擦一遍。

打扫好主体卫生,还剩下一堆衣服和被褥要整理,这里面可以说百分之九十九都是沈菀的衣服,是的,除了客厅那些布料外,沈菀还买了许多成衣,还有一些是请了裁缝剪裁的衣服,这里面以各式各样的连衣裙最多。

这年头的妇女们还是主要穿方便劳作的衣服,原主沈菀买这么多连衣裙,看起来确实是很讨厌在农村的日子了,只想回到城里享福。

她的想法沈菀无从评判,毕竟她也没吃过那种苦,可是沈菀就错在对身边的人太狠了,这不,来随军的好日子没过三个月,就成了她这么一个人。

把明显穿过的衣服挑出来,把家里的桶都用上,撒上洗衣粉,沈菀继续整理衣服。小厌的衣服只有三五套,估计只有从家里带过来的旧衣服,沈菀没给他买过一件新衣服,小厌穿了那么久,不仅旧的厉害,还已经短的明显了。

挑出一身干净些的,预备一会给小崽子洗完澡穿,耳边传来小厌高兴的声音“爸、爸爸!”

小厌举着一件军装衬衣,兴奋地冲她比划,沈菀接过来,这件衬衣很宽大,看起来她的丈夫是一个肩宽的男子,她也不在意,反正这男人还有好几个月才会回来,他的衣服先放起来,懒得洗。

要洗的衣服实在是太多了,狭小的阳台根本挂不下,沈菀只能跑上跑下地到家属院后边的晾衣架上晾,几趟下来,没有电梯,结结实实地七楼几个来回,沈菀彻底虚脱了。

这个时候送煤气罐的安装师傅来了,沈菀实在是太累了,完全没注意他惊讶得下巴掉到地上的表情。

沈菀坐在客厅的椅子上喘气,小厌殷勤的端过来一杯水,是他从水龙头接过来的,这个时候还没有一定要喝热水的观念,这个时候还没什么污染,沈菀也干脆喝了。

教育的问题,下次再提吧,现在,先把帮着她打扫卫生成了脏孩的小厌给洗干净。

煤气灶烧水很快,沈菀叫来小厌,让他自己试试水温,小厌摸着温热的水,惊讶得眼睛都瞪大了,还有要躲开的意思。

“小厌别跑,脏脏的,要洗澡了!”沈菀以为他抗拒洗澡,毕竟她也听过结婚的朋友吐槽自己的孩子,洗澡的时候跟杀猪一样,死活不肯碰水。

小厌着急了,指指卫生间,又点了点自己,虽然没有开口,但沈菀意外看懂了,这孩子的意思是他自己洗。

“小厌好久没有好好洗澡了,你的力气小,自己洗不干净,妈妈就给你洗一次,后面你自己洗好不好?”

沈菀没有敷衍他,而是认真的和他解释,她认为好好养孩子首先要把他当作一个独立的个体,需要沟通。

小厌洗完出来的时候,脸红通通的,耳朵也红红的,妈妈居然给他洗澡了,之前除了惩罚小厌的时候,妈妈是压根懒得碰他的。虽然身上被搓澡搓的红红的,但是妈妈的力气轻轻的,一点都不疼。

身上穿着的衣服暖暖的,也不臭,妈妈昨天变了好多,因为小厌帮了妈妈,所以妈妈现在开始喜欢小厌了吗?

原来被妈妈喜欢的感觉这么好,小厌要一直做妈妈的英雄,妈妈就可以一直喜欢小厌了。

沈菀回头一看,就看到小厌眼睛亮晶晶的看着她,双手握拳,仿佛要干什么大事的样子,洗干净的崽子看起来更白嫩好亲了。

沈菀顿时腰不酸腿不疼了,抱起小厌狠狠亲上两口,把他放在床上,“小厌忙了一天啦,先睡一会,妈妈一会叫你起来吃晚饭。”

怀里的小孩不禁哄,一会就闭上了眼睛,呼吸香甜,显然是睡熟了,只是手拉着他的小拇指。

沈菀小心解救自己的手指,烧了壶热水,快速洗掉身上的灰尘,天色渐渐晚了,小厌的肠胃虚弱,最好少食多餐,按时吃饭。

沈菀打开橱柜,刚刚打扫卫生已经整理出来,家里只剩下一小袋面粉,一袋子玉米面和一小袋大米,一颗蔫巴巴的白菜,还有三五个鸡蛋,钱的话,六块,各种票只剩下一张一斤的肉票。

财政紧张,沈菀也不挑剔,白菜做了个醋溜白菜,鸡蛋煎了两个油汪汪的鸡蛋,剩下的用了一个蒸了鸡蛋羹。

小厌在满室饭香里醒过来,外面已经天黑了,妈妈在桌子边,头上是暖黄的光线,笑得暖暖的,她说,“小厌,快来洗手吃饭了!”

昨天把沈菀累坏了,这一觉就睡得格外香甜,根本没发现有人盯着自己。

直到腹中饥鸣,猛然间想起自己还有一个肠胃不好的可爱小崽要养,才挣扎着醒了过来。

一睁开眼就看到一双格外像她的眼睛,他俩的眼型都是桃花眼,放在沈菀身上就是艳光四射,格外勾人,在小厌身上就是尽显澄澈天真,看得她一颗姨母心都要化了。

沈菀当即翻滚起身,“走,小厌,妈妈可爱的小厌离,我们去洗漱!”

到底是独居多年,昨天发现小厌可以自己刷牙之后沈菀就没仔细看,现在天光大亮,她自个的牙刷是新的,可是小厌的牙刷都不能用炸毛来形容了,早就该换了。

一大早上收到今天送来的第一下暴击,沈菀一边在心里吐槽自己的不细心,一边定下自己的采购计划。

小厌的牙刷、毛巾,还得做两套合身的衣服,现在身上这套还是短了,这些是必备的。

现在经济条件不允许,不然还应该买点孩子爱吃的零嘴和玩具,这孩子没事干就只能盯着她发呆,原主把他关在屋里,没有玩具也没有玩伴,应该是很孤独吧。

沈菀不算什么厨艺出众的人,家里的情况也不能让她摆弄什么花样,她煮了一小锅鸡蛋青菜粥,滴上几滴香油,闻起来也香喷喷的。

萧厌离小朋友是一个很自立的小孩,昨天沈菀觉得他身体虚来喂,沈菀搅了搅,确保这粥不会烫到人后,就放心让小厌自己吃了,顶多了也就摔个碗。

那算什么事。

吃完了漱漱口,沈菀有点犹豫,她想出门去买东西,这次肯定是要花上一段时间的,带上小厌有点不方便,可是把孩子一个人放在家,她也不放心。

原主沈菀可以说把整栋楼的家属都给得罪了,送到交好的邻居家里帮忙照顾也行不通。

小厌似乎是看出她的犹豫,也不敢拦她,只是仰着头泪蒙蒙的看着她,“妈妈出、出门、以后、回来还、还会喜欢小厌吗?”

好,今天开的第二枪就这么水灵灵的来了。

原主沈菀来到家属院后,这里只是一个小县城,远远比不上城市繁华,加上她爱美虚荣,说话又没情商,这里的婶子大娘没一个喜欢她的,每次精心打扮出门根本没人夸她,前些天女主顾青青来了之后,更是一个劲拿两人做对比。

这些把原主气得呕血,每次出门回来后就对着家里的孩子撒气。

沈菀一想到这还犹豫什么,立刻回应,“当然了,小厌是妈妈的大英雄,妈妈会一直喜欢小厌的。”

她肯定会把这个乖乖仔放在手心里养大,但也有极小的可能,万一原主又穿回来了呢,想了想,沈菀抱着孩子嘱咐,“以后每天早上,妈妈都会跟小厌说喜欢小厌的,如果哪天不说了,就是妈妈变了,小厌要离妈妈远远的,好吗?”

小厌练练点头,“妈妈、变、这样、很好,妈妈、不要、变了。”

沈菀温柔的亲亲小厌的脸蛋,她有预感,原主是不会回来了,而她,是不会虐待这个可爱的孩子的。

为了安抚小厌的心,沈菀还是决定带着孩子出门,她找出杂物间一个竹背篓,这是他们随军过来时的行李,很能装,原主嫌土,丢在小厌原本睡的储藏间里就没用过,正好方便了沈菀。

背篓昨天就洗过了,沈菀在背篓里放下五份布料,想了想,又把小厌穿小的衣服放进去,可以托村子里手巧的婶子改大一点,凑活穿几天,下个月手里有钱了,买多几套新衣服。

要出门的小厌很兴奋,坚持自己走,沈菀也没坚持抱他,他们这一行的目的地主要是县城旁边的农村。

供销社里虽然东西多,但沈菀现在缺钱,还有就是以物易物的话,村里人更容易接受。特别是她手上这些布料,村里人的布票少,正是稀罕物,应该可以换到不少东西。

走了一会,沈菀到了去村子里的牛车处,这个牛车便宜,两个人只要一毛钱,供销社里没青菜卖,家属院里的女人总会结伴坐牛车去村里换青菜等东西。

之前的沈菀几乎没参与过这样的活动,但她知道这个活动,所以沈菀也就凭借着记忆来了。

“我跟你说,就七楼那位啊!那家里乱的呦!”王春芳吐着瓜子皮,口水四射的说着八卦,“我就说她长得那副狐狸样子,根本不是过日子的人!”

“真的吗?听说她昨晚打开煤气烧水把煤气搞坏了,好多警卫都去了!”

“那当然是真的!我在四楼,看着警卫上去的!”王春芳凑近了神秘地说,“听说啊,差点毒死他们娘俩!那萧团长就成孤家寡人了!”

身边刚刚还说得兴起的妇人却不再开口,反而推推她的胳膊,一副不愿多谈的样子。

“咋了吗?难道是那狐狸精来了?”

王春芳吐着瓜子皮转头,“不可能,那个女人清高的很,饿死也不会去村里的。”就看到沈菀似笑非笑地站在那,牵着一个小娃娃。

“呦!婶子,这么关注我啊!怎么,喜欢我吗?”

“不害臊!”王春芳脸热,“我怎么可能喜欢你!谁能喜欢你这么个……”

“我这个什么……”

女人清亮的声音传过来,王春芳后知后觉地发现沈菀变了。

之前的沈菀像一只骄傲的孔雀,天天涂脂抹粉的,打扮得漂亮,哪个男同志见了都要多看两眼,但只要他们不阴不阳的说上几句话,诸如“萧团长根本不喜欢她”“狐狸精”之类的话,就能把她逼得眼睛发红,灰溜溜回家里去。

但现在的沈菀,她什么都没抹,皮肤仍然素白无瑕,披散的头发也被扎起来梳成马尾,露出饱满的额头,穿着利落的裤装,更显纤瘦高挑的身材。

她只站在那似笑非笑地开口,一身气势就把他们这些人逼得不敢讲闲话,再也不是被逼走的人了。

“呵,您不喜欢我咋每天跟钻墙洞的耗子似的,我在家干点啥你都一清二楚的。”沈菀上了牛车,把小厌安置在避风的地方。

“还有啊婶子,我中毒一遭觉得活着也就是那么一会的事,爽一会是一会,谁在外面造我的谣言,我可不在乎名声,我指定要去报警找公道的。”

“哈哈哈,小菀就是爱说笑啊,婶子们说着玩呢?”

“那可不好玩,我就是一个斤斤计较的人,听不得玩笑话得……”

车上的女人们没想到沈菀这么不给面子,嘟嘟囔囔地坐到另一边去了,无声的用眼神讽刺她。

沈菀怕这?

要不还是说女人心软呢,上辈子她拒绝骂跑那些想吃软饭最后失败的那些男的,骂的真的恶心。

然后沈菀一个录音报警,统统选择不谅解让那几个鳖孙子好好拘留几天。

死了一次的沈菀更不怕了,反正这些人她也不喜欢,懒得花费心力跟她们打好关系。

顾青青笑盈盈和黄芳手挽着手过来时,只有沈菀身边还有位置了,另一边的婶子们坐得满满当当的,分明是孤立沈菀的样子。

而沈菀也没有甩脸子走人,自在地闭上眼睛晒太阳,和以前有很大的不同。

沈菀听到动静,睁开眼睛看了一眼,呦,这不是女主吗?

我去,沈菀在心里啧啧称奇,不愧是萧烽的白月光啊,鹅蛋脸,柳叶眉,最重要的是弱柳扶风的气质。

“早上好,萧夫人。”

啧啧啧,声音还这么温柔,还这么有礼貌。

小说里女主本身是港商的外孙女,被戴上右倾帽子之后下放到农村做知青,五年的知青生涯里她认识了男主谢长云,然后男主霸气娶妻,带女主离开,来到家属院后,女主发挥自己的经商天赋,后来和港商外祖父相认,成为改革开放富起来的第一批人。

小说文笔还是很流畅的,沈菀对这个女主的感观不错,不是个坏人,就是有一点,女主太圣母,太没有原则了,作为她这样一个自私自利的人,还是不要靠近女主的好。

于是沈菀点点头,淡淡的回了早上好。

女主还没说什么呢,黄芳就记恨的嘟囔,“哼,一副狐狸样,难怪大家都不挨着她坐,青青,咱们坐远一点……”

呦,没点评你是吧,黄芳,女主的好闺蜜,典型的白眼狼,女主家一点好的都想往自己口袋里装,还试图勾引男主,成为捍卫男女主感情的证明。

小说里,这个黄芳屡次闯祸,顾青青都能原谅她,直到黄芳最后触犯到她神圣的爱情才终于放弃和黄芳做朋友。

看小说的时候又气又爽,现在遇上她们真就是纯生气了。沈菀眼睛也不抬,别人一旦和黄芳起了冲突,顾青青总是要无脑维护的,和这两个人争论简直是浪费口水,还惹一肚子气。

整辆牛车就这么静悄悄的到了村里,现在是十月,农忙已经结束了,已经快到了北边准备猫冬的时候了,村口的大槐树下坐了很多聊八卦的大娘。

她们都知道这牛车上的都是县城里家属院的家眷,手里钱票不少,沈菀还在好奇打量的时候,她们已经上来拉着自己熟悉的客户走了。

顾青青想说点什么,也被黄芳拉走了。沈菀没参透她们之间的拉扯官司,牵着小厌就往村里走,她看了那么多风景,这个时代的乡村风景还没实在感受过呢。

现在的绿意已经有点泛黄了,村里零散分布着泥瓦房,门前一圈栅栏,院子里种了不少蔬菜,是很典型的北方农村的样子。

沈菀顺着村里的大路走,看到一户的蔬菜格外茂盛,这家蔬菜多,肯定能换。

在沈菀出声后,屋里不多时就走出来一个中年女人,她的头发略有发白,都整整齐齐的编成辫子,看起来就是一个干净利索的人。

“姑娘,你这是?”

“婶子,我想来换点蔬菜吃,看您家种的好,来问问您家换不换,我这有好几块布料。”

女人的面容变得暗淡,“姑娘,她们都说我是个寡妇,种的菜晦气……”

“我的天,谁敢说这样的话!这是迷信!我不信这个,婶子你看着就是个能干的人,您种的菜肯定好吃……”

沈菀的三言两语下,方玉香就笑得合不拢嘴,沈菀用一块灰色的布料,不仅换到了一背篓的白菜茄子土豆豆角,还换到了一只鸡,这下终于有肉吃了。

在交谈中,沈菀还知道方玉香有一手好针线活,痛快地留下两张布料,拜托方玉香给小厌做一身新衣服,改大一点带来的一套衣服,剩下的布料就是给方玉香的报酬。

方玉香知道这是自己占了大便宜,不过沈菀一直说自己年纪轻没关照到孩子,要得急才勉强收下,还给沈菀抓了一把干蘑菇。

在方婶子这里收获实在大,剩下两份布料沈菀打算直接去村口问问看谁家有好东西来和她换。

剩下的两份布料都是颜色鲜艳的,是鲜亮的粉色和红色,沈菀一拿出来,就有好多大姑娘小媳妇围了上来。

爱美是女孩子的天性,沈菀凭借这两份布料,换到了一小罐蜂蜜,是今年春天过后上好的槐花蜜,还有一个姑娘家里承担着帮公社做豆腐的活,承诺每隔两天给她送一份豆腐。

收获实在丰富,沈菀抱起小厌亲好几口,喜滋滋地回牛车那里的。

“切,全车人等你一个人,你好意思吗?”车上已经坐满了人,黄芳撇着嘴,率先讽刺。

这个女人不知道抽什么风,今天居然更好看了,刚刚过来一路上她们坐在同一侧,可是那些男人的视线就只往她身边这两个女人身上看!

她们两个都嫁人了,沈菀身边还跟着一个孩子!

她不敢去怨顾青青,毕竟她离开那个苦寒的农村,来到这个县城,顾青青实在是帮大忙了,但是现在她还没有确定的工作,她现在不敢对顾青青摆不好的脸色。

但是沈菀本来就惹人讨厌不是吗,尤其是沈菀现在笑起来容光焕发的样子更是让她嫉妒得不行。

为什么不能像之前那样好好的呆在自己家里就可以呢,非要出门炫耀自己长得好看吗?

小厌感觉到牵着自己手的妈妈手臂动了动,肯定是这个坏人惹妈妈生气了,他要保护妈妈,小厌要一直做妈妈的英雄!

打嘴仗沈菀是一直不怕的,只是她不想和女主以及女主身边的人有接触罢了,但是这个黄芳,真以为给她脸了是吧。

沈菀正准备撸袖子上的时候,手里的小厌上了。

“不许、欺负、我妈妈!”

小厌应该是尽了最大力气喊出来的,小孩子的声音大起来很是尖利,直接给了对面一个声波攻击。

沈菀立刻蹲下来,“小厌真棒!真是妈妈的大英雄!有没有嗓子疼?”

小厌脸蛋红彤彤的,腼腆的笑一直落不下来,无声的摇着头。

见这两母子都不理她黄芳就更气了,这个小结巴瘦得脱像也这么好看,凭什么!

“哼,还笑呢?当妈的没个样子,孩子才是个结巴,还笑得出来?”

小说里对这个黄芳的描写还真是分毫不差啊,小肚鸡肠,生性善妒,但是,惹到她沈菀就是踢到铁板了。

“我给你脸了?”沈菀抱着孩子,站着的气势丝毫不弱,“我家小厌又乖又漂亮,我当然是喜欢笑了,不像某些人,嫉妒得都说不出来话了吧?”

“呵!”沈菀毫不留情地嘲笑,“再说了,下车的时候师傅说了一个小时,耳朵也聋了不成,师傅都还没回来,自己乐意回来晒大太阳,蠢得没边了。”

吵架的时候要讲究一鼓作气,观点层层递进,把敌人逼得哑口无言还不是最终的结果,最好把这种讨厌的人看到你就夹着尾巴跑。

“最后啊,黄知青,你的工作还没安排好呢。你今天嘲讽我的孩子是结巴,还造谣我是狐狸精,你说我写一封信给大队领导说我们母子两被你逼得不想活了……”

“哎呀,那到时候……”

“你!青青你看她!”

切,害怕了吧,吵不过就去找有光环的女主,给女主招了多少仇人和麻烦啊,拎不清身边朋友本性的女主真是太圣母了。

“对不起,对不起,萧夫人,小芳她、她没坏心的……我向您道歉!”

女主声音真是好听啊,这也是女主光环之一吗,柔声细气地,好像确实没有那么生气了。

沈菀稍微侧过身,避开了顾青青的深鞠躬,有点不上不下,最后开口:“顾同志,知人知面不知心呐,有的人你给她脸了她还会回来咬你一口,做错的又不是你,我不接受你的道歉……”

“某些人啊,就一直当别人身后的臭虫吧,我祝她啊,发烂、发臭!”

那边黄芳听了这话,就在那崩溃大哭,顾青青又道歉几句就转身哄黄芳去了,真是被黄芳拿捏得死死的。

牛车上的女人们吃了这么一嘴大瓜,这时候纷纷回过神来,七嘴八舌地指责起来沈菀说话太恶毒。

“我又给你们脸了?谁再多说几句,我拿着绳子吊死在谁家门口,反正煤气中毒救回来啊,觉得死也就那样,死了能给别人添乱,我死了都会笑……”

“听说吊死鬼的舌头会吐出来……”

谁动不动把死挂在嘴边啊,虽然说现在国家破四旧进行了好久了,但是这些家属大多数还是大字不识的状态,对这些很是忌讳。

被沈菀这么轻飘飘一说,就纷纷闭上嘴,跟避瘟疫似的,离沈菀更远了。

车上就黄芳的哭声和顾青青无措的安慰声,渐渐的,黄芳应该是哭累了,哭声停了下来。

“好,小芳不伤心了,我们去买你最喜欢的鸡蛋糕吃……”

黄芳正要点头。

沈菀就睁开眼,不阴不阳地开口,“唔,价码足够了?小厌,妈妈今天教给你一句俚语,不见兔子不撒鹰,没有拿到想要的千万,千万不要松口啊。”

小厌是个乖乖仔,没什么文化,连幼儿园文凭都没有,认真的点头。

车上的其他婶子就没有这么含蓄了,大笑起来,她们被沈菀震了一路,憋得慌,她们害怕沈菀这样不要命的疯子,那可不怕黄芳这样只会装模作样的丫头片子。

“哈哈哈……小顾啊,我家小子比黄芳小多了,他也想吃鸡蛋糕好久了……”

“对啊黄丫头,你可不能不懂事啊,小顾刚嫁过来,谢副团长家里还有弟妹呢,你可不能让谢副团长弟妹家里没得吃吧!”

这些婶子们说起话来荤素不济,之前黄芳还有表演的成分,现在是真觉得难堪了,扑倒在顾青青怀里委屈起来。

“又,这还委屈上了,小顾,跟我们说说你是怎么认识小芳的呗,对她怎么这么好?”

说起这个顾青青的注意力也被转走了,说起她们坎坷艰苦的相识为友的感动过程,也不安慰黄芳了。

车上陷入了一阵尴尬的热闹,众人纷纷感叹她们的友情。

沈菀听着都想笑,什么都那么巧,这怎么可能,刚好被针对,刚好只有黄芳和她玩,什么都刚好有黄芳,被人家安排了明明白白的剧本,被卖了还帮忙数钱的傻白甜。

在顾青青讲了一段后,黄芳在众人的感叹声中也不伤心了,抢过话头,一件件的数着她为顾青青做的事,这种万众瞩目的感觉让她沉醉,说话越来越大声,直接点了沈菀的名。

“沈菀,你就没有这么好的朋友吧,每天孤零零的,不孤独吗?”

真能找事啊,沈菀睁开眼,“哇,你这个人真是瞎,我这么大,这么可爱的一个儿子你看不见吗,找到工作就去体检一下吧。”

小厌白嫩的脸颊真是亲不够,“每天睡醒就看到我的宝贝,再一看,原来我还有老公寄过来的生活费啊……”

这样的日子,她都不用说,车上的女人们就知道这是怎样快活的日子,有钱有闲,老公职位还高,和这些比起来,孤独算个什么事!

车上的关注点被轻而易举地转移,黄芳恨得直咬牙,回头一看,沈菀一字一顿的做着口型:“给你脸了,少来惹我。”

供销社离家属院挺近的,沈菀决定先回家一趟再去供销社买东西,背着这一背篓蔬菜,尤其里面的土豆大白菜,太沉了,走得她出了一身的汗。

还好回来路上小厌要自己走,也不要牵手,坚持要帮妈妈拿东西,沈菀没办法,只能给了他一颗大白菜抱在怀里。

小厌抱着白菜,兴奋地走在她前方一两步的地方,像只气汹汹的大公鸡,不对,这孩子是1973年生的,那就是一头犟牛了。

沈菀在心里默默想象了一下一头小牛使劲拉犁的样子,不由觉得好笑,忍不住就噗嗤笑了一声。

小厌擦着汗回头,看到妈妈笑得乐不可支的样子,觉得很幸福,虽然不知道妈妈在笑什么,脸上也扬起一个笑。

看着更可爱了,可惜沈菀现在没力气蹲下身去亲他,要不然她怕蹲下去自己就没力气起来了,只能回到家里狠狠亲了两口才罢休。

沈菀和小厌在家里喝了两大碗晾凉之后的开水,好好歇了一会才出门。

供销社离得真的很近,不到二十分钟就到了,沈菀向来是供销社的大客户,这次她来总算有人热情地迎上来了。

“哎呦,菀妹子,你可好久没来了!姐可特意给你留着好东西呢!”

这个胖女人叫李花,嘴上奉承和打压的话术一流,一边捧着原主“这样的料子只有你穿起来好看”,一边贬低着,“可惜在村里呆着,没有城市的风流了。”

原主心心念念回城,哪里听得了这样的话,一边疯狂买着新布料证明自己没有变土,一边更加向外寻求夸赞。

可惜这本书里家属院真就没啥好东西,只有像女主那样无私的圣母让她们得尽了好处才会得到那样的赞誉,原主沈菀这样的而只会得到她们带酸气的贬低。

生生把本就心理扭曲的原主逼得更变态了。

“是吗?”看着李花脸上的笑意更大,原主为了让这个李花给她留最好最时髦的布料,总是会偷偷塞给她好处。

沈菀冷下脸来,“不买,没兴趣。”这种靠PUA别人来获得好处的人,沈菀是会必定远离的。

“跟姐来看……啊?”

沈菀随手指了个看起来白净面生的女售货员,“这位同志,我想买东西,请你来帮我介绍一下吧。”

供销社里的员工,家里或多或少都有背景,之前原主在李花手里吃过的亏沈菀手上没有证据,对这个李花没有威胁,但其他员工可不怕李花。

被喊过来的女售货员叫余娇,她被她爸刚安排到这个供销社里上班,其他几个售货员欺负她是小姑娘,从来不肯让她接待客人,那些客人都是这些大姐的熟人,她没法子,她还想评明年的先进劳动者呢!

余娇挤开呆愣愣站着的李花,“这位同志,你想要什么呢?”

“不是,小沈呐,你什么意思!”李花见沈菀没有跟着她来,摆出长辈的样子。

“怎么,国家法律还是伟人说过必须要跟你李花买东西么?”

周围围着看热闹的人噗嗤一声笑出来,起哄道:“对啊李花,谁必须得跟你去买啊!”

“你什么嘴脸我一清二楚,别来惹我,我现在见人就咬。”

沈菀回过头来,“还有你们,在背后嚼我舌根,我到时候带着遗书去举报你们……”

一番话说完,沈菀神清气爽,把一旁的余娇惊呆了,她就说不出来这样的话,被那些大姐拿捏得死死的,心里再不爽嘴上也张不了口,过得可憋屈了。

“哇姐!你太牛了!”余娇双眼亮晶晶的,“我都没有这样的勇气这样说话!”

沈菀淡定的笑了笑,按照计划表说着自己的购买清单,小姑娘也很有业务水平,不仅迅速找来了,还都给她拿了性价比最高的。

“你也很厉害。”对于这个少有的正常人,沈菀毫不吝啬夸奖。

“那姐你能告诉我,见人就咬怎么学吗?”

“不爽开口就行,自己爽了就不亏,别人因为这不爽那就赚大了。”

这可是沈菀多年的处事原则,要不是这姑娘可爱,她一般还不教给别人呢。

至于得罪人,前世的沈菀功成名就,一是没那么多人不长眼,二是世界上还是正常人多,没那么多人好端端的突破边界感来冒犯人。

而现在,这本书里的正常人真的不多,沈菀的素质是留给正常人的,这些非正常人类留着只会让自己憋出病来。

不能说原主沈菀都能无差别攻击让所有人不爽,自己再回家偷偷内耗,她来了就要受这鸟气吧。

“这萧团长的媳妇怎么回事啊?让大家都不开心她就高兴了?”

人群里等沈菀走远了才有人开口说话,生怕沈菀回来咬她一口。

“是啊是啊,之前不还挺好对付的……”

众人说着沉默,显然也知道自己之前暗戳戳里干什么,看着那么年轻漂亮一个小女孩捂着脸跑回家,她们是高兴的。

萧烽长得好,本事大,年纪轻轻就当上了团长,现在又接了任务攒军功去了,是谁家不想要的好儿子,好丈夫?

之前沈菀还没来的三年里,大家看着这么一个男人还单着,心里还挺高兴,但是沈菀来了,长得年轻又漂亮,萧烽直接安排沈菀住到家属院里,想当年,她们来随军还只能睡上下铺,等了好几年才分到了家属院里。

可沈菀怎么这么好命,一来就有房子住不说,听说萧烽每个月还给五十块的生活费,她们的丈夫全身家当加起来也没有这么多!

这怎么让人接受得了,她们默契的说话,说她不正经,像狐狸精,说她穿得土,不像家属院里的城里人有气质……

昨天她们还是高兴的,沈菀居然用煤气搞得煤气中毒了,在乡下呆了那么多年,果然不会用城里的东西,又多了一个可以嘲笑的地方。

可是今天她们就笑不出来了。

谁知道沈菀中了什么疯,竟然变得这么不好惹,她们的男人不像萧烽那么有本事,收到举报信的话肯定会暴跳如雷,她们的日子就会很难过了。

“等着吧,萧团长执行完任务回来,不会看着他媳妇这么见人就咬的。”

沈菀买的东西不多,都是给小厌用的,两根毛巾,一条给小厌洗澡,另一条给小厌擦脸,一个儿童牙刷,沈菀要了余娇推荐的最软的刷毛的,还有一双孩子穿的布鞋,现在的鞋子沈菀仔细看鞋底都要穿了,必须换一双,还买了一斤哄孩子的奶糖。

“来,小厌,张嘴!”沈菀拆了一颗,喂进小厌嘴里,孩子立即笑得眉眼弯弯,笑得真像自己,不愧是自己的崽。

沈菀美滋滋的想,抓了一把放进孩子手里,“想吃就拆一颗吃,不过吃完就要漱口,才会有漂亮的牙齿。”

小厌郑重其事地点头,拉着她的手,要她蹲下。

沈菀乖乖蹲下,一个奶香的糖果就被喂进了嘴里,小厌还一本正经地嘱咐,“妈妈、要、漱口。”

沈菀哭笑不得,有这么一个天使崽崽她真的赚大了。

沈菀带着小厌回家,快手地煎了带回来的豆腐和鸡蛋,吃完之后,沈菀决定给小厌剪个头发。

小厌的头发应该是三个多月没剪过了,到了这边之后原主连孩子的吃喝都顾不全,头发也没管过,小厌的头发已经盖住耳朵了,前面的额发也遮住了眼睛,让小厌看着有时候像个阴暗的小蘑菇。

小厌的头发是干枯的,摸上去也软软的,就是毛躁,减去这些也好,长出来发质更好的头发。

忙了一天,昨天洗衣服太累了没顾上。

小厌很听话,沈菀让他坐着就乖乖坐着,家里没有披着的衣服,沈菀找了张报纸让他捏着也乖乖照做,像个可爱的小人机。

“小厌不要动哦,妈妈给小厌剪一个漂亮的发型,成为这栋楼最帅的小男孩!”

剪刀咔擦咔擦的声音响起,沈菀这个洗剪吹技艺还是在大学里给舍友练就的,小男孩的发型她不太懂。

那就顺着感觉剪,露出眉毛眼睛,前面蓬松一点,看起来有朝气,耳朵也露出来,看起来利落,后脑勺顺着轮廓修就行了,反正小厌的后脑勺是圆的,不用费心思。

“剪完啦!”听到妈妈的话,小厌乖乖的站起来摇摇头,头上感觉轻轻的,有点不习惯,眼睛前面也没有刺人的头发了,视线更明亮了。

“来,妈妈带你看看!”卫生间的镜子比较高,按小厌的身高是绝对看不见的,沈菀抱着孩子站起来。

“看,帅吧,小厌真是和妈妈长得一样好看呢!”小厌害羞的把头藏进她的颈窝里。

镜子被擦得很干净,之前妈妈对他不好的时候,他就在想,自己会不会不是妈妈的宝宝,奶奶说妈妈都会喜欢自己的孩子的,自己一点都不讨妈妈喜欢。

原来他和妈妈长得这么像啊,小厌的内心偷偷甜蜜起来,任沈菀怎么逗都不抬头。

剪完头发沈菀就带着孩子午睡了,这两天可累得她够呛,这副身体还是很柔弱的。

一个午觉睡到下午时分,沈菀醒过来的时候小厌已经醒了,在她边上乖巧的玩着糖纸。

沈菀看到心里很是不忍,这个家里一个孩子的玩具也没有,她现在也没钱买,可怜的娃,竟然只能玩这小小的糖纸。

沈菀坐起来,“小厌,妈妈给你做一个很好玩的东西。”

她常年在外搞冒险,跟着一个木匠学过一段时间,主要学一些在野外用得着的东西,家里的家具她是不会打了,但是一些讨巧的小东西还是会几手的。

家里的储藏间里有用不着的木板,这个年代大家都节俭,毕竟有的东西不是有钱就买得着的,手上得有票啊。

因此原主虽然花钱大手大脚,但是什么有用的没用的东西都没扔,堆在一起成了垃圾山,当然也可能是懒。

先在一块大的木板上面描线,划分出不同大小的三角形,正方形和平行四边形部分,再用去警卫处借来锯子锯开,没有砂纸就只能一点点打磨,直到摸着不扎手,沈菀才把这个新鲜出炉的玩具展示给小厌看。

七巧板好玩的地方在于可以用它来拼成不同的图案,比如爱心和各种小动物,是非常好的小朋友玩具,不仅有趣味性,还可以激发孩子的想象力,创造力。

“妈妈来教我的宝贝小厌玩,这个很好玩的。”沈菀摆弄着, 首先把七巧板按原来的位置放好,就是一个规整的正方形,“看这个,是不是刚刚那块木板?”

小厌小朋友乖乖点头,“那现在呢,像不像一棵小树?”

小厌小朋友惊呆了,没玩过手机的小孩就是没见识,瞪大了眼睛凑近来看。“那现在呢,像不像一颗爱心?”

沈菀鼓励小厌也来试试,小厌的动手能力很强,不仅很快就复刻了刚刚的正方形,小树和爱心,不一会就拼出了一条鱼。

“真棒!还可以这么拼,小厌真厉害!”

小厌小朋友整张脸都亮了,被修剪好的头发更显露他的大眼睛,看着可爱死了!

玩得正高兴,小厌突然起身,“妈妈,上、厕所!”

厕所就在楼的另一边,近的很,沈菀打开门,嘱咐他上完厕所必须洗手就放心回房继续收拾背回来的蔬菜了。

土豆耐放,只需要放在避光的地方就可以,大白菜也是北方人家过冬必囤的蔬菜,唯一不经放的就是豆角,趁着鲜嫩水灵这两天全给炒了吃了才行。

正整理着,突然听到外面传来一阵哭声。

她的小厌!

沈菀立刻跑出门,小厌站在厕所门前,脸红彤彤的使劲捂着自己的裤子,脸上的眼泪吧嗒吧嗒直掉。

见沈菀出来了,三个大人有点不好意思,反而开始恶人先告状,“沈菀,你家这孩子也太不讨喜了,说话也说不清楚,他说要上厕所,我们就帮他嘛,结果在这哭……”

“我家小厌会上厕所!用不着你帮!”沈菀当场怼回去,在她眼皮子底下欺负她家小厌,简直是过得太舒心了。

“再说了,你们怎么在这?”沈菀接过扑过来的孩子,细心安抚着,还不忘质问。

“这……”两个大婶面面相觑,这时702才打开门,顾青青走了出来。

“萧夫人,七楼就住了我们两户人家,家里都只有一个孩子,人口少,楼下的婶子们家里人口多,我就同意让她们偶尔过来上个厕所……”

“所以呢,这现在有人是吗?”沈菀蹲下来,“小厌,你来说。”

“婶子、要我、排队,小厌憋、憋不住了,要,小厌、在楼道里先上!”

这话一出,不仅沈菀当即脸黑,顾青青的脸色也当即不好起来。

她知道这栋楼里的军嫂不太讲究,但是这也太不讲究了吧,在楼道里解决,那味道得多臭啊!

“哎呀,这不是应急嘛,我们一会会给扫干净的……”

筒子楼的最大特点除了狭窄昏暗,还有一个就是不通风,就算她们会如约打扫,这个味道也是一时半会出不去的,那要怎么样,她们的晚饭全在粪围感下面吃吗!

“青青也知道的,我们每次上完厕所都会冲干净的!”看着沈菀一副要爆发的样子,两个婶子慌张起来。

顾青青抿抿嘴,不是的,这些人每次来上厕所都弄得脏兮兮,臭烘烘的,她当时为了好相处的印象没跟沈菀商量就答应下来,只能每天勤勤恳恳地洗厕所,早就受不了了。

可是谢长云说,她本来就是右倾帽子人员,这才让他输给了萧烽,只能当副团长。萧烽出任务走后,他听说沈菀是个人缘很不好的人,这才打报告把她接过来,让她和这些军嫂好好相处,才不会在下次升职拖他的后腿。

虽然这两年国家的政策已经没有当初的苛刻了,但是下乡五年受过的苦仍然让顾青青在深夜惊醒,谢长云是上天派来拯救她的白马王子,她不能让他失望,面对这些军嫂的请求,她不能拒绝。

沈菀是不同的,她不是一向跋扈吗?要是她能直接把这些军嫂赶走,她就可以说自己也没有办法了。

顾青青越想越觉得可行,这样不仅以后不用去洗厕所,还可以继续拉黑沈菀的名声,她家长云就会升职更顺利了!

果不其然,“她同意就行?那我是死的吗?房产科早规定了,每层两户人家一个厕所,不回你自己的厕所,在我这凑什么热闹!”

“厕所里那个,你立刻给我出来!我家小厌要上厕所,你再不出来,我让小厌去你家里上!”

“不行!”沈菀就看着王春芳从厕所里出来了。

“小厌快去。”

解决了孩子的三急,沈菀战斗力十足,全面开炮。

“哎呦,沈妹子,咱们这话不能这么说啊!”沈菀看着王春芳从厕所里出来手都没洗过就想往她袖子上抓。

“你别碰我!”

王春芳被沈菀一吓,转过身抓住了顾青青,顾青青一阵反胃,她没洗手!一想到这群军嫂每次上完厕所有多臭,她的反胃不由得就浮现在脸上。

“哎呦,青青呐,你也嫌弃我们不成?”

这下王春芳和那两个婶子好像一下就掌握了道德高地,顿时就理直气壮起来。

顾青青心里发苦,怎么,沈菀嫌弃她们就可以,她对她们百般迁就,稍微不舒服也不可以……

“婶子,不是的,我只是有点不舒服。”顾青青脸色发白,心里憋屈,无比想念那个会给她撑腰的谢长云。

王春芳不依不饶,“青青呐,你也知道,婶子家男人没你男人有本事,那点津贴要养一大家子,婶子也不求你体谅,就是偶尔来上个厕所……”

“怎么,你那一大家子是我生的?我有义务养?自己贪图享受想吃城里粮拖家带口的来,臭不要脸还敢诉苦?”

沈菀一看她们想转移重点,她可不惯着她们。

“没有好好上扫盲夜班不识字我就告诉你,房产科规定了,每层两户人家共有一个厕所,你不好好地在自己楼层上厕所,跑来我这撒,侵犯了我的个人权利!”

“可是,青青……”

“顾青青答应算个屁!你有本事就去让房产科改规定说可以随意串门上厕所!要不然,让我逮到你们到七楼来,我就往你家门口泼公鸡血!”

“你这人怎么这样啊,到处泼血!”当他们是什么了,家里闹鬼吗?

但这话她们可不敢说,沈菀原本那就是知青,会写举报信得很。

“你跟狗一样到处乱拉乱尿,我给你家狗泼盆血让它认认路!”

这是要往她们家里招晦气啊!

王春芳讪讪,没了开口的,那两个大婶也不敢说话。

这边打赢了,沈菀还没忘记给她招来祸事的顾青青呢,她圣母跟她没有关系,妨碍到自己了那只能请这位圣母去别的地方撒光辉了。

“还有你,顾青青,谁都知道我不好相处,你那套和睦相处的言论在我这里就是狗屁。要是有人再来七楼上厕所,不管是不是你同意的,一次两块钱,她不肯给就你来给。”

“我是不要脸的,我说到做到。”

这时小厌上完厕所,沈菀盯着他自觉洗手后砰的关上房门。

“青青呐,这沈菀太刻薄了,还是你好说话……”

被你们百般占便宜欺负就是好说话吗,要不是为了长云的升职……

即将跳转全文阅读
免责声明:本文来自常读,不代表Tk小说网的观点和立场,如有侵权请联系本平台处理。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