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若展京墨是小说《逆天!替身她也把总裁当替身》的角色人物,是由作者芭了芭蕉写的一款豪门总裁类小说。目前小说连载中,以下是小说《逆天!替身她也把总裁当替身》的章节内容
“菀菀...”
“童童...”
“菀童,小菀童..."
意乱情迷的时候,展京墨总喜欢念起她的所有名字,乳名,大名,还有他给她起的专属于她的名字。
而且,这些名字念出来,是有顺序的。
在快乐的最后一瞬间,他会贴在她的耳边柔情蜜意地呢喃:“囡囡,我的囡囡。”
“嗯。”声声有回应,句句有应答。
杜若细长柔软的手臂勾住他的脖子,缓缓地睁开眼睛:“哥,我在。”
她能感觉到男人的颤抖,随着他炽热柔软的唇敷在她的嘴唇上的时候,一滴咸咸的泪水渗入她的口腔。
随着热情散去,他的身体从滚烫回到正常,然后他从杜若身上翻身而下,随即走进了洗手间。
淅淅沥沥的水声响起,杜若在地上捡起睡袍随便披在身上,走到露台随手拿起茶几上的一包烟。
但她也只能抽出一根放在鼻子底下闻一闻,现在还不能吸。
等展京墨走了之后,她才能吸。
因为他的囡囡是不吸烟的。
冬天冷冽的风呼啸着从她耳边卷过,瞬间就平息了她身体里还残余的热度。
洗手间的门开了,她赶紧放下手里的烟回到了屋里。
当她用冰凉的手帮他穿衣服的时候,他低头满意地看了看她。
他喜欢她这样的温度。
因为他的囡囡因为从小患有血液病,手指永远都是冰凉的。
她努力用冻得都无法弯曲的手指捏住他滑溜溜的衬衫纽扣,好不容易才扣上。
然后找领带,踮着脚尖帮他系上。
最后,她软软地依在门框上目送他离开。
他的囡囡总是喜欢靠着什么站着,仿佛柔弱无骨。
虽然展京墨看她的眼神已经没有任何情愫。
他已经清醒了,但她还在戏里。
踏出门口的一刻,他忽然停下来叫她的名字。
“杜若。”
她知道自己今天的戏份结束了,立刻站直了身子,恭顺地应:“展先生,我在。”
他将他的手机递给她,让她看一张照片。
照片里面是一个年轻女孩,看到她熟悉的面容,杜若忽然如梦初醒。
哦,三年了,她该更新换代了。
他的囡囡十八岁就离世了,所以,她们这些替身也是不能长大的。
是的,她们这些替身,并不止杜若一个。
比如说,阿絮的鼻子像囡囡,楚君的嘴巴跟囡囡一模一样,雅琪的身形酷似囡囡,甚至整日病恹恹的思怡就是一个白血病患者,据说她戴着呼吸机抢救的时候,展京墨会整夜站在重症监护室的玻璃窗外面守着。
一旦她醒来,逐渐康复,他就会立刻消失。
因为雅琪后来接受了骨髓移植,她会慢慢康复。
但是囡囡不会。
她永远留在了十八岁的夏天。
留在展京墨的心里。
杜若仔细看完,给出了评价:“这是最像她的女孩子了。”
“我也觉得。”展京墨眉头舒展,唇角上扬。
仿佛一尊永远不会化开的冰雕,沐浴了春风,有了融化的迹象。
“展先生,需要我做什么?”她双手将手机奉上。
“让她们都散了吧,你跟她们最熟,你去说。”他递给她一本支票簿:“章已经盖好,数字随她们填。”
“好的。”她欣然接受。
作为替身之一,她和其他替身唯一不同的地方就是,她还有一个身份,就是展京墨的私人秘书。
白天她是做事严谨雷厉风行的杜秘书。
晚上她是他的囡囡。
展京墨的车从花园大门口驶离,听不见发动机的声音了,杜若立刻点燃了香烟狠狠吸了一口,然后叼着烟去洗手间卸妆。
这种很白的粉底还是她找好朋友夏青青从日本寄过来的。
只有小日子才会有这样变态的颜色。
其实,她的皮肤本来就很白,但是她白的透亮,白的粉嫩,白的健康。
她做自己的时候,漂亮的会扎眼,每次跟在展京墨的身后出席任何会议和应酬,她都会是最耀眼的存在。
但是到了晚上,她得涂上这种颜色的粉底,遮住她的娇艳。
再把嘴唇的颜色掩盖一点,头发用直发梳拉的直直的。
她又猛吸了一口烟,将长长的烟灰随意掸进盥洗台的洗脸池里,两只手指熟练地拿出眼睛里的美瞳。
她的眼珠是漆黑的,但囡囡的眼珠是褐色的。
做完这一切,烟也吸完了。
此时,十二点的闹铃响了。
她跑出去拿起手机,给一个永远都不会回复的账号发去了微信。
“生日快乐,我的男孩。”
三年过去了,真快。
第二天早上,她精神抖擞地去工作。
完成昨天晚上展京墨交给她的任务至少得整整一天。
因为替身女孩们的住处都不在一起,你在这里,她在那里,七零八落地分散在江州各处。
她先去离她住处最近的雅琪家,她还没醒来,蓬头垢面。
看到她吓得半死,立刻躲在门后面,直到杜若说:“我一个人。”
她才长舒一口气,从门后闪了出来:“杜秘书,这么早啊。”
雅琪家乱的像个狗窝,满地都是衣服,满桌都是外卖盒子,杜若都没地方下脚。
雅琪怪不好意思地腾出一张沙发,让她坐。
“展先生很久没来了,我也就没收拾。”
杜若不介意,她坐下,让雅琪先去洗漱。
等她从洗手间出来,杜若已经把支票放在桌上了。
“数字自己填,如果你不知道填多少,我可以给你建议。”
雅琪有点懵:“上次已经给过生活费了啊。”
“不是生活费,遣散费。”
雅琪又是一愣,盯着杜若小心翼翼地询问:“展先生又找到更像的了?”
“嗯。”
雅琪几乎是立刻就狂喜起来:“太好了!我终于解放了!你不知道,杜秘书,我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都要闷得长蘑菇了。上次晚上去夜店还是三个月前,前脚刚踏进去,后脚就被那个死阿彦给拽出来了,他还威胁我说如果让展先生知道我来夜店,就关我半年紧闭,这哪是人过得日子啊!”
她抒发完兴奋的心情,在杜若的建议下填上了数字,然后捧着支票亲了好多下。
“我什么时候可以走?”
“随时,这房子送你了,你可以继续住在这里,不过你自由了。”
“欧耶!”
杜若离开雅琪家,走到电梯门口,还能听到她在里面欢呼。
有人欢喜就有人愁,替身们或多或少都有相似囡囡的地方,但是性格却各不相同。
有雅琪这样兴奋不已的就有像阿絮那样泪水涟涟的。
阿絮其实是最不像囡囡的,但性格方面应该是最像的。
她很爱哭,整日都很忧愁。
她一看到杜若拿出支票她就哭了。
她爱上了展京墨。
这也是为什么展京墨不会留她们在身边太久的原因。
替身怎么能对雇主产生感情呢?
“我能不走吗?我还是跟现在一样,就留在这里,展先生来不来都行,反正他也很少来找我,但是只要让我有个念想,我可以一辈子做他的囡囡。”
杜若只微笑不回答,她看看手表,还有好几个住的特别远,再不加紧一点一天时间跑不完。
她把支票留在桌上,婉转地告诉她:“阿絮,做囡囡不是你决定的,是展先生。”
杜若不顾她的眼泪,还得赶往下一家。
临走前阿絮哭着控诉她:“杜秘书,你是冷血的,你一点感情都没有,你也是囡囡,但你从来没对展先生付出感情。”
杜若笑了:“我不是囡囡,我只是在扮演囡囡,千万不要让展先生知道你的真实想法。”
每个替身的表现都不一样,楚君比阿絮和雅琪都冷静。
她静静地窝在沙发里,穿着粉色的睡袍,化着精致的妆容。
据她家的保姆说,楚君每天即使不出门都会把自己打扮的漂漂亮亮,虽然她知道有一次惹怒了展京墨,他永远都不会再来的。
因为,她已经不再满足于扮演囡囡的,她想作为楚君出现在展京墨的身边。
她贪心了,越轨了。
杜若知道楚君在想什么,她说完要说的话,做完要做的事,放下支票就准备走。
忽然楚君问她:“那你呢杜秘书,你会被遣散吗?”
杜若还没考虑过这个问题,她淡淡回应:“如果展先生要换秘书的话。”
“你为什么能在他身边做自己?”
“因为展先生知道我是一个懂分寸的人。”
杜若点到即止,楚君能接受多少,肯接受多少,是她自己的事。
爱上不该爱的人,是她自讨苦吃。
她杜若永远是最特别的存在,她不怕被淘汰。
因为她对展京墨的爱,是可以控制的爱。
一切都掌控在自己手里。
最后一站是思怡,她的病基本上已经痊愈了,被展京墨安排在一个疗养院养身体。
她见到杜若应该是最高兴的,对于展京墨的情感,她则是感恩大于其他。
“展先生让你来看我的吗?”她殷切地看着杜若,想得到她想要的答案。
然而,她得到的却是一张支票。
“展先生说,疗养院你可以继续住着,什么时候身体养好了再离开,莲园的房子送给你,祝你身体健康,永远开心。”
“杜秘书。”在她转身的时候,思怡怯怯地恳求:“我能再见展先生一面吗?”
“展先生吩咐我做的事情里,没有这一条。”杜若表示爱莫能助。
“我只想当面谢谢他。”
“不用。”
“杜秘书。”思怡再一次拦住她,眼眶湿润了:“没有展先生就没有我的现在,可能我早就死了,我只是想好好谢谢他。”
“他救的从来不是你,思怡。”杜若轻轻拉开握住自己手腕的手:“他救的只是他的囡囡而已。”
送完最后一张支票,已经下午三点。
杜若上了车,一边脱掉高跟鞋一边打电话给展京墨,告诉他事情已经办完了。
“还剩下最后一张支票。”杜若说。
“留给你的。”
杜若一愣,停下了脱鞋的动作,手里拿着高跟鞋看着车窗外一片盎然的绿色失神了好几秒。
一直以来,她当真觉得自己是最特别的一个。
原来,遣散的替身里,也有她一个。
其实,杜若也不过是囡囡的眼睛而已,展京墨的司机老贾说,她的眼睛和囡囡的眼睛,甚至是眼神都是一模一样的。
她们这些替身,你像眼睛,我像鼻子,她像嘴巴,就算拼盘在一起,也不会成为真正的囡囡。
不过,她很快就反应过来了,继续脱下高跟鞋扔在车里,笑着回答:“谢谢展先生,我下午下班之前能赶回公司,就去人事部办理离职。”
召之即来挥之即去,是她的必修课之一。
老板不要她得时候,不能有不悦的情绪,也不能纠缠抵赖。
她得明白,她只是替身,永远不是正主。
“支票只是遣散费,不是辞退补偿金,明天八点钟正常上班。”展京墨说完就把电话挂掉了。
听着话筒里急促的嘟嘟声,杜若靠在椅背上,快速地在支票上写上了一个数字。
不多不少,中规中矩。
多了,显得贪心。
少了,会让展京墨觉得自己还有所图。
这个分寸,她向来都把握的刚刚好。
所以,她才能继续留在展京墨的身边做他的私人秘书。
还好,遣散的只是囡囡的这个身份。
她长长呼了一口气,如释重负。
回到家里,她扔掉了所有的白裙子,小白鞋,还有涂起来苍白的像鬼一样的粉底。
而且,在市中心最豪华的发廊里,把自己留了三年的黑长直烫染。
夜半时分,夏青青在酒吧里见到了穿着吊带和皮裙的杜若,她的高跟鞋脱了一半挂在脚上还晃荡晃荡的,就这个勾人的动作惹来酒吧里多少爱慕的眼神。
她今晚化了浓妆,眼波流转,闷青色的长卷发在酒吧多彩的灯光下 泛着迷人的光泽,她愣了好半天才认出来。
“妈呀,杜若,你这是疯了吗,你敢动你的头发?”
杜若已经喝了好几杯了,一只手托着粉腮笑的面若桃花,勾了勾手指让夏青青坐下,酒保送上来两杯刚调好的酒。
夏青青看着红艳艳的酒水和杜若亮闪闪的眼睛:“这是什么讲法?”
“烈日心情。”
杜若心情甚好地举起酒杯一饮而尽,又用空酒杯跟她碰了碰:“祝阿陆生日快乐!”
夏青青满面愁容,每年这个时候,她就知道午夜十二点之前一定会接到杜若的电话。
她不禁叹气:“若若,何必总是活在过去?”
“祝阿陆生日快乐!”杜若又举起一杯新的酒,她举得太高了,淡红色的酒水从高脚杯里漾出来,滴了几滴到她的脸颊上。
像是她落下了粉色的泪。
夏青青无奈:“快乐,快乐...”
烈日心情酒如其名,热烈地滑过她的喉咙,立刻点燃了她的热情。
喝到第六杯的时候,电话响了。
她低头看了看放在吧台上的手机,立刻放下酒杯接起电话。
“喂,展先生,是,好的,我在夜猫,嗯,马上...”
她挂了电话就从高高的吧凳上跳下去,往洗手间走去。
夏青青错愕地跟着她:“什么情况?他又去你家了吗,你知道他要来还搞成这样子,你的头发怎么办...”
说话间,杜若已经进了隔间:“帮我去拿瓶水。”
“哦,你要干嘛?”
她没再回答,一阵呕吐声从里面传出来。
夏青青知道她把自己抠吐了,赶紧出去拿了一瓶矿泉水。
杜若已经吐完了,用矿泉水漱了口,湿面巾把脸上多余的浮粉按了按,补了个口红就显得神采奕奕的。
“我走了。”她按了按夏青青的肩膀:“我不送你了,你马上回家,发信息给我。”
“你别管我了,展京墨找你啊?”
“嗯。”
“他在你家?”
“不是。”杜若快步走到门口,夏青青担心地指了指她的头发:“你这头发行吗?”
“行。”
“那,裙子呢?”
杜若跟她笑笑:“头发都行,别说衣服了。”
展京墨的车开到夜猫门口的时候,老朱绕了一圈都没认出路灯下那个踩着高跟鞋,披着黑色皮草的女人是杜若。
他从来没见过杜若这个样子。
包括展京墨。
还是杜若看到了展京墨的车,朝老朱招了招手,车子才在她身边停下来。
车门刚打开,香水和香烟混杂的味道就迎面扑来,然后一双穿着黑色渔网袜的长腿迈进车里。
“展先生。”她礼貌地问候车里的男人,坐在了他的对面。
展京墨在闭目养神,他对气味十分敏感,即便闻到了这些乱七八糟的气味,他也没有睁开眼睛。
杜若看了看时间,夜里一点半。
展京墨的身上没酒味,今晚也没有应酬,他应该是从家里过来的。
难得见他穿的这么随意,黑色牛仔裤和墨绿色的高领毛衣。
阿陆也很喜欢绿色,他有很多深深浅浅的绿色的东西。
她目不转睛地看着,忽然发现他的眼球在眼皮下滚动,立刻移开了视线。
展京墨睁开了眼睛,目光停留在她亚麻色的大波浪上。
下午刚通知遣散,她就把发型和发色都改了。
杜若也装作刚感觉到展京墨在看他,这才跟他对上视线。
“还以为展先生睡着了。”
“喝了酒?”他淡淡问。
“晚上没事,小酌了几杯。”她笑着答。
“还以为你有什么高兴的事。”
她笑而不答,岔开话题:“展先生,这么晚了去哪里?”
“她三点的飞机。”他还是淡淡的语气。
杜若又是一愣,她晚上喝了酒,反应有点迟钝,几秒钟后才反应过来展京墨说的那个她是谁。
那个很像囡囡的女孩子,马上就要到江州了。
听说展京墨的一个朋友在日本遇到了一个长得极像囡囡的女孩,费尽心思终于说服她,把她带回了江州。
有钱真好,可以满世界寻找复制品。
不过,有钱也得有运气。
杜若就觉得自己的运气不错,不必像展京墨这样劳民伤财的。
她也找到了。
凌晨三点钟,杜若顶着黑眼圈见到了传说中的酷似展京墨白月光的女孩。
当时她已经困得脚都打跌,去洗手间洗了把脸,又买了一杯黑咖啡一口气灌下去。
见到白月光她就清醒了。
以前外人说她们这些展京墨身边的情人们就是一张脸谱拼盘,拼拼凑凑才能勉强拼出展菀童的脸。
这下,不用拼凑了。
杜若见过展菀童的照片,说实话,不是绝美的女孩子,最美的是她的眼睛,和杜若一样美的眼睛。
但她有一种与众不同的气质,楚楚可怜,摇摇欲坠,不食人间烟火?
好像都是,好像又都不是。
所有人都不知道展京墨为什么那么爱她,还是杜若一语道破天机。
展菀童像午夜的女鬼,像清晨的一缕薄雾,随时随地都会消失。
展京墨这样翻手云覆手雨的人物,却怎样都握不住那样脆弱的生命。
越是握不住的,越是留恋,越是思念,越是纠缠...
到现在,多多少少有点病态。
杜若冷眼旁观,一向冷静喜怒不形于色的展京墨,大步向女孩走去的时候,竟然步履偶有蹒跚。
女孩还没喊一句展先生好,他就将人紧紧拥进怀里。
女孩不知所措,两只手高高举着,蜷缩在男人炽热的怀抱里。
后来,还是杜若走过去小声提醒展京墨:“展先生,现在机场人多。”
他这才松手,端详打量着面前的女孩。
杜若从未见他用这样温柔的眼神看过一个女孩,在机场大厅明亮的灯光下,她似乎看到了他眼中荡漾的水光。
女孩有点窘迫,蠕动着苍白的嘴唇,轻轻地唤出一个字:“哥...”
杜若清楚地看到了他挺拔的后背颤抖了一下,随即他脱下身上的外套披在女孩的肩膀上:“坐这么久飞机,累了吗?”
“不累,哥。”女孩似乎非常迅速地代入了角色,将小手放进了男人温热的掌心中。
他们四目相对,女孩泫然欲涕,这样看来,她竟然跟展菀童有九成九的相似。
双胞胎也才能有这样相似的长相吧。
这时,有闪光灯闪烁,杜若看过去,狗仔端着照相机躲躲闪闪。
杜若正要过去干涉,展京墨已经搂着女孩的肩膀从她身边走过去了。
展京墨很注重自己隐私的,以前发现有狗仔偷拍他会勃然大怒。
但今天,这世界上所有的一切,都跟他无关。
他的眼里,只有那个酷似他的女孩的女孩。
展京墨将女孩安置在离他家不远的宅子里,保姆,园丁,厨师,司机,甚至还有私人护士。
杜若听司机老贾告诉她,女孩也有血液病,好像是先天的,胎里带来的,死不了人,但是也治不好,就这么病殃殃的。
“展先生正在找人查,也许她是菀童小姐的双胞胎姐妹呢。”老贾小声说:“这下好了,算是老天看到了展先生的痴心,又送给他一个菀童小姐。”
关于展菀童的事情,杜若知道的不多。
她只知道展菀童是展京墨小时候在医院的小花园里捡回家的。
据说她患有先天血液病,从出生就住在医院里,她的病还没治好,她妈妈就去世了,父亲也找不到,展菀童就这么被丢在医院里。
其实,展家人是不太喜欢这个苍白的小女孩的,没有大户人家愿意往家里领这样的孩子,但是展京墨跟着了魔一样,一定要把她带回家。
展京墨是家里最小的男丁,最受宠,家里人拗不过他只能随他的愿。
她来的时候没有名字,医院的登记簿上就写了一个乳名菀菀,明明已经四岁了,却像一两岁的小娃娃,展京墨就给她起了宛童这个名字,冠上了展家的姓。
展菀童很怕生,性格也很内向,从来不跟别人说话,甚至连她的房间别人都不能进,但她只跟展京墨亲近。
所以,从小到大,她的房间都是展京墨帮她打扫的,她发病的时候,她穿衣,吃饭,甚至刷牙,都是展京墨帮她弄的。
她就像展京墨养的一个孩子,或者宠物,或者他的专属私有品。
当然,他也是她的私有品。
从展菀童十六岁情窦初开时,她就更加依赖展京墨,也不允许他和任何异性亲近,甚至展夫人和自己儿子多说几句话,展菀童都会不高兴。
当然,她的不高兴表现在她的身体上,只要她不开心了,她就会晕倒,然后又缠绵病榻很久很久,久而久之,连展夫人都不敢靠近展京墨。
老贾跟杜若说这些的时候,满脸的不能理解。
痴男怨女的那些事,他理解不了也正常。
杜若趴在走廊的栏杆边,一回头就能看到展京墨坐在沙发里,凝视着坐在离他不远处的女孩。
女孩害羞地半垂着头,展京墨像是在欣赏一幅完美的画,眼神痴缠,迷离。
而此刻,杜若则凝视着展京墨,她想她此刻的眼神,和展京墨并无两样。
因为从这个角度,展京墨就是他。
连他鼻尖上的那颗小小的褐色的痣,大小,颜色,甚至是位置,都一模一样。
就像是上帝怜惜她痛失所爱,又赏赐她一个。
所以,这个世界上所有人都不能理解展京墨,唯独她能。
就像夏青青说的,在某种意义上,她和展京墨真是天生一对,都是不可理喻的疯子。
世界上就那么一个男人或者女人了吗,没有了他们,难道不能有其他人?
为什么非得寻找一模一样的替代品?
即便是一模一样,也不会真的是本人。
夏青青不懂。
天长地久,更适合死去的人。
如果杜若的爱人还活着,可能他们已经相看两厌各奔东西。
但他是在杜若无比爱着他的时候死去,这无疑是在她的心尖上挖掉了一块血肉。
所以,她需要找到另一块血肉来填补。
哪怕无法真的替代原先的,至少不会让她失血过多而死去。
展京墨,也应该是一样的吧!
女孩没有中文名字,只有一个日本名字叫绫子。
展京墨便给女孩起了个名字,叫小童。
展菀童的名字的最后一个字。
这算是展京墨对她格外的偏爱。
像她们这些替身们,各有各的名字,展京墨就算醉酒后也不曾叫错过她们的名字。
这么说来,杜若算是一个例外。
替身中,展京墨只跟她上过床。
在意乱情迷中,他会叫她展菀童的名字。
这算是一种意淫吧!
据说,展京墨也没有和展菀童发生过更亲密的事。
也是,展菀童就像是一个易破碎的水晶摆件,只能观赏不能亵渎。
杜若刚躲到花园里准备吸一根烟,烟都点着了还没吸一口,展京墨就出来了。
天已经大亮了,展京墨上午有很重要的会议,不能耽误。
杜若看看洁净的石子小路,不敢随便丢弃,用手指头捻灭烟头随手塞进衣兜里,就赶紧向展京墨迎过去了。
“展先生,您还有两个小时可以打个盹。”杜若看看时间:“八点一刻,我准时打电话叫醒您。”
他似乎闻到了杜若身上若有似无的烟味,眉头略皱时,身后传来了怯生生的呼唤。
“哥...”
杜若和展京墨同时回头,女孩已经追出来,依着门框站着,身穿白色的睡袍,肩膀上披着白色的坠着白色狐狸毛的斗篷,黑长直披肩,剪水双瞳,我见犹怜。
“回去。”展京墨语气轻柔地叮嘱:“清晨很冷。”
“哥,晚上来吗?”她这么快就代入了展菀童的角色,杜若悄悄观察展京墨,此刻他是不是已经觉得展菀童复活了。
虽然神情上没有太大的变化,但他已经向女孩走过去,搂住了女孩的肩膀将她拥在怀里:“乖,回去吧, 外面冷。”
“嗯。”女孩低声叮咛:“哥晚上要来。”
“好。”他亲自送女孩进门,又看着她把门关上,但女孩坚持不肯关严,留下一条缝,露出漆黑的瞳。
在杜若看来渗人无比。
在展京墨看来,这是他的小囡囡舍不得他离开。
杜若面带微笑拉开车门请展京墨上车,随后她也跟着上车。
老贾发动汽车向展家开去,开进展家大门时,杜若说:“展先生,我就在车里等你,开会的资料我已经准备好了。”
展京墨下车之前看了看她,终究是没忍住:“你就穿着这个去开会?”
杜若这才想起她还穿着昨晚混夜店的衣服,恨天高和皮草的组合去会展中心开会,也是件很炸裂的事情。
“在您起床之前,我会换好衣服。”杜若微笑道。
展京墨弯腰下车,淡淡提醒她:“你的皮草糊了。”
待展京墨走后,她急忙去翻口袋,刚才她没把烟头完全捻灭,还残余星星之火,虽然不至于燎原,但已经把她的昂贵皮草从口袋里往外都烧穿了一个大洞。
老贾惋惜地说:“三分之一工资没了。”
“我先回去换衣服。”
“我送你吧杜秘书。”
“不用,你是展先生的司机,不是我的。”
杜若下了车,踩着高跟鞋往展家大门口走,刚走了几步她的脚步就慢下来了。
因为她看到了在花园里遛狗的展夫人。
杜若是最称职的私人秘书,她在最快的速度内展开得体的笑颜,恭恭敬敬地跟展夫人打了个招呼。
“夫人早上好啊!”
她这身装扮让展夫人惊讶的都戴上了老花镜,端详了她好几秒钟方才认出来。
“杜秘?”
杜若又是毕恭毕敬地一鞠躬:“夫人遛狗呢?”
“你这身...”展夫人迷惑不解。
“昨晚参加朋友的变装晚会,没来得及换衣服。”杜若笑着回答。
杜若解释完了,又去逗了逗展夫人的约克夏:“嗨,蝴蝶,听说上次你拉肚子了,现在还好吗?”
展夫人替它回答:“拉了三天,好容易好了,心疼死我了。”
“好了就好,蝴蝶好像瘦了呢!”
“是呀。”说起展夫人的心肝宝贝,她就滔滔不绝:“这孩子啊光拉不吃,能不瘦吗?好在营养师给它调理的还不错...”
杜若微笑着听展夫人絮叨完,便准备礼貌告辞回家换衣服。
二鞠躬还没直起身,便听见展夫人的语气陡然变了个语调。
“听说,京墨又找了个小女孩来?”
杜若知道,因为展菀童,他们母子俩意见不同,常年处于剑拔弩张的状态。
杜若不能多说,只能装傻卖笑。
展夫人冷笑道:“你不说我也知道,他这几年就像魔怔了一样,满世界找复制品。”
她抱起了蝴蝶抚摸着顺滑的毛发,怨怼地道:“她给他下了蛊了,看来我还得再找两个大师,把他绑在树上洒他一身黑狗血,我看到底是什么妖魔邪祟在缠着他?”
前几年展夫人整过一出跳大绳,展京墨一生气去外面住了两年才回来。
杜若只能好言相劝:“夫人,子孙自有子孙福,展先生聪明绝顶,他知道自己在做什么,您就别操心了。”
“他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展夫人冷哼一声:“他知道便好了!”
老板的家事杜若不便多言,展夫人抱怨她就听着。
忽然,展夫人话锋一转。
“杜若,你在京墨身边几年了?
杜若笑着答:“三年了夫人。”
“哦。”展夫人点点头:“也算是奇迹,京墨身边除了死掉的那个,没有异性能在他身边超过三个月。”
展夫人上上下下打量她,最后目光停留在她的眼睛上:“开个欧式双眼皮如何?”
杜若本来就是双眼皮,只不过是内双,没那么明显。
“我给你介绍一个医生,技术精彩绝伦,手术后京墨还把你留在身边,杜秘,展家四少奶奶的位置就是你的。”
杜若笑颜如花:“展夫人太看得起我了,没有这双眼睛,我什么都不是,我还想多留在展先生身边赚点嫁妆钱呢!”
“对自己有点信心。”展夫人拍拍她的肩膀:“你能穿成这样他还能忍受,在他心里你和其他女人就不一样,一口价,做完手术如果他赶你走,我补偿你一千万,这么算来你只赚不赔。”
杜若只能装作贪财地讪笑:“这个条件真是让人心动。”
“那,心动不如行动?”
杜若知道自己几斤几两重。
动了自己的眼睛,她倒不怕自己没了长期饭票。
就怕以后再也见不到展京墨了。
哦不,是阿陆。
展夫人是想试试看她动了眼睛,展京墨是否还把她留在身边。
如果是,展夫人不惜把秘书娶回家,也好过展菀童的替身。
他们母子俩斗他们的,杜若不想被拖下水。
她只求安安稳稳地待在展京墨的身边。
仅此而已。
她打车回家换衣服的时候,夏青青打电话来问她昨晚怎样。
“什么怎样?”
“他看到你的样子,有没有大发雷霆?”
杜若一边对着镜子化妆一边仔细回忆了一下,跟展京墨三年,好像从未见他发过火。
但也不代表他的脾气有多好。
他不爱说话,沉默,阴郁,似乎只要不工作的时候,无时无刻都在冥想。
“你想说什么?”
“那个平替,真的很像?”
夏青青嘴巴真缺德,杜若正在画眼线,笑的差点画歪了。
她画好眼线涂上眼影,以前展京墨从不允许她化任何眼妆,既然已经有了那个平替小童,她以后应该可以做自己了。
“嗯,很像。”
“比所有那些都像?”
“我们加起来,都没有人家像,简直是一模一样吧。”
“那怎么会,除非是双胞胎,我看展京墨也不见得跟阿陆有多像,如果你以后找到比他长得还像阿陆的...”
“那我会跟展京墨一样的选择。”
“你们真是天生一对。”夏青青老生常谈。
杜若打了个哈欠,看看时间还能补觉一个钟头。
“回聊,我先睡会。”
她定了时,倒下便睡。
明明困死,却做了无数个梦。
大梦里套着小梦,但不管什么梦里都是雪山连绵,狂奔的阿陆终究还是被雪崩落下的巨大雪块永远压在了雪山上。
闹铃没响她就被噩梦惊醒了,冷汗涔涔,幸好没有弄花她的妆。
她刚出门,老贾就打电话给她,语气紧张的很:“那个十三点,不知道怎么找到了展先生家,现在要进去找展先生呢!杜秘,你什么时候来啊,我招架不住了。”
老贾说的十三点是楚君,她住在珑湾十三号,展京墨很少找她,因为她来了没多久就觉得自己是展京墨的正牌女友,整天以展京墨的女友自居,老贾就说她是个十三点。
杜若加了钱让司机把车开的像火箭,她赶到展家大门口,楚君还在跟门房纠缠,老贾好说歹说也没把她劝走。
杜若快步走过去,老贾看到她仿佛看到了救星,双手合十朝她拜了拜:“杜秘,快把这个祖宗弄走吧!”
楚君一看到她就大发雷霆:“我要见京墨,凭什么不让我进去见京墨?”
杜若说:“你以为是我们不让你进?”
楚君愣了愣,脸上有点挂不住:“杜若,你什么意思?”
“没吃早餐吧?”杜若岔开话题,拉着她的胳膊就往马路对面走:“那边开了一家早餐店,小笼包巨好吃。”
“杜若!”楚君用力甩掉她的手,恼羞成怒的上来就是一巴掌:“你以为你是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