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孙十年黎清歌是小说《小手一背穿七零,吃瓜撩汉我最行》的角色人物,是由作者良辰美景111写的一款年代类小说。目前小说连载中,以下是小说《小手一背穿七零,吃瓜撩汉我最行》的章节内容
“哎呦呦,这孩子太可怜了,摊上这么一个恶毒后妈,苦日子还在后头呢!”
破旧筒子楼下面一个小院子,地上躺着一个满脸是血,身材瘦弱的女人。
(本书封面是红包噢,祝福点开我封面的宝宝们财运滚滚,不爱看的就请离开,如果非要看了还给差评,说话还难听,作者就要怼人了,本作者长嘴了,不是出气筒,如果觉得不好看,那就自己去写书,别唧唧歪歪的。)
听着耳边嗡嗡的议论声,她长长的睫毛颤动,不悦的皱起了眉头,牵扯到额头的伤口,疼的她脸色煞白。
一股不属于她的记忆猝不及防般涌入脑海,有意思,原来她穿书了,穿到了同名同姓的黎清歌身上,还是书里的恶毒女配。
三岁的时候亲妈就死了,亲爸娶了个后妈,两人又生了两个女儿。
作为家里的老大,她五岁就开始做家务,简而言之就是吃不饱,经常被后妈打骂,被两个妹妹欺负。
长期营养不良都没影响她的发育,前凸后翘,皮肤白嫩,这让长相平平的两个妹妹心生嫉妒,和后妈一起打骂折磨她。
直到这条胡同里最出息的小伙子来向她提亲,这可捅了马蜂窝了,因为那是二妹看中的男人,长的眉清目秀,还是个正式工。
后妈觉得继女不是个好东西,竟然玩心眼和自己亲女儿抢男人,偷偷给她报名下乡了。
等她下了乡,就没人和她女儿抢了。
三人还觉得不解气,合谋找借口,把黎清歌揍了一顿,还在附近败坏她的名声,说她勾引妹妹的男人。
看着黎清歌这副凄惨的样子,邻居们都看不下去了,议论纷纷。
“太可怜了,这么懂事的孩子,还要被她们欺负。”
“这一家子就不是个好东西,以后千万别娶她家的女儿,上梁不正下梁歪。”
母女三个对于议论根本不动于衷,她们脸皮厚,是附近有名的滚刀肉。
二女儿黎欢有些不安的拉了拉母亲安凤兰的袖子:“妈,她怎么一动不动,是不是死了?”
她是想狠狠的折磨黎清歌,但是也不想坐牢啊。
三女儿黎乐也是一脸的惊疑不定,黎清歌要是真死了,那她们不成了杀人犯了?
无视周围邻居的指指点点,安凤兰不屑的往地上吐了口唾沫:“呸,小贱蹄子别装死,你给我回家做饭去。”
说罢,也不管黎清歌流了满头满脸的血,伸出又黑又肥的爪子,直接就想掐人。
还有一掌的距离,她的手忽然被钳住了,安凤兰心里一惊,就见黎清歌一动不动躺在那里,她的眼睛不知道什么时候睁开了,黑黝黝的眼珠子一动不动地盯着她,看的她心里发毛。
安凤兰平日里作威作福惯了,她被这目光激怒,张嘴就想骂人:“你这个……”
“啊……”
嘴里的怒骂变成了惨叫,一股撕心裂肺的疼痛传来,安凤兰低头望去,就见自己的手被黎清歌拧成了奇怪的形状,这才后知后觉反应过来,她的手被这小贱人拧断了。
“啊,你个杀千刀的小贱人。”
……
安凤兰的手受伤了,她的嘴巴也没闲着,各种难听的话从她的嘴巴里蹦了出来。
黎清歌晃晃悠悠站了起来,对着安凤兰的脸,毫不客气的打了下去。
周围人都看呆了几秒,围观人群没想来拉架,反而觉得解气,他们早就受够了这母女三个,就该有人治治他们。
安凤兰脸颊肉眼可见的肿了起来。
黎乐和黎欢像个牛犊子一样冲了过来:“啊……贱人,放开我妈!”
黎清歌忍着身体不适,给了两个继妹一人一脚。
两人捂着胸口,倒在地上吐了一口血,忍不住怀疑人生,这受气包什么时候这么大力气了?难道见鬼了不成?
更重要的是,她竟然敢反抗,这让两人怒火中烧,心里打定主意,等一会爸爸来了就跟他告状,让他打死这个小贱人。
黎清歌一阵眩晕,这具身体两天没吃饭了,饿得。
吃饭最大,等她吃饱了再说。
几步走进一楼矮小的筒子楼里,砰的一下关上门,插上门栓,任凭那母女三个如何叫唤踹门,黎清歌就跟聋了似的。
她扫视了一圈整个屋子,这是个两室一厅的格局,平日里亲爸后妈睡一间,两个宝贝女儿睡一间,原主这个受气包只能在客厅里用木板搭了个床,白天就收起来。
客厅里一个圆桌子,和几把凳子,旁边的储物柜上倒是放了一个收音机,那是安凤兰给大女儿提前准备好的嫁妆。
殊不知,这一片认识的人提起安家女儿色变,谁也不想娶个滚刀肉加母老虎回家,搞的家宅不宁。
可以说这母女三个的名声在这一片都臭大街了,也就她们不要脸皮自我感觉良好。
安凤兰为人抠门刻薄,心肠狠毒,就是只鸡从她家门前过,都要被薅几片毛下来。
她在这一片是骂遍胡同无敌手,被她沾上了,不管有理没理,就胡搅蛮缠,都要从人家占点便宜。
搞的大家伙看到她都躲着走,安凤兰心里得意,觉得自己真是打仗小能手加赚钱小能手。
……
厨房里热气缭绕,黎清歌已经找到大米和菜,还找了一块腊肉,忙忙碌碌的洗菜炒菜。
那块腊肉是安凤兰特意留着打算给自家男人黎明补补身子的,她觉得每天切一点,这块肉怎么也能吃一个月。
黎清歌可不管这些,她爽利的把一整块肉都切了,要是安凤兰看到,肯定要心疼的晕死过去。
做了个青菜炒腊肉,鸡蛋炒西红柿,炒油麦,又焖的白米饭。
这时候肚子已经饿的咕咕响了,她把饭菜端上桌,就听到门口又传来拍门声。
安凤兰去医院已经回来了,右手裹了厚厚的一层纱布,看着更像猪蹄了。
肉香味从门缝里飘了出去,馋的母女三人直流哈喇子。
黎清歌充耳不闻,继续干饭。
桌子上的菜被吃的点滴不剩,她直接吃了三碗白米饭,只撑的肚子溜圆,才一脸满足的站了起来,碗也不刷,径直朝那姐妹二人的卧室走去。
她失血过多,需要休息来补充体力。
姐妹的房间是一个一米八的双人木头床,和一个八成新的衣柜,床单是昨天新买的,今天刚刚换上。
黎清歌直接躺了下去,闭眼就睡了起来。
门外的母女三人简直要气疯了。
她们忍饥挨饿站在外面,这小贱人真是长胆子了。
老二黎欢瘪了瘪嘴:“妈,我饿。”
安凤兰瞥了她一眼:“再等等,等你爸回来,有她好受的。”
她的眼里闪着阴冷恶毒的光,就不信被自己拿捏了十多年的人,还能逃出她的手掌心了。
一阵“叮叮当当”的自行车铃声响了起来。
安凤兰听着那熟悉的铃声,整个人都激动起来,她男人回来了,有人要倒霉了。
想到这里,她肥硕的身子爆发出无穷的潜力,几下就窜到了黎明的车子跟前。
“明哥,你终于回来了,呜呜呜……”
黎明面带不解的看着挡在车子前面的人。
“怎么了?天都黑了还不回家,杵在这里干嘛呢?”
安凤兰积攒了一下午的眼泪和委屈,仿佛找到了缺口,竹筒倒豆子般把黎清歌的所作所为说了出来,并且还添油加醋。
黎明听完,视线落在老婆的胳膊上,额头青筋直跳,这个逆女,真是反了天了,竟然敢打人。
他二话不说,把手里的车子随手往墙角一放,怒气冲冲的就往屋里走。
发现大女儿把门反锁了,黎明心里的怒火更加高涨。
太不像话了,本以为这女儿是个老实的,没想到今天终于暴露了本性。
黎明越想越恼火,开始抬脚踹门。
“出来,黎清歌你给我滚出来!”
闹出这么大动静,院子里好多人开始探头探脑的观望。
“哎呦,清歌丫头可怜啊,有了后妈就有后爸,看样子今天又得挨一顿打。”
“谁说不是呢,这么漂亮乖巧懂事的小姑娘,要是投胎在我家就好了。”
“得了吧,你别做梦想屁吃了,也不看看自己长的像个地雷成精似的,要是投胎到你家才倒霉呢。”
“死老娘们,快回家刷碗去。”
男人的呵斥,打断了两人的争执,周围再次安静,这就显得黎明的叫骂声听起来更清楚了。
黎清歌被门外的动静吵醒,她打了个哈欠,悄无声息走过去,打开了门栓。
黎明再次使力的时候,一个趔趄就跌进了屋子里。
他的额头迅速肿胀起来,看着和安凤兰更加有夫妻相了。
“爸爸……”
“明哥……”
黎欢和黎乐还有安凤兰急忙跑过去,把黎明扶了起来。
安凤兰一脸谴责的看着黎清歌:“清歌,你怎么可以对你亲爸下黑手呢?”
“我知道你对我有意见,因为我不是你亲妈,但是明哥可是你亲爸呀,你怎么能做出这么禽兽不如的事?”
“聒噪!”
黎清歌抬手挖了挖耳朵,一巴掌扇在安凤兰的脸上,终止了她的喋喋不休。
“哇……明哥,小贱人又打我,你要给我做主啊。”
“逆女,快给你妈道歉。”
黎明双眼喷火似的瞪着黎清歌,好似她是什么十恶不赦的大恶人。
黎清歌双臂环胸,眼神清冷的望着他。
“呵,我妈早死了,她算什么东西?还想让我喊妈,她不配!”
黎明看她敢犟嘴,觉得自己一家之主的尊严都受到了挑衅,他突然暴起,就要用拳头让黎清歌听话,这种事他也不是第一次做了。
黎清歌速度比他还快,黎明还没靠近,就被黎清歌一脚踹到了墙上。
黎欢和黎乐面色大变,黎清歌什么时候这么厉害了?
两人不信邪的对视了一眼,齐齐朝着黎清歌冲了过去。
“噗通……”
黎清歌稍稍使力,黎欢和黎乐就不由自主的跪在了地上。
两人倍感羞辱,刚想站起来,就被黎清歌绕到身后,踩住了她们的腿,这让两人不得不继续跪在那里。
“哎呀,二妹和三妹不必客气,怎么行如此大礼,是不是良心发现,觉得自己平时做的事都是猪肉不如,今天给我道歉来了?”
黎欢和黎乐爬不起来,在心里不停地辱骂黎清歌。
“放开我女儿!!”
安凤兰和黎明倒是疼女儿,看到她们被欺负,两人就像被踩了尾巴的猫一样,先后朝黎清歌扑了过来。
被她一脚一个,黎明和安凤兰先后跪在了她的脚边。
看着四人齐刷刷的跪在那里,黎清歌满意的点了点头:“一家人就是要整整齐齐。”
见安凤兰用眼睛死死的盯着她,黎清歌居高临下低头问道:“怎么,你不服?”
话音方落,她抬手故意捏住了安凤兰骨折的右手。
“啊……”
一阵杀猪般的惨叫从安凤兰嘴里嚷了出来。
黎清歌一脸真诚的说道:“哎呀,不好意思,你是不是很疼啊?但我就是故意的呢。”
那语气,那神态,要多气人就有多气人。
冷汗从安凤兰的额头流了下来,她现在恨不得把眼前的小贱人生吞活剥了。
黎明心里火大,他在厂子里累了一天了,回来都没口热乎饭吃,还得处理家里的鸡毛蒜皮。
当下几人也顾不得算账,扶起安凤兰就往医院走。
碍眼的人走了,黎清歌直接把门拴上,眼前一黑,她摇了摇头,这身子骨还是有点弱,比她本人的身体差远了。
原主长期被打骂,今天不过是收回一点利息。
黎清歌挨枕头就着,半夜被一道奶萌的声音给吵醒。
“滴,系统正在绑定中,绑定成功。”
黎清歌:什么情况,系统?不是她想的那样吧,原书中也没提她这个恶毒女配有系统啊?
“喂,别装死,出来。”
听到她的声音,系统心虚了,它这才后知后觉的想起来,没经过宿主同意就绑定了人家,有点不礼貌哈。
“宿主,你好呀,我是你的吃瓜系统。”
黎清歌:“吃瓜系统,有什么用?能吃还是能喝?”
系统小声道:“宿主,我的作用就是可以随时随地吃瓜。”
黎清歌咂咂嘴:“还有什么好处?”
吃瓜系统:“我们会免费赠送宿主一个大超市,不用怕里面的物资会变少,它会无限刷新噢。”
黎清歌心动了,这个可以有,她可太需这个超市了,真的很适合她这个懒人,还好不是给她个空间,让她自己去种植。
在这缺衣少食的七十年代,能吃饱穿暖就是最大的幸福了。
超市的地下一层是空间,可以用来储存物资。
吃瓜系统讨好道:“宿主,除了超市还有一颗美白丹,请收好。”
黎清歌兴奋地起床,点上蜡烛,专注地看向手里古朴的空间戒指和一枚白色的丹药。
她按照吃瓜系统说的,嘴里念念有词,手中的戒指忽然漂浮起来,嗖的化作一道流光消失不见。
与此同时,黎清歌的手腕位置多了一朵桃花的图案,那图案看着娇艳欲滴,和白皙的皮肤形成鲜明的对比。
黎清歌意识到,她的神识现在已经和空间戒指紧密相连了。
这枚戒指里的超市和地下一层的空间,她闭眼就能看到,如同屏幕浮现在眼前。
她想着进去,整个人就消失不见。
看到眼前的大超市,琳琅满目,种类繁多,黎清歌的心里一下子就踏实了。
这可是她在这个年代立足的根本,现在是1974年,还有几年就能高考回城了,有了这个超市,即使下乡她也可以活的很滋润。
黎清歌颇为好奇的在熟食区拿起一个鸡腿,那扑面而来的热度让她反应过来,这超市的东西还是保温的。
心里不由美滋滋的,嘴上不知不觉在鸡腿上咬了一口。
“嗯,好吃。”
外焦里嫩,吃着就是家养鸡,不是批发的那种肉鸡。
不知不觉吃了五个鸡腿。
黎清歌擦了擦嘴,来到了地下一层。
一层空荡荡的,底下有灯光照明,倒不至于过分昏暗让人看不清。
“出去。”
等她从空间里出来,已经凌晨五点了。
黎清歌把那枚美白丹扔进嘴里,入口即化,也没有特别的感觉,闭眼继续睡觉,睡好了才能继续折腾这一家人。
早上八点,她又被一阵拍门声吵醒。
黎清歌这次没让他们等太久,直接开了门,她倒要看看,这一家人还要闹什么幺蛾子。
“死丫头,拍了这么久,你才开门,耳朵聋了?”
黎明说话一脸的阴沉,眼下泛着青黑,眼里都是红血丝,明显一整夜没睡好。
安凤兰铁青着脸,一言不发地站在身后。
黎欢和黎乐也是一个个打着哈欠,凭什么他们在医院里守着,这个贱人却安安稳稳的躺在家里睡觉。
黎欢停留在黎清歌脸上的目光不由顿住了。
不对,一晚上没见,怎么感觉这个贱人容光焕发的,整个人更漂亮了,皮肤白到发光,脸上一个毛孔都没有,简直让人嫉妒。
不要脸的狐狸精,就会勾男人。
黎欢心里不得劲,就想搞点事情。
“大姐,爸妈都去医院了,你就一点也不担心吗?”
黎清歌懒洋洋的看了她一眼。
“你说对了,我一点也不担心呢,别人的死活,和我有什么关系?”
“逆女,我打死你!”
黎明跳脚就想打人,忽然发现黎清歌的手里多了一个擀面杖。
对着黎明劈头盖脸的就敲了下去,疼的他吱哇乱叫,头上肿了好几个包。
安凤兰母女三人看到她凶残的样子,缩在墙角不敢吱声,生怕下一个挨打的就是自己。
黎清歌拿着擀面杖在手里敲了敲,似笑非笑的看着被打的狼狈不堪的男人。
轻嗤了一声:“你要打死谁?”
理智回笼,黎明忍着疼痛掩下眼底的恨意,哑着嗓子道:“我错了,我再也不敢了。”
黎清歌嘲笑道:“嘁,怂包一个,就你这样的,也配当父亲,滚一边去,看着辣眼睛。”
黎明吓得一哆嗦,赶快躲到墙角面壁思过去了。
“还有你们……”
黎清歌把擀面杖对准了母女三个:“赶紧去做早饭,快点,不想挨揍就快去。”
三人不敢耽搁,慌忙走到厨房开始做饭。
安凤兰右手骨折,只能用左手择菜,她心里憋屈死了,这个贱丫头,平时只有自己欺负她的份,她做梦也没想到,还能被黎清歌欺负,真是不甘心。
内心不停地安慰自己,再忍忍,还有六天她就滚蛋了,就要去乡下吃苦受累,她的苦日子还在后头呢,这样想着,心里才好受些。
黎清歌倚着门框,像个监工一样看着他们做饭。
感受到背后那道压迫感十足的目光,姐妹俩如芒在背,只得收起小心思,乖乖做饭。
“啊……我那么大一块肉呢?怎么没了?”
安凤兰喊叫的架势,就像谁杀了她全家。
黎清歌不耐的踹了她一脚,喊叫声戛然而止。
“肉被我吃了,你有意见?”
安凤兰脸色难看,心里肉疼极了:“没……没意见。”
黎清歌斥责道:“还不滚去做饭。”
母女三继续做饭,一会的功夫,热腾腾的饭菜端上了桌。
四人你看我,我看你,都不敢坐下来。
黎清歌把大米粥和炒菜都放到自己面前,然后把窝窝头和咸菜往前面一推。
“你们也坐,都吃饭。”
四人:我吃你奶奶个腿,你自己吃好的,让我们啃窝头。
最终他们还是老实地坐了下来,只是一顿饭大家吃得食不知味。
安凤兰心里就跟吃了黄连一样苦,还在心疼她的那些肉。
黎清歌可不管这些,她把大米粥和菜吃得很干净,根本没打算给他们留一点。
黎清歌吃完了饭,像个大爷一样坐在那,她最喜欢别人看不惯她又干不掉她的样子。
目光停留在黎明的脸上,开始了今日的吃瓜。
【哎呦,有大瓜,渣爹可真惨啊。】
正在啃窝窝头的黎明听到声音,忍不住抬头看向对面,奇怪,大女儿明明没张嘴,他怎么会听到说话的声音呢?难道出现幻觉了?
还没等他想明白,大女儿的声音继续响起。
【便宜渣爹知道后妈给他戴绿帽子了吗?除了我,他最疼的两个女儿都不是亲生的,笑死。】
黎明:他很确认大女儿根本没张嘴,难道他刚才听到的是女儿的心声?
他内心惊疑不定,不可能,他最疼的女儿,怎么可能不是他亲生的。
【嗯,我记得后娘今晚就会和那个野男人私会,看戏要紧,这种好玩的事可不能错过。】
黎明眼睛猩红,手里的筷子掉了都没发觉。
安凤兰把筷子捡起来递给他:“明哥,你怎么了?是哪里不舒服吗?”
黎明看了她一眼,又闭上,隐忍的嗯了一声。
吃过早饭,黎清歌般了把躺椅,翘着二郎腿在门口晒太阳。
自从吃了美白丹,她感觉身体都变好了,也没有眩晕的感觉了,还有整个人变得更加漂亮了,她很满意。
等啊等,一直等到日落西斜,才看到后妈左右观望,鬼鬼祟祟的朝门外走去。
黎清歌:手骨折了都不耽误她私会,这后妈是真的勇士。
早有准备的黎明已经悄悄尾随在后面。
黎清歌跟着安凤兰,只见她来到一个院子跟前,在门上敲了三下。
“吱吖……”
老旧的木门随之打开,一个猥琐的男人探出头来,看到安凤兰的那一瞬,他眼睛放光,一把将人拉了进去,并随手插上了门。
“宝贝,怎么才来,我可想死你了!”
猥琐男一边说着,一边对安凤兰上下其手。
【看看这二人熟练的程度,不知道给渣爹戴了多少次绿帽子了,嘿嘿,可惜渣爹不在现场,不然肯定气的吐血吧?】
尾随而来的黎明看到了安凤兰和一个中年男人搂搂抱抱进了屋子,再听到黎清歌的心声,气的他差点晕死过去。
这个贱人,竟然真的给他戴绿帽子。
黎明直接翻墙进了院子,没多久,屋子里传来一阵惊呼和吵闹声,也不知道三人是怎么商量的,没多久,他就带着披头散发的安凤兰走了出来。
【太可惜了,怎么不打起来,看的一点也不精彩。】
听着黎清歌的心声,黎明无语地抽了抽嘴角。
他不由想起了另一句话,黎清歌说黎欢和黎乐不是他亲生的,黎明不由心中暗恨。
他现在不能和安凤兰立马撕破脸,等晚上回去再收拾她,手里已经有了安凤兰的把柄,他可以直接让这个贱女人净身出户。
何况那个男小三是和他一个厂子的主任,他已经答应,过几天就给自己升小组长,这也算因祸得福了。
三人前后脚回了家。
黎清歌洗洗就睡了。
半夜就听到隔壁屋子传来一阵哭闹声。
黎明先是堵住安凤兰的嘴,又对着她一阵拳打脚踢。
他抬手撕掉安凤兰嘴里的破布,眼睛红的仿佛要吃人。
“说,黎欢和黎乐到底是谁的孩子?”
安凤兰已经疼的浑身发抖,她只觉得被刺骨的寒意包围,如同置身寒冬腊月。
不能承认,坚决不能承认。
“呜呜呜,孩子就是你的种啊。”
黎明根本不相信他,阴阴地一笑:“好,你不承认是吧,那老子就打到你承认。”
拳头再次雨点般落下来,安凤兰直接被打掉了两颗牙齿,血和眼泪汇合到一起,流到她的脖颈里,眼睛被打的一阵阵发黑,安凤兰险些以为自己要失明了。
她再也承受不住,大声嚷道:“我说,我说,孩子是今天那个男人的。”
得到答案,黎明更加暴怒了,他抬脚在安凤兰的身上使劲踹了几下。
“明天就离婚,你净身出户,妈的给老子戴了那么久绿帽子,还让老子给你们养孩子,真是打的一手好算盘。”
安凤兰一口气差点没喘上来,她卑微的看着黎明:“不能离,明哥,求求你了,别和我离婚。”
黎明吐了她一口:“不离?行啊,明天我就把你的事情,宣扬的人尽皆知,看看厂子里还肯要你这样道德败坏的女人吗?”
安凤兰不吱声了,要是厂子里知道她做的事,肯定会把她开除的。
只能声音低低地道:“好,我同意。”
“滚出去!”
黎明把安凤兰赶出了卧室,客厅的地上躺着黎欢和黎乐二人,她们也是被黎清歌赶出来的。
母女三人现在是同病相怜了。
【看到渣爹生气我就开心,让他眼瞎,活该被人戴绿帽子,还虐待我,这都是报应。】
正打算睡觉的黎明又听到黎清歌的心声,气的一口老血哽在喉咙里上不去下不来。
这逆女,真是巴不得气死他吧。
……
黎清歌:黎欢和黎乐这两个白眼狼,看自己老妈被欺负都不去帮忙,可真是自私自利呢。
客厅里的母女三个一晚上翻来覆去都睡不着,黎清歌倒是睡的香甜。
天将将亮,安凤兰刚刚有了一点睡意,就被黎明一脚踹醒了。
她从地上爬起来,揉了揉酸疼的腰,愤恨的看着眼前的男人。
黎明瞪眼道:“你是猪吗,天都亮了,给老子做饭去,吃完了我们好去离婚。”
被人捏住了七寸,安凤兰就像蔫巴的萝卜,用没受伤的左手煮了一锅粥。
黎明吃完饭就去厂子里请假,回来拉着安凤兰就朝门外走去。
由于步子太大,安凤兰趔趄了两下,一下子磕在门框上。
黎明就冷冷的看着,这些年他对老婆和两个孩子疼爱有加,结果呢,安凤兰这个女人的良心被狗吃了,竟然背着他偷吃,呵。
还有那两个野种,他已经打算好了,这几天就给她们找个婆家嫁了,不论老弱病残,只要给的彩礼高,他就同意,这也算白养她们这么多年的回报吧。
等有了钱,他再娶个什么样的老婆没有啊?
看着两人远去的背影,黎欢和黎乐大气都不敢出,昨晚父母之间的对话,她们都听到了,原来两个人不是亲生的。
又平复了一会心情,二人急忙往外婆家跑去,病急乱投医,父母这样,他们也没办法了。
黎清歌从空间里拿出一个三明治和一杯牛奶,吃了早饭,她插上屋门,就开始在屋子里翻找起来。
第一目标就是渣爹后妈睡觉地卧室。
有吃瓜系统在,渣爹藏钱的地方很快被找到了。
黎清歌数了数,足足有一千元大团结,还有各种粮票,自行车票,布票……
“小瓜,所有值钱的东西都在这里了吗。”
吃瓜系统点头,这宿主非要给它取名叫小瓜,它只能无奈接受。
黎清歌把钱和各种票收进空间里,经过客厅,她把家里唯一的电器收音机也收了进去。
又过了两小时,黎明和安凤兰已经离完婚回来了。
他们刚进家门,后脚安外婆颠着小脚跑了过来。
一进门也顾不上喘气,就对着黎明劝道:“女婿,可不能离婚啊,夫妻吵架都是床头吵了床尾和,有什么过不去的坎?”
黎明厌恶的看了她一眼:“闭嘴,再唧唧信不信我把你女儿偷人的破事给宣扬出去,到时候看看,你的宝贝孙子还能不能娶上媳妇。”
安外婆如同被人点了哑穴一样不吱声了,闺女毕竟是外人,可不能影响她宝贝孙子,罢了,离就离吧,不行她在给闺女找个男人嫁了。
没有安外婆胡搅蛮缠,安凤兰收拾了一个包袱,蔫头耷脑的跟着她一起离开了。
黎欢和黎乐就像锯了嘴的葫芦,闷不吭声的站在那里。
黎明冷冷地看了二人一眼,转身朝门外走去,他现在要趁热打铁,给这俩野种找人嫁出去。
看够了热闹,黎清歌也该去准备下乡用的东西了。
百货商店里人来人往,每个柜台前面都排了长长的队伍。
几个售货员面无表情地站在柜台后面,就像谁欠她200万似的。
黎清歌买了苏打饼干,麦乳精,奶粉,水果糖,大白兔奶糖,红糖……,她超市里虽然什么都有,但是那些超前的东西不能摆出来,还是要买点东西装装样子的。
又买了几个被套,到时候把超市里的鸭绒被拿出来套上,谁也看不出什么。
牙膏,牙刷,梳子,小镜子,还有两双布鞋两双解放鞋,一双小皮鞋。
买完这些,已经过去了三个小时,黎清歌被左右拥挤的人群挤的都要怀疑人生了。
又过了半小时,来到卖衣服的柜台。
黎清歌看了一眼,这里的衣服颜色和款式非常单一。
她买了两条黑裤子,一条裙子,还有两件带斑点的上衣,两件格子袄。
走出热闹的百货商店,黎清歌长长舒了一口气,逛街也是个力气活啊。
她找了个无人的角落,把所有东西收进空间,忽然听到几个男人的说话声。
“成,我二女儿和三女儿一人两百块钱,只要你们给钱,今晚就能把人领走,以后就算被打死,也和我没关系。”
“好,那就说好了,今晚九点,我们拿着钱去领人。”
几人商定好,就离开了。
黎清歌绕过一面墙壁,看着那两个男人的背影。
一个差不多一米六高,又黑又瘦,走路还一瘸一拐的,另一个男人倒是长的高大,但是脸上长满了皱纹,看着有40多岁了。
黎清歌:这就是渣爹给她两个宝贝女儿找的对象?看来今晚有好戏看了。
本来她打算去给黎欢和黎乐都报名下乡的,看到这两个男人,她又改变了主意。
因为刚才小瓜告诉了她一些有趣的事情。
那个矮点的瘸子叫老五,住在偏远的山区,今年32了还没找到对象,家里穷的叮当响,全家都穿一条裤子,谁出门谁穿。
他还有暴虐倾向,喜欢打人,为了娶媳妇,他跟亲戚借的钱。
高点的男人叫曹宇,他今年48,半个月前刚死了老婆,是被他打死的。
二人还生了三个孩子。
黎欢和黎乐不管嫁给谁,以后都没有好日子过。
看这两人倒霉,她当然乐见其成了。
想想这十多年母女三人对原主的打骂虐待,今后他们也要过着被人打骂的日子,这就是报应,她黎清歌可不是以德报怨的人。
有句话怎么说来着,看到你们过的不好,我就放心了。
黎清歌回到家,黎明已经下班回来了。
他买的晚饭,看到黎清歌回来的那么晚,刚想发火,想到这个女儿的武力值,他嘴唇哆嗦了两下就闭了嘴。
再忍忍,过几天女儿就去下乡了,眼不见为净。
黎欢和黎乐就像被人遗忘了似的,看到爸爸和黎清歌在吃晚饭,她俩诺诺的喊了声:“爸。”
黎明吃饭的动作停顿了一下,想到即将到手的400块钱,他破天荒给了她们一个好脸色。
“欢欢,乐乐,坐,一会爸的两个朋友要来,你们就陪着一起喝点吧。”
黎欢和黎乐这两天备受煎熬,看到爸爸终于肯和他们说话了,不禁受宠若惊。
于是听话的在凳子上坐了下来。
【呵呵,一会你俩就要被卖了,这就是最后的晚餐,不过,这和我没关系,尊重他人命运,我是不会管的。】
黎明听着黎清歌的心声,差点被吓得心梗了。
听到她说不会多管闲事,不由放下心来。
随即眼神复杂的看了她一眼,这个女儿知道的还挺多,以前以为是个傻的,没想到颇有心机,他可真是看走眼了。
“砰砰砰。”
八点的时候,就响起了敲门声。
黎明去开门的时候还问:“不是说九点吗,怎么八点就来了?”
老五和曹宇对视了一眼才说道:“我们等不及见自己媳妇了,嘿嘿,所以早点过来。”
两人借着夜色的掩护,把钱给黎明。他接过钱立马揣进了兜里。
态度颇为热情的把人让进屋。
“欢欢,乐乐,这两位就是爸的朋友,他们还带了下酒菜,你俩把下酒菜装碟子里,快去。”
“哎。”
两人只来得及打量了一眼,就匆忙拿着下酒菜去厨房了。
等他们再出来,黎明已经打开了一瓶白酒,并给老五和曹宇满上了。
黎清歌已经吃好了饭,坐在墙角那嗑瓜子看戏。
黎明也不管她,只要这死丫头不给他捣乱就行。
“来来来,闺女,过来坐。”
“这是我二女儿黎欢,这是老三黎乐。”
随着他介绍,老五和曹宇的眼神就肆无忌惮的在她们身上流连,就仿佛在看什么待价而沽的货品。
看的黎欢和黎乐心里发毛,隐隐感觉有哪里不对劲。
“欢欢,乐乐,来,喝了这杯酒你们就去休息吧。”
黎明和颜悦色的举起酒杯,黎欢和黎乐对他根本不设防,把杯中的酒一饮而尽。
“哐当。”
两人迷糊的趴在桌子上,酒杯也掉到地上摔碎了,随后就陷入了昏迷。
【啧啧啧,渣爹可真是心黑啊,自己最疼的两个女儿,都能下如此黑手,佩服佩服啊。】
黎明:骂吧骂吧,不坏他的好事就行。
老五和曹宇嘀嘀咕咕的正在商量什么。
没过几分钟,两人就选好了媳妇,黎欢和黎乐长的相貌平平,又矮又胖,唯一的优点就是胸大。
老五选了黎欢,扛起人就走,曹宇选了黎乐。
两人怕夜长梦多,带着刚到手的媳妇就往家赶,趁着药效还没过去,他们要赶紧去洞房,等生米煮成了熟饭,还不是要乖乖听话。
老五把黎欢放在和村里借来的牛车上,一会功夫就出了城,越走越偏僻,已经荒无人烟。
他心中火热,牛车往前走,他已经动手动脚脱黎欢的衣服,不可一世的黎欢还没到村里呢,就被老五在车上吃干抹净。
等她醒来不得不认命,每天起早贪黑,做牛做马,给他生儿育女,每天还有挨不完的打,三十岁的时候看着就像五十岁的老人了。
黎乐过的比她还惨,35岁就被曹宇给活活打死了。
这世上就没有不透风的墙,黎明把两个女儿嫁出去的第三天,安凤兰不知道从哪里听说了这件事。
黎欢和黎乐可是她亲生的,她从小疼到大的,没想到两天的功夫就被这个狗男人给嫁出去了。
据说男方条件非常差,还打老婆,听得安凤兰心疼死了。
她疯了一样要去找黎明算账,安外婆和儿子两个人合力竟然都拉不住她。
安凤兰在院子里拿了把菜刀就跑了,看的安外婆头发晕,要命啊,女儿拿着菜刀不是要去砍人吧?可千万别出人命啊。
她和安凤兰哥哥在后面追了出去。
“黎明你这个龟孙子,给老娘出来。”
安凤兰气坏了,已经开始口不择言。
她进了院子就开始口吐莲花,把黎明的祖宗十八代都问候了一遍。
引得周围邻居都出来瞧热闹。
“你这个疯婆子,闹什么?”
黎明看到她就想到头顶绿油油的帽子,语气都变得不善起来。
安凤兰抬手指着他:“我问你,你把两个女儿嫁哪里去了?”
黎明眼神闪烁:“我怎么知道,那两个女婿是哪里人我也不清楚。”
安凤兰气的拿着菜刀就要砍:“作孽啊,我好好的两个女儿让你推进了火坑,王八蛋,我砍死你。”
看热闹的人一看要出人命来,慌忙来劝,拉住了她的胳膊,黎明狼狈的躲闪,头发被削掉了一片,看着蛮滑稽的。
他羞恼成怒,也没了刚才的心虚,梗着脖子嚷道:“你个疯婆子想干嘛,那也是我的女儿,我能不疼她们吗,不过是给她们找一个好归宿,你就要死要活的,我告诉你,别太过分了。”
“呸!”
安凤兰有苦难言,没法当着众多人的面说出黎欢和黎乐是野种的事。
“啊……我跟你拼了!”
安凤兰挣脱了众人,挥舞着菜刀就要来砍人。
“住手!”
安外婆和她的哥哥及时赶到,一边一个拉住了她,还好,他们来的及时,没出人命,要不然她大孙子以后找媳妇都困难。
“哐当……”
菜刀掉到地上,安凤兰趁他们愣神的功夫,扭头就跑。
女儿就是她的命,这狗男人既然不想好,那就鱼死网破吧。
黎明若有所思的望着她的背影,那是他们厂子的方向,心里悚然一惊,这个疯婆子,难道她想……
【这安凤兰跑的可真快,看样子他要去厂子里举报渣爹啊,哈哈,真是狗咬狗。】
听到黎清歌的心声,黎明瞪了她一眼,他擦了把额头上的冷汗,也朝厂子里跑去。
下午,一个大新闻就在附近炸了锅。
纺织厂的工人安凤兰和黎明互相举报,说对方偷拿厂子里的布去卖,这个问题严重了可是要坐牢的,这是薅厂子羊毛的行为。
这问题太严重,厂子里的高层经过调查核实并连夜探讨,最终结果是立马报警,把他们抓了进去,并把二人开除了。
鉴于他们偷拿厂里的布太多,最终判了九年。
没了多余的人,黎清歌一个人呆在房子里非常惬意,吃空间里的东西也不怕被人发现了。
下乡的前一天,她把房子以两千元的价格卖了出去。
加上空间里的钱,还有买东西花出去的,现在有2800多。
黎清歌跟买房的人说好了,今天住最后一晚。
她下乡的地方在东北的平阳市清北县柳平镇猪嘴岭大队。
还好现在是秋天,不用提着厚厚的衣服和棉被,羽绒被还在她的空间里躺着,她只需带着生活用品和换洗的衣服。
黎清歌把所有东西收拾完,装满了两个军绿色的大手提包。
还准备了一个斜挎的解放包,拿取东西方便。
厨房里的蔬菜,粮食,锅碗瓢盆,还有家里能用的东西她都收进了空间里。
黎明卧室里那个枣红色的衣柜不错,上面还带锁的,先收着,说不定以后用得上。
扫荡完了屋子,把院子里的自行车收进空间,她进了超市,里面的床上用品区放着好几张双人床呢,黎清歌在旁边拿了一条蚕丝被,往床上一躺就睡了过去。
六点钟被闹铃吵醒,超市里有一个办公室,那里可以洗头洗澡,黎清歌快速的洗了澡,吃过饭。
她又拿了几块煎好的鸡胸肉和生菜夹在馒头里,留着一会中午吃。
黎清歌家距离火车站比较近,她提着两个包步行20分钟就来到了火车站。
看了眼手腕上的女式表,已经七点了,七点半的火车,不急。
这手表是她在空间办公室的抽屉里找到的老式手表,全新的,正好适合她用。
火车站人山人海,一眼望过去全是黑白灰蓝的世界。
姑娘们都是梳着一个大辫子,或者两个麻花辫垂在胸前两侧。
也有学生头短发的,为了不打眼,黎清歌入乡随俗,也梳了两个麻花辫,黝黑发亮的辫子垂直到屁股那里,白嫩的肌肤,水汪汪的大眼睛,这张脸让人看一眼就舍不得移开视线。
不知道多少小伙子假装有意无意的看向她,而当事人却一无所觉。
“轰隆……”
火车进站,人群也骚动起来,所有人拿好行李,准备上车。
黎清歌的座位在六号车厢,她把行李放在行李架上,低头看向她的座位,那里正躺着一个头发花白的老大娘。
她一个人霸占了三个位置,旁边站了个女人闷不吭声,显然她也是被大娘占了位置的。
黎清歌好声好气的说:“大娘,请让一让,这是我的位置。”
老大娘睁开了眼,看着白白嫩嫩的黎清歌,一副好欺负的样子,理都不理她,再次闭上了眼。
黎清歌压着火气再次说道:“大娘,我现在好好跟你说话,再不起来,后果自负。”
大娘睫毛颤了颤,还是不搭理她。
“啊!!”
一阵惨叫传来,黎清歌直接坐在了老大娘地肚子上。
她刚坐下,就猝不及防的撞入一道视线之中。
那男人长的俊美无比,眸子里透着一丝不易察觉地危险气息,眼神晦暗不明,气势逼人。
【啊,要死了,这个小哥哥好帅,他一直盯着我干嘛,没见过美女啊?】
公孙十年疑惑的左右看了一圈,又把视线落回黎清歌身上,奇怪,刚才是谁在说话?难道是对面的那个女人?
“哎呦,你这黑心肝的东西,眼睛瞎了吗?”
老大娘疼的像诈尸一样坐了起来。
黎清歌斜斜的瞥了她一眼:“呦,还喘气呢,我还以为你死了呢?霸占别人的座位还倚老卖老装聋作哑,真是好大的脸。”
老大娘蹭的一下站了起来,指着黎清歌的鼻子破口大骂:“你说谁死了,你才死了呢!个小贱蹄子,长得像狐狸精似的,一看就不是好东西。”
“啪啪!”
黎清歌二话不说,上手就给了她两耳光。
“啧啧,这么大年纪了满嘴喷粪,我代替你爹娘好好教教你。”
老大娘横行霸道惯了,何时吃过这种亏,她张牙舞爪就想挠花黎清歌的脸。
“啪啪。”
又是两巴掌,她整个人都被打懵了,唯一的念头就是这女人看着娇娇软软,怎么打人这么疼,她脸上火辣辣的。
黎清歌似笑非笑的看了她一眼:“怎么,不服?”
老大娘还想骂人,看黎清歌抬起手掌,吓得她缩了缩脖子,用胳膊挡在身前。
这时有人就看不过眼了,一个娇滴滴的女声说道:“这位女同志,得饶人处且饶人,你已经打了人,别没完没了。何况一个巴掌拍不响,难道你就没有错吗?”
说完她的视线有意无意的瞟了眼黎清歌对面的男人,他一定觉得自己心地善良吧?
然后她就看到公孙十年的视线正一眨不眨的盯着对面那个漂亮女人。
这让白薇心里暗恨,老大娘说的没错,这女人就是个狐狸精。
“你要干嘛?”
她愣神的功夫,黎清歌就走了过来,并居高临下的看着她。
“一个巴掌拍不响?”
“啪!”
黎清歌给了她一巴掌。
“我给了你一巴掌,你看响不响?”
“你……”
白薇从小被当成公主一样长大,这一下就给她扇懵了,眼泪止不住掉了下来,看的坐在她身边的穆川心疼死了。
“薇薇,你怎么样,疼不疼?”
白薇泪眼婆娑的看着她:“川哥哥,我没事。”
穆川抬头,眼神锐利的盯着黎清歌,神情厌恶:“你这个女人怎么一言不合就打人?真是没教养,薇薇不过是帮老大娘说了两句,你还不依不饶的。”
“呵呵,如果有教养代表要忍气吞声,那我就是没教养,你能奈我何?”
黎清歌挑衅的看了他一眼。
“你……你……”
穆川头一次看到这么恬不知耻的女人,他刚想说些什么,列车员过来了。
黎清歌也坐了回去,后面的老大娘挨了打,再也不敢招惹她了,安静的坐在自己的位置上。
旁边被抢了座位的女生也坐了回去,她胆怯的看了一眼黎清歌,又飞快的垂下眼帘。
【呼,力的作用是相互的,打完了人,手掌有点点疼呢,不行下次用脚踹?】
对面的公孙十年死死盯着她的嘴。
他能确定,对面的女人并没有张嘴,刚才打人的就她一个,他听到的是这个女人的心声。
黎清歌忽然站了起来,老大娘如临大敌,生怕她再来扇一巴掌。
【至于吗?我就上个厕所,看她吓得,真是欺软怕硬的东西。】
公孙十年:……
黎清歌抬头往对面的车厢扫了一眼,心中颇为震撼。
对面的过道里都坐满了人,可以说下脚都困难,看样子他们这边情况好多了。
黎清歌上完厕所刚刚坐下,对面车厢的人大概是发现这边空间宽松,不想在那边挤着,呼啦啦一下子过来了十多个人。
一个妇女领着孩子,走到黎清歌身边,对着老大娘喊道:“娘,你帮我看下孩子,我去方便一下。”
老大娘白了她一眼:“上不得台面的东西,自己的孩子自己看,老娘没空。”
妇女被训斥,面带尴尬。
白薇忽然出声:“这位大婶,我帮你看着,你快去吧。”
妇女感激的看着她……“哎,同志谢谢你啊。”
说罢,转身就往厕所跑。
老大娘面色不渝的盯着儿媳妇的背影,这个遭天谴的玩意,不孝的东西,就知道让她给看孩子,难道没看到她脸都肿了吗?眼瞎的东西,问都不知道问。
没几分钟,妇女回来了,再次和白薇道谢,这才留意老大娘的脸。
“娘,你的脸怎么了?”
老大娘瞪了她一眼,从鼻子里哼了一声就背过身去,很明显不愿意搭理她。
妇女只得拉着孩子,直接坐在他们旁边的过道里。
到了午饭时间,车上的人纷纷拿出自己准备好的食物。
对面的公孙十年和他的发小温少卿吃的是肉包子。
刚咬了一口,包子的香味就占领了整个车厢,老大娘和妇女眼睛直勾勾盯着他们的包子瞧,恨不得扑上去咬一口。
黎清歌拿出馒头夹肉,再加上里面那片绿油油的生菜,有肉有菜看着非常养眼,让人很有食欲。
老大娘和妇女的眼神转向她的馒头夹肉,刚才领教了她的厉害,老大娘馋的只能干瞪眼,没滋没味的嚼着嘴里的窝窝头。
白薇家庭条件优越,她拿出一盒饺子,吃了一个对穆川说道:“川哥哥,饺子太多了,我吃不上,你帮我吃。”
穆川看向她的眼神愈发温柔,薇薇就是这么的善解人意,想让他吃饺子,还怕他不好意思。
他眼神一暗,可惜已经订婚了,不过他是不会放弃的,薇薇这么好的女孩子,只有他才能配得上。
那个小孩子眼巴巴的看着白薇饭盒里的饺子。
白薇不情愿的给了他一个。
孩子接过饺子,狼吞虎咽的就咽了下去。
白薇被他看的心烦,又给了他四五个,搞的自己都没吃饱,心里骂道,小屁孩,饿死鬼投胎似的,八百年没吃过饭吗。
黎清歌一边吃饭,一边和小瓜聊天。
“什么,他就是公孙十年?”
【不得不说,书中男主公孙十年确实长得丰神俊朗,是我喜欢的款。】
公孙十年的嘴角若有似无的勾起,温少卿忍不住揉了揉眼睛,还以为自己眼花了。
【可惜啊,这公孙十年眼神不大好,竟然娶了白薇这朵矫揉造作的小白花。】
公孙十年:他怎么眼神不好了?这女人怎么瞎说,再说他还没结婚呢,白薇这样的,他可不会娶。
黎清歌又看向白薇,呵,光是看着就想让人揍她。
【公孙十年脑子被驴踢了吧?这女主就是个黑心小白花,要胸没胸,要屁股没屁股,哪像我,前凸后翘。】
听到她心声的公孙十年:嗯,这身材是不错,我也挺喜欢的。
他猛地摇了摇头,脸彻底黑了下来,他刚才在想什么?竟然被这个女人给影响了,真是有毒。
黎清歌一口气吃了三个馒头夹肉才停了下来。
“十年哥哥,给你吃橘子。”
白薇不知什么时候走了过来,声音温柔眼神爱慕的看着他。
公孙十年面色冷厉的摇了摇头:“不用了,谢谢。”
白薇被拒绝了,眼神落寞,她的手还拿着橘子停留在半空中。
“啊!”
手里的橘子猝不及防被老大娘抢了去,因为太着急,老大娘的手指甲划得她手心生疼。
大娘一边剥橘子皮一边厚颜无耻地说:“这么贵的水果,可别浪费了,既然这位同志不爱吃,那还不如给我吃,尊老爱幼可是美德。”
听着她没脸没皮的话,白薇差点气歪了嘴,这没脸没皮的老东西,真是粗俗不堪,看一眼都嫌恶心。
老大娘剥了一瓣橘子扔进嘴里,剩下的被她揣进了怀里。
黎清歌好笑的看着女主一脸肉疼的表情,真是有意思的很。
白薇一声不吭的回了自己座位,被老大娘占了便宜是其次,最主要还是生气公孙十年对她爱搭不理的态度。
“哇……我也要吃……奶奶吃橘子了。”
一阵嘹亮的儿童哭声在空间里响起。
老大娘恼火的瞪了一眼儿媳妇,那妇女连忙一把捂住了儿子的嘴,众人的耳朵才被解救出来。
【这不是男配穆川吗?女主的舔狗,舔到最后一无所有,男女,女主,男配,还有我这个恶毒女配都凑齐了,还坐了同一趟火车,这是什么孽缘啊。】
恶毒女配?
公孙十年不动声色的看了一眼对面闭目养神的女人,看着挺安静的,心理活动倒是很丰富。
发小温少卿在他耳边小声念叨:“有意思,这女人太有意思了,比咱们大院的那些动不动就哭的女孩子可有意思多了。”
他又朝老大娘的方向抬了抬下巴:“像这种滚刀肉,就得她来治,这就是恶人还需恶人磨。”
黎清歌眼皮动了动,男主的发小可真是话多,别以为她没听到,说她是恶人,呵,好吧,她喜欢做恶人。
火车走了两天才到东北,听到喇叭里传来报站的声音,车里的乘客们都开始收拾行李,准备下车。
黎清歌把自己的两个包拿在手里,等公孙十年站起来她才发现,这个男人好高啊,这身高得有一米九了吧,不像自己,是个162的小矮子,就好气。
温少卿也不遑多让,和男主差不多高,他就是个阳光开朗型的帅哥,和公孙十年是截然不同的类型。
“轰隆……”
火车进站,所有人开始往车门的方向挤去。
“妈的,是谁,把老子裤子都给挤掉了。”
一个彪形大汉一边骂骂咧咧地往上提裤子,一边系裤腰带。
有人最喜欢这种拥挤的氛围了,一个贼眉鼠眼的男人,把手偷偷伸向前面的黎清歌,她的挎包鼓鼓的,看着又一脸单纯好欺负的样子。
“啊……疼……”
他的手刚碰到挎包,就被人扭断了胳膊,疼的他嚷了出来。
围观乘客都诧异的看着眼前这一幕。
公孙十年一脚踹的小偷跪到地上,胳膊向外扭曲着。
黎清歌反应过来连忙道谢:“谢谢啊。”
虽然她的挎包里没有钱,不得不承认被动欠了男主一个人情。
火车停下,人群一窝蜂的下了车,黎清歌不得不和公孙十年把小偷送去了当地公安局,并做了笔录。
坐上去县里的公交车,盯着前面男人的后背,心里默默吐槽。
【要命,怎么莫名其妙欠了男主一个人情呢,我可不想和他扯上关系,哪天得把人情还了,就两清了。】
公孙十年眸色幽深,不想和他扯上关系吗?那可不一定。
温少卿那个没心没肺的,一上车就睡着了,一直到清北县,他们去报到完了,出来以后就看到几个老实巴交的农民站在门口。
“有马家寺大队的知青吗?”
“有去李家大队的吗?”
“去猪嘴岭大队的知青来这里集合了。”
一道洪亮的男人声音传了过来。
温少卿忙不迭说道:“有有有,我们三个就是去猪嘴岭的。”
李建国被三人的颜值惊了一下,随即满意的点点头,这两个男娃子看着力气大,干农活合适。
他开口道:“快上车吧,人都到齐了,就等你们三个了。”
说完就转身朝一辆牛车走去。
车把式老张坐在牛车的最前方,左手拿着个细细的赶车用的鞭子,右手正拿着一把青草喂牛。
老黄牛吃的正欢,车把式摸了摸牛头,就像在摸自己的孩子。
牛车周围站着白薇和穆川,再加上公孙十年,黎清歌,温少卿,这次的新知青就他们五个人。
大队长看了眼天色开口道:“快,上车,再不走一会就赶不上吃晚饭了。”
黎清歌看了眼手表,四点半了,东北秋天可是五点黑天,时间确实挺赶的。
几人利索的上了车,把行李放好,穆川朝白薇伸出手:“薇薇,快上来,我拉你。”
白薇看了眼车上的牛粪,一脸的嫌弃,这和直接踩在屎上有什么区别,想想就恶心。
她声音柔弱地开口:“川哥哥,我……”
穆川看大队长催的紧,并没有领会她的意思,手下稍稍一使力,就把人拉上了车。
白薇好巧不巧的踩在一坨牛粪上,那牛粪已经干掉了,松松软软的,但是还是带着一股无法言说的臭味。
白薇整个人僵住了,差点哭出来。
大队长的声音突兀的响起:“都坐好,要赶路了,摔下去我可不负责。”
白薇的眼泪还没掉下来,就被穆川扯着坐了下来。
穆川把脸凑过去,一脸的关切:“薇薇,你怎么了,是不是哪里不舒服?”
白薇摇了摇头,她笑的比哭还要难看。
车把式老张甩了一鞭子,在空中发出一声脆响,牛车开始缓缓移动。
“呕……”
车子刚出去二三四里,白薇就朝着车外呕吐起来,她这辈子也没坐过这样又脏又臭又破的牛车,看了眼对面的人,她心里油然而生一种优越感。
因为她是重生的,重生以后才知道他们都生活在一本书里,而她白薇是书中女主,是天命之女。
哼,至于对面的那个黎清歌,长得漂亮又怎么样,最后还不是嫁给了村里的二流子。
这种人掀不起什么风浪,做她的对手都不配。
一个恶毒女配而已,在村里被她虐,回城以后继续被她虐,不值一提。
至于公孙十年,那可是书中男主,是她的官配,两人是天定姻缘,她势在必得,这个男人逃不出她的手掌心。
至于她身边的舔狗穆川,看在他长得还算不错,对自己又好,以后工作也不错的份上,那就可怜他,让他当个备胎吧,等她将来和公孙十年结婚了,外面偷个情啥的,想想就刺激。
白薇痴迷的看着公孙十年那张脸,这个男人不但长得好,上辈子还如此的优秀,被她设计后两人结婚,让她恨的牙痒痒的是,这男人一辈子都没碰她。
想到自己的好身材和漂亮的脸蛋,都说女追男隔层纱,她还不信拿不下一个男人,就算不择手段也要得到他。
即使重来她也不甘心,这辈子誓要这个男人为她痴为她狂,为她哐哐撞大墙。
感受到一股令人恶心的视线,公孙十年警觉的抬起头,白薇朝他露出一个甜甜的笑容:“十年哥哥。”
公孙十年眼神冷的像刀子:“白薇同志你可不要乱叫,我妈就生了我一个,并且,我和你不熟,别乱攀亲戚。”
白薇一口气被噎的上不来,在黎清歌这个炮灰面前出丑,她觉得里子面子都没了。
低着头,手指攥紧,整个人看着落寞无比。
穆川看的心疼,安慰道:“薇薇,不要搭理他,有的人就是不识好歹。”
“呕……”
白薇一张嘴,又呕吐起来。
大队长一脸的嫌弃,他算是看出来了,这个女娃子看着长得无害,其实就不是个省心的。
他幽幽地叹了一口气,目光直视前方,思绪却飞得老远,看来知青点以后又要热闹了。
【呀,男主说话还挺刚的,现在对女方这么冷,小心以后追妻火葬场。】
公孙十年内心相当无语,她为什么就笃定了自己会喜欢白薇那种女人?
车子到村里的时候,整个猪嘴岭大队已经被夜色所笼罩。
牛车越靠近村子,越能听到各家各户传来的声音,炒菜声,儿童奔跑嬉戏的声音,还有呜呜的风声。
微弱的灯光透过院子传出来,几位知青的视线忍不住好奇地左右观望。
又过了一二分钟,牛车在一个黑色大门前停住了。
这是一排低矮的土房子,众人好奇朝里面看去,视线都被大门阻隔在外。
“哐当”一声,门忽然从里面打开了,一个身高一米七五的青年从门内走了出来,他粗黑的眉毛,黝黑的皮肤,长了一张正义凛然的脸。
见到门外的人,他愣了一瞬,随即反应过来。
“大队长,这几位想必就是新来的知青吧?”
大队长点了点头:“没错,你照顾一下他们,我一会就让老张把他们的口粮拉过来。”
“今天有点晚了,你们几个明天记得去大队领取下乡补贴,每个月领一次。”
知青们到了乡下,每个人可以领取40斤口粮,每个月还可以领取十元钱,一年以后就要靠自己了。
眼见着大队长离开,党爱国不动声色的打量着眼前的五个人,一个个长相出众,气势非凡,穿的衣服看着也不便宜。
他眼眸微闪,态度又热络了两分,露出一口大白牙:“你们好,我是咱们知青点的负责人,大家一路辛苦了,先放下东西,再出来吃点饭。”
白薇:她可是知道这狗东西的真面目,哼!有了重生这个金手指,她自觉高人一等。
黎清歌对党爱国初印象不好不坏,看着憨厚老实,也不说废话,坐了一天车了,她确实坐的腰酸背痛。
小瓜出声提醒道:“宿主,你今天还没吃瓜呢。”
【来吧来吧,吃瓜了,先看看老实憨厚的党爱国吧。】
看着眼前的大瓜,黎清歌眼睛瞪得溜圆,身上的疲惫瞬间一扫而空。
【党爱国真是狗啊,看着人模狗样的,竟然和村支书的女儿勾搭到了一起,两人经常小树林约会,这样那样。】
【不止如此,他还和知青点的一个女知青有一腿,成日里眉来眼去,真牛啊,脚踏两条船。】
【他是怎么做到的?知青点一个,村里一个,两个人还都对她爱的死心塌地,看不出来啊,这么老实充满正义感的一张脸,人不可貌相啊。】
公孙十年看了眼黎清歌的后脑勺,忍不住抽了抽嘴角。
温少卿听着脑子里叽叽喳喳的声音都在吐槽党爱国,他狐疑的左右看了看,谁在说话?刚才没人张嘴啊?
党爱国引着几人进了院子里,正坐在小凳子上吃饭的几名老知青,视线不约而同齐刷刷望了过来。
知青点的老知青一共有八个人,加上新来的五名知青现在有13个人了。
女知青们是惊讶于公孙十年出色地五官,一举一动都带着独有的魅力,再加上他的穿着,看着就家世不俗。
男知青们则盯着黎清歌和白薇的脸出了神,这新来的女知青真特么好看啊。
黎清歌的视线扫向张伟。
【呦,这不是女主的二号舔狗张伟吗,哈哈,看他痴迷的样子,这是对女主一见钟情了吧,来了来了,熟悉的剧情要来了,一号舔狗加上二号舔狗,还有男主公孙十年,可真是热闹了。】
公孙十年:怎么又扯上他,打死他都不会娶白薇那个女人的,真是躺着也中枪。
温少卿死死的盯着黎清歌的脸
破案了
她刚才听到的就是这个女人的心里话。
就是搞不懂她说的女主是什么意思,还有他的发小怎么成男主了?
几人一脸疲惫,党爱国让老大姐柳红梅带女知青去安置,男知青那边由他来负责。
院子里一共有四间屋子,老知青八个人住了两间,剩了两间给新来的知青住。
别以为有空屋子就是老知青多高尚了,他们知道以后还会来新知青的。
黎清歌和白薇站在十多平的小房子里,里面除了一个土炕和一个瘸腿的破桌子,什么都没有。
炕上和桌子上积了厚厚的一层灰尘,看着八百年没打扫了。
白薇脸色相当难看,尽管上辈子经历过一次,也有了一定的的心理准备,再次看到这肮脏破烂的地方,她还是打心眼里难以接受。
毕竟上辈子嫁给男主,两人各过各的,但是金钱上她是富足的,住的大别墅,吃的山珍海味。
再次来到这个地方,简直就是把她从天堂打入了地狱。
正在她愣神的功夫,黎清歌已经和柳红梅借了抹布和笤帚,扫了地,又把自己的那半边炕擦洗干净了。
白薇不满的看了她一眼,这个恶毒女配也太不识相了,不知道把她的炕一起擦干净?
不过没关系,她自信的笑了笑,这女人上辈子可被她拿捏的死死的,她对黎清歌那个没脑子的女人分析的透透的。
胆小,缺爱,她每次表现的很柔弱,这女人就为她在前面冲锋陷阵,后来她设计黎清歌嫁给了村里二流子,这女人蠢的被她卖了还给她数钱呢。
她实在不想再和这个蠢货往来,就告诉了她真相,黎清歌知道以后大受打击,开始不停的和她作对,每次都被她打脸,回了城照样被她压制。
白薇纯真的脸上挂了抹阴暗的笑容,黎清歌这种人就该活在污泥臭水沟里,一辈子也别想见光明。
正在铺床的黎清歌回头看到这抹笑,心中警惕,这女主肯定没憋好屁,她来下乡可是只想吃瓜的,要是有的人不怕死朝她伸爪子,那她不介意给剁了。
“你好,我们以后就是舍友了,我叫白薇,你叫什么?”
“黎清歌。”
白薇脸上作出委屈的样子:“清歌,我手疼,你能不能帮我清理一下炕上的灰尘?”
黎清歌已经铺好了被子,她凉凉道:“噢,我也不舒服呢,腰酸背痛的,你手疼可以不用铺了,直接躺炕上睡,多省事。”
白薇怔愣了一下,上辈子也是她和黎清歌住一间屋子,她用的这个借口,那女人可是乖乖地给她打扫了卫生又铺了炕。
这辈子到底哪里不对?一开口就被拒绝了,白薇想破了脑袋也想不明白。
她垂下眼皮,遮住眸中的思绪,一言不发拿起抹布开始清理自己的那半截床铺。
黎清歌看到空荡荡的屋子,还想着空间里的衣柜这下有了用处,至于怎么正大光明地拿出来用,还得费些功夫。
柳红梅爽朗的声音传了过来。
“黎知青,白知青,出来吃饭了。”
黎清歌应了一声:“哎,来了。”
他们出来的时候,车把式把粮食送过来就离开了,老知青也已经吃完了,知道他们来,还留了一些饭。
白薇和穆川看着桌子上的野菜粥和萝卜干,脸都绿了,这是人吃的饭吗?
两人心里不高兴,看黎清歌三人已经吃上了,他们不得不绿着脸吃了下去。
吃过饭,新老知青互相作了一番介绍,也算是互相认识了。
八个老知青分别是党爱国,张伟,韩文军,李克群,柳红梅,王兰,李秀竹,何秋菊。
【这几个女知青的名字合起来就是梅兰竹菊,哈哈哈,有意思。】
【咦,王兰,书中炮灰,据说对男主有意思,还想霸王硬上弓,结果被女主搞死了。】
公孙十年听的哭笑不得:他是什么唐僧肉吗?还霸王硬上弓。
温少卿一个劲在一旁挤眉弄眼,十年果真是魅力大,到哪里都受女孩子的欢迎。
他斜了一眼王兰那矮胖的身子,还有头上仅存的几十跟头发,就像裘千尺似的,忍不住打了个哆嗦,眼睛脏了。
他就十分好奇,王兰这个女人长的丑,想的倒是挺美,真想跑过去问问黎清歌事情的具体经过。
但是,现在一切都没发生呢,他打定主意以后多跟在黎清歌身后,肯定能吃不少瓜。
党爱国看新知青一个个精神萎靡,非常有眼力的让大家伙去休息。
“黎清歌,我来帮你拿吧。”
党爱国看黎清歌漂亮单纯,皮肤白到发光,看的他心里痒痒的有了想法。
几十斤重的粮食,她肯定拿不动,正是他刷好感的机会。
同党爱国关系暧昧的何秋菊不高兴的瞪了眼黎清歌,不要脸,刚来就勾搭她男人。
“不用,我自己来就行。”
话音落下,黎清歌轻松的提起四十斤粮食,神态轻松,没有一点勉强的样子。
知青点所有人当场石化在原地。
说好的萌妹子呢?
这是什么怪力女?
一只手就提起四十斤粮食,他们男人提起来都费劲。
这哪里是行,可太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