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风是小说《少年修仙,得意人间》的角色人物,是由作者牧森森写的一款奇幻仙侠类小说。目前小说已完结,以下是小说《少年修仙,得意人间》的章节内容
窗外朝阳似火,屋内人静如雕。
房间不大,但装修的非常雅致,整间的暖色调布置,让人心气平和,唯独屋中的淡淡药味儿略有些不和、谐。
这是一间厢房,窗户朝东,在窗下放置了一张精致的红木方桌,桌面左上角数本书籍高高摞起,笔墨纸砚一应俱全。
桌子旁是一张舒适的软椅,椅子上端坐着一个青袍少年。
少年身体瘦弱,面色苍白,似有积年顽疾在身。
这个少年并没在学习,而是紧紧盯着桌面上的一个骨雕,眼神专注,并流露着期待之色。
灰白的骨雕只有有拇指大小,雕刻的是一个古怪的物体,不知道代表着什么,上面布满了玄奥的花纹,给人一种神秘感。
骨雕被放在桌面上,桌面对着窗户,而窗户则被开出了一条缝隙,道道阳光洒满桌面。
奇怪的是,这小小骨雕竟然在这朝阳的沐浴下散发出淡黄色的光芒,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光芒越来越盛,并微微的颤动,仿佛要炸开一般。
少年的眼睛亮的吓人,期待之色越来越浓,双拳紧握,苍白的脸上布满了红晕。
就在这时,骨雕上的光芒忽然一收,眨眼间消失的一干二净,就连颤动也瞬间停止,就像什么也没有发生过一样。
少年顿时萎靡了下来,摇摇头叹了一口气,眼露不甘之色。
伸手把窗户完全打开,少年对着窗口深深吸了一口这世界的新鲜空气,然后陷入了茫然之中。
其实他并不是这个世界的人。
他叫林风,是地球华国某大学雕刻专业的学生,本来正享受着美好的大学生活,却因为意外得到一个奇怪的骨雕而导致灵魂出窍,被带到这个莫名的世界,穿越到了眼下这具身体当中。
很巧合,这具身体也叫林风。
此林风是林家的独苗,从小体弱多病,终于在三年前没熬过去,灵魂易主。
是的,他已经穿越此间三年有余。
这个家庭算不上富,但也绝对不穷,其父林修远,是小有名气的郎中,还经营了一间药铺,在这燕北县城内也算是个中产之家。
自己是个郎中,但却无法治愈儿子的病,这一直是林修远的痛,所以对自己这个儿子就分外宠溺,百依百顺。
林风穿越过来这三年多,可谓是吃穿不愁,万事不操心,深深的享受了一把富家少爷的生活。
可是他过的并不开心。
因为这个身体实在是太孱弱了,用弱不禁风形容丝毫都不过分,稍微吹点儿凉风就会染上风寒,重物无法提起,走路有时候都会摔倒。
身体的原主人能够活到十一岁,对于林风来说都是个奇迹。
原本灵魂穿越过来,林风以为这身体会有所好转,然而事实并没有像他想象的那样,身体依旧一点点的虚弱下去,他甚至都能感觉到自己的生命力在不停流失,如果不是其父每日都会给他调配将养身体的汤药,估计坚持不住这三年。
当然,还有一物也是让他努力坚持的精神支柱,那就是眼前的骨雕。
这骨雕是导致他穿越此间的罪魁祸首,起初平平无奇,直到一年前他才惊讶发现,太阳的光芒会让这个东西起反应,特别是对清晨的阳光格外敏感,似乎此物可以吸收阳光中的某种能量一般。
当时的他激动万分,以为此物终于被激发,或许就可以治好他身上的隐疾,怎么说这也是可以穿梭时空的宝贝,不该一无是处才对。
这一等就是一年多。
这期间,林风每天天不亮就起床,生怕错过每一次日出,幸好他家的房子位置比较高,他又住在厢房,免除了外出找高处看日出的麻烦,否则这么折腾他早就躺下了。
他每天什么也不做,就是看着骨雕晒太阳,时时刻刻观察变化。
根据观察,骨雕每次吸收朝阳光芒的时间大约在十五分钟左右,也就是这一世界的一刻钟,然后便吃饱了般归于平静。
一年多的辛苦也换来的回报,就是这骨雕的光芒越来越强烈,而且最近几日竟然开始颤动,原本他以为今天骨雕就会‘吃饱’,揭开它神秘的面纱,没想到并没有如他所愿,看样子还要坚持几天。
可是他真的有些坚持不住了。
虽然他现在看起来能吃能穿,连他做郎中的父亲都没发现异常,实际上他知道自己命不久矣,生命力耗尽也就是这几天的事情。
或许是因为穿越时空的原因,他的灵魂感知力极强,对自己身体的观察也更加清楚,绝对不会感觉错。
林风伸出手在骨雕上轻轻摩挲,此物除了在吸收朝阳的时候会有反应,其余时间无论怎么操作都和死物一样,这是经过一年时间试验过的,所以他除了等别无他法。
如果他的生命没有等到此物激发就到了尽头,只能说他命该如此。
当然也有可能他等到了此物激发,但是却无法延长他的生命,这个他仍旧没去考虑,因为这也是命。
太阳缓缓升起,又是一天来临。
林风一丝不苟的坚持洗脸,刷牙,吃饭,喝药,然后坐在椅子上拿起一本厚厚的书,一页页翻开阅读。
他看的很认真,其实这只是一本杂记,但他看的依旧津津有味,每一行每一字都被他深深的记在脑海里,想象着有一天去某某个地方去看某某风景。
他不想认命。
日子波澜不惊,时间缓缓向前。
又是三天过去。
这三天林风的变化极其惊人,整个人像瞬间老去了一般,身体佝偻,瘦弱如骷髅,脸上因肌肉松弛而布满了褶皱,任谁看了都是行将就木之人。
这样的异状根本瞒不住,林父林母哭成了泪人,每日以泪洗面,但却只能眼睁睁看着林风一日日的衰老下去,无能为力。
能用的手段都用了,林父甚至将药铺抵押给钱庄,花极大的价钱购买了一株三百年老参,可是林风只吃了几片就不停地咳血,他的身体已经享受不了这种大补之物,最后只能用半根熬成参汤,每次喝上那么几口。
清晨又到了。
昨夜林风已经和他的父母商量好,今天早上不要打扰他,说他想要好好的睡个早觉,其实他是想做最后一搏。
根据他敏锐的灵魂感知,他知道他的生命就会在今天终止,也许是中午,也许是晚上,也有可能就在下一个瞬间。
他不想放弃,他想活下去。
林风废了极大力气才从床上起来,挣扎着爬到了窗前的书桌旁,然后又废了九牛二虎之力爬到椅子上。
这一过程他咳了三次血,人已经虚弱到动一下都难以为继的程度。
坐在椅子上缓了好一阵,林风才感觉到身体中又积攒了一丝力气,然后将贴身放着的骨雕哆哆嗦嗦的拿出来,小心翼翼的放在桌面上。
这个骨雕现在就是他的全部。
天还没亮,骨雕放好后,林风就静静的坐在椅子上等,他努力的不让自己闭眼睛,他怕一闭上就再也睁不开。
时间过得从没这样缓慢过。
林风感觉到自己的脑袋越来越沉,视线越来越模糊,似有层层人影在他眼前晃动,一幕幕出现着不同的景象,有今生的,更多的是前世。
这或许就是死亡来临前的回光返照吧?看来我还是没有坚持到最后,林风想到。
太阳终于缓缓的露出一丝脸庞,整个世界的黑暗顿时被驱散一空,道道光明照在了桌面的骨雕上,也照在了林风的身体里。
很庆幸这不是一个阴天,老天似乎还没有让他断绝最后一线希望。
光明就是希望。
林风的眼睛猛然睁开,眼中流露出浓浓的对生的眷恋,用最后的力气盯在骨雕上面。
骨雕上的光芒已经亮到刺眼,震动的发出嗡嗡之声,并且越来越亮,最后竟然在骨雕的顶部浮现出一个巴掌大小的黄色气旋!
林风的眼睛瞬间瞪大!
这骨雕终于有了新的变化,让林风重新浮现了希望,他的身体也随着骨雕的颤动而颤动,那是一种兴奋的表现。
黄色气旋越转越快,最后形成了一个漏斗状,这漏斗似乎有着极强的吸力,周围的空间都变得扭曲,并穿过窗户,一直向远方延伸。
燕北城此刻早起的人都忽然发现,万里无云的天空忽然变得一暗,刚刚升起的太阳就像是被什么东西给拉扯了一下一般,变成了细长的形状,然后又迅速的恢复了下去。
这种异象引起了有心人的关注,但更多的人则认为是眼花,太阳怎么可能会变化,这简直就是天方夜谭。
林风也感觉到了太阳的变化,他的眼中却爆出了无限的精芒!
就在太阳出现变化的同时,一道手臂粗细的金色的能量陡然从他的窗户穿梭进来,一下冲进了黄色旋涡当中。
然后这个刀劈斧砍火烧都奈何不得的骨雕忽然炸开,变成了一堆碎块!
一团金色的光芒骤然出现,将整个屋子变成了金色的海洋!
光芒笼罩了屋子,同时也笼罩了林风的身体。
虽然光芒刺眼,但林风还是强忍着没有闭上,他怕他的眼睛一旦闭上就再也无法睁开。
带着激荡的心情,看着金光在自己周身笼罩,慢慢的,林风脸上的笑意越来越少,最后变成了一片冰冷。
林风仿若置身金色海洋当中,可是却并没有感受到他期望的,那种能让他身体恢复的能量,除了浑身燥热,其它没有丝毫改变。
希望刹那间破碎,一股绝望的情绪涌上心头。
这就是我的命么?
金光中的林风自嘲一笑,三年多的期待,一年多的坚持,到头来还是镜中花水中月,早知如此,何必挣扎?
带着浓浓不甘的眼神死死的盯着桌面,盯着那已经碎裂成无数块的骨雕。
“你将我带到这个世界,难道就是让我体验一次希望与绝望的转换么?那么,你成功了,呵呵!”
林风喃喃自语了一句,淡然一笑,摇摇头就准备闭上眼睛,等待黑暗的吞噬。
可就在他刚刚要把眼睛闭上的时候,忽然发现那骨雕碎块居然散发出微弱的荧光,然后每一个碎块中都冒出一个乳白色的光点!
这一幕让林风顿时停下了闭眼的动作,深吸了一口气,将手伸向了那一堆碎裂的骨雕。
数十个乳白光点在碎块上方盘旋,随着林风的手掌靠近,这些光点便如同萤火虫一般,悉数钻进了他的身体之内!
下一刻。
林风就感觉到一股磅礴的生机从四肢百骸衍生,整个人就像是久旱逢雨的干涸大地,每一寸肌肤都快速的恢复着活力。
本已经褶皱的皮肤重新变得水嫩,苍白的面孔也变得红润起来。
最重要的是,林风感觉到原本与这具身体没完全契合的灵魂也变得圆融起来,整个人就像升华了一个层次,世界变得更加清晰!
这个过程不长,也就是几个呼吸的功夫,然后就如同关闭了开关一般消失不见,同时消失的还有满室的金光。
林风的眼睛湿润,忍不住放声长啸,他终于等到了这一天!
有心人天不负,他的期待终于有了结果,他的命,终于还是活了下来!
生机一点点的恢复,林风的神采愈加盎然,虽然仍旧有些虚弱,但却没有了那种将死的腐朽气息。
他已经一年多没有了这样的感觉,这是健康的感觉,是生命的美妙。
兴奋!
美好!
激动!
再多的形容词也形容不了林风现在的心情,他足足用了十几分钟才让自己的心情,慢慢平复,将注意力转移到桌面上之上。
骨雕碎块已经完全没了异象,用手拨弄了几下,也没有白光冒出。
有异象的,是骨雕碎裂后冒出来的金色光团。
说是光团,其实已经不算太亮,只是略微的有些微光,似乎是刚刚把所有的能量都耗尽了一般。
但这也足够引人注目了,前世今生,两辈子加起来林风也没见过这般奇特之物。
他好奇的伸出手,用手指在这个金色光团上点了一下,下一刻让他目瞪口呆的事情发生了!
被林风轻轻一点,那光团居然再次爆发出刺眼的强光,使得他下意识的闭上了双眼,等他重新睁开的时候,那光团已然消失不见,桌面上出现了一个拇指大小的,金光闪闪的小金葫芦!
虽然早就知道那骨雕定非凡物,但还是被这一连番的变化给弄的心神摇荡,就连重获新生的喜悦都被暂时压下,被浓浓的好奇心所取代。
试探了好几下,发现没有什么危险之后,林风才小心翼翼的把小金葫芦拿在手中,仔细的观察起来。
这还真的是一个实物,触手冰凉,光滑如玉,而且金光灿灿的煞是惹人喜爱。
不过这个小葫芦却是没有塞子,葫芦口处平滑一片,也不知到是实心的还是空心的。
研究了足足有小半个时辰,林风也没能从这个来历非凡的金葫芦上研究出什么来,最终不得不承认以他现在的眼力是看不出来什么了,便遗憾的将东西收好,起身走出了房间。
“呼!”
仰头痛快的呼吸了几口,林风觉得今天的空气都要比往日的新鲜。
活着,
真好!
“啊,风儿,你怎么出来了,快快回屋去,不要着凉了!”
林风正在陶醉新生,忽然一个女子的声音响起,惊愕中带着担忧,快步向他走来。
正是林风这一世的母亲——林王氏。
这一世界的许多规矩都和华夏古代类似,称呼也大同小异,此女子姓王,嫁到了林家之后就是林家的人了,闺名已经多年不用。
林风就是林母的心头宝,这几天因为林风病重不知道哭了多少次,日夜辗转难以入睡,这一大早的就熬了乌鸡老参汤过来,盼着儿子能够出现奇迹,身体复原,可是却看见自己儿子在外面站着吹风,这一惊非同小可,这要是着了凉,恐怕就熬不过去了。
经过这三年来的朝夕相处,林风早就完全代入了现在的身份,看见自己母亲过来立刻把激动的心情一收,然后笑着迎了上去。
“娘,您慢点。”
林风迎到近前,接过母亲手里的食盒,用手轻轻搀扶了一下。
“啊,风儿,你这······今天的脸色好像好了一些啊?”
林母刚要埋怨儿子不知道小心,却忽然发现自己儿子今天的脸色没那么白了,眼神也变得明亮起来,就连身上都带着一丝许久未见的精气神。
“是啊娘,我已经好了,你看!”
林风摆开架势,原地打了一趟他父亲小时候教给他的养生拳,一板一眼有模有样,完全看不出虚弱的样子。
“哎呀你小心点,不要扭到了身体!”
看见林风的动作,林母顿时惊呼出声,一边拦住林风的动作一边小心的检查林风的身体。
“娘,我真的好了,今天的精神格外的足!”
林风笑着拍了拍胸脯,表示自己真的正在康复。
林母感受到了林风的精气神儿,站在那里呆滞了一下,眼睛一眨不眨的盯着林风的身体,不肯挪动分毫,眼中逐渐的湿润了起来。
“好!恢复了就好,我儿马上就要好了,要好了,我这就去告诉你爹去。”
林母转身而去,林风发现转过身后林母似乎抽噎了起来,边走边用袖子擦拭眼泪。
“怎么还哭了,不是应该高兴的么?”
林风莫名所以,不知道看见自己身体好转的林母怎么没有高兴,反倒更加悲伤了。
“该不会以为我是回光返照吧?”
林风忽然想起一个可能,越想越觉得是这样,不由得哭笑不得。
事实也证明了林风猜的不错,林母还真的就以为林风是回光返照,因为从林风这几天的状态来看,生命也快要到尽头了,不可能一下子就好起来能蹦能跳的,回光返照更符合常识。
很快,一个面带焦急之色的中年男子跟着林母匆匆而至,,正是林风这一世的父亲,林修远。
林父来到林风面前二话不说就拉起了林风的胳膊,开始把脉,兴许是心情慌乱的原因,把了好几次都没有成功,好半天才找对地方。
“咦?”
片刻之后,中年男子惊咦了一声,脸上浮现出震惊与激动之色。
“真是老天开眼,老天开眼呐!”
号脉完毕,一向沉稳老练的林父也忍不住泪流满面,连呼老天开眼。
“孩子他爹,怎么样?”
看见自家男人的举动,林母已经明白大半,估计不是她所想的回光返照,但是这段时间实在是被担心坏了,还是忍不住出声询问。
“脉象平稳,跳动有力,而且气色也好了很多,这病是终于有了好转了啊!”
“孩子他爹!”
“孩儿他娘!”
老两口抱头痛哭,几乎是把这一年来的压抑情绪都给释放了出来,看的林风不知该如何是好,最后只能闭口不言。
父母欣喜若狂,相互抱头痛哭。
林风早就料到会是这样,但他实在受不了这样的场面,忽然出声说道:“娘,我饿了。”
这一声比什么都好使,林母顿时反应过来,擦去眼角的泪珠,拉着林风就进了屋子,然后把准备好的食盒打开,盛好鸡汤就要伸手喂他喝。
林风急忙把碗接过,喝了一口感觉温度正好,口感更是没的说,三口两口就喝了个干净。
“再来一碗,娘我要肉!”
林风也是不知道多长时间没有胃口吃东西了,现在只感觉胃口大开,恨不得尝尽世间美味,把这一年的好东西都吃回来。
“好好好,我儿多吃点,但也不能吃太多,你这病刚见好转,肠胃还得慢慢将养,可不能一下子吃伤了。”
林母脸上流出欢喜的笑容,一边给林风加鸡汤和鸡肉,一边用手慢慢在他的身上抚摸,等感觉到林风身上的皮肤也变得不那么干巴巴的样子后,脸上的笑容就更多了。
老天开眼,自己儿子真的是有了好转的迹象了!
林母在心中拜了满天神佛,并暗自决定一会儿就去清泉寺拜佛还愿,感谢佛祖把他的儿子还了回来。
林父也是喜极而泣,一边轻轻擦拭着湿润的眼角,一边高兴的看着自己儿子大吃特吃。
看了一眼高兴到忘乎所以的母亲,带着浓浓喜悦的父亲,林风轻轻也忍不住擦了一下眼睛。
虽然他只来到了这世界一年,但却深深感受到了浓浓的父爱和母爱,当然这份爱肯定是给他这具身体原来主人的,但他也在心底暗暗记住了这份情谊,已经把他们当成了自己的至亲之人。
连吃带喝半罐鸡汤下肚,林风感觉身体暖暖的,整个人的精气神又提升了不少,便不再多吃,免得母亲回来又要担心。
好半天,老两口才平复心情,林父吩咐了一番调养方法,又说了一些注意事项,然后两人才从房间里面离开,避免打扰他休息。
接下来的几天林风俨然变成了超级保护动物,林父林母对他的关怀几乎到了极点,比之前病重时候都甚。变着花样的给他做吃的,还有昂贵的补药,林父甚至连药铺都不去了,就在家里和林母陪着他,不停地给他灌输养生之术。
林风被搞的一个头两个大,连研究金葫芦的空间都没有了,让他郁闷非常。
幸好这种情况随着他的气色越来越好而有所改变,终于在半个月之后,林父宣布林风已经完全康复,然后便再次回到了药铺坐诊,已经耽误了那么多天,再不去的药铺就要黄了,他们一家还指着这药铺养家糊口呢!
林母也不那么一天天盯着他了,甚至他还可以出去玩一玩透透气,让他终于体味了一丝自由的气息。
刚一得到父母的同意可以外出,林风便迫不及待的跑了出来。
先是感受了一下这古代风格的县城风貌,然后便一路来到了城内最大的书店‘万书斋’。
他来这里自然不是要买什么四书五经,毕竟他这身体从小体弱多病,虽然也上了学,但考科举肯定是没戏的,他来这里是要翻阅奇闻异事类的书籍,看看能不能找到和金葫芦相关的信息。
万书斋卖书,但也租书,还可以在这里阅读,林风交了押金,然后便进入里面选看书籍。
四书五经,名人笔记,甚至还有小说与图画,一直找到二楼的一个角落,林风才发现关于奇闻异事类的书籍。
首先入手的便是一本名为《东明游记》的书,这本书说的是一个名叫‘东明’的人游走四方的故事,里面的内容很杂,不但有他所在这个国家的事情,还有周边一些国家的介绍,看的林风十分投入,这种书籍正是现在他所需要的。
他虽然得到了身体原主人的记忆,但其实并完整,许多事情都比较朦胧。
而他穿越过来后就一直在治病,基本上不得出门,更没有心情去研究什么,所以只知道他现在所在国家叫做赵国,周边还有一个强大的古越国,以及一些小国家。
赵国实行的是郡县制,他所在的是三山郡燕北县,地处赵国的西北部。
燕北城的西部有一座大山,叫大青山,连绵近百里,是三山郡的三座大山之一。
东部则是清水县,清水县再往东就是茫茫大海。
这些信息表明此处和他前世华夏国的古代很相似,但是这世界上还有很多所谓的江湖门派,有名的武林高手也很多,更像武侠小说中的世界结构。
比如他们燕北城就有七绝山庄,黑沙帮,金鹏门三个大帮派,小帮派也有不少。
三大帮派的势力极大,各自垄断了数个行业,就连县太爷也得仰仗这些势力的鼻息,特别是七绝山庄,据说在江湖上的地位极高,庄主七绝上人一身武功已臻化境,是江湖上最顶尖的一批高手,在整个三山郡地位非凡。
林风又拿了一些杂记观看,上面大多讲述了某某高手决战,某某门派覆灭,某地出现了武功秘籍等等事件,看得他津津有味,心向往之。
看了半天,并没有找到关于金色气团的消息,虽然也有一些书本上讲述了一些妖魔鬼怪,神仙剑仙的故事,但一看就是虚构,再不就是夸大,真见过的人根本没有。
时间过得很快,一上午很快就过去了,林风也将这里的书看得差不多,准备回去吃饭,回去晚了的话父母又要担心。
虽然没有找到他想要的信息,但是这一番观看下来,也让他视野开阔,对这个世界了解的更多了一些,尤其是关于江湖侠客方面的,更让他意动。
他既然穿越过来这一回,自然不甘心平平庸庸的过一辈子,考科举走仕途是不可能了,按照他老爹的意思是让他子承父业做个郎中,这也不是他愿意的,如果能够习得一身高深武功,做个仗剑天涯的侠客,这倒是感觉很刺激。
林风一路往回走,脑袋里面就开始转开了,不断的翻找身体原主人的记忆碎片,看看怎么才能弄本武功秘籍,或者拜个高手为师。
他现在没了疾病缠身的苦恼,是时候将人生活的精彩一些了。
想来想去林风的眼神一亮,忽然想起一个人来,心中有了定计,脚步也欢快了起来。
回到家吃完饭,林风便急匆匆的出了门,来到离他家不远的一处宅院门前,然后推门入内。
“啊,风哥,你怎么来了,我爹说你的病好了,是真的么?”
林风刚一进院子,就看见一个体格健硕的少年正在练武,手里拿着一把短刀舞的虎虎生风,脸上的汗噼哩噼哩的往下掉。
看见这一幕林风脸上笑意更浓了,这个少年叫做胡海,比他小一岁,两家交好,经常走动,他想起的武功渠道就落在这个小子身上。
胡海的父亲叫做胡元烈,是金鹏门的一个执事,数年前因为与人争斗受了重伤,是林父发现并且施手救治的,算是有了救命之恩。
胡元烈性子如其名,是个刚烈之人,知恩图报,从那以后把林父当成了兄弟,一来二去两家便成了通家之好。
金鹏门控制了县城内许多的买卖,也包括药材方面,胡元烈虽然只是个外门执事,但也有相当的话语权,林修远就是因为有了这层关系才开的药铺,以前只是个游方郎中。
武林高手虽然人人都知道存在,甚至许多人都看到过,甚至身边就有这类的人,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武功秘籍也随处可见,事实上无论是大小帮派,都把自家的武功秘籍看的如生命一般,等闲不传外人。
林风能够想到并且能接触上的,也只有胡元烈父子二人。
含笑和胡海打了招呼,然后林风就询问林元烈是否在家。
“风哥你要找我爹么?他去门里了,你有什么事儿可以和我说,我现在可是也加入了金鹏门,成为内门弟子了!”
胡海的语气里有着说不出的骄傲,说出一个让林风大吃一惊的消息。
既然胡元烈是金鹏门的执事,那胡海加入金鹏门再正常不过,虽然说金鹏门招收弟子有严格的要求,但对于胡海来说却不成问题,林风吃惊的不是这个,他吃惊的是胡海竟然说他成了内门弟子!
成为金鹏门的内门弟子,那是比科场考中秀才都要出名的事情,进入内门,就可以学到核心功法,成为一流高手那只是时间问题。一旦成为一流高手,就会是门中长老,就算出仕成为武官也不是不可能。
胡元烈只是外门执事,地位尚且不如内门弟子,怎么会有如此大的能量把他儿子弄进内门去,也怪不得林风会惊讶。
“啊,恭喜恭喜,你小子这下可是要一飞冲天了啊!”
林风一看场面有些尴尬,立刻一抱拳,学着武者的样子给胡海道了一声恭喜,他这是真心实意的,胡家的地位高了,对他家也有好处。
“哈哈,那是,也不看看你兄弟我是谁,我可是习武天才,被副门主亲自点中,过两天就行拜师礼,风哥你就等着我成为武林高手的那一天吧!”
胡海更得意了,笑的两条八字眉一抖一抖的,分外有喜感。
林风自然又是一番恭喜祝贺,然后就旁敲侧击的提起学习武功的事情,不料一听到他的目的后胡海顿时把脑袋摇的和拨浪鼓一样,给他做了一番讲解。
原来金鹏门对功法控制的极严,入门之时就得发下毒誓不说,而且还有专司掌管此事的执法堂,一旦发现有人私传武功立即执行酷法,废其武功并逐出门派,而且还要把被传功法的人给找出来,也把对方武功废掉,说不得还有一番更严厉的惩罚。
非但金鹏门如此,燕北城的三大帮派都是这样,就连那几个小门派也基本差不多,想要获得功法只有一个途径,那就是加入某一个门派,成为其弟子。
听到这番解释,林风就断了从胡家父子这里获得功法的心思。
因为他并不想加入什么帮派,那样的话从胡家手里要功法就等于是害了他们,且不说胡家父子根本不可能同意,就是胡元烈念及他父亲的救命之恩偷偷教给他,他也不会去学的。
天下这么大,武功之道何其多,这里不行再想其它的办法便是。
既然放弃了从胡家父子身上取得武功秘籍,林风便不再等胡元烈回来,和胡海说了一会儿话后就离开了。
离开之后林风没有回家,而是在城内四下转了转,买了不少的特色小吃一饱口腹之欲,哪知道越吃越饿,越吃越馋,最后站在一家酒楼门口,闻着飘出来的香味儿挪不动步了。
林风觉得这可能是病的时间太长,康复之后食欲大涨的原因,掂量了一下兜里的银子,便施施然走进了酒楼之内。
四海楼是燕北城首屈一指的饭店,据说厨师都是从京都请过来的,做的菜色香味儿俱全,特别是红烧狮子头,堪称三山郡一绝,很多吃客都慕名来此。
林风对此也是早有耳闻,不过一直没有品尝过,今天正好兜里的银子够,便打算尝尝鲜。
只有一个人,点的菜有限,自然没有上楼上雅座的资格,包厢就更不用想了,只能坐在一楼的大厅里面。
要了一份红烧狮子头,又来了两个小炒,最后林风还要了半斤烧酒,坐在座位上慢条斯理的吃了起来。
别说,这四海楼真是名不虚传,菜量足,味道美,尤其是声名远播的红烧狮子头,那真是人间绝味,吃起来让人口舌生津,回味无穷。
林风前世都没吃过这么好吃的东西,今生更是一直与药为伍,现在毫无顾忌的大吃大喝让他特别兴奋,二两烧酒进肚,脸蛋都变得红扑扑的。
酒足饭饱,林风并没有急着离开,而是打量起周围的食客来,他来到这个世界后一直在家里憋着,虽然有父母无微不至的照顾,但心中特别孤独,总觉得自己在这世界里是个看客。
所以他现在特别喜欢这样的场合,坐在这里静静地感受这异界的气息,看着花花世界,众生百态,让他特别有存在感。
忽然,林风发现这些食客当中有很多江湖中人,而且看样子都是从外地赶过来的,因为他们都带着兵器,并且装扮也与平常人有所差别,风尘仆仆,口音还和本地人不一样,一眼就能看出来。
这种情况让他很诧异,心中暗想这燕北城莫非要发生什么事情么?
因为有心要学武,所以林风对江湖之事格外上心,便支起耳朵用力倾听这些人的谈话,还真的让他听到一些消息。
“涂长老,你说这次宝藏的消息是不是真的,都说那宝藏有宝光外泄,可能是哪位前辈强者之墓,还说会有绝顶神兵问世呢!”
就坐在林风左侧桌就有两个中年江湖人士,刚刚也是大吃大喝,这功夫可能是喝的差不多了,便开始交谈起来,让林风顿时把全部的注意力都放在这二人身上。
“呵呵,我说谭兄弟,这种说法你也信,不过是以讹传讹罢了,我还听说是当年不死天君的坐化之地呢,想想那不死天君可是古越国的高手,怎么可能会坐化在咱们赵国来,简直天方夜谭。”
“怎么,涂长老的意思是这次宝藏的消息是假的?”谭姓男子声音略有些变化的说道。
“也不好说既然这宝藏的消息被传的有鼻子有眼的,还有这么多武林高手聚集此处,说不得就真的存在,反正你我兄弟二人无事,就凑凑热闹也不错。”
······
两个人你一言我一语聊得很欢,而且他们说的都是江湖中盛传之事,算不得隐秘,自然也就不会背着人,倒是被林风给听了个清楚。
等到这两人吃完离开,林风也大致明白了这里会突然聚集了这么多江湖中人的原因。
原因就是在前几天突然有一个消息传了开来,说是就在他们燕北城东部的大青山里面有宝光出现,疑似有绝世神兵要出世,接着武林第一神算‘瞎道人’卜了一卦,说是大青山内藏有古墓,经历数百年的阴气凝聚,将会在月圆之日产生异象,可找到古墓入口。
宝藏这种消息一向是最受武林中人热捧的,立刻就引起了极高的热度,更何况还有瞎道人的卜算证明,可信度也跟着无限提升。
正好,下个月就是八月十五,没有比那天月亮更圆的日子了,引得无数武林高手齐聚这小小县城之内。
这种消息虽然让人浮想联翩,但林风却并不在意,别说这古墓是否存在,就算真的存在也不是他这个小人物能够染指的,还是老老实实回家研究他的金色气团为好。
结账离开后,林风就回到了家里,到家之后发现林母正在满院子逮一只浑身黑亮的大公鸡。
“娘,您这是在做什么?”
林风差异无比,搞不清林母这是要搞什么事情,即便是要杀鸡,也不用亲手去抓啊,他家有虽然没有丫鬟,但是父亲却又两个学徒呢,以前这种事情都是学徒做的。
“啊,风儿你回来的正好,赶紧帮忙抓鸡,这是我刚刚从集市上一个猎人手里买来的黑凤鸡,刚买回来就把袋子咬开了,赶紧帮忙,不要让它跑了,这可是十两银子呢,是要给你熬汤补身体的。”
林母的话让林风眼窝一热,眼泪差点儿没掉下来。
这黑凤鸡他是知道的,乃是大青山中的一种特产,虽然被称为鸡,实际上是一种飞禽,更是传说具有黑凤的血脉,是补血气的珍品。
这黑凤鸡虽然会低空飞行,但奈何是绝品食材,经过一代又一代猎人的捕杀,早就快要绝迹,价格更是从原来的十几个铜钱一路飙升,到现在竟然达到了十两银子的天价!
十两银子,如果是普通农户家庭,一年到头都赚不上这个数,就算林父开了一家药铺,一年也不过赚五六十两银子,这一只鸡就花了两个月的盈余,只是为了给他熬一碗汤,这如何能不让他感动!
即便这中母爱是给他身体原主人的,也让林风触景生情,想到了他地球上的父母。
这只鸡已经被剪了翎羽,无法飞起来,林风加入之后很快就被抓住,不过林风刚刚吃得太饱,这么大一只鸡他可吃不下去了,为了不让林母熬出来的汤浪费,便把他在外面吃饭的事情说了出来。
林母丝毫没有因为林风去四海楼那么高档的地方吃饭而不高兴,反倒对他的食欲大开十分欢喜,把黑凤鸡找个笼子关了,等待明天再杀,然后就去忙了。
林母一走,林风反倒对这只黑色的大公鸡来了兴趣,他忽然有一种想法,要是把金色气团送入这大公鸡的体内,会出现什么样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