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苕溪张之栋是小说《婚后我为提高家庭地位,故意拿乔》的角色人物,是由作者江入年1号写的一款年代类小说。目前小说连载中,以下是小说《婚后我为提高家庭地位,故意拿乔》的章节内容
“沈苕溪你快点给我起来,今天不管怎么说,都要给我下地去。”
“谁家好姑娘像你一样天天赖在床上,说出去都丢人,不知道的人还以为我养的是什么千金大小姐,要是因为你耽误了你弟弟他们娶媳妇,我让你好看!”
沈母推开木门进屋,张之大嘴巴噼里啪啦就是一顿训,看床上的人一依旧一点动静都没有,更是气不打一处来,上前就是一把掀开被子,啪啪几巴掌落在女孩的身上。
“疼疼疼!”
“妈你轻点!!!”被打的女孩腾的一下爬起来,气鼓鼓的看着沈母,“大早上的你干嘛呀妈,我又没说今天不去干活。”
“还有啊,你以后声音小点,什么千金大小姐啊,让别人听见举报了怎么办,我要是真的也就算了,哪有千金小姐像我一样命苦啊,吃吃不饱,穿穿不暖,每天还要下地干活。”
“放你娘的狗屁,我看谁敢举报!”沈母话是这么说,嗓音却是降下来了。
前几年闹的厉害的时候,人人自危,在外面都不敢说话,回家也还是小心翼翼的,就怕被哪个心里有病的人随便一个举报,然后拉出去批斗!这样的事发生的太多,饶是一向泼辣的沈母看了也忍不住心里发寒。
如今环境是宽松了一点,但之前留下的阴影实在太大,谁也不知道这样的事还会不会再来一遍。
沈苕溪看母亲好像气消了些,赶紧凑上前,推着沈母的身体,温柔乖巧的保证,“您先出去,我今天肯定下地干活好嘛,我的好妈妈,我发誓。”
沈母也不是真的生气,看见人起来了也就顺着沈苕溪的力度出去,走到门口,她看了眼外边儿,顿了一下,又转过头瞪了眼大闺女,“别磨磨蹭蹭的,抓紧着,全家就等你一个。”
正在外面洗漱的贾慧云瞄见这一幕翻了个白眼,演给谁看啊,天天这一出出的。
自从她两年前嫁进来,就没见大姑子正经干过几天活,每天不是这儿不舒服,就是那不舒服,真要身子骨弱她也认了,可是家里但凡有点好吃的都进了她沈苕溪的嘴里,吃的那体格子,比谁都健康。
贾慧云瞥见沈苕溪半眯着眼睛出来,更是忍不住又翻了一个大大的白眼,扭着身进了她和沈苕华的屋子,她可得动作快点了。
今天早上婆婆指定是蒸蛋了,还没起床她就在屋子里闻到了,那香味虽然小,但依旧逃不过她的鼻子。
她可得出去盯着,别让偏心眼的婆婆把鸡蛋都往沈苕溪的碗里放。
她这个婆婆,看似对几个子女一视同仁,但其实,最疼的还是她的大姑子沈苕溪。
也奇怪,沈苕溪她既不是老大,也不是老幺,还是一个女孩,婆婆怎么就那么喜欢她,私底下有点好吃的都偷摸的给了大姑子。
把一个农村姑娘养的比城里姑娘水灵灵,关键是大姑子她饭没少吃,活是一点也干不了,都高中毕业两年了,还没下过几次地!
刚嫁进来的时候她故意拿乔,想要提高在婆家的地位,看不惯婆婆这么惯着大姑子,闹脾气,故意不去吃饭,结果发现人家根本不在乎,不吃就真的不给吃,劝都不带劝的。
当时她是怨天怨地啊,气公公婆婆不给她这个大嫂体面,气丈夫不知道爱护自己的媳妇。
但是被这么一整治,也没招了,只能每天早早的去饭桌等着,这年头,吃到嘴里的才是真的,饿肚子才叫真难受啊。
虽然她下乡之前是城里人,有自己的口粮,但也不是所有城里人都能吃饱饭。
尤其是她家有八个孩子,八个!
还都是半大的小子,一张口能吃掉一头牛的那种,双职工也养不起这么多的孩子啊,她又是中间那个,从小被忽视的厉害,吃的少干的多。
贾慧云想起那段日子,都有些恍惚。
印象中她好像半饱都没吃上过,每天晚上饿的眼睛冒绿光,下乡虽然苦,但最起码能吃个六七分饱。
张家村是大村,土地多村里干部为人公道,下地干活,就有粮食分,加上知青还有补贴,只要没有想不开把粮食送人,那可比她在城里吃的饱多了。
她爸妈倒是想让她挤出些口粮回去,可惜,她贾慧云不蠢。
送回去也是给家里那一窝自私自利的吃,凭啥?
下乡的时候你推我我推你,最后推到她身上,逼不得已,她穿一件破衣裳,带着一个小包袱就下乡了。
下乡累吗?
当然累了,累的她有时候都怀疑自己要坚持不下去了,要不是那一口口吃到嘴里的饭,真要熬不下去。
结婚之后,更是掉进了福窝窝,每天不仅吃的饱,活还轻松了不少。
反倒是娘家兄弟姐妹,没工作还不是要乖乖下乡,家里没钱没门路,找个工作比登天还难,更何况她家可不是一个两个工作就能解决的,想到这,贾慧云不禁露出了幸灾乐祸的笑容。
也别怪她没个兄妹情谊,当初那些人虚伪的嘴脸,她可还记得清清楚楚呢。
贾慧云用小拇指指尖抠出一小块面霜,细细的擦在脸上,又搓了搓双手,看着终于没有裂痕的双手,收起回忆,满意的起身。
经过院子,她看见大姑子随意撩了把水洗脸,夏天天亮的早,六点左右太阳已经高高挂起了,阳光洒大姑子脸上,水珠从白皙细腻的脸蛋上滚落,饶是已经对大姑子美貌免疫的贾慧云,还是看直了眼。
乖乖,这是一个村姑能有的美貌,怕不是山里的精怪成人吧。
她没忍住摸摸自己的脸蛋,心里一酸。
怎么说她也算清秀可人,就算下乡之后每天晒太阳,五官在那儿,丑也丑不到哪里,要不然也不能迷的沈苕华不顾公婆阻拦娶了她,但和大姑子比,那就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上。
公婆长相也就那样啊,普通的农村人长相,几个子女除了大姑子也都普普通通,说不上丑,也说不上好看。
怎么她沈苕溪就长的格外不一样呢,活不像是一家人似得。
因为这她还偷偷问过沈苕华,确确实实是公婆亲生的,大姑子出生的时候,丈夫已经六岁了,到了懂事的年纪,他是亲眼看着沈苕溪出生的。
想想也对,要不是亲生的,公婆怎么可能疼人疼的跟眼珠一样,别看她婆婆早上这么摔摔打打的,都是演给她看的,不就是怕她对大姑子有意见嘛,呵。
走到堂厅,一张实木大方桌,四把凳子,一大家子人除了大姑子都到齐了。
这两年她算是看明白了,丈夫这一家,大大小小,别的不管,吃饭一定是最积极的,也舍得在吃上面花功夫。
当初就是看重这一点,她才会选了身材矮小,皮肤黢黑的沈苕华,当时同一时期下乡长的斯斯文文的男知青对他表示好感她都没同意。
好在她没选错,在沈家只要不作妖,做儿媳的想要吃饱肯定是没问题,光是这一点,就足够她安安心心的跟着沈苕华。
沈家今天的早饭是一人一碗红薯稀饭,三四块的红薯混着稀稀拉拉的白米。
不是农忙的时候,只有中午才能吃上扎实的红薯米饭,虽然依旧是红薯多大白米少,不过贾慧云是满意的,村里很多人还吃不上呢。
就稀饭的小菜一般是腌萝卜之类的腌菜,或者是山上采的野菜,今天婆婆大方,炒了一盘尖椒鸡蛋,特别刺激食欲。
鸡蛋是分好的,一人一筷子,多了是没有的,毕竟是难得的荤腥,照沈母的话来说,要是让这群饿死鬼自己来,等她忙完怕是连个味儿都尝不上。
沈家包括她一共是八人,公公沈塘,婆婆李秀花,两人生了四个孩子,最大的就是她丈夫,沈苕华,老二大姑子沈苕溪,老三老四是一对双胞胎,分别叫沈苕森,沈苕林,最小的是女孩,沈苕娟。
位置刚刚好,一边坐两人,现在只有丈夫和小姑子旁边空着,其余都坐满了。
沈家没有等人吃饭的习惯,沈母从来不惯这坏毛病,儿子也好,女儿也好,喊了吃饭,你不来,饭菜吃完了可别怪别人。
贾慧云靠着丈夫坐下,端起稀饭就是吸溜,咸辣的尖椒鸡蛋混着香甜软糯的红薯,别提有多香了。
就是可惜鸡蛋实在是太少了,细细的吃也很快全部吃进了肚子,看看丈夫,也是如此,失落的收回视线。
又忍不住把目光看向大姑子位置上,她们都是辣椒比鸡蛋多,只有沈苕溪碗里每次都是鸡蛋比辣椒多,看起来分量是差不多,实际差可多了。
不过她现在也不嫉妒了,想明白了,毕竟一个是亲闺女,一个只是儿媳妇,待遇肯定是不一样的。
就算不重男轻女的家庭,那也是给儿子吃,她这个儿媳妇能不能吃上还是个问题呢,争这个又有什么用,争过来也是进了沈苕华的嘴里,她又分不到一口。
她就是馋,那可是鸡蛋啊,这年头谁不馋。
沈苕娟一惯喜欢粘着大姐,家里孩子只有她们两个是女孩子,天然的比哥哥弟弟来的更亲密,加上大姐漂亮,家里她最喜欢的就是大姐了。
她看到城里大嫂盯着大姐碗里的鸡蛋,伸手将沈苕溪的碗往她的那边挪挪,又暗戳戳的瞪了她一眼,不敢太明显,怕被揍。
做完这些,还是不放心,扯着嗓子喊,“大姐你快点来,今天早上有炒鸡蛋,我给你看着呢。”
小心机很明显了,就是警告贾慧云不要想着打沈苕溪鸡蛋的主意。
本来低头吃饭的大家纷纷抬起头看向这边,贾慧云尴尬的扭头,小跟屁虫怎么这么贴心,可惜不是她妹妹,也不对她贴心,就没什么意思了。
沈苕溪正在屋子里往脸上抹雪花膏,听到小妹的话,立马回了一句,“来了。”
慢悠悠的动作加快了不少,这是有人惦记上了她的鸡蛋,虽然知道有小妹给她看着,不会有什么问题。
但是她总是偷懒不想下地,沈母正在气头上呢,怕就怕她一个生气,把她的鸡蛋分了,那可哭都没地方哭了。
一碗混着鸡蛋的红薯稀饭下肚,沈苕溪空了一晚上的肚子总算是舒坦了,无意识舔舔嘴唇,鸡蛋可真好吃,要是天天可以吃到,她都不敢想她会是一个多么幸福的小姑娘。
其实真要说起来,沈家条件不差,想要吃好难,吃饱却还是可以做到的。
根本不存在沈苕溪对沈说的吃不饱穿不暖的情况,贾慧云很满意,但沈苕溪可不想过那种早出晚归累死累活的干农活,结果一年到头,肉都吃不上几回,半辈子穿不上一件新衣服。
她也想像村东头的郝知青一样,不用干活也有饭吃,时不时还能来点小零嘴,衣服不是布拉吉就是的确良,这才是一个女人该过的生活。
还是郝知青命好,一出生就是城里女孩,上面两个哥哥,就她一个女孩。
旁人一打眼就能看得出这姑娘在家一定很得宠,要不然也不能好东西不断的往村里寄,就是不知道是不是脑子坏了,明明有机会待在城里,还非得下乡。
下乡嘛,即使你不缺吃不缺穿也还是得干点活的,要不然不好向别的知青交代,天天这么风吹日晒的,不到半年,就把好好的一个白嫩嫩姑娘变成了小黑妹。
要是搁她,她可受不了。
沈苕溪磨磨蹭蹭的跟在上工大部队的后面,双手交叉搁在额头上,企图用手挡住阳光的热情亲吻,想到一会要到地里干活了,就烦躁的要命。
沈家的位置靠近村子中心,周围人家多,这个点大家都陆陆续续的从家里出来,碰上了相互打个招呼,唠上两句。
走了一小会,就经过知青院,里面住着的知青也在正往外走。
里面有下乡好几年的老知青,也有刚下乡半年的新知青,老知青们倒是和村子里关系不错,很快就融入进自己的小圈子里,只剩下五个新来的知青抱成一团,孤零零的走到一边。
本来还恹恹的沈苕溪看到郝知青,立马亮起了双眼,迈着大步走上前,好姐妹样儿一把跨住郝瑛的胳膊,“郝知青,好巧啊,我一抬头就看到你了呢。”
郝瑛一惊,看到是沈苕溪之后,放松下来,然后不习惯的扭了两下胳膊,想要将两人挎着的手分开,下乡半年了,她还是没办法习惯沈苕溪的热情。
沈苕溪自然看出郝瑛的不情愿,那又怎样,只要郝瑛没有直接了当的说她不喜欢,她就能当做不知道,谁让郝知青出手大方呢。
故意将将两人的手跨的更紧,身子贴过去,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两人关系有多好呢。
跟丈夫走在前面的贾慧云回头,她怕沈苕溪偷摸的回去偷懒。
一旦发现她肯定是要告诉婆婆的,凭什么她们都在干活,就你沈苕溪可以在家歇着,读书她就不计较了,现在都高中毕业一年了,再这样隔三差五的喊累,不下地,她可不同意。
当然了,她不同意也拿沈苕溪没办法,只能趁着婆婆愿意对大姑子管教的时候告告状。
今天倒是没有偷溜,看到大姑子和新来的知青黏黏糊糊,贾慧云撇撇嘴转过头,跟旁边的沈苕华蛐蛐,“你妹妹最近怎么跟知青走的这么近?”
“我怎么知道。”沈苕华随口回答,他和沈苕溪关系一直都挺一般的。
沈苕溪小的时候,长了张团子脸,粉雕玉琢的,可可爱爱,又喜欢哥哥哥哥的粘着他,那时候他觉得有个妹妹还挺好的。
可是后来他发现,有了妹妹之后,不仅爸妈会被分走,难得有的一点小零嘴也要分出大半。
还因为是哥哥,经常被要求要让着妹妹,然后就很长时间都觉得沈苕溪很讨厌,一直持续到沈苕森和沈苕林的出生才好一点。
明白他讨厌的不是沈苕溪,而是弟弟妹妹这种生物,老大就是这样。
没办法,那时候思想成熟了,但是两人隔阂还是造成了,沈苕溪对他淡淡的,他也不知道该怎么去亲近这个妹妹。
结婚之后,有了更亲密的人,对家里人的关注自然而然的淡化了,每天干活就很累了,哪里还会有心思去观察沈苕溪的交友情况。
“天天什么都不知道,你知道什么呀,就知道吃。”贾慧云对丈夫的话很不满,沈苕华什么都还行,符合她择偶标准,就是半棍子憋不出个屁来,无趣的很。
贾慧云不高兴,沈苕华还不高兴呢,吃怎么了,每天自己的吃不比他积极多了。不过这话他只敢在心里想想,嘴上是一点不敢露,要不然人该上手了。
结婚前还以为是知书达理的城里姑娘,结婚后才发现,上当了,不仅是个嘴馋的,还是个人前人后两面的小辣椒。
郝瑛发现甩不开沈苕溪的手,也就放弃了,这么多人,她可不想给别人看了戏去,只得略带冷淡的问,“你今天怎么来上工了?”
沈苕溪不下地是出了名的,村子里那些长舌妇长舌公可没少说沈大会计夫妻两太娇惯沈苕溪,十八九的大姑娘了,就没见出来上过几次工,这么懒的姑娘,怕是没人要哦。
话说的更难听的也有,就连她这个刚来没多久和村子里人不熟的都听到了好几回。
沈苕溪听到的应该更多吧,怎么她每天都是一脸没心没肺毫不在乎的样子,看了就让人嫉妒,想她以前还因为院子里的八婆生了好久的闷气。
沈苕溪自誉为是人精中的人精,察言观色对她来说,就像是与生俱来的,不用人教,天生就会。
但此刻,她好像完全感受不到郝瑛的冷淡,继续用甜滋滋的声音抱怨,“哎呀,还不是我妈,说上工不给饭吃。”小脸蛋上写满了不情愿。
郝瑛倒是有些惊奇,沈会计老两口舍得这么对沈苕溪?
不太像啊,不是说沈苕溪在家很受宠的吗?
不过转念又想,沈苕溪不可能骗她。
再说了,沈苕溪再漂亮也就是个村姑,不下地,能干嘛,结婚前可以沈会计她们养着,结婚之后呢,在农村哪个婆婆能要一个不会干活的儿媳妇。
就算有张漂亮脸蛋又有什么用呢,一个好的出身比什么都重要,郝瑛矜贵的抬了抬下巴,就算是知青里面,也没几个她出身好的,就算有,也没她在家受宠。
要不是为了余乔,她怎么可能下乡,这地方,吃吃不好,睡睡不好,还要像泥腿子一样下地干活,手都粗糙了。
好在听她爸说,现在环境已经没有以前那么紧张了,只要余乔愿意,她就能让她爸把他们俩都弄回城,以后再也不用吃这种苦了。
郝瑛忍不住抬头张望前面清瘦的身影,心里泛着甜,就这么样看着余乔,她都觉得高兴。
到时候,她与沈苕溪之间将毫无关系,两人之间的差距只会越来越大。
毕竟一个注定了这一辈子都只能待在农村,过着贫穷的日子,风吹日晒的劳作会逐渐磨损她漂亮脸蛋,最终成为一个普通的农村妇女。
这样想的郝瑛再看沈苕溪那张精致白瓷般的脸,心情终于是好了一点,也愿意安慰她两句,只是这敷衍的安慰还没开出口,沈苕溪就凑的越发的近,
几乎是要脸贴脸了,用极小声的声音,“不过瑛瑛你要的东西,我都给你搞到了。”
声音虽然,但语气中的得意都要溢出来了。
郝瑛听到这话也是十分的惊喜,没办法,下乡之后,家里虽说也经常汇钱寄粮票寄吃的,但到底是没有那么方便,很多东西不能邮寄不说,太多了也打眼,这个道理她还是懂的。
但是钱和票在农村不好使啊,最多换点鸡蛋蔬菜,再就没了。
好不容易去一趟县城吧,破破烂烂,很多东西等她赶到的时候基本都没了。
上个月,她看见沈苕溪从县城里回来,手里提着好大一块的猪肉,以前从来没有馋过猪肉的她,眼泪忍不住从嘴角流出。
后来就顺理成章的两人交上了“朋友”。
果然一开始沈苕溪跟狗皮膏药一样凑上来她没有甩脸子是正确的,当初是碍于沈会计,怕人给她穿小鞋,现在嘛,沈家更有用了,她自然会和沈苕溪好好相处。
再看向沈苕溪的时候,脸上扬起了大大的笑容,语气也温柔了许多,学着沈苕溪一样小声的问,“真的都买到了?”还有几分不可置信。
“那当然了,我还能骗你不成,你要是不要我可就自己留下了。”沈苕溪假装不被相信,委屈的道。
“要,我当然要了,我可是出了钱的。”郝瑛当下就急了,东西她当然是要的,她只是有点不敢相信,沈会计家,比她想象中,路子更广。
“那下午都上工后你找机会上我家来,东西中午就到。”
“行。”
两人相亲相爱的一幕被周边的知青看到,心里纷纷忍不住嘀咕,这平日里高高在上的郝瑛,今天怎么对沈苕溪态度这么好,其实两人的关系很好?
他们是都认识沈苕溪的,虽然她平时出现的少,但是只要一出现在大众的眼前,第一眼看到的一定是她,绝对亮眼的存在,太漂亮的了,漂亮的不像是农村人,比很多城里姑娘都要漂亮。
张之梁第一眼看到的也是沈苕溪,他脑袋还有些昏沉,迷迷糊糊的跟着大部队下到地里。
听到女孩叽叽喳喳的声音,才仿佛惊醒般的抬起头,被阳光直直照射的眼睛忍不住簇起,他还是强撑着不适睁大眼睛,想要看清不远处的人。
沈苕溪?居然真的是她!
这一刻,张之梁才有种,他,原来真的重生了,重生到他哥还没被沈苕溪这个贪慕虚荣的女人算计结婚。
上一辈子他虽然三十不到就死了,但他那辈子真没受过什么苦,村长幼子,高中毕业直接在县城工作,工作没两年高考就恢复了,随后以全市第一名的成绩考上北大,一直读完研究生,然后留校。
这样的人生,顺遂的让人羡慕,他自己也挺满意的,要说有什么后悔的,沈苕溪算计他哥算一件。
可惜当时他在城里上班,等回来的时候,事情已经尘埃落地了,要不然怎么说他也不可能让沈苕溪嫁给他哥。
他哥当时已经有喜欢的人了!结果就因为救了落水的沈苕溪就被要挟娶她,她怎么配!
想到两人结婚后大哥失魂落魄的状态,以及他重生前见过的大哥,全身疲态,一脸倦容,就这样,还舍不得休息,每天奔波在赚钱的路上,他就忍不住心疼。
大哥是除了爸妈对他最好的人,他从小跟大哥的屁股后头长大的,小时候因为太瘦受别的小伙伴欺负,是大哥带着他一一找回场子的,可以说,大哥在他心目中的地位,比做村长的父亲还要高。
要沈苕溪是个好的,也就算了。
可她倒好,拿着他哥的卖命钱,不是今天要买貂,就是明天要穿金,胃口一天比一天大,仿佛没有止尽,对他大哥没有一点点心疼。
让他恨的牙痒痒。
沈苕溪和郝瑛亲热的分开,离开前心照不宣的给了对方一个眼神,双方都很满意。
一个为自己终于可以换换口味了而感到高兴,一个则欣慰不枉费她苦心演戏,一眼就看出郝知青有钱,出手大方的很。
只是没想到会这么大方,那么多东西,又是高价买的,居然连个价都没还,这次小舅可说了,可以分不少钱给她,这下她下午不去上工,看谁还敢说她。
沈苕溪已经打定主意下午绝对不去上工了,现在这太阳就晒的很,下午还不知道会热成什么样。
她的小脸蛋可经不起这么晒,她可就靠这张脸给自己找一个好人家呢,反正家里这种辛辛苦苦一年到头,连个新衣服都做不了的日子她是过够了。
绝对不能就这么过一辈子的!
沈苕溪被分到麦田里除草,不算轻省的活,但也不会特别累,就是麦叶有些扎人,娇气的沈苕溪立马就不乐意了,摇着沈母的手的,“妈,我不想干这个,回头我该起疹子了——”
“放屁,哪有这么娇贵。”
“那我上次——”
沈母挥挥手打断,不打算听大闺女的胡搅蛮缠,“你上次起疹子是被虫子哲了,和麦子可没什么关系,人家怎么分你就怎么干,哪叽叽歪歪这么多话呢。”
在家里女儿不愿意干活撒撒娇她也就过去了,现在这里多人看着,她要是真纵容了,不光家里几个大的小的不乐意,村子里也会有闲话的。
她总要为大闺女的名声想想,虽然这会也没有好到哪里去,但总不能更差了吧,那还要不要找婆家了。
沈母面对沈苕溪的撒娇,毫不动摇,这次说什么都要压着这妮子在地里干活,让别人看看,我们家姑娘,不仅漂亮,还能干着呢。
看谁还能在背后嚼舌根子说她老沈家的姑娘好吃懒做,没人要,哼。
看着沈母冷酷的脸庞,沈苕溪嘟着嘴,不满的哼了声,知道上午想要偷懒是没戏了,不过下午,怎么说她也不会来上这个工的!
沈苕溪认命的往田里走,好在除了沈会计,沈家一大家子人都在这片区域,沈母特意让丈夫去说的,还不是为了大闺女,没干完方便让老大帮着去干点,疼了那么多年又怎么一下子就不真的不疼了。
沈苕溪穿过田埂,田里已经有人在干活。
她忍不住感叹一句,他们村的人就是勤劳,居然有人这么早就下地了。
要是她,绝对能拖多晚就拖多晚,又不是给她干,干嘛那么积极,不过勤劳的人还是值得表扬的,这样的人越多越好,她才好安心的在里面浑水摸鱼,快快乐乐的当一只社会蛀虫。
沈苕溪离的越近,那张让张之梁讨厌的脸蛋就看的越清楚,和十几年后的沈苕溪相比,十七八岁的沈苕溪稍显青涩。
但好颜色却是一眼就能看到的,就算是他心里再恨,也不得不承认,沈苕溪这张脸没话说。
但是再好看又怎么样!蛇蝎心肠、好逸恶劳的女人,他张家可要不起!
如果目光可以杀死人,沈苕溪或许已经被张之梁的利剑射穿,这么明显的目光她当然感受到了。
本来以为是某个不知所谓的爱慕者在偷窥她,她对自己容貌的杀伤力可清楚的很,不过她才不会随便找个人嫁了,更何况她已经有目标了,对其他的莺莺燕燕兴趣不大,除非——
本来沈苕溪今天是不打算理会的,黑溜溜的两颗大眼珠子一转,在地里巡视一番,刚升起的想法又立马熄灭,晦气的在心里暗骂,怎么是这小逼崽子。
张之梁,她这辈子最讨厌的男人,没有之一,是那种如果天底下男人都死光了,只剩下他一个,她会立马出家,死也不会嫁的人。
她想不明白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讨厌的人,小时候娘们唧唧跟她画三八线上课给老师打她的小报告就算了,长大还给家里人告状,说她在高中不好好念书,想跟人处对象。
妈的,真是瞎了眼的,
当初她怎么会觉得这小子是个潜力股,可发展,还主动上前缓和两人的关系,结果发现,一番真心喂了狗!
偏偏这小子学习好,即使不是能考大学,也因为成绩一毕业就被县里的食品加工厂预定了,直接进厂当干部。
村里就他们两人是同一届的,那段时间她可没少被拿出来比较,想到这她就忍不住牙痒痒恨不得咬上张之梁一口,你说你要当干部就悄咪咪的当好了,就非得闹的全村人都知道?
怎么就显着你了。
反正,沈苕溪看张之梁是怎么看怎么讨厌,这会见他沉着眉压着眼,阴沉沉的望着自己,先是忍不住打了个冷颤,马上又觉得,她干嘛要害怕他,她又没做什么亏心事。
难道是她打他哥的主意被他发现了?
不对不对,就算被发现了他张之梁又能怎么样,男大当婚,女大当嫁,况且她是要嫁给他哥,又不是要嫁给他,他生什么气。
等以后她嫁过去,就是张之梁嫂子了,到时候她一定要好好教训教训他!
毕竟长嫂如母嘛。
至于张之栋会不会娶她,沈苕溪从来没有怀疑过,先不说她这么漂亮,村子里哪个年轻小伙没有多看过她两眼呀,再一个,她从来都不会把所有希望都寄托在美貌上。
除非她不想要,否则张之栋的新娘就只能是她。
.......
“怎么了?”埋头苦干的张之栋看弟弟站着不动,直起身来,“不舒服?你先回去吧,这点活我一下子就干完了,家里不差你这一点。”
作为老大,张之栋一直都很照顾家里的弟弟妹妹,不管是亲的还是堂的,很有做大哥的风范,底下的弟弟妹妹也很服他。
张之梁是他亲弟弟,自然更加照顾和关注了。
张之梁收回视线,摇头,“没事。”半蹲下身继续干活。
他感觉弟弟的表情不太对,不过没多想,男孩子,也到这个年纪了,有点心思很正常。
随意的瞥了四周一眼,在看到沈苕溪的时候,张之栋一顿,微不可见的抿唇,阳光明媚,少女娇俏可爱。
沈苕溪本来是瞪着张之梁的,看到张之栋起身,立马换脸,那速度之快啊,一下就是纯真少女的模样。
中午沈舅舅很给力的就把东西送到了,弟弟过来,沈母自然是要留饭,吃过午饭沈舅舅就骑着自行车走了,沈苕溪艳羡的看着舅舅的自行车,她什么时候也能有一辆自行车呀。
沈母从屋子里出来,就看见大闺女痴痴的站在院子门前,一个巴掌拍了过去,完全没有怜惜之意,“做什么美梦呢,还不去眯一会,下午还要下地干活呢。”
沈苕溪吃痛,打的是真的狠啊,后面的话更是无情,她的心,一下子就从温暖的被窝掉进了盛满冰块的水桶里,那叫一个透心凉。
她赶紧拉住沈母的手,身子缠上去,“妈,妈,下午我就不去上工了嘛。”
沈母训她,“走路就好好走路,作什么妖,下午不上工你就喝西北风去吧。”
“可是,我不是——”沈苕溪挤眉弄眼的看着沈母,有些话不好在院子里直接说,怕隔墙有耳。
沈母当然知道是什么意思,可她就是不说,“你是什么,你是,别作怪。”
“娘——”以往村子里都是管妈叫娘,沈苕溪小时候也是这么叫的,后来上学了,才慢慢改口,急了又拿出小时候撒娇的口吻,黏糊的很。
沈母要真狠的下心,也不会纵容沈苕溪这么长大,就这么几句,她就忍不住心软,想起女儿第一次叫自己娘的场景。
“你呀!”沈母拍拍她的手,没舍得用力,“就今天,下次可不行了。”
下次自然有下次的办法,她才不会傻乎乎的去地里干活呢,沈苕溪乖巧的点头答应。
屋子里正要休息的贾慧云看到大姑子兴高采烈的表情,就知道大姑子又得逞了,不过这次她心里倒是没酸,沈舅舅这次来的目的,她可是知道的,虽然那钱没给她,但是婆婆从来都不是小气的,吃的喝的哪一样她不能沾光。
不过她是没想到,原来大姑子接近郝知青是为了这个呀,她就说嘛,就沈苕溪无利不起早的性格,怎么会舔着脸去巴结知青呢。
她可不是好脾气的人。
就是不知道郝知青给了多少钱,婆婆这么开心,早知道郝知青这么大方,她也去亲近亲近了,她以前也是知青,不更有话题吗。
——
大方的郝知青熬着太阳干了会活,就找借口离开了,悄摸的走到沈会计家,心满意足的拿着东西回知青所把东西藏起来,这会也不计较,沈苕溪哄了她两块钱了。
钱她有,缺的是东西,两块钱就能哄的沈苕溪为她做事,多好的事。
沈苕溪吹吹手里的票子,笑的很可爱,高兴的目送郝知青的离开,这样的事情再多来几回,供销社挂的最高的红格纹裙子一定是她的。
橘子汽水也很久没喝过了。
沈苕溪咬着唇,馋的很,她站在门口怔了会,眼珠子滴溜滴流转,忍不住哼笑出声,扭着腰出门去,人往后山的方向去。
张之栋头疼的看着眼前古灵精怪的少女,他已经很躲着她了,但还总是被她找到。
就像现在,上山他一向是避着人的,谁都没说,不知道是哪个小家伙又收了她的好处,在这盯着他,回头他一定要好好教训才行。
说实话,张之栋是不讨厌沈苕溪的,小姑娘盘条顺靓,高高瘦瘦,黑不溜秋的大眼睛弯弯一笑,迷人心。
漂亮姑娘,谁都欣赏。
但,欣赏和喜欢,是两回事。
他一直当她是妹妹。
“你一个人上来的?多危险!我要是告诉沈叔,有你好果子吃的。” 严肃中透着一丝无奈。
沈苕溪才不怕他呢,利落的跨上坡去,走到他的身边,一点也不胆怯害羞,“你要是不躲着我,我至于冒着这么大的危险一个人上山吗。”
惯会狡辩,习惯把所有的错都推到别人的身上。
“这还成我的错了?”也算是从小一起长大,晓得沈苕溪是个什么货,但他没想到,这小丫头真是张嘴就给人扣帽子。
忍不住冷哼了声,脸色淡了下来。
但,生气吗,还是没有的,没必要和一个小姑娘置气。
语气烦躁,不愿意和她搅和在一起,“那就是我错了,你赶紧回去,别缠着我。”
这话对女孩子来说是有点重了,偏沈苕溪不在乎,还歪着头看他坏笑,“我就不,我就要缠着你。”
“你知道我喜欢你的。”
“我不喜欢你!”一点也不掩饰他的不耐烦,不客气的说。
沈苕溪一愣,
这是张之栋第一次用这种语气对她说话。
不过她很快就恢复自然,“我知道啊。”
这话堵的张之栋都不知道说什么好,知道你还粘上来?害不害臊?但他不能直接对小姑娘这么说吧,沈苕溪怎么说也是他看着长大的妹妹,情谊还是有的。
“那又怎么样,我喜欢你又不需要你的同意。”
说是这么说,语气却逐渐幽怨,心里稍显愤懑,她这么一个如花似玉的大姑娘在他面前,居然这么无动于衷,岂有此理,完全没有把她沈苕溪放在眼里嘛!
胡搅蛮缠的小姑娘也很可爱,扎着两个小麻花辫,也不知道是不是刚睡醒,头发毛毛,小辫子尾巴向两边翘起来,从他的视角往下看,就像是一只炸毛的小猫。
因为得不到关注,又张狂又委屈。
张之栋眉头蹙了起来,叹了口气,想转身赶快离开,再晚点今天下午的时间就都浪费了,早知道还不如去地里忙活呢,还有工分。
突然,身子一僵。
完蛋,个鬼丫头拉住他的腰边衣裳,不让他走。
“哥,深山很危险的,而且你一个人多无聊是不是,不如带着我,我跟你一起,给你壮胆解闷。”沈苕溪抓着他的衣裳眨巴眨巴眼睛,大有一种你不同意她就不松手的威胁意味在里面。
抓住衣角的小手还非常不安分的扭来扭去。
期间,时不时的,就会碰到他的腰!
张之栋上山也不是为别的,农村不像是城里,每月固定发肉票,他们想吃顿肉,还得等年底村子杀猪分,要不就是偷摸去黑市花高价买。
前者时间太久,后者舍不得,大家兜里没有钱啊,谁家舍得。
就算张之栋是村长的儿子,想要吃肉,还得自己想办法。
他倒是不馋,家里其实吃肉的次数还是不少,一个月总有两三回,主要是心疼弟弟张之梁,太瘦,读书本来就费脑,不好好补补怎么行。
所以就算张之梁都已经开始工作了,每次回来,他依旧会上山看能不能寻摸到点野味,虽然没有家养的油大,好歹也算是肉。
平时他一个人在深山里穿梭,没觉得害怕,也不会觉得无聊,甚至很享受那种安静自由的感觉。今天一个小碎嘴子缠着跟在身边,一路上嘚啵嘚啵的说个不停,莫名的没有觉得讨厌。
明显沈苕溪这款不是他中意的类型,如果不是两人从小认识,比较熟悉,他根本不可能搭理她。
不过这会也好不到哪里,看得出他是想冷处理的,对小姑娘的话爱搭不理的。
那能怎么办?
这会人一定要跟着,听了烦了,他又不能让人闭嘴,可怎么办,捂着她嘴不让她说?算了吧,别到时候更缠上他了。根本就不该跟着,像怎么回事呀?
他又不喜欢她,也绝对不可能娶他,他毕竟是张家的长子,将来他的媳妇就是家里的长媳,要挑大梁的,像沈苕溪这种好吃懒做,娇生惯养的小姑娘,别到时候累的回娘家哭鼻子。
张之栋想到小姑娘到时候笑容没了,话也多了,哭的眼泪花花,鼻子红红,就心烦,总不能他又干活又得哄着她吧,这是娶媳妇还是供祖宗呀。
不行!
绝对不行!
这种事绝对不能发生在张家。
张之栋是有野心的人,他不甘心一直窝在乡下,当一个只会种地的农民,按照现在的环境,政策松动是迟早的事情,就算是......他也有办法爬上去。
他以后不可能将重心放在小家里,每天不是哄老婆就是哄娃娃。
小娃娃肯定和沈苕溪一样,娇气的要命,一不如意就瘪着嘴,就拿大眼睛水汪汪的看着你,眼泪要掉不掉,让人狠不下心来。
肯定也很会哄人,小嘴一套一套,甜蜜蜜。
但,你要真信了,
那就完蛋!
等着她骑在你头上耀武扬威吧!
就像此时,
张之栋微侧头,看她,明明累的要命,咬牙切齿的,心里估计都在偷偷骂他了,发现他在看她,转脸,又好乖好乖的,真挚的要命。
“怎么啦?”
说话就说话,黏黏糊糊像什么样子!
张之栋沉着脸,扭头,也不说话,也不看她,继续往前走。
在看,步伐慢了,沈苕溪牵着的衣角他也没说让人放下。
沈苕溪撇撇嘴,心里委屈,男人都这么难搞吗,她也是大姑娘上轿头一回啊,以前上学的时候都是那些男生捧着她,什么时候她需要主动了。
要不是那些人但凡家里条件好一点的,长的都跟个歪瓜裂枣似得,她也不用在这里讨好别人,可惜呀。
难道是命不好,要不然她就想嫁个好人家,这点点小愿望,都没办法实现。
啊呸呸呸,
谁命不好,她沈苕溪都不可能命不好。
菩萨莫怪,小女胡言乱语的。
好在很快就到了地方,张之栋前两天就在这个地方下了陷阱,今天可能也是运气好,里面居然有两只野鸡,还吃的膘肥体壮。
沈苕溪用艳羡的眼光看着张之栋手里的野鸡,再一次肯定自己的决定,她就知道,嫁给张之栋绝对是个正确的决定,就这能力,将来肯定可以吃香的喝辣的!
她仰着头,特别崇拜的看着张之栋,一步一步的挪到他身边,“栋哥,重不重呀,要不我帮你拿一个吧。”
格外乖巧可爱。
张之栋有意思的睨了她一眼,难得听这小妞喊一声哥,大部分时间都是一副颐指气使的样子。
“不用了,这点东西我还是拿的动的,你顾好你自己就行,下山我可没空管你。”
沈苕溪摸摸鼻子,她能坚持走到这里,没受一点伤,全靠张之栋时刻注意着,好几次她左顾右盼差点摔了,都是张之栋及时拉住了她,这才避免小脸蛋被刮花的命运。
到最后,就连手里的空篮子都被张之栋接过去了,她实在是没力气。
话虽这么说,在沈苕溪又一次地上的小石子绊倒的时候,他还是停下了脚步,放下后面的背篓,弯下身来,满脸不耐烦,“上来。”
沈苕溪笑眯眯的靠在他的肩膀上,还假模假样脑袋凑过去,“这样栋哥你会不会很累呀,我是不是太重啦。”
“知道自己重以后就少吃点。”张之栋头往一边挪,嘲讽的说。
“我少吃点,以后你还背我吗?”
张之栋顿住,被无语的说不出话,小姑娘家家的脸皮这么厚,一点也不知道害羞。
沈苕溪嘚瑟的在张之栋背上摇头晃脑,小样,还想教训她。
俗话说,上山容易下山难,何况是张之栋这样手里拎着几十斤重的筐子,背上还背着一个人,步伐不免就慢了下来,呼吸也变得更加急促沉重。
沈苕溪觉得新奇,撑着脑袋想要看他,
“别动。”男人咬牙训斥。
真是给他贱的没事干,自找麻烦。
“哦”,沈苕溪乖乖回到位置,这会懂事,晓得自己在麻烦别人。
她这么听话,不用凶不用哄,张之栋竟然还觉得有些不习惯,人,大概都是贱的。
......
张之梁站在大树的后边,看着大哥把沈苕溪温柔的放下,心里也忍不住骂一句,真是贱。你又不想娶人家,招惹人家姑娘干什么,等到时候人家缠上你有你后悔的!
其实张之梁对大哥这点是有些不满的,觉得自家大哥纯属自作自受,她沈苕溪是什么性子,外村的人不知道,他们一个村从小一起长大的还能不清楚?
对待沈苕溪,就不能有好脸色,只要你稍微对她好一点,发现有利可图的她不把你扒下一层皮决不罢休
他绝对不会让沈苕溪再祸害张家一次。
张之梁是偷摸过来的,就在这里等着,家里几个小的,确实吃里扒外,要不是他费了一点手段,居然还忠心的很,咬着牙不肯说,也不知道沈苕溪拿什么贿赂了他们,口风这么紧。
既然不肯说,他就让他们常常有苦说不出的滋味。
他躲的隐秘,心里不爽,也没有要出来的意思。
于是张之栋沈苕溪两人也就没有发现林子中还有第三个人的存在。
林子往外走几百米,就到村子了,村子靠山却不吃山。
这一片山里环境好,里边儿不是狼就是老虎野猪,如果不是过年集体进山,平时村子里的人都只会在林子外边儿挖挖野菜,捡捡野果,家里小孩那是轻易不让进山的,外面林子都很少让他们去。
这也是看到沈苕溪的时候张之栋即使不想带她,也没有丢下她的原因,要他说小姑娘胆子也大,说来就来,一点也不带怕的。
张之栋不怕,是因为他从小力气大,又跟家里参加过抗日的长辈的学了几手,大山对他来说,就是任取的资源。而且因为不怎么来人,他藏些东西也方便。
在林子深处张之栋就把沈苕溪放下了,怕被人看见,来的少不代表没人来,他一个大老爷们是没什么,只会被别人夸有艳福,她一个小姑娘,村子里的风言风语就足够让人受不了的。
所以说,张之栋还是不够了解沈苕溪。
且不说沈苕溪现在一门心思想要嫁给他,好从此之后吃香的喝辣的,就拿她那性格,也不是能被外人影响的了的。
沈苕溪从张之栋的背上下来,撑撑胳膊抖抖腿拍拍腰,她还累着了。
张之梁看得牙痒痒。
“谢谢你啊栋哥。”甜笑,青春无敌的小姑娘眉眼一弯就甜的晃眼。
张之栋看了她一眼,也没说话,沉默的将背篓里的偏小的一只鸡放进沈苕溪的篮子里,在上面盖一层曲曲菜,眼下季节正是曲曲菜疯长的时候,他上山前就已经摘了小半篓。
“你回去,我去那边捆点柴再回去。”
沈苕溪看了眼篮子,咬着唇,“栋哥,这个鸡——不用给我的!我什么都没做......”虽然她真的很馋肉了,但是舍不得兔子套不着狼。
“你这么辛苦,才该好好补补——”女孩善解人意,如果不是眼睛馋的都快把篮子里上的野菜盯穿了,或许可信度更高。
张之栋挑眉颇有趣味的瞅了她一眼,若有若无的笑,“不要啊,那我拿回去,是要好好补补,刚好我家梁子回来,正好给他也补补。”
话虽这么说,手上一点动静都没有。
沈苕溪晓得他是在逗她,嘴巴微撅,假装大度,“对呀,可不得好好补补才行。”阴阳怪气的,她对张之梁实在是喜欢不起来。
张之梁一看沈苕溪那表情就知道,鬼丫头话味道不对,你不喜欢我,我难道就喜欢你了吗!这么不喜欢我,还不是扒着要嫁进我张家的大门。
两人之间不对付,张之栋是知道的,以前小张之梁一放学就在家里抱怨,沈会计家的姑娘太霸道,还经常骗他吃的。
那时候家里都没太当回事,还觉得两人关系不差,骗你吃的下次不带了不就行了,他偏不,结果就是次次带次次被骗!
其实当时家里人都在怀疑,这小子怕不是喜欢那小姑娘,只是嘴硬,不肯承认,要不然他脑子那么聪明怎么会被一个小丫头这么轻易给糊弄住了。
只是没想到,长大后双方对对方都这么看不对眼。
作为哥哥,张之栋肯定是偏向张之梁的,可人家小姑娘也没说什么,就是语气不太对罢了,张之栋嘴唇微抿了一下,识趣的没有接这个茬。
反倒是摸了摸她的脑袋,“见者有份。”
沈苕溪展颜,笑颜如花,她哪里真舍得,这么大一个鸡呢,吃的真肥啊,红烧最好!
拎着篮子,也不柔弱了,健步如飞,稍不一会就不见人影了。
张之栋看着人走远,摇摇头,拾起地上的背篓,躲在树背后的张之梁看到这一幕,哼笑一声,特瞧不起,沈苕溪就是这样的一个女人,有利可图的时候她比谁都快,比谁都亲热,一旦达成目的,就会瞬间把你抛在脑后。
张之栋听到声,惊的往后看,“谁?!”
“哥,是我。”
看到是张之梁,张之栋松了口气。
转而又有些担忧的责怪道,“怎么跑山里来了,还跑这么深,多危险。”
从小家里就不让他们去山里,太危险,张之栋仗着自己力气大才敢在山里自由出入,在山里久了,他更清楚深山老林的危险,对张之梁独自上山他是一万个不愿意。
张之梁对哥哥刚刚的行为还不满呢,微微有些翘气,睨着他似有若无地笑,“我是好心,但好像是好心办了错事,打扰到你们了。”
“胡说八道些什么。”张之栋对唯一的亲弟弟,相当的纵容,即使张之梁都已经开始上班了,他还是一直把他当小孩,就算听出他话里的不满,也没有生气。
张之梁当然也不是真的和哥哥生气,他上辈子以及这辈子最敬佩的就是自己的大哥,只是一时间害怕大哥又跟上辈子一样,被沈苕溪缠上,将来被沈苕溪折磨,他觉得他重生的意义就是为了让大哥过得比上辈子更加好,更加顺遂。
他觉得上一世大哥之所以过的不好,都是因为沈苕溪,因为她的贪慕虚荣,才逼的大哥一而再再而三的不顾身体的想要赚大钱。
他一定要隔绝两人在一起的所有可能!
张之梁不动声色的看了眼大哥,笑眯眯地打趣,“哥你喜欢沈苕溪那丫头啊。”
张子栋一怔,没想到他会直接问出来,“没有的事,我们就是碰上了,她一个小姑娘在山里太危险,我就顺道给带下来了。”
神情自然,他是真觉得这事不算什么大事,这要是别人看见,他或许还要考虑一下怎么让人不要说出去, 毕竟事关女孩子的清白。
既然是张之梁,就没有这个困扰了。
对张之梁,他也没有撒谎,没必要,他内心,还是不认为他和沈苕溪两人会有什么关系。
张之梁是知道后面会发生什么事的,他也有心试探一下,虽然心里确认,大哥绝对不可能喜欢那个坏女人,但是,万一呢。
张之梁仔细瞧大哥的脸色,没有发现他有什么不对,松了一口气,又笑了一下,张之梁与张之栋相比要瘦弱不少,脸却更加清俊,隔代遗传了爷爷的酒窝,一笑,两个浅浅的酒窝探出头,清亮中带着甜味儿的少年。
小时候更甜,那会又迷信,因为生出来太瘦小了,就留了长辫儿,说是这样孩子才好留住。张之栋曾经一度以为,妈妈给他生了个小妹妹,还是一个特别好看的小妹妹,宝贝的不行。
大人都说是弟弟,他还以为是骗他的。
后来懂事了,才知道原来真的是弟弟,他们没有骗他。
张之梁的小辫儿一直留到上了小学,被同学嘲笑才吵着闹着要剪掉,他的头发养的好,乌黑油亮的,家里也是精心养的,那时候,很多小孩,尤其是女孩,头发都发黄发燥,比不得他。
真要剪掉,还真舍不得,但是小孩子不懂,别人笑他,受不了,回来哭着吵着要剪掉,也只能随他。
据张之栋所知,当初带头起哄的就有沈苕溪那小丫头吧,难怪小弟不待见她。
眼下是担心他和沈苕溪好上?那都是小时候的事,总不能还记仇吧,不过张之栋也没多想,只当他是好奇,好笑的拍拍他的肩膀,“走吧,回家。”
“不捡柴了?”一下子暴露了刚刚在偷听。
“不捡,家里还有。”
“哥我帮你拿吧。”
“不用。”
“哥你给了沈苕溪一只鸡。”慢慢试探。
张之栋无奈,“人家都看见了。”这和沈苕溪的理由一样。
张之梁信了,他不觉得大哥有必要骗他,但他还是带着不悦的语气,强调,“妈不喜欢沈苕溪。”
上一世,他妈都是捏着鼻子同意的两人婚事,要不然沈家会闹啊,一个会计家一个村长家,如果不快点解决,还不知道要闹多大。
他爸村长的位置虽然稳,但也不是万无一失,在村子里,你过的越好,盯着你的人就越多,有的是人想要看你倒霉。
所以两人婆媳关系也一直处的不是很好,他妈自己就是一个爽快利落的人,所以就特别看不惯别人偷懒,不干活,整天吃闲饭。
另一个呢,更不可能吃亏,嫁都嫁进来了,又不可能再退,更是一点都不带怕的,你敢说她,她就敢撅回去。
偏偏那时候,他大哥就跟吃错药了一样,为了一个不喜欢的女人,频频顶撞长辈,后来还是开放之后,他哥在城里找到活干,赚了点钱,两人搬到城里去才好了些,不过之后,他能看见那个坏女人的次数就少了很多。
在之前,他是一点没看出,他哥居然还是个怕老婆的!
现在搬出张母,无论他大哥现在有没有那种想法,他都要让这个念头打消。
张之栋比谁都清楚他妈的性格,正常情况下,她绝对不会让沈苕溪进张家大门的。
纵使张之栋认为自己不可能娶沈苕溪,这一刻,他脸色还是淡了下来,目光落在了他身前一点的张之梁身上。
纵容不等于他可以替他做决定。
到底是自己宠到大的小弟,即使不悦,也只是看了他一眼,沉声说了句,“大人的事小孩少操心。”
张之梁敬重他大哥,也怕他呀,通常家里的老大,除去特别偏心的家庭,老大对下面的弟弟妹妹,都有着绝对权威。
他低着头,知道大哥生气了,不再说话,有点委屈,好像他愿意管这摊子烂事一样。
两人一前一后的回家,气氛不对到张家上上下下都发现了。
本来被张之梁告状迫不得已拘在屋子里写作业的几个小的,想要向大哥告状这下也不敢了,你看我,我看你的,谁也不敢出声,手里的笔握得紧紧的,认真的不行,如果不是十几分钟过去都没有写下一个字的话。
正巧这时候,张母从地里赶回来做饭,发现两兄弟谁也不说话,各干各的,家里几个小的,战战兢兢不敢说话。
奇怪的问,“吵架了?”
按理说不应该,她家老大最护着小的。
比他们大人都还疼,明明自己也大不了两三岁,还总是觉得小的还小,需要照顾,平时有点好吃的都要留着给小的吃,昨天晚上还说今天要进山给老二搞点肉吃呢。
她看着时间该回来了,才从地里赶回来,肉还是要早点炖上,要不然晚上就吃不上了。
“没有。”张之栋砍柴的手一顿,垂着眸摇头,那点气早就没了,眼下只是不知道怎么破冰,越亲近的人越难弯下腰给对方个台阶下。
坐在堂屋盯着堂弟表妹写作业的张之梁哼了一声,表示不满。
张母瞟了两人一眼,知道了,小的生闷气,大的不知道怎么哄,问题不大,就转身进了厨房,不急不缓的收拾背篓,发现里面躺着一只公鸡,个头是大,要是母的就好了,炖汤鲜又补。
她是个爽快麻利的人,起锅烧水烫毛杀鸡,完全不需要经他人之手,自己一个人就能搞定。
褪了毛的公鸡稍显瘦弱了点,虽然说炖汤没有那么好喝,但汤补啊,想着就拎着光溜溜的大白鸡出去了,“栋子,我给它全炖了,给你弟弟补补?你要想吃红烧的话,我就留一半红烧。”
张之栋头也没抬,“本来就是给他补身体的,全炖了。”
一直竖着耳朵偷听还假装不在意的张之梁听到这,沉默了一会,等张母笑着进了厨房,起身走到张之栋身边,走之前没忘记叮嘱小崽子们,“好好写,我待会还要检查!”
本来以为三哥终于走了,他们可以解放了,这句话就像是晴天霹雳一般批在他们的脑阔上,个个瞬间没了精气神。
张之梁扬着下巴坏笑,张之栋听到堂屋的动静,扭头瞅一眼,就知道是什么原因,心里也发笑,轻松了不少。
张之梁就蹲在张之栋的身旁,在一边递木头,两人都沉默了一会。
良久,
“大哥——”
“我——”
“大哥对不起。”张之梁郑重的道歉,他不该拿他妈威胁大哥。
张之栋笑着摇头,“我没有生气。”
张母悄悄从厨房探出头,松了口气,两兄弟一起长大总有绊嘴的时候。
“毛毛豆豆你们写完作业去把你们爸妈还有爷爷奶奶喊过来,今天吃肉。”张家人口多,不过都已经分家了,但是在农村,分家了感情还在,有点好吃的你喊我,我喊你,大家一起吃。
几个还在写作业的小孩立马欢呼,写作业算什么,能吃肉,连续写十天都不带怕的!
......
沈苕溪一路拎着篮子躲着人,悄摸的回到家,还没来得及打开门,大门就从里面自个儿打开了,吓了一跳。
正要出门的沈母也被吓的不轻,连拍胸脯,瞪着眼竖着眉,“又跑哪儿玩去了,别到时候晒的黢黑黢黑,我看你怎么嫁得出去。”
女儿年纪大了,就算在舍不得也要考虑出嫁的问题,要不然留在家里吃干饭,谁家养的起,下边儿这还有好几个呢。
“我才没有出去玩呢,你看。”沈苕溪不满,翘气的捧着篮子放到沈母的面前,“看看你女儿是多的勤快,休息还不忘给家里添菜呢。”
沈母嫌弃的看着篮子里的曲曲菜,“你不是不爱吃吗?怎么想到去摘它了。”要搁以前,沈母肯定开心,但是如今年岁好,地里收成不错,政策又没有那么紧张了,可以在自留地里种点瓜果蔬菜。
这个季节,本来就不缺菜,哪里需要特意去摘野菜吃,还是苦了吧唧的,又是要焯水又是要放油。
沈母奇怪的看了沈苕溪一眼,太阳没打西边出来呀。
沈苕溪一听,立马扬起头,“我哪有不爱吃!”她现在最爱吃曲曲菜——下面的野鸡了!
她一手拎着篮子一只手拖着沈母的手鬼鬼祟祟的进院,又松开沈母的手,把院子门关上。
沈母满脸疑惑,“好好的你关门干什么,我还要去菜地里拔草呢,你弟弟不知道也不在知道跑哪里浪去了,人影都见不到一个!我真是欠了你们的,生这么多没一个能帮上忙。”说起这个她就来气。
好像所有的当家主妇都少不得心里有些怨气,因为家里上上下下没有一样不是需要她们忙活的!
沈苕溪不把沈母的话放在心上,说两句怎么了,又不会掉层皮。
“你待会也跟我去菜地里!这么大了,该学会干活了,不说帮我分担分担,以后嫁去婆家难道就不要干了!你以为谁都是我和你爸,一直宠着你,纵着你。”
“到时候人家嫌弃你,我就是想帮你,都帮不上!”
沈苕溪撒娇,“你刚还说晒黑了不好嫁人呢,现在又让人家去干活,我到底听哪句去嘛。”
沈母好气,一时间又不知道说什么。
沈苕溪不给她反应的机会,“妈你别生气啦,你看看这下面是什么——”
她把篮子放在地上,扒开上面的野菜,蹲在地上仰头向她妈骄傲的炫耀。
沈母一口气被堵的不上不下,想着待会一定要好好教训教训这个死丫头,白吃她这么多年饭了,就会顶嘴。“除了野菜,还能有——”
“哪来的?”沈母学着沈苕溪蹲下,拎出篮子里的野鸡,油光水亮,适合红烧。
惊喜过后就是狐疑,她女儿几斤几两她是知道的,上山挖个野菜还有几分可能,打野鸡,想都不要想,看这鸡脖子被扭的干脆利落的样子,她心里有了人选。
“张家那小子打的?”
“妈你好聪明!”沈苕溪心虚的看了眼她妈的脸色甜笑的奉承道,她进山里的事绝对不能让她妈知道,要不然她妈真的会打断她的腿的!
“我在山里挖野菜,刚好看见他从林子里出来,他就给了我一只。”
“他会这么好心?”
“那不是他怕我告状嘛!”
也知道沈母是信没信,反正是没有继续追问,沈苕溪松了一口气,“妈你看我挖野菜这么辛苦,身上都出了一身汗,我待会就不去菜地了,在家里烧水,这样你回来也可以好好洗洗。”
沈母睨了她一眼,“烧好水等你爸回来杀鸡。”她不敢杀生,家里杀鸡宰鱼,一直都是丈夫的活。
沈苕溪笑着点头,好高兴。
天黑前,沈家干活的人陆陆续续回来了,贾慧云累的摊坐在椅子上,指甲盖都不想动一下,妒羡的看了眼正在悠闲擦头发的大姑子,想到待会还要洗她和丈夫换下来的脏衣服,心里就不爽,“这人和人就是不一样哈,有人天生就是小姐命,每天往家里一躺就有吃有喝。”
“不像我,只能苦哈哈的下地干活,累的要死要活,回到家还得干活。”
“你说是吧,沈苕华。”
沈苕华洗手呢,不敢说话,他说什么,贾慧云牙尖嘴利说不过,沈苕溪胡搅蛮缠他更说不过,两个都不是善茬,他能说什么。
只能当起缩头乌龟,冲水洗干净手脚,麻利进屋,不在外面多待一秒。
贾慧云被丈夫的举动气笑了,但又不想在大姑子面前丢了面子,只得强撑着,继续坐在院子里,阴着一张脸。
沈苕溪哪里能听不出,贾慧云这是在阴阳她,似笑非笑的看了她一眼,嘲笑意味拉满,“嫂子你说的这是说我呢。”她不跟你拐弯抹角,上去就是干。
“哪能啊。”贾慧云强扯着嘴角,她倒是想直接说,对,说的就是你,家里除了你,谁这么大了还在家里白吃白喝啊,几个小的都知道帮家里干点活,这么大个姑娘,好吃懒做,是一点都不知羞啊。
但是她刚想开口,沈母就从拎着菜篮进了大门,她瞬间哑声,沈苕溪她敢甩脸子,她毕竟是嫂嫂,长嫂如母,对上婆婆她就怂了,全家上下就没有人不怕婆婆。
“哦,我还以嫂子是在说我吃白饭呢。”沈苕溪也不惯着她,以为她妈在,她就不敢说吗,笑话,她看起来很好欺负吗,尽想着拿捏她。
“没有没有,没有的事,哈哈。”贾慧云讪笑着一边摆手,一边小心的看向婆婆。
沈母平时就不太参与两人之间的官司,她是有点偏心,但也知道,将来她是要靠着老大养老的,做的太过分,做媳妇的心里容易有怨气。
反正闺女也不是能吃亏的主。
“赶紧洗洗手,进来帮我做饭。”沈母瞪了大闺女一眼,然后对着贾慧云说。
贾慧云撇撇嘴,撑着疲惫起身跟着进了厨房,进去之后一眼就看见了扔在地上的公鸡,惊讶出声,“妈,我们家被人砸了?”
这不怪她这么想,不年不节,沈母不可能杀家里的鸡,出去买,那就更不可能了,那就只能是家里的鸡被人砸了,不得不吃掉。
愤怒的不行,“谁干的!哪家小子,我非要揍的他起不来床。”这年头养一只鸡不容易,每家每户养鸡的数目都是固定的,不是你说想养几只就养几只,每只鸡都珍贵的很呢!
尤其是大母鸡,下的蛋不仅可以吃,还可以拿去收购站换钱。
她又定睛一看,还好还好,是只公鸡。
“不对呀,家里不是没养公鸡吗。”公鸡不能下蛋,肉又柴,除了要孵小鸡的家庭,没有人会特意养公鸡,养了也通常在第一年的过年就杀了吃。
咋咋呼呼,沈母听了就心烦,立马指挥她拿着鸡出去,“把鸡拿出去让你爸杀了。”
“好的。”
逢管是谁家的,看婆婆的样子,应该不是自家的,只要不是自家,那就无所谓了,天大地大,不如吃肉大,贾慧云殷勤的端着盆往里面倒满热水,然后一手端着盆,一手拎着肉出门找公公。
一点都看不出干了一天农活的疲惫。
晚饭,沈家全家欢欢喜喜的吃上了红烧肉。
饭桌上,沈母将一个鸡腿分给了丈夫,另外一个当着所有人的眼睛,放进了沈苕溪的饭碗,“你们也别说我偏心,这鸡是苕溪去挖野菜运气好碰到的,要不是她你们连个鸡屁股都吃不上。”
沈苕娟惊讶的哇出声,“姐你好厉害啊!”
沈苕溪骄傲的一扬头,她妈说的也没错啊,可不是她运气好吗,“那可不!你只要乖乖听话,姐少不了你肉吃。”
沈苕娟疯狂点头,一本正经的保证,“我肯定听话,我就听你的话。”超级无敌捧场。
其他人看姐妹俩一个敢吹一个敢信的样子,纷纷挪开了眼睛。
他们可不像小妹/小女儿好骗,这鸡肯定还有别的门道,但是妈/媳妇不说,他们也就当做不知道,反正应该不是什么坏事,要是是什么坏事,她妈/媳妇哪里还有什么心情烧鸡啊。
红烧鸡什么都好,可惜是个公的,柴了些,贾慧云一边剔牙,一边好奇的问坐在床边泡脚的丈夫,“你说这鸡,真是大妹在林子里捡的?”
“回龙山那边去的人是少,但也不是没有,怎么没听见别人随随便便就在林子里捡了只鸡啊兔子什么的,怎么她一去,还是难得去一次,就捡了一只鸡回来,那鸡这么蠢?
“不都说野鸡精的很吗。”当知青的时候,馋肉馋的很了,知青里也不是没有打山里野物的主意,但是折腾了好几回,连根毛都没见到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