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兴苏丽是小说《九阳邪君》的角色人物,是由作者小妖写的一款传统玄幻类小说。目前小说已完结,以下是小说《九阳邪君》的章节内容
天元洲,平国,青云城。
这是一片环境优美的竹林,竹林边缘,有一间古色古香的石屋。此刻,石屋之中,闪过一道奇异的光华,紧接着就传来一声痛哼。
李兴醒来的时候,躺在一张木床之上,手腕上传来剧痛,而且感觉一阵头晕眼花,耳鸣目眩,浑身的力量似乎都已经跑光。
“我还没有死吗?”意识渐渐清晰,李兴忽然睁大了眼睛,不由地流目四扫。
入目看到青石墙壁,这是一间石室。石室的布置十分简单,一床一椅一桌。
李兴躺在木榻上,榻沿丢了一把匕首,匕首的刀刃上沾着血迹。李兴的左手腕部位,有一个长长的血口子,皮肉翻转,血管撕裂,此刻却已停止流血。
“这是怎么回事?”李兴那未受伤的手臂轻拍着脑袋,他记得,自己似乎与匪徒同归于尽了,怎么会来到这里?这是哪里?自己真的没死吗?
此时,一股似有似无的意念,仿佛从冥冥之中忽然降落,掺杂到李兴的记忆之中,使他脑海中突然多了许多陌生的经历。他一下子呆住了,喃喃道:“我……我居然穿越了!”
是的,李兴穿越了。
他本不属于这个世界,一次意外,使他来到了天元洲。
李兴的前世是一名孤儿,生活在二十一世纪的东方国度,他自小就独立生活,靠打工读书、生活。虽有不幸的人生,李兴却十分努力,人总要向前走,李兴希望用他的双手,营造出幸福的生活。
学习、恋爱、工作,李兴的命运普通而且充实,直到一次,在他带上女友外出旅游的途中,不幸发生了。
他们遇到劫匪。
车子停在盘山路中央,游客们被逼下车子,一个一个心惊胆战地交出了全部的现金、手机。
李兴的女友生得娇小玲珑,眉目清秀,但生得美丽有时候并非好事,她的美貌居然勾动了四名悍匪的兽欲。其中两个把李兴女友架到了车上,意欲玷污。
李兴一向谨小慎微,不愿惹事,但那一刻,他的头发居然因愤怒而根根竖起!眼睛也被激烈的血气冲击得一阵刺痛,毛细血管被狂暴的血液撑裂,他的眼睛一片血红。
李兴大吼一声,全力冲向歹徒,那一刻,他已将生死置之度外。匪徒被李兴的气势吓了一跳,可惜双拳难敌四手,李兴最终连中数刀。
最后关头,也不知哪里来的力气,李兴忽然爆发出惊人的力量,与四名歹徒抱成了一团,一起跌落悬崖。
落崖的瞬间,李兴能听到女友撕心裂肺的惨叫,随后,他就失去了知觉。
此时,李兴醒来,就变成了现在的模样,穿越到了这一世界。神奇的是,此副身躯的主人,居然与李兴同名同姓,他也叫李兴。
前李兴身处的这个世界,存在着许多不可思议的事情。他的记忆告诉李兴,这世界已知的部分,统称为天元洲。
天元洲面积广大,人口众多,有无数的国家,亿万的生灵。而且天元洲的人类,多数通晓修炼之道,能够强身健体,延年益寿。
自古以来,人类都被生老病死困扰。在上古时代,有大智慧之士,前仆后继,师法自然,修炼自身,历尽了无数艰险,终于开创出一条修行之路。
自那时起,人类修真的时代开始了。
“原来这里的人都懂修行,可以武道神化,十步杀人!”李兴想起因为他没有足够的武力,而不得不与匪徒同归于尽的经历,心中不禁愤怒。
同时,在读取了新的记忆之后,李兴心情十分颓丧,他现在的体质,居然不能练血!
说起练血,就不得不说天元洲的修炼之道。在天元洲,修炼之道的前期,分为练血、练气、练神三大层次,每一层次又分为一至九重,直至大圆满的境界。
多数的人都可练血,但往往极少有人能够达到练血大圆满境界。若有谁能练血大圆满,则无一不是了不起的人物,被称为猛士。
至于练气,则只有很少一部分人才可以修炼,练气的过程十分艰难,一百个能够练气的人,往往有九十九个止步于练气一层,永不能进步,他们被称作练气士。
练气士的强横,已经超越了普通人类能力的极限,他们上天入地,能够施展种种不可思议的手段,时常受到各大城池的供奉,被称为国士。
第三层的练神,就更加的玄奥莫测了,对于绝大多数人来说,练神境的高手简直就是一个传说。而练神境的人物,又被称作神人!
练血、练气、练神,世传的修炼之道的三大层次,其中第一层次的练血是基础,遗憾的是,李兴却偏偏不能练血。
李兴在消化身体前主人记忆之时,他手腕上的伤口,居然在不知不觉中,神奇地愈合了,伤痛随之消失,而且有一股玄奥的力量,无声无息地流进他的身体,悄然改造李兴的体质。
在懊丧之后,李兴仍要面对现实,开始琢磨这一世的身份,以及日后应该怎样去适应新的生活。他目前居于三义园内,三义园里有李、陈、白三姓,其中犹以李姓势力最强大。
三姓的祖上,都出现过一位练神层次的高手,他们结为异姓兄弟,创下三义园这片基业。三义园内高手如云,把持了几乎整个青云城的商业,富冠青云城。
李、陈、白三姓中,李氏家族人口众多。这李氏家族经过许多年的繁衍,子子孙孙地增加了许多同族分支,其中有四支的实力最强,李兴这一支,就属于其中之一。
李兴的父亲名叫李自然,排行老二,本是家族中的一位奇才。却因一次变故,使他变得嗜酒如命,连修炼也荒废了,成了人尽皆知的酒鬼,在家族中的地位也一落千丈。
李兴从小就没见过母亲是什么样子,反而一懂事开始,就帮助仆人张忠照顾嗜酒的父亲,日子过得十分艰辛,从未享受过李家大少爷应有的地位与尊荣。
若一个人忽然丧失地位,那么曾经匍匐在脚下的人,往往会成为欺压者。李兴的大伯、三叔、四叔,一直视李兴为眼中钉,肉中刺,这才让李兴的日子十分难过。
自小没有父母关爱也就罢了,更让李兴无法忍受的是,他居然不能修炼血气!天元大陆的人,十有八九可以修炼血气,强壮体质,延长寿命,而他却偏偏不能!
“哼!不是身为奇才之子吗?他父亲当初不是很嚣张吗?生下的儿子居然是一个废料!咱们李家强者为尊,他这一家人没有实力,凭什么还能占据紫竹园?”
“那当然是大爷他们心怀兄弟之情,不忍心抛弃这老酒鬼、小废材。若搁着我,早把这一家没用的东西丢天大街上!他们简直是我们李家的耻辱!”
种种讽刺的声音,每天都在李兴耳边响起,他的自尊心受到严重打击。
“苍天,你对我不公!”
这是李兴时常呐喊的话语,仅仅是呐喊而已,然后是痛哭。不得不说,那一个李兴,是个怯弱之人。
身为奇才之子,却不能练血,这种落差让他十分难堪。加上族人尖刻的讽刺与艰难的生存环境,使得性格内向怯弱的李兴,最终选择割脉自杀。
李兴死了,但另外一个世界的李兴却借尸还魂,开始了新的人生。
“就算受别人鄙视,又岂可自暴自弃,自寻短见?”李兴心中对于前任主人十分鄙视,一个人连死也不怕,又有什么可怕的?
而此时,他才发现手腕不痛了。
“噫!伤好了?”手腕之上明显还残留着血迹,但皮肤看上去十分平滑,没有任何伤痕留下,根本不像是受过伤的样子。
“这是怎么回事?”李兴一脸惊奇,但他想破脑袋,也想不通是什么原因促使伤口如此迅速地恢复。
李兴干脆不再去想,而专注地思索日后应该如何生活。
“这个世界的人,无不崇尚强者。没有实力,就没有尊严!在这里,实力简直比前世的权力和金钱更加重要,只有实力强了,才能成为上位者,武力越强大,地位越尊贵!”
李兴思索着,他前世是一个小人物,历尽了艰辛才过上普通人的生活,但最终却因为力量弱小,导致落崖身亡。
“既然重生了,那就努力活下去吧!”
李兴前世就拥有坚韧的性格,从不轻言放弃,虽然明知体质不适合练血,但他仍然决定一试,按照前主人记忆中的修炼方法,尝试进行气血搬运。
李兴从床上坐直身子,双腿盘叠,两拳紧握,大拇指伸出,两两相抵,一拳在上,一拳在下,默运体内气息,开始气血搬运。
练血的第一步,是感应到血气的存在。就是这么简单的一步,以前的李兴始终不能做到,就更不用谈练血了。
此刻,李兴脑海中闪现感应气血的一种办法,名为“听血术”。
所谓听血术,就是用心意去倾听血脉流动的声音,包括心跳,血液流淌等等,各类从血脉中传达出来的声音。通过“听血”,修炼之人可以渐渐掌握气血运行的规律,从而逐步感应气血,最终做到控制气血运行。
“哄呈!哄呈!”
微一凝神,李兴就听到强有力的心跳音,以及血液在血管之中流转的冲击音,它们时而尖锐,时而沉闷,从四面八方汇聚而来,一一传入耳中。
“这……怎么一下就听到了?”李兴吃惊地睁开眼,一脸难以置信。难道说,自己的穿越,使得这本来破烂的体质变好了?
李兴又惊又喜,在连续尝试了几次后,他最终确定,此刻能够轻易听到血气流转的声音。
“既然可以‘听血’,说不定我也可以练血,继续!”心中虽然大喜,但李兴脑袋却依然清明。
李兴忘记了他已是再世为人,此时将全副的精力,都用到“听血”之上。他这一坐,就是大半日,其间不食不饮,一动不动。
“听血”的过程中,李兴慢慢发觉,血液之中蕴藏一种雄浑的气息,细若游丝,若隐若现,时有时无,此气息是血中的精华,一种被称之为“血气”的东西。
人言常说“血气方刚”,指的就是李兴感应到的血液精气。人身有三宝,精、气、神,精能化气,气能孕神,三者是生命的根本,力量的源泉。
人类正是通过开发精、气、神三宝,从而才拥有了超人的能力。
李兴每日听血,对于气血的了解越来越深,直到他感觉到腹中饥饿,才停止修炼,走出石屋去寻找吃的东西。
此时正值清晨时分,李兴出门后,就看到一片紫色的竹林,风景独特,优雅秀丽。那竹林深处,建有一座竹楼。
竹楼之中,住着“李兴”的父亲李自然,这位李家的酒鬼,李家曾经的奇才。
每日的这个时刻,“李兴”都会前往竹楼,照顾李自然起居。今天的李兴,已非昨天李兴,不过,他在犹豫了片刻后,还是大步走向竹楼。
既然代替了李兴,那就代替他的一切,完全融入这个世界!
紫竹林中,铺了一条碎石小径,行走其间,耳中满是鸟鸣之音。微风吹来,竹林发出细碎声音,入耳极舒服。
李兴是随遇而安的性格,他在接受了新身份之后,一边嗅着竹叶的香气,一边神情自然地走到了竹楼前。
“少爷,你来了?”竹楼二层的竹帘一掀,露出一张老实巴交的脸孔,那张脸孔上露出慈祥的笑容。
此人名叫张忠,一直跟在李自然身边,忠心耿耿。李自然成为酒鬼之后,地位大不如前,张忠却十几年如一日守在一边,照顾李自然和李兴这对父子。
“忠叔!”李兴露齿一笑,他的笑容格外有亲和力,看得张忠呆了呆,他随即露出欣喜的笑容,心中想:“少爷今天的心情似乎不错,看来他已经想开了!”
以前的李兴,每日闷闷不乐,愁眉不展,从未像今日这般露出微笑。张忠却不知,眼前这位少爷,已经是个西贝货,外面相同,里面却是大变样。
张忠高兴,心情就在脸上表露出来,笑道:“少爷去外面买些米面,老奴先帮少爷梳洗,回头一起吃饭。”他说着,走下竹楼,把一串钱交到李兴手中。
看着掌心中的字钱,李兴心中不禁苦笑。
这片竹林及周边建筑属于紫竹。紫竹宛是李自然当初兴建,此宛处于三义园住宅的一角,位置偏僻。
紫竹宛人的生活颇为艰辛,在李自然成为酒鬼之后,紫竹宛也就没了地位,家族方面连平常的食物供给也停止供应。李兴家平常吃饭、穿衣的钱,都是张忠从牙缝里省出来,或者出卖一些家中值钱的东西,勉强维持。
年复一日,家中之物已经变卖得差不多了,李兴家的生活一天比一天艰难。但形势比人强,李自然是酒鬼,而李兴又是废材,已不可能获得家庭的重视了。
李兴接过钱,笑道:“好,忠叔,我去了。”他转身出了紫竹林,七转八拐,途中经过无数亭台楼阁,小桥流水,假山湖泊,急步走了足足半个多小时,才出了三义园。
“三义园真是富可敌国,这些建筑,比那个世界的古代皇宫还要奢华啊!”李兴忍不住感慨,他前世只是个普通人,过着普通的生活,可没看过这样奈何的场面。
出了三义园,走不多远,就进入一条繁荣无比的大街,街两侧店铺林立,行人如织。小贩、商人、行者、修士,参杂一起,人来人去,热闹非凡。
此地,正是青云城,而青云城又属于平国。
平国仅是天元洲的一个小国,面积纵横八千里。平国内,三十六路诸侯割据各方,他们与平国的国主平起平坐。
这青云城有人口三百万,搁在平国,只是一个中等大小的城池,经济比较繁荣。
青云城内,除了城主之外,最大的势力就是三义园了。
远看去,三义园内是一大片连绵不断的屋宇,雕梁画栋,庄严宏大,李兴忍不住回头多看了几眼。这三义园对他来说,既陌生,又熟悉。
边走边观赏,李兴把青云城的繁华尽收眼底,正行间,忽觉一股大力朝己撞来,他闪避不及,闷哼一声,跌倒在地。同时听到前方传来一阵放肆的嘲笑声。
“呦!这不是李兴大少爷吗?又到街上买米吗?”一个极尖锐刺耳的声音,针一样钻进了李兴耳朵。
李兴慢腾腾站起身子,直视说话之人。
对面站了三个人,两男一女。
两个男的,一个是方脸,一个是圆脸,都是十七、八岁年纪,比李兴年纪略大。而那少女年纪与李兴相仿,她穿了一件白衫,气质不俗,神色冷傲如霜,正用一种漠无表情的眼神看着李兴,目光中饱含不屑。
记忆被翻了一遍,李兴认出方脸少年名叫李飞,圆脸少年是李争,他们分别是李兴四叔李长远的长子、次子。
少女名陈雪,三义园陈家的小姐,与李兴平辈。
李自然与李长远,同父异母,二人自小不和。而且李自然一向强势,又资质超凡,一直压李长远一头。如今李自然一旦沉沦成了酒鬼,这李长远一家人对于李兴当然没什么好感。
其中犹以李长远的两个儿子为甚,李飞、李争甚至一向以欺压李兴为乐。可以说,“李兴”的自杀,不仅与他懦弱的性格有关,也有眼前这二人,曾经施加的那些无所不用其极的欺辱有关。
李飞、李争两个十分意外,他们并没有像往常一样,从李兴眼中看到畏惧和闪避的目光,相反,他们反而从李兴眼中看到一种嘲弄的神色。
李兴前世就是一个心细之人,而且读书时选修过心理学,拥有两世记忆的他,结合所知的一切,很快就弄明白了眼前二人的心理。他们的所作所为,只不过是一种可笑的心理补偿而已。
李飞、李争二人,面面相觑,心中都奇怪李兴今天怎么如此大胆了?
那李争伸手指头点着李兴胸口,笑问:“大少爷,你怎么不说话?”
李兴微微退开一步,拥有前世记忆的他,对任何人都平等而视,这是自小培养出的气质和心性,不因某人的地位和财富而仰视谁,也不因某人的卑微和贫穷而嘲笑。
这种心态,至今不变,所以他此时用一种平静的目光回视二人,淡淡道:“李飞,李争,你们一而再,再而三这样做,不觉得很可笑吗?”
“你说什么?”料不到李兴会冒出这样一句话,李飞眉毛挑了起来。这个李兴,如今竟然敢顶撞自己了!要不好好教训一回,下次还得了?
李兴面无惧色,沉声道:“李飞!李争!我李兴可曾得罪过你们两个?没有!就是因为我父曾经是三义园奇才,曾经与你们的父亲不和,曾经让你们也资质不凡的父辈黯然失色,所以你们今日就要欺压于我?想借此找回优越感吗?”
“只是,你们的做法在我看来太可笑!强者只会凭借力量赢去得尊重,而不是通过此等小人行径!”
李兴的一番话,正说中李飞二人的要害,而且李兴的语气与脸上表现出的不屑,针一样扎入二人心中,简直气炸了这兄弟二人的肺。
“混账东西!谁给你胆子!”李飞恼怒之下,飞起一脚踢中李兴。
“砰!”
这李飞,已有练血三重的修为,能够举起三千斤重的大鼎,这一脚含怒而发,其威力可想而知了。
李兴感觉,仿佛有一块大石狠狠击打过来,他身体高高抛飞,划了一个弧线,然后重重跌落于地,在空中酒下一片血雾。
李飞这一击,已然将之重伤。
“叭!”
李兴像一块无骨肉般摔在地上,一动不动了。他还有意识,强烈的疼痛鞭打着他的全身,他很想晕过去,却偏偏十分清醒。
陈雪冷漠的脸上,显露出一丝诧异,这个懦弱的人,今日哪来这样大胆量,敢顶撞李飞、李争两个霸王?
一脚踢出后,李飞就感觉不妙,心中叫道:“不好!这回怕要将他打死!”
李氏三支,李自然兄弟四个同属一支。而这一支的兴起,完全借助李自然的力量。当初李自然也是三义园内的头号人物,三姓对其唯命是从,他的风光一时无俩。
也就是那个时候,李自然凭借一己之力,击败了青云城中与三义园比肩的另外一家势力,铁剑门,为三义园立下汗马功劳。因此即使李自然成为酒鬼,其巨大的功劳仍不可抹杀。
正因如此,李自然、李兴才得以一直居住紫竹宛内,没人赶他们离开。
李飞今日杀了李兴,怎好去向三姓的族长交待?族人责问起来,说不定就要惩罚于他。他心中一紧,便上前用脚轻轻踢了李兴几下,骂道:“废物,想装死吗?”
李兴感觉自己的五脏六腑都被打得翻转了,强烈的疼痛难以形容,他这时根本说不出话来,只把眼睛死死盯住了李飞。当初与匪徒同归于尽时,李兴就曾露出这种眼神。
面对这森冷的眼神,李飞居然心中发毛,喝道:“想装死是不是?那你就躺着吧!”他心虚之下,一拉李争,二人大步离去。
陈雪看了眼一动不动的李兴,犹豫了片刻,唤来身后一名女仆,吩咐道:“派人把他送回紫竹宛。”
那女仆气势沉稳,居然是练血二重的人物,她闻言一愣,语气担忧地道:“小姐,李家的事情我们最好不要插手。”
陈雪摆摆手:“我清楚,去办吧。”
女仆不敢多说,上前抱起李兴,急步送往三义园的紫竹宛。
李兴一直闭着眼睛,其后他听到了张忠震惊的叫声:“啊!少爷!你怎么了少爷?是谁打伤了你?”
然后是女仆冷漠的声音:“李兴受了伤,躺在街上,我送他过来。告辞!”
再之后,身旁传来少女的抽泣声:“爹,少爷会死吗?他伤得很重,要不要请医先生?”
张忠叹息一声,声音哽咽:“这是内伤,除非是练气层次的高人愿意出手相助。罢了,我豁出去老命,也要救活少爷!”
说完,张忠急急走了,李兴只能听到少女断断续续的哭声。
“又要死了吗?练血的人,力量真大,一脚就能把人踢死。”李兴脑子仍然清晰,想着今日发生的事情。随后,他陷入了一种奇异的状态,虽然没有睁眼,却看到胸前亮起了一枚珠子。
这枚珠子散发出明亮的光华,渗入他的身体。这光华丝丝缕缕,开始修复李飞那一脚造成的严重内伤。五脏六腑,逐渐恢复如初,而且更加强健。
通晓了“听血”法的李兴,居然把这一切都“看”得清清楚楚。
“原来是珠子!手腕上的伤,是被它治好,今日它又要治我的内伤吗?”李兴一下子明白了,当初手腕上的伤是如何好的。
李兴从很小的时候,身上就佩戴了一枚无名珠子,缝在荷包之中,贴身存放。从小到大,李兴从未在意过这枚珠子,只知道珠子是母亲留下。
对李兴来说,珠子只是一种念想,并不是什么值钱之物。但想不到的是,此珠子居然可以疗伤,而且疗效如此神奇!
“难道这珠子是件宝贝吗?”李兴思绪翻腾,一下子从那种奇异的感觉中退出。
李氏庄园,一座豪华大厅内,张忠匍匐在地上,朝一名中年男子不住磕头:“族长!求您救一救少爷吧!他被人打成重伤,只有练气修士能够让他活命!”
被求之人,是一名中年男子,一袭青袍,面容威严,他是李氏家族的现任族长李英,练气二重的国士。
李英半闭着眼睛,缓缓道:“你是说李兴?这样的废物,死就死了,本族长岂能因此而耗费功力救他?你退下罢。”
“族长!”张忠猛然直腰板,神色凛然,“要不是二爷,三义园能有今日的地位吗?要不是二爷,李家能够主导三义园吗?求族长开恩!救一救二爷的骨血!”
“啪!”
李英一拍桌子,沉声道:“放肆,你一个奴才也敢对我这样无礼,来人,拉下去,打断四肢,割掉舌头!”
大家族之中,规矩极严,张忠这般顶撞族长,难免受罚。
张忠公然无惧,厉声道:“老奴死不足惜,望族长救少爷一命!”
但族长已经拂袖而去,两名练血三重的猛士,左右驾起了张忠,前往刑堂行刑。一路之上,张忠一直哀求有人能够救李兴一命,可惜没有人理睬他这个地位卑贱的老仆。
李兴忽然睁开眼,一下子坐起来,身旁传来一声欢喜的惊呼:“少爷,你醒了?”
李兴扭头,就看到一名少女,记忆告诉他,少女名叫小秀,张忠的女儿,从小与李兴一起长大,今年十四岁。
“小秀,忠叔呢?”李兴问。
小秀摇摇头:“爹出去后,一直没回来。少爷,你已经昏迷了一个时辰,身上不疼了吗?”她很疑惑,李兴的伤为什么好像一下子全好了。
李兴摸了摸胸口,那荷包中有一枚指头大的珠子,正是这无名珠子救了他的命。
而此时,一名仆童冲入房间,急急叫道:“不好了!不好了!小秀,你爹被刑房的人打死了!”
小秀一下子吓傻了,僵住了身子,一动不动。
李兴则一下子跳起来,喝道:“人在哪里?带我去!”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李家的刑房,正是惩罚违规者的地方。阴森幽暗的刑房地面之上,张忠以脸仆地,伏在冷硬的石板上,一动不动,已经没了气息。
两名执刑之人,是五大三粗的恶汉,其中一个看了一眼尸体,冷笑道:“这老东西,居然这般不经打,给他几腿,居然就死了!”
另一人不以为意:“这老东西不值什么,死就死了,随便埋了。不过,他家闺女模样倒是俊俏,嘿嘿,我们回头帮他照顾照顾?”
两个人都露出淫邪的笑容。刑房中的人,都是心狠手辣之辈,人人手中都有几条人命。
“砰!”
刑房的门被人一脚踢开,李兴急步走到张忠面前,二话不说,先探气息,但这一试之下,发现张忠的尸体都凉了,他心头一沉,人似乎呆了。
这张忠,照顾了李兴父子十几年,而他所以会死,李兴自然也猜得出。
“我豁出去老命,也要救活少爷!”
这忠心的仆人,一定是哀求族人出手相助,所以惹怒了什么人,结果被送到刑房。李兴的眸子深处,腾起一股火焰,同为李家人,为何这样冷酷?
缓缓站起身,李兴看向两名神情讶异的大汉,冷冷问:“人是你二人打死的?”
两人都认识李兴,这个废物少爷和他的酒鬼父亲一样有名,此刻见他的语气冷硬,一名大汉顿时冷笑起来:“是我们杀的,你又怎样?一个废物罢了,真以为自己是少爷吗?”
李兴攥紧了拳头,他长呼了口气,又迅速吐出,似乎想借此烧灭心中的怒火。
他缓缓弯下腰,抱起张忠尸体,转身大步而去,口中机械地吐出一句话:“你们所有人,都要付出代价!”
李兴冷森森的话,让一向心黑手毒的两个人,心头微微一凛,面面相视,眼中都闪过一丝凶光。
李兴抱着张忠的尸体,回到了紫竹宛,小秀扑到张忠的尸体之上,“嘤嘤”地哭。那前来报信的少年,名叫李虎,与小秀、李兴都熟,他抹着泪说:“张叔为了救兴少爷,求族长出手,族长不同意,他竟然顶撞,结果被拉去刑房打断四肢,割掉舌头……”
李兴的表情,此刻如同冷硬的岩石,他按住小秀肩膀,沉声道:“小秀,我一定为张叔报仇,相信我!”
小秀一个女孩家,父亲过世了,她一时六神无主,闻言扑进李兴怀里,尽情大哭。
“没有实力,就没有尊严,甚至连生命也得不到保障!那好吧!我就提升实力,要比你们所有的人都强大!”李兴心中发出呐喊。
李兴变卖家仅有的几样值钱东西,安排了张忠的丧事。治丧之后,他让李虎暂时照顾小秀,把自己关进了石屋之中,连吃饭也是小秀去送。
练血第一步,听血。
已经连续七日了,李兴已经能够完全感应到血液中丝丝血气,它们无处不在,却十分的分散。
第八日,李兴试控制体内血气,使它们聚集到一处。
一般人想要从听血达到控制血气的程度,往往需要两三年时间。而李兴只用了十天时间,十天之后,他已经能够将体内分散的血气,汇聚至丹田位置。
血气乃是精华凝聚而成,蕴藏莫大威力。当它们聚集起来之后,李兴顿时感觉自己的小腹发紧发胀,浑身都充满了力量感。一捏拳头,发出“啪啪”碎响。
“终于可以控制血气了!下一步,就是要用血气打通后天经络!”李兴心中一喜,开始控制记忆中的血气搬运之术,将血气送往后天经络。
人身之上,有三重经络,分别是后天经络、先天经络、神化经络。此三重经络,分别要在练血、练气、练神层次时打通。
李兴运转血气,化作丝丝缕缕,从丹田位置,遁一条经络,通往右臂。第一步,他要尝试打通右臂上的经络。
从记忆中了解,李兴知道,后天经络纵横交织,分为六重。第一重为皮经,位于体表最表面。打通皮经,可使血气运行于体表,提高感应力,增强抗击打能力。
对于多数人而言,想要打通皮经,使得血气通贯体表,需要两三年时间。当然也有资质绝佳之辈,数月甚至几天时间,就可全部打通。
此刻,李兴引导血气,渗透至右臂的体表,细致地搜索皮经的位置。这一过程十分枯燥,必须集中全部精神,对于心力的消耗极大。
一天,两天,李兴一无所获,但他并没有放弃。
自从那日听血成功之后,他就知道,如今的他,已经不再是不能练血的废物,而是颇有练血的资质。
“前世我是一个平凡之人,今世却得到这样一个成就不凡的机会,又怎能轻易的错过?不管有多少艰难困苦,一定要坚持下去!”
三天,四天,高度集中精神,使得李兴十分虚弱。由于血气没有找到皮部经络,通行之处,犹如针扎刀割他的手臂,产生强烈的痛楚感。
李兴性格坚韧不拔,认定了目标,绝不会放弃,一如前世。所以,他强忍痛苦,继续寻找经络。
李兴体内的血气,尚未进入经络系统之中,仅仅是位于丹田部位。经络好比是血气运行的道路,如果没有道路,血气只能横冲直撞,不仅对身体无益,还会造成难以预料的伤害。
而想要找到经络,却也不是件容易的事情。
“经络入口到底在什么地方?为什么无法找到?”已经第七天了,李兴仍然一无所获,整个右臂的皮肤,因为血气的冲击,而肿胀起来,稍一碰触,就像刀割一样的疼痛。
李兴终于停止了修炼,他现在才意识,练血并不容易。记忆中,也没有练血成功的经验。
“如今,只能去找李自然,他是练气层次的高手,一定知道如何找到经络。”想到此处,李兴七天来,第一次走出石室。
紫竹林,比以往更加安静了,张忠的死,让这里一片死寂。
竹林深处,那竹楼静静耸立,李兴的父亲李自然,就住在竹楼之上。
沉吟了片刻,李兴踏着斜置的竹梯,一步步登上竹楼。脚踩在竹梯之上,发出“吱呀吱呀”的声响,在此安静的环境下,听起来十分刺耳。
李兴行事果断,上前挑开竹帘,大步走入竹厅。
厅内,最显眼的位置摆放了一张竹椅。李兴感觉,这竹椅和前世的安乐椅并不多,可以斜躺下来休息,还可以前后摇晃。竹椅一旁,有一张竹桌,上面摆放着一个酒葫芦。
一名中年男子,脸上满是黑森森的胡须,依稀有俊逸的风采。身上的青袍十分破旧了,沾满酒渍。他半闭着眼,躺在竹椅上,一动不动,似乎已睡着了。
这就是练气层次的大高手,三义园的奇才,如今却是名副其实的酒鬼。
李兴长久地凝视着这个中年人,心中忽然腾起一股怒火。一个人遇到挫折,那就去面对,哪怕注定失败又何妨?像他这般一蹶不振,像个行尸走肉一般,简直就是懦夫!
攥紧了拳头,李兴笔直地站在李自然面前,良久之后,他喉结微动,发出一个沉闷的声音:“父亲,张忠死了。”
李自然不为所动,似乎根本就没有听到李兴在说什么。
李兴拿过酒桌上的酒葫芦,他晃了晃,葫芦中已无酒。
脸上透露出一种嘲弄之色,李兴缓缓道:“酒这东西,可以让人醉。父亲,这些年来你一直喝酒,每日酒醉,可曾忘记了心中的惆怅?”
“醉酒如梦,梦醒之后,仍要面对现实,不是吗?”李兴狠狠把葫芦往竹桌上一砸。
“乒!”
葫芦碎成千百块,被李兴丢在地上。
似乎被噪音惊醒了,李自然睁开了眼,他醉眼朦胧,疑惑地看着李兴,似乎在问:你为什么打碎我的酒葫芦?
“张忠死了。”李兴语气极淡,“那个侍候你十几年的忠仆,被人活活打死。而且十天前,我割腕自杀,没有成功。父亲,这些事,你知不知道?”
李自然的眼睛闭上,好像又要睡去。
李兴眼中燃烧起怒火,他一字一句道:“李自然!你不是个有担待的人,我很瞧不起你!”透出一丝冷笑,李兴伸手探进李自然怀中,摸出两本书。
书都是线装册子,已经很古旧了,一本是《天雷血经》,一本是《天雷武经》。此二经,一直放在李自然身上,李兴可以从记忆中得知。
但由于李兴连是“听血”一关也做不到,所以根本没有资格修炼这两本书上的东西。
据张忠说,李自然当初就是修炼了《天雷血经》、《天雷武经》,从而一路突破。同为练血,但练血的手法,各家有各家的特点。
奥妙之处在于,不同的血气运行的形式,会产生不同的效果。天雷血经,可以极大发挥血气的杀伤力,出手之时,犹如雷霆爆发,天雷降世,因此而得名。
拿了书,李兴头也不回地离开了竹楼,他要去修炼,没有时间与李自然废话。
李兴转身的刹那,李自然忽然睁开了眼,射出两缕凌厉锋锐的奇光。若是有人看到他的目光,一定会震惊无比,这种目光,只有十分强大的练气士才会发出。
李兴回来的路上,遇到了李虎,这少年抱了两件衣服正往竹楼跑。李虎生得浓眉大眼,十五、六岁年纪,并非是紫竹宛的仆人。
张忠死后这段时间,一直是李虎在照顾李自然。
忽然撞见李兴,李虎一喜:“兴少爷,你出来了?”
李兴走上前,拍拍李虎肩膀,真诚地道:“李虎,谢谢你!”
李虎呆了呆,慌忙道:“兴少爷千万别这么说!小时候我娘病了,还是兴少爷出钱治好的,如今兴少爷遇到了困难,我怎么能袖手旁观?”
李兴点点头:“好,我知道了。”他没有多说什么,转身仍回石室去了。
李虎疑惑地看着李兴的背影,心中嘀咕道:“奇怪,兴少爷好像突然变了一个人似的。”
李兴回到石室,发现已经有热腾腾的饭菜摆在石桌上。饭菜是小秀送来,那个丧父不久的女孩,恐怕还没有从悲痛中恢复过来,已经开始继续照顾他这个大少爷了。
“就算不为自己,又岂能让身边的人再受苦难?”李兴眼神中透露出坚毅之色,关了门,继续修炼。
《天雷血经》,通篇都是介绍练血之术。在看过此经之后,李兴才知道之前的修炼方法是多么的愚蠢,根本就是走错了路,无怪他连皮部经络也找不到。
人身之上,能够感应到经络的部位,并非位于手臂,而是胸口正中央位置。这一位置,才是突破的关键。李兴一直在手臂上寻找,自然没有收获,空耗时光。
以前的李兴无法练血,自然也不知道这些窍门。
得知了正确的方法,李兴再度运转血气。那团强有力的血气,缓缓升至胸口皮肤位置。仅仅一个刹那,他就感应到了几条细细的,纵横交错如同蜘蛛网似的经络,正是皮部经络。
“找到了!”李兴精神一振,小心翼翼地让血气朝经络内冲击,只要血气进入经络之中,他就有望步入练血第一重!
血气进入经络的一刹那,李兴惨叫一声,胸口爆发一阵阵强烈的奇痛,他的身子一下子挺得笔直。
“妈的!怎么这样痛!”李兴双眼圆睁,奇痛让他忍不住暴粗口,却咬紧牙关,没有退缩的意思。
“让你痛!给我冲!”他心中狂吼,血气继续进入经络之中。先是胸部拳头大的一片经络覆盖区域,然后向四周放射,渐渐延伸至肩部,小腹,头颈,以及四肢。
血气经过之处,奇痛无比,李兴双目血红,浑身的肌肉都绷得铁一样结实,鼻孔之中,喷出炙热的气息。
“打通皮部经络!就是练血第一重!我必须坚持!让你痛!狗日的痛!”李兴忍他人所不能忍之痛楚,绝不半途而废。
他并不知道,皮肤表面,已经渗透一层细细的血珠,仿佛变成了血人一般,十分恐怖。
连续五天时间,李兴不吃不喝,不断把血气冲击皮部经络。所有的区域都已经打通,唯独后背位置,双脚掌心,双手掌心,这五个地方没有打通。
并非李兴吃不得苦,而是他的血力不济,还不能冲击此五处地方。
确定无法打通五处部位,李兴终于停止了修炼。当他推开门,就见小秀站在外面,一脸担忧的样子,看到李兴出来,她惊呼一声,急忙问:“少爷,你怎么了?”
原来李兴的身体表面,结了一层薄薄的血痂,看上去十分吓人,难怪小秀吃惊了。
李兴伸手往脸上一抹,拿手一看,满手都是细碎的血痂,他苦笑一声:“小秀,准备些水,我要洗澡。”
小秀看到李兴不像有事的样子,疑惑地备水去了。
此刻,李兴全身泡在热水之中,思索着练血的事情。《天雷血经》上讲,十个感应到血气的人,至少有一半无法忍受血气行走经络的痛苦,从而放弃。
而那些坚持下来的人,也多数不能打通全部的皮部经络。换句话说,十个有资质练血的人,往往只有一、两个人可以达到练血一重。多数的人,仅能感应血气,可在危急关头暴发出强大力量。
李兴如今面临的难关,就是打通全部表面经络,从而步入练血第一重。按照血经记载,练血一重之后:发动之时,周身血气饱胀,等闲之人不能伤。
也就是说,血气布满体表经络之后,仿佛穿上了一层护甲,不惧普通人的拳脚相加,具有强大的抗击打能力。当然,练血一重之后,本身的力量也会极大增强。
“难道只是一场空欢喜,这个身体仍然不适合练血?”李兴想起还有五处部位不能打通经络,他心头微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