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轩施碧霜是小说《我有一口神农灵泉》的角色人物,是由作者大花裤衩写的一款战神赘婿类小说。目前小说已完结,以下是小说《我有一口神农灵泉》的章节内容
夜晚,洗浴城门口。
“可惜没钱啊……”
林轩抬头看了金碧辉煌的高楼,嘴里不由得叹了口气,转身就离开了,他提着老旧军用包的手,隐隐有些扭曲,像是带了伤。
这种地方谁不想进去,林轩也是个男人,能找个妹子去床上乐呵最好不过,但他实在是囊中羞涩。
“姐妹你们快看,又是个来见世面的穷鬼!”
“可不是么,背着破破烂烂的包,乞丐都比他混得好呢。”
“哼,长得倒还不错,就是穿的衣服辣眼睛!”
看着独自林轩离去的身影,几个迎宾小姐放肆地评论起来,眉眼间闪过浓浓的鄙夷。
这里是淮海市的郊区,街上的霓虹灯闪烁着,偶尔能看到几座高耸入天的大厦。
路边装修奢华靓丽的奶茶店里,不时传来低沉的音乐声,加上穿着破裤衩的林轩,画面显得有点伤感。
但林轩的目光却很明亮,他安静地走在马路上,仿佛丝毫不在意自己的处境。
林轩摩挲着下巴,心里寻思着去哪过夜,因为除了车费之外,他兜里就只剩下二十多块钱了,勉强只能吃顿加饮料的盒饭!
这点钱根本不够用,哪能找到可以容身的旅馆。
“没想到,我竟然会沦落到这种地步!”
林轩苦笑着,要不是受到奸人陷害,他又怎么会被迫离开部队,身无分文地想办法回家。
唉,看来只能去找个公园了。
想到这里,林轩索性打量起周遭的风景。
虽然地处偏僻,但好歹也是在淮海市地界,数不清的树木整齐地排列着,仿佛是在拱卫身后的花坛,配着习习吹来的微风,颇有份静谧自在的心境。
他从小待在军区,除了执行相应的任务之外,很少见到繁华的城市,就算是郊区,他也没到过几次。
掠过几栋高楼,路灯逐渐黯淡下来,好在林轩视力极佳,还不至于看不清方向。
奇怪的是,周围安静地不像话,连一个人影都没有!
“干……干什么!”
忽然间,不远处的小巷中隐隐传来女子的惊呼声,但在短暂的挣扎后,又重新寂静下来。
听到声音后,林轩如执行任务般,顿时站住了,眼中闪烁着坚毅的神采。
不对劲!
多年养成的敏锐警觉,让林轩意识到了问题所在,这是什么地方?
淮海市的中心!
按理说,这附近未必人流如织,但总会有几个过路的,怎么可能发生这种情况!
往往很安静的丛林有大型野兽,因为其他动物不敢来放肆!
凭着经验,林轩暗中猜测,里面动手的人,绝对是手眼通天的存在,否则他不敢在市中心撒野。
按理来说,明智的做法就是视而不见,各走各的路,你劫财劫色,我回家吃饭。
可是林轩身为退役的特种兵,他无法容忍娇弱的女人受到迫害!
没错,里面传来的,正是女人的声音,而且他听得出,女子的年纪不大。
林轩不再迟疑,猛地冲进了漆黑的巷子,至于什么后果,谁还有时间去计较!
只见一个面容清丽的女子被逼进墙角,两个壮汉正邪笑着不断靠近她,口中满是淫言秽语。
“快报警!”那名女子发现了林轩的到来,慌张地呼喊道。
林轩诧异,没想到即便是遇到如此危险,那名女子依然保持着镇定。
黑暗中,一个二十多岁的性感美女靠在墙上,隐隐可以看到那一张绝美的俏脸。她的身材十分诱人,凹凸有致,简直就是女人之中的极品。
她上身穿着皎洁的白色衬衫,好几个扣子被解开了,微微露出迷人的锁骨!
尽管此刻这名女子有些惊慌,但是还算是镇定的,可以说是见过大世面的人物。
“你他妈是什么人!”
那两个汉子被惊动了,顿时转身大喝,但看到李轩瘦弱的身影时,两人不约而同地松了口气。
林轩年纪约莫在二十岁上下,相貌还算英俊,坚毅的脸庞棱角分明,为他加分不少,可惜身材瘦弱,着装和神态也暴露了他穷吊丝的身份。
在两个汉子眼里,李轩不过就是个落魄的倒霉鬼,身体素质肯定不比弱鸡宅男强,分分钟就能解决!
其中那个穿着白背心的狠狠地瞪着林轩,脸上露出凶神恶煞的表情,“小子,识相的就赶紧滚,别脏了老子的眼!”
“傻逼玩意,就你这小身板还想英雄救美?!”
剩下的那个黄毛也叫嚷起来,拿出一把弹簧刀,有模有样的在手里甩动着,丝毫不把林轩放在眼里。
短短的几秒钟之内,林轩就判断出了,这两人是惯犯,遇到突发状况却不乱阵脚。
而被人发现,还能嚣张地抬着下巴,则说明他们势力很强,至少不怕警察来抓。
“有意思,真有意思……”
林轩低头喃喃,由于小巷漆黑,俩个混混根本看不清他脸上的淡漠,看不到那锐利如电的眼神。
见到林轩像是被吓着了,不说话,两位混混彼此看了看,嘴角微微上扬,在他们眼里,林轩就是个落魄的怂包。
都吓得不敢动弹了,还报警,估计就是110是什么都不知道了。
“穷逼东西,赶紧死开,别脏了老子的眼!”
黄毛汉子鄙夷地说道,看着林轩身上那件破旧的衬衫,眼里满满的都是厌恶,他还真怀疑林轩想不开,特地来找死。
“滚!耽误了老子的好事,连你一起收拾!”
黄毛汉子鄙夷地说道,提起硕大的拳头示威,他相信,林轩肯定会他吓得屁滚尿流,除非他是精神有问题。
但是林轩似乎被吓傻了,依然微低着头,没有丝毫动静。
“卧槽,居然还不走,这货脑子秀逗了吧?”
黄毛汉子暗中嘀咕,难道他是找不到工作,不想活了?
“小子还想留着干什么?还不快滚?”
这时,穿着背心的汉子狞笑着走了过来,双手被他捏的“咔咔”响,要是普通人,早就被他的凶残震住了。
“呵!什么垃圾东西,都敢在我面前放肆么!”
林轩自嘲地笑笑,嘴角扬起冷酷嗜血的弧度,要不是担心惹麻烦,这两个汉子已经是躺在地上的死人了。
“桀桀,你要是跪下来给老子磕头……”
背心汉子凶狠地揉搓着拳头,可他话还没说完,林轩的巴掌就已经扇了出去,快若闪电,猛如惊雷。
他就算是重伤未愈,依然也有着作为军中强者的果断!
“啪!”
背心汉子忽然心中悸动,可还不等他反应过来,空中的大手就带着尖锐的破空声,狠狠地扇在他脸上。
清脆的拍打声响起,背心汉子一个踉跄,差点没摔倒在地,他的脸顿时肿了起来,赤红如血。
“竟然敢打我,你他妈给老子去死!”
他难以置信地望着林轩,心里的怒火燃烧到了极致,火辣辣的痛感让他颜面尽失。
心中念头刚落,背心汉子就嚎叫着冲了过去,挥舞的拳头径直砸向林轩的面门。
此时的他,压根就不打算给李轩躲闪的机会,只想看到他错愕到绝望的表情!
看到这番场景,众人以为挨打人的是林轩,就连黄毛都没注意到异常,兴致缺缺地把玩着弹簧刀。
施碧霜痛苦地闭上了眼睛,她知道自己在劫难逃了,原本林轩的到来让她重新燃起了希望,可林轩软弱的表现,则再次将她推进了深渊。
蠢货,不行就别傻傻地冲进来,你丫智商被狗吃了?
就不会先报警?!
施碧霜连林轩也怪上了,看见林轩即将被痛揍的场面,她甚至有点幸灾乐祸。
谁叫林轩这么智障?
可想到自己要失身于人渣,她的眼泪又流了下来,想自己堂堂江海集团的总裁,竟然要在巷子里被人玷污,简直是噩梦!
黄毛眼中闪过不屑,最后那点担忧也消失不见,在他想象中,林轩必定会像死狗般昏死在地上。
“砰!”
一声沉闷的撞击声传来,紧接着,响起了痛苦的sy。
又是飞快的两拳,在黑暗中根本看不到轨迹,只能听到人影砸地的巨响。
“刘哥你这次慢了,居然花了两秒,跟你的战斗力不符啊!”
黄毛笑着打趣,他从来都没有考虑过失手的场景,至于林轩会赢的可能性,压根就没有嘛!
也不想想,他们淮海二虎可不是浪得虚名,就算独自面对十多个大汉,黄毛也有把握全身而退,而他还是实力低的那个。
“刘哥快点处理,我已经等不及了。”
黄毛脸上露出淫笑,手不老实地往施碧霜领口伸去,但他总觉得心神不宁,似乎哪里不对劲。
难道这个女人的身份不一般?
只是到了这时候,黄毛哪还管得了那么多,先提枪上阵纵情驰骋再说。
反正他们淮海二虎背后有人罩着,出不了什么大事。
施碧霜脸色发白,剧烈地挣扎起来,双手在黄毛身上乱锤,逼得黄毛收回了咸猪手,可她心里也清楚,如果不出意外,今晚无法脱身了。
“嘿,小娘们你还敢反抗,信不信老子爽了之后,把你脱光了扔街上?”
黄毛被扫了兴致,顿时恼羞成怒起来。
听到这话,施碧霜彻底安静下来,整颗心都跌进了谷底,眼睛里没有半点神采,她相信,这些人真敢这么做!
她无法想象最后的结果会有多可怕,她就算是死,也不会让他们得逞!
“刘哥,你再不来我可就拨头筹了。”
黄毛提醒道,心里却越发烦躁不安,眼皮也在乱跳。
“呵呵,这些话,你嘴里的刘哥恐怕是听不到了。”
林轩不知什么时候站到了黄毛身后,风轻云淡地拍了拍他的肩膀。
什么!
刘,刘哥竟然打输了?!
黄毛懵了,他难以置信地转过头来,脑子里像是响起了炸雷。
他第一个反应就是不可能,至少在这淮海市,还没谁能不声不响地撂倒刘哥,但理智告诉他,事实就是如此!
倒在地上的人,不是林轩这个倒霉鬼,而是那个比他还牛逼的兄弟,刘哥!
“你,你是谁派来的?”
黄毛怀疑有人在针对自己,毕竟这些年他犯的事太多了,不少势力对他恨之入骨。
“你猜。”
林轩耸了耸肩,脸上挂着人畜无害的笑容,但落在黄毛眼里,这绝对是死神的催命镰刀。
“我,我是马爷的人,你不能动我!”
黄毛瞬间镇定了下来,就算打不过又如何,难道他还敢不顾马爷的名头?
别说淮海市,就是放在江海省,也没人敢不给马爷面子!
“马爷?不好意思,我没听过!”
林轩提起拳头,猛地轰了过去,将黄毛打得眼冒金星,鼻血不要命地流了出来。
黄毛没想到林轩会这么果断地出手,丝毫不给马爷面子,猝不及防之下,直接被打晕了。
“垃圾!”
林轩厌恶地吐了口唾沫,将黄毛扔在地上,转而看向施碧霜。
“你,你想干什么……”
衣衫不整的施碧霜总算是反应了过来,连忙紧张地捂住胸口,缩进墙角里。
此时的她,哪还有往常的冷傲!
“喂喂,大姐,你这是什么表情,我可是来救你的。”
林轩无语地翻了个白眼,感情自己大展身手,打败了调戏小姑娘的大反派,全都是在白费力气?
“抱歉,我误会你了,我向你道歉。”
施碧霜俏脸微红,意识到是自己不对,怎么说人家也救了自己,最起码的感谢是非常有必要的。
她好歹也是堂堂大总裁,要不是担惊受怕了大半天,哪会犯这种低级错误。
“嗯,不错,态度很端正,表情也很到位,我就大度地原谅你了。”林轩满意地点点头。
作为江海集团的总裁,她平时少不了喝酒应酬,什么男人没见过?
想灌醉她揩油的,更是不计其数,但是为了公司的发展,她就是再恶心,也不会表现在脸上。
林轩眉毛一挑,冷笑着靠近施碧霜,右手还形象地抓了抓,仿佛手心里摸着什么。
这个动作很有内涵,传递着某种让人羞涩的信息。
施碧霜心里显然很清楚,她的小脸瞬间煞白,整个人都傻了。
她没想到正义感爆棚的英雄人物,竟然因为恼羞成怒而变身恐怖大魔王!
施碧霜,你的智商呢,能不能不要这么蠢!!
现在怎么办?!
施碧霜内心焦急,林轩的本事她是见过的,就算是有人来了,也救不了她。
如果说那两个流氓是狼,而林轩则是凶残的猛虎,如果他真要轻薄自己,施碧霜根本没有逃脱的可能。
看见施碧霜的诱人模样,林轩咽了咽口水,不忍心再逗弄她,捏着她的下巴说道:“唔,我还是喜欢你反抗的样子。”
说着,林轩还表现出一副我很嫌弃的表情。
高不可攀的大总裁,竟然被林轩强势轻薄,要是有公司里的员工看到了,必然会惊掉下巴,三观尽毁!
“你,你流氓!”
施碧霜气得双眼冒烟,甩开林轩的手,指着他说不出话来,面色微微泛白。
这几年她对外形象一直是说一不二的冰山女总裁,但是遇到这种情况,她照样是个弱女子。
事情发展到了这个地步,她哪还能不明白,林轩分明在调戏自己!
施碧霜已经被逼到了墙角,相比之下,林轩的身影顿时高大起来。
他居高临下地摸了摸施碧霜的脑袋,“咦,你还不蠢嘛,下次别再傻傻地走夜路了。”
说完,林轩td身上的衣服,扔在施碧霜胸口,随即潇洒地转头,消失在小巷尽头的灯光里。
留下一张绝美而又有些木讷的脸。
“哼,别让我再碰到你!”
良久,施碧霜恼怒地跺了跺脚,拿起李轩的衣服,作势就要丢在地上,可看到走光的自己,不得不咬牙接受。
她将林轩那件破衣服披上,一阵寒风吹来,竟然让她有了种温暖的感觉。
“衣服多久没洗了,好臭……”
林轩走出巷子,找了个公园,在长椅上凑合了一晚,至于什么马爷,他完全没放在心上。
作为老牌特种兵,他很注意细节,基本上没怎么露脸,再加上巷子里很黑,他确定自己不会被认出来。
再说了,他虽然受伤退役,但也不是战斗力为五的渣渣,还不至于害怕几个市井流氓。
第二天大早,林轩赶到了淮海市北站,搭乘开往青峰镇的中巴车。
六个小时之后,林轩到了镇上的车站,献上自己最后的两块五。
不得不说,地方穷就是好,这么多年了,还是老样子,否则林轩还真未必能找到地方。
绿水村离小镇很远,是个鸟不拉屎的穷乡僻壤,每天就两趟车,中午要是错过了,恐怕又要找地方过夜。
“卧槽,怎么就全满了?!”
林轩目瞪口呆地望着车厢,他甚至都想挂在窗户上了。
过了十来分钟,汽车缓缓驶出了车站,林轩背靠车门,脚踩阶梯,买票都得仰着头。
随着中巴车驶进山区,林轩默默打量起周边的风景,山脉绵延不断,植被繁茂,颇有原始风味。
而绿水村是远近闻名的贫困村,因为镶嵌在犄角旮旯里的缘故,背靠青林高峰,还有两面被矮山合围,交通极其不便,更让人感到郁闷的是,最后剩下的那面被大河阻断了。
好在县里有扶贫政策,帮清河村整理出路基,虽然限于资金问题,还没有浇灌水泥,但至少能够通车了不是。
天快黑的时候,林轩总算是到了村口,他离开家的时候,才12岁,中间请假回来过几次,但住的时间每次都不长。
按照记忆,林轩在村头看到了几间矮破的瓦房,勉强只能够遮风挡雨,绝对算不上舒适。
院子里,坐着个头发微白的中年男子,正垂头丧气地抽着旱烟,几只母鸡迈着小碎步打转。
“爸……”
忽然间,林轩的眼眶里浮出了水雾,声音也变得哽咽起来,院子里的人,正是他多年未见的父亲,林建。
随着林轩的靠近,不远处的林建听到了动静,他吸了几口旱烟,抬头打量林轩时,顿时整个人都变得激动起来。
手中的烟头率先落地,林建回过神来,连忙快步上前,将林轩的背包解下来,欣喜地说道:“小轩,你,你回来了?”
原本一句简单的问候,却让林建鼻子发酸,想他老林家三脉单传,就林轩这么一个男丁,对林轩,他自然极其重视。
可当初林轩应征入伍,常年在部队打拼,回家探亲的机会越来越少,以至于有好几年没看到他了。
家里的黄脸婆天天挂念,动不动就问:小轩啥时候回来?
林建虽然嘴上不说,实际上心里的想念不比谁少,可身为家里的顶梁柱,他只能默默忍受。
“爸,我,我从部队退回来了……”
也不知怎地,原本坚强的林轩竟然被泪水打湿了眼眶,在看到父亲的那一刻,他心里的委屈和不甘,全都争相涌现了出来。
这些年在部队里所受的苦,只有他自己知道,多少次特训后累倒,连爬都爬不起来!
再加上受到对手的迫害,林轩这个铁血硬汉,也难以忍住泪水。
“什,什么……”
林建一愣,心里难免有些失望,但为了安慰林轩,他故作轻松地说道:“多大点事,不就是犯点错误么,谁都有不注意的时候。”
他显然以为林轩是违反了规定,被部队给开除了!
“小轩,你别想太多,在农村其实也挺好的,我听说很多有钱人还专门跑到乡下来养老呢。”
林建拍着他的肩膀,“再说了,我儿子的本事别人不清楚,我还能不知道么,就算是在农村,也能有大作为。”
“那个,我好像没有犯错,是因为身体不舒服的原因。”
林轩挠了挠后脑勺,尴尬地笑了笑,伤感的情绪在父亲的包容中,全都烟消云散。
“咳,你,你怎么不早说,我还以为……”
知道儿子没犯事,林建心里哪能不高兴,像他这种老实巴交的农村,最怕的就是跟国家作对!
“来来,还站着干嘛,赶紧进屋坐,我去把你妈喊来,你不知道,她想你都快想疯了。”
林建急忙拖着林轩往房间里走,嘴里有一句没一句地说着。
自从进了家门之后,林轩的心彻底安静了下来,在父亲的招呼下,回到他以前的房间里,而林建却是匆匆地跑了出去。
房间里很干净,被褥和床单全都是新的,很明显,即使林轩不在家,父亲也经常进来打扫。
林轩将背包里的东西掏了出来,除了一把特殊的尺子之外,剩下的都是供洗换的衣物,以及常见的军用物品,很普通的那种。
那把尺子,是老林家祖上传下来的东西,长度约莫一米有余,宽度在五厘米左右,不知道是由什么打造而成,似玉非玉,无论冬夏,都能保持温软。
祖训上说,这把尺子很了不得,是价值连城的宝贝,千万要保存好,至于珍贵之处,却语嫣不详,恐怕祖祖辈辈,大家都不清楚。
对此,当初林轩不过是一笑了之,这种事任谁也不会当真,翻阅族谱,往上面细数个几百年,也不见林家繁荣过的痕迹。
所以林轩猜测,这玩意顶多算个古董,说不定还是赝品,压根就不值钱!
但碍于父亲的颜面,他还是贴身带着尺子,尽量保存好。
说也奇怪,前几天他在受伤之后,血液滴到尺子上,结果似乎跟尺子产生了某种莫名的联系。
刚开始,他还以为是自己的幻觉,但经过这些天的核实,他不得不承认,这把尺子确实有灵性,他之所以能够在张厉的手雷下逃生,就是因为尺子的示警!
这要是说出去,大家还会以为林轩脑子被炸坏了,尺子还会主动示警?你丫网络小说看多了吧?!
但林轩却深深地体会到了,他相信,这把尺子的价值无法估量,它真的是林家的传家之宝。
“孩子他爸,小轩真的在家里?你可别骗我。”
刘翠兰的声音从大堂里传了过来,将林轩的思绪打断,他嘴角微微上扬,说话的人,正是他的母亲。
老两口表面上不对头,就爱互相拆台,但感情深厚着呢,这点林轩是知道的。
“妈,老爹可没骗你,你宝贝儿子真回来了!”
林轩从房间里走了出来,脸上的笑意怎么也掩不住。
“小轩,真,真的是你……”
在看到林轩的那一刻,刘翠兰就愣住了,相比上次见面,林轩高了,瘦了,也黑了不少,但她还是瞬间认出了林轩。
她之前在村里跟人聊天,听到林建的话后,立即赶了回来,原本她还以为是林建逗她开心,没想到真的是自家儿子。
“怎么,老妈你不想见到我?”
林轩打趣道,他说这话,只是为了冲淡多年不见的伤感而已,他可不想好端端的回家,变成了双方的诉苦。
刘翠兰不动声色地抹了抹眼角,笑骂道:“你这孩子还好意思说我,这么久不回来,恐怕连家里的地都忘了。”
“哪能啊,咱家不就是两亩地么,那些都是我林家的财产,全刻在脑子里呢。”
林轩这话,惹得大家都笑了起来,不过还真是如此,农村人家,靠的就是那点土地。
“行了行了,都别站着,我现在就去做饭。”
刘翠花往厨房走去,她虽然有满肚子话还没说,但想到儿子刚刚经历了长途跋涉,肯定是饿了。
留下林轩父子坐在大堂里,聊了些寻常的琐事,回到家中的林轩,收敛了锐气,变成了懂事听话的乖乖仔。
因为害怕父亲担心,他没有把遭到迫害的事情说出来。
饭菜很丰富,刘翠兰特地杀了家里的老母鸡,又炒了些农村里常见的小菜。
吃过饭之后,天已经完全黑了,林轩在院子门口,靠着围墙吹了吹风,然后躺在床上,想着以后的打算。
农村不比城市,发展的机遇很少,大家都只能吃口饱饭,存不了几个钱,这也是年轻人喜欢外出打工的原因。
刚才林轩问了家里的情况,单纯靠务农的话,到了年末,也就能攒下七八千。
这还要碰上气候不错的年份,否则要是遇到高温大旱,指不定要血本无归!
农民往往是最怕天灾的,有句话叫看天吃饭,这还真不假。
当然了,绿水村有大河环绕,就是几个月不下雨河水也不会干涸,倒不用担心庄稼会被旱死,只是要多出点力,每天浇点水罢了。
但林轩绝对是不会满足这点钱的,七八千在他眼里绝对少得可怜,他当特种兵的时候,每个月的补贴都是好几万呢。
好在这些年他往家里寄了些钱,勉强攒够了老婆本,但想过上优越的生活,还远远不够,就说家里的旧房子,还等着花钱修呢。
想着想着,林轩的脑子逐渐迷糊了起来,眼前薄薄的床单也变得透明。
与此同时,他床头摆着的尺子竟然发出了淡淡的幽光,尺面上浮现出了墨绿色的奇异图案,似楼非楼,似宫非宫,反而像远古时代的建筑物,泛着古老沧桑的气息。
林轩只觉得天昏地暗,仿佛陷入了大海里的漩涡。
也不知过了多久,头晕眼花的林轩终于睁开了眼皮,但却是满脸的不可思议,一副见了鬼的表情。
“卧槽,老子难道是在做梦?!”
就连平时很少说脏话的林轩,都忍不住吐槽起来,因为此时此刻所见的景象,严重超出了他的想象范围。
只见他站在一个陌生的空间里,脚下是无边无际的青绿色草地,上面长着些叫不出名字的奇异植物,各种清香混合起来,在空气传播,让林轩神清气爽。
而正前方远处,则分布着小型远古树林,范围有几座山那么大,里面都是巨大的参天之木,隐隐被无数雾气笼罩。
左边有很多荒地,稀稀疏疏地长着些杂草,再过去坐落着几座山峰,瀑布正从天空中落下来,撞进水潭之中,发出令人惊心动魄的声响。
这一切看起来是那么唯美和谐,恍若仙境。
要是林轩注意到了的话,床头的尺子上,刻着的不正是眼前的场景么。
天空中挂着个长条形的光团,里面包裹的正是那把奇异的尺子,只是它更加晶莹璀璨,仿佛流动的玉髓。
“我才躺了多久,怎么突然就做梦了?”
林轩虽然没搞懂到底发生了什么,但这并不影响他欣赏四周的风景,更何况刚进来的时候,他就觉得浑身舒坦,似乎所有毛孔都在贪婪地吸收着空气。
不仅如此,他的心神像是受到了熏陶,整个人达到了前所未有的宁静,宛如礼佛的人,突然看到了西方极乐世界。
林轩知道,这里的空气绝对很特别,住久了说不定还能起到延年益寿的效果。
就这么走着走着,林轩在草地边缘看到了一块巨大的石碑,有巍峨耸立之势,上面缭乱地刻着几个大字,透露出远古的气息,宛如神魔乱舞。
“神农谷!”
神农谷三个字,突兀地出现在他脑海中,诡异地与石碑上的字契合,按理来说,林轩应该看不懂才是,可他偏偏能明白这几个字的意思。
不会吧,难道这里真的是上古神农氏居住的地方?
林轩彻底震惊了,要知道神农氏可是上古大神,勤劳勇敢睿智,精通农业和医药,乃是中华共尊的始祖人物,他对中华有着无法磨灭的影响和贡献。
而这里竟然是他居住的地方!
林轩首先想到了神农氏的传承,那可是能让所有炎黄子孙都疯狂的东西,但可惜,这里连房屋都没有,根本找不到古籍。
说的也是,若是这么简单就能继承神农氏的本领,中医之流又怎么会失传。
花了十来个小时,除了原始森林和瀑布之上的山峰,林轩将神农谷的空间差不多搞清楚了。
原先游玩的心思全都淡了下来,此时的他反而越发着急,因为他出不去啊!
在这里的感觉是在太真实了,接触的花草,偶尔飞舞出来的昆虫,都给了他无磨灭的触感,他甚至不敢相信这是在做梦。
“卧槽,老子想回去!”
这个念头出现在林轩脑海中,他真的害怕自己出不去了,过去了这么久,虽然神农谷里没有白天黑夜的概念,可外面的时间,差不多是白天了。
忽然林轩眼前一花,仿佛又有了天旋地转的感觉,只是没有上次那么剧烈。
再睁开眼时,林轩发现自己完好无损地躺在床上,还是那个熟悉的房间,几缕阳光透过窗户射进来。
他刚准备下床,就碰到了身旁的尺子,他神奇地发现,自己的尺子似乎变得不同了。
林轩找来军用电光放大镜,将尺子拿在手里,细细地打量了起来,尺子上多了些墨绿色微透明的雕刻,同时还给他一种血脉相连的感觉。
“这,这他妈不是传说中的神农尺吧?!”
猛然间,林轩大惊失色,他注意到了,尺子上刻着的,就是他昨晚所处的空间!
栩栩如生,要不是在里面走了几圈,林轩还真不敢确定自己的想法,可事实告诉他,这些全都是真的。
神农尺,神农谷……
想到这些,林轩回忆着进出时的场景,脑子里再次出现了想要进去的意念。
果然!
还是那种感觉,几秒钟后,林轩出现在了先前停留的地方,眼前正是神农谷的荒地。
“这也太神奇了吧,难道这里是神农尺内部的空间?”
林轩环顾四周,再三确认这不是在做梦,远处传来的流水轰鸣,让他难以产生怀疑。
低头时,林轩发现自己手里还捏着那个放大镜。
“不是吧?老子还能带东西进来?!”
林轩满心欢喜,原本他还以为这里只能当做看风景的地方,没想到是个隐蔽的宝库!
又实验了几次,林轩终于可以确定,自己想要进出,不过是一个念头的事情,而同时,他也可以将东西带进来,或者是拿出去。
当然了,他必须跟神农尺有接触才能做到这些,更让人热血沸腾的是,神农尺似乎还有未解开的功能!
只有真正得到它的认可,才能彻底掌控它。
“就叫你神农空间,从今天开始你就属于我了!”
林轩激动了,他紧紧地捏着手指,心中根本无法平静,早已泯灭的激情和雄心,再次燃烧了起来,他看到了自己崛起的希望。
他娘的,老子不就是退役了么,有了这个神奇的空间,老子照样能重新崛起!
还有张厉,你给老子等着,我们之间的账,迟早会算清楚!
“小轩,该起床吃早饭了。”
林轩的思绪被老妈的话声拉了回来,他静静地待在床上,平复自己的心情。
而神农尺,则被林轩搂在怀里,他比任何时候都在意神农尺的存在,他心里很清楚,要想出人头地,神农尺必不可少!
更何况,它真的是老林家的传家之宝,而且真的是上古神器,就是拿和氏璧跟他换,他也不干。
将神农尺藏好之后,林轩从房间里走了出来,脸上挂着难以遮掩的笑意。
“小轩,你没事吧,大早上的傻笑个啥。”
刘翠兰狐疑地走上来摸了摸林轩的额头。
“妈,你这是干嘛,你儿子没病,身体好着呢。”
没好气地拨开刘翠兰的手,林轩翻了个白眼,哪有盼着自己儿子生病的?
刘翠兰两眼瞪着浑圆,气急败坏地道:“你这小子,翅膀长硬了是吧,以为在外面待了几年,就能不听话……”
“怪我怪我,老妈您别说了,都是我的错总行了吧。”
还不等她说完,林轩连连求饶,老妈的性子他是知道的,就爱罗嗦,要是不提前制止,指不定要教育他多久。
“能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就行,俗话说的好,人呐都是会犯错的……”
在刘翠兰的唠叨里,林轩逃也似的跑到大堂吃饭,而林建早就端着碗坐在椅子上了。
“起来了?”林建抬头看了两眼,“赶紧吃饭,待会跟我去地里,帮我翻土。”
“没问题,有的是力气。”
林轩满口答应,他虽然受伤了,不能长时间做剧烈运动,但想来做点简单的农活还是可以的。
毕竟他是在军区的医院接受治疗的,只是不能继续当兵罢了。
“对了,我怎么没看到爷爷?”
林轩突然想起,昨天只有父母在家,而林远老爷子不知道去哪了。
“他去镇上开会去了,好像来了个支教的大学生,他说这是个大事,不能含糊。”
林建咽了团饭,随口解释道,林远是绿水村小学的校长,平时每天都要回来睡觉。
“嗯嗯,我知道了。”
脸上露出原来如此的表情,林轩端起了桌子上的饭碗,大口吃了起来。
军区的生活很苦,他倒不会吃不下农村的粗茶淡饭,更何况刘翠兰为了给儿子接风洗尘,这两天的饭菜格外丰盛,都快赶得上过节了。
说起林远,他心里泛起了涟漪,以前在部队的时候,除了父母,他最想念的人就是家里的老爷子了。
“来,小轩,你现在长身体,要多吃肉。”
刘翠兰一个劲地给李轩夹菜,尽管他的碗里已经堆满了瘦肉。
这顿饭吃地很温馨,林轩也非常享受母亲的关爱,这是在部队里完全享受不到的感觉,毕竟军区里多大都是铁血汉子,没这么多温柔的举措。
半个小时之后,林轩父子俩各自扛着锄头,跑到了离家不远的地里,准备松松土。
翻土是件体力活,不适合女人做,刘翠兰也乐得清闲,从里屋拿出毛线球,打算给李轩织几件毛衣,等冬天了再穿。
而由于天气炎热的缘故,土地里的水分蒸发地很快,黄土都凝结起来了,不利于农作物的生长。
好在还没到夏天最热的时候,否则大家还要从河里挑水浇地,当然,如果绿水村有水渠的话,就不用这么麻烦了。
刚才林轩观察过了,沿河的良田约莫百亩上下,呈片状分布,很适合开水渠浇灌,要是有了水渠,大家以后都不需要担心干旱问题。
可惜就是费用太高,要十来万呢,村里哪舍得出这笔钱!
“老爸,今年怎么不见你种西瓜?”
林轩在自家地里转悠了半天,都没看到翠绿的西瓜苗,不但如此,其他人家也没种。
这可就急坏了林轩,西瓜是他最喜欢吃的水果之一,三年前他请假回家探亲的时候,家里堆了满满两屋子新鲜的西瓜,他差点没被西瓜汁给淹死!
“种了干嘛,又卖不出去,还不如种点粮食。”
林建头也不抬,淡淡地说道。
农民累死累活地种地,追求的当然是利益的最大化,而西瓜这种东西,又不是非吃不可。
再说了,去镇上的路全都是山沟,很难把西瓜完好地运出去,上次之所以种了,完全是因为林轩要回来的缘故。
“好吧,只能到时候再买了……”
林轩郁闷的撇了撇嘴,在农村也就些水果好吃,无论是凉拌加糖的黄瓜、西红柿,还是放在井水里浸泡过的西瓜,都是林轩的最爱。
他在军区,已经很久没尝过这些美味了,可想到自己没种,他就觉得可惜。
“要不,我把地里的黄豆苗拔了?”
林建想了想,现在种晚期西瓜还来得及,赶得上在八月份之前结瓜。
黄豆差不了多久就能收获,要是放在往年,他肯定舍不得重新栽种,可想到林轩好不容回家,他也就狠下了心。
“不用吧,反正我也不是很喜欢吃西瓜。”林轩口是心非地拒绝道:“这时候再改,损失实在太大了,而且还很麻烦。”
他可不是无理取闹的人,自然知道孰轻孰重,总不能不吃饭吧?
这时候,林轩脑海里想起了神农空间内的荒地,是不是应该好好利用,种点蔬菜水果之类的?
答案是肯定的,随着农村用地的减少,很多人都在院子里布置了菜园子,为的就是多种点东西。
拥有了逆天的神农尺,林轩怎么可能让它荒废下去?
“爸,我看这里也差不多了,我就先回去了。”
说完,林轩急匆匆地赶到家里,心跳加速,他仿佛闻到了各种水果的香味。
“小轩,你拿这么多农具去房间干嘛?”
刘翠花的疑惑并没有动摇林轩的决心,他直接把房门给关了,带着锄头铲子进了神农空间。
说干就干,林轩兴冲冲地跑到荒地上,抬起锄头就挖,将连着杂草的土地给翻了过来。
忙活了大半天,约莫开出了半亩地,林轩一屁股坐在高处休息,额头上全都是累出来的汗水。
要不是他体力好,还真无法续航战斗,整个过程,他没有半点停顿,宛如设备齐全的机器,在荒地上挥洒热血,当然效果也非常惊人。
眼看着新开的地盘,林轩心里充满了斗志,等浇过水之后,就能下种子了,更何况神农空间里,还有大把没利用上的土地资源。
到时候,只要林轩愿意,出点气力开荒,从西瓜到小菜,他都能种上好几亩。
林轩刚从房间里出来,刘翠兰已经把菜端上桌子了。
“你这孩子,在房间里捣鼓什么呢,叫你好几声也不答应。”
刘翠兰抱怨道,要不是担心林轩在午休,她都有踹门的心了,谁叫林轩躲在里面,不声不响地待了三四个小时。
差不多两点的时候,林建也扛着锄头回来了,农村里的作息时间往往有些不同,早饭很早,赶在天亮左右吃了,而中饭则放在太阳最毒辣的时候。
至于晚饭,就要等到天完全黑了以后,才有得吃。
林轩端着碗,就着小菜,快速地扒了几大口,再起身去盛饭,起落之间,不过短短的两分钟。
这是他在军区养成的习惯,训练可不会给你时间慢慢消化,更别说在野外的时候,能咬几口压缩饼干就算不错了。
“这孩子,做事总是这么着急……”
刘翠兰的抱怨声消失在身后,林轩吃饱之后,带着木桶进入了神农空间。
他想赶在明天之前把开荒的事办好,明天想办法进城买种子,早点播种,就能早点吃上红红的西瓜不是?
李轩挑着水桶往水潭走的时候,耳朵里传来瀑布的剧烈轰鸣,但他的耳朵却不受影响,仿佛再大声音也无法伤害他。
“咦,这是什么植物?”
在离水潭不远的地方,长着几簇低矮的植物,在看到它们的瞬间,林轩就觉得有些眼熟。
刚走过去,林轩就忍不住惊叫道:“卧槽,这玩意不会是人参吧?!”
难怪这么眼熟,名贵中药材的图标他是看过的,以前是想着在越野的时候,顺手挣点外快寄回去给父母改善生活,没想到今天还真用上了!
林轩抱着宁可错杀几万,不肯放走半个的心情,小心翼翼地扒开周围的泥巴,用细铲慢慢挖。
人参这玩意最好保存完整,千万别给弄断了,否则卖不出好价钱。
好在林轩准备充足,早就将农具带进了神农空间。
约莫半个小时之后,三株野人参安安静静地躺在林轩的巴掌上,人参不大,但根须却长得离谱,最长的细须,拉直了足足有好几米!
从年份上来看,最大的那根起码有上百年,说实话,林轩还没见过这么老的人参,更何况这人参不属于人工饲养,价格绝对杠杠的。
林轩强忍住心中的悸动,连忙跑到水潭边,兴奋地将人参洗干净了放在光滑的石头上。
而后才挑着木桶去打水,将开出来的土地给灌溉了。
这下,林轩更加坚定要去城里的决心,再好的宝贝憋在手里不利用起来,也就成了废物。
到了晚上,林轩总算是忙完了,他从房间里找了些长条形的盒子,按照大小,依次将人参放在里面。
对于将自己关在房间里的林轩,刘翠花两人倒没有太在意,认为他上午累坏了,好好休息也是应该的。
如果他们知道李轩挖到了野人参,恐怕就不会这么淡定了。
当然了,林轩不打算告诉他们俩,毕竟在房间里挖到人参的消息,只怕没几个人会相信。
饭桌上,在刘翠兰的劝说下,林轩放慢了吃饭的速度,他忽然抬头问道:“爸妈,你们的种子是在哪买的?”
“种子怎么了?我们村都是在小镇的种植园里买的,难道有什么问题。”
刘翠兰疑惑地望着林轩。
“没啥,我就是想买点种子。”李轩端着碗说道:“我有个战友,想让我寄点种子过去。”
“小镇的种植园在古街附近,下了汽车之后,坐摩托车去就行了。”
刘翠兰微微点头,算是相信了他的解释,同时考虑到林轩对镇上不熟,她建议林轩坐车过去。
“到时候,你就说是绿水村的,还有,坐摩托只要五块钱。”
担心林轩多花钱,坐在椅子上的林建也开口了。
像林轩这种面生的顾客,在不了解价格的情况下,肯定是要被宰的。
“嗯嗯,我知道了,要不我明天就去镇里?”
林轩试探性地问道,临近暑期,家里的农活自然也多了起来,除了翻地之外,还要忙着采摘辣椒,还要给玉米地锄草。
而且这些都是供自己吃的,不能喷农药,导致工作量的增大。
“小轩你就放心去吧,家里的活爸妈能做完。”
刘翠兰想都没想就答应下来,这些年没有林轩,地里还不是照顾地好好的,只是累点罢了。
而林建在埋头吃饭,并没有出声反对,林轩的心,也就放了下来。
第二天,精神饱满的林轩搭上了去镇的车,足足过了六个小时,林轩才到达终点站。
要不是村里没有现成的水泥路,他何至于花这么长时间,若是能在村里修一条马路,以后肯定会方便得多。
原先的穷光蛋林轩,自然不会有这种想法,但是别忘了,他神农空间里还揣着三根野人参!
为了不让父母怀疑,林轩特地用麻布包着神农尺,紧紧地背在后面,打算等会用来接收种子。
下了车,林轩在车站里找到了出租的摩托车,花了好几分钟才讲好了价钱,而后直奔古街的种植园。
古街是个淘旧货的好地方,无论是用过的电器,还是看起来很豪华的家具,都能在这里买到。
可惜的是,随着小镇开发中心的转移,古街已经成了比邻郊区的风景线,现在很多年轻人都不知道古街的存在。
望了眼人气还算不错的街道,摩托车在种植园门口停车,林轩也跟着付了钱。
迎面是一块巨大的木质牌坊,巍峨耸立在种植园最前端,大有直插云霄的气势,两面建有汉白玉砌成的围栏。
“王氏种植园。”
抬头看了眼,林轩被它的雄壮所震惊,他没想到,小小的青峰镇,还有这么恢弘的地方。
半响之后,林轩才回过神来,朝着种植园走去,从小门进去之后,他就看着各种形状拼凑的花坛,以及里面色彩斑斓的花草。
红的像浓烈的火焰,白的像冷傲的冬雪……
几股花香沁入林轩的鼻子,让他心神轻松了不少,仿佛旅途的疲惫都不见了似的。
再走了几步,林轩就看到几个拿着大剪刀的年轻人,旁边还有个老头在嘀嘀咕咕地指导。
想必他们就是园子里的人了。
林轩不想打扰年轻人的工作,礼貌地靠近老人,轻声问道:“老伯您好,请问种植园的主人在吗?”
“小伙子,你是外地人吧,我就是这家种植园的主人,另外隔壁那个园子也是我的,不过里面种的都是药材。”
老伯转过身来,和蔼地笑了笑,看起来很像农家慈祥的老爷爷。
而懂他的人,可不会被他的外面所欺骗,他实际腹黑着呢!
“不好意思,我是绿水村的,我爸让我来买种子。”
林轩尴尬地挠挠头,没想到自己闹了个乌龙,但当他听到药材的时候,双眼猛地一亮。
他是种植药材么,那么人参应该也算。林轩想着,绝对自己的手里那硕大的人参,可以出手了。
当然,必须得有合适的价格,林轩才会卖。
“哦?虽然看着面生,口音也不像本地人,不过你既然说出了绿水村,我也就不为难你了,东西都给你批发价吧。”
老伯心里有些失望,知道没办法抬价了,他淡淡地看了眼林轩,“我姓王,镇上的人都叫我王伯。”
“呵呵,王伯好,我打算买点西瓜种子,还有西红柿种子,嗯……有黄瓜种子的话,也给我来点。”
林轩在心里翻了个白眼,外面牌子上写得很清楚,老子早就知道你姓王了。
但想到有求于人,他哪敢表现出来,当即点明了来意。
“行,你说个数,我去库房帮你拿。”
王伯果断地答应下来,蚊子再小也是肉,只要能赚就行。
“呃,王伯,我也不知道自己要多上,这样吧,您帮我参谋参谋,西瓜我打算种两亩。”
林轩思忖了片刻,“其他的,也差不多吧,要是不够我再来找你就是了。”
啥玩意?全都种两亩?
你确定你家有这么多地?
王伯愣在原地,眼神里满满的都是怀疑,青峰镇还没谁敢种这么多水果,要是种得好,两亩地的西瓜就能有两万斤!
倒不是东西不好,关键是卖不出去啊,青峰镇附近群山绵延,进出都是山路,颠簸几下,西瓜都成了鲜榨果汁,还有谁会买?
“哈哈,真可笑,你家哪来这么多地?”
“我看他是来捣乱的吧。”
“就是就是,赶紧把他赶出去得了,免得耽误我们工作。”
这下,就连那些年轻人也笑了,纷纷忍不住开口嘲讽,在他们看来,林轩太不知好歹了,竟然在这里大放厥词!
“小伙子,你没说错吧?”
王伯眼光闪烁,难以置信地问道:“你手上到底有多少地?”
“这个不好说,应该有好几十亩吧……”
面对众人的怀疑,林轩也不大确定具体数量,荒地虽然很多,随随便便开个几百亩都不是问题,可他还不知道能不能种活呢!
他打算先种点西瓜试试,要是效果不错的话,就继续开垦,说不得草地也能翻过来。
至于原始森林,倒是能种点药材什么的,但限于资金问题,林轩暂时还没有太多想法。
几,几十亩?
你确定老子没听错?
王伯倒吸了口凉气,看林轩的眼神完全变了,能在青峰镇有几十亩土地的人,那个不是传说中的土豪?
“有意思,装得还真像!”
这下人堆里像是炸开了锅,看向林轩的目光,满满的都是鄙夷。
大家都知道,由于青峰镇的地形问题,良田的数量受到了极大的限制,能用来种西瓜等农作物的土地,那就更加少了,整个村子都未必有这么多地。
面对众人的起哄,王伯心中不喜,连忙用眼神制止他们。
王伯阅人无数,他那双看似昏花的老眼很是毒辣,林轩有没有说谎,他随便一眼就能看穿。
但从林轩的反应来看,他说的话多半是真的,而且他的土地,绝对不止这些!
“这样吧,要是地方大的话,你也可以种些草莓,花菜,本地的特色黑番茄……”
王伯好歹也是见过大世面的人,很快就反应过来了,热情地向林轩推荐起来,所谓薄利多销,只要林轩买的量大,他还是有甜头的。
考虑到神农空间的广阔,林轩各个种类都买了些,好在前些年当兵的时候,攒下了不少私房钱,否则他还真买不起。
等看到林轩付款之后,园子里的年轻人脸上全是火辣辣的,大家都不是傻子,要是没这么多地,谁会买这么多种子?
不等收下种子,林轩拒绝了王伯的送货上门服务,同时提出去药材种植园观看的想法。
对此,王伯当然是乐意之极,毫不犹豫地打开了隔壁园子的小门,至于那些年轻人,则被留在原地修剪植株。
相比之下,药材种植园要古朴细腻得多,每块药田都经过准确的测量,无论是植株间的间隔,还是种类的搭配和地形,都显得很科学。
“左边腐木上的是灵芝,最大的那颗已经快五十年的年份了,对面土丘下的是天麻……”
无论走到哪里,王伯都在旁边详细地讲解,那意气风发的样子,像是在展示手里的宝贝。
“这些药材都很值钱吧?”
林轩忽然停下脚步,弱弱地问了句。
“嗯,还行吧。”王伯沉思了片刻,“看药材本身的品质和市场上的行情吧,当然了,这些都是人工种植的,价格上不去。”
见林轩没说话,王伯继续补充道:“就以人参为例,我出售的价格,大概在两千到四千的单价,这已经算是中等偏上了,但如果换成野参,起码要涨五百多倍。”
五百倍?
那不是好几千一克?!
林轩心里翻起了轩然大波,脸上却不动声色,他知道野人参很贵,但也没想到它会贵得这么离谱!
“另外,野参的形状和年份最重要,百年老参动辄上百万,可不是闹着玩的。”
王伯微眯着眼,很享受林轩吃惊的表情。
“王伯,你这里有没有种植人参?”
林轩展现了出色的心理能力,很快就回过神来。
王伯瞥了几眼林轩的表情,对他的迅速镇定感到意外,但还是肯定地回答道:“当然,规模虽然不大,但年产也有八百多斤。”
至于种植园的产量和收入,从来都不是什么秘密,王伯自然没必要有所保留,更何况他对林轩的印象还算不错。
“这么说王伯应该懂得分辨人参咯?”
林轩忽然问道,聊了这么多,这才是他的最终目的。
要是价格还过得去,那三根野人参铁定是要卖出去的,否则神农空间就无法继续开发下去。
“小伙子你手里应该有货吧?”王伯紧盯着林轩,瞬间察觉了他心中的意图。
“呵呵。”
林轩不置可否地笑笑,但放在王伯眼里,这算是默认了,而且还不是什么普通货色。
谁会神神秘秘地揣着几千块的东西?
这下王伯的心思活络了起来,既然遇到了不懂行的愣头青,总得赚点是不?
“哈哈,小友不必紧张,老头我也是见猎心喜,不过你放心,让我掌眼绝对不会错,这点本事,我王老头还是有的!”
王伯大笑起来,言语间透露出来的自信,却是无比强烈。
若是林轩有心留意,就会知道王伯所言非虚,对药材的了解程度,别说青峰镇,就算是放在淮海市,也没人能超过他。
“王伯稍等,我这就去把东西拿过来。”
林轩转身退到大门处,在外人面前,他可不敢直接从神农空间中拿东西。
抬头扫视几眼,确定附近没人后,林轩才掏出了那根最小的人参,但他心里也没底,无法确定它的价值。
见到林轩的举动,王伯嘴角勾起诡异的弧度,心里盘算着怎么花最小的代价,把东西弄到手。
等林轩再次出现的时候,手已经多了一个纸质的小盒子,里面装的正是那株最小的人参。
“这就是了?”
王伯搓着手接过盒子,迫不及待地将其打开。
“好,好,好!”
短短的几秒钟内,王伯接连在心里夸赞了好几次,脸上却是神色如常,就是警觉性极高的林轩,都没有察觉到异常。
为了低价得到人参,王伯的演技超常发挥,就是心理专家来了,也未必能发现其中的问题。
抚摸着人参细小的根须,王伯满面红光,他已经很久没接触过这种极品了。
人参的样子像是精致的小萝卜,鲜嫩的样子水分十足,而周身环绕着的超长根须,构成了天女散花图,再配上饱满的个头,和微微明亮的色泽,绝对是野参中的极品。
为了保护人参的整体形状,王伯强行忍住了切须咀嚼的冲动,尽管还没有使用现代设备检验,但是他已经可以确认,这株人参绝对不会让他失望。
他已经打定主意了,无论如何,都不能放过这株人参,要将其据为己有!
这也不怪他,青峰镇虽然四处环山,特别是绿水村背后的青林峰,绝对算得上名川大山,可它的地势太险,又加上野兽横行,哪还有人敢进山采药。
至于其他地方的药材资源,经过这么多年的胡乱开采,几乎全都被糟蹋了,王伯隐约记得上次看到这么纯正的野参,还是在十多年前。
而且这次看到的人参,无论是卖相还是品质,都超出了他的想象范围,如果一定要说缺陷,那就是人参的年份还显得有些不足,要是再长个几十年,绝对能卖出几百万的天价!
“王伯到底怎么样?”
林轩紧张地望着王伯,看王伯没有半点激动的样子,心里也忐忑起来了,即使他相信神农空间绝不会让自己失望。
过了半响,王伯才迟疑地将人参放进盒子,露面可惜之色,看向林轩的眼神也变得复杂起来,一副欲言又止的模样。
“我看过了,人参看起来像野参,可惜却是人工种植的,即使品质还算不错,可价格却差了不止一筹!”
王伯的语气中带着无尽的遗憾,似乎也在惋惜。
“不过依我看,如果碰上有钱的买家,你还是能卖出个三四千的。”
王伯补充道,他就是想用这个价格买下,毕竟卖家不识货,能赚多久就该赚多少!
再说了,在农村几千块也算不少了,可事实上,这株人参起码要二十万以上!
你说什么?!
卧槽,这特么才三千?
林轩瞪大了双眼,难以置信地望着王伯,那神情似乎在说,我读书少,你可别骗我。
这株人参可是从神农空间中拿出来的,而且它长在水潭边,天天喝灵泉,怎么可能这么不值钱!
“哼,你这什么表情,怎么着,还不相信我说的话?”
王伯气得吹胡子瞪眼,心里却在自鸣得意,看林轩的样子,他多半是快上钩了。
在这青峰镇,除了他之外,懂人参的人压根就没有,他毫不担心,有人会跑出来截胡。
“哪能啊,只是这人参的价格也太低了,我得先想想……”
林轩苦笑着,想到只能卖这么点钱,心中顿时灰暗了不少。
想他在部队的时候,每个月的工资都能上万,这几千块钱,他还真不放在眼里!
“这样吧,你要是愿意出售,我就用四千块买下来。”
王伯估摸着给出了价位,他也不担心林轩跑了,反正迟早要来卖的。
林轩有些为难,四千块能干嘛?这跟他的心里预期相差很大,于是拒绝道:“我考虑考虑吧,过几天再给你答复。”
王伯点了点头,这个结果并没有出乎他的意料,不过没习惯,鱼儿迟早要上钩的。
离开种植园之后,林轩转到没人的地方,将所有种子装进了神农空间,然后朝着古街走去。
林轩不信邪,手里拿着那根人参,打算找个人多的地方叫卖。
街道中有不少人在买东西,讨价还价的声音不绝于耳,让林轩体会到了农村赶集的气氛。
林轩好不容找到了摊位,将人参摆在地面上,可半天都没人来询问,那些路过的也只是好奇地打量几眼,然后面不改色地走了。
“咦,是她?她不是在淮海市么?”
约莫等了半个小时,林轩突然看到一个熟悉的人影。
在他视线中,不远处的杂货店门前,站着个生人勿进的冰山美人,她穿着OL紧身制服,精致的俏脸下,是光洁白腻的雪颈。
下身穿的则是黑色包臀群,搭配着肉色丝袜,完美地展示出她妖娆的曲线的,特别是那双大长腿,圆润笔直,让人想要情不自禁地抓几把。
她正是林轩上次救了美女,施碧霜,林轩也没想到,她竟然会在这里。
而此时的施碧霜,美眸扫过货品架,准备买个电饭煲,但紧皱着的眉头,暴露了她糟糕的心情。
青峰镇是她老家,每次遇到麻烦的时候,她都会回来散散心,而这回也不例外。
“嗨,美女我们又见面了,看起来你似乎不大开心啊。”
林轩放荡的声音传了过来,能再次碰到这位极品美女,他的心情顿时好了不少。
可惜就是太冷了,这点林轩不怎么喜欢。
施碧霜转过身来,错愕地望着林轩,短短的几秒钟内,她脸上的表情翻云覆雨地变了好几次,最后归于淡漠,同时又明显带着疑惑。
那样子,就像是在看某个陌生的路人。
对于林轩,她心里是有些感激了,好歹也是救命之恩,可林轩这货偏偏最后要调戏她,事情这就复杂起来了。
有仇不报非君子,而女人往往比君子更记仇,施碧霜自己也没想到,这么快就有机会报复了。
咦,这小妞是怎么回事?
特么才分开多久,就不记得我这个救命恩人了?
“喂喂,你丫不是忘了吧,那天晚上你被两个流氓调戏……”
揉了揉发疼的脑袋,林轩一本正经地解释道。
可他的话还没说话,施碧霜的脸色瞬间变得铁青,银牙紧咬,“抱歉,我们似乎没有见过面,还有,请你不要污蔑我,小心我告你诽谤!”
第9章 卖出人参
“这人脸皮真厚,居然连这种话都能说出口!”
“我看他是变着法子搭讪,准备死缠烂打。”
“就是就是,也不看看自己什么德性,还想吃天鹅肉!”
听到这话,杂货店里的人顿时炸开了锅,纷纷扭头,鄙夷地望着林轩。
还有两个身材强壮的男子走了上来,隐隐有围住林轩的趋势,他们眼里闪烁着兴奋的目光,跃跃欲试地打算英雄救美。
这也难怪,林轩身上穿的全是地摊货,上上下下加起来还不到五百块,而施碧霜却冷傲高贵,无论是华丽的服装,还是手上提着的LV包,都彰显了她雄厚的资产。
眼前的场景,明显是穷吊丝各种不要脸,企图染指白富美!
这让大家如何能忍受,那几个汉子眼中闪过精光,嗅到了博取美女好感的机会。
看到众人的反应,施碧霜的嘴角勾起戏谑的弧度,先前的种种表现,全都是她装出来的,就是为了给林轩找麻烦!
听着铺天盖地的谩骂声,林轩无语地翻了几个白眼,为众人的智商感到担忧。
这女人在玩什么把戏?
林轩很不爽,难道在美女面前,自己就这么没有存在感吗?
“老子不给你点颜色看看,你丫还真不知道自己的身份!”
眼珠子转了几下,林轩脸上带着邪笑,伸手去捏施碧霜的下巴,却被她躲开了。
“住手!”
施碧霜的冷喝还没落下,林轩就已经搂住他的纤腰了,不要脸地说道:“我可不会住手。”
众人看在眼里,这下全都炸毛了,叫叫嚷嚷地想要讨伐林轩。
“哈哈,真是天助我也,等我干翻了这个穷吊丝,展现我威武霸气的体魄,肯定会让美女投怀送抱!”
那个剃着平头的汉子心中狂喜,脚下的步伐徒然加快,迎面朝着林轩走来,他似乎看到了自己将其碾压的画面。
而另外那个汉子打着同样的主意,不甘示弱地大吼道:“小子,给老子滚开,这不是你能放肆的地方!”
“找死!”
林轩脸色一沉,心中很是不喜,你们想吸引美女注意力,无可厚非,但你们把我当做垫脚石,那就必须付出代价!
“看拳!”
平头汉子率先攻来,右手捏拳猛地送出,直接砸向林轩的面门。
见林轩不闪不避的站在那,平头汉子气焰更甚,脚底再次发力,速度顿时加快了三分。
他仿佛看到了林轩中拳倒地,捂着脸哀嚎的样子。
看戏的施碧霜黛眉微皱,觉得自己有些过分,可想到林轩竟然还敢调戏自己,心中的内疚立即消散了。
最主要的是,她清楚林轩的实力,就算打不过,也不至于太惨。
卧槽,这他妈是傻逼吗,连躲都不会!
剩下的那个汉子眼皮一跳,心中变得焦急起来,林轩要是被解决了,那还有他什么事?
汉子捏着拳头,角度刁钻地避开了林轩的视线,正准备偷袭。
“就凭你们,也敢班门弄斧!”
林轩眼神如刀,切割在两人身上,拳头如闪电般探出,猛地砸在平头汉子的胸口。
“砰!”
平头汉子倒飞而出,撞进杂货店里,打翻了大片油盐酱醋,林轩的动作太快了,他根本反应不过来,在大家眼里,他就像是主动撞上林轩的拳头。
“啊!”
平头汉子吐出一大口鲜血,张嘴哀嚎起来,额头上冷汗直流,见鬼似得望着林轩。
好在林轩有所保留,在最后关头收回了大部分力量,否则他连惨叫都无法发出!
剩下的那个汉子后背被汗水打湿了,看到平头男子的惨状,他哪敢造次!
随着林轩冰冷的目光望来,他吓得两腿打颤,直接跑了出去。
“可怕!”
众人深深地吸了口凉气,这两个字突兀地印入他们脑海,原本后悔没出手的人,全都庆幸起来,这他妈就是人型暴龙,谁上谁死!
施碧霜美眸中神采流转,再次被林轩的凌厉所震撼,她心跳加快,脑海中又浮现出那晚自己被救时的场景。
“其实他还算不错,虽然偶尔有点不正经,但应该信得过。”
施碧霜心中闪过好几个念头,“反正我也没找到合适的人选,不如就跟他假结婚……”
想到这里,施碧霜像是下了某种决心,为了保险起见,她准备这几天再调查一番。
林轩背着双手,目光所过之处,没人敢多待,不过几秒钟的功夫,除了施碧霜和老板,杂货店里的人全都走了。
“我说过,别让我再碰到你。”
施碧霜淡淡地说道,脸上保持着冷艳,尽管有点害怕,但她相信,林轩不会拿她怎么样,而且还会感谢她。
“卧槽,小妞你这是在玩火,真以为老子没脾气?”
林轩皱着眉头,他算是明白了,这女人就是心胸狭窄的货色,真不知道她脑子里想些什么!
“怎么,还想对我动手是么,我现在可是你的顾客。”
施碧霜瞥了林轩一眼,自顾自地走到林轩的摊位上,略带嫌弃地看着那根人参。
就在刚才,施碧霜发现林轩竟然是在摆摊,再通过他的穿着,很容易判断出他缺钱。
事实的确如此,林轩退役之后就没了收入,以前攒的钱也快花完了,而在农村又找不到工作,这让他陷入了尴尬的局面。
“哼。”
林轩瞪着施碧霜冷哼,心里虽然有些不爽,但绝对不会跟钱过不去。
说白了就是女孩子记仇而已,林轩也不是什么小气的人,只要她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同时在物质上给自己一点补偿,也不是不能原谅她。
反正刚才也收到了利息,你还真别说,她腰上的手感真不错,没有半点赘肉。
施碧霜拿着人参翻看了几眼,神色古怪地望着林轩,“这样吧,我出五千好了,你要是愿意的话,我现在就拿钱给你。”
这株人参个头足,圆圆胖胖的卖相极佳,根须更是发达,最长的达到了好几米,按理说应该是极品人参才对。
可问题来了,自然环境下,怎么可能出现这种情况,连人工种植的都未必比它长得好!
由此,施碧霜判断出,这株人参绝对动过手脚的,能值个几百块算是不错了。
“五千?你也真小气,这点钱还不够你吃顿饭吧?”
尽管她的出价是目前最高的,但林轩还是有点不满意。
毕竟人参可是从神农空间里挖出来的,没理由是这么不值钱啊!
“爱卖不卖!”
施碧霜冷冷地回应道,她可不是什么冤大头,就算再有钱,她也不会浪费。
“好吧好吧,我吃点亏,五千拿走。”
林轩脸上肉疼,可无奈的是,如果砸在手里,他根本卖不出去。
想到这些,他心里也就释然了,连忙掏出手机,“诺,你给我转账吧。”
“对了,把你手机号给我,人参要是出了问题,我会来找你算账。”
交易之后,施碧霜保存了林轩的联系方式,至于原因,那就有待探究了。
看着施碧霜开车扬长而去,林轩微摇了摇头,打算先去找个旅馆,因为这个点已经没有回绿水村的车了。
有了五千块的入账,林轩的心情好了不少,之前的不愉快全都烟消云散了,他好歹也是个八尺男儿,怎么会跟女人一般见识。
林轩想过了,等自己发财有钱了,一定要买辆车,否者来往太不方便了,也怪绿水村的交通闭塞,连像样的马路都没有。
而越是缺钱,他对神农尺的期待就越大,那么多荒地如果能利用起来,绝对能让他改变现状,成为全市,乃至全省的首富!
到时候,报仇有望!
次日,林轩坐着破旧的中巴车,颠簸到了绿水村。
房门紧闭着,院子里静悄悄的,林轩也不意外,最近农活很多,父母大概都去忙了,家里没人也很正常。
林轩索性扎进神农空间里,将刚买的种子掏出来,开始种植西瓜。
他先是挑好水,撒下种子埋好之后,立即浇上几瓢,想着垂涎欲滴的西瓜,林轩心里充满了干劲,几乎毫不停顿地撒种浇水。
可即便如此,他还是足足花了好几个小时,才将开垦出来的地全种上种子。
累了之后,林轩坐在水潭边的石头上休息,捧着清凉的水洗脸,突然发现这里的潭水纯净甘冽,而且还有股天然的甘甜,这是他从未见过的。
按理说,林轩当了这么多年特种兵,什么深山老林没去过,可他还真没碰到过这种水。
“我去,还真好喝!”李轩捧了好几捧潭水,闷头大喝,直到打嗝再也喝不下去了,才心满意足地靠着石头休息。
就冲这潭水的味道,林轩对神农空间的热爱又加重了几分。
半个小时后,估摸着该吃晚饭了,林轩才从神农空间中走出来。
还没出房间,林轩突然就觉得肚子不舒服,像是吃错了什么东西。
不是吧,难道潭水有毒?
林轩苦着脸,哪敢拖沓,连忙出了家门,跑到不远处的茅房去了,这次大号来得急,也来得猛烈,他足足蹲了半个小时,才擦着汗水走了出来。
虽然拉得浑身舒坦,可那股冲天的臭味,差点让林轩晕过去,他心悸地回头看了几眼,寻思着在家里修个洗浴间,以后再也不来这个茅房了。
林轩站在大路上活动了几下,忽然发现自己轻松了不少,全身上下充满了精气神。
卧槽,莫非还真是潭水的原因?
李轩忽然想到了排毒这两个字,那潭水不仅好喝,而且有洗涤的功能,将他身体里残留的废物,全都冲刷了出来。
除了这点,林轩想不到其它可能。
这下林轩震惊了,没想到神农空间会这么不凡,那里面的水必然是从山巅而来的灵泉。
思量了片刻,林轩兴奋地往家里跑,既然潭水如此神奇,他当然要弄点水出来给父母喝。
脸上带着笑意的林轩没发现,他体内受伤的地方,全都在缓慢地恢复,那些几乎成了碎末的骨骼,竟然被清理了出去,而后重新长出新的。
只是这个过程实在太慢了,放在世界上最先进的显微镜下,才有可能看到。
到家之后,林轩走进大堂,刘翠兰已经准备好饭菜了,为了庆祝家里有车,这顿饭吃得很丰盛,家里仅剩的几只老母鸡,再次惨遭屠戮。
吃过饭,林轩进了房间将门反锁,而后跑到神农空间去了,这次他准备了几个茶水壶,全都打满了灵泉水。
农村里没什么娱乐设施,此时的林建正坐在院子里吹风。
“老爹,快来喝口水。”
林轩端着碗灵泉水走了过去,将碗递到林建面前,“天气干燥,爹每天都这么累,要多喝水。”
看到林轩关切的表情,林建心里一暖,笑着接过灵泉水,直接豪迈地灌了下去,好似在喝什么美酒。
“咦,这是哪里打来的水,口感这么好。”
喝完,林建只觉得回味无穷,仿佛有水流在身体里游走似的。
“我在山里打的呗,怎么样,比家里的井水好喝多了吧?”
面对林建的疑惑,林轩随便瞎掰了个理由,反正绿水村附近的高山多,也不怕老爹怀疑。
“有心了,再给你爹我来两大碗!”
林建满意地拍拍林轩的肩膀,感受到了他的孝心,原本就味道极佳的灵泉水,顿时成了他心里的琼浆玉液。
“好勒。”
林轩笑眯眯地跑到大堂里,从茶壶中倒了满满的两碗,再次跑到院子里,递给父亲。
“奇怪啊,这么多年来,我还真没喝过这么美味的泉水。”
这次林建喝得很慢,似乎是沉醉在清泉水的美味中。
“对了,这水我打了好几壶,都放在大堂里呢,待会记得叫老妈喝。”
林轩提醒了几句,就回到了自己的房间,他相信,父母很快就会感受到泉水的与众不同,然后清理出身体里的垃圾。
进入神农空间,刚路过西瓜地,林轩随意地瞟了几眼,顿时他就傻眼了。
只见刚种下去不久的西瓜苗,在浇了水之后,竟然长势惊人!
无数绿油油的瓜藤附在土地上,至于有多长,林轩暂时还无法估计,他瞪大了眼睛,急忙走到地里查看。
基本上每株瓜藤上都挂着几个小西瓜,约莫有兵乓球大小,色泽翠绿鲜艳,比收藏的艺术品还好看。
林轩用力地揉了揉眼睛,又盯着西瓜藤看,害怕自己眼里都是假象似的。
“这,这不会是潭水的作用吧?”
李轩目瞪口呆,还没从震惊中缓过来,这才过了多久,半个小时,还是一个小时?
种子发芽了不说,就连果子都结出来了!
林轩第一个反应就是不可能,这完全违反了自然规律!
瓜苗的生长他是知道的,差不多要两个月才能开花,村里种的那些,还在发育呢。
但事实摆在眼前,林轩无论如何,也说不出否定的话,他只能强迫自己选择相信。
“卧槽,我这不是傻么,管他怎么回事,能发财就行了!”
林轩猛地一拍大腿,想到了关于西瓜的市场信息。
天气转热,但限于环境因素,本地农户种植的西瓜要四十多天后,才能开始收获,而外地运来的,全都是大棚西瓜,味道欠佳不说,还有可能注射了激素。
若是天气不好,本地西瓜极有可能减产,甚至颗粒无收!
这就意味着,林轩有着广阔的西瓜市场,绝对能大赚特赚,到时候还有必要担心没钱吗?
林轩的心思急转,只要解决好马路的马路的问题,以后进出也就方便了。
他已经决定了,神农空间有这么多土地不说,他也能在村子里承包土地,到时候修好水渠,全都用灵泉水灌溉,肯定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
时间往往意味着竞争力,产品稀缺的时候,价格自然就上去了,而且他这明显不是反季节产品,价格肯定还要往上翻!
不过面对发财的诱惑,林轩并没有冲昏头脑,他打算先在自家菜园子里做实验,看看结果再说。
万一灵泉水带出去之后,就没有效果了怎么办?
于是,林轩又跑到水潭边打了两桶,挑到自家的菜园子。
说干就干,林轩拿着水瓢,看到农作物就往上浇,无论是空心菜还是黄瓜西红柿,全都受到了灵泉水的洗礼。
刹那间,林轩就觉得菜园子里充满了生气,仿佛那些植株都在期待着什么。
抬手又是几瓢灵泉水,林轩倒也大方,菜园子的每个角落几乎都洒上了水。
洒完之后,林轩搬了张椅子,期待地看着眼前的果蔬,最先接受灵泉洗礼的是空心菜,不过眨眼间的功夫,所有空心菜的枝叶都舒展开来了。
旋即,灵泉水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消失,似乎是进入了空心菜的内部,全都被吸收了。
紧接着,空心菜的枝干疯狂地暴长了起来,它的顶端不断拔节,无数嫩芽从枝头冒了出来,瞬间变大变厚,完全换了副模样。
空心菜的异变,像是发起战斗的冲锋号,其他农作物纷纷效仿了起来,一个比一个恐怖,那青色的西红柿,爆炸般地膨胀起来,大小竟然堪比成熟的西瓜!
还有辣椒,由于缺水而皱巴巴的它,像是嗑了药般不要命地生长,鲜红的表皮娇艳欲滴,搭配着青翠的枝叶,美得妙不可言。
这下林轩懵了,没料到反应会这么剧烈,完全是毫无征兆地爆发,等他反应过来的时候,菜园子已经成了农作物的天堂,任何地方都挤满了红红绿绿的枝叶和果实。
无数菜叶簇拥着林轩,他坐着的椅子也被藤蔓缠绕住了,仿佛陷入了绿色的海洋。
“咕噜。”
林轩咽了咽口水,迟疑地摘下几个西红柿,打算试试口感,水果这种东西光好看能有什么用?最重要的还是味道!
擦干表皮上的水之后,林轩将一个鲜嫩的西红柿送进了嘴里,刚咬破薄薄的皮层,清凉的汁液顿时就流了出来,甜美中带着淡淡的酸涩,让人回味无穷。
“吧唧吧唧。”
快速吞咽的声音响了起来,林轩抱着西红柿大快朵颐,比饿死鬼还要可怕。
此刻,林轩的大脑一片空白,他眼中就只有西红柿,他根本不敢相信,世界上还有这么好吃的水果!
直到手里的西红柿全都被吃完了,林轩才意犹未尽地停了下来,他摸着撑得发胀的肚皮,看向菜园的目光中,迸发出浓烈的贪婪。
美味!
用灵泉水灌溉之后,园子里的作物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无论是表面的色泽卖相,还是内在的口感味道,全都有了质变。
卧槽,这灵泉水也太神奇了吧?!
林轩心头狂喜,仿佛看到了钞票如潮水般奔涌而来的画面。
过了半响,林轩才平静下来,挤出了菜园子,他对未来忽然充满了信心。
对了,菜园子的事我该怎么跟父母解释?
林轩猛地一拍脑袋,这也是件麻烦事,如果他不能讲清楚,父母肯定会以为家里出怪事了。
嗯,就说是城里的种植技术吧。
想到这里,林轩就朝着自家的地走去。
“狗蛋,别他妈给脸不要脸,这鱼塘老子要定了!”
还没过多久,林轩就远远地听到了叫骂声,走过去一看,原来是狗蛋在鱼塘边,跟村里的几个混混发生了争执。
狗蛋是林轩的发小,两人感情还算不错,只是后来林轩去了部队,这才导致他们分开。
多年未见的狗蛋魁梧了不少,身高就有一米七多,而由于常年务农的缘故,手臂上全都是鼓胀的肌肉。
按理说没人敢找他麻烦才对,可鱼塘的利润惊人,每年都有上万块的进账,村里的破皮无赖全都打起了狗蛋的主意。
这次围着狗蛋的,足足有五个,他们干的都是偷鸡摸狗的勾当,让人厌恶不已。
“不可能,这鱼塘是我的,说什么都不能给你们!”
狗蛋脸色铁青,就是不肯让步。
为首的混混凶狠地说道:“狗蛋,别不知好歹,你要是点头,我们还能给你点辛苦费,不然你就等着赔钱吧!”
“狗蛋,你要是不答应,池塘里的鱼可活不成。”
“不止是鱼会出事,狗蛋你也跑不掉!”
周围的人纷纷附和起来,大有一言不合就动手的架势。
“滚!说什么我也不同意!”
狗蛋虽然愣头愣脑的,但也不傻,这鱼塘起码值十来万,他怎么可能轻易拱手让人。
“不给你点颜色瞧瞧,你还真不知道村里谁说了算!”
狗蛋油盐不进,为首的混混顿时火了,撸着袖子就要上来打架。
“住手!”
林轩的大喝声传了过来,他要是不制止,狗蛋肯定是要吃亏的,毕竟双拳难敌四手!
“小子,你他妈谁啊,竟然敢乱吠,信不信老子剁了你!?”
看见林轩大步走了过来,染着黄毛的混混就跳了出来,恶狠狠地瞪着他。
“跳梁小丑,还不快滚!”
林轩背着双手,冷冷地扫过人群,眉眼间透露出惊人的锐利。
听到这话,所有混混都笑了起来,这可是壮哥吩咐的事,在绿水村还没人敢放肆!
“傻逼玩意,得罪了壮哥,小心死到临头!”
为首的混混指着林轩叫嚣道,在他眼里,林轩已经是个残废了,壮哥的威名不可冒犯!
“这家伙吃了雄心豹子胆,连壮哥的事都敢插手,我看他是活不长了!”
其他混混全都冷笑起来,怜悯地望着林轩。
狗蛋也心知不妙,焦急地说道:“兄弟,你的好意我心领了,快走吧,千万别冲动!”
多年未见,他显然没有认出林轩的身份。
感受到狗蛋的关心,林轩和善地朝他笑笑,示意他安心,随即又把目光转向了那群混混,“看在大家同村的份上,我只打断你们的腿!”
作为退役的特种兵,林轩怎么可能害怕几个混混的威胁!
他在边境线上消灭的外国佣兵,都能把池塘给堆满了!
在他眼里,这些小混混就跟弱鸡差不多,战斗力还不到两位数,只有挨打的份!
“小子,你找死,竟然敢威胁我,不想活了?!”
为首的混混脸色难看至极,他可是跟着壮哥混的,这十里八乡,谁敢不给他面子?
可没想到随便来个小白脸都敢出言不逊!
看林轩那瘦弱的身板,都不够他两拳打的,原本他抱着早点完事的心态,不准备节外生枝,可林轩的欠揍的表情,让他很是愤怒。
“威胁?就你这种垃圾还不配!”
林轩冷喝,言语之中满满的都是嫌弃。
这话确实不假,他从来都没把这几个混混放在眼里。
“虎哥,这小子太嚣张了,我快忍不住了。”
旁边的强壮混混小声说道,看向林轩的眼神中闪烁着凶光。
“虎哥揍他,不然以后我们没法在绿水村立足!”
周围的混混也看林轩不顺眼,纷纷扇风点火。
领头的混混点了点头,既然林轩找死,那就大发慈悲地成全他好了。
强壮混混得到了允许,狞笑着朝林轩冲了过来,挥动着的拳头,快速地在空中划出弧线,径直砸向林轩的脑袋。
林轩不闪不避地站在原地,双手依然背在身后,似乎没有接招的打算。
“找死!”
强壮混混觉得自己受到了侮辱,脚底猛地加力,速度顿时又快了三分。
“哈哈,这小子吓傻了,连跑都不会。”
“我看他是脚软了,跑不动!”
“哼,既然他敢站出来多管闲事,就要有挨打的觉悟!”
所有混混全都站着看戏,面露讥讽之色,在他们眼里,林轩很快就会成为趴在地上的死狗。
这拳力量极大,就是强壮混混自己,也未必能够接下来,他相信林轩肯定会被他打得丧失战斗力。
“废物!力气跟娘们一样,速度比龟爬快不了不少!”
林轩淡淡地看了眼,根本提不起战斗的兴趣,随意地伸出右掌,在众人见鬼似的目光中,稳稳的接住了强壮混混的拳头。
“卧槽,竟然被接住了,这小子有两把刷子,难怪敢这么嚣张!”
所有人都诧异地望着林轩,狗蛋也没想到,他会是个深藏不露的高手。
“不过他肯定强撑不了多久。”
“嗯,有道理,他就是个会点拳脚的小白脸而已。”
很快,大家便镇定了下来,好整以暇地看着场里动静。
然而半分钟过去了,强壮混混还是不偏不倚地站在林轩面前,抬着沙包大的拳头,无论怎么用力,都无法挣脱林轩的束缚。
由于用力过度,强壮混混的脸色涨红,却不能移动分毫,他只觉得被林轩握住的拳头剧痛无比,好似被巨石压着,骨骼都要碎裂了般。
他可以明显感受到,自己的拳头在缓慢地变形,能够使出的力,变得越来越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