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庸颜言是小说《万界种田系统》的角色人物,是由作者年初写的一款都市脑洞类小说。目前小说已完结,以下是小说《万界种田系统》的章节内容
酒吧的客人都走光了,小牙在那里收拾。
林庸走出了酒吧。
前几天,处理完了爷爷林永城的后事,林庸就接手了酒吧。
酒吧不大,二层楼。
一层是酒吧,二层起居,卧室。
小牙是林庸爷爷前两年收留的孩子,今年二十岁。是酒吧里的调酒师,服务员。
以后,这个世界,就是自己和小牙相依为命了。
父母十五年前失踪,爷爷前几天去世,林庸一个亲人都没有了。
令林庸安慰的是,爷爷走得很安详。
躺在躺椅上,就那么去了,非常平静。
林庸看着清澈的星空,闪亮的星子。内心突然有些悲凉的感觉。
突然,林庸看到两个人,一前一后,从远处“飞”来。
是的,飞来。
两人足不沾地,跨过一个一个屋顶。
到了和林庸隔了两个巷子的一个屋顶上,突然停了下来。看起来没有看到林庸。
林庸看清楚了,一个青衣老头,面容儒雅,留着美髯,看起来一个仙人一般。
另外一个老头穿着灰衣,有些瘦,精神矍铄,看起来有几分严肃。
青衣老头说话了,“怎么,罗忘凡,罗老头,你不跑了?”
罗忘凡说话了,“宋长歌,我今天就算扔了青灵乾宝也不会给你。”
说着,罗忘凡顺手扔出去了一样东西,这东西,好似流星,在天空划过一道优美的弧线。
待到林庸发现,这个东西竟然冲着自己而来,想要闪避已经来不及了。
那核桃大小的东西,直接撞在了林庸的额头上。
林庸脑袋一疼,直接倒地。
就看到那东西散发出一股淡淡的青色光芒,直接没入了林庸的额头。
“叮咚,符合寄宿条件……滴……与宿主绑定。”
“叮咚,万界种田系统,启动……”
“叮咚,通灵者能力,启动……”
林庸脑子里晕晕乎乎听到了这些“叮咚”的声音。
林庸咒骂道,“怎么这么倒霉?什么玩意儿,还宿主,还绑定,还万界种田系统,什么通灵者能力……”
接着,林庸晕过去了。
等林庸醒过来的时候,看到了两张面孔,不是那两个老头又是谁?
青衣老头宋长歌关切问道,“小兄弟,看到青灵乾宝了么?”
林庸双眼迷茫,摇了摇头。
什么青灵乾宝?他只知道一个东西砸来,然后自己晕了。
等等,好像砸晕自己的就是那个灰衣老头,罗忘凡。
接着,林庸怒目看向了灰衣老头罗忘凡,“你砸晕我的?我要你给我赔医药费。”
罗忘凡面上依旧严肃,“赔你医药费没有问题,你说那个东西到什么地方去了?”
林庸看着两个老头,“什么东西?”
宋长歌说话了,“算了,看来这个小子被砸晕了,根本不知道。你力气也太大了吧。随手都能把人砸晕。”
罗忘凡面上有些焦急,“他不知道谁知道呢?这里没有旁人……”
宋长歌叹了口气,说话了,“算了,看来青灵乾宝就是与你,我无缘。我们走吧。”
罗忘凡扔下了一张支票给林庸,沉默起身。
是的,拿在他手里三年了,毫无动静,怎么都没有办法打开,的确无缘。
两个老头一前一后离开了。
依旧是用“飞”的。
林庸坐起来,拿起支票看了看,一百万元。真是大方啊。
林庸拿着支票,往酒吧走去。
回到酒吧,小牙已经收拾好了一切,准备上楼,“庸哥,早点睡吧。以后爷爷不在了,我来照顾你。”
林庸鼻子一酸。
算起来小牙还比他小五岁呢。
酒吧所在的这条街道叫做梧桐巷,两年前,小牙被爷爷林永城发现,满身伤痕昏倒在了酒吧门口的梧桐树下。
林永城把小牙带了回来,看了医生,治好了伤,小牙就留在酒吧了。
这两年,林庸大学毕业了,一直在外面跑,倒是小牙比林庸更像是林永城的孙子,打理酒吧,照顾林永城。
林庸上楼,刚才床边坐稳,就听到,“叮咚,新手礼包准备好了,是否打开?”
林庸诧异了:是谁在说话?
“叮咚,新手礼包准备好了,是否打开?”
难道自己晕倒之前听到的都是真的。什么万界种田系统,什么通灵人,什么系统?
林庸今天本来就有点懵懵的。
先是见到两人在飞,接着自己被砸晕了,接着脑海里出现了什么系统,什么通灵人的,接着,老头扔下一百万走了。
林庸拍了拍胸脯:让我平静一下。
“叮咚,新手礼包准备好了,是否打开?”
“打开。”林庸咬了咬牙。
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
“叮咚,恭喜宿主,获得一百方储物空间一个,灵泉壶一个,积分一千。”
接着,在林庸惊诧的目光中,一个巴掌大小的壶出现在了林庸手中。
壶银光闪闪的,非常漂亮,上面还刻画着鸟兽虫鱼。
一看就价值不菲。
林庸摇了摇,竟然还有水,林庸小心翼翼对着壶嘴,喝了一口。
真甜啊,太好喝了。喝进嘴巴里,凉丝丝的。
水进入了肚子,升腾起了一股暖暖的感觉,五脏六腑都非常舒服。
林庸大口大口喝着。
奇怪的是,水也不见减少。
“灵泉壶可以无限制产生灵泉水。”脑子里的那个系统,就给林庸解释道。
更令林庸惊讶的是,他发现,自己的脑子里多了一个空间。
这个空间,一百方的样子。
只要心念一动,就能把东西放进去,心念一动,就能把东西拿出来。
非常方便。
林庸压下内心的狂喜。
小心抚摸着灵泉壶,然后放入了储物空间。
自己真的得到宝贝了。
想来那个两个老头说的什么青灵乾宝,应该砸晕了自己,然后不知道怎么了,进入了自己的脑子,被自己得到了。
然后开启了这个什么系统,给自己送了什么新手礼包。
还有一千积分,不知道是做什么的。
就是不知道,这个万界种田系统,还有什么通灵人能力,是做什么呢?
以后慢慢了解吧。
林庸正准备脱衣服,上床睡觉。
就听到,“叮咚,开启新手任务,请宿主前往莽荒世界指定地点,种植紫晶米。”
声音刚落,一道光芒笼罩了林庸……
林庸,“……”
林庸睁开眼睛的时候,发现自己在一片莽莽的丛林大山里面。
这里的树木,灌木,草木,比起来地球的植物,长得更加高大,繁茂。
丛林里不时传来鸟兽的叫声,莽莽荒荒,不见人踪,不闻人声。
让林庸莫名觉得有些怯。
“叮咚,请宿主在这一亩地种植下紫晶米,一年后收获,缴纳五成租子,任务完成,奖励三万积分。注意:一亩紫晶米的产量不得低于八百斤。”
林庸低头看去。
果然,周围的地上都有杂草,灌木什么的,唯独自己眼前的这块地,大约一亩的样子,没有任何植物,但是没有被锄过。
林庸苦恼了,他从小生活在城市中,别说种田了,就是看别人种田,也没有看过。
想来这里应该是什么叫做莽荒世界的异界了。
不知道小牙发现自己不在了,会有多着急。
“我要回去地球世界。我不会种田。”
“叮咚,宿主不完成任务,无法回到地球世界。”
“连工具,种子都没有,怎么种田?”林庸气恼了。
“请宿主接受任务礼包。”
“接受。”林庸气鼓鼓说道。
接着,林庸发现,他的储物空间多了三样东西。
一把锄头,一把镰刀,还有一个锦袋。
林庸取出这三样东西,好好看过。
发现锦袋里是一种紫色的稻谷。
应该就是紫晶米的种子了。
锄头拿在手里不是很轻,但是,应该很好用。
林庸坐在地上,喝了几口灵泉水,觉得身上有些力气了,开始锄地。
至少,要播种,先要锄地这点,林庸是知道的。
谁想,才锄了十几下,林庸就觉得腰酸背痛。实在是这里的地也太硬了。
“系统,有什么办法可以锄地快些。”
“叮咚,宿主可以在系统商城兑换《大力种田诀》,一百积分,修炼了《大力种田诀》,力气会很大,锄地,播种,除虫,除草,收割,会很容易完成。”
林庸又想骂娘,怎么人家修炼的都是什么《降龙十八掌》,什么《北冥神功》,自己要修炼的是什么《大力种田诀》。
光听这名字就够挫的了。
修炼起来,还是为了种田,说出去就丢人。
不过想了想,为了完成任务,“兑换《大力种田诀》。”
“叮咚,宿主兑换《大力种田诀》,积分减少一百,积分剩下九百。”
林庸总算明白系统那么好心给自己赠送积分是为了什么了。
感情是为了让自己更好种田,兑换《大力种田诀》。
顿时,一股信息流过林庸的脑海。
林庸发现,这个《大力种田诀》也够简单的。
就是五个动作:锄地,播种,除虫,除草,收割,随着这五个动作,身体内的几个经脉,灵气的流动。
系统还解释了,修炼出来灵气后,灵气鼓动,使用《大力种田诀》,种田会很容易。
林庸听了又想骂娘了。
林庸仔细在脑海里回顾了第一个图,然后学着上面的动作,脑子里默想着灵气流动的途径,然后锄地。
第一次做,动作有些生涩,但是的确舒服多了,没有那么累了。
第二次做,动作熟练了。
第三次做,体内竟然有一股灵气开始顺着图里标注的经脉,在流动。
林庸乐了,好歹,自己也是修炼出来灵气的人。
林庸不知道,《大力种田诀》虽然说是为了种田用的。
但是,修炼好了,和寻常的炼体,修炼灵气的功夫没有什么区别。
林庸能够做了三次动作就修炼出来灵气,真的大大出乎系统的意料。
林庸锄了三分之一的地,有些累了,喝了几口灵泉水,下来再锄地,发现体内灵气流动得更欢了。
林庸知道,这都是灵泉水的作用。
林庸接着锄地,也不知道是适应了,还是灵泉水的作用。
这一次,林庸只觉得,锄地非常顺畅,稍稍一使力,就锄出一大块泥土。
感觉身体,手臂,腿脚的力量非常大,体内灵气涌动,竟然非常舒服。
林庸一点也没有腰酸背痛的感觉了,感觉身体好像得到了充分的锻炼。
接着,汗水从林庸的身上流出,林庸竟然觉得酣畅淋漓。
就想这样一直锄下去。
林庸把这一亩地,足足锄了两遍,才歇气。
歇完气,喝了灵泉水,又锄了两遍。
这下,地里的泥土都被翻到了半尺厚的样子。
估计不管种什么,都能种了。
林庸坐下来,歇了歇,灌了几口灵泉水,才发现,肚子饿得发慌。
看着莽莽的丛林,林庸不自觉就不想深入。
但是,没有吃的东西,一年时间,自己绝对饿死了。
而,要找吃的,只能进入丛林了。
想了想,林庸扛上了锄头。
虽然他知道,这个东西算不上武器,但是,总比没有强。
林庸进入了丛林,正好是太阳西斜的时候。
林庸有些后悔,没有带来一些野外生活用品,自己可是有着一百方的储物空间呢。
如果带来一些野外生活用品,带来帐篷,总比现在强。
不过现在后悔也没有用了,这些东西以后都要备上。
林庸走入了丛林,还没有深入,就看到了一棵巨大的树。
这棵树,不仅比旁边的树木高大很多,树上还结着红彤彤的果子。
样子好像成熟的柿子,让人看了就心生喜爱。
但是,林庸犹豫了,不知道这果子有没有毒。
就在这个时候,一个成熟的果子落下了,旁边蹿出一只野兔,抓起果子,就啃了起来。
林庸笑了,看来没有毒了,不然野兔不会吃的这么欢快。
林庸爬上了树,摘了一个果子,“好甜,太好吃了。”
酸酸甜甜的,脆生生的,好像地球上的苹果,但是比苹果好吃多了。
“红灯笼,这儿一个,那儿一个……”林庸给这个果子起名叫做红灯笼。
记得地球上,有一种柿子,名字就叫作红灯笼。
林庸把能摘到的果子都摘了,放进了储物空间。
还不知道能不能找到其他食物,这果子,可能是未来很长时间的食物储备。
摘了大约一千多个果子,林庸下了树。
就在林庸转身的时候,看到了一双绿油油的眼睛。
竟然是一只野狼。
这个世界的野狼比地球上的野狼大了三分,正瞪着绿油油的眼睛看着林庸。
林庸内心开始打鼓。
种田还有生命危险,就知道这个系统不靠谱。
非要把自己弄来异界种田。
不能在地球上好好种田么?
林庸抓着锄头,高高举起,开始和野狼对峙。
野狼看着林庸手里的锄头,还有高涨的气势,似乎也有些犹豫。
野狼瞪着绿油油的眼睛看着林庸,林庸看着野狼。
不知道过了多久,林庸举着锄头的手臂酸了。
林庸暗自骂到:不知道这野狼为什么还不退去。
就在林庸稍稍闪神之际,野狼突然就扑了上来。
林庸咬着牙,不自觉按照锄地的动作,身体内的灵气竟然鼓动起来,对着野狼就锄了下去。
接着,林庸看到锄头碰到了野狼的头。
林庸暗叫一声不好,谁不知道狼是铜头铁骨豆腐腰。
如果这一锄头锄到腰上,绝对让野狼不好受。甚至可能直接杀死野狼。
但是,锄到野狼的脑袋上,谁知道结果会怎么样。
野狼绿油油的眼睛似乎也露出一丝嘲讽。
林庸也不管了,使出了最大的力气。
“噗嗤”……
令林庸惊讶的是,锄头竟然直接把野狼的脑袋锄成了两半。
还是顺着最坚硬的头盖骨。
顿时,野狼倒下了,鲜血,脑浆流了一地,让林庸看着,觉得很恶心。
林庸竟然抓不住锄头了,直接一屁股坐在了地上,开始喘着粗气。
过了大约五分钟,林庸才有力气起身。
林庸寻思着,估计是《大力种田诀》发挥了作用,让自己很容易使出了大力,把野狼脑袋锄成了两半。
接着,林庸拿起了锄头,稍稍又在野狼的半拉头盖骨上锄了一下。
又是“噗嗤”一声。
林庸恍然,看来这锄头非常锋利,也是一个原因。
没有想到,系统给的锄头都这么好用。
林庸不知道的是,系统给的农具,都是千炼钢不说,使用很高明的锻造之法来锻造的,加入了多种珍稀材料。
就是世人口中的神兵也不及。
毕竟,系统出品,必属精品。
林庸小心翼翼摘了一些草叶,擦干净了锄头,接着,拿出了镰刀,剥下了野狼的皮。
狼肉不好吃,林庸宁可吃果子,也不吃。
但是,狼皮是好东西,处理干净了,可以当褥子,当被子。
自己要在这里呆一年,肯定用得上。
林庸做这些事情的时候,没有发觉,在树丛后面一双金黄色的眼睛,看着林庸。
看看林庸,看了看林庸的锄头,镰刀,悄然退去了。
赫然是一只黄黑条纹的老虎。
林庸剥好了狼皮,扛着狼皮,又捡了些柴禾,出了丛林,回去了地里。
到了地里,看到自己翻好的地,林庸莫名感觉到一阵安稳。
林庸烧起了篝火,铺上狼皮,坐在狼皮上,啃起了果子。
周围有阵阵夜枭的叫声,听起来有些渗人。
倒是虫子的鸣叫,带给林庸一些平静。
林庸,“系统,这里到处是猛兽,我怎么睡觉呢?而且,以后田里的庄稼长出来了,鸟兽也会来破坏。我总不能时时刻刻看着?”
系统,“叮咚,有灵田护罩,三百积分,可以把鸟兽阻挡在护罩外面,使用年限一年。”
林庸又想骂娘了:有这样的好东西,不知道早拿出来。不过又要花积分了。
这才一天时间不到,自己就花了四百积分。
不知道这一千积分够不够花。
“兑换灵地护罩。”
“叮咚,宿主花费三百积分兑换田地护罩,积分减少三百。”
林庸的储物空间出现了一个巴掌大小的带小网的东西。
林庸拿了出来,按照系统说的,扔向了天空。
顿时,那个东西迎风而长,直到把一亩地都笼罩住了。
笼罩住了,闪耀了一下光芒,接着,就看不见了。
林庸伸手触摸,根本触摸不到,而且,他自己进出田地也没有什么问题。
但是,鸟兽的确被挡在外边了。
林庸看到一只鸟飞到这里,好像被一层透明的东西给挡住,直接落下了。
这只鸟,捉摸半天,才绕路飞走了。
真是好东西。
林庸终于能安稳睡觉了。
第二天,林庸是被鸟雀清脆的叫声唤醒的。
山林看起来更美丽了。
到处是苍翠欲滴的树木,一阵阵薄似轻纱的薄雾在山林间飘渺。
直把山林装扮得如同仙境。
林庸这个时候,才有闲情逸致看了看自己脚下的这块地,看看周围的环境。
这块地地处半山腰一块平坦的地面上。
下面,上面都是山林。
周围都是崇山峻岭,没有人烟。
林庸突然想起来一个问题,庄稼是需要浇水的,这里半山腰,到什么地方去弄水?
林庸刚刚问出系统这个问题,就被系统嘲笑了,“你不是有灵泉壶么?灵泉壶里的灵泉水,用之不尽,而且,灵泉水浇灌紫晶米,最好不过了。”
林庸恍然。
啃了三个果子,有力气了,林庸开始播种。
既然只有一亩地,系统给的紫晶米种子也不多,林庸自然要细细打算了。
在地的边缘,留出来一块,作为自己的起居,睡觉,活动的地方,其他地方都播种了。
小心翼翼把紫晶米放下,盖上土,然后浇上一点灵泉水。
做这些动作的时候,林庸也按照《大力种田诀》里所示,继续修炼。
现在,林庸已经体会到了《大力种田诀》的好处。
连野狼都能对付,还有什么对付不了呢?
一个上午就播种完了。
林庸竟然不怎么觉得累。
看着播种好的田地,一股自豪感油然而生。
林庸坐在给自己留出来的起居地,喝灵泉水,啃果子。
这里的风景真的很好,空气也很好,如果不是四无人烟,如果不是没有什么娱乐,真的是隐居的好地方。
林庸吃饱喝足,决定再去丛林里看看。
最主要的是,人不能整天吃果子,还需要吃些肉食,补充蛋白质。
林庸扛着锄头走入了山林。
还没有走多远,就发现了一个蜂巢。
稍稍割开,就有蜂蜜流出来。
真是好东西。
以后,泡水喝,烤肉的时候也可以涂抹上去。
可惜没有盛放的器具,只能用的时候来割点了。
继续往前走,林庸又发现了几棵花椒树。
林庸采摘了不少,放进了储物空间,准备回去磨成粉,作为调味料。
现在就缺少盐了。
走过一片山头,林庸看到了一片盐地。
上面有不少随着露水凝结而成的盐巴。
但是太粗了,需要经过除杂质后再次结晶析出,才能得到细盐。
林庸手头根本没有工具。
令林庸惊讶的是,在这块盐地上,生长了一种植物。
这种植物好似兰花,但是没有兰花那么大,就是矮矮的,长着长条形,狭长的叶子。
这植物的叶子上,露水蒸发过后,竟然留下了一层淡淡的细盐。
林庸品尝了一下,和地球世界,家里吃的盐没有什么区别。
林庸高兴了。
刚好口袋里还有一个装口香糖的塑料小瓶子,林庸都用来收集这种盐了。
至于这种没有见过的植物,林庸起名叫做盐草。
有盐了,有蜂蜜了,有花椒了,林庸觉得,自己可以做出味道不错的烤肉了。
继续往前走,看到了野鸡,兔子,林庸用锄头打了一只野鸡,一只兔子。
只要一锄头下去,野鸡的头就被斩断了。
一锄头下去,兔子就拦腰被斩断了。
林庸找了一些藤蔓,捆好野鸡,兔子,拎着就往回走。
在离田地不远的山林里,林庸发现了一条小溪,以后洗漱,清洗食物都可以来这里了。
林庸用镰刀,剖开了野鸡,野兔,清理干净,清洗干净,又捡了一些柴禾,就回去了。
回到了自己的田地里,一股安稳的感觉油然而生。
林庸生起来了篝火,把野鸡,野兔用树枝穿好,抹了顺路带回来的蜂蜜,抹了盐,开始烤了起来。
花椒还没有磨成粉,但是被林庸捏碎了,也撒在了上面。
过了一会儿,烤肉香味就出来了。
混合了蜂蜜,盐,花椒的味道,喷香扑鼻。
不管是兔子,还是野鸡,看起来油光发亮,油脂不停滴落在火堆上,发出“滋滋”的响声。
林庸也就是大学的时候,和同学去江边烧烤的时候,自己烤过东西,以前,以后从来没有烧烤过东西。
所以,最后,烤得稍稍有点糊了。
但是,味道也不错。
林庸都不知道,自己的饭量竟然这么大,两,三斤的野鸡,七,八斤的野兔,竟然一口气吃完了。
吃完饭,又啃了一个果子,作为饭后甜点,消消腻,林庸躺在狼皮褥子上,觉得生活再也没有这样自在,美好了。
瞬间,林庸都忘记了,自己是地球人,是文明人……
禾苗三天后长了出来,绿色中泛着紫色,看起来特别喜人。
林庸问过系统了,需要不需要建造水田。
系统让他兑换了《紫晶米种植方法》,又花费了五十积分。
积分只剩下五百五十分了。
林庸看了看这本《紫晶米种植方法》。
紫晶米说起来是米,实际上和寻常的米是不同的。
根本不需要建造水田。
只需要在灵气充沛之地,种植下去,每日浇灌灵泉水就好。
自然,除虫,除草的事情也是要做的。
尤其是一种叫做灵蚜虫的虫子,最喜欢紫晶禾苗带有甜味的叶子。
上面林林总总还有不少对紫晶米的介绍。
林庸才知道,紫晶米是灵米的一种。蕴含有充沛的灵气。
长期食用,可以提升实力。
尤其是对武者,对修真者来说。
而且,相比较起来其他灵米,紫晶米没有残渣,没有毒害,灵气充沛,价值更是高昂。
……
林庸悠然自得过了一年的野人生活,终于紫晶米成熟了。
《大力种田诀》,除了收割的动作,其他动作都修炼圆满了。
现在,林庸健步如飞,只要把灵气运动到腿部,就可以跑上几十公里不喘气。
而且速度非常快。
林庸的力气,也增大了很多。
只要运动灵气在手臂,千斤的石头,林庸也能举起。
现在林庸使用锄头,也使出来了经验,拿着锄头,对准任何物体,锄下去,不管什么东西,都能被他拦腰锄断。
就算是巨石,也不例外。
这一年,林庸还打到了三只野狼,一只老虎。
野狼皮,老虎皮都被剥下来,成为了林庸的被褥。
野狼肉,林庸没有要。
倒是老虎肉,吃了几顿,剩下的,林庸都放入了储物空间,准备以后慢慢吃。
现在的林庸,长成了络腮胡子,头发也披在了肩部,衣服破破烂烂,看起来真像一个野人。
看着沉甸甸的稻穗,林庸笑了,总算一年的辛苦没有白费。
第二天,林庸就开始收割了。
早早收割完了,早早完成任务,早早回去地球世界。
自己一年没有回去,不知道小牙该有多着急。
那个孩子,什么事情都闷在心里,但其实十分重情重义。
林庸花费了一整天的时间,收割完了稻谷,然后,林庸懵逼了,要脱粒啊,没有工具。
难道,自己学着那些古人,用甩的?
“叮咚,净谷器,一千积分一个,可以让谷物变成米,变成面。附送灵石三块。”
林庸想骂娘了,自己根本连一千积分都没有好不好。
系统,“可以预支宿主一千积分,需要加十分之一的手续费用。”
林庸就知道系统不会那么好心。
但是,也没有办法了,想要尽快交任务,只能如此了,“预支一千积分。兑换净谷器。”
“叮咚,宿主预支一千积分,兑换净谷器,需要交纳一百积分的手续费用,宿主积分还剩四百五十分。”
顿时,林庸看到一个半米见方的东西,摆放在了自己面前。
这个东西,上面是一个锅一样的东西,据系统说,只要把稻谷放进去就好。
下面有一个出口,出来的就是处理干净的紫晶米。
如果是麦子的话,出来的就是面了。
旁边还放了三块灵石。
净谷器是用灵石来驱动的。
林庸安装好了灵石,把稻谷一点点倒入了上面的锅,启动了净谷器。
林庸一边倒入稻谷,净谷器下面一边产生了紫色的紫晶米。
紫晶米,颗颗晶莹,看起来漂亮极了。
林庸早在地下铺上了树叶,确认紫晶米不会沾染泥土。
最后,垒得小山一样高的紫晶米完全被处理好了。
林庸说话了,“交任务。”
“叮咚,宿主种植一亩紫晶米,亩产一千二百斤,任务完成,缴纳六百斤的租子,积分增加两万九千。”
林庸就看到,紫晶米一下子少了一半。
不知道被系统弄到哪里去了。
打开系统界面,自己的积分现在是两万九千四百五十分了。
增加了两万九千积分。
林庸小心翼翼把剩下的紫晶米都收入了储物空间。
这里是六百斤紫晶米,足够自己吃上一段时间。
林庸一拍脑袋,竟然忘记留些种子了。
系统,“各类种子,可以用积分在系统商城兑换。”
林庸看了看,一袋紫晶米的种子,可以种植一亩地,也不过需要一百个积分。
看了看这片山林。
山林还是那么美丽,那么苍莽,似乎和林庸刚刚来到的时候,没有什么区别。
但是,林庸在这里生活了一年了。
溪水旁边有几颗大石头,进入丛林,有几棵大树,林庸知道得一清二楚。
转眼就要离开了,林庸竟然有些依依不舍。
甩掉这些情绪,林庸,“系统,回去地球世界。”
一片光芒闪过,林庸出现在了自己的卧室。
看样子,是下午四,五点的样子,也是秋天。
林庸拿起手机,顿时目瞪口呆。竟然,竟然才过去了一天时间。
接着,巨大的欢喜充溢了林庸的胸口。
一天时间,还好吧,小牙应该也不会太担心。
估计也不会有什么事情发生。
就在林庸这样想的时候,突然听到楼下传来了一阵喧闹的声音,还夹杂着小牙愤怒的叫喊声音。
林庸连忙下楼。
下楼一看,就怒火中烧。
就看到,一个年轻男人带了十几个人,正把小牙压在了地上,使劲拳打脚踢。
小牙奋力挣扎着,但是没有用。
对方人太多了。
小牙根本挣扎不开。
林庸脑子一热,也没有顾及对方人多,上去,抓住一个踢小牙的小子,直接拎起,就丢开了。
顿时,所有人目瞪口呆。
因为,林庸抓起那小子,好像无物,直接把那小子丢开了十几米。
林庸没有停顿,继续,抓起欺负小牙的一个人就丢起,抓起一个就丢起。
直到小牙身边没有一个人。
而十几米外,五,六个男人趴在地上,“哎呦,哎呦”喊痛。
领头的那小子笑了,“原来你是大力士。”
林庸说话了,“明哥,不知道我这间酒吧,还有小牙什么地方得罪您了?”
是的,领头的是明哥,在这一带鼎鼎大名。
手下有几百个兄弟不说,还有好几个场子,都是赚钱的生意。
在黑白两道,人人都要给些面子。
明哥笑了,“林庸,你是读过大学的,是文人,和我们这些人不一样。我敬重你,对你爷爷也是。但是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这个你看看。”
“这个邓牙,不说你在什么地方,也不联系你,我手下弟兄着急了,才会如此。”
林庸接过一看,顿时愣住了。
竟然是一张借据,上面写了欠款三百万元,如果还不上,就拿酒吧来抵押。
底下写着爷爷林永城的名字。
林庸惊呆了,拉起了小牙,“真的是爷爷借的?”
小牙点了点头,“是的,是爷爷借的。”
林庸脑袋都懵了,三百万元,家里根本拿不出来这么多钱不说,不知道爷爷借这么多钱来做什么。
但是,现在,显然不是问小牙的好时机。
林庸说话了,“三天,三天后,我会还钱的。怎么样?”
明哥笑了,“没有问题。三天后,如果你还不上钱,我就来接手酒吧了。我的场子又可以多一个了。你力气这么大,我不介意你来我的场子打工。”
说着,明哥一挥手,带着他的人离开了。
林庸看着乱乱糟糟的酒吧,看着小牙身上的伤痕,也是无奈了,“小牙,爷爷借这么多钱做什么了?”
小牙支支吾吾。
林庸接着说道,“还不赶快说,还要拖到什么时候?”
小牙点了点头,说道,“其实借了二百三十万,其他都是利息。”
林庸点头,“接着说。”
“爷爷借这些钱,是雇人去非洲打听阿姨,叔叔的下落。不过雇的那人,据说也没有回来。”小牙说道。
林庸呆愣在了那里。
父亲,母亲,十五年前在一座非洲遗迹失踪,林庸从来都没有想过父亲,母亲会安然无恙回来。
没有想到,爷爷竟然雇人去打听父母的下落。
看来,爷爷比自己的期许还多一些。
林庸叹了口气。
虽然在心里觉得,爷爷是乱花钱,但是爷爷过世了,而且,思儿心切,林庸说不上什么。
现在,只能想办法凑足三百万元了。
故人酒吧是爷爷留下的,也是爷爷的念想,父亲的青年时期,自己的童年时期,都是在这里度过的,不可能给别人。
可是,三百万元,自己哪里去弄呢?
林庸开始苦恼起来。
小牙看着林庸,“庸哥,你这一天到什么地方去了?怎么一下胡子,头发长这么长?还有衣服怎么也乱乱糟糟的?”
林庸才想起来,自己一副野人的样子,“我上去洗澡,刮胡子,换衣服。”
小牙连忙说道,“庸哥,我给你做些吃的。”
林庸点了点头。
上楼洗澡,刮胡子,换了衣服,看起来干净了很多,林庸才下楼。
突然想起来紫晶米还没有吃过了,不如做出来,让小牙也吃吃。
林庸下楼,看到小牙正在炖肉。
爷爷在的时候,林庸回来,小牙就会炖一锅肉,里面猪蹄子,猪耳朵,五花肉都有,小牙再炒两个菜,爷孙三个人,喝点酒,好好吃一顿。
林庸拿出了紫晶米。
看到紫晶米,小牙惊讶了,但是也没有问。
林庸小心翼翼淘好了紫晶米,然后放入电饭煲里,加入了灵泉水。
过了没有多长时间,紫晶米做的饭就散发出来了浓郁的米香。
林庸,小牙都抽着鼻子。
很快,肉炖好了,小牙也炒好了两个素菜。
一个素炒油麦菜,一个醋溜莲花白。
小牙把肉,菜盛好,放在了桌子上。
林庸也打开了电饭煲。
这紫晶米饭,也太美了吧,一粒一粒看起来晶莹剔透,好像上好的紫水晶,漂亮极了。
林庸给自己盛了一碗,给小牙盛了一碗。
小牙闻着喷香的米饭,忍不住,就使劲往嘴巴里刨了两口。
林庸看着小牙,目瞪口呆,顿时说不出来话了。
就看到小牙脸上,手上的伤痕,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愈合了。
而且,光洁亮丽,根本看不出来那里受伤了。
小牙看着自己的手臂,摸了摸自己的脸,也是目瞪口呆,“庸哥,这个是神米吧,怎么吃了,伤都好了呢?”
林庸笑了,“就当是神米吧。别说出去。记住,闷声发大财。”
小牙木然点了点头,“知道了,庸哥。”
林庸小心翼翼夹起了一筷子米饭,放进了嘴巴里。
天哪,简直太好吃了。
吃在嘴巴里,糯糯的,香香的,唇齿留香,还带着一股甜丝丝的味道。
味道真的太好了。
林庸从来没有吃过这样好吃的东西。
这还不算,最主要的是,吃完了胸腹之间升腾起了一股淡淡的灵气。
散发在四肢百骸。
让身体都暖和起来,舒服起来了。
林庸修炼了《大力种田诀》,不过体内的灵气一直不见增长,就卡在了一层境界。
但是,林庸估计,整天吃这个灵米,过上三,五个月,自己就能突破到二层。
是的,《大力种田诀》有三层。
一层不过是能够不费力种田而已。
二层可以一日锄地,播种百亩良田,或者照顾,收割百亩良田不觉得累。
三层就好像人形机器,一日锄地,播种千亩良田,照顾,收割千亩良田不觉得累。
到了三层境界,基本上就算脱离了人的范畴了。
普通人谁能做到这点呢?
想到这里,林庸又气馁了。
看看,人家都是飞天遁地,手撕虎豹什么的,自己是种田。
林庸日常也喝灵泉水。
但是,没有修炼灵气的功法,灵泉水就好像寻常进入体内的灵气一样,进入身体了,就慢慢散逸出去了。
在体内存不住。
而紫晶米的灵气,是可以在身体内存住的。
林庸一吃,就感觉出来了这点不同。
林庸和小牙你争我抢吃了起来。
猪耳朵很好吃,猪蹄子也很好吃,还有五花肉,炖的酥烂,在嘴巴里都融化了。
稍稍浇一点汤汁在紫晶米饭上,就着紫晶米饭吃,简直太香了。
还有素炒油麦菜,醋溜莲花白。
就着米饭吃,菜的清香,沾染了紫晶米饭的清香,几种清香,相得益彰,简直太好吃了。
林庸从来不知道,油麦菜,莲花白可以这样好吃。
两个小伙子,都是年轻人,本来饭量就大,现在饭菜如此好吃,你争我抢,很快,一盆肉,一锅饭,两盘菜都吃完了。
吃完了,两人一起洗刷,收拾了。
林庸就要出门,“小牙,不用等我,整理整理酒吧,到了时间,就开门营业。我去看看,能不能凑出来三百万。”
小牙点了点头。
林庸想过了,那个罗忘凡罗老头还给了他一张一百万的支票,算下来,就是还需要二百万。
毕竟,自己从小生活在这个城市里,除了上大学的几年,离开了这个城市,其他时候,都在这个城市里生活。
朋友,同学一大堆,应该还是很容易凑出来二百万的。
林庸出门了。
首先去找了一个名叫做任墙的高中同学。
任墙家里条件不错,自己还开了好几家的公司,据说是高中同学中,最有身家的人。
林庸给任墙打了电话,两人约好在钟楼的长岛咖啡馆碰见。
林庸在咖啡馆等待了半个小时,才等到了任墙。
任墙胖乎乎,挂满油光的脸露出弥勒佛一般的笑容,连连说着抱歉的话,说他太忙了,所以来晚了。
林庸自然不会在意,在高中的时候,一起踢球,一起逃课的好哥们,难道会在意这点小事情。
林庸也没有拐弯抹角,直接开门见山,说了爷爷欠人三百万元的事情,然后想问任墙借二百万元。
顿时,任墙的笑容就有些僵硬。
接着,任墙开始推脱,“我最近公司资金链也很紧张。我还在外面欠了三千万的债,实在是没有能力再拿出来二百万了……”
说了一大堆,就是不愿意借钱给林庸。
林庸的心就慢慢就冷了。
高中时候,他们坐前后桌,一起逃过课,一起喝过酒,一起泡过女孩子……
任墙读大学的时候,学习压力太大,大二的时候,还曾经抑郁过一段时间。
放了寒暑假,回到东安,林庸隔三差五去看望任墙,陪着任墙。
本来,他以为,年少时候,年轻时候的友情,是坚固如铁的。
但是,没有想到,开了好几家公司,身家几千万,甚至上亿的人,连二百万都不愿意借给自己。
最后,任墙说,他和客户还有约会,就顶着弥勒佛一样的笑脸,告辞了。
林庸只是淡淡点了点头。
喝完了面前的咖啡,林庸也起身了。
下来,林庸又找了两,三个高中同学,问这些同学也没有借来钱。
一来,可能是别人手头的确紧,二来,关系不是很近,别人也不放心借钱给林庸。
林庸的心越来越冷。
本来,以为二百万算不上什么。随便凑凑,就能凑出来。
结果,别说是二百万了,就是二十万,也没有人愿意借给林庸。
林庸心情郁闷,去找了一个名字叫做吴克的同学。
这个吴克,家里条件不是很好,下面还有一个弟弟,一个妹妹,都在上学。
父亲瘫痪在床上,母亲是一家工厂工人。
根本无力供养弟弟,妹妹。
弟弟,妹妹生活费,上学的钱,从吴克读大学时期,就落在了吴克身上。
吴克大学毕业后,做着苦逼的程序员,辛辛苦苦,整天熬夜加班,一个月的薪水才一万多点。
林庸找吴克,不是要找吴克借钱,而是想随便聊聊。纾解纾解郁闷的情绪。
吴克看到林庸情绪不佳,问了起来,林庸把欠了三百万元债务,今天找好几个同学借钱,没有借到的事情说给了吴克听。
吴克期期艾艾,“林庸,这几年,我省吃俭用,存了三十万,本来是要用来结婚的,既然你急用,先拿去用吧。回头还我就好。”
林庸的眼角微微有些湿润。拍了拍吴克的肩膀,“放心,二百万,我还是能凑出来的。大不了,把龙湖那套房子卖了。你的钱,好好存着,你也该娶媳妇了。”
说着,林庸告别了吴克,离开了。
走到了梧桐巷的巷子口,林庸看到了一个意想不到的人。
看到这个人,林庸兴奋了。
老头很有钱,看看能不能再榨出来点钱。
总归,不让老头吃亏就好。
是的,老头就是罗忘凡,罗老头。
罗老头依旧穿着灰色的衣袍,蹲在梧桐巷口,和一群老头在看人下象棋。
东安这样的闲人很多,但是,罗老头会出现在这里,出乎林庸的意料。
下棋的是一个中年人,一个老头。
两人,林庸经常看到,没有事情了,就会在梧桐巷口下象棋。
旁边围观的也多是附近的居民。
林庸上前,罗老头就看到了林庸。
罗老头愁眉苦脸,虽然看着下棋,但是感觉心思并没有放在下棋上。
罗老头拉着林庸走到一边,“你那天,当真没有看到青灵乾宝?”
林庸摇了摇头:自己的确是没有看到,只是被砸晕了。
罗老头捋了捋胡子,“哎,我把梧桐巷找了不下十遍了,还是没有找到。”
接着,罗老头像是发牢骚,又像是自言自语,“师父说过,我突破的契机就在这青灵乾宝上,如今丢了,看来我今生突破无望了……”
“哎,你又不是修炼者,给你说这些你也不懂……我给你说这些做什么……”
林庸想着怎么从老头身上榨些钱,随口问了一句,“那你怎么才能突破?”
罗老头说话了,“需要大量服用灵物,比如灵米,灵泉水这些。”
林庸想了想,看起来是从口袋里,实际上是从储物空间,抓住了一小把紫晶米,“这个东西,你看你用得着么?”
罗老头看到林庸手里的紫晶米,顿时眼睛就瞪圆了,“紫晶米,竟然是上好的紫晶米。你从什么地方得来的?说,你是不是得到了青灵乾宝?”
林庸皱了皱眉头,“得到又怎么样,没有得到又怎样?”
反正青灵乾宝都进入了自己脑子里,都绑定了,还激活了万界种田系统,不可能还给这个老头了。
把自己杀了,都没有办法给他了。
这个老头看起来也不像是会随便杀人的人。
所以,林庸一点也不怕。
谁想,罗老头盯着林庸看了十几秒,然后摇了摇头,叹了口气,“算了,终究与我无缘。以后,我不会给别人说起的,你也不要随便给人说起。总归,有些好处,你别忘记我就好。”
“这个紫晶米,不知道你有多少?一斤,我出一百万的价格买下。”
林庸吞咽了一口口水,一斤一百万,他的储物空间里可是有六百斤呢,那岂不是价值六个亿了。
看到林庸没有说话,罗老头着急了,“只要有三斤这样的紫晶米,我就能踏足更高境界了。你到底有多少,够不够三斤?”
林庸说话了,“黄金你有没有?”
林庸经常要去异界,在多数世界,黄金是硬通货,林庸想要储存一些。
罗老头点了点头,“一斤紫晶米,一百两金。没有问题。”
林庸试探着问,“你到底要多少?我怕我这里多了,你要不下那么多。”
罗老头急了,“你有多少,我要多少。就是你有一百斤,我也全要了。还是这个价钱。”
林庸内心暗暗感慨:真是有钱人。一百斤就是一个亿了。
看这罗老头不像说谎的人,应该真的可以拿出来。
林庸点了点头,“我有十三斤,三斤,我要三百万华夏币,还有十斤,我要千两黄金。”
罗老头瞪大了眼睛,“你不骗我?你真有十三斤?”
有了十三斤紫晶米,罗老头不仅可以很快踏足更高境界,下来一个境界,只要食用紫晶米来修炼,也不需要其他资源了。
说着,罗老头还抓住了林庸的手,似乎林庸不拿出来十三斤紫晶米,就不放开林庸。
林庸点了点头,“真有十三斤,你放开我,跟我回去酒吧,我给你取。”
罗老头高兴了,拍了拍林庸的肩膀,“小子,我就知道你不是常人。以后要还有紫晶米之类的东西,别忘记我。要知道青灵乾宝可是我给你的呢。”
林庸撇了撇嘴巴:明明是你丢掉不要的好不好。
不过想到,马上就有千两黄金,三百万华夏币,林庸很高兴。
终于放松下来,不用担心欠债的问题了。
林庸,罗老头肩并肩往酒吧走去。
酒吧已经开门营业了。
这个时候客人还不多,小牙看到林庸,连忙上前,“庸哥,借到钱了么?”
林庸笑了,“钱的问题不用担心了。”
说着,林庸带着李老头进入了酒吧后面的厨房,“你等等,我去给你拿。”
说着,林庸拿了一个塑料袋,拿了弹簧秤,上楼了。
到了自己的卧室,林庸从储物空间拿出来了紫晶米,称了十三斤,放在了塑料袋里,接着下楼了。
罗老头坐在厨房的餐桌旁边,不知道想些什么。
林庸把一袋紫晶米给罗老头,“喏,十三斤,你可以称称。”
罗老头仔细看了看塑料袋里的紫晶米,用手掂量了一下,“没有问题。我知道你小子不会糊弄我的。钱,黄金,明天上午给你送来。”
说着,罗老头抓着塑料袋,闪身离开了。
林庸出去给小牙帮忙了。
调酒,林庸不会,但是林庸可以做服务员。
酒吧的人渐渐多了起来。
放着轻松的蓝调音乐,灯光也是偏灰蓝色的,让人感觉很放松,带着一股淡淡的伤感。
这个酒吧,一个月的利润不过十万左右,一年也就是一百万。
的确算不上多。
但是,如果欠了二百万的外债,两年内还清,还是很有希望的。
所以,林庸到现在都不明白,为什么任墙不愿意借给自己二百万元。
还好,现在不用担心钱的问题了。
林庸对系统更加好奇起来。
他的新手任务,就是种植紫晶米,本来以为就是奇特一点的米,没有想到价值竟然这么高。
看那个罗老头还一副欢欢喜喜,好像占了便宜的样子。
就在林庸胡思乱想的时候,一个客人进入了酒吧。
这个客人,身材高大,猛然一看似乎是华夏人,仔细看看,从他高耸的鼻梁,稍稍带点宽阔的脸部轮廓可以看出来,他是一个混血儿。
估计还蕴含有欧罗巴人种的血脉。
这个人找了一个安静的角落坐下。
林庸上前,“先生,想要喝点什么?”
这个人看了一眼林庸,“林庸?”
林庸疑惑点了点头。
“我是来专门找你的。”这个人说道。
林庸看着这个人,林庸确信,自己从来没有见过这个人。
甚至这个类型的人都没有见过。
这个人,竟然知道自己的名字,知道自己的这间酒吧。
那人继续说道,“我叫张沃伦,我有一些你父母的东西要交给你。”
林庸的脑袋“轰”的一声就炸开了:这个人有自己父母的东西。难道说,自己的父母没有死,还托这个人带来了东西?
连张沃伦这个中西结合的名字,都没有在意。
林庸结结巴巴,“我父母在什么地方?为什么不来找我。为什么托你带东西?”
张沃伦看了一眼林庸,“你父母失踪十五年了……”
林庸愤怒了,“那你说我父母托你带东西给我。”
张沃伦有些无奈,“你误会了。不是你父母托我的,是我发现了你父母的一些东西,带回来给你。”
林庸面上神色有些冷,“你到底是谁?”
张沃伦笑了,“我就是我啊,张沃伦,你爷爷花钱雇我去找寻你父母。”
林庸失望了。
本来以为是有了父母的消息,谁想还是一场空。
林庸平静了平静心绪,坐下来,“小牙,来两杯血腥玛丽。”
接着,林庸看向了张沃伦,“也就是说,你进入了我父母曾经进入的那个遗迹,发现了他们的……遗物?”
张沃伦摇了摇头,“我没有发现你父母的尸体。但是的确发现了一个包,肯定是你父母的。”
说着,张沃伦从背后的双肩大背包里,拿出了一个两个巴掌大小的挎包。
林庸接过。
上面用红线绣着LQ,YZ四个字母,之间还有一个红色的桃心。
是父亲林清,母亲应昭的名字缩写。
加上那个桃心,是他们独家标记。不可能错的。
林庸打开挎包。
里面就放了一包餐巾纸,还有两样东西,看起来有些奇怪。
一个是透明的立方体,里面有一滴鲜红的,看起来好像血液的东西。
那东西,还在慢慢流动。
带着一股妖异的感觉。
还有一个是青铜色的,好像钱币一样的东西。
正面是篆体写了三个字“通灵者”,背面是一副白描一样的山川河流图案。
张沃伦说话了,“别看了。这两样东西,我找很多人看过,鉴定过,都没有什么结论。总之,好像不是这个世界的东西。”
张沃伦接着给林庸讲述了这两样东西的分析结果。
那个透明立方体,坚硬无比,堪比钻石。
根本无法打开。
里面的东西,看起来像是血液,但是不可能是人类的血液。
因为用分子探测仪,探测到,血液里面的活性很高,人类的血液根本不可能有那么高的活性。
还有那个徽章一样的东西,组成复杂得根本不是仪器能探测出来的。
张沃伦接着说道,“这两样东西,也不知道是你父母原先就有的,还是在遗迹中得到的。反正是你父母的东西,我就给你带回来了。也算对得起你爷爷雇佣我的二百三十万元了。”
林庸看着张沃伦,“真的没有一点有关我父母下落的线索么?”
张沃伦摇了摇头,“开始是有些线索的。但是后来,好像你父母凭空消失了,什么线索都没有了。太奇怪了。”
林庸点了点头,“谢谢。”
“不客气。”
这个时候,酒上来了。
林庸沉默灌了一口酒。
血腥玛丽火辣辣的味道,充溢了林庸的胸口。
林庸是有些怨恨父母的。
林庸的父母都是考古学家。
当初,他们要去那个非洲遗迹的时候,林庸不过十岁。
而林庸的爷爷是反对他们去的。
至少反对他们两人一起去。
结果后来,他们依旧两人去了,然后一去不返。
丢下了林庸,丢下了林永城。
林庸得到父母失踪的消息,根本不相信。
每天放学,都站在梧桐巷的巷口等待父母,等待了三个月。
直到一天下雨了,淋了雨,还发烧感冒了。
后来,爷爷的一通话,让林庸没有再继续这样的行为。
爷爷林永城说道,“阿庸,他们不回来,你还有爷爷啊。你可不能丢下爷爷啊。”
说着林永城就哭了,几十岁的人了,哭得好像一个孩子。
林庸也哭了,从那个时候,林庸就发誓,以后不再提起,不再想起狠心的父母。
张沃伦一口气喝完了血腥玛丽,“好了,我走了,这杯酒,就算你请的了。”
“好的。”林庸点了点头。
张沃伦背起了很大的双肩背包,离开了。
林庸也一口气喝完了剩下的血腥玛丽,收拾了两个杯子,然后上楼了。
到了楼上,林庸打开了那个挎包,拿出了两样东西,在手里摩挲。
就在这个时候,林庸突然感觉房间内阴冷很多,抬头看去,差点叫出声。
就看到一个满身是血,手臂,腿脚骨头都不正常扭曲的人,或者说鬼,出现在了林庸面前。
那个鬼,似乎迷迷糊糊的,看着林庸,指了指那个青铜色的徽章一样的东西,“要……”
林庸平静心情,“你要这个东西?”
“要……”
林庸拿着徽章上前,平举起来。
那个鬼马上上前,伸出了扭曲得不成样子的鬼手,摸上了那个徽章,脸上露出沉醉的神色。
似乎,非常舒服的感觉。
林庸也感觉,徽章产生了一种异样的感觉,流过自己的身体。
好像微小的电流,麻麻的,酥酥的。
林庸有些奇怪。
林庸收回了手臂,也从鬼手里收回了徽章。
顿时,那个鬼,鲜血淋淋的脸上露出了不高兴的神色,“要……”
还撅起了嘴巴。
林庸估计,这个鬼,生前应该是挺好看的一个少女。
不知道为什么会死得这样惨。
看样子,受了挺多罪。
就在林庸准备把两样东西都收入储物空间的时候,突然一个身影窜了过来。
伸手就要抓林庸手里的那个透明立方体。
林庸怎么会让他抓走呢?这个可是父母的遗物。
林庸迅速把两样东西收入了储物空间。
那身影见到林庸手里的东西不见了。
竟然伸手抓住了林庸的脖子,“说,那东西,在什么地方?交出来,不然我杀了你。”
林庸感觉掐住自己脖子的手,越收越紧,而林庸快要喘不过气来了。
林庸也看到了这个男人。
这是一个四十多岁,胡子拉碴的男人。
男人的眼睛竟然是奇异的血红色。
看起来,特别可怕。
林庸暗恨,自己太没有经验,一招被人制住了。
如果有锄头在手,自己不会这么狼狈。
但是,现在,想这些都晚了。
林庸正在想,要不要拿出那个立方体,来救命的。
就在这个时候,就看到那个鬼的身体,散发出来了滚滚的阴冷气息,然后喊了一声,“滚……”
那眼睛颜色诡异的男人看了一眼那个鬼,大惊失色“竟然是九冥阴鬼……”
接着,就看到那个鬼,不管不顾,冲上前去,就要咬那个男人。
男人丢下了林庸,退后一步,然后从卧室窗户逃走了。
林庸松了口气。
暗暗想到,九冥阴鬼是个什么鬼?为什么那个男人会如此害怕。
林庸看着这个鬼,面上露出柔和的神色,“谢谢。”
“抱抱……”
说着,这个鬼就伸开扭曲的不成样子的手臂,抱住了林庸。
顿时,林庸感觉到一股阴冷的气息笼罩了自己。
但是,这股阴冷的气息并不邪恶,也没有侵略性,就是那样围绕了自己。
接着,林庸看到鬼面上露出了满足的笑容,好像她抚摸那个徽章时候一样。
非常舒服的感觉。
抱了大约十几分钟,林庸说话了,“我有些冷了……”
鬼放开了林庸,“每天……抱抱……抱抱……”
林庸点了点头,“好的,每天给你抱十分钟。”
鬼点了点头。
林庸接着说道,“你住在这附近么?”
鬼摇了摇头。
林庸问道,“那你住在什么地方?”
鬼又摇了摇头。
林庸问了好几个问题,鬼都是摇头,林庸看出来,这个鬼估计还迷糊着呢,问不出来什么。
也就不问了。
林庸说话了,“给你起个名字吧?”
“有……名字……”
林庸笑了,“叫什么名字?”
“九黎儿……”
“真是个好听的名字。”
林庸准备睡觉了,看着九黎儿,“你睡觉么?睡在什么地方?”
九黎儿说话了,“不用……睡……看着你……免得……坏人……来……害你……”
林庸笑了,“那我睡了。”
林庸洗漱了,打开了被子,就准备睡觉了。
林庸确信,自己父母留给自己的都是了不得的东西。
不管是那个徽章,还是那个放了一滴血液的立方体。
看看,到自己手里还没有一个小时,就有一个人来抢了。
一个鬼找上门了。
林庸半夜起来去卫生间,着实被待在角落里的九黎儿吓了一大跳。
任谁半夜看到了鬼,还是样子那么可怕的鬼,都会觉得可怕。
林庸拍着自己的胸脯,“会习惯的。”
这个免费的保镖,可是很难找的。
第二天,林庸还在睡觉,就听到了罗老头的声音,“臭小子,快开门,给你送东西来了。”
林庸起身,看了一眼,九黎儿竟然在白天也可以现形,不过是在房间的阴暗角落里。
看来,就是不能见到阳光。
林庸从卧室窗户探出头,“罗老头,等等,我马上下楼去。”
说着,林庸简单洗漱了一下,穿上衣服,就下楼了。
打开了酒吧的门,打开了防盗门。
就看到罗老头站在门外,门口还停了一辆面包车。
罗老头说话了,“把东西搬进屋子里。”
车上下来了两个小伙子,开始从面包车后车厢搬东西。
搬了一个大箱子,看起来挺重,应该是黄金了,还有一个手提箱,估计是三百万的华夏币。
搬入了厨房,两人就出去了。
罗老头到了厨房,坐下,随手给自己倒了杯水,“对了,小子,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呢?”
林庸笑了,“我叫林庸。”
罗老头点了点头,“那个,紫晶米,还有没有?再卖给我一些。”
林庸连连摇头,“没有了,真的没有了。”
林庸知道紫晶米能够提升实力,如果不是急需,也根本不会卖给罗老头。
现在,急需的金钱,黄金,都有了,自然不会再卖出去。
何况,他现在也只剩下五百多斤了。
罗老头面上露出失望的神色,“那以后有好东西了,别忘了我。价钱好商量。这次,我就要回去闭关了。我有一个侄子,叫做罗辉,你要是有事情了可以找他。”
说着,罗老头留下了一个名片。
是他那个叫做罗辉的侄子的。
林庸看了看,这个罗辉也颇有身份,竟然是一家集团公司的董事长兼总裁。
罗老头离开了。
林庸打开了箱子。
一个箱子放的都是黄金,一两一两的,放了一千块。
还有一个箱子,放的都是华夏币。
数了数,正好三百万。
林庸把黄金放入了储物空间。
以后,这些黄金都是在异界行走的本钱。
系统不靠谱,自己要给自己多准备些东西。
接着,林庸数了五十万华夏币,放入了储物空间,以备急用。
这个时候,小牙也下楼了。
林庸把箱子里的二百五十万元,还有罗老头开始给的一百万的支票,都交给小牙,“剩下的五十万,你拿着,作为流动资金。”
小牙想要把那五十万给林庸,林庸没有要,让小牙拿着。
小牙最后只好收下了。
两人开始一起做饭。
林庸蒸米饭,小牙炒菜。
小牙炒菜比林庸炒的好。
林庸依旧拿出了紫晶米,灵泉水做米饭。
虽然,紫晶米,灵泉水珍贵,但是,现在,在这个世界上,只有小牙一个亲人了,再珍贵的东西也没有亲情珍贵。
而且,听系统说,就算是不修炼的寻常人,经常吃紫晶米,喝灵泉水,身体会很好,少生病不说,还延年益寿。
其实林庸也踅摸着,等有机会了,也教小牙修炼。
问题是,《大力种田诀》听名字,林庸都不好意思教给小牙,怕小牙笑话自己,竟然修炼这样的功夫。
紫晶米饭很好吃,小牙炒的菜也很好吃。
两个小伙子,你争我抢,把一锅米饭,五盘菜,一盆汤,都干完了。
林庸说话了,“小牙,你在家里,看好家。我出去有些事情。”
小牙点了点头,“放心,庸哥,我会看好家的。”
林庸还真有些事情。
他准备去户外用品商店,买顶帐篷,买些户外需要用到的装备。
上一次,去异界前,没有任何装备,在异界吃了一年的苦。
睡了一年的露天觉,风吹日晒,苦不堪言。
这次一定要准备充分了。
林庸开上了自己的皮卡就出门了。
这辆皮卡,是为了进酒方便买下的。
平时,就是他和小牙开。
林庸到了南门外的一家户外用品商店,停了车。
这家户外用品商店,在东安很有名。
只要是旅友,没有不知道这家店的。
林庸买了一堆东西,帐篷,毡毯,应急灯,套锅炉灶,手电筒,瑞士军刀……
总共花费了五万多块钱。
买完了东西,林庸把东西都放上了皮卡后车厢,然后开车回去了。
到了梧桐巷,把车子停在了酒吧外面,看看没有人,林庸就开始把车里的东西,往储物空间收。
秋天已经到了,酒吧外面的梧桐树叶子都红了。
看起来分外缤纷。
林庸记得,爷爷林永城最喜欢在秋日阳光灿烂的午后,泡杯茶,然后坐在躺椅上,在树下看书。
爷爷林永城什么书都看。
尤其喜欢看哲学书,还有小说。
他说,喜欢看哲学书,因为哲学书带着对世界最本质的思考。
喜欢看小说,因为小说揭示了人间百态,人情冷暖。
看着一个个小说里的故事,看着小说里的人物浮现在脑海里,好像自己也经历了那些。
林庸看着梧桐树发呆。
突然,看到一个绿油油的脑袋,从树枝中,冒了出来。
林庸吓了一大跳,随即,林庸感觉到了一股非常阴冷的气息,从自己的卧室散发出来。
林庸知道,是九黎儿发现不对了,然后散发出来了身上的气息。
那绿油油的脑袋,看起来是一个老头的样子。
因为头发是绿色的,所以看起来绿油油的。
面上虽然没有皱纹,但是给人很老的感觉。
老头抬头看了看林庸的卧室窗口,“老夫我没有恶意。你不用那样……”
果然,九黎儿的气势慢慢收回去了。
老头跳了下来。
林庸想要笑了。
老头看起来不过三尺高,不仅头发是绿色的,胡子也是绿色的,穿着一件看不出来颜色的破旧袍子,五短身材。
老头对着林庸拱了拱手,“大人,我就是这梧桐树的树灵。看着大人您从小到大。”
林庸惊讶了,“梧桐树真的有灵?”
老头点了点头,“我叫做阿梧……大人,以后若是有什么事情,尽管吩咐。”
林庸纳闷了,不知道为什么几十年不现身的梧桐树灵,今日会现身呢?还称呼自己大人?
林庸待要好好问问,阿梧连忙说道,“大人,有人来了,我回去了。”
说着,阿梧跳上了梧桐树,消失了。
林庸看到,小牙从酒吧里出来,“庸哥,你回来了。”
林庸点了点头,“回来了。对了,小牙,以后,我可能会有什么事情离开几天,可能来不及给你打招呼,你看到我不见了,别慌张。我很快会回来的。”
小牙点了点头,“知道了,庸哥。”
两人进入了酒吧。
小牙在厨房看电视。
林庸上楼了。
林庸真的很想修炼修炼《大力种田诀》,但是,想到《大力种田诀》里的怪异姿势,还是作罢。
林庸上楼,就看到了九黎儿。
“抱抱……要……抱抱……”
林庸上前,九黎儿抱住了林庸。
林庸感觉到一股阴冷的气息包围了自己。
但是,很安心,很安稳。
抱了十分钟,九黎儿放开了林庸。
林庸又拿出了那个徽章,还有那个立方体。
想了想,林庸划破了自己的手指,滴了一滴血液在立方体上。
立方体毫无反应。
似乎还有些嫌弃林庸的血液,直接让林庸的血液滑落。
林庸叹了口气,终究,这个东西,不知道该怎么用。
慢慢来吧。
接着,林庸滴了一滴血液在那个徽章上。
顿时,徽章散发出来耀眼的青色光芒,笼罩了林庸。
徽章开始在空中转动。
“通灵者”三个篆体的字,好像活了一样。
而徽章后面的那副图案好像也饱满了起来,不再给人线描的感觉,竟然好像立体的图画。
接着,徽章直接奔向了林庸的左臂,形成了一个淡淡的青色印记。
“获得青铜徽章,通灵者一层封印,揭开。”
顿时,林庸感觉这个世界不同了。
他好像能听到风的呼唤。
好像能够感觉到世界的呼吸。
他似乎听懂了梧桐树的低语。
原来,梧桐树这样摇曳他的树枝,是因为他快乐。
原来,梧桐树那样摇曳他的树枝,是因为他郁闷。
林庸看向了九黎儿。
他也感觉到了九黎儿的情绪。
现在,九黎儿带着几分小心翼翼,带着几分欢喜,看着他,似乎,似乎想要靠近他,想要拥抱他。
林庸笑了。
走上去前去,拥抱住了九黎儿。
依旧是那么冰冷,但是这冰冷之中多了几分亲近的感觉。
似乎,他们是天生的亲人一般。
就在林庸享受这美好的感觉的时候,突然一道光芒笼罩了林庸。
“艹,又要我去异界。”林庸咒骂道。
林庸睁开了眼睛,看到的是一片江南水乡的样子。
不远处是蜿蜒的小河。
近处,是一片片的田地。
有些种植了水稻,有些种植了青菜,有些种植了瓜果。
就是不知道,这是什么年代。
“叮咚,请宿主接受任务,在地球平行世界三百三十三号,种植紫玉豆角(注:这里所说的豆角,指的是寻常所说的四季豆,一指长的那种,不是几尺长的那种)。紫玉豆角成熟,需要缴纳五成作为租子。任务完成,奖励三万积分。”
接着,在林庸的储物空间,出现了一个锦袋,林庸拿出来,打开,就看到了紫玉豆角的种子。
紫玉豆角真的很漂亮,一颗颗,好像紫色的玉石雕琢而成的。
林庸问了,“在什么地方种植。”
系统传给林庸一副地图。
林庸按照地图所示,走了过去。
“艹……”林庸又想骂娘了,这块地根本不是无主的。
地里搭了架子,种植了西红柿,黄瓜苗不说。
在这块地的旁边,还有三间房子,一看就是地主人的。
这次任务麻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