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茉陆长征是小说《小炮灰在七零,燎的军官宠上天》的角色人物,是由作者言蹊云浅写的一款年代类小说。目前小说连载中,以下是小说《小炮灰在七零,燎的军官宠上天》的章节内容
1971年9月。
黑江省双山市清溪县,红旗公社,陆家村大队。
一群人叫叫嚷嚷的往河边跑去。
河里,一个穿绿军装的男人,正揽着一名溺水的女子奋力的往岸边游。
“那好像是新来的苏知青,怎么掉河里了?”
“不会是受不了干农活,跳河了吧?”去年,隔壁公社就有个知青受不了劳动的苦,跳河了。
“别瞎说,我们大队今年可是要评先进大队的,要是有知青跳河,说不定就没了。”
“对对对,我这破嘴。苏知青只是不小心掉河里了……”
若评上了先进大队,她去娘家走亲戚也有面儿。
“幸好支书家老三回来撞上了,不然等我们跑过来,只怕人都没了。”
“救上来了!救上来了!哎呦,怎么看着好像没气儿了?”
“不会吧?这可怎么是好?”
有些胆大的走前了一些,然后又赶紧退了回来。
“真没气了!可怜呦,还这么年轻……”
军装男见女人已经没了气息,赶紧对她进行抢救。
“哎,陆长征你怎么摸人家苏知青的胸,这不是耍流氓吗。人死了还不让人清白的走……”一个方脸大婶大喊。
“放你的狗屁,我长征哥这是在救人,见义勇为懂不懂。人家可是光荣的人民解放军,怎么会耍流氓。”
刚才帮忙一起把人拉上来的青年大声反驳。
过了一会儿,见陆长征还一直在按人胸口,方脸大婶又忍不住了:“这救人也不用摸这么久吧?别不是看人家苏知青长得漂亮,占人便宜。”
“翠花婶,你不懂就别乱说,这叫胸外按压,公社领导和卫生院的医生都说过的,这能救人。”
陆长征顾不得理会周遭的争议,见女人一直没有反应,皱了皱眉,最后还是低头对她进行人工呼吸。
“哎呦,怎么还亲上了?”翠花婶惊叫。
现场瞬间一阵哄乱。
……
苏茉迷离间,觉得整个人窒息的厉害,头疼欲裂,耳边各种声音嘈杂闹哄。
就在她觉得自己要到极限时,一股气流从喉间涌入肺部,苏茉猛地咳嗽起来。
大量的水也随着咳嗽,从她的口鼻涌出。
苏茉还没来得及为能呼吸感到高兴,无边的黑暗便席卷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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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苏茉醒来,已经是两天后了。
这两天,她脑中一直像放电影一样,播放着一段陌生的记忆,让她一直浑浑噩噩醒不过来。
终于,那段记忆好像跟她融为一体了,苏茉这才挣脱桎梏,醒了过来。
苏茉睁开眼,入眼所见,粗糙简陋而又陌生。
一间不算大的房间,里面有三张半新不旧的病床。水泥底的地面,墙虽是白墙,但看着有些发黄,质感也很粗糙。
墙上挂着伟人画像,旁边还写了“边建设,边生产,确保人民健康!”之类的标语。
苏茉看着这明显属于那个特殊年代的装饰,再结合那段记忆,以及昏迷前听到的听到那些话,苏茉推断自己应该是穿书了。
穿到了早前看过的一本古早大女主创业文里,还狗血的穿成了开局就嘎的女炮灰苏茉。
书中女主杨素云,是一个勤劳智慧,有胆识的新时代女性。在改革开放之初,抓住机遇,果断辞职下海,敢为人先,努力拼搏,最终发家致富,成为首批富起来的人。
富起来的杨素云,不忘回馈祖国,先后在各地办厂,带领一大波人脱贫致富。同时还大力捐资办学,在大学设立奖学金,在贫困地区建学校,是远近闻名的爱国女企业家、女慈善家,获得多项省级、国家级荣誉称号。
书中除了写杨素云艰苦创业的过程,还有她与高官丈夫龚烨的感情纠葛。两人先前因误会而离婚,一对有情人分道扬镳。最后在男二的帮助下,两人消除误会,复婚后,幸福恩爱的度过余生。
总之,就是女主杨素云通过自己的努力,最终爱情事业双丰收,并获得无数荣誉的故事。
本来是一篇挺励志的创业文,但书中有一大败笔。
就是女主杨素云下海创业的启动资金,来自她死去的好姐妹苏茉。可以说,如果没有那笔资金,杨素云没那么容易成功。
杨素云成功后,对帮助过她的人都心怀感激,每次有媒体采访,都要把帮助过她的人拉出来感谢一番,但却只字未提过给她启动资金的苏茉和苏家,除了偶尔在记忆中拉出来回忆一番。
这点,也是当时许多读者不认同的,认为作者这里没有处理好。以杨素云感恩的性格,不应该一句都不提苏茉。
苏茉是海市人,祖上是红色资本家,父亲苏廷谦是大学教授,母亲莫玉蓉是食品厂主任,自己也是纺织厂的宣传干事。
苏茉的祖父苏仲黎在抗战时期,就开始秘密资助如今的政党。在建国后,更是积极响应国家公私合营的号召,把大量的资产无偿捐献给国家,是受过多位重要领导人接见的红色资本家。
苏茉的伯父苏廷德更是在年少时就加入当今政党,一起参加革命,如今在桂省某军区任师长一职。
按理来讲,这样的家庭,苏茉又是独女,不应该下乡来的。
但奈何如今情况特殊,苏廷谦一着不慎被人陷害,被停职调查。眼看情况越来越不好,苏廷谦为免波及女儿,登报与女儿脱离关系后,迅速托关系把女儿安排到乡下去当知青。
苏茉就这么在慌乱中跟着新一批的知青下了乡。
知青们到的时候,正值当地秋收。
苏茉一个城市娇娇女,哪里适应得了这种强力的体力劳动,再加上又担忧着父母,内外焦灼之下,熬了大半个月终于病倒了。
实在撑不住后,跟大队长请了半天假去公社卫生院开药。
恰巧这时又收到了杨素云写来的信,得知父母被判了下放改造。苏茉大受打击,一路头重脚轻的走回去,在过桥时一下没稳住,便一头栽进了河里。
在原书中,苏茉就这么香消玉殒了。
杨素云在收到公社的电报后,悲痛欲绝,当即奔到乡下来替原主这个好姐妹收尸。
在整理原主遗物的时候,在皮箱夹层中,发现了不少钱票和两本巨额存折,以及海市几栋洋房的房契。
苏父苏母后来得知了女儿的死讯,悲痛欲绝,在牛棚没熬两年也跟着去了。
原主的大伯,也因为多次替弟弟一家奔走,被对手抓住机会攻讦,最后也受了牵连被下放了。
等拨乱反正后,回到原部队也没了之前的位置。后来遇上战争,原主大伯为立功,父子三人申请去了前线,最后都死在战场上。
苏家家破人亡后,原主留下的东西自然就成杨家的了,女主要下海创业的时候,便拿那些钱当了启动资金。
本来到这里,杨素云也勉强能说得上是善有善报。
但书中,女主有个骚操作。就是每次取得了成绩后,都要把苏茉从记忆中拉出来对照一下。每次还要留下这么一句“想当初苏家何等辉煌,如今却家破人亡”的话。
苏茉不知道女主是什么心态,但作为一个跟苏茉同名同姓的人,苏茉是有些膈应的。
最搞笑的是,在书的番外,女主父亲弥留之际,忏悔中说出了苏家出事是他举报的,但他的本意只是想给好友苏廷谦一个教训,没想到会被人抓了空子陷害,最后让苏家家破人亡。
想到这里,苏茉的拳头硬了。
真是岂有此理!
她不管书中如何,现在她成了苏茉,那杨家就休想再占老苏家任何一点便宜。
原主的家人,她也会当成自己的家人,好好守护。
她记得,原主父母下放的地方,就在隔壁大队,离陆家村大队,不过隔了一座山而已。
到时候她想办法,定期给他们送些粮食物资过去。只要熬过这几年,一切就都会好的。
想起之前看过的穿越小说,穿越者都会有金手指。
苏茉忽然有些兴奋,不知道她有没有金手指呢?
苏茉先是在心中默默的呼唤系统,呼唤了半天,没有任何回应。
看来系统这类的金手指,她是没有的。
苏茉又看了看两只手腕,摸了摸脖子,翻了翻衣服的口袋,就连枕头底下和病床旁的柜子也找了,也没发现什么类似传家宝之类的东西。
看来什么种植空间、修仙空间之类的,也是跟她没关系了。
苏茉又试着感应了一下看有没有什么随身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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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有空间!!!
只是这空间,里面的东西怎么那么眼熟?
好像似乎就是她自己的空间,只是比之前小了好几号。
再认真一探。
里面那堆东西,可不就是她在末世挣的那点可怜的家当。
所以,她的金手指就是她的异能?
神果然诚不欺她!
求人不如求己,还是自己靠谱!
苏茉心下稍定,既然空间异能跟过来了,那木系异能应该也来了吧?
苏茉感应了一下,果然感受到了一股微弱的能量。虽然很微弱,但苏茉还是激动的热泪盈眶。
她的木系异能啊,她最重要的老伙计,让她在末世安身立命的所在。
苏茉的空间异能是末世三年后才觉醒的,但木系异能,却是一开始就觉醒了的。
她就是靠着这木系异能,才得以在末世存活这么久。
她的木系异能,是变异种植向的,催生植物的速度比其他木系异能者都快,而且同类型的种子,她催生的产量也比别人高。
所以,基地建立后,她便呆在基地里,在基地农业部谋了个种植师的工作。闲暇时,也催生一些粮食蔬菜水果售卖,日子过的说不上富足,但也算安稳。
唯一的缺点就是战力不强,不然这次丧尸围城,她也不至于被嘎。
不过嘎了也好,这不就穿书了。
这个年代虽然穷了点,但大环境安稳,没有到处都是吃人的丧尸和怪物。也不用时刻提心吊胆,提防那些秩序崩坏后会“吃人”的同类。
这样和平的年代,可不要太幸福。凭她苏茉的能力,一定能过得很好。
至于不适应,难融入的问题,对苏茉来讲,那是不存在的。
在末世见惯了生死,能重活一次,她已经很高兴了,哪里还会挑剔。
而且还时髦的穿了一回书,就是多少人都没有的经历。
苏茉最大的优点,就是她乐观知足,从容坚韧的性格,否则也不可能在末世存活十来年。
末世开始时,她只有14岁,一夕间面对父母惨死,社会颠覆的重大变革,不够坚强,是活不下去的。
确定异能就是自己的金手指后,苏茉便开始思索起以后来。
融合了原主的记忆后,她就已经把自己当成原主了,开始筹划着如何在这个年代让自己和老苏家活的更好。
身份的问题,她肯定不能太过高调,这几年还是安稳一点好。等这几年一过,国家改革开放了,那时才是大展拳脚的时候。
作者写这本书的时候,挺尊重时代背景的。
对于学了历史,又看了不少年代小说的苏茉而言,改革后有哪些赚钱的机会,她不要太清楚。
苏茉一边回想,一边在心中默默计划。
首先,主角一般都会有主角光环的,为免被主角光环影响,再次被炮灰掉,她最好不要跟杨素云联系。
其次,就是照顾父母的问题。
她在末世过得也一般,空间里面的物资并不多。粮食这些,她有异能,倒是不用担心。但日用品,她空间里的与这个时代差太远,许多都不能拿出来用。
她记忆中,原主下乡的时候,除了钱票和衣服,几乎没带什么东西。所以,要添置的日用品还不少。
她也不清楚清溪县的情况,东西也不知道能不能一次性买齐。
买东西暂且不说,东西要送到牛棚,也不是那么容易的。
送新的肯定不行,还得手工做旧。
而且,牛棚那地方是存不住东西。她送粮食的时候,每次都不能多给,不然父母没地方放不说,被人发现又是一项大祸。
这些事情,都是需要耗费时间去做的,这样一来,她在知青点就很不方便了。
她得想个办法从知青点出来,最好是自己建一个房子或者在村里租一个空房子自己住。
不过,目前知青点住的还很宽敞,远不到拥挤的地步。没有合适的理由,大队长恐怕不会批。
她得好好想个办法。
还有,就是大伯的事情。得赶紧写信让他别再奔走,免得被人钻了空子。现在大伯可是他们老苏家的靠山了,绝对不能倒。
有他在,以后若有机会可以提前运作回城,也会容易许多。
时间紧,任务重,要做的事情还挺多,她得尽快好起来。
苏茉运起微弱的异能,在周身循环了一圈,疲乏的身体瞬间感觉好了许多。
她的木系异能虽是种植向的,但含着极强的生机,虽然不能替别人治疗,但调理自身还是没问题的。
可惜,她的木系异能,好像从六阶变成刚觉醒的状态了。
六阶的时候,她可以一次性把一颗苹果种子催生到结果三次。但刚觉醒的状态,催生一颗青菜,估计都需要三四次才行。
这太耽误事儿了,当务之急,还是要先升级异能。
她空间里还有些晶核,但都是高阶的,并不适合刚觉醒的异能用。幸好她的木系异能是变异的,可以通过吸收植物的生机来获得能量。
如此,她只需找机会偷偷吸收一些植物的生机,然后再多使用异能,木系异能便能慢慢升级。
空间异能,她暂时还不知道该如何升级。不过刚觉醒的空间,也有一个房间大小,她目前也没多少东西,暂时还是够用。
等以后再找找,看有没有什么方式能让空间异能也升级。虽然她的空间不能进人,但她的空间是静止的,储存食物最好不过。
就在苏茉思索的时候,门外传来一阵脚步声和一个女人的声音。
“三哥,我跟你说,她要是今天再不醒,我可管不了她了,我也只请了两天假。”
随着声音,病房的门被推开,一男一女从门外走了进来。
男人身高腿长,目测185往上,穿着一身绿军装,长的很帅,气场也很强大。男人的五官线条干净硬朗,剑眉星目,是那种一接眼不是特别惊艳,但看一眼就忘不了的那种。
还挺合苏茉的眼缘。
女人身量也不矮,估计有170,穿着格子衬衣配黑裤子,编着两条麻花辫,是这个时代很受欢迎的装扮。女人浓眉大眼,长相比较英气,很符合这个时代的审美。
“哎,苏知青,你醒啦?”陆小兰进来,见苏茉在病床上坐着,赶紧走上前把她扶着靠好。
“感觉怎么样?饿不饿?我给你带了粥,大米熬的,老香了,你一会儿喝点。”
苏茉感激地对着陆小兰笑,“谢谢,这两天麻烦你了。”
她虽然没醒,但还是有些知觉的,知道这两天一直有个女孩在照顾她。
“不用客气,大家都是革命同志。我叫陆小兰,我爹就是大队的支书,这是我哥陆长征,是他把你从河里救上来的。”
“谢谢你,陆同志。”苏茉赶紧道谢,这可是救命之恩呐。
“不客气。”陆长征微点了头,把手上拿着的饭盒放到桌子上,随后又出去了。
“你烧了两天没醒,可把卫生院的医生愁坏了,再不醒,估计要把你送县医院了。”陆小兰快人快语。
“给大家添麻烦了。”这种时候,嘴巴甜点,积极道歉就对了。
可不是添麻烦么,队里忙秋收,都没人手照顾她,让她三哥看顾一下,最后不还得她请假来照顾。
心中这样想,但陆小兰嘴上却说着暖心的话。
“秋收是挺累人的,你刚来,适应不了也正常。下次太累了,可得跟大队长说,让他帮你换一个轻省一点的活,不然累出病来,既花钱又耽误挣工分。”
陆小兰一边说,一边把饭盒打开,拿起桌上的碗舀了半碗粥。
米饭的香味飘来,苏茉饿了两天的肚子立刻“咕咕”叫了起来。
苏茉不好意思的微红了脸。
陆小兰把粥递给苏茉,笑道:“快吃吧。两天没吃东西了,肯定饿了。”
苏茉刚端起粥,门口又传来脚步声,陆长征带着医生回来了,苏茉只得把粥又放下。
医生给苏茉量了体温,确定她已经退烧后,便让她收拾收拾,可以出院了。
这年头,农民挣点钱不容易,一般病了都是自己用土方,熬不过才会来卫生院开点药,住院的很少,所以公社卫生院的病床,时常都是空的。如今正值秋收,就更不用说了。
医生也是个明白人,能出院的都不会让人留着。
等医生离开后,苏茉三两口把粥喝了。准备起身的时候,忽然发现自己还穿着松松垮垮的病号服,不禁赧然。幸好原主胸不大,不然就尴尬了。
“小兰,你知道我的衣服在哪吗?”苏茉微含着胸,有些尴尬的问。
陆小兰把刚才带来的布袋子递给苏茉,“在这呢,我都给你洗干净了,你快换上吧。”
说完,和陆长征一起出去了。
苏茉打开布袋,发现里面的衣服都被整齐的叠好,闻着还有淡淡的肥皂香味。
苏茉拿起最上面的白衬衫,果然在下面发现了文胸。
这个时代,国内是没有文胸卖的,这文胸是原主用侨汇券在海市友谊商店买的,进口货,贵的很,一件都要十来块钱。
苏茉很快把衣服换好,白衬衫黑裤子,外加一件灰色的列宁装上衣。
黑江省9月底气温已经很有些清凉了,对于原主这样从海市来的南方人,这样穿是很合适的,就是看着不像干农活的。
苏茉还在列宁装的口袋里,发现原主那天剩下的八块五毛钱,都晾干折好放在口袋里了。
原主那天出门,带了一张大团结和几张票,开药花了几毛钱,然后又去国营饭店买了几个大肉包子,剩下的钱和票都揣口袋里。药和肉包子打水漂了,剩下的钱她本来也没抱希望的,想不到竟然还在。
桩桩件件,都可见陆家兄妹的人品,是个值得相交的人。
苏茉换好衣服后,便和陆家兄妹一起去收费处结算住院费用。
住院两天,一共花了十三块四毛三分,主要是苏茉昏迷这两天,输了生理盐水和葡萄糖。这个年代,输液的费用可是不低的。
苏茉有些尴尬的看着陆家兄妹,“那个,能借我5块钱吗?我回去就还给你们。”
原主下乡,是带了不少钱票的。不说苏父塞给她的那两本存折,就是现金都有一千多。卖工作卖了八百元,加上她自己原本剩的两百多块,她统统都带来了。
陆长征从军装口袋中掏出5元钱,递给苏茉。这个时候的5块钱,是炼钢工人版本的。
5元钱
苏茉这时才留意到陆长征的军装是四个口袋的,想到这个时代的特色,苏茉微挑了下眉,看来还是个军官。
只是看着挺高冷的,不太爱说话,估计在书中,是个高冷帅军官的人设。
苏茉道谢后,接过钱,把住院费给结了。
三人一起出了卫生院,陆小兰骄傲的指着身后的卫生院道:“我们公社的卫生院气派吧?比县医院也没差多少,十里八乡头一份。别的公社,卫生院都是两间土胚房,但凡病的重一点,都得去县医院,我们公社就不用。”
苏茉看着身后青砖白墙的卫生院,点头:“确实气派。”
当初苏父托人安排她下乡,也是费了心思的。要是红旗公社不好,她也不会到这里来。
“好了,我家去了,你跟我三哥一起回大队吧。”陆小兰摆摆手,准备走了。
“啊?你不回大队?”苏茉诧异。
“不回。”陆小兰摆手,“我已经结婚了,婆家就在公社这边。”
陆小兰今年20岁,年初结的婚,丈夫是公社干事,她自己也在公社供销社工作,婆家房子也是在公社这边,平时只是休息的时候回大队看看爹娘。
“啊?那真是太麻烦你了。”苏茉没想到,陆小兰都嫁人了,还来照顾她。
“哎呀,不用这么客气,都是革命同志,我不过几步路过来的事。我在供销社上班,到供销社买东西可以来找我。”陆小兰摆摆手,利落的走远了。
剩下苏茉和陆长征,气氛一下子沉默了下来。苏茉正想着如何搭话的时候,陆长征率先开了口。
“走吧,我驮你回去。”
说着走向停在一旁的二八大杠。
陆长征大长腿一跨,直接在自行车上坐定,示意苏茉上车。
苏茉应了声,立刻跳上了自行车后座。
陆长征大长腿一蹬,自行车“嗖”一声就走了。
苏茉吓得赶紧抓紧后车架,坐定后才想到,这个时代,貌似只有处对象,才可以坐男同志自行车后座的。
呃……
她现在跳下去还来不来得及?
不过,在别人眼中,她现在还是个病号,应该没什么问题。
这个年代,名声对女人可很是重要的。
名声坏了,不仅要面对流言蜚语,还要面对各种二流子的骚扰。人们可不会同情你,他们只会说,苍蝇不叮无缝的蛋。
不管什么年代,女人总是格外的艰难。
说到名声,苏茉忽然想起,她昏迷前迷迷糊糊听到,好像有人说陆长征摸她,毁她清白之类的……
苏茉一阵头疼。
糟糕!她这是一开局就要面对艰难模式?
她要用什么办法,才能让那些农村大婶子们相信她没有被毁了清白,不要传她流言……
就在苏茉思索的时候,微风中传来陆长征的声音。
“我救你的时候,做了一些急救措施,村里已经有了一些风言风语。”
“你要是愿意,那我们就结婚。”
“啊?”苏茉吓了一大跳,差点从自行车上蹦下来。
这是什么绝世大好人?救了人还带娶的。
“农村不比海市,这里村民思想比较落后。你当时已经没呼吸了,我只能对你进行心肺按压和人工呼吸,在村民们看来,你就是被我摸了亲了,已经没了清白。”陆长征解释。
陆长征并不是一个循规蹈矩的人,不然也不可能短短七年,就从一个毫无背景的农村小伙,混到如今副营的职位。
他不会因为村民的几句流言,就随便娶一个女人,他要是不愿意,别人拿枪指着他都不行。
虽然他这次,就是回来相看的。
但实际上,在进病房前,他都没有要娶苏茉的想法。不是他不负责,而是他并不认为自己救人有错,也不想滋长这种救人沾了对方就得娶的愚昧风气。
陆长征今年24岁了,他自己是不急着结婚的。但他爷年纪大了,近两年身体越来越不好,上次写信,说想在闭眼前看到他成家。
陆长征佩服的人没几个,他爷就是其中一个。老爷子是参加过抗战的老兵,因伤残退了下来,陆长征去当兵就是受他影响。
既然是老人家的心愿,他愿意去满足,所以他回来相看了。家人也给他找好了人选,只等相看后满意,就去领证结婚。
对方他也知道,是文工团的,他在部队见过几次。对方应该是对他有意,他对对方倒没什么特别的感觉,但要结婚也不是不行。在家人看来,他们也是极合适的。
他本来也以为,他会和那个文工团的女兵相看后就结婚。
但,他推开病房门后,他的想法就变了。
推开门的刹那,那个娇美的女人坐在病床上,脸上都是狡黠的灵动,看到他们进来后,错愕的微微睁大了眼。
那一刻,陆长征的心弦动了。
这样一个娇俏灵动的人,若是被流言侵扰,该多让人心疼。
想到她可能会被村里的流言逼到崩溃,可能会被村里的二流子骚扰,陆长征忽然不能接受。
于是,经过深思熟虑后,陆长征开了口。
他虽然想和她结婚,但也尊重她的意愿。她要是不愿意,他是不会强迫她的。
若她不愿意,那陆家村她只怕是不能待了,不然村里的流言,就能把她逼疯。
若真这样,他可能要找关系给她换一个大队,或者给她找份工作,让她离开陆家村。如此,也算全了他的第一次心动。
见对方没有回应,陆长征问道:“苏同志,你是怎么想的?”
“陆同志,我知道这是正常的急救措施,我很感谢你救了我的生命。我不会因为这些正常的医学触碰,就让你娶我的,这样对你不公平。”苏茉赶紧道。
“至于流言,如果大队上的干部们帮忙制止,又给大队社员们宣传这是正常的医学触碰的话,应该很快就会消散的。”
实际上她刚才也在纠结。
陆长征长得其实很对她的胃口,在这个年代来讲,应该是个很不错的结婚对象。
哪个少女没怀过春?她之前看小说的时候,也曾幻想过甜甜的恋爱。所以她现在要不要像小说那样,趁机跟他闪婚,然后来一场先婚后爱?
但想一想,还是算了。
她是个有良心的人,不能恩将仇报。
而且强扭的瓜不甜,这样被强迫结合的婚姻,是不会幸福的。
陆长征闻言,一个急刹停了下来。对苏茉道:“苏同志,你先下来。”
苏茉:???
苏茉一脸疑惑的跳了下来,随后陆长征也跟着下来,把自行车停好,立正对着苏茉敬了个礼。
“报告苏茉同志,本人陆长征,今年24岁,高中学历,17岁开始参军,如今是沈阳军区守备四师第11团下辖营副营长。”
【科普:1955年,朝鲜战争结束后,中央重新划分军区,由战时体制的六大军区划分为十二大军区,东北军区改为沈阳军区。十二大军区,共下辖19个守备师。】
“祖父、双亲都健在,兄妹一共四人。两个哥哥,一个妹妹,都已成婚。”
“本人身体健康,作风端正,无不良嗜好。”
在苏茉一脸懵逼中,陆长征继续往下道。
“我想跟你建立革命友谊,不是因为流言,也不是一时冲动,是经过深思熟虑的。从看到苏同志的第一眼,我就被你深深吸引,我希望苏同志能再认真考虑我的请求,同意和我建立革命友谊。”
作为军人,就该勇往直前,扭扭捏捏不是他的风格,看上了想明白了,就要大声说出来。
苏茉真是惊呆了,所以他这是在表白?
“你都不需要先了解一下我的吗?”
“我可以结了婚再了解。”陆长征大声道,看着气势很强,其实耳尖已经红的快滴血了。
苏茉:……
骚年,你这么草率你父母知道吗?真要是遇上坏人,等结了婚再了解就迟了。
“你就不怕我是坏人?”
“你不是!”陆长征回答的很肯定。
他侦察兵出身,斗过的敌特也不少,是不是坏人,他一眼就能看出来。
看着他一本正经,却耳尖通红的样子,苏茉忽然起了逗他的心思。
“一定要先结婚吗?能不能先处对象?我才18岁,不想那么早结婚。”
陆长征心弦一震,心底涌起无限的欣喜,她这是答应了?
“可以,我们先处几天对象,然后再结婚。”
苏茉:……
“我是说,处一段时间的对象,然后再考虑要不要结婚。”
“苏同志,主席说了,不以结婚为目的的恋爱,都是耍流氓。苏同志是想对我耍流氓吗?”
苏茉:……
“主席是说过,但主席也说了对任何事情都要认真对待,充分研究之后再下决定。我对你还不了解,自然要先了解了你,才能确定要不要跟你结婚。”
“苏同志有什么不了解的,只管问我,我保证知无不言,帮助苏同志快速了解。”
“你我可以快速了解,那你的家人呢?结婚,是两个家庭的事。”
陆长征灵光一闪,想到他那被婆媳问题扰得时常在他那里蹭住的团长,心中了然。
“苏同志,你是不是担心跟我家人相处的问题?这点你放心,我家单独建了房子给我结婚,不用跟他们住在一起。而且,等我们结婚后,我家就会分家,到时候你管好我们自己的小家就行。”
“我也会努力,争取让你早日随军。”
苏茉一顿,呃……她明明是想逗一逗他,怎么就讨论到这里来了……
但,不得不说,她有些可耻的心动了。
她正想着如何从知青点搬出来呢,如果嫁给陆长征不用跟他家人一起住的话,倒是正合适。
可是她真就要这样,把自己嫁了?
等等,不对,专门建好了房子……
所以,陆长征是专门回来结婚的?
“你是不是本就准备结婚的?”苏茉神情冷了下来,她可不想做横刀夺爱的第三者。
“是,我这次回来,就是准备相看对象,合适就结婚的。我爷年纪大了,身体不好,想尽快看到我结婚。”
“但,我想跟你建立革命友谊,是真心实意的。”
“你家是不是早就给你找好对象了?”苏茉忽然有些气。
“是有人选,但我还没去相看,不是对象。如今有了苏同志,我是不会再去相看了。”
“那如果我不愿意最近结婚,你是不是就准备继续相看结婚?”
“以前是可以找个合适的就结婚,但见过苏同志后,已经不能了。苏同志若真不想这么快,我就跟家人说缓缓。”陆长征用一本正经的语气,说着隐晦的情话。
苏茉听了,心里舒服了些,“那你爷爷怎么办?”
“我跟他老人家说,让他在努努力,多等她孙媳妇一会儿。”陆长征有些痞痞的道。
苏茉闻言,噗呲一声笑出了声。
这个男人,一开始看着高冷,然后又一本正经,现在又觉得有点憨憨的。
陆长征眼中精光一闪,知道苏茉已经有所松动了,便也咧着嘴笑,看起来痞帅痞帅的。
其实陆长征的性格就是又痞又刚的那种,不熟的会觉得他很高冷,熟悉的都知道他其实挺痞的。他刚才那么正经,其实也是紧张,毕竟第一次表白不是。
“苏同志,我们先回去,你再慢慢考虑。”陆长征跨上车招呼苏茉。
有些事,不用逼太紧,以退为进有时候才有意想不到的效果。
自行车就是快,原本走路要一个多小时的路程,陆长征20分钟就骑回来了。
路过大队部的时候,正好一群大娘们在晒谷坪那里,一边晒稻谷,一边围坐着摘花生。
方脸的翠花婶也在其中。
看到陆长征骑自行车载着苏茉,翠花婶眼睛一亮,站起来大声喊道。
“苏知青,你回来啦!身体好些了吗?”
苏茉有些愕然,这个婶子怎么这么热情?
在原主的的记忆中了,她可从没受过这么热情的对待。相反,因为她干活比较慢,那些村民对她还挺看不上的。
不过人家都问好了,也不能没有礼貌,于是也大声回道:“多谢婶子,身体已经好多了。”
“那就好!准备什么时候请我们吃席啊?”翠花婶眼中闪着精光,她一定要把这两人给坐实了。
苏茉:……
这是整个大队的人,都在坐等她和陆长征结婚?
苏茉没回,陆长征倒是回了一句:“过段时间。”
陆长征并没有放慢速度,也就一会儿的时间,两人就过了大队部。
翠花婶得到了肯定的答复,心里简直高兴的飞起。
她终于能赢李月娥一头了!
翠花婶李翠花,跟陆长征的娘李月娥,打小就是死对头。两人从小比到大,老了也要别苗头。
小的时候,比吃穿;嫁人了,比老公;生子了,比孩子;如今快老了,就比儿媳妇,估计再过段时间,就比孙子了。
然而,不管比什么,李翠花总是矮李月娥一头。
两人都是20年代生的,从名字就可以看出,李月娥家比李翠花家好一些。李月娥小时候还上过两年私塾,李翠花只是在私塾外偷听了几天。
长大了,两人同嫁到陆家村。本来嫁的人条件都差不多,但忽然李月娥去参加革命的公爹回来了,还带回了不少地下党。后来建国了,改革了,公社化了,李月娥的公爹成了大队支书,李翠花又矮了一头。
好不容易她公爹退了,李月娥男人又当上了支书,李翠花的男人只是民兵队长,李翠花继续矮了一头。
后来孩子大了,李翠花的小儿子陆兴有和李月娥的小儿子陆长征,同时去当兵,结果陆长征在部队当了军官,陆兴有却在两年前退伍回来了,李翠花又矮了一头。
万幸的是,退回来后,部队给陆兴有在县运输队安排了一份工作,每个月工资有48元。
为此,李翠花还神气了好久。
后来跟儿子打听了陆长征那个等级的待遇,气得又在家躺了两天。
幸好儿子争气,一年前娶了个媳妇,城里人,在县机械厂上班,吃商品粮,每月28元的工资,她家一下子出现了两个领工资的人。
放眼整个大队,有哪家人跟她家一样,能娶到一个城里领工资的媳妇。
这可是她李翠花独一份的荣耀。
结果听说,陆长征要回来相看,看的还是部队文工团的女兵,这可不就把她家儿媳妇比下去了?
这哪能成!
这不,上天都有眼,让陆长征救了苏知青。
她不趁机把他们给坐实了,都对不起上天给的机会。
这样一来,李月娥三个儿媳妇,没有一个能比得上她的小儿媳。
她可不就赢了一回!
她可是听她老儿子说了,如今城里都乱的很,这些个下乡的知青,估计都回不了城了。
苏知青海市来的又怎样,回不了城,在乡下手不能提,肩不能挑的,挣的工分还不如那些小娃子,一看就是要靠陆长征养着的。
而且看她长得娇娇弱弱的,估计也是个病秧子,能不能生养都未知。
就陆长征那身板,说不定睡两晚就嗝屁了。这样一来,李月娥最有出息的儿子,就成了鳏夫。
李翠花越想越美,忍不住嘿嘿的笑出声。
“翠花,陆长征娶媳妇你这么高兴干什么?”一旁的大婶不解。李翠花跟李月娥一向不对付,李月娥的儿子娶媳妇,她这么高兴干什么?
“这不是想着可以吃席嘛,好久没吃肉了,想想都高兴。”李翠花打着哈哈。
“确实好久没吃肉了,也不知啥时候杀猪。我家的今年可都是下了大力气干的,工分比去年多,应该能分到不少肉。”另一位大婶咂吧着嘴。
“不是啊,翠花,你家两个领工资的,每月这么多钱呢,怎么没买点肉孝敬你这当娘的?”一位看出李翠花小心思的大婶,有些讽刺的笑问?
整个大队,谁不知道李翠花天天吹嘘她老儿子老儿媳孝敬她,次次回来都割肉。现在为了看李月娥倒霉,连馋肉的借口都用上了。
“哎呦,这自然是有孝敬的。家里人多,我又是个疼子孙的,能吃的上几口。”
“陆长征可是军官,娶媳妇席面自然不会差。咱们大伙儿,可得攒着肚皮去吃。”李翠花赶紧转移话题,引导着大伙开始说起吃席的事情来……
陆长征心情极好的把苏茉送回知青点。
“苏同志,你看,这大伙都已经等着吃我们的席了,我们这进程要不要提一提?”
苏茉瞪了他一眼。
陆长征痞痞的笑道:“是是是,都听苏同志的,苏同志说什么时候,就什么时候。”
一切尽在不言中,陆长征知道是可以准备起来了。
“你赶紧进去,躺着再休息会儿。我趁着没下工,去帮我老娘干点活。你也多休息两天,把身体养养好,不急着去上工,秋收也快完了。”
干农活的累,谁干谁知道,反正他打小就不爱干。结婚后,他可不让她干了,反正他的津贴养她绰绰有余。
“进去吧。”陆长征催着苏茉进去休息。
他得赶紧去跟他娘商量商量,长这么大,他难得有个看对眼的,可不能委屈了她。别人有的,她必须有,别人没有的,她也得有。
陆长征已经开始在脑中盘算着结婚该置办些什么了。
72条腿什么的,他的新房基本上都有了,东西两间房都盘好了炕,炕琴什么的也早就打好了,还做了大衣橱,炕桌、凳子什么的都是齐的。
对了,还少一个梳妆台,他媳妇一看就是个爱俏的,这个必须给她备上,得尽快叫木匠打……
至于大三件,得先问问家里有没有备好票,没有他得赶紧想办法去弄,到时候直接带她进城买。
还有就是结婚证,得赶紧给部队发电报,让首长赶紧批,算了,还是打电话快一点,到时候直接去打个电话。
结婚照也要拍,不仅要拍结婚照,还要给他媳妇单独拍几张,到时候他带到部队去,想了就看看。
他现在才副营级,要正营级才能申请家属随军,他还得好好努力,让她能早日随军……
陆长征觉得自己浑身都是干劲,再催了苏茉进去休息后,脚一蹬,又一溜烟走了。
苏茉看着风风火火走了的陆长征,一阵无语。
难道这就是这个时代人的特征,做事都是风风火火的?
苏茉叹气。
她虽然想得开,但真到了这一步,还是有些彷徨的。毕竟,婚姻是人生的大事。
要不就嫁了?
这个年代的人,不都是看对眼了就可以结婚吗?既然都到了这里,那就入乡随俗呗?
不管哪个时代的眼光来看,陆长征都是个不错的结婚对象。副营级的军官,津贴肯定不低。有自己的房子,结了婚不用跟公婆同住,婚后也立马分家,也不用怕跟妯娌家长里短的有矛盾。
就连不在家这个唯一的缺点,对她来说都是优点。
房子有了,问题也解决了,实在是再好不过。
最主要的是,陆长征长得真挺对她胃口。
食色性也,她也不过是个正常的女人啊……
苏茉掩面,甩甩头,转身回了知青点。
知青点是一排5间的土坯房,中间是厨房和吃饭的地方,也是平时有人来,待客的地方。左边两间房是男知青住的,右边两间女知青住。
门口还有一片很大的菜地,种了不少青菜。厕所则在菜地的角落,是个用茅草搭成的茅草房。
整个知青点和菜地,都用竹篱笆围着圈了起来,只在前方留了一个进出的大门。
苏茉凭着记忆,找到了原主住的那间房。
这个年代的农村,很少有锁门的习惯,知青点也是这样,房门只是栓了起来,并没有上锁。
苏茉拉开门栓,推门进去。房间很大,里面盘了一条很长的炕,估计睡五六个人不是问题。现在知青不多,三个知青睡一间房,倒是十分宽敞。
苏茉这间房住的,都是跟她同一批下来的。她们来的时候赶上秋收,根本没时间去置办东西,所以房间也没有柜子之类的。
只能跟老知青借了两条凳子,找了几块木板拼成一个简易的木台,把行李先放在上面,常用的则放到炕上。
苏茉找到原主的铺盖,上面叠放着她前几天洗的衣服,想来是两个室友帮她收的。
她们刚来,都不适应,互相扶持鼓励,所以关系还不错。
原主当初匆忙下乡,并没有准备什么,铺盖也很简单。只是在炕上铺了个草席,然后在草席上铺上床单,一张夏天用的薄被,类似后世的空调被那种,连枕头都没有。
也不知原主那娇小姐是怎么忍下来的。
原主下乡的时候,是带了两个皮箱来的。两个皮箱,一个在炕上,一个在木台上,一大一小,都挂了锁。
苏茉虽然融合了原主的记忆,大致知道里面有什么东西,但还是自己亲自清点一下有存在感。
最主要的,是那两本巨额存折。
看书的时候,书中并没有写具体数额,只用巨额带过。
而原主,存折和房契是苏父在她临下乡前才匆忙塞给她的。她塞进夹层后,还没来得及看人就没了,所以原主也不知道是多少钱。
苏茉真是好奇极了。
凭着记忆,苏茉在原主放在炕上的那个皮箱的暗兜里,找到两个皮箱的钥匙。
苏茉先打开大皮箱,在夹层中拿出那两本存折,忽然有点紧张。
见证历史的时刻到了,姐妹们!
两本存折,一本看着有些旧,应该是用牛皮纸制作的,表面粗纤维材料清晰可见。上面写着“活期储蓄存折”几个字,上面还有一个花纹,下方一行小字,只是有点褪色了,她没看清是什么。
50~60年代存折封面
一本比较新,橘黄色封面,上面有一段伟人语录,下面印着红色的“活期储蓄存折”几个字,在下方是黑色字体的“中国人民银行海市分行”。封底也印着了一段八届十一中全会公报的摘要。
很有这个时代的特色。
70年代存折(图片来自网络,侵删)
苏茉先打开新的那一本,户名上写的是莫玉蓉,原主的妈妈,下方还有银行的盖章。右方是手写的记录,只有三次存入的记录,并没有支出的,每个记录后方都有记账和复核人员的盖章。
苏茉看了一下,一次是70年1月存的,一次性存了2000元;一次是70年10月存的,存了500;最后一次是71年6月存的,也是存了500元,一共3000元。
应该是原主父母这些年攒下的钱。在这个100块钱都很多的年代,这可是一笔巨款了。
苏茉又打开旧的那一本,户主写的是苏仲黎,原主的祖父。右方手写的存入支出的记录就多了,有好几页,苏茉翻了一下,最开始的存入是57年,应该是公司合营后发给资本家的股息,第一笔存入就有两万多块。
此后几年,都是只有存入的记录,但60、61、62这三年,却有多次的大笔支出。苏茉有原主的记忆,知道那三年自然灾害时期,原主祖父曾多次托关系从国外采购了许多粮食,捐赠给周边的贫苦百姓。
也就是这三年的劳心劳力,让苏仲黎在63年一病不起,与世长辞。当时,苏仲黎的葬礼,海市许多重要的领导都来了。
存入的记录一直到66年,前面的股息在那三年基本已经被苏仲黎取光了,存下的只有后面几年的,但也有近八万块。
八万块在这个年代什么概念,只怕比后世的八千万还多。
有这八万块做本金,在那个遍地捡钱的年代,杨素云哪怕是头猪,也能起飞吧。
苏茉的拳头硬了,对杨素云这个女主,真是一点好感都没了。
杨素云拿到存折的时候,原主的伯父可是还没出事的,这么巨额的存折,她竟然不寄回给人家,而是自己昧了下来。就算她没有原主大伯的联络方式,她爸爸也是认识原主大伯的,肯定会有。
真是旷世白莲的一家人。
曰(yue)了!
从此路转黑!
看完存折,苏茉又清点起原主的钱票来。
苏茉把钱票从两个箱子搜罗出来,数了数,一共1035块四毛。本来是1045块四毛的,看病的时候拿了10块,哦,还欠了陆长征5块钱,那就是1030块四毛。
在这个年代,算是个富婆了。
票呢,厚厚一沓,五花八门,侨汇券、工业券,粮票肉票油票蔬菜票,糖票布票鞋票棉花票等等都有,甚至还有奶粉票和手表票,只是大部分都是海市专用的,全国通用的很少。
在这个凡事都要票证的年代,没有票,有钱也花不了。
苏茉忽然有些愁,看来还是要去黑市弄点这边的票。
苏茉把钱票分门别类放好,准备待会儿一起收入空间。
弄完这些,苏茉又清点起原主的其他东西,发现大部分都是穿的和用的。
两件长款的毛呢外套,几条连衣裙,几件衬衫和外套,几件毛衣,几条裤子,苏茉对布料也没什么研究,反正摸着都是很舒适很好的料子。就是内衣裤,都有四套。小皮鞋有三双,布鞋两双。
这些东西,都是原主用侨汇券在海市友谊商店买的。
还有一件的确良衬衫,原主赶时髦买的,买回去试穿了一下觉得不舒服,就没再穿过,这次也带来了。
除了穿的,还有一些头绳发卡、雪花膏、头油、香皂、眉笔这些,甚至还有一支口红。
带的东西吧,也不能说没用,但不实用是肯定的,反正不是种地能穿的。
唯一适合的,应该就是临下乡前去供销社买的那两套蓝工装和解放鞋了。这两套蓝工装被叠了随意的放在炕上,并没有收入皮箱。
原主秋收那十几天,就是那两套工装轮换着穿的。
原主带的衣服,并不适合东北这地儿。春夏秋,穿穿还行,冬天能给你冻出翔来。
来东北最需要的棉衣、棉裤、棉鞋、棉被,是一样都没有。
不过苏茉看票券堆里,有数量不少的棉花票,推测原主应该是想着到了这边再买棉花请人做的。
日用品原主也就只带了两条毛巾、一个饭盒、一个水壶和一个手电筒,什么搪瓷缸、脸盆、牙刷、牙膏之类的,都没有。
原主本来准备到这边再买,结果一直没找到时间去买。这十几天,擦洗都是借的别人的盆,口就只能用清水漱漱而已。
也不知道这么埋汰,陆长征是怎么看上的。
看到一旁有个梳妆镜,苏茉抓起照了照,当即“哦吼~~”了一声。
虽然从记忆中得知原主长的漂亮,没想到竟是这么漂亮。
弯弯的柳叶眉,多情的桃花眼,挺直秀美的小鼻子,不点而朱的樱桃嘴,典型的江南美人。皮肤又白又细腻,说是肤若凝脂也差不多,虽然干了十几天的农活,有些憔悴和暗沉,但反而更具破碎感,挺惹人怜的。
难怪陆长征一见倾心了。
呵……
男人!
苏茉原本的外貌只是清秀,而且末世为了安全,她都顶着厚厚的刘海,带着粗苯的眼镜,整个人都显得土里土气。现在陡然变成了一个大美人,她也很高兴,不免拿着镜子多看了几眼。
自我欣赏完后,苏茉把东西都一一归置好,要放空间的,如房契、存折、钱票,都先放到一边。
房契一共三张,跟后世的房产证不同,叫《土地房产所有证》,就是一页纸,写了归属人及房子的地址,也没写面积那些,然后盖了当地政府的章,落款是1951年,应该刚建国的时候变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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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从这个所有证上,看不出是什么房子,但从原书中所知,这是三栋洋房的房契。
等以后,可值老钱了。
清点完原主的财产,苏茉便准备盘点自己的了。
再次确定了知青点没有人后,苏茉又把房门拴好。这才小手一挥,把空间里的东西都拿了出来。
瞬间,原本空旷的房间,堆满了各种东西。
之前苏茉的空间大,东西在里面,她都是按类别隔开放好,方便取用。如今空间小了好几号,所有东西都堆叠在一起,实在混乱的很。她得重新整理归类,不然以后拿东西都不方便。
苏茉忙活了快一个小时,总算把东西都盘点整理了,在空间分门别类的放好。
东西大致可分为这么几类——
首先,是粮油米面等食物。
粮:30斤装的大米,10袋;20斤装的面粉,8袋;4斤装的鸡蛋面饼,3箱;5斤装米粉,一箱半。
油:6L装的花生油,3桶半。
肉:10斤左右的某华火腿,2只;腊肠,约4斤;腊肉,约10斤;豆豉鲮鱼罐头,16罐;午餐肉罐头,9罐;红烧肉罐头,3罐。
新鲜的肉是没有的,她觉醒空间异能的时候,新鲜的肉已经很少流出来了。偶尔换到一点,她几乎都是当天就吃了解馋。
调料:酱油,3瓶;耗油,2瓶;500g的加碘精盐,13包;400g的白砂糖,3包;2斤装的老红糖,3罐;还有一大包杂七杂八的香料。
营养品:牛奶,6箱半;奶粉,8罐。
还有一些小零食,糖果小饼干之类的,不过数量都不多,苏茉就没一一清点,直接一个大袋子装了放一起。
其次,是日常用品。
羽绒被,1条;棉被,4条;床垫,1个;枕头,2个;床上四件套,3套。
毛巾,23条;牙刷,16支;牙膏,3盒;洗发水,2瓶;沐浴乳,3瓶;姨妈巾(24片装),6包半;护肤品+化妆品,若干。
充电台灯,三盏。
锅碗瓢盆、刀、小炉子等厨房用品一套,还有几个塑料桶、塑料盆、保温杯和杯子。
再次,服饰。
羽绒服,两件;运动服,十几套;保暖内衣,十数套;睡衣,几套;内衣内裤,十数条;运动鞋,六双;袜子,若干。
这些吃穿用的东西虽然不多,但都是她这些年靠售卖催生的水果蔬菜和粮食,一点点攒出来的。
然后,就是有不少书。
末世当年她14岁,正准备报考清华少年班。后来在基地稳定后,她可惜自己没上成大学,便在买东西的时候,交换了一些教科书,自学。
换书的时候,也换了一些杂书,苏茉觉得有用的,都收了起来。
在这些书中,苏茉挑出几本关于这个时代的历史书,还有一本杂书叫《穿越必备技能》,准备到时候看一下有没有什么能用的。
还有一套户外专用的太阳能蓄电池+800W的太阳能板,这是她在末世花了几年积蓄才换来的。
在阳光充足的情况下,只要展开太阳能板2~2.5个小时,蓄电池就能蓄满电。
在末世,她基本只用来在晚上照明,只要不是把整屋的灯都打开,蓄一次电,用一个多月是没有问题的。
除了这些,空间还有大量她收集的各种农作物的种子,她催生出来准备售卖的各种水果,以及一些乱七八糟的杂物,比如她末世用来防身的砍刀和电棍之类的。
现在空间变小了,水果几乎占了三分之二的空间,挤得满满当当的。
她得找个时间,到这里的黑市去,把这些东西都卖了。
把空间整理好,存折、房契、钱票这些都收入空间后,苏茉总算松了口气。
苏茉从小皮箱的暗格里掏出原主的手表,看了看时间,快到大家下工的时候了。便出了房门,准备趁着大家还没回来,先洗个澡。
她得好好洗个头,掉进河里后都没再洗过,总觉得有股味。
生火的事难不倒苏茉,在末世,她们这些小屁民都是烧柴的。
把水倒入锅里后,苏茉又走到菜园子里,假装在拔草,实际上在吸收这些野草的木系能量。
野草虽小,但再小也是能量。
野草在苏茉手中,以极快的速度变干枯,然后被苏茉轻轻一提,连根拔起。
很快,苏茉便把菜地里及周边的野草都拔干净了。把干枯的野草拢一拢,直接抱到厨房,当烧水的燃料给烧了。
知青点的浴室,就在厨房的角落,用土胚给垒了一个小隔间。
趁着没人,苏茉赶紧装了两桶水,到浴室好好洗了一个澡。
洗完澡,苏茉坐在房门口,一边擦拭着头发,一边思考接下来的安排。
原主虽然豪富,但她留下的东西,目前真正能用的,其实并不多。
两张存折的钱,不说这个年代不能跨省取钱的问题,就是能,没特殊情况,她也不准备动用。
苏仲黎留下的那八万块钱,是属于苏廷谦和苏廷德两兄弟的。原主父母的那3000块钱,她也准备留着,若有朝一日他们能提早回城,给他们带回去也能有钱用。
剩下原主那1030块钱,看着是很多,但在什么都要买的情况下,估计也用不了几年。主要是她没有票,许多东西都得去黑市买,那价格自然就贵了。
而且,她还得攒资本,等恢复高考后考大学,圆自己的清华梦。然后借着改革的东风,囤房子,做生意,发家致富!
所以,她得有进项!
靠什么挣钱呢?用异能催生水果蔬菜去黑市卖?
只能勉强算一个备选项。
水果蔬菜在这个时代价格低,卖不了多少钱。要卖也只能反季的时候去,卖些这边稀有的品种,才能卖的起价。
若直接跟黑市合作,蔬果不耐放,黑市的人估计也不敢大量吃货,只能小批量供货。但次数多了,风险也就大了,万一哪天倒霉被抓了,那可得不偿失。
所以,在没有找到安全的方式之前,这个只能算备选。
不过,倒可以去黑市的时候,顺带卖一点,挣点外快。
既然催生低价值的效益不高,那就催生高价值的。
她记得,东北是有不少野山参的。若她能找到野山参,那么她就可以催生野山参去卖。
她记得其他年代文中,一根野山参,都能卖一两百块钱。她若能两三个月卖一根,那与那些领工资的也没差多少了。
但这只能算私底下的收入,不能摆到明面上。
在末世苦哈哈的,在这里,她想过上能吃肉的日子。所以,她要想过的好又不被人非议,必须有一份摆在明面上的收入。
原主作为纺织厂的宣传干事,文笔还是很硬的。在海市的时候,就经常给报社投稿,几乎就没有不被采用的。
本来,这个特殊时期,投稿是没有稿费的,一般都是发点票证或者给个样刊。
后来,报社的编辑爱惜她的才华,给她申请了一个所谓“编外通讯员”证,就类似临时工,这样她的投稿就能算稿费了。可惜这个证申请下来才一个多月,原主就下乡了。
苏茉想了想,上个月原主貌似是收了二十多块稿费的。
【科普:1966年,文化部提出全国报社、杂志社、出版社采取统一的稿酬标准,著作稿每千字2~8元,翻译稿每千字1~5元。但文革期间,是停止向作者直接发放稿酬的,而是改为发样刊、票券或物品。直到1977年,才恢复直接发放稿酬。】
苏茉想起那堆书中好几本《人民日报金句》,以及后世听过的不少励志歌曲,觉得这个可以搞。
她一个学霸,学习学习,再揣摩揣摩,应该还是能搞得定的。
这样,她就有了一个明面上的收入。
这个时代,给报社投稿能被采用是非常有面儿的事,这样她在大队的地位也会提升一些,如果有什么竞争老师之类的职位,应该也容易一些。
干农活拔拔草种种菜的,她或许还行。但真要花大力气干的,她估计也不成啊,真是泪目!
而且,她记得,1972年M国总统尼克松就会访华,这些官媒都是狗鼻子,最能捕捉某些信号,到时候肯定会连载一些M国的小说来释放某些信号。
到时候,她也可以跟报社申请接一些翻译稿件,这样又多一份收入。
她打小接受双语教育,英语可不要太好。况且,原主也是会一些英语的,也不怕穿帮。
原主之所以能有那么多侨汇券,是因为原主的大伯爷苏仲清在建国初就全家移民外国了。
1955年,国家开始使用票证后,苏仲黎便给国外的哥哥去信,也不知他们兄弟二人如何谈的,总之此后每年,苏仲清都会给他们汇一笔款。靠着侨汇券的票证,原主家基本就没有缺票的时候。
广东省10元面值的侨汇券(侵删)
偶尔,他们也会辗转寄一些东西回来,其中就有英文书籍。苏廷谦年轻时候是留过洋的,会英语,所以也教了苏茉一些。
如今算来,她也算有挣钱三计了,就且先这些,后面再看看有没有其他更挣钱的方式。
挣钱的事搞定了,现在就是买东西了。
她记得,书中原主父母会在半个月后,被下放到隔壁大队牛棚。
就原主什么御寒物资都没有带的样子,他们的境况更不堪,肯定也不会有,她得提前给他们准备好这些。
原主带的棉花票不少,但做这么多东西,肯定是不够的,她还得去黑市再弄点棉花。
弄了棉花还不算,她还得去跟别人学学如何做棉衣,不然父母的,她都不知找谁做。
至于棉被和褥子,倒是可以找人做。要是人问起,就说要结婚了,做来当嫁妆。
还有其他日用品,也要赶紧买回来才行,不然真的很不方便。
现在秋收已经接近尾声,而且原主干活也很慢,厚着脸皮的话,应该也能请到假。
所以,她准备明天请个假,去县城一趟。
把要用的东西买齐,顺便买个礼物感谢陆小兰这两天对她的照顾。
至于陆长征,就不用了,以身相许了都。
这样想着,苏茉又转身进了房间,拿出纸笔,给苏廷德写了一封信,明天去县城的时候,寄给他。
信中,隐晦的提及她听说父母下放的地方在她隔壁大队,她会想办法照顾,让大伯不要再奔走,免得被人钻了空子。
还有,就是告诉他,今年大伯爷的汇款应该快到了,记得安排人去签,免得便宜了别人。
虽然这个时期特殊,但国家正缺外汇,有人汇款,都是收的。
见老儿子来帮自己干活,李月娥十分高兴。虽然拔花生并不累,但儿子有孝心,她也就休息休息。
陆长征虽然不爱干农活,但干起来速度也是很快的,三两下就把划给李月娥的活给干完了。李月娥去记分员那里,把今天的工分记上,一天7个工分。
记完,母子二人便一起回去了。
陆家村大队每天上工前,都会给每个人分好任务。早完成就可以早回家,要是没完成,那不管多晚,你都得做完,不然就算消极怠工,扣工分。
李月娥看着帅气的儿子,内心十分骄傲。她这老儿子,真是没得说。
打小就聪明,样貌更是整个大队一等一的俊,而且也有能力,年纪轻轻就靠自己拼到如今的位置。
不过想到儿子身上的伤疤,李月娥心里是又骄傲又苦涩,农村孩子要出头,真是不容易。
“你这两天准备准备,到时候去相看,对方是文工团的,你又在部队,正合适。”李月娥道。
“娘,不相看了,我跟苏知青处对象呢。”
“什么?”李月娥惊的差点没跳起来。
“是因为村里那些碎嘴婆娘的话?这你不用理,看我不去撕了她们。公社领导早就下来教育过了,这些陋习是要不得的。”
这几年,不断有知青下乡来,跟当地村民们,因见识习惯的不同,也产生了不少矛盾。因此,公社定期都会派人下来,给各大队的社员门进行思想教育。
“不是,是我看上苏知青了。”陆长征回答的干脆。
一瞬间,李月娥胸口堵着千言万语,竟不知如何开口。半晌,才哆嗦出一句:“你、你…怎么就看上她了?”
“她怎么了?我觉得她挺好的。”
李月娥:……
这苏知青是漂亮,可是这人,她看着就是个娇贵的。不是说她长得白净就是娇贵,城里来的知青,大部分都是白白净净的。可这苏知青,就是跟别人不一样,一看就是娇宠着长大的。
这样的人,会下乡来,那肯定是家里出事了。
陆家村生产大队是有定报纸的,她公爹和男人都看,他们讨论的时候,她也经常在一旁听着。对城里的形势,多少了解一些。
先不说跟她处对象,会不会影响老儿子前程。
就说这女人,太漂亮了,也不好。
书上不也说了嘛,自古红颜多薄命。说句得罪人的话,这苏知青,她看着就不像长命的。
这要真娶了她,能落得什么好?
“长征啊,你要不要再思量思量?”李月娥满心苦涩,这老儿子打小就是个有主意的,他定下的事,只怕不容易改。
“这苏知青一看就不是个干活的料,不适合我老陆家。”
“不会干就不干,我没准备让她干农活,到时候有我津贴养着,她顾好我们的小家就成。”陆长征应道。
“啥玩意?”李月娥声音都拔高了。
她辛辛苦苦养大的儿子,都没说不让她干农活。这才刚处上对象,就准备养着了。
怪不得人们都说,有了媳妇忘了娘。
这也是个没良心的。
李月娥真是被气到了。
“那你跟苏知青处对象,之前说好的相看怎么办?”李月娥语气也不好。
“直说呗,就说我已经有对象了,不相看了。”
“这怎么能?对方可是公社妇联主任介绍的。”李月娥不同意,万一儿子去相看后,又看上对方了呢。
虽然这样好像挺不是东西的,但她宁愿儿子不是东西。
“没什么不能的,直接说就好。相看本来就是互相的事,我有对象再去相看,不是更不好。”一个公社的妇联主任,他还不看在眼里。
“这……”李月娥还想再说什么,就被陆长征打断。
“娘,现在整个国家都在强调作风问题,娘是准备让我犯错误?要是被人知道我有了对象还去相看,那我这身军装可就穿到头了。”
“娘,娘没让你犯错误。”李月娥吓了一跳,“这不是刚处上,别人还不知道嘛。”
“现在只怕大家都知道了,我刚才载苏知青回来的时候,路过大队部,被那些晒谷的婶子们瞧见了。”
“你,你……”李月娥只觉得一股热血往脑上涌。
她这老儿子肯定是故意的!去知青点,哪里需要经过大队部。还让那些碎嘴的婆娘看到了……
想到李翠花今天就是在那里晒谷子,李月娥眼前阵阵发黑。
以李翠花那见不得她好的性子,只怕已经宣传的满大队都知道了。
看来,那个相看是去不得了。只是这样一来,就得罪了妇联主任,她还想着,等村里的妇女主任退下来,能不能争一争,看来是没戏了……
“那你跟她处对象,你爷的身体咋办?不是说好这次回来就结婚的?”
“按正常计划就行,我们先处两天对象,你过两天再去提亲,到时候就领证结婚。”
“你这么急?人苏知青能愿意?”
她娘家村里可就有娶知青的,人家可不跟农村人一样,看对眼了就结婚,而是要先处个半年一年对象的,通过了革命考验才行。
苏知青看着比那些人更娇,愿意跟她老儿子这样,着急忙慌的就结婚。
“她很通情达理,我们家情况特殊,她会愿意的。”陆长征道。
火候已经差不多了,再努力一把就能成。
苏茉写完信,出来见大家还没回来,估计着又是在帮新知青们干活。
她们这一批新知青一共5人,二男三女。他们一来就遇上秋收,根本没有适应的时间,所以经常干不完活,都是老知青做完自己的,再帮他们。
知青点目前一共11个知青,六男五女。大家暂时相处的都还不错,知青们也算团结,经常互相帮助。
想到老知青们前段时间对原主的照顾,苏茉准备给大家做顿好吃的。
整个秋收下来,大家眼看着都瘦了一圈。
苏茉拿出末世吃剩的那包大米,还剩个2斤左右,全都倒进盆里,然后又舀了两碗玉米碴子进去,准备熬个大米苞谷粥。
过水淘了两遍,苏茉把米倒入锅里,加上大半锅水,生了小火,让它慢慢熬着。
然后又去外面的菜园子,摘了三个大包菜,几个西红柿,又从空间拿出一条大概一斤多点的腊肉,准备做个腊肉炒包菜。
知青点一共两口锅,平时大家也不是一起吃的,只是秋收时才一起。现在一口锅熬粥,还有一口锅可以炒菜。
西红柿则生切了,然后在上面撒点白糖当凉拌。
这样的伙食,在这个年代,已经算了极好了。有大米粥,有肉,还能吃点甜,过年也差不多这样了。
其他知青们回来,远远就闻到了肉香味。饥肠辘辘的他们,一个个都加快脚步往知青点赶。
等回到,就见苏茉正在厨房里炒菜,那香味,闻得他们哈喇子都快流了三尺长。
跟苏茉关系最好的马小娟,赶紧跑过去,开心的喊道:“苏茉,你回来啦?是做红烧肉吗?这么香。”
马小娟是苏茉的室友,还有一位,叫陈兰。
“不是红烧肉,是之前从家里带了点腊肉,拿出来给大家补补。前段时间真是太麻烦大家了。”苏茉笑笑。
原主干活真的是倒数第一的那种,基本上每个人都帮她干过活。
老知青们听了这话,心里妥帖不少。
知青点的负责人马建民笑着道,“大家都是革命同志,互相帮助是应该的。”
其实,老知青们也不是十分情愿帮新知青干活。
但知青们是一体,村民们对知青本来就有些排外,如果他们不团结,在大队里就更处下风了。
而且秋收过后,马上就冬季了。如果新知青干不完活,那他们就没有多少工分,意味着他们也分不到多少粮食。
大家同在知青点,新知青没粮食了,肯定会找老知青借。他们自己的也才勉强够吃,如果借了新知青,他们自己就熬不到下次分粮。
所以,只能捏着鼻子帮他们干,让他们尽量多挣点工分,多分点粮食。
干是干了,但心里多少会有怨言的。如今苏茉懂事,拿出好东西来感谢他们,他们心里也舒服不少。
“苏茉,没想到你厨艺竟然这么好。”陈兰咽着口水,眼睛盯着锅里,肉可还真不少。
之前见她这么娇,以为是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主,想不到竟还有些可取之处。
苏沫笑笑,没说话。为了能把青菜炒出肉味来,她在末世可没少研究厨艺,厨艺能不好么。
菜很快炒好,苏茉拿了平时装菜的大盆,装了端上来桌。
苏茉刀工不错,腊肉被她切的薄薄的,配着嫩绿的包菜,看的大家眼睛都挪不开。
“天呐,苏茉,你这是放了多少肉?”一位叫郑彩萍的老知青惊呼。
“也没多少,估计也就有一斤多点吧。”
“一斤多你就一次性炒完了?”郑彩萍差点没尖叫起来,一副看败家子的眼神看着苏茉。
“我这不是看大家秋收都瘦了一圈,干脆做多点,让大家好好吃一顿嘛。”
“行了,郑彩萍,人家请你吃肉,你咋意见那么多?赶紧吃饭吧,你不饿我们还饿呢。”赵国平斥道。
他可真是累惨了,做完自己的,还要帮别人干,真是操蛋。
“对对对,开饭。”已经有知青回房拿了自己的饭盒。
有知青掀开另一口锅的锅盖,顿时惊呼出声:“大米粥!”
这下,大家都不说话,十分一致的回房拿饭盒,就怕迟了被别人吃完了。老知青们都到这里一两年了,大米粥可是逢年过节或身体不舒服的时候,才舍得吃的。
一顿饭,吃的大家都没有出声。实在是太好吃了,要不是记得自己还是知识青年,他们都想跟农村大婶一样,直接上手抢了。
当然,吃的主要是粥和腊肉炒包菜,至于番茄,则被忽略了个彻底。
直到快吃完的时候,才有人夹了一块番茄吃。
“甜的!你放糖了?”
苏茉点头,“放了点白糖。”
大家又是一溜烟的夹了番茄,一吃,这甜度,可不止是放了一点。大家也不说话,默默的加快速度吃。
白糖苏茉放的早,等大家回来,早就融掉了,所以别人也没发觉。
白糖早放也是有原因的,后世的白糖不仅颗粒小,颜色还雪白雪白的,这个时候的白糖,颗粒比较大,颜色还带着点淡黄色。为免被发现端倪,苏茉便早早把白糖撒上去了。
好吃的自是不必说,也是精光的,就连糖水,也被几个男知青分了倒进粥里。
吃完饭,大家都客气的感谢了苏茉一番,然后各自烧水洗漱回房休息去了。
至于什么思想政治学习之类的,秋收后再说吧,人都快累死。
苏茉坐了会儿,也回房了。
这个时候农村还没通电,照明都是用煤油灯。苏茉她们的煤油灯是陈兰带的,只有一盏,煤油还是找老知青借的。
这么大一个房间只点一盏灯,光线可想而知,只是勉强能视物的程度。
苏茉看也干不了什么,便铺好铺盖,准备睡觉。明天早点起床,去县城。
这时,马小娟刚好洗完澡回来,凑近苏茉,忽然疑惑道:“你擦了什么?好香。”
苏茉心里一个咯噔,她洗头用了洗发水。后世日用品的香味,可不是现在的东西可比的。
“擦了点头油,友谊商店买的。”苏茉简单带过。
马小娟不疑有他,她们一个房间,之前苏茉拿衣服的时候,她是看到过的,那些衣服一看就是进口货。
马小娟家里也不差,也去友谊商店买过东西,眼力还是有一些的。只是家里孩子多,总得有一个下乡,所以她便自告奋勇下乡来了。
家里每个月都会贴补她,所以她倒也不怕。农活做的动就做,做不动就算了。知青里,苏茉干活倒数第一,她就是倒数第二的存在。
“你身体没事了吧?我本想请假去照顾你的,但大队长不让,说劳动要积极,真是气死我。”说起这个,马小娟就气愤,她还想着趁机偷偷懒呢。
马小娟跟苏茉不同,苏茉是真的干不动,而马小娟是属于那种惯会偷懒的。
偏偏大队长最看不得这种人,马小娟去请假就直接不批。若其他勤劳干活的知青去,他是会批的。
偏偏其他三位女知青,舍不得工分,都没说去照顾苏茉,大队长没办法,只得拜托陆长征偶尔去看看,反正卫生院有医生,医生应该会看顾的。
“我这两天听村里的大婶说了一些风言风语,你不会真要嫁给那个当兵的吧?”马小娟有些担心。
她妈妈是医生,她是知道这是正常的急救措施的,只是这些愚昧的村民们不懂。
“嗯,我现在跟他处对象。”
“什么?你是不是被胁迫了?”马小娟大惊,“我们可以一起去找公社领导,这是很正常的急救措施。”
苏茉这么漂亮,说不定是那个当兵的动了色心。
“不是,他这个人不错的。”
“那也不能跟他啊,若真嫁给他,以后说不定一辈子就在乡下了……”
“乡下有时候也不错。”苏茉不欲多说,转了话题,“秋收应该快完了吧?你们现在在干什么?”
“在拔花生,快完了。听那些大婶们说,拔完花生,基本就是晾晒入库的事了,然后就等着交公粮了。”马小娟答。
“你说我要不要秋收完了,也去买点肉,请大家吃一顿。”
马小娟见苏茉不想多说,也没继续问,而是转移了话题。
“要是条件允许的话,我觉得可以。毕竟我们这段时间,麻烦了老知青许多。”苏茉回。
“那成,那等秋收完了,我去供销社割点肉,再买点鸡蛋糕什么的,也请大家吃一顿。”
“到时候我们几个合着一起请吧。”陈兰刚好进来,听到立马开口。
她家庭条件一般,要是一个个单独请,她可请不起。
“也行,那到时候合起来一起请。”马小娟应得干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