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妻火葬场后,他以为孩子是他的》简介
小说讲述了女主向栀和李朝牧的感情纠葛。
向栀陪伴李朝牧三年,她以为会有感情,然而李朝牧的白月光李晴书回来那天,向栀被设计去了为李晴书举办的接风宴。因与李晴书撞衫,向栀被李朝牧像乞丐一样赶了出去。向栀被李氏集团录用,也被李朝牧取消资格且让其他公司不许录用她。面对向栀母亲的质问,李朝牧称他们只是各取所需,还表示不会娶向栀,只会娶门当户对的女人,但向栀会是他外面唯一的女人。李朝牧和李晴书订婚那天,向栀离开 A 市,五年后带着女儿归来。
在向栀生日这天,柳敏敏打电话称李朝牧为她准备了惊喜宴会,向栀收到礼服裙后满心欢喜地赴宴。然而到了宴会,她发现李朝牧和李晴书才是主角,自己被柳敏敏设计陷害,众人对她嘲讽羞辱,李朝牧却袖手旁观。向栀在雨中狼狈离开,遇到一位陌生而温暖的男子帮助。回家后,李朝牧在家等着,两人发生争执,李朝牧不顾向栀的反抗,与她发生了关系。
追妻火葬场后,他以为孩子是他的正文阅读
我陪了李朝牧三年,我以为三年就是养一只动物,也会有感情的。
可是他的白月光回来的那天。
我被人设计去了他亲自为白月光举办的接风宴。
白月光的一句我不喜欢别人和我撞衫。
李朝牧就毫不犹豫的将我像乞丐一样赶了出去。
我被李氏集团录用,他却亲自取消了我的录用资格,并且让所有的公司都不能录用我。
他说,栀栀,我只是不想要你那么辛苦。
妈妈质问他我和他的关系的时候。
他说,我们各取所需而已。
我回到家以后,他警告我,他不会娶我的,他会娶的只会是门当户对的女人,但是我会是他外面唯一的女人,他爱我。
我被恶心到想吐。
也终于死心了。
他和白月光订婚的那天,我离开了A市。
再回到A市已经是五年后。
带着我软糯可爱的女儿。
他看着与我有八分相似的女儿欣喜若狂。
笑死,他不会以为孩子是他的吧
1.
今天早上起来送李朝牧上班前,我正为他系着领带。
李朝牧英俊的脸面无表情,和我说:「今天会很晚回来,晚上不用等我了。」
我的心中隐隐失落,因为他可能忘记了,今天是我的生日。
可是就在中午的时候,平时李朝牧带我去朋友聚会时,从来都对我冷嘲热讽的柳家大小姐柳敏敏破天荒给我打了电话:「今天晚上八点金轩阁,牧哥给你准备了惊喜,你一定要来哦,这场宴会要是缺了你这个主角,那就没意思了,哦对了,还给你准备了礼服呢,可就等着你惊艳登场呢,对了,一定要晚上八点再进来。」她在电话里头笑嘻嘻的,我便没有听出她语气中的恶意。
反而有些受宠若惊,心中止不住的小窃喜,原来李朝牧真的记得,只是想要给我一个小惊喜。
下午我果然收到一个快递包裹,是一条华丽的礼服裙,漂亮到令人难以呼吸,玫瑰暗红的颜色,是唯一美中不足的地方,因为这样鲜艳的颜色并不是我喜欢的颜色。
满怀着雀跃的心情。
八点的时候,我准时到达了金轩阁的门口。
被服务员迎了进去。
露天的派队好不热闹。
香衣美鬓。
女士们穿着华丽的礼服,男士们则是得体的西装。
只是我刚踏入让我胆怯的宴会场合。这是我第一次参加这种派对,从前,李朝牧从来没有带我出席过这种场合。
我一踏入酒会就吸引了在场所有人的注意。
可是最让我在意的宴会中最为耀眼的两人。
李朝牧面容英俊逼人,剪裁得体的西装恰到好处的展示他的身材,衿贵无比,平时带着让人难以接近的冷漠的他,看向一人时,脸上竟出奇的温柔。
我明明没有见过那个女人,可是脑海里却脱口而出她的名字「李晴书」。
2.
妩媚动人的五官,瓜子小脸,最漂亮的是那双眼睛,像是会说话一般,我竟与她有五分相似。
又想起每每李朝牧情动时,最喜欢吻的就是我的一双眸子。
他从来不吻我的唇。
现在想来,原来是为心爱之人守住最后一道贞洁。
我下意识退后脚步。
柳敏敏却由不得我后退,她的脚步带着隐匿的快感,明明穿着高跟鞋,却脚下生风快步走到我面前:「来都来了,怎么就想走了呢。」
然后用力的把我拽到宴会的中心。
李朝牧和李晴书面前。
她松开我时很用力的一把将我推开,我的脚步踉跄,直接坐在了地上,十分狼狈。
李朝牧脸色阴沉,可是还是下意识想伸手,可是李晴书却恰到好处的抓住他的手臂,她的笑容妩媚动人:「牧哥,幸好有你让我扶了一把,不然我就要和这位小姐一样丢脸了。」说完她还娇俏的吐了吐舌头。
我自己从地上爬起来的时候,身上的裙子已经被我坐出了褶皱,好不别扭。
李朝牧面色冰寒:「你怎么来了?」
我刚想说:「不是你……?」
柳敏敏就立马打断我:「你不会是知道牧哥为了晴晴回国特意举办了接风宴,想抢晴晴的风头,来把宴会搞砸吧。」
「我没有,是你打电话让我来这里的!」我想解释。
在场人就将目光看向柳敏敏,柳敏敏脸色未变:「我是给你打电话了,但是我是叫你别来自取其辱的!毕竟我们的正主都在这里了,替身还敢来这里嚣张,果然是上不得台面的东西!」
「还有,你身上的衣服为什么和晴晴姐一样,还说不是来故意膈应人的,小门小户出来的女人,果然是手段下贱!」柳敏敏趾高气昂。
我的脸上火辣辣的,可是却无从辩解。
柳敏敏却犹嫌不够,夸张的捂住嘴:「对了,晴晴姐身上的衣服,不是牧哥特意从国外定制的全球仅此一件的高定吗?那你身上的这件是什么,A货吗?哈哈哈哈哈,果然有些人就和衣服一样,和正版比起来,就是低贱无比!」
在豪门圈子里,没有人会喜欢A货,A货对他们而言简直就是侮辱。而我在他们眼里也像我身上这件A货一般吧。
柳敏敏说完,落在我身上的目光变得嘲讽、看不起、无比可笑……。
我以为,李朝牧会不一样,他会帮我,毕竟我和他在一起三年了不是,是条狗都处出感情了。
可是我看他时,他的表情只有高高在上的冷漠和袖手旁听。
3.
李晴书的眼睛里尽是得意,可是说出来话却十分委婉:「牧哥,你知道的,我最讨厌别人跟我撞衫了,我不是不喜欢这位小姐,只是我真的不喜欢在这样重要的场合和别人撞衫,要不我还是走吧。」
李朝牧一把拉住李晴书的手腕:「你是宴会的主角,你走了,接风宴还有什么举办的必要?」他的语气带着一丝无奈与宠溺。
然后眼神锐利的看向我:「要我请你出去吗?栀栀。」
我的名字在他口中无比冰冷的念了出来,好像在回忆里,只有在温存时,他叫我的名字时才有温度,才那么炽热。
我的眼睛无声的落下一滴泪,在生日这天,犹如丧家之犬,被人轰了出去。
而亲手赶我走的人,不是李晴书,而是我最喜欢的李朝牧。
4.
目送着向栀离开后。
有人讽刺向栀像是跳梁小丑,本来是想宣示主权的,最后却像是乞丐一样,被人赶走,徒惹人笑话。
也有人笑话向栀这是在使苦肉计,估计还等着李朝牧追过去呢。
也有看不过去的,看着瘦弱的向栀离开觉得可怜的:「牧哥,金轩阁离市区十几里路,又很难打到车,向栀不会要走回去吧?」其实这个帮向栀说话的人对她并没有那么大的恶意,反而是向栀见到他们这群李朝牧的朋友时,总会友善微笑着打招呼,脸上的酒窝还会若隐若现,这也是向栀最不像李晴书的地方。
李朝牧不知道何时手上点燃了一根香烟,他咬着烟头,用眼神睨他:「这么可怜她,你送她?」
那样的眼神,冰冷彻骨,让那人忍不住颤抖,忙说:「不可怜,不可怜,我就是说着笑的。」
可是天有不测风云,没一会儿,就淅淅沥沥的下起了雨。
露天宴会立马启动防雨装置,在场的少爷小姐依旧是光鲜亮丽。
雨越下越大,风「呼呼」的狂啸着。
李朝牧的烟也越抽越多,烟雾笼罩在他的眉眼间,恍恍惚惚。
衬衣最上面的口子被他解开了三颗。
「轰隆」一声雷响。
他猝然起身。
刚想要抬起脚的那一瞬间,一个柔软的身躯钻进了他的怀里,李晴书的眼里是点点泪光:「哥哥你别走好不好,我怕打雷。」
他的喉咙滚动,最终还是轻轻的拍了拍她的后背安抚:「我不走。」
雷电的映衬下,柳敏敏面露凶光,显得人十分可怖:「这么大的雷雨,真希望老天开眼,把向栀那个垃圾给劈死。」她的眼中满是嫉恨。
5.
十几里的路,身上的礼服裙紧贴在身上,变得沉重。
脚下的高跟鞋犹如刑具,一点一点的凌迟着我的脚后跟与脚底。
索性将高跟鞋脱下拎起,赤着脚走在路上。
反而更加轻松些。
我的脸上不停的被雨水敲打,让我看不清脚下的路。雷声在我耳边轰隆做响。
偏偏屋漏偏逢连夜雨,一脚踩在了碎玻璃渣上。
钻心的疼痛,和雨水裹挟铁锈的血腥味,让我再也绷不住,在雨里大哭起来。
一道刺眼的灯光向我驶来。
我下意识闭眼,抱着渺茫的希望,那一刻,我希望来的人是李朝牧。
车从我身边驶过时,那点渺茫的希望终于破灭。
我抹着眼泪觉得自己可笑,他这时候估计正高兴的陪着自己的白月光吧。
直到一把黑色的伞打在了我的头上,那一瞬间我还是侥幸的:「李朝牧,你……。」
我抬头看见的是一张陌生的脸,五官俊逸,一双桃花眼熠熠生辉。
「需要帮助吗?」他摸了摸鼻梁:「你别怕,我不是坏人,我就是看你摔在地上,想问你需要帮助吗?」
荒郊野地的大马路上,只有雨水无情的拍打着大地的声音以及混合的雷声。
只有我和一个陌生的男人,起初是有点怕的。
但是我看到他撑着黑色的雨伞,长身玉立,伞却向我的那头倾斜,他的一个肩膀却落在了伞外。
我的防备逐渐放下。
「我的脚上踩到了玻璃,又打不到车,这里离市区还有六七公里。」说着说着,我忍不住鼻子一酸。
他向我伸出一只干净洁白的手:「我送你回去吧。」
我下意识将手在裙摆上擦拭几下,有些犹豫,他的手掌却毫不犹豫将我的手心裹住,让我借着他的力起身。
可是还是十分的窘迫,因为我的脚上踩着玻璃,只能以金鸡独立的姿态站着。
我刚想接着他的力,单脚跳,下一秒就被一只有力的手臂抱起,他一手公主抱着我,一只手撑着伞。却是十分轻松的姿态。
迎面是淡淡的鼠尾草的香味。
而我也是第一次被李朝牧以外的异性抱起,我脸上的温度在不断的升高。
他的声音从胸腔振起:「冒犯了。」
我浑身上下像是落汤鸡一般,而他的车里却干干净净一尘不染,低调中又透着奢华。
他却眉头都没皱一下,将我安顿在后座。
又给我递了一床毯子。
我没有接,忍不住瑟缩一下:「我的身上全湿透了,而且……很脏。」说完忍不住红了脸。
他却有些霸道的将毯子裹在我身上:「毯子值钱人值钱?」
我和他在一起三年,多多少少能从别人的外在之物看出家庭底蕴。
他身上穿着的黑色衬衣,我就认识,最低配置的也要五万。
说明家里也是非富即贵,可是他却没有李朝牧那些人看普通人那种高高在上与打心底里的不屑。
他甚至十分贴心的将车内的空调温度调高。
等他开着车进入市区,他并没有驶入我熟悉的路线。
反而在医院停了车。
是什么样的家庭会教养出这样的男人呢。
他将我抱进医院的急诊。
在医生用镊子帮我拔掉已经陷入血肉里的玻璃渣时,会捂住我的眼睛。
又变戏法似的,给我变出一杯热牛奶。
护士小姐姐都忍不住打趣:「小姐,你男朋友可真贴心,有这样的男朋友,你肯定会幸福。」
我忙解释:「他不是我男朋友。」
护士姐姐点了点头,我以为她懂了,却见她伸出拳头悄悄为男人加油打气。
我扶了扶额头,终于放弃解释了。
等到我们从医院到我现在所住的小区,已经是深夜的十一点了。
车停在了我们小区外面。
处境比较窘迫,都没有可以报答对方的东西:「今天晚上真的谢谢你了,如果可以的话,方便加个联系方式吗?好让我后续报答你。」
男声深沉动听:「不用了,不过下次可别把自己弄的这么狼狈了,人才是最重要的,其他的都是外在的。」
在这个雷雨交加的夜晚里,所有人都对我冷眼相待,包括我爱的人,可是却有人给予我一抹温暖。
当然,某人在一年以后,就无比后悔在这时拒绝了加我的联系方式。
6.
等我开门回到家,却发现家里的灯光明亮如昼。
李朝牧正慵懒的坐在沙发上,神色莫辨。
只是看着我穿着脏兮兮的裙子单脚跳进来时,神色才有些许的波动:「怎么把自己弄的这么狼狈?」
他起身想要扶住我。
却被我躲了过去:「我有点累了,想去洗澡。」
我知道他一直在看我。可是我好像就是他的一只宠物,这么大的雨,这么黑的夜晚,可是他却没有想过联系我,没有想过来找我,而是坐在家里等着受惩罚的小狗回家。
可是我这次真的累了。
洗完澡以后出来,他已经躺在了床上。
以往我总是要钻进他怀里才会睡的,可是今天我突然不想了,他的怀抱里今天不知道被另一个女人抱了多久。
我睡在床边,背对着他。
可是下一秒,他却强势的将我搂在怀里。
「你有什么好闹别扭的!今天的事我还没有找你算账!」
「不管你相不相信,我只是以为你想要在我生日这天给我一个惊喜。」我知道再多的辩解,他都未必会相信,可是不是我做的,我就该说,信不信是他的事。
他的表情缓和了一些:「今天是你的生日?」
原来他根本不记得,是啊,不是真心喜欢的宠物,又怎么会记得她的生日呢。
「是我高看自己在你心里的位置了,我的生日,怎么会在李家大少爷心里占据一点点位置,简直是在自取其辱对吧,他们说的也对,我就是个跳梁小丑一样,只是啊,李朝牧,如果你有女朋友了,或者要结婚了,记得和我说一声,我一定不打扰你们,我一定离得远远的。」我闭上眼睛。
下一秒却被桎梏住下巴:「怎么,你就找好下家了?是谁送你回来的,下家吗?在送你回家的路上,他有像我这样对你吗?」
我不可置信的看着他,下一秒唇承受了他的怒火,唇间都是他的气息,他翻身而上,在我的身上留下一个一个的印记。
我想要挣扎,他却紧紧的将我锁住,面容讽刺:「怎么,还没有和我分手,就想要为下家守身如玉了?」
外面风雨飘渺,我也像一只失去方向的小船一般,摇摇晃晃,迷失了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