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情人不知》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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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情人不知》简介

    小说讲述了女主和程绛的恋爱经历以及其中的波折。

    女主和程绛恋爱四年,程绛向她求婚后,女主却在第二天刷到程绛初恋沈念的朋友圈,发现程绛在本该和女主商讨结婚事宜的时候陪沈念吃饭。女主满心委屈和失望,对程绛的感情也开始动摇。

    后来女主在与程绛的相处中,发现他对自己不够关心,比如不知道自己花生过敏。女主提出分手,程绛落泪挽留,女主最终选择给彼此最后一次机会。

    一天傍晚,女主出门去酒吧喝酒,遇到大学时追过自己一年的学弟江绥。江绥贴心要送女主回家,女主想起程绛曾在外出时将自己中途丢下,情绪有些失控,但最终还是让江绥送自己回去。

    

《浅情人不知》小说

浅情人不知正文阅读

    

    和程绛恋爱的第四年,他跟我求婚了。

    我以为我忍辱负重陪了他这么多年,终于苦尽甘来。

    直到求婚第二天刷到他初恋的朋友圈——

    黄昏暧昧的西餐厅,配文直白毫不遮掩

    「这么多年,你依然有耐心等我下班」

    程绛出镜的那只手,甚至带着和我一对的婚戒。

    而那天,我带着我妈在家里等了他七个小时,

    满心欢喜想和他商讨结婚事宜,最后只换来冰冷一句

    「不急,下次」

    1.

    送走我妈的那一刻,我整个肩身几乎瞬间垮下。

    从刷到沈念朋友圈那刻起,我的手就已经开始发抖。

    暧昧横生的双人餐照片,程绛带着婚戒的那只手,醒目又刺眼。

    难以言说的酸涩涌上来,胃里止不住地翻涌。

    我知道程绛曾经有多爱沈念。

    全世界都知道。

    但程绛有多爱我,我可悲的发现,我竟然一点都不清楚。

    不敢仔细想,也不敢继续想。

    蜷缩进沙发一角,泪水不受控制打湿被襟。

    我闭眼昏昏睡去。

    开门声响起时,天边已经黑沉。

    刺骨的冷风强硬破开一室温暖,我毫无防备醒来,对上程绛毫无异色的双眸。

    「怎么不去屋里睡?」

    脱掉外套,他停顿半晌,想起什么似的开口:

    「妈没有生气吧?今天实在有点忙」

    语气十足自然。

    也是。他不知道我有沈念的微信。

    眼角发涩,我突然觉得一阵没由来的心累。

    我站起身来独自往门边走去,擦身而过的瞬间,程绛拉住我的手。

    他毫不知情皱起眉头,语气略带不满。

    「你生气了?」

    居高临下,仿佛在问,这样一件小事,有什么好置气的。

    我毫不犹豫抽回手,第一次没有顺着他的台阶下。

    潜意识告诉我,这一次,和曾经的所有矛盾都不一样。

    面对他写满敷衍的那张脸,我突然发现,我连一丝难过的情绪都没有了。

    我好像,

    终于,没那么爱程绛了。

    2.

    房门拉开,冰冷空气涌进鼻腔,我瞬间就彻底清醒。

    迫不及待想从程绛身边逃离,却不知道接下来可以去哪儿。

    我呼出了一口气,看着它在冰天雪地里缓缓飘散在空气中。

    好冷啊。

    转头扎进不远处的711买了盒关东煮,我随便找了个位置坐下。

    掏出手机,正想找找可以联系谁,抬眼,却看到倚靠在店门旁的熟悉身影。

    程绛没有穿外套,像是匆匆追来,正双手插兜静静看向我。

    我愣了愣神,端起关东煮从另一边店门离开。

    脚步声很快响起。

    程绛从身后牵住我的手。

    温热的感觉从手心传来,他声音有点哑:

    「手怎么这么冷?」

    「这次是我的问题,我们先回去,好不好?」

    一瞬间,鼻子里涌起一阵酸楚。

    我都快忘了,上一次和程绛牵手是在什么时候。

    贪恋已久的温度终于停留在手心,我内心挣扎良久,却还是甩开了他的手。

    程绛大概没想到我这次态度如此强硬,脸色流露出毫不掩饰的难以置信。

    毕竟从前,他施舍般的一次亲密接触,都足以我开心整整一天。

    路灯昏黄,地面上的影子摇曳拉长。

    我吸了吸鼻子,鼓起勇气开门见山:

    「沈念什么时候回来的?」

    程绛有些意外,反应过来后,眉头紧皱开口道:

    「谁跟你说什么了吗?」

    「我跟她早就是过去式了,一顿饭而已,何必斤斤计较」

    斤斤计较?

    我哑口无言。

    在一起这么久,他情绪波动得太明显,我轻而易举就可以察觉。

    倘若真的问心无愧,又怎会一点就炸。

    低头避开他不耐的视线,我仿佛突然失去了所有力气。

    僵持不下片刻,我最终还是败下阵来,嗓音轻颤地带过话题:

    「算了。」

    「回去吧。」

    3.

    我跟程绛在一起四年,喜欢了他整整七年。

    读大学的时候,程绛是全校女生的梦想。

    大一开学,他作为新生代表上台发言。

    礼堂灯光照亮舞台,混沌黑暗中,他连发丝都发着金光。

    少女心事埋下种子,然而尚还没能鼓起勇气,他就已经答应沈念的告白,和她成了学校里最让人艳羡的情侣。

    大四那年,沈念瞒着程绛报名外国研究生,成功录取。

    为了前程,她走得决绝,徒留程绛被断崖式分手,终日浑噩。

    一开始,我只是想开解他。

    昔日耀眼的少年,我不忍心看他就此堕落,泯然众人。

    只是不知道什么时候起,压抑进心底的情意开始克制不住地肆意生长。

    毕业后的第一个圣诞节,我终于忍不住,一鼓作气向他表了白。

    初雪轻柔落在少年发顶,他点头的那一刻,我激动的手都在颤抖。

    对着他温柔含笑的眼睛,我默默在心底里发誓,

    我一定,一定会好好爱他。

    可是那时的我似乎忘了,一厢情愿的感情从来没有好结果。

    程绛的心,太硬了。

    硬到我兢兢业业捂热了这么多年,却依然没能融化冰山一角。

    如果那时我没有一心一意扑在程绛身上,而是选择一个喜欢我的人在一起,我会不会得到一段更平等,更幸福的感情呢?

    睡意中断,我猛地坐起来,摸了摸额头上的虚汗。

    「做噩梦了?」

    程绛难得这个点还在家,他也坐起身来,侧过头看着我,一脸担忧。

    我对上他的目光,点了点头,而后又迟疑地摇了摇头。

    程绛拉开被子,「我去给你做个早饭。」

    破天荒地头一回,他竟然要给我做早饭。

    扭头对上他罕见的关切之情,我犹豫几秒,终究没有拒绝。

    程绛做事素来高效。

    没过多久,他便进房叫我出去吃饭。

    餐桌上略显空落,煎鸡蛋,抹好酱的吐司片。

    毕竟从没下过厨房,也不能要求太多。

    我拉开椅子正要坐下,低头却敏锐地察觉出一点不对劲。

    「这是花生酱?」

    程绛已经开始吃吐司,丝毫没注意到我表情的变化。

    「我刚下楼买的,家里的果酱用完了」

    好不容易压下去的情绪迅速翻涌回升,我一阵无力。

    「我花生过敏。」

    程绛抬起头,表情似乎有些诧异。

    「怎么没听你说过?」

    在一起这么多年,我已经记不清这是第几次提到这件事。

    吐司盘子被我推远,我默默坐下将煎鸡蛋吃完。

    食不知味。

    离开前,我终于下定某种决心,

    郑重其事叫住起身收拾的男人,我抬头对上他视线,说出了那句早已在心里排练过无数次的话:

    「程绛,」

    「我们分手吧。」

    客厅几乎瞬间寂静。

    程绛动作停下,近乎不可置信地开口:

    「就因为一点鸡毛蒜皮的小事,你还要闹多久?」

    我没有解释,自顾自将话说完:

    「我现在就去收拾东西。」

    「婚礼也不用筹备了,反正你…」

    程绛表情彻底严肃起来。

    他走近攥住我手腕,毫不客气地打断我:

    「所以还是因为沈念?」

    「我说过,我和她之间没什么!」

    「我现在当着你的面给她打个电话行不行…」

    明明语气强硬,话说了一半,却出乎意料带上几分哽咽。

    我下意识抬起头,恰好撞进他瞬间泛红的眼眶。

    交往了这么久,就算是刚和沈念分手那段日子,他也从未在我面前哭过。

    被他顺势拉近怀抱,滚烫泪水滴进脖颈的瞬间,我到底没忍住动摇了。

    紧密的相拥让我一时失去了思考能力,思绪也渐渐被曾经的记忆见缝插针地填满。

    脑海中画面频闪,我想起告白时漫天飞舞的霜花,想起跨年夜紧握双手郑重许下的诺言,想起香樟树下炽热滚烫的亲吻。

    右手婚戒紧缚无名指,我默默叹息。

    难道,真的是我多想了吗?

    四年的感情,说不痛不痒,是不可能的。

    沉默良久,我最终还是抬手回拥他。

    那就,给你,也给我,

    最后一次机会。

    4.

    临近傍晚,手机弹来新消息。

    程绛的。

    「今晚我有事,不吃饭了。」

    恍惚一整天,我也没什么吃饭的胃口,干脆拿着钥匙出了门。

    冬天还没有过去,空气又涩又凉,树上的叶子都光了,只是还没下雪。

    我漫无目的地走着,沿途路过一家酒吧,驻唱歌手的声音从敞开的大门飘了出来。

    大学里我偶尔还会和室友一起喝酒消遣,因为程绛不喜欢,我已经记不清有多久没喝过酒。

    鬼使神差般,我提步走了进去。

    酒吧里的人很少,大概是时间还早的缘故,歌手坐在舞台上,抱着吉他低头调音色,偶尔出声唱两句。我往吧台要了一杯甜酒,坐在远处眯着眼看向舞台。

    灯光昏暗,让人看不清身边人的脸。

    一杯酒下肚,我的脸已经开始发烫,我自知酒量并不好,适可而止喝了几杯招牌后,就往门外走去。

    夜色更暗了几分,天气也更加寒冷,我打了个哆嗦,正要拿出手机打车,可是摸遍口袋,也没有找到自己的手机。

    身后恰到好处传来一道略显熟悉的声音——

    「学姐」

    谁在叫我吗?

    我回过头,看到一个向我奔来的身影。

    我眯起眼睛一看,从衣着上才认出这是刚刚坐在台上的驻唱歌手。

    我站在原地等他跑近,他的嘴中呼出热气,好不容易把气喘匀,就把手机往我手里一塞。

    「这么多年了,你怎么还是这么粗心。」

    我看看手机,又抬头看看他,用眼神表达疑惑。

    他似乎很意外地挑了挑眉,「不记得我了?我是江绥啊」

    江绥?

    原来是他。

    大学里常驻表白墙的风流人物,大二时吊儿郎当追了我一年后又突然销声匿迹的直系小学弟。

    他看着我的表情,笑了笑。

    「怎么样?想起来了吧」

    我点点头,又把围巾往上拉了拉捂住自己的下巴,

    「好久不见啊,你在这儿工作吗?」

    江绥摇摇头,「我朋友的酒吧,歌手临时请假,找我来帮忙」

    我点头,下一秒却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冷场几秒,他大大咧咧揽过我肩头,一如当初那般放浪形骸,没什么正形:

    「我送你回去吧,学姐,天太晚了。」

    他的身体带着少年蓬勃的热气,熏得我酒精上头的脸瞬间更添几分红晕。

    别扭挣脱开,我正要开口拒绝,少年已经掏出车钥匙跑远,

    「我去开车,你在这儿等我。」

    不一会儿,一辆大奔就开到了眼前,江绥降下车窗朝我喊道:「上车吧,学姐」

    抿了抿唇,我后退一步,不失分寸礼貌开口:

    「你先走吧,我让我男朋友来接我就可以了。」

    江绥没说话,沉默片刻后,突然拉开车门站到我身边。

    「这条街上人很杂,等你男朋友来了我再走」

    恰到好处的体贴,我却莫名有些鼻酸。

    没由来想起和程绛外出登山那次。

    车行一半,顶头上司突然来电,他几乎毫不犹豫地让我下车。

    「公司有急事让我去邻市分部,你先自己打车回去」

    荒郊野岭,信号微弱,我狼狈地走了近两个小时才终于坐上车。

    事后,他不仅没有反思自责,还堂而皇之以麻烦耽误事为由,再也没有陪我单独外出过。

    情绪上涌,抽噎声微不可察响起。

    没成想被身边少年悉数捕捉。

    他抬手笨拙擦去我脸上泪水,表情略显无措看向我:

    「发生什么事了吗,学姐?」

    停留在通话页面的手指最终没有按下拨通键。

    我整理好自己,抬头冲他笑了笑:

    「沙子吹进眼睛里了,没事。」

    「要不还是你送我回去吧,麻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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