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苗苗沈序是小说《普女要结婚后他们后悔了》的角色人物,目前小说连载中,以下是小说《普女要结婚后他们后悔了》的精彩内容
郑苗苗人生的前二十年,平平无奇。贫寒的家庭,她拼命做一个小镇做题家,比上不足比下有余地考上了211的师范大学。在大学里平淡地度过了前两年。
从大三开始,她身边不知何时出现了许多男人。他们有着最顶级的皮相,他们的一件衬衫就是郑苗苗家里一年都挣不到的钱,他们也是郑苗苗在小说中也想象不到的人。
郑苗苗一开始非常惊讶惶恐,对这些和她不是一个世界的男人有些避之不及,可是随着这些人在她生活中出现得越来越频繁,她也逐渐有些习惯。
他们对她的不同,只要是个感知正常的活人就不会感觉不到。面对他们顶级的皮相,破天的富贵,郑苗苗又怎么会不心动。
可是她和他们纠缠了两年。他们依然只是轻慢地逗弄她。不愿意离开她,也不愿意真正和她在一起。
她也曾努力过,可是总是自取其辱。
直到临近毕业,郑苗苗终于有些回过神来。
她到底和这些人,不是一个世界的。
她该回到她的世界去了。
于是她断绝了一切联系,独自回到家乡。
…………
郑苗苗是在未婚夫林钦安一起去试婚纱时,再次见到了沈序。
他们已经选好了婚纱,因为婚礼的其他准备事宜,林钦安先过去处理了。而郑苗苗也正准备脱下身上的婚纱,让店员包好送去家里。
他们把这件婚纱买了下来。郑苗苗觉得只穿一次的衣服没必要买,而且婚纱太昂贵,不过林钦安却觉得这是非常值得纪念的衣服。就算穿一次就不会再穿了,等他和郑苗苗老了,打开老衣柜看到这件婚纱,也会觉得很高兴。
反正是林钦安付钱,郑苗苗也就随他去了。对于这场即将进行的婚礼,林钦安比郑苗苗多了太多的仪式感,他每一件事都想做到最好。而郑苗苗虽然没这些想法,但是都选择了配合他、尊重他。
郑苗苗正要去试衣间脱去这件婚纱,店外却走来了一个她意想不到的人。
那人一走进来便吸引了店中所有人的目光。那是个看上去约莫二十六七的男人,很高,至少有190往上。宽肩窄腰长腿,黑发随意拢在额后,露出翠绿色的眼眸,俊美而凌厉的面容一览无遗。
郑苗苗隐约间听到店内的人议论和惊叹,就连她身边的,原本应该带她去换衣服的店员,此时都有些呆愣在原地。
这大概是普通人在现实中对“恃美行凶”“美颜暴击”这些词汇,感触最深的一次。
郑苗苗也有些出神了,不是因为这人的相貌,而是对在这里能遇见这人的惊讶。
这里只是一个偏僻的小县城,怎么会在这里遇到沈序呢。
就这么一出神的功夫,沈序迈着长腿,没几步就直接走到了郑苗苗的面前。
他身姿特别正,看似从容,速度却很快,像一只快速逼近的猎豹。
当郑苗苗反应过来时,沈序和她之间的距离已经不到一米了。
近距离时,郑苗苗只能勉强到沈序的胸口,光线都被他挡住了大半。她没抬头,也看不清沈序此时的神色,但是也能明显能感觉到身上那道灼热的视线。
好像被捕食者锁定般的不安。
郑苗苗藏在裙摆后的手拽着精致的蕾丝,还是抬头正视沈序。
两年未见,沈序的容貌变化并不大,可是却和郑苗苗记忆中沈序很不一样。
从前的沈序总是一副懒散的模样,好像对什么都不上心,骨子里是阶层的傲慢和冷漠。
可现在沈序看向她的目光却灼热得几乎要将她烫伤。
他紧紧地盯着她,贪婪又渴望,一寸寸描摹着她的面容,等到视线往下,看到她身上的婚纱时,神色又变得冰冷而难过。
这样僵持下去似乎也不是办法,郑苗苗也不是从前的郑苗苗了。
她赶在沈序开口前,表情平淡地对他说:“好巧。”
她说“好巧”,是希望她跟沈序只是普通的偶遇。
沈序却好似看出了她的潜台词,开口直接掐断了这个可能:“不是巧,我特地来找你的。”
看着郑苗苗有些无言的模样,他又说:“找了很久。”
“……”
郑苗苗沉默。
但是她看了看周围若有若无地将视线集中在他们身上的目光,只能对沈序说:“站在这里不是说话的地方,换个地方说话吧。”
他们走到了店内角落的沙发坐下,虽然还是不能完全隔离视线,但至少没那么突兀了。
郑苗苗也让她身边的店员小姐姐先去忙了。
郑苗苗坐下后,看着一直盯着她的沈序,有些不知道说什么。
还是沈序先开口了,他的声音很沙哑,像是这一句话在他的胸腔和喉间滚了许久。
“……你要结婚了?”
他看着郑苗苗身上的婚纱。
婚纱很漂亮,剪裁和版型大方且同时兼具了设计感。
林钦安虽不是大富之家,但也早就实现了财富自由,这条婚纱价值83万,穿在郑苗苗身上,将她不算出众的身材也衬得贵气美丽,脸上还有即将迈入人生新阶段的明亮。
和从前那个总是若有若无地低着头,迷茫又无措的女孩已经完全不一样了。
郑苗苗点点头,脸上下意识露出一些笑意。
“嗯,婚期就在下个月。”郑苗苗说。
她看起来非常期待这段婚姻。
沈序想,他的眼底浮现了几条血丝。
可是他面上没有什么表现。郑苗苗一向不是什么细心的人,她并没有看出来。
她虽然对沈序说“一直在找她”感到有些意外,但是却并没有深想。
她以前倒是经常“自作多情”,总觉得这些人都对她特别,都很喜欢她。但是在多次自取其辱后,郑苗苗也有些改掉了这个坏毛病。
沈序找她做什么呢?总不至于真的对她余情未了吧。
当时离开前她还找了沈序,也跟沈序告过白。
可是沈序只是浅淡地侧头看了她一眼,将她抱上他的机车,在环山赛道上疾驰好几圈。
最后他停下来,摘掉郑苗苗的头盔,打量着她凌乱的头发,还有紧张到有些泛红的眼睛。
他说:“你为什么会觉得我会跟一个其貌不扬、出身普通、思想浅薄、市侩又不够聪明的人在一起?”
他的声音越发得轻,带着轻浅又清晰的:“你身上有哪一样,是能拿得出手的?”
沈序扯开唇,轻轻朝着郑苗苗泛红的眼睛吹了一口气。
郑苗苗记得,那天的山风不算很冷,但是有种轻巧的凉意,就像沈序。
最后看着她无奈无措地低下头,试图遮住红红的眼睛,他又将女孩拢在了怀里。
郑苗苗现在看到沈序其实是有些尴尬的,因为这总让她不由自主地想起以前那段自作多情的时光。
自作多情就算了,还花心,见一个爱一个……
现在再想起来,简直像是留了案底。
沈序不喜欢她也不奇怪了。
不过郑苗苗现在已经不是责怪自己的性格了。她当时又没有多成熟,这些长得好看的男人天天勾引她,她见一个爱一个怎么了?
只是现在她不是很想见到沈序而已。
“怎么这么突然要结婚了?”沈序问,末了又说,“这两年,我一直在找你,但是找不到,你去哪了?”
“啊……”郑苗苗拍了拍额角,遮住一些不自然。
“我这两年一直都和跟我对象在外面玩呢。”她笑着说,“毕业后我在家乡工作了几个月,后来就辞职了。”
“我们基本处于旅居状态,在一个地方的时间基本不会超过三个月。而且大部分时间在国外,你找不到我很正常啦。”
她说起过去两年的旅行时光,脸上更多了几分血色,红扑扑的。
看起来,那确实是一段令她相当快乐的美好时光。
在沈序眸中的女孩倒影,是自信、坚定的模样。
这两年她变了太多。而最让沈序难以接受的是,从目前的对话上来看,郑苗苗的变化全都是基于她口中的那个对象。她的未婚夫。
郑苗苗简单地说了一下自己的情况。
她并不知道她这两年的离开,让多少人措手不及。她只把自己这两年的旅行当做是她自己的自由和生活,把沈序当做是她许久未见的、关系一般的普通朋友——曾经有一些不太愉快的相处经历的那种。
她觉得自己没有瞒着任何人。她毕业后就回到了家乡,专业对口地当上了老师,这事情她的同学们都知道。
她在家乡的那段时间,也没有人来找过她,沈序这些人对她的联系也是寥寥无几。
后面她的断联也并非是针对沈序他们,故意玩什么人间消失的戏码。只是她父母对她生活的掌控太深,不认同她的一切选择,还逼着她相亲。她为了摆脱,才换了手机号码,和亲人们断联。
她甚至没想到沈序他们这一层。毕竟自打她毕业离开A市之后,沈序消息都是一个月不见几条。
和本来就说不上话的普通朋友们没联系,也很正常吧。
她依然这样轻松地想着。
她怎么会想到,她的离开在许多人看来是一场泄愤式的不告而别。更不知道她离开后,这些男人为了找她花了多少功夫,却次次都晚了她的旅程一步。
“你找我做什么?”郑苗苗还是将话题说了回来。
沈序说他一直在找她,但是郑苗苗一时间想不到有什么要紧的事情。
沈序深深地看着她。看着两年来,他在梦中都很少能梦见的人。她身上的婚纱,脸上的笑容,都让这煎熬的两年成了一个笑话般的默剧。
他居然要跟她解释,他为什么要找他。
一种难言的荒诞涌上沈序的胸口。
他不欲再和郑苗苗打哑谜,而是直接说:“不要和他结婚。”
“林钦安能给你的,我都能给你。他不过是一个普通人……”沈序抬起他的眼眸,此时翠绿的瞳孔转为了浓重的墨绿,“和我结婚,我能给你一切。你知道的。”
“……”郑苗苗明显愣住了,她几乎是没听明白沈序的意思。
“你说什么,什么和你结婚?”郑苗苗眨着眼,难以置信地反问。
之前她想和沈序正式交往都被嘲弄,之后两人就形同陌路了啊,是怎么跳到结婚这一步的?
她宁愿怀疑是自己空耳了。
“对,和我结婚。”沈序点头,目光如同鹰隼般紧紧盯着郑苗苗。
他太希望女孩可以给他一个肯定的答复。
然而郑苗苗的表情却是变得更惊讶:“你生病了吗?”
堂堂沈氏的继承人、萨伏伊家族的实质掌权者……要跟她这样一个平平无奇的普通人结婚?
这种梦郑苗苗以前会做,现在只觉得太假。
郑苗苗这副样子完全刺痛了沈序。可是他太想念她了,也太渴望能够拥有她了。
所以他顾不上心中的刺痛,直接剖白自己:“我喜欢你。”
“比喜欢更重……”他补充道。
他爱她。
从小就天生冷情冷性的人,怎么想得到有一天他会被这样浓烈的情感给彻底裹挟。他以前从觉得自己会喜欢什么女人,可是现在,他愿意为面前的女人献出一切。
只要她肯和他在一起。
“可是你之前明明不喜欢我。”郑苗苗脱口而出,“我和你告白的时候,你不是拒绝了吗,你还……”
沈序几乎有些恐惧去听到郑苗苗之后可能会说出的话。
他知道郑苗苗想到了那个夜晚。事实上,那个晚上,已经像梦魇一般缠绕了他两年。
两年来,郑苗苗音讯全无。他没有任何她的消息,每当在某个城市追寻到她的蛛丝马迹,等他赶去时,早已人去楼空。
他发了疯般的思念她,可是连留下的照片都寥寥无几。他见不到女孩的模样,听不到他的声音,连记忆,都只会一遍遍回到那个冰凉的晚上。
他的小姑娘鼓起勇气和他表白心迹,却被他恶劣地嘲弄。
几百个日夜,他不知道多少次回想,如果当时答应该有多好。
“对不起。”他选择用道歉打断郑苗苗的陈述,他恐惧从郑苗苗口中听到那件事。
他认真地看着郑苗苗,墨绿的眼眸中满是她的身影。
“对不起。我一直爱你,以前我对你太恶劣了,我很后悔……可以再给我一个机会吗?和我结婚,我的一切,都是你的。”
看着沈序这郑重的模样,郑苗苗终于不再是状况之外。
她极少见沈序这样的模样,在她的记忆里,沈序总是懒散的、恶劣的、漫不经心的……
她知道因为这人太特殊,他生下来就已经是金字塔最最顶端的人,无论是他的家族,还是他的天赋。
上天太偏爱他,以至于他的人生没有任何难度,一切都显得像过家家般轻易。
可是现在的沈序却这样认真。
他不像是在开玩笑。
郑苗苗唇角的笑意逐渐收拢。
“我已经要结婚了。”她的语气也不再是故意的热络,而是明显的冷漠下来,“如你所见,我穿着的是我未婚夫为我挑的婚纱,你面前的,是一个早就订婚了的人。”
她露出手上那枚早就戴上的订婚戒指,在并不灼热的日光下依然折射着让沈序觉得刺眼的光芒。
“沈序,从前我不成熟,做了许多可笑的事情。如果哪里冒犯到你,我跟你道个歉。我和我的未婚夫都只是普通人,希望你不要为难我们。”
郑苗苗蹙着眉,她实在是有些厌恶权力的不平等。以至于她面对沈序这样冒犯的要求和意图,也只能尽量说一些委婉的话。
“总之,我们也是相识一场。你要是还把我当朋友,我婚礼的请帖也会发你一份。”
她说完,不等沈序回应,便直接起身离开了。
沈序转头看她的背影,宽大华丽的裙摆在日光下曳出长而美丽的剪影。
“苗苗。”
郑苗苗没有停下脚步。
…………
郑苗苗换下婚纱后,便匆忙回到了住处。
这是林钦安名下的一套公寓。郑苗苗不想和父母住在一起,所以住在了林钦安这里。除了这一间公寓之外,林钦安还另外买了一套别墅,作为他们的婚房。不过现在还在装修中,没法住。
林钦安不算什么富豪,但是他早年积攒了一笔钱,开始做投资,如今也有了近亿身家。所以虽然他们也没有计划结婚后继续在这个县城生活,但他还是选择在郑苗苗的家乡置办了一些房产。
她回来时,林钦安已经在家里了,郑苗苗听到厨房传来的一些声响,还有一些食物的香甜气息。
林钦安也听到了郑苗苗进门的声音,他从厨房走出来,脸上带着笑意。
“苗苗,你回来了。”
他的衬衫袖口简单地挽起,露出肌肉线条流畅的小臂,领口处也解开了两颗纽扣,锁骨和起伏的胸肌都隐隐可见。额前碎发前沾着些许水珠,身上系着一条浅黄色围裙。
“我炖了鲈鱼,等会儿就能吃了。”
郑苗苗三两步走近他,随后整个人扑进了他的怀里。
林钦安刚才才洗了菜,手上沾着水,怕弄脏郑苗苗的衣服,只能双手虚举着。
然后看着郑苗苗整个人窝在他怀里,脸颊靠在他的胸前,像只猫一样蹭来蹭去。
“刚才煎了可乐鸡翅,身上油烟大,你别蹭脏了。”他有些无奈地笑。
郑苗苗全当听不见,非但不收手,还伸手环住了他劲瘦的腰,更加用力地蹭蹭。
就像是在汲取什么能量一样。
见状,林钦安不由挑眉:“怎么了?遇到不高兴的事情了?”
郑苗苗埋在他的身前,摇了摇头。
“试婚纱试得有点累了。”郑苗苗说。
她在林钦安面前完全是一个懒鬼模样。每天睡到中午起,一天之中的行程最多只能安排一个,超过两个的话就会直接待机。
她的习性林钦安早就摸透了,他也乐意纵着她,之前两人一起玩遍了大半个星球,他也是每天最多拉着郑苗苗去一个地方。
而今天下午她试了一下午的婚纱,会累也很正常。林钦安完全没有起疑心,反而直接伸手,将郑苗苗抱在了怀里。
突然的失重感让郑苗苗惊呼一声,然而一抬头还是林钦安这张帅得过分又眼中含笑的脸。
“你手上有水,冰到我啦!”郑苗苗不满道。
“那你等下换下来,反正都是我洗。”林钦安语气随意,带着逗弄她的自得和宠溺。
他将郑苗苗一路抱到了客厅,然后将她轻轻放在客厅的沙发上,又给她拿了一条小毯子,端来了早就热好的牛奶和路上买的洗得亮晶晶的草莓。
“那宝宝先在这里休息一下,我做好饭再叫你。”他在郑苗苗脸颊上落下一吻,又把遥控器塞到她手里。
郑苗苗懒洋洋地缩在毯子里,空调被林钦安调到了一个很舒适的温度。
郑苗苗一向贪凉,空调喜欢调得很低,然后再盖上厚厚的毯子或者被子。林钦安不是很赞成,觉得不是很有利于郑苗苗的健康。不过他的解决方式也只是将空调调高一点点,被子换成薄一点点的。
她蹭了蹭被晒得柔软的毯子。
一回到有林钦安的空间,她整个人都放松了下来。心中虽然还有一些对沈序的那番话的隐忧,但是她也做不了什么,只能抛之脑后了。
…………
平静地过了几天,沈序没有再出现。
这天,林钦安工作上有事情要处理,郑苗苗自己无聊,就决定自己出去走走。
她的家乡,虽然是个小县城,但是却是一座沿海的县城。
林钦安的公寓虽然在城区,但是离海边也很近,开车只有二十分钟的路程。至于林钦安另外买的别墅,更是在环海的半山腰上,风景独好。
作为在海边长大的孩子,郑苗苗对海还是有更深的情愫。
既然林钦安有事情,郑苗苗就打算去外婆家玩一天。外婆家就住在海滩风景区里。
在郑苗苗记忆里,小时候这一片还没怎么开发,她来外婆家时便和外婆一起住在老旧的木屋里。
白天去海边瞎跑,捡贝壳抓螃蟹,爬上礁石看着深浅不一的蓝色波浪撞击海岸;晚上陪着外婆一起缠勾渔网,或是把长椅竹榻搬到院子里,听着一群老人们的絮叨,伴着星星入睡。
春天和外公一起上山摘桑葚、喂养牛羊;夏天的西瓜堆满整个木屋,能直直垒到天花板,他们祖孙三人都差点睡在西瓜上;秋天她跟着外婆在厨房里转悠,捧着肥美的秋蟹吃得嘴巴通红;冬天她在海滩上捡小鱼小虾,抬眼望去,家家户户都张起大网晒着那一条条腌好的鱼。
后来政府开始注重旅游资源了,将这座从前破落的小渔村好好规划了一番。成了游客量颇丰的风景区,外婆家的小木屋也被统一翻修,建成了蓝色的三层小洋楼,当地的居民也因着旅游收入过上了小康生活。
她离开的那两年,外婆外公很担心她,她也很想念他们。
果然,一回到外婆家,就受到了两位老人的热情款待。叙旧温情之后,外公给她挑了一个排球大小的最甜的黑皮西瓜,又拿来一个小铁勺。
郑苗苗像个街溜子一样坐门口,捧着半个碗状的西瓜,用铁勺挖着一口口吃。
嗯!又清又脆又甜!
她正吃得开心。海风携着阳光肆意倾洒在她身上,蓝粉晕染的小纱裙吊带充盈着盛夏,金色的阳光缠成根根丝线在她的肌肤和裙子上游走缱绻。光与影与夏,拉扯出一首悠扬惬意的歌。
“哇,苗苗姐!”一个看起来约莫七八岁的小屁孩路过,是个男生,隔壁奶奶的孙子。
他后头还跟着一串串的小萝卜头,他们都拿着色彩鲜艳的塑料小水桶小铲子。
看他们这一副全副武装的样子,郑苗苗不禁笑问:“浩浩,你们要去干什么?”
“去沙滩上抓螃蟹啊!”浩浩仰着下巴酷酷地说。
“还有捡贝壳。”一旁的小女孩补充道。
“苗苗姐要不要一起来玩?”浩浩对苗苗姐发出邀请。
他还惦记着小时候苗苗姐总是带他出去吃零食,这会儿看到苗苗姐,他嘴有点馋了。
郑苗苗看这小屁孩眼睛滴溜一转,就知道这小屁孩在想什么。她几大口吃光了西瓜,对小孩们点头:“行啊,快走吧!”
于是郑苗苗就领着一串小萝卜头去了沙滩。其实沙滩距离他们也就不到一百米,抬眼就能看到缥碧透蓝的海面。
这些年这块地方开发做得挺到位,环沙滩的一圈开着许多的商店和民宿。
果不其然,才花了一分钟走到沙滩,几个小萝卜头就对着小商店里的冰淇淋和烤肠走不动路了。
郑苗苗慷慨得给他们买单了。
“苗苗姐万岁!”
“苗苗姐大美女!”
在一众小萝卜头的欢呼雀跃下,郑苗苗像女王似的扛着浩浩“上供”来的蓝色塑料小铲子,一起到了沙滩上。
这会儿已经是将近下午四点,阳光不算毒辣,再加上现在是工作日,游客旅人甚少,正适合他们瞎玩。
一到海滩上,小萝卜头顿时分成了两堆,一堆去堆城堡,另一堆去抓螃蟹捡贝壳。
郑苗苗也就跟着一起捡贝壳去了。她也喜欢这种亮晶晶的美丽小玩意儿。
捡着捡着,就到了海滩的尽头。在郑苗苗的记忆里,这里以前就是被一座山环绕,礁石与山石互相嶙峋兀立。到了夜晚,这里就是黑沉的寂静之地,只有海浪起伏如呼吸的声音。
但是现在,这山脚下却不知何时出现了一座漂亮的花园木屋。木屋是搭建得像童话里的精灵小屋,木屋外簇拥着无数粉蓝色的无尽夏绣球,绵延无尽,一座秋千在花海正中,被海风吹得轻轻晃动。
几个小孩一看到这地方,顿时呆住了。
“哇,这里好漂亮!”
“苗苗姐,我们去看看吧!”
小萝卜头们拉着郑苗苗。
郑苗苗也被惊艳到了。她第一反应是景区新弄的开发项目。
不得不说这如果是镇政府新弄的开发项目,这审美简直绝了。虽然并不是个大型景点,但是却和其他景区那些随意跟风的俗套童话建筑完全不同。让人看一眼就觉得是置身在另一个世界中。
她又怀疑是不是什么有钱人在这里建的度假小屋。
被孩子们拉着,也走到了小屋前。小屋虽然不大,它的花园却非常大。郑苗苗本来还在担忧这么漂亮的花海如果没有保护会不会破坏,走近才发现其实是有栅栏保护的。
不过此时栅栏的入口,却不知为何是半开的。
孩子们见栅栏是开着的,便兴高采烈地走进去,郑苗苗没拦住,只能跟着一起进去了。
“哎,这里说不定是别人的地方,不可以随便进来的。”她跟在小萝卜头们的后面说。
她正准备把小孩子们都拉走,另一道声音忽然传来。
“没关系的,让他们玩吧。”
声线从容优雅,而且显然属于一个青年男人。
甚至还有一些熟悉。
郑苗苗愣住,她抬头,看着那木屋中走出来的男人,浑身一怔。
男人的身影颀长,脚步在木板上声音不紧不慢。第一眼看到他的人首先就会被完全代入到他的气场,仿佛一瞬间安静下来,生怕惹得他不悦。那是优雅清贵中夹着的顶级压迫感,是天生的上位者。
第二眼,才会注意到这人谪仙般的容貌,他像是独立于现实之外,又像是操控着一切污浊和洁净,玩弄着所谓的守序与秩序。
“苗苗,好久不见。”他缓缓走近,对着郑苗苗浅笑。
郑苗苗看着眼前这俊美若神的男人,却只觉得一阵阵紧张。
“祁谨……好久不见。”她颤抖着嘴唇说。
她有些怕祁谨。
在沈序面前,她可以冷漠拒绝。因为她从前就不是很怕沈序。沈序虽然身份烜赫,可是他对郑苗苗最多只是恶劣一些,脾气坏一些。从来都只是把情绪写在脸上。
可是祁谨这些人不同。
祁谨对郑苗苗,是挑不出错处的。
他对她很好。
可是郑苗苗怕他。
哪怕不说个一二理由出来,郑苗苗也怕他。这是一种食草小动物怕顶级猎食者的天然本能。
祁谨对她很好,可是郑苗苗早就看出来他的骨血是冷的。秩序的权柄执掌在这样一个血里淌着寒雪的人的手上,更是让郑苗苗觉得害怕。
可尽管这样,她和祁谨的关系,也比沈序要来得亲密。
因为祁谨太过理智,他清楚地知道自己想要什么,渴望什么。所以尽管他一眼就看透了多年前那个虚荣又胆怯的郑苗苗,他依然选择利用她的性格弱点,肆意地从她身上索取他想要的价值。
很长一段时间,他们几乎是以情侣的模式在相处,只是少了些正式的名头。
郑苗苗对祁谨的情感太复杂,夹杂着胆怯和服从,爱恋和患得患失。他们相处得越久,后者的情感就越占据上风。
郑苗苗承认,她有许许多多的缺点。和这些天之骄子、久居上位的上位者比起来,她浅薄,她幼稚,她渴望很多东西但是又能力不足,于是总是幻想能够不劳而获地得到享乐。
但是至少至少,她都有一样优点,就是从不把自己的命运全然寄托在他人身上。
在她长期的追逐和沉沦之后,她终于厌倦了这种被他们争夺又推诿,迷恋又轻蔑的状态。
他们也想不到吧,他们眼中软弱虚荣的郑苗苗,会那么断然地放弃唾手可得的富贵。
“苗苗,想见你一面真的不容易。”祁谨轻轻笑着,眼中却不见多少笑意。
“苗苗姐姐,这个大哥哥是谁?”身旁的小女孩拉了拉郑苗苗的裙摆。
祁谨二十九了,小女孩才四五岁。平常她看到这个年龄的大人,都会喊叔叔的。可是祁谨太好看了,小女孩盯着他的脸发呆,感觉还是叫哥哥更好。
“他……他是姐姐的朋友。”郑苗苗犹豫地说。
她紧张地看着祁谨,有点想转身就走,但是身边还围着一串小孩。
“时间不早了,先送小朋友们回家吧。”祁谨说。
这时候是快五点,说不早,也确实不早。再过一会儿小朋友们家里就要吃晚饭了。
祁谨说完,刚才郑苗苗他们走进来的看似无人的栅栏门口,却出现了几个人。
他们看起来外形条件都相当好,一副现代精英的模样。为首的人也是郑苗苗的老相识了。
“邬启。”她下意识喊着对方的名字。
邬启朝着郑苗苗恭敬地点头,看向郑苗苗的眼中有一瞬间的复杂和怀念。
“苗苗小姐。”他说。
祁谨将这一幕尽收眼底,他只是语气平淡地说:“邬启,你先把这些小朋友送回家。”
“啊,不用了,我送他们回去吧。”郑苗苗一下子反应过来,她连忙说道。
“让他们送吧,他们人多,也比较方便。”祁谨说着,不给郑苗苗机会,邬启几人就带着小孩离开了。
小朋友们有些犹豫。他们本来就有些“擅自到别人的地方来”的心虚感,所以被带走也没闹。不过把苗苗姐一人留下有些不放心……可是刚才苗苗姐说她和那个大哥哥是朋友。
那个大哥哥看起来这么好看,也不像是坏人。
两个好朋友很久不见,所以要单独聊一聊,大人们好像管这个叫……叙旧……对,就是叙旧。
所以小朋友们虽然犹豫,但也乖乖跟着他们出去了。
只留下郑苗苗和祁谨。
还带着阳光余温的海风吹过,却无端让郑苗苗觉得有些冷。
见郑苗苗似乎缩了一下肩膀,祁谨自然地脱下自己的外套,披在了郑苗苗的肩膀上。
灰色的外套披在她身上,里面还是那件鲜妍的蓝粉晕染吊带裙,将她衬得像是一块精致可爱又可口的小蛋糕,上面系着一根专属于他的丝带。
他眸中的情绪似乎化开了一些,可是视线一直往下,看到她手上的订婚戒指,又凝结住了。
他自然已经查到了这段时间来郑苗苗的所有资料,知道了她消失的两年是一直在和一个男人环游世界。马上,她还要跟那个男人结婚。
他的眸光骤然暗下来。
祁谨是什么身份?从前的郑苗苗也是管窥蠡测,知之甚少。她只知道祁谨的主势力并不在国内,而是在M国。
实际上,祁谨是M国最大的军火商,同时他还掌握了M国最大的资本。血与火与财富,总是携手来去。许多国家的兴衰,不过是这群上位者的盘中棋局。
他生来就得到的太多,无论是权力还是金钱,无论是心性还是智慧。他目之所向,皆为他的祭品血食。
可这样的人,哪怕几次徘徊在生死一线,他都没有太多情绪波动。
但是此时,就是这样一枚小小的婚戒,却让他几乎控制不住心中的戾气与酸涩。
但是他还是将这些情绪压了下来。
他拉着郑苗苗的手,往花园深处走。
郑苗苗被他拉着,走过了一路半人高的绣球花丛匍匐在她脚下,浅粉、粉蓝、粉紫、嫩蓝、嫩粉……大朵大朵的无尽夏如同一颗颗落在地上的宝石花,又像是无数扑飞的粉紫蝴蝶聚在一起,美得甚至有些虚幻。
郑苗苗一路走近木屋,走到木屋的门前,整个花园面朝大海的一面。才发现这木屋上还覆盖着成片成片的三角梅,浅绿和嫩黄的三角梅相映,如同花之瀑布般垂落在木屋的门前和整个屋顶、墙面。
郑苗苗往另一边看去。这个角度起先他们在沙滩上是看不见的,被木屋和山挡住了。只有走到了这最前面才能看到另一片的山,此时山坡上种满了绵延近千米的粉黛乱子草,海浪起落间,粉黛随之曼妙而动。
郑苗苗终于想起来了。
这是她曾经和祁谨说过的想法。
她说,她是海边长大的孩子,她舍不得大海。可是她又喜欢花,尤其喜欢那样美丽的无尽夏绣球花,也喜欢一望无际的粉黛乱子草。以后等她老了,如果攒下了一笔钱,她就要回到自己长大的海边。自己建一座小院子,要种上无尽夏, 然后在花园里架个秋千,没事就荡着秋千闻着花香看海。她还要在要在屋顶上面种能把整个屋顶盖住、垂落下来的三角梅。可惜粉黛乱子草需要的面积太大,她肯定买不起那么多地,所以种不了。
那时她才大二,认识祁谨也不算久。她在祁谨身边,说出了这个她想了许久的“养老计划”。
每个女孩或多或少都有些这样的梦吧,想要开个书店或者花店,想要有个自己的小院子,种上自己喜欢的花草。
那时祁谨只是在她耳边轻轻落下一吻,并没有说什么。
后来,随着郑苗苗对祁谨的逐渐了解,再回想这件事情,觉得和祁谨说这些话或许显得她太幼稚了。
不过她早就习惯了。她知道,他们虽然迷恋她,心中却总是轻视她。她弄不清他们迷恋痴迷的由来,却颇有自知之明地知道他们轻视的由来。
没办法,谁让她只是这样一个普通人。长相能力家世……这些普通倒也罢了,偏偏连心性眼界都是这样的普通。喜欢的花也幼稚,所谓的梦想也像是东宫娘娘烙大饼。
所以祁谨可以随手送她数亿的别墅,可以为她拍下几千万美金的发饰。
曾经的郑苗苗很兴奋。因为在她的认知里超过十万就是大钱,而祁谨随手送的这些已经是天文数字,早就超过了她的认知概念。只觉得是很多很多的钱。
曾经的郑苗苗也很惶恐。所以她选择离开这些人的时候,什么都没有带,只带走了属于她自己的东西。
不是郑苗苗不贪婪,而是那个时候的她觉得很累了。
一直试图进入不属于她的世界,在里面被捧起,在里面沉沦。又在里面被不断否定……她已经不想为这些抓不住的、也不属于自己的东西而全然放弃自己人格了。
她自己有几斤几两自己清楚,既然选择离开他们,这些远远超过普通人想象的财物她当然护不住。倒不如一开始就不带走。
往事在郑苗苗脑海中回忆。
她这时才明白,为什么眼前这一处花海木屋,会出现在她的眼前。
一时间她眼睛有些酸涩。
是啊,从前高高在上的祁谨,可以给予她无数的珍宝,可是他不会给她最想要的。
因为她的爱好和她本人是一样的,她的爱好对她来说很美好,可是旁人听起来却幼稚浅薄。她对他们来说很特别,可是他们却也会觉得她拿不上台面,方方面面都是。
她真心喜欢过祁谨——没有人可以拒绝这样的人,何况一个阅历浅薄的小女孩。
可是她也那样真实地感受过祁谨对她的轻蔑。
他甚至不是怕她拿不上台面。因为他的力量足以让他随心所欲,不惧怕任何外界的蜀犬吠日、吴牛喘月。
他是单纯地看不上他。他自己接受不了,自己这样迷恋喜欢的女孩,是这样浅薄的人。她眼中那可笑的野心和妄想,旁人一眼就能看穿,在他面前更是无所遁形。
时隔多年,她终于从祁谨的情感中,找到了爱重。
爱一个人,不仅是喜爱和迷恋,而是爱重。是爱和尊重,是爱和珍重。
他真正地,去重视她小女孩般的罗曼蒂克幻想。
“你走之后,我找不到你。”
不知何时,愣神的她已经被祁谨抱进了木屋。他将她带到了一张垫的十分舒适的藤木躺椅上,贴在她耳边轻轻地说着。
木屋的采光和通风做得很好,他们此时也只是在进门后的一小段距离。依然可以看到敞开的大门外那湛蓝无垠的海面,以及如绸缎般舒展不尽的花海。
“你刚不见的时候,乱七八糟想了很多……”他说着,从喉咙中闷出一声轻笑,低沉得让人耳朵发痒,“算了,现在不提这个。”
“反正,后来,我不得不接受找不到你的这个事实。”他说着,目光一瞬不瞬地看着郑苗苗,像是在用眼睛一点点地描摹篆刻她的模样。
“我总是想到你和我说的那段话。”
“你说你要在你的家乡建小院子……所以两年前我就来了这里。你那时候,说你养花没有天分,连养仙人球都死了好几颗。你说你怕就算你有钱买小院子,也养不活绣球。”
“我跟许多花匠学,这里的每一株无尽夏都是我自己种下,灌溉,它们现在长得很好。”
他看着郑苗苗,似乎怎么也看不够。
郑苗苗心中大受感触。
她早就承认了她是一个肤浅的人。此时此刻,她同样不免俗地感受到了一些感动和……更多的快感。
曾经那个高高在上俯视着她的上位者,终于也有这样卑微地去乞求她一眼回顾的时候。
曾经那些在祁谨身边感受到的生命不可承受之轻般难以言喻的怠慢,此时都得到了一些像是大仇得报般的快慰。
她看着祁谨那张恍若谪仙般光风霁月的脸,此时渴求地望着她。
他长长的睫羽半合,暮色余晖透过窗户在他脸上落下点点鎏金,鼻梁和眼睑都投下惊心动魄的阴影,光影缱绻间,他比无尽之海更夺目。
像是受到蛊惑一般,郑苗苗不受控制地用手抚上他的脸。
祁谨没有一丝躲避,反而顺从地将他的脸贴在郑苗苗的手上。
郑苗苗用抚摸他鸦羽般的长睫,利落流畅的侧脸,最后指腹若有若无地刮蹭过他的双唇。
祁谨只是含笑看着她,配合着她的一举一动。直到这时,他突然伸手,按住了郑苗苗贴在他脸颊上的手。
郑苗苗心中一惊,似乎才反应过来自己在做什么。
她连忙想要抽出手来,可是祁谨的力量却比她想象的要大得多。无论她的手怎么挣扎,祁谨的手都没有半点被影响。简直就像是被无生命的机械钢块扣住了手般纹丝不动。
“苗苗轻薄了我又想不负责吗?”祁谨一边轻笑,一边拉着郑苗苗的手,在唇上细细地啄吻着。
轻柔的触感像羽毛,可却带着明显的灼热。
他细细地啄吻着郑苗苗的手,甚至连指尖都不愿放过。
郑苗苗极其无奈,可是她根本抽不出手来。
直到祁谨将她的手缓缓放下,郑苗苗以为终于能抽回来了。没想到他竟然是直接用手和她十指相扣,然后便直接吻到了她的脖子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