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姐姐被抢走九尾后,狐帝杀疯了》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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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姐姐被抢走九尾后,狐帝杀疯了》简介

    小说讲述了狗族女子苟心柔的经历。

    苟心柔上山砍柴时捡到一只快饿死的小狗,带回家取暖后小狗变成绝色美男莫离,莫离将她吃干抹净,她十月怀胎生下孩子。一年后莫离因狼王召唤离她而去。

    三年后,狗王前来质问她是否收留过幼狼,苟心柔否认。得知狼族要寻找当年救莫离一命并生下孩子的狗族之人,她决定带着儿子逃跑。但被狗族太子苟胜拦下并企图强娶,将她和孩子带到新府欲行不轨。关键时刻,莫离化为威武霸气的至尊狼王出现救了她。

    主角苟心柔经历了与莫离的相遇、相爱、生子,莫离的离开,面临狗王的质问,拒绝苟胜的强娶,险些被辱等一系列事情。

    

《我和姐姐被抢走九尾后,狐帝杀疯了》小说

我和姐姐被抢走九尾后,狐帝杀疯了正文阅读

    

    上山砍柴,我捡到一只毛茸茸的小狗将它抱回家中。

    夜黑风寒,我把冻得瑟瑟发抖的小狗抱进怀里取暖。

    哪知他却转瞬变为一个绝色美男将我吃干抹净。

    十月怀胎,我生下一个强壮的婴孩,他却要离我而去。

    三年后,我被狗族的太子看上,要将我强行纳娶。

    那绝色美男却化为威武霸气的至尊狼王。

    他用锋利的狼爪一爪挑开了狗族太子的喉咙。

    “孤的女人,你这只肮脏的野狗也配染指!”

    1

    那绝色美男目光清冷的看着我,完全没有了一年前的呆萌。

    “离别的时候到了,请你不要怪我。”

    我的心被揪紧,怀里刚满两个月的孩子嘤嘤啼哭。

    “我早就看出,你不是我们狗族之人,可否告知你的身份?”

    男人微愣,别过眼神看向我怀中的孩子,轻柔抚摸。

    “我叫莫离,别的,无须多问!”

    言毕,男人瞬间变身为狼,朝着旷野飞奔而去。

    一年前,大雪封山,我进山砍柴,却在雪堆里捡到一只毛绒绒的呆萌小狗。

    那小狗似是良久没有吃到食物,饿得奄奄一息。

    我将其呆回家中,喂了肉干和温水将其救活。

    晚上睡觉怕它冻着,我又将它抱进怀里取暖。

    哪知那呆萌小狗却瞬间化为一个绝色美男,不由分说的将我吃干抹净。

    那晚之后,我便怀孕了,和他在这深山老林中相依相伴。

    后来孩子出生,我们日子过得倒也幸福。

    现下,算起来他到我身边刚满一年,却要抛下我和孩子离去。

    即便在他变身之后我就隐约猜测他不是我们狗族之人。

    终有一天会离我和孩子而去,但临到分别还是多有不舍。

    我摩梭着手里的白玉扳指,眼泪吧嗒吧嗒掉了下来。

    这是他走前留给我的唯一信物,捡到他时挂在脖子上的。

    他这人看似清冷,但其实对我一向很好,也很心细。

    自从我把他捡回家后,再也没出门砍柴打猎过。

    他说这种事对于他来说轻而易举,不用我浪费力气。

    肉干很硬,他甚至会用自己的狼牙贴心的帮我撕成肉丝。

    孩子出生后我奶水不足,他还会每日进山帮我寻找兽奶。

    我以为这样简单幸福的日子,我们会过一辈子。

    直到昨日凌晨,我听到远处一声飘渺但清晰的召唤。

    我就预感到,他终要回归自己的族群,我留不住他了。

    今日一早,我醒来时,他就坐在床边静静的看着我。

    我看出他眼里的不舍,但话说出口,却是那样的清冷绝情。

    或许,终要分离,再徒留过多温存,只能阻碍他离去的决心吧。

    在我们这方天地,人类和兽族共存,但我们兽族一般住在偏远的深山。

    避免跟人类争抢资源产生矛盾,我们狗族所住的这片山林名为青山。

    在我很小的时候,父母就因为进山打猎被猛兽咬死。

    我一人孤苦伶仃住在这苦寒之地,本以为就此孤独一生。

    没想到遇到了莫离,我捡到他的时候他刚刚成年。

    被他的狼王父亲抛进深山历练,奈何他第一次出门经验不足。

    刚入深山就落入猎人设下的陷阱冻饿数日。

    最后他拼尽所有力气才抓出陷阱,却已经筋疲力尽昏死过去。

    而当晚我将他救回喂食之后,又遇到他成年第一次发情。

    便有了那晚的不能自抑,而我孤苦了十八年,也正值青春。

    那晚虽说是他强行将我吃干抹净,其实我心里也是乐意的。

    但那晚之后,他的本体迅速蜕变,已经从毛茸茸的小奶狗,一跃成为威武霸气的高大雄狼。

    那个时候我就知道,他不是我们狗族的人,而是狼人。

    从我捡到他时脖子上戴的那只印有狼头标志的精美扳指。

    还有从他的言谈举止来看,我就猜到,他并非普通的狼族。

    但他似乎并不想透露自己的真实身份,我也就一直没问。

    只是明显的预感到总有一天他会离我和孩子而去。

    果然,一年后,我的想法得到了印证。

    整整一年,我对他交付了所有的身心。

    我不知道,这一别,我们日后能否还有机会相见。

    2

    一年的陪伴,突然离去,家里少了个人,让我很不习惯。

    看着屋角他临走前为我储存好的大量肉干,还有屋檐下成堆的干柴。

    越发觉得,家里是满的,但我的心里却是空的。

    三年后,已经适应了莫离离开的日子,带着儿子清苦的活着。

    这天下午,狗王却突然带着几位长老和侍从风风火火的杀了过来。

    自五岁我的父母死去后,我就一直独自一人住在这偏僻的山谷。

    除了我父母死时狗王来过一趟,十五年了,这是我第二次见到狗王。

    一进门,他就凶神恶煞的瞪着我大声喝问。

    “苟心柔!你可是在三年前收留过一只昏迷的幼狼?!”

    我不知狗王是从何得知此事,更不知他问此事的目的。

    但本能的,我觉得不是什么好事,我马上矢口否认。

    “不!我没有,我从来没见过什么小狼!”

    狗王瞪了眼我站在一旁玩耐的儿子。

    “那这小崽子你又是与何人所生?总不至于是你自己生下的吧!”

    情急之下,我胡乱开口。

    “是、是我三年前采了些药村到人族集市上卖了些钱,一时贪恋人类男色,找到一间妓馆一夜风流怀上的!”

    狗王将我的孩子强行夺过去抱在手里,仔细查看。

    但我知道,无论狼族还是狗族,我们的孩子成年时才会变身。

    在变身之前,单凭肉眼是分辨不出来的,和普通人类孩子并无区别。

    查看了一遍,狗王并未发现什么,便冷哼一声,对我说道。

    “你最好说的都是真话,否则一旦被我发现什么,饶不了你!”

    “不敢不敢,小女不敢欺骗大王。”

    这时,狗王身后一个长相猥琐的年轻男子凑了过来,正是狗族太子苟胜。

    他在我和孩子的身上四处打量,目光淫邪,阴笑着说道。

    “啧啧,你一弱小女子,日子过得不容易吧,没有男人帮你?”

    “不需要男人帮忙,我还过得下去!”

    狗王不耐烦的看着苟胜对我的觊觎,不耐烦道。

    “行了苟胜,办点正事,一会儿还要去别处查看。”

    “是,父王。”

    我假装害怕,看向狗王,怯怯发问。

    “大王,族内可是出了什么事,为何如此兴师动众?”

    狗王冷哼一声。

    “狼族那边的老狼王发出号令,说是要寻找三年前救他小儿一命的狗族之人,还说找到之后要将我狗族之人为他小儿生下的孙子带回狼族,我们与狼族向来不和,我怎会允许他们私自到我的地盘上拿人!”

    我假装吓得一个哆索。

    “什么?狼族的小王子三年前来过我们狗族,那、那他叫什么名字?”

    苟胜挤着三角眼色眯眯的盯着我。

    “你倒是挺关心一个外族之人嘛,他叫莫离,怎么,你认得?”

    “不不不,小女只是好奇,万一以后听到此人消息,也好向大王报告……”

    我的心脏轰隆巨响,与我共度一年的莫离,我儿的父亲,竟是狼族王子!

    3

    得到这个印证,在感到震惊的同时,我更多的是感觉到了强烈的危机感。

    狼王竟要找到我,还要将我的孩子带走,我绝对不能接受!

    以莫离是狼王小王子的身份来讲,我绝无可能成为他的妻子。

    兽族各族向来遵守井水不犯河水的规则,除非是王族联姻。

    否则,王室绝对不会允许皇室成员娶异族人为妻。

    而以我这个狗族孤女的身份背景,也不可能有联姻的资格。

    我想,这也是莫离在一年后身体彻底复原后离开我的原因。

    我的第一个想法便是,带着我年幼的儿子逃走。

    莫离抛下我走了,儿子是我后半生唯一的依赖,我不允许任何人带走。

    狗王走后,我便马上开始收拾细软,准备随时逃跑。

    我为自己想了两条后路,一是投奔我在另一座大山的姨妈。

    二是逃到人类聚居的城市,扮做人类和他们生活在一起。

    这两条路各有风险,也各有利弊,没有万全的选择。

    想了一夜,我还是打算下山混进人类城市,至少不把风险带给我的姨妈。

    然而,就在第二天一早,我抱着孩子要下山之时,一队人马将我堵进了院里。

    苟胜嘴里叼着根草棍,吊儿郎当的走了进来。

    “哟,小娘子,这背着包袱,带着孩子的,是要跑路啊?”

    我满是警惕的看着苟胜,强作镇定。

    “不是,我是要去走亲戚……”

    “去哪儿走亲戚啊,这山高路险的,不如我来送你一程?”

    苟胜步步紧逼,把我逼到了屋门口,我咬牙顶在门口,用力推了苟胜一把。

    “不劳太子殿下费心,我自己走便好!”

    苟胜却趁机拉住了我的手,恶心的摩梭着。

    “啧啧,瞧这白嫩的小手,真不像个粗野的狼女,像你这般的美人应该有个男人过上好日子才对,不如你嫁给我吧,我保证你一辈子荣华富贵!”

    说着,苟胜用力把我拉到怀里,一张狗嘴就朝着我亲了下来。

    我气急之下双管齐下,手上用力扇了他一个巴掌,脚下则一脚踢在了他的裆部。

    苟胜疼得一阵杀猪般的嚎叫,又惊又怒,指着身后一众侍从大吼。

    “给我把她捆起来,送到我的新府!小爷我要好好调教调教!”

    我一人毕竟势单力薄,还带着个孩子,很快就被他们抓起来带进了狗族王城。

    狗族的王城与人族一样繁华,是所有狗族贵族和达官贵人聚居的地方。

    苟胜在王城内有王府,但却把我关进了他在一条僻静大街上的新府。

    因为他早已有了王妃,怕把我带回去被狗王知道了找他麻烦。

    幸好苟胜将我关起来以后狗王又让他进宫议事,我才避免了当即遭他染指。

    我在他的寝殿内四处寻找可逃脱的机会,外边有重兵把守,万无可能。

    但惊喜的是,我竟在他的床下发现一个密道,正在我欲钻进密道之时,苟胜却突然推开了门!

    我赶紧假装正在逗弄孩子,苟胜却淫笑着一把将孩子扔到一边。

    “嘿嘿小娘子,我回来了,现在就让我们成就好事吧!”

    孩子在一旁哇哇大哭,苟胜却疯狂的开始扯撕我的衣服。

    我极力挣扎,又怎能搞得过一个成年男子的力气。

    很快,我就被苟胜撕得衣无完缕,就在我即将被辱的刹那。

    突然,一个阴森可怖的声音自角落里传来。

    “孤的女人,你这只肮脏的野狗也配染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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